他笑了。“早期白垩是个纪,而不是个时期。”
“这无关紧要,反正它一定很古老。而且我知道,过去九千万年之内发生的事情,您是不感兴趣的。请吧。”
他们便走向客厅的另一头,朝那位“白垩纪老太太”走去。走到一半,她止住步子,将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两眼流盼生情,看着他的脸。
“如果您决意当个令人讨厌的老光棍儿,史密逊先生,那您就该装得更象一些。”
他还没来回答,她便走开了。她那句话听起来只不过是平时的玩笑话,但就在那短暂的一刻,她的目光告诉他,她是在求婚。错不了,当时的伦敦,踯躅于草市街大门口的那些女人就是向行人投去这样的目光。
但她并不知道,她的行为触动了查尔斯内心深处日渐敏感的区域。他感到自己越发象住在温斯亚特的伯父了。随着时光的流失,他对婚姻大事,象对许多别的事情一样,越发挑剔、懒散、自私……总之越来越不成样子了。这两年来,他没有出国旅行。他认为,自己到现在还没成家,其原因就在于旅行。旅行这玩意儿他他顾不得成家立业。在旅行中,他也有机会跟什么女人睡上一夜,但他对这种乐事儿还是尽力克制自己的。那大概是因为他还没有忘记在英国时,他在这方面写的第一篇文章所引起的内心的恐惧。
旅游不再有吸引力了,有吸引力的是女人。他在道德方面是很敏感的,所以,他虽然在满足方面极不顺利,但也不愿再到比利时的奥斯坦德或到巴黎去住上一个星期了。他不想为了满足而去旅游。自从欧内斯蒂娜看他那一眼后,他反复考虑了一个星期。随后,有一天早晨他醒了过来。
他觉得事情很简单,他爱欧内斯蒂娜。他想,在这样一个清冷、灰暗的早晨,地上撒着白花花的雪片,倘若一觉醒来,看见那文静甜蜜、对一切都不以为然的小脸儿睡在身边,那该多有意思。而且,天哪(这一事实使查尔斯大吃一惊),那是上帝和人类都认为合法的“睡在身边”。几分钟后,他急匆匆地打铃,惊动了睡眼惺忪的仆人萨姆。萨姆慌忙跑上楼来,主人的话叫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萨姆!我是个绝对的、百分之百的混帐大傻瓜!”
一两天后,这位“十足的大傻瓜”与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谈了一席话。谈话很简短,双方也都满意。随后,查尔斯到了客厅,欧内斯蒂娜的母亲坐在那儿,浑身激烈地颤抖着。她连跟查尔斯讲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糊里糊涂地朝暖房的方向指了指。查尔斯来到暖房,打开白色大门,一阵花香扑鼻而来。他东张西望地寻找,最后发现欧内斯蒂娜站在暖房最远的一个角落里,一族白兰花遮住她的身子。他看见她瞥了他一眼,随后急忙垂下眼皮转向一边。她拿着一把银剪刀,假装在剪除枯花。查尔斯走近她的身后,咳嗽了一声。
查尔斯说:“我辞行来了。”她痛苦地瞟了他一眼,但他假装看着地面,没有注意她的表情,并接着说:“我已决定离开英国。我的后半生将用来旅行。一个脾气不好的老光棍儿还能怎样打发日子呢?”
他还想再往下说,但他发现欧内斯蒂娜垂下了头,抓住桌子的手因用力过猛,指节都发白了。他知道,要是在平时,她会马上看出他在开玩笑。而现在她竟如此迟钝,那是因为她太激动了。查尔斯看出她的确十分激动。
“但是,要是有人对我特别关心,愿意跟我一起……”
他不能再讲下去了,因为她转过身来,眼里噙满泪水。他们的手碰到了一起,他拥抱了她。他们没有接吻。他们无力接吻。天生的性本能被无情地囚禁了二十年,然后大门豁然敞开,囚徒怎能不激动得啜泣一会儿呢?
过了几分钟,欧内斯蒂娜稍微平静了一些,查尔斯便带着她穿过暖房的花间通道,往客厅走去。他在一棵茉莉前停下,折了一小枝花,往她的头发里插。
“这虽不是槲寄生,但意思是相同的,对吗?”
