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的,饿了吧,来吃饺子!”张婕说着打开饭盒,将飘着浓浓香味的饺子递给了他。
谈到饿,林麟趾确实是真饿了,但他的饿却并不是饺子就能够喂饱的。
林麟趾的眼神不由地瞥向张婕的脖子,他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
张婕捕捉到了他的目光,秀气的脸上生起淡淡的粉霞,嗔道:“你看什么看,快吃饺子。”
林麟趾一愣,低头狠狠地揉着眉心,强忍着对于血液的渴望。
张婕心里想着自己的小九九,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
“你别误会,确实是今天我们家饺子做多了,我想着与其剩下,还不如……”张婕欲盖弥彰地似乎想要掩饰什么。
谁都能看出来,她对林麟趾有着些许好感。
这个平日里内向沉默,骨子里却倔强骄傲的男子,在这一个多月的相处下来,确实已经有微微触动到她心底的那分柔软。张婕在大学时就曾戏称过她的愿望就是毕业后赚钱开一家酒吧,然后养条狗,养个男人。
现在狗还没有,倒似乎可以先养个男人。
林麟趾压抑着自己本能的冲动,他因为极力的克制而使得全身都在不停地颤抖。
张婕也终于发现了他的异样,放下饺子将他搀扶到床边坐下,然后蹲下抬头看着他,焦急地问道:“麟趾,你究竟怎么了?怎么身子都在发抖,身体不舒服吗?用不用去医院看看?”
林麟趾坐在床边,低头正好看到她仰起的脖子。
“吼!”
林麟趾闷吼着,俯首张嘴就要咬向张婕。
“啊!”张婕被他突然的动作吓到了,她惊呼一声,以为他要强吻自己。
这一声惊呼,如同当头棒喝,让意识混乱的林麟趾顿时清醒过来,他猛地将张婕推开,然后狠狠地几巴掌甩在自己的脸上。
林麟趾将脸埋在掌间,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
张婕怔怔地看着他,站了起来,揉着有些被撞疼的臀部,说:“没……没事的!麟趾,真的不用去医院看看吗?”
林麟趾摇头。
“那……”张婕还想说什么,却被林麟趾打断。
“张姐,我身体不舒服,你能不能先回去,我想安静地休息一下!”他这是下了逐客令。
张婕蹙着秀眉,点点头,说道:“那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如果晚上不想来上班,发个短信就ok,不会扣你工资的!”
她很担心林麟趾,但毕竟以目前两人的关系,还没有熟络到她能留下照顾他的地步。
当张婕走出房间,将门轻轻关上的那一刻,林麟趾就如虚脱一般,瘫软在了床上。
他全身仿佛有无数个蚂蚁在撕咬,饥渴的灵魂似乎想要将**吞噬掉。
任何东西的得到,都要付出相等的代价。
吸血鬼拥有永恒的生命,强大的力量。
但吸血鬼也惧怕烈焰与拂晓,只能喝下血液,吃下尘土,永远如已死一般。
林麟趾的意识开始模糊,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黑色的人影,满舌生花在蛊惑着他。
“这个世界,强者为尊,弱者为奴。这个社会,到处都是人在吃人,你不过是用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
万物生灵,皆为刍狗。
你可以吃猪,你可以吃牛,你可以吃羊,你可以吃狗,那么又为何不能去吃人。
或许之前,你还可以出于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但现在你已经是吸血鬼,已经不是人类。虽然外表相似,但人类却不过只是一个个存储并保温着美妙血液的容器。
你需要做的就是捕捉他们,然后用牙齿将容器打开,继而饱饮鲜血,去感触生命在齿间的跳动。”
魔鬼的教唆,渐渐让林麟趾的双眼变得通红,他无意识地发出说哪Γ哑炔患按鹊揭鼓唤盗伲缓蠛萌ゾn榈夭读浴?br />
“砰砰砰!”
