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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地向他们略微颔首,在男人们的眼神压迫下牵着归琰步入舞池。

    归琰妈妈正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休息,刚才一幕落入眼中,心中不禁涌起一种“一家有女百家求”的自豪。齐妈妈也远远看见了刚才的状况,虽然先前对齐凌的不积极有些生气,但却在看到他们相拥慢舞时生出一丝欣慰。她悠悠走到归琰妈妈身边坐下,扯起话头,聊起了圈子中的一些趣事,偶尔,话题就会偏离,扯到了孩子们身上,却又被归琰妈妈不着痕迹地给绕了回来。

    可是舞池里的两个人却没有如齐妈妈想象的那般互生爱慕之意,反而有点火药味十足。齐凌狠狠地拉着她旋转一个圈后,附在她耳边低声说道:“你竟然嫁祸给我?”归琰淡淡扫他一眼,不失时机地跳错一个节拍,高跟鞋正好踩上他的脚面,连连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齐凌被鞋跟这么一踩,疼得咬碎一口银牙,“你就是故意的!我又不像那些傻瓜,没见识过你的风采。”他指的是圣诞夜那次,归琰立刻沉下面孔,冷冷道:“你明白就好!最好管好你那张嘴。”想到两人也算蛮投契的,作为朋友他也很够意思,脸色稍缓,调侃道:“朋友不就是用来嫁祸的么?”

    齐凌忽然有些气自己,他以前怎么会认为她善良可欺呢?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钟秀已经回来,他一下飞机就急匆匆地去找归琰,却还是与她失之交臂了。

    第三十八章

    归琰此刻正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庄里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到这里已经一周了,她依然在看到因病痛的折磨而变得干枯黑瘦的村民时心生震撼,忍不住想要为他们多做些什么,才会觉得心里好受些。现在她终于明白临行前主任在办公室对她说的那番话的含义了。

    “这次医疗下乡送温暖,你也去吧。”主任说。

    “可是这回巡回医疗小组的医生要求主治医师才能参加,我不够资格。”归琰纳闷,主任不会不知道这是有条件限制的。

    “小琰,你从实习就跟着我,你的努力我都看在眼里,你现在的技术不比那些主治医师差,可是,我想让你亲眼去看看那些没钱没药的村民,亲身体会那种痛苦与无奈。你内心太冷漠,即使你的医术再高明,也不会是一个合格的医生。”主任语重心长地说道。他很喜欢这个徒弟,她聪明,上进,努力,他不禁感叹终于在退休之前找到了衣钵传承之人,却在一次带她出诊时忽然发现了这个致命的弱点。作为一名医生需要怀有悲悯之心,不仅要从身体上减轻病患的痛苦,更要从精神把病患解脱出去。可是,她在这方面,太欠缺了。主任慈爱地看着爱徒,希望这十天的经历能够唤醒潜藏在她心底深处的仁义。

    归琰当时对主任的话虽不敢苟同,却也没有反驳,只点点头服从安排。医疗小组由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医生外加两名护理人员共十人组成,归琰是其中职称最低的医生,因此她只负责宣教,给每户人家派发卫生保健知识资料,普及与农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医疗卫生知识,以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能力。

    医疗小组驻扎的小村庄位于大山深处,与几个比邻的村庄距离基本相等。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医疗小组的组员们便背上医药箱徒步出发去十几里外的另一个村庄,晚上十点多才回到居住地,连洗漱都顾不上倒头便睡,这样才能养足精神,在第二天作出准确的诊断。

    今天他们要去的那个村庄在山的那一边,因为要翻过一座山,他们比往常出发的更早。天空似破漏了般哗啦啦还在下雨,已经连着下了好几天了,虽然穿着雨衣,衣服还是湿透大半,路面一片泥泞,尽管有手电筒照着,仍然不可避免地会一脚踩进水坑里,大家的鞋子都已经灌满了水,深一脚浅一脚的缓慢前行。

    不知道走了多久,天边已现微光,从后面传来叽叽喳喳地说话声,伴着噼噼叭叭踩在水里的声音一起传来,归琰回头一看,见是一群孩子背着书包正沿着这条路结伴走来,她这才想起,大山里唯一的一所学校就在今天义诊的村子里。大山里的孩子每天一大早就得出门,这样才能赶在上课前到达学校。她望着渐行渐近的那帮孩子,有的撑一把破旧的雨伞,伞骨已经折了无力的耷拉下来,有的头戴一顶蓑帽,身上披一块油布,家里更贫困的便只戴了一顶蓑帽遮雨,她一阵心疼,城市里一般大孩子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时候,这里的孩子们已经懂事地在家里帮忙了。