当时英国人订婚时,男子习惯上要送给女子槲寄生。
于是他们便孩子般地热烈亲吻着。欧内斯蒂娜又哭起来,随后她擦干眼泪,让他领着回客厅。她的父母站在那儿。用不着再说什么了,欧内斯蒂娜扑向母亲张开的双臂,流了比刚才多两倍的眼泪。而两个男子则站在那里会心地笑了。一个好象刚刚达成了一笔极好的交易;另一个好象糊里糊涂地不知落到了哪一个星球上,但他真心地希望这个星球上的居民能够通达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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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那么,劳动的外化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首先,对劳动者来说,劳动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
说,是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因此,劳动者只是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由存在,而在劳动之内则感到惘然若失。
——马克思
《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844)
我幸福的时光,
真象我所说的那样纯洁无瑕?
——丁尼生《悼亡友》(850)
查尔斯心里想着身后那个神秘的女人,小心地在康芒岭的丛林中穿行。他走了一英里多路,来到树林的边缘,同时也看到他下面不远处有很长的一排茅屋。屋子的周围有几片草地,伸向悬崖。查尔斯从树林里走出时刚巧看到一个男子从茅屋旁边的牛栏里赶出一群牛。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喝一碗美味的冷牛奶。他早晨吃了两块松饼,到现在还没吃过别的东西。特兰特姨妈家的茶点和温暖气氛在召唤他。但是,那碗牛奶也在向他呼喊……而且牛奶近在咫尺。他走下一个陡峭的草坡,敲敲茅屋的后门。
开门的是一个木桶般粗壮的矮个子女人,胖胖的胳膊上沾满了奶沫。行,要喝多少有多少。这地方的名字?牛奶房。因为这儿确实有牛奶房,所以这地方也就叫这个名字。查尔斯跟着她走进斜房顶的屋子,这间屋子很长,是整幢茅屋的后半部分。屋里黑糊糊的,很是阴凉。地面上铺着石板。屋子里全是熟丨乳丨酷的气味。丨乳丨酷下面放着一排开水烫过的碗。三角木架上支着大铜锅,锅上面漂着金色的丨乳丨脂层。查尔斯这时想起从前听说过这个地方,这里出产的丨乳丨酷和黄油在当地很有些名气。特兰特姨妈说过这件事。查尔斯说出了这个牛奶女工的名字。那女人正从奶罐里舀出鲜牛奶,倒进一只蓝白相间的瓷碗里,那碗跟他来之前所想象的一模一样。那女人听到查尔斯叫她的名字,便微笑着瞥了他一眼。他由生人变成了熟人。
查尔斯正在跟站在牛奶房外草地上的女人说着话儿,她的丈夫把牛赶出去后回家来了。他是个秃顶的大胡子,阴沉着脸,是位耶利米。他严厉地瞪了妻子一眼,她慌忙停止唠叨,进屋去照看铜锅了。那丈夫显然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可是当查尔斯问他那碗甘美的牛奶值多少钱时,他回答得倒是挺快:一个便士!就是有年轻漂亮的维多得亚女王头像的那种便士,现在偶尔在找零钱时还可以看到,只是因为用了一个多世纪,那漂亮的头像已经磨得面目全非了。查尔斯付了钱。
耶利米是基督教《圣经》中的人物,是公元前六、七世纪的预言家,悲观主义者。
查尔斯打算回到原来走的那条路,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动身,便看到一个黑色人影从两个男子上方的树林里走出来。就是那个姑娘。她望了望下面两个人,继续向莱姆镇走去。查尔斯转身看了看那个牛奶工,发现他厌恶地瞪着上面那个人影。
“你认得那位小姐吗?”
“认得。”
“她常走这条道么?”