房门又一次被敲响。
林麟趾血红的眼中闪过一丝残忍的笑意,他身子一动,瞬间来到门前。甚至都顾不上去躲避炙热的阳光,他打开门伸手便抓向敲门的人。但他却捞了一个空,因为门外根本就没人。
阳光射在林麟趾的身上,就如同是硫酸泼过,他的身体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腐烂。灵魂深处的恐惧与疼痛令混乱的林麟趾清醒过来,没有工夫再去探明刚才究竟是谁在敲门,他闪入阴影中就准备关门。
“咦?”
在关门的瞬间,他瞥到了地上放着什么东西。
左手探出忍着阳光的侵蚀将其一把抓了进来,然后将门重重地甩上。
就方才短短的十数秒,阳光对他造成的伤害已是颇大,手臂都能看到有骨头的白色露出。
当林麟趾将注意力从自己身体的伤口转向左手抓进来的东西上时,突然愣住,随即是难以置信的狂喜。
躺在他手中的是两个巴掌大的透明袋子,袋子里装着红色的液体。而在袋子中央,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单词——blood。
尽管林麟趾的英文可谓是烂到了极点,但却也知道blood是血液的意思。
来不及多加考虑,咬开袋子,将两袋血液灌入喉咙,林麟趾舒爽地长呼一口气。
之前的饥饿感,就仿佛是千斤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现在他终于是有血一身轻。
随着血液入肚,全身的细胞似乎瞬间被激活。
林麟趾看到自己手臂的伤口,开始迅速地愈合,未过多久便恢复如初。
吸血鬼的身体只要有血液所供养,便有着无限的可能。
林麟趾将血袋舔了又舔,生怕浪费一丁点,甚至连粘在嘴角的血迹都不放过。
就如同是久困于沙漠的旅人,终于喝到了甘甜的清水,林麟趾躺在床上,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突然,毫无征兆地,他的脸色剧变。
他翻身趴在床上,将头伸出床沿,一个劲地干呕起来。
“天啊,我刚才做了什么,竟然喝人血,而且……”林麟趾惊恐起来,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在方才喝下血液的那刻,已经彻底地改变。
他只是干呕,却吐不出来任何东西。久久,情绪才勉强平静下来,他双目无神的躺在床上,脑子一片空白。
“唉……”
一切的一切都化作这长长的叹息。
林麟趾翻来覆去的还是无法入睡,他侧过头,看到了地上那两个空空如也的血袋。
后知后觉的他突然明白过来事情的诡异,他眼神一凛,惊坐起来。
这两个血袋,到底是谁送过来的……他又怎么会知道……
惶恐不安的林麟趾,冥冥中感觉到似乎有一双眼睛,时刻都在盯着自己。
这让他,不寒而栗。
第五章 找上门的同类
夕阳西下,刚刚被染红的云彩,渐渐地开始褪色。
夜幕即将降临,黑暗一点点地吞噬着整个天地。
作为夜生活的一大象征——酒吧,也纷纷亮起门口的霓虹灯,准备营业。
张婕的“心萦”酒吧,主打蓝色调。蓝色的桌椅蓝色的灯光,天花板上还吊着的鱼形地装饰物,这使得坐在酒吧就仿佛是置身于海洋之中。
随着大学生的返家,酒吧生意自然是萧条了很多。张婕作为老板却也身兼着服务员,专职服务员就只有林麟趾一人,在他来之前张婕都是请学生来此兼职的。
这只是一家小酒吧,经营对象主要是学生,自然用不着请调酒师,再说张婕她也请不起。
学生喝酒,一般都是要的啤酒。特别是夏天,鲜美但不易保存的扎啤可谓是大受欢迎。
张婕站在吧台里,拿出手机看了看,并没有林麟趾请假的短信,但也不见他本人来上班。
以前他可从未迟到过。
酒吧门被推开,嘻嘻哈哈走进来五个大学生模样的人,在比较靠里面的位子大大咧咧地坐下。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张婕牛仔裤配衬衫,显得很是干练,她轻轻将酒水单递给几位客人。
“扎啤吧,先来上两桶,一盘瓜子。”这位客人说着转头跟同伴商量了一番,又说:“六个杯子,再来两个色盅,六个色子。”
张婕给他们一一将所点的东西上齐全后,重新回到吧台。
酒吧门又被推开,张婕看过去,发现进来的人是林麟趾,不禁笑容变得灿烂了几分。
“不好意思,张姐,我来迟了!”林麟趾抱歉道。
张婕耸耸肩,笑道:“没事,身体好点了吗?”