    孩子们知道他们是来自大城市的医生,是来帮助他们的,便自觉地走到前面为他们领路,但是山路崎岖不平十分难走,医疗组的速度又实在太慢,照这样下去,上课非得迟到不可。可是翻过山头到义诊的村子还有好几个岔路口,偏偏村里指派的向导又生病了,一个叫二狗的大男孩便提出让其他人先走,由他一个人领路。

    大家对这个大男孩心生好感,一路上便和他有一句没一句的唠着,从闲谈中得知二狗是老大,家中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今年读五年级,过了年就不念了,回家帮忙赚钱供弟妹念书。

    听到这里,大家都陷入了沉默,良久,归琰问他:“你还想接着念书吗?我可以帮助你。”

    二狗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老实地回答:“想。可是爹娘太累了,我想自己赚钱供弟妹念书。”十几岁的他,脸上有着坚毅地神色,厚重如大山的脊梁。

    下山的路非常陡峭,归琰不再说话,集中精神专心赶路。因为雨水的冲刷,路面已经有部分沉陷,形成了一个小的平台,一脚踩下便塌落一块,大家都有些心惊,加快脚步,想要赶快离开这个随时有可能塌方的地方。

    还有十多米就到山脚了,归琰心里略微松了口气,回头看一眼这海拔近百米的陡坡,忽然发现走在队伍最后的二狗头顶后方有一块像舌头形状的巨大凸出,在雨水的冲刷下隐隐有掉落之势。归琰吓了一跳,来不及叫他,一把抓住他的手往前一拉,把他拽到自己身前,只听身后一声闷响,凸出的平台塌了下来,向他们溜滑过来。归琰臂上用力,把二狗推向一边,来不及跑便被紧随而来的洪流冲倒,自上而下的泥沙石块砸到了她的身上,她只觉腿部一阵巨痛,似被一块大石砸中,一时不能动弹。

    大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呆了,待缓过神来想要过来救援,山坡上垮塌岩土已经越来越多,滑动着向下冲来,归琰只觉压在身上的沙石越来越重,身下的一大块松动正载着她快速向下滑行,她下意识地一手捂住口鼻,一手护住脑袋,看着两边的山石快速的向后移动,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一定要活着!

    似乎只是一瞬间,又似乎是过了许久,归琰已经记不清楚了,只知道自己快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手也早已松开了口鼻,大口大口的吸气,意识慢慢变得涣散,到最后只模糊地看见一个身影向她跑过来,她这时候还有闲情想,如果谁把她救出去,她就是以身相许也不为过吧?

    第三十九章

    归琰睁开眼睛时,已经躺在了床上,环顾着简陋的房舍,心里涌起一种劫后余生的亲切感,她撑起身想要坐起来,稍一用力,小腿处传来一阵钻心的疼,额头迅速渗出一层冷汗。她这才感觉到小腿鼓鼓胀胀的,像被什么夹住,直直放在床上,已经动弹不得。归琰不敢再动,瞪着眼睛望着房顶的蜘蛛网,开始回想当时的情形,她当时正好趴在一大块岩石上,被带着一起冲下,不然,不被压死也得被憋死吧?想到憋死,她用小手指探进鼻孔抠了抠,拿出来一看,手指很干净,看来当时下意识举动还是有效的。

    归琰心里这才真正的放松下来,想起当时被埋在沙石下时,似乎还曾后悔那天没有坐下吃他亲手做的早餐,想着,也许,以后都吃不到了呢?

    虽然已经脱离险境,但她心里还是禁不住涌上一股心酸,眼眶也开始变得湿润,她紧紧闭上眼睛,不让眼泪流下,泪水却还是顺着眼角溢出。这时,门被轻轻推开,一个人走到床边,伸手轻轻拭去她眼角的泪水。

    归琰正沉浸在悲伤地情绪中不能自拔,忽然被人轻柔地擦去泪水,亲密的举动吓得她一个机灵,赶忙睁开眼睛。一张溢满疼惜的脸出现在她的视野里,是钟秀的脸!是因为太想念,所以产生幻觉了吗?她忙又闭了闭眼睛,又再度睁开,真的是他!