“常走。”牛奶工还在瞪着眼。过了一会儿,他说:“她算不上小姐。她是法国中尉的强(娼)妇。”
查尔斯过了好大一会儿才弄清最后那个词儿的意思。他生气地瞪一下那个大胡子牛奶工。他是个卫理公会教徒,喜欢有啥说啥,特别那个“啥”是关于别人罪过的事,他讲过来就更起劲儿。查尔斯觉得这个人是莱姆镇流言蜚语的化身。对那个在草丛中睡着的女人,他可以相信别人说的许多事情,但要说她是娼妇,就是掉了脑袋他也不会相信。
很快,他自己也走在回莱姆镇的马车道上了。树林之间两条白垩车辙向内陆延伸着,一排高大的树木半遮着大海,前头走着那个穿着黑衣服、已经戴上帽子的姑娘。她走得不算快,稳稳当当,没有女性矫揉造作之感,倒象是个惯于长距离走路的人。查尔斯加快步子赶了上去,走了一百码光景来到她的身后。白垩地上有些燧石露了出来,她一定会听见他带钉子的皮靴踩在上面的声响,但她没有回头。他看出她的大衣稍微长了一点,鞋后跟上粘着泥。他迟疑了一下,但是他记起了那个与他持有不同看法的牛奶工脸上的坚定表情,它驱使查尔斯非得见义勇为地走向前去,向她表明自己的态度。他要向那个可怜的女人表明,在她接触的范围内,并非每个人都是粗野的。
“小姐!”
她转过身,看到他脱掉帽子微笑着。她流露出惊讶的神色。虽然这种惊讶表情没有特别之处,但她的面容却给他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就好象每次见到它后,他都不相信有这种感觉,所以非得再看一眼不可。这张脸似乎既吸引他又拒绝他,他好象是在睡梦之中,既站着不动又一直在向后倒退。
“我得罪了您两次。昨天我还不知道您是波尔蒂尼夫人的秘书,恐怕我跟您说话时很不礼貌。”
她望着地面。“没关系,先生。”
“刚才我看您好象是……其实我是担心您是不是病了。”
她还是没有看他,只是垂下头转身走开了。
“我是否可以陪陪您,反正咱们走的是同一方向。”
她止住步子,但没有转身。“我喜欢一个人走路。”
“是特兰特夫人使我发现自己错了。我是——”
“我知道您是谁,先生。”
看到她胆怯地急忙插话,他笑了。“那么……”
她骤然望着他的脸,胆怯之中带着绝望的神色。“请行行好,让我一个人走吧。”他止住笑,鞠了一躬,向后退了两步。但她没有走,只是望着地面,过了半晌才说:
“请不要对任何人讲您在这地方见到过我。”
随后,她没有再看他一眼便真的转身走了,那神色好象是说她知道自己的请求毫无用处,刚说出口就又懊悔了似的。查尔斯站在路中央,看着她的背影渐渐逝去,留在他脑海中的唯一东西就是她的眼睛。她双眼睛大得出奇,好象既能看透一切,也能忍受一切。而且,那双眼睛直勾勾地看人——他虽然没意识到,但他从前见到过,那是布道人的一种目光。那双眼睛里含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奇特力量,它们似乎在说:别靠近我,olitagere
拉丁语:禁止接触。
查尔斯朝四周望了望,心里猜测着她为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到这树林里来过。树林没有什么过错呀。或许还有个男人?是来幽会?接着,他想起了关于她的传说。
查尔斯最后来到布罗德街。他打算在回白狮旅馆以前先去见见特兰特夫人,告诉她,待他洗过澡、换上象样的衣服后就立刻……
开门的是玛丽。不过特兰特夫人碰巧走过门厅——说实话,她是有意走到门厅来的。她坚持叫查尔斯不要客气,再说,他的衣服挺好,不进来那不是故意推辞吗?于是,玛丽笑吟吟地接过查尔斯的木棍和挎包,把他带到后面小客厅里。夕阳的余辉洒在小客厅上,里面躺着生病的欧内斯蒂娜。她身上穿着胭脂红和灰色的便服,模样儿煞是好看。
“我简直象个爱尔兰海员被带到女王的深闺里了。”查尔斯吻着欧内斯蒂娜的指尖,开玩笑地说。其实,他那亲吻的姿势说明他压根儿不象个爱尔兰海员。
她把手移开。“把你今天每时每刻做的事情都讲讲,不然你就甭想在这儿喝到一滴茶水。”
于是他便把碰到的每一件事讲给她听,但碰到那个女人的事是个例外,因为欧内斯蒂娜已经两次表示过,她对法国中尉的女人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一次是在防波堤上,一次是后来在午餐桌上。那一次,特兰特姨妈把法国中尉的女人的事讲给查尔斯听,内容跟十二个月前莱姆镇的牧师讲给波尔蒂尼太太听的差不多。欧内斯蒂娜责备姨妈,怪她用如此乏味的琐事烦扰查尔斯。那位可怜的女人常被数说成乡巴姥,心里敏感得很,也就诺诺连声,闭上了嘴。
查尔斯把带给欧内斯蒂娜的有菊花石印的化石拿了出来。她伸手去接,但没有够到。她想到查尔斯费了那么太劲儿才采来这些化石,对其他事情也就不计较了。不过随后她又假装生气,怪他不该拿生命去冒险。
“安德克立夫崖是一片茫茫荒野,真叫人心醉。我从来没想到英国有这么一个去处,它使我回想到葡萄牙北部的沿海风光。”
“天哪,你这位老兄简直是鬼迷心窍了。”欧内斯蒂娜叫道,“我说查尔斯,还是交待交待为好,你大概根本就没有去敲打那可怜的岩石,是不是跟林中仙女去了?”