林麟趾点点头,走进吧台与她站在一起。
“饺子好吃吗?”张婕问道。
林麟趾一愣,饭盒中的饺子他根本没有动过一口,喜欢吃饺子对于他来说好似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他当然不能如实回答,揉了揉鼻子,说:“嗯……挺好吃的,饭盒我忘记带了,明天再还你。”
“嗯,不急的!”
今晚生意还是不行,当第一桌客人都喝得云三雾四,酒也重新要过数次后,才有第二桌客人进来,而且还只是一个人。
这位客人穿着普通,戴着一个鸭舌帽,进来时低着头让人看不清脸。
林麟趾待他在一张桌位做好后,拿着酒水单上前,微微躬身问道:“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
客人摘掉帽子,露出满头的金发。
林麟趾能看出来那种发色不像是染出来的,他瞬间都想转身逃走。对于西方人他如今心中已有阴影,只要看到便觉得他们便是吸血鬼。
但当他看到客人仰起的脸时,这种冲动却立时烟消云散。
眼前这个外国人,长得实在是……用丑陋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他整个脸都扭曲着,就好像是一个脸形的雪糕,放在烈日下暴晒过后,再重新冷冻。他这幅尊容让人看到第一眼后,根本不想再看第二眼,否则晚上恐怕都会因此而做噩梦。
“一桶扎啤,两个酒杯,谢谢!”这位外国客人的中文说得着实不错,字正腔圆。
“好的,请您稍候!”
当林麟趾反身去准备客人所要的酒水时,张婕偷偷摸摸地对他说:“天哪,那个人长得可真吓人,他是外国人?”
蓝色灯光下,远远看去那位客人的金发并不分明,所以张婕不是很肯定。
“应该是吧!”
林麟趾将扎啤与酒杯缓缓放在客人面前,然后躬身道:“十五块钱,谢谢!”
客人从口袋中掏出一张被揉得皱皱巴巴的百元大钞,递给他后却突然邀请道:“不知能否请你坐下,一起喝一杯?”
林麟趾倒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要求,他拒绝道:“对不起,这里并不提供陪酒的服务。”
“哦?”客人似乎明白了过来,摆摆手,说,“那算了,请你告诉那位吧台的女士,刚才吓到了她,我很抱歉。”
“好的……什么?”林麟趾眉头一跳,吧台离此处有五六米之远,而张婕跟她嘀咕时声音可以说是压得很小很小,况且酒吧音响还放着歌曲。
林麟趾感觉事情开始诡异起来,难道眼前的这位外国人,真的也是吸血鬼,世界上最丑的吸血鬼?
就如电影动漫提到吸血鬼不会谈及他们参差不齐的牙齿,所谓吸血鬼无一不是英俊到令人发指的程度,这点似乎也值得人怀疑。
起码林麟趾自己的长相,依旧是普普通通,并未因为成为吸血鬼而变得较之前更加英俊。
“你是怎么听到的?”林麟趾盯着他,眼中含着警惕。
客人笑了笑,说:“现在能陪我喝几杯了吧!”