    归琰紧紧的望着他,一眨也不敢眨,终于,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如决堤水坝般汹涌而出,到后来干脆嚎啕大哭。钟秀心疼地蹲在床边,一边用手帮她抹眼泪,一边吓唬说:“不要再哭了,越来越丑了!”

    归琰闻言,立刻噤了声,一时却止不住,抽抽噎噎半天才能发出稍微正常点儿的声音,问出话也是断断续续:“你、怎么、来、这、儿了?”

    “我一下飞机就听说你被派到这边来了,想要早点儿见到你,就追了过来,”钟秀站起身坐在床边,把她的手放进两掌之间握住,接着说:“谁知一到这儿就见你变成了这个样子。”说到这里,他的手紧了紧,想起刚到村子时,看见她一身泥污地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归琰感受到他的紧张,忙出声安抚道:“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

    钟秀瞪她一眼,恶狠狠命令道:“下次可不能再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好!”归琰乖巧地应道。

    忽然想起其他的人,忙问道:“他们呢?”

    “他们只是受了些皮外伤,处理过已经没事了,现在正帮村子里的人看病呢。”钟秀知道她想问什么。

    归琰“哦”了声,脑中浮现出昏迷前见到的那个身影,又歪头看看他,不是很确定地问:“当时是你救了我吗?”

    钟秀怀疑地看了她一眼,莫非是脑子给砸坏了?不然怎么没有听懂他刚才说的话呢?伸过手去覆在她的额头,也不热啊!对她忽然变得热切的眼神感到不解,却还是耐心地告诉她:“不是。是村长。”

    原来,当时垮塌来势凶猛,大家都没能避过这一劫,只有二狗因为身小体轻,被她猛地推向一侧,险险躲过了那一阵激流,但人微力轻,只能跑回村子求助,然后村长就带了人来,她当时看见的,就是村长。

    归琰想到自己当时的想法,不禁轻笑出声,偷看他一眼,不无遗憾地说:“唉,我当时还想,谁要是救了我,我就以身相许呢。可惜呀可惜,可惜不是你。”说到最后,竟然唱了起来。

    听了这话,钟秀蓦地把脸趴在她的脸正上方,眼睛危险地眯成一条线,咬牙说道:“你已经没机会了!只能嫁给我了。”

    归琰看着他渐渐逼近的脸,一股压迫感紧随而来,不由自主地舔了舔下唇,吞咽一口口水。钟秀看见一条粉嫩的小舌头刺溜一下不见踪影,心被撩拨得痒痒地,目光微微暗沉,缓缓低下头,吻了上去。他伸出舌头在她的唇瓣轻轻舔舐,感觉到她嘴唇忽然闭紧,便加大力度,把她的两片柔嫩整个儿含入口中,用力吮吸。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清醒的时候做这种事情,归琰原本有些紧张,后来却被他吸得有些疼,不禁“唔唔”出声,钟秀的舌头趁机而入,钻进了她的口中。她只觉一条软滑之物在口中游走,寸寸攻城掠地,直至缠上她的小舌,便再不放开。

    归琰被他霸道的吻吻得透不过气来,心下后悔刚才招惹了他,想要推开他,一使劲儿却扯动小腿的伤,疼得她打了个颤。感觉到她的异样,钟秀忙松开她起身查看,见她脸色苍白,额上已是一层汗珠,不禁懊悔,他实在是太想念她的味道了。

    他轻轻掀开床单去检查她的伤腿,归琰这才看见小腿已经肿得厉害,被两块小夹板固定住,这才开始紧张,忙问他:“是骨折了么?”

    “李医生帮你检查过了,应该是骨裂,得赶快到医院拍个片子仔细再看看。”钟秀边说边擦去她脑门的汗。

    归琰长吁口气,脸上露出轻松地神色,调皮地说道:“你看,我运气多好,这么凶险才只是骨裂,而且醒来还见到了你。你都不知道,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钟秀知道她在安慰自己,也扯出一抹笑,但依然难掩严肃,正准备要再训斥一番,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助理的声音传来:“钟总,飞机已经到了”。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外面已经阳光灿烂。归琰躺在担架上,打趣地对陪在身侧的钟秀说:“你看,你一来连天气都放晴了。”钟秀宠溺地把在她眼帘上飘动的发丝挂到耳后,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归琰的脸上立刻爬满红晕,这人,又来诱惑她。在前面带路的助理恰好回头,看见了钟秀的笑,一时也有些呆了,没注意到脚下,跳进了一个水洼,满脸狼狈地低头不敢看他。归琰“噗嗤”笑出了声,轻啐一句:“你这个祸国殃民的妖孽。”声音虽然很轻,却还是被抬着她的医护人员听到,努力憋着不敢笑出声。钟秀脚下一滞,重重咳嗽一声,率先向学校的空地走去。