查尔斯感到很尴尬,嘿嘿一笑掩盖了过去。他看看就要提起那个姑娘,以开玩笑的方式讲讲他是怎样碰到她的,但又觉得这是一种背叛,不论对那姑娘的内心痛苦还是对自己,都是一种背叛,所以他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他知道,即使轻描淡写地来掩饰那两次会见的情况,那他也只得撒谎,因此还是干脆不开口为妙。在这样一间平凡的屋子里,沉默似乎也算不上不老实。
两个星期以前,康芒岭竟在波尔蒂尼夫人脸上激起了蔑视神色,认为它是索多姆和高马拉,其原因我还没有说呢。
索多姆和高马拉是死海边的两座古城。根据《圣经》记载,这两座相邻之城的居民罪恶重大,上帝降火烧毁。
那地方离莱姆镇最近,人们可以到那儿去走走而不会被发现,这就毋庸赘述了。重要的是,它在法律上有一段模糊不清、引起事端的漫长历史。在圈地法制定以前,人们一直认为那是一片公地。后来,它一直被瓜分蚕食着,牛奶房占用的土地就是它的一部分,“牛奶房”这个名字就沿用下来。当时有一位绅士,住在安德克立夫崖后面的一所大房子里,他悄悄干起了“吞并领土”的勾当。这种勾当象历史上类似的情况一样,得到了他的社交同僚们的默许。可是,更加讲究民主的莱姆镇居民们却拿起了武器——如果斧头也算武器的话——反对这种勾当,因为那人贪得无厌,居然企图在安德克立夫崖开垦植物园。结果官司打到上面,最后是双方妥协:人们有权到那儿去玩,为数不多的树木也没遭到砍伐。但是公地再也不公了。
不过,当地的人在感情上一直还觉得康芒岭是公共财产。同到其他地方比起来,偷猎者溜到那儿去打野鸡和野兔时不大觉得有负罪感。最让人吃惊的是,有一天人们发现那儿住着一伙吉卜赛人,帐篷扎在一个不显眼的小山谷里。至于他们已住了几个月,谁也说不上来。那些流浪者很快就被赶走了。可是他们在那儿住过这一事实,人们总是念念不忘。更复杂的是,那时附近村庄的一个孩子失踪了。尽人皆知(恕我这样说),吉卜赛人把她捉了去,扔在兔子窝里,吃光了肉后把骨头埋了起来。吉卜赛人既然不是英国人,他们八成都是些吃人的生番。
另外,人们对康芒岭指责最激列的是跟道德败坏的臭名有关:到牛奶房去的马车道以及再往前的那片树木葱翠的公地,虽然人们没有正式使用农民熟悉的“情人之路”这个名字,但它实际上已不言自明。那条小路每年夏天都吸引着不少情侣。情侣们到那儿去的借口自然是说去牛奶房喝碗牛奶。其实呢,那儿尽是僻静诱人的小路,喝完牛好折转来时,使可沿小路钻进羊齿花和山楂树丛中去了。
康芒岭那地方象块浓疮一样,实在糟糕得很,至今还残存着一块黑紫色的伤疤。古代(比莎士比亚还早)有一种传统:在仲夏夜,年轻人拎着提灯,带着一两桶苹果酒,请一位小提琴手跟他们一起,到那儿树林中一块叫“唐基格林”的草坪上,以跳集体舞来庆祝夏至。据说到半夜时分,双人舞多了起来,而集体舞变得稀稀落落。一些更严肃的人说,实际上跳这两种舞的人都很少,干别的事的倒大有人在。
只是到了最近,科学化的农业才用粘液瘤这种办法把那片草地永久地铲除掉了,可是传统本身却把那地方跟联结在一起。很多年来,只有狐狸和獾仔才在仲夏夜到那块草坪上去蹦蹦跳跳。但是在一八六七年,情况却不是这样。
就在一年前,由波尔蒂尼夫人提议,一个妇女委员会还向当地政府施加过压力,要求在路口装上门,围上篱笆,将康芒岭封闭。可是更加民主的意见占了上风。公众去康芒岭游玩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有些议员甚至更加y荡,令人作呕,居然认为到牛奶房走走不但无罪,还是一种娱乐,又说唐基格林草坪上的舞会只不过是每年一度的消遣而已。不过康芒岭仍旧臭名昭著,只要正派的居民说上一句“康芒岭之流的人”,就足以断送一个小伙子或姑娘的一生。小伙子从此就成了迷恋y欲的森林之神,姑娘也就成了灌木丛中的野鸡。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弗尔利夫人在完成自己的崇高使命以后,莎拉傍晚散步归来时发现,波尔蒂尼夫人正坐在那儿专门等着她呢。我用了“等着”两字,其实用“瞪着”更为贴切。莎拉来到小客厅,准备读《圣经》。她发现自己好象面对着一个炮口。一看就知道,波尔蒂尼夫人随时都会爆发,而且声音还会振耳欲聋。