分明是一个人,却要了两个酒杯,很明显他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林麟趾如此想着,反身向张婕说明后,坐在了客人的对面。
他将找零从桌上推了过去,问道:“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我叫凯米·诺费勒。”客人没有理会桌上的钱,给自己和他都倒上满满一杯扎啤。
林麟趾自然无法从他的名字中听出什么来,只是微微点点头,说:“我叫林麟趾。”
“林麟趾?”凯米在问明究竟是哪三个字后,好奇地问道,“你们中国人的名字一般包含有特殊的含义,不知你的……”
林麟趾摸不清他的意图,说:“我的名字取自《诗经》。”
“《诗经》?哦……这个我听过,能否具体说说?”
林麟趾不好拒绝,便满足了他的好奇心,说道:“《诗·周南·麟之趾》: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接着未等凯米问及,他就将个别难懂的字眼解释了一遍:“‘定’意思是额头,振振则是诚信而仁厚,至于公子、公姓、公族,意思分别是国君的儿子、孙子以及同族。”
凯米点着头,说:“你是麒麟的脚趾,那么你的父亲,就是麒麟,难道他叫做林麟?或是林麒麟?”
“只是一个名字而已,较不得真。”林麟趾不想谈论这个话题,他没有耐心再拐弯抹角,于是单刀直入地问道,“凯米,你究竟是何来历,找我到底要干什么?”
凯米没有急于说话,他举起酒杯,轻轻呷了一口,说:“礼尚往来,你说了自己名字的来历,想不想也听听关于我名字的故事?”
林麟趾皱着眉头,只能是默认。
凯米放下酒杯,说:“我想对于诺费勒,这个我的姓氏它背后的故事,你一定会非常的感兴趣。”
“哦?”林麟趾不置可否。
“诺费勒,属于血族十三个氏族之一,也就是说,拥有这个姓氏的我,与你一样,也是吸血鬼!”凯米说着,咧嘴露出他因被两颗锋利犬牙挤压,而变得参差不齐的牙齿。
第六章 迈卡维与诺费勒
林麟趾盯着他的两颗犬牙,瞳孔瞬间缩成针孔般大小:“是你?!”
“什么是我?”凯米一愣。
“那两个血袋是不是你放在我门前的,你是怎么知道我是吸血鬼的?”顾及到附近还有其他人,林麟趾声音压得很低,但能听出来他情绪的不稳定。
凯米彻底懵了,说:“什么血袋?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至于怎么知道你是吸血鬼的,难道身为吸血鬼的我连自己的同类都认不出吗?刚才在路上遇到你时,我就发现了你的身份,于是进来想跟你随便聊聊。”
“随便聊聊?”林麟趾显然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凯米耸耸肩,说:“要知道我可是诺费勒氏族的,是血族中情报最灵通的一族,整个城市内有多少吸血鬼,他们都是哪些氏族的,这我都一清二楚。但恕我眼拙,还真不知道你究竟是从哪冒出来的。”
“我刚刚成为吸血鬼。”林麟趾盯着他的眼神,想看出来对方是否在说谎。
“我当然能看出来你是新晋的吸血鬼,但问题是,你的尊长是谁?”凯米惬意地喝着啤酒,说道。
“尊长?”林麟趾不懂。
凯米笑道:“就是谁给你初拥的,初拥这个名词总明白是什么意思吧?”
“嗯,那么尊长是谁,这个重要吗?”林麟趾皱眉。
“这个当然很重要。”凯米严肃地说,“你以为吸血鬼是想初拥谁就能初拥的吗?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世界早就遍地都是吸血鬼了。想要创造自己的后裔,吸血鬼需要获得亲王的许可,否则,不仅他创造出的后裔,甚至连他自己都会遭到抹杀。”
林麟趾一惊,他当然知道自己被初拥应该是纯属意外,何况初拥自己的那个吸血鬼究竟是谁,也不得而知。
他警惕的看着凯米,心想难道对方是来抹杀自己的?