    后来归琰才知道,钟秀在见到不醒人事的她时,心急如焚,只用了十多分钟就跑了几十里山路,到有信号的地方联系了医院和直升机,她这才能及时得到医治。

    第四十章

    归琰已经住院四天了,这四天,病房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小腿的疼痛肿胀都被他们惊得感觉没那么强烈了。如果说张谨、齐葑、甚至包括鲁蕴都各有所图的话,那齐凌就有凑热闹的嫌疑了,他不只凭空插了一脚,还非要弄出点动静才罢休。

    刚开始钟秀对前来送花探望的几个人还能假以辞色,以礼待之,接连几天下来,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现在看到从一天一趟增加到一天三趟的齐凌,脸上已经能拧出水来了。

    那边,齐凌刚讲了个笑话,归琰笑得合不拢嘴。如果他想,他实在是个有趣的人,归琰有时候总会这么想齐凌。有些人能成为情侣,有些人能成为朋友,有些人只能成为路人,这些从性格初成就已经固定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归琰和齐凌就升格成了朋友,也许是彼此都无所求,即使有所求时目的也明确清晰,所以和他在一起不会患得患失,怡然自得,而他和钟秀又有那么一层关系在里面,归琰和齐凌交往起来就更加没有负担。

    当齐凌终于被钟秀拎起丢出门外时,他站在已经重重关上的门板前摸摸鼻子,脸上的表情似乎是意犹未尽,更似整蛊。自从他发现钟秀爱上归琰后,就以刺激他为乐了,虽然他极不想承认自己有这种恶趣味,可是谁让他实在闲得蛋疼,他真是好久没见到他如此失态了,自从葛戈之后。他还是很怀念大学时那个意气风发的钟秀的。

    病房里,钟秀郁闷得要几要呕血,他觉得,有必要和她谈谈了,可是却又不想表现得像个小心眼的男人,斟酌半天,拿了个苹果坐在床边,一边削皮一边不着痕迹地说:“本来还担心这段时间你会觉得没意思,现在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你的生活过得还真是多姿多彩。”

    虽然他极力压制住想要直接质问的冲动,但归琰还是听出了弦外之音,转过头看他,想要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什么端倪,可他始终低着头,似乎真的只是在专注地削苹果。

    “哦,这段时间确实过得有些忙乱。”归琰一语代过,没有做过多的解释。

    钟秀却似乎很感兴趣,把苹果切成小块放在盘子里,又拿出叉子一起递给她,一副倾听的模样。归琰暗叹口气,该来的还是来了,不管他们曾经多么亲厚无间,只要升华成男女关系,在磨合的初期,终究还是没有抵过男人强烈的占有欲。这与爱和不爱没有关系,这只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自信反作用。

    归琰一边吃苹果,一边把这期间发生的事一一讲给他听,钟秀听得津津有味,似乎还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老学究精神,听她讲完,还要再追问两句,归琰便也知无不言,言无不信。

    “那齐凌呢?”他最终还是问了出来。他看得出来,归琰对那几个人礼貌中带着疏离,唯有对齐凌不一样,两人像是相熟了多少年的老友,她和自己在一起时,都没那么多话,那么自在。

    “嗯……我们是朋友。”归琰考虑半天,才回答他。

    男人和女人,成为朋友的必备条件,必然是有一方倾心或者欣赏另一方,而持久的友情,基本以倾心居多。因为欣赏,基于男人的劣根性,他们是不会承认的。欣赏一个女人并且勇于承认的男人,应该是极品中的极品了。而齐凌,应该算是一个。

    因为齐凌。他有压力了么?归琰暗暗猜测。

    “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了?”钟秀这话问得艰难。

    归琰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不是你介绍我们认识的么?然后我们就很熟了。”

    “我这算是引狼入室了么?”钟秀有点恼火。

    归琰放下手中的叉子,把嘴里的苹果咽下,幽幽地问:“你不信我?!”