莎拉向房角读经台上面放着暂时弃而不用的巨大“家庭”《圣经》——这并非你想象中的普通的家庭《圣经》,而是将其中一些莫名其妙的低级趣味(例如《雅歌》)剔除掉了的《圣经》。她发现有点儿大事不妙。
即《圣经·旧约》中的“雅歌”,亦译“所罗门歌”,共八章,都是婚姻与爱情的颂歌。%%%“出了什么事,波尔蒂尼太太?”
“事情还不小呢,”貌似女修道院院长的人说。“有人告诉我一件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跟我有关么?”
“怪我听信了医生的话。怪我没有按照自己的常识行事。”
“我做什么事了?”
“我根本就不相信你疯了。你是个狡猾的坏东西。你做了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我愿对着《圣经》起誓——”
波尔蒂尼夫人愤怒地瞪了她一眼:“不行!那是亵渎神明!”
莎拉走过来,站到女主人面前:“我想知道你为什么指责我。”
波尔蒂尼夫人告诉了她。叫这位夫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是,莎拉看上去一点也不感到羞耻。
“请问,到康芒岭走走,这何罪之有?”
“罪过,你,一个年轻女子,独自一人去那种地方!”
“我说太太,那儿只不过是一大片树林。”
“我比你清楚,知道那里常发生什么事,也知道什么样的人常到那儿去。”
“没有人常去,所以我才到那儿去——我想一个人独自呆一会儿。”
“你敢跟我顶嘴,小姐?难道我不懂得自己说的是什么吗?”
这里有两个极简单的事实:一是波尔蒂尼夫人从来没有见过康芒岭,即便是从老远的地方也没看见过,因为不论站在哪一条马车道上,也不论从哪一个角度,都看不到它;二是她是位鸦片老客——为了免得你以为我散布耸人听闻的消息,我得赶紧补充一句:她对鸦片一无所知。我们叫作“鸦片”的那种东西,她叫作“劳德酊”。当时有一位聪明的医生,竟把它叫作“我们的劳德酊”,真是亵渎神明!在十九世纪,许多太太经常饮用这种东西,饮用之多远远超出圣酒2。实际上,什么阶层的妇女都喝,因为这种药物很便宜(以戈弗雷香料甜酒的形式出售),可以帮助她们度过妇女们特有的漫漫长夜。总之,那东西跟我们时代的镇静剂差不多。至于波尔蒂尼夫人何以要饮用此种药剂,我们则不必追根究底。但有一点需要点明,正象柯勒律治3曾发现的那样,劳德酊可以使人产生美妙生动的梦境。
我实在难以想象,这许多年来波尔蒂尼夫人在自己的头脑里竟把康芒岭勾画得象博希4的画那样可怕。她看到每棵树后都有诱人的妖怪,每片树叶下都有法国式的堕落。我认为有一点说出来不会错:即康芒岭与她潜意识中所有那些肮脏的东西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波尔蒂尼夫人咆哮过后,她自己和莎拉都陷入了沉默。炮既已放完,波尔蒂尼夫人也就改变了策略。
在英语中,上帝(lord)与劳德酊(iaudau)的开头几个字母的发音相同,医生用谐音,读成lordau,故曰亵渎神明。
2基督教徒们举行圣餐时喝的葡萄酒。
3柯勒律治(772—834),英国著名诗人,也是个鸦片老客。据传说:有一天晚上,他抽鸦片之后昏昏欲睡,梦中写了一首诗。这首诗即英国文学史上著名的诗篇之一,《忽必烈汗》。
4h·博希(40—5),荷兰画家。
“你太使我伤心了。”
“可我怎么知道呢?不允许我到海边,我就不去呗。我要清静,如此而已。这不能算罪过,我不希望因此而被人叫做罪人。”
“难道你没听说过康芒岭的事吗?”