凯米看出了他的紧张,笑道:“别紧张,别紧张,把你的手伸出来。”
林麟趾不是没想过逃走,但他明白自己只是个新晋的吸血鬼,而眼前的这位却已是不知活了多少年的怪物,对方的力量不用说也肯定要比他强很多。
他无法拒绝,将左手伸出。
凯米指尖在他掌心轻轻一划,就如利刃割过,顿时血液顺着伤口溢出。
“嗯?”并不是很痛,但林麟趾还是条件反射地将手迅速缩回。
当他看向自己掌心时,发现就是缩手这点时间,伤口已经完全愈合,真是令人咋舌的恢复力。
凯米将沾着林麟趾血液的手指塞进嘴中,像是在品尝。
“嗯……你是迈卡维氏族的。”凯米得出了结论。
“什么?”
“我不知道初拥你的吸血鬼是谁,但他肯定是属于迈卡维氏族的。”凯米说,“就像我,属于诺费勒氏族。”
“通过尝血液能判断出对方属于什么氏族?”林麟趾奇道。
“这个以后你也能够办到,要知道我们可是吸血鬼,对血液的敏感超乎寻常,你可以先记下诺费勒氏族血液的味道。”凯米说着将自己的掌心划出一道深深的口子,然后伸向他。
林麟趾看到伤口正在迅速愈合,连忙用手指轻轻沾上一点,然后放入嘴中。
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但却有种奇妙的感觉,就如同是一道血的印记,深深地刻在了灵魂之上。
“你之前好像说过诺费勒是十三个氏族之一,那么也就是说吸血鬼总共有十三个氏族?”
“是的,我是隐蔽之氏族诺费勒,而你是月相之氏族迈卡维。”
“隐蔽?月相?”
凯米解释道:“不同氏族的吸血鬼有着不同的天赋,比如诺费勒被称为隐蔽之氏族,是因为我们所擅长的是潜行与听觉。至于迈卡维被称为月相,自然也与其天赋有关。”
“那么迈卡维氏族的天赋是?”关系到自己的能力,林麟趾顿时打起了精神。
凯米嘴上挂着耐人寻味的笑意,说:“智慧,或者说是洞察力,以及神经错乱。”
“神经错乱?”林麟趾惊呼。
陆陆续续又有两桌客人入座,他们都因为这一声惊呼,而将注意力投向这边。
张婕一直很纳闷林麟趾跟那位外国客人在说着什么,竟然如此投机。人家两个是谈高兴了,可她却只能一个人独自站在吧台这,无聊地玩着手机。
“是的,神经错乱,因为他们经常会受突出其来的**和莫名其妙的幻觉所支配,有时甚至会突然将刀锋对准同族。所以迈卡维氏族在血族中可不是太受人待见。”
凯米的话让林麟趾若有所思,他开始怀疑是不是所有的吸血鬼在长时间没有吮吸血液后,都会变得如他白天时的那般。但不排除他之所以那样,是受血统影响的缘故。
“当然诺费勒氏族在血族中的地位也好不到哪去,它与迈卡维这两个氏族,真可以称得上是同为天涯沦落人啊!”凯米接着说,“我们两个氏族,是受到了该隐的诅咒。你们迈卡维神经错乱,而我们诺费勒,则在成为吸血鬼的那刻,将一天天的开始变得丑陋。”
林麟趾终于明白凯米为何会长成这般,而且听他所说,因为诅咒的缘故,甚至整个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都是如此。
“你刚才是说,该隐的诅咒?”他迟疑地问道。
林麟趾当然对该隐的大名是早有耳闻,他是亚当与夏娃的大儿子,因为嫉妒而杀害自己的兄弟亚伯而被上帝放逐,最终成为吸血鬼的始祖。
“是的,该隐的诅咒。”凯米说,“吸血鬼本来就是遭到上帝所诅咒的一族,但我们两个氏族却同时受到了来自初代血族的诅咒。他诅咒迈卡维,那诽谤诋毁他名誉者,诅咒他们永远疯狂;当发现诺费勒以污秽手段纵情于品尝他的子嗣时,该隐降下了审判,声称诺费勒将永远为自身的邪恶所笼罩,并扭曲了他们的面容。”
随着凯米的讲解,血族神秘的面纱被缓缓揭起,林麟趾看到了其冰山一角。
奇怪的是尽管短短的时间内,听到这么多关于吸血鬼的信息,林麟趾的逻辑却没有丝毫的混乱,头脑愈发的冷静,他将方才凯米所言的每个字眼都清晰地记得。
这或许就是迈卡维氏族天赋的表现之一。
林麟趾的疑问当然很多,他有条不紊,循序渐进:“你说迈卡维氏族被称为月相之氏族是跟神经错乱有关,这个我有些不懂。”
凯米就像是一位合格的老师,对于学生的提问很有耐心地回答:“迈卡维神经错乱后的疯狂,就如同是月圆之夜化形的狼人,同样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对疼痛与最终死亡的恐惧,变得难以制服和充满危险性,故有月相此称。”
“狼人?你的意思是狼人也是真实存在的?”