    钟秀没有说话,只默默地坐在那里,一脸的执拗。

    “我想,在成为你的女朋友之前,我首先是一个人,我有自己的空间,有交朋好友的需求,我们不是彼此的附属品,我们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归琰看他这样,感觉有些无力,正色道。为了以后的和平稳定,有些事情还是提前预防的好。

    钟秀依然沉默,但却一直盯着她的脸,心底涌上些难以名状情绪。坐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他守护了十三年,以前她是调皮的,跳脱的,现在是独立的,沉稳的。他知道一旦挑明关系后会有一系列的变化,虽然已经做了心理准备,但是蜕变的过程依然让他如此的痛苦。

    他和她,都需要时间来调节和适应。

    出院后归琰直接被妈妈接回了家中,钟秀依旧每天来探望,两人都自觉地避开这些敏感的话题,倒也相安无事,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但两人都心知肚明,有些芥蒂始终还在,一天不解开,他们的感情就只会止步不前。而更让他窝火的,是未来丈母娘待他和齐凌简直天壤之别,让他嫉妒更甚。

    这天归琰妈妈看钟秀一脸郁色的走后,才拿出电话拨通:“我们见个面吧。嗯,还是丰雅茶舍,老地方。”

    丰雅茶舍包厢的陈设古朴典雅,壁上挂一幅古韵味十足的水墨画,画角别一支淡雅小花,一名茶人跪在榻榻米上,以手指打开绸巾细细擦拭茶具和茶勺后,倒入开水温热茶碗,额顷再倒掉水,擦干茶碗;之后用竹刷子轻拌沫茶,最后斟入黑色陶瓷茶碗中。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流畅,茶人把斟好的茶摆到两人面前,便退了出去。

    琰爸爸和琰妈妈坐在桌前专心品茶,这是两个人自离婚后第二次这么郑重其事的坐在一起商讨事情,而能引起他们共同重视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归琰。

    第四十一章

    第一次碰头,是因为琰妈妈住院时发现了女儿对钟秀的依赖,再次提起了重续两家联姻的约定,希望琰爸爸一切以女儿的幸福为前提,予以首肯。琰爸爸虽然是个原则性非常强的人,但并不是个迂腐的人,且打从心底欣赏钟秀,如果能够成为女婿,自然是求之不得的事,只是称谓上会有些混乱罢了。至于外界的流言蜚语,他并不放在心上,以他如今的地位,也容不得他们轻易置喙什么。两个人很容易就此达成了一致,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准备从旁推波助澜,增进二人的感情,这就是为什么琰妈妈总是归琰面前有意无意的透露一些钟秀的“绯闻”的原因。

    只他们两个也没预料到,钟秀和归琰竟然早已情愫暗生,感情极速升温,不控制地发展到了那一步。当琰爸爸听到钟秀坦承一切的时候,心里其实是暗许的,却又想进一步考验他,这才当着所有人的面儿演了那么一出大戏。钟秀估计永远也不会想到,他就这么被算计了。

    这第二次会面,是来对事情的进展交换看法的。

    琰爸爸端起茶轻啜一口,一丝淡淡地海藻气息萦绕齿间,半天,才开口说:“你觉得怎样?”

    “被你那一通折磨,他的感情似乎热烈了不少。”琰妈妈笑眯眯地回答,但旋即又补充一句:“可我还是不放心。”

    “阿秀这孩子是真心对小琰好,单从这次援非就看出来了,一般人最少要半年才能完成,他硬是三个月就结束了,听说回来把跟着去的十几个人都放了半个月的假。”琰爸爸把钟雅故意放给他的消息告诉她。

    “以前阿秀保护小琰,他对她只有给予,没有索求,现在变成了恋人,他必然要求对等的感情回报,甚至更多,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情转变,我担心他们处理不好会由此变成陌路人,这对小琰来说太残酷了,你不知道她有多珍惜阿秀,她的挣扎我都看在眼里,却什么也做不了,这孩子,心思太重了。更糟糕的是,阿秀的妈妈又看上葛戈了,这样一来,将来的婆媳关系处理起来会棘手很多。”琰妈妈是真的想弥补对她的亏歉,以至于现在已经有点忧虑过度,草木皆兵了。

    “现在商界的年轻人当中,阿秀算是个中翘楚,谁要是不幸在商场上和他成为了对手,都会寝食难安。你就把心放进肚子吧,以他的能力,他会处理好的,我倒是担心小琰的性子太强,反而会伤到他,阿秀这孩子就一个毛病,在感情上一根筋。”琰爸爸安慰了她几句,边说边摇了摇头,他是男人,所以最理解钟秀,有个有主见的老婆是多么辛苦。

    两人各怀心思,坐在榻榻米上看着茶雾袅袅,都默不作声。约莫过了半盏茶的功夫,琰爸爸像想起了什么,问她道:“我在医院见那几个年轻人,是怎么回事?”