“象你所说的那样——没有。”
波尔蒂尼夫人听后,眼里看着那愤怒的姑娘,心里感到有些窘迫。她记起来,莎拉到莱姆镇的时间还不长,很可能不知道康芒岭的坏名声。
“那么好吧,我要把话说在前头。我雇的佣人谁也不准到那种野鸡才去的地方,谁也不准接近那个地方。你应当约束自己,到象样的地方去散步。懂了吗?”
“是的,我必须在正经的地方散步。”一阵可怕的沉默。波尔蒂尼夫人以为莎拉在讽刺她,但她看到她只是垂着眼皮,好象在自言自语。
“那么,不再扯这件蠢事儿了。我这样做是为了你好。”莎拉小声说道:“我知道。”随后,她又加了一句:“谢谢您,太太。”
她没有再说什么,翻开《圣经》读了波尔蒂尼夫人标出的那一节,就是她们第一次见面时她选的那一节——《诗篇》第一百一十九节:“品行端正、遵守上帝法度的人必有厚福。”莎拉读起来调子低沉,看上去毫不动情。波尔蒂尼夫人坐在那儿,望着房间老远地方的那个黑影。老太太象一尊异教徒偶像,板着铁石般的无情面孔,对于面前的血腥祭品无动于衷。
那天深夜,可以看到——至于谁看到,我实在无可奉告,大概是只猫头鹰吧——莎拉站在黑暗卧室敞开着的窗口前面。整所房子都静悄悄的,街上也一片寂静——那时还没有电和电视,人们九点钟以前便都上了床。已经一点了,莎拉身穿睡衣,蓬松着头发,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大海。远外黝黑的海面上,有只灯笼眨着昏暗的眼睛朝波特兰岬方向移动着,那是一条船,正驶向法国的布雷波特港。莎拉看见了那一点灯光,但她并没有再想什么。
但是,假如你走近些,你就会看到她在默默地流泪,泪水挂满了两颊。她站在窗前并非是在等候撒旦的帆船,而是准备从窗口跳下,了此残生。
我不想描写她在窗槛上摇摇欲坠,也不想描写她向前摆动一下身子,随后倒在自己卧室的破烂地毯上呜咽啜泣。我们知道这件事发生两个星期后她还活着。由此看来那一天她并没有跳下去。我不想说她的啜泣、她的一阵阵泪水预示着她要采取极端行动。不,她的泪水直接来自环境的重压,而不是内心的激动情绪和苦恼——泪水象血从绷带里渗出,缓缓向外流淌,止不住,停不下。
莎拉是什么人?