“当然,吸血鬼既然能够存在,那么为何狼人就不可以?”
时间在林麟趾与凯米的一问一答中,迅速地流逝。
当凯米将血族十三氏族的大致情况讲完后,钟表的时针都快要指到凌晨那个点。
后面来的两桌客人也都已离开,只剩下凯米这桌和最先来的那五位客人。
张婕看到都已过去好几个小时,林麟趾两人依旧谈兴不减,不由急得暗暗跺脚。
她开酒吧是经过家里同意并赞助的,但她是一个女孩子,家人为安全考虑,规定她最晚凌晨时候就要关门并回到家中。所以每天如果是快到十二点,依旧有客人未散去,她就会将酒吧交给林麟趾看理,然后自己先行回家,但今天……
“麟趾?麟趾?”张婕不好直接上前去叫他,只能远远地叫道。
林麟趾躺在椅子上,正在梳理脑中的信息,根本没有听到她的叫声。
“喂,那个女人好像在叫你!”凯米提醒道。
林麟趾回过神来,看到张婕脸上的焦急,连忙起身过去,“张姐,有什么事吗?”
张婕没好气地说:“你们究竟在聊什么,这都快十二点了,我该回去了!”
这一个月来都是如此,林麟趾自然不意外,只是他没想到时间竟然过去的这么快。
“张姐,那你先回去吧,酒吧交给我我看着,刚才真是不好意思,聊得太尽兴,忘了时间。”林麟趾尴尬地说道。
张婕也来不及跟他再多说,这笔账只能留到以后再算,又交代几句后她风一般地跑出了酒吧。
第七章 凯米的突袭
张婕离开后,林麟趾扫了一眼还在推杯换盏的那五位客人,重新回到凯米对面坐下。
他从口袋中摸出那个奇怪的绿色物件,他并不觉得这是随便一个路人无意间掉落在那的,而应该是跟初拥他的那个吸血鬼有着什么关系。
“你认识这个东西吗?”林麟趾问道。
凯米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摇摇头,递还给他。
“这是初拥我的……也就是你所说的,这是我的尊长留下的东西。”
凯米笑道:“真是不负责的尊长,不过在迈卡维氏族的神经质们身上,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足为怪,哈哈!既然他给你留下了信物,那就小心保存着吧。”
林麟趾抿着嘴唇,想了想还是问道:“我……会被抹杀吗?”
凯米跟他干了一杯,宽慰道:“密党虽然有此戒律,但执行度还没有那么强有力,所以放心吧!”
“密党?”林麟趾又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名词。
凯米揉了揉眉心,对于新晋吸血鬼的扫盲教育,真是令人头痛,他说:“这个详细的留作以后再谈,简单来说就是血族有互相对立的两大同盟。一个密隐同盟,也叫密党;一个魔宴同盟,也叫魔党。而迈卡维氏族和诺费勒氏族,同属于密党,你该庆幸自己今天遇到的不是魔党的那些变态,否则……”
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吸血鬼的地方也是一样,而既然是江湖便永远充满着争斗。
这时喝得天昏地暗的五位客人,似乎终于准备散伙。他们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走出酒吧。
帐在点酒时就已经结过,所以林麟趾接下来做的就只需是打扫酒吧,然后关门。
已经成为吸血鬼的林麟趾,在打扫酒吧时是风驰电掣,就像是有场龙卷风刮过,然后整个酒吧瞬间变得干干净净。
“喔哈……看来我们吸血鬼还真有做酒保的天赋。”凯米打趣道,“我说林,你不会是还想着按照原来的轨迹生活吧?”