    琰妈妈想到那几个英俊的小伙子,端起茶杯饮了一口,竟品出了一丝丝的苦涩,叹了口气,说: “这几个人,似乎都对小琰有些企图。”想了想,也不兜圈子,一个个地介绍:“鲁蕴,西丝国际医疗整形美容医院的创办人,离异,有一女,这些缺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小琰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女人,倒像是一件可以买回家的贵重物品;鲁岱,鲁蕴的弟弟,和小琰一个班,现在是个外科医生;齐葑,著名主持人,齐凌的堂兄,全家都依附齐氏企业活着;齐凌就不用我介绍了,你和他爸爸是老交情了,只有他和咱们小琰是门当户对,可惜啊,这两个人就像是一个模子雕出来的心性,一个外放,一个内敛,却合不到一起去,将来若有幸结为夫妻,一辈子也只会相敬如宾。”

    她越说越头痛,揉揉太阳丨穴后无奈地说:“现在看来,只有钟秀一个是最合适的人,但他不懂女人,在这方面还需要修炼哪!”

    “男人一辈子,只需要征服一个女人,就算赢了生活。他只要懂小琰就好。”琰爸爸是过来人,深谙个中的道理。他在这条路上已经栽了一个大跟头,前车之鉴,所以他和钟雅直到现在都没有考虑过要个孩子。

    琰妈妈看了他一眼,掩嘴一笑,心下这才释然:还得男人看男人,这样最精准!

    第四十二章

    归琰早晨刚到医院就被叫去了主任办公室,主任递给她两样东西,她拿起来一看,是心脏超声心动图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有些疑惑地看着主任。主任又拿出一本病例,递给她说:“这是一个准备手术的病人的病例和所有检查资料,你熟悉一下,一会儿做术前心理疏导。”

    归琰“哦”了一声,拿着资料在一张桌子前坐下,仔细看了起来。

    李琴,45岁,症状:头晕、胸闷、气喘、偶尔伴有心绞痛;医生诊断:先天性心脏瓣膜狭窄;建议:手术。

    病历上只有短短几行字,她又拿起了检查图仔细看了看,不禁“咦”了一声,问道:“她已经这么严重了,怎么才来手术?”

    归琰又拿起病历看了看日期,诊断确实是两周前出的,她接着问道:“这个病人随时可能猝死,怎么还敢拖两周啊?”

    主任走过来在她对面坐下,拿过她手里的资料又看了看,才抬起眼看她,说:“这个病人之前已经走了很多家医院,最后才确定在咱们医院手术。她是个会计,由于工作的性质需要进行工作交接,或许在心理上她也担心一旦上了手术台,可能就下不来了。病人的这种负面情绪直接影响手术的效果,这就是我让你来做术前心理疏导的原因。”

    归琰感激地看着他,她知道,这是主任在历练她。主任见她以那种眼神看着自己,和蔼地笑了笑,接着又说:“这个手术由我来做,所以,你不能给我掉链子。”

    “嗯。”她重重的点头。

    半小时后,李琴在丈夫、女儿的陪同下走进了会议室。李琴是一个脸色微黑,体型有些发福的中年女人,一进门,她就紧张地抓着丈夫和女儿的手不放,甚至坐到椅子上,归琰还能清楚地看到她的肩膀在微微颤抖。

    归琰决定先缓和下这种令人窒息的气氛,便问了句:“住院手续办得还顺利吗?”

    李琴的丈夫看起来有些木讷,听了归琰的问话,点点头,回答道:“嗯,很顺利。”便也不再开口说话。反而是她的女儿最先问起了这次手术的情况。

    归琰看着嘴唇已经有些发白的李琴,略微思考了下,用最浅显易懂地语言慢慢说道:“你妈妈是先天性心脏瓣膜狭窄,早期没什么症状,随着年龄的增长,左心室会发生代偿性的心室肌肥厚,时间长了,就会出现胸闷、胸痛、乏力、头晕、眼花等症状,她是不是经常上楼时走两层就气喘胸闷的厉害?”