她是从什么阴影中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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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造化川流幽幽,
叶西丝河蒙蒙……
——丁尼生《毛黛》(855)
叶西丝是古代埃及神话中的造化女神,被看作是明月。丁尼生诗中提及的叶西丝是指流经牛津的一段泰晤士河,与埃及神话并无关系。
2葛利叶和巴特都是当代法国新小说派的作家。
对于上面的两个问题,我回答不出。我所讲的这个故事纯粹是想象。我所塑造的人物在我的脑海之外根本不存在。假如说到现在为止我一直装作了解我笔下人物的思想和内心世界,那只是因为我所采用的是我的故事进行的那个时代被广泛采用的传统写法(就连某些词汇和“语气”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小说家仅次于上帝,他可能并不是无所不知的,但他要装出无所不知的样子。可是我生活在阿兰·罗伯·葛利叶和罗兰·巴特2的时代,倘若此书也要作为一本小说的话,那它就不可能是当代意义上的小说了。
由此看来或许我是在写一本换了位置的自传,或许我现在正住在我的小说所描写的某幢房子里,或许查尔斯就是我乔装的。或许本书只是个玩笑罢了。象莎拉那样的现代女人是有的,可是我一向不理解她们。或许我只是在给你一本以小说形式写成的论文集。或许我不应该在每一节前引用卷头语,而应冠以这样的标题:“在生存的水平线上”,“进步之梦幻”“小说形式发展史”,“论自由的缘起”,“维多利亚时代被遗忘的某些方面”,等等。
或许你认为小说家只要准确地牵动线绳,他的木偶们便会活龙活现地表演起来,还会根据要求来说明它们的动机和目的。话到此处(第十三章——阐述莎拉的真实思想状态),我很想把一切——或者说一切重要的事情——都告诉你。可是我蓦地发现,我很象置身于清冷的春夜里的人,正站在草坪上,注视着莫尔伯勒楼上那个昏暗的窗口。我深知,在本书的现实环境中,莎拉无论如何也不会擦去眼泪,探出身来,用一章的篇幅讲些别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弯弯的月亮升起的时候,要是她瞥见我站在那儿,她必定会抽身而去,消失在房间的黑影中。
不过,我是个小说家,不是站在草坪上的人——我能够跟踪她到我愿意跟踪的地方吗?请不要忘记,可能并不等于允许。丈夫常有可能杀死妻子,妻子也有可能杀死丈夫,杀人后便溜之大吉,可是他们并不那样做。
你可能以为小说家都事先拟好计划,然后按计划写作,这样,第一章所预言的未来事件到第十三章时一定会成为现实。其实,小说家著书的原因是各式各样的:为金钱,为名声,为父母,为朋友,为写书评的人,为自己热爱的人;出于虚荣,出于自豪,出于好奇,出于乐趣。说到出于乐趣写作。他们就象制作家具的技术工人一样喜欢制作家具,象醉汉一样喜欢饮酒,象法官一样喜欢断案,象西西里人一样喜欢从背后向敌人开一枪。写小说的原因之多足可以写成一本书,而且它们都是真实的,当然这些原因对某个作家来说并非都对得上号。只有一个原因适用于一切小说家:我们都希望尽可能把世界塑造得象现实世界一样真实,但又跟现实世界不完全相同,也不同于过去那个世界。这就是我们不能有计划的原因所在。我们知道,世界是个有机体,而不是一部机器。我们还知道,一个塑造出的真实世界必须独立于其塑造者。一个计划的世界(一个充分显示出计划性的世界)是一个僵死的世界。只有在我们笔下的人物和事件开始不受我们的约束时,它们才开始变得活生生的。当查尔斯离开站在悬崖边缘的莎拉时,我命令他直接回莱姆镇去,可是他并没有那样做,而是转身走下坡,无缘无故地到牛奶房去了。
呃,你可能会说,我的实际情况是——我写着写着,忽然灵机一动,觉得让查尔斯停下来喝碗牛奶,让他再次跟莎拉相遇,这样的写法更聪明些。此话自然有其道理,可以解释我的那一段描写。然而,我只会报导——而且我是最可靠的目击者——我觉得,去牛奶房的那个主意明显地出自查尔斯,而不是出自我本人。这是实际情况,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开始得到自由。再说,倘若我希望他是位真实的人物,我就得尊重他的自由,而废弃我为他规定的任何貌似神圣的计划。
换句话说,为了使我自由,我就得给查尔斯,给蒂娜,给莎拉,甚至给面目可憎的波尔蒂尼夫人以自由。何谓上帝?完美的定义只有一个,即允许别人保持自由。我必须遵从这一定义行事……
现在,小说家仍旧是神仙,因为他可以创造一切(即便是有幸成为现代小说先驱的作品,也没能完全排除作者的意向)。不同之处在于,我们已经不再是维多利亚时代所想象的无所不知、发号施令的神仙;我们成了新的神学形象,即以自由而不是权威为首要原则。
我是否糟糕地破坏了原先的构想呢?没有。我的人物还存在着,存在于跟我原先的构想差不多的现实之中。正如一位希腊人在二千五百多年以前所说,虚构无处不在。我发现这个新现实(或曰非现实)更加可信。我想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