林麟趾知道那已经是一种奢望,但他还是说道:“为什么不呢?”
凯米笑而不语。
关掉电源,林麟趾与凯米走出酒吧,将卷帘门拉下来锁住。
“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该告别了?”林麟趾收起钥匙,说道。
凯米用古怪的眼神看着他,突然夸张地叫道:“告别,你是在开玩笑吗,林?难道你想着现在回家,然后睡觉?喔……天啦,你现在可是吸血鬼。对于吸血鬼,夜晚才是他生活的开始。”
二十年的习惯即使从心理上,也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够改变。
林麟趾还真是想着现在回家然后休息,他不禁脸上有些燥热,他觉得自己可真没有作为一名吸血鬼的觉悟。
“你现在是吸血鬼,是吸血鬼。”林麟趾在心里提醒着自己,不管内心究竟是否真的接受,但这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凯米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打了一个响指,说道:“我说林,想必你也饿了吧,咱们去捕食吧!”
“捕食?”林麟趾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吸血鬼嘴中的食物,会跟人类是一个概念。
“难道你不想品尝新鲜的血液从动脉喷涌而出,于舌尖跳舞时那种令人回味无穷的感觉吗?”凯米说着陶醉地闭上了眼睛。
林麟趾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发现自己似乎又有要干呕的征兆。
凯米发现了他的不对,惊呼道:“我说林,你可别告诉我,你是个素食者。”
“素食者?”顾名思义的林麟趾似乎看到了希望,难道吸血鬼并不是必须要吮饮血液才能够存活?
凯米解释道:“所谓素食者就是根本不自行去捕猎,而终日食用‘人造血’的吸血鬼。人造血是一种人类血液的替代品,真是个该死的,将使整个族群走向衰落的发明。”
显然对于人造血,凯米很为反感,甚至厌恶。
“哦……该死的,林,你一定要品尝那真正的血液,才能体会到它带给你的力量,那不仅仅是血液,那是生命能量的浓缩。”凯米教唆着。
林麟趾说:“事实上连所谓的人造血,我也只是今天中午时才喝过一次。”
走出了酒吧,四周没人后,凯米的表现开始有点像林麟趾印象中的外国人,说起话来肢体语言很是丰富,还老是一惊一乍。
“才喝过一次,那你之前……”他叫道,“哦,该死,你是昨晚才被初拥的?”
林麟趾点点头。
这显然有点出乎凯米的预料,不过影响却不大,他说:“那么你更该去品尝一下美味的血液,在你被人造血所腐蚀之前。”
“人造血,很不好?”林麟趾不知道他为何如此排斥它。
“当然,那种不劳而获的东西,只会增加吸血鬼的惰性。虽然人造血几乎与真正的血液一模一样,但那毕竟不是。我们吸血鬼的力量,就来自于血液,我们的存在便是因为人类身体内那滚烫的血流。”凯米慷慨激昂,说,“林,我希望你记住,我们,是吸血鬼!不是整天去等待主人配发人造血这种饲料的肉猪。”
林麟趾似懂非懂。
“好了,让我去带你去进行第一次捕猎吧!”凯米说着将鸭舌帽扣在头上,然后朝着一个方向疾驰而去。
他的速度很快,即便是以林麟趾吸血鬼的眼力,捕捉起其身影来也很是困难。
林麟趾也开始全力奔跑,感受着夜风从耳边呼呼而过,身边的事物飞一般向后倒退