    说起症状,李琴有了述说的欲望,便把她的症状又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归琰也不打断,只耐心地听着,并不时点头表示明白。李琴就这样絮絮叨叨讲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停嘴,紧张情绪也随着她的讲述缓解了不少,她这才有胆子问这次的手术。

    “其实你这个病在我们医院挺常见的,一般采用微创介入瓣膜置换的方式,切除遭病变破坏的瓣膜,然后用一个新的生物瓣膜固定在原来瓣膜的位置上就可以了。这个手术很简单,不需要打开胸腔和心包,只需要在腹股沟部有一个2—3毫米的切口,也不用全麻,不用输血,短短30分钟手术就可以完成,一周左右就可以出院了。”归琰尽量以轻松的语气详细明了地讲解整个手术流程。

    “那这个手术的风险有多大?”李琴的女儿紧接着问道,李琴也紧紧盯着归琰。

    “这种微创介入治疗的方法是目前最有效的,技术也很成熟,手术的成功率很高,费用也相对比较低。嗯……这个手术其实有点像现在的阑尾炎手术。”归琰想了想,打了个比方。

    听到和阑尾炎手术差不多,他们几个才算松了口气,开始问起了术前和术后的注意事项,归琰又问了问李琴有没有遗传病等等,会议室里气氛一片融洽。

    会议室门口,主任一直站在那里听着,直到此时,才满意地转身走了。

    归琰这一天过得充实,下班时心情愉悦地哼着小调走出医院大门,却意外地看见了钟秀。钟秀会等她,这在意料之中,意外的是今天他的手里拿着一束鲜花,他从来没有送过她花。

    见到她来,他的样子有些忸怩,归琰抿唇低头轻笑半晌,才慢慢向他走去,接过他手里的花,把脸埋在里面深嗅一口,说:“真香!”见他只望着她却不说话,便故意问道:“这花是送给我的吗?”

    钟秀已经很久没有进过花店了,在里面踟蹰了足足半小时,才挑中了这捧紫色的郁金香,现在看她的笑脸,只觉心思没有白费,她的笑,比鲜花还要美艳几分,现下又听她明知故问,似乎以前调皮的她又回来了,也跟着高兴起来,回答她:“不然呢,难道我要送给一只小哈巴狗?”

    “你取笑我!”归琰听他把她比作小狗,佯装生气地自己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等他坐上驾驶座,才撅着嘴撒娇:“其实我比较喜欢猫。”

    “嗯,是送给我们家的小懒猫的,可喜欢?”钟秀一脸的温柔,哄劝道。

    “当然啦,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花啊!我又不是怪咖!”归琰把花抱在怀里爱不释手,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一束花呢。

    钟秀见她快要把脸埋进花里了,心底一阵甜蜜,调笑道:“可我就是喜欢你怪咖的模样!”

    归琰彻底无语了,心道:知道你口味独特,没想到你这么独特!

    “今天我们去吃泰国菜好不好?”他见她不再顶嘴,便一脚踩向油门,边开车边问道。

    “好!”归琰虽面上淡淡的,心里却乐开了花,以前他在吃上从来不曾费过什么心思,基本上都是去川菜馆,因为她喜欢。可是今天不一样,他忽然开始在这方面重视起来,这意味着他们开始正式约会了么?

    第四十三章

    素可泰国餐厅的风格以东南亚风情为主基调,黄褐色的木质地板,红色的砖墙,墙上挂着古朴的手工艺品,厅内的木质托架上摆放着憨态可掬的金色大象,一切的一切,都给人以舒服惬意的感觉。钟秀订的是名为曼谷的包厢,归琰看着牌子一阵偷笑。

    泰国菜里,归琰最喜欢吃那道炭烧蟹,橘黄丨色的外壳很诱人,蟹肉更是细腻鲜嫩,但她更喜欢就着厨师调好的辣蘸水吃,酸辣的味觉充斥口腔,很是劲爽。归琰吃得汁液沾满嘴角,钟秀拿起餐巾纸轻轻帮她擦去,见她吃的开心,手下不停地帮她把蟹肉挑出来。

    “周末跟我回家正式见见我妈吧?”钟秀见她吃得差不多了,边拿纸巾擦拭手指边问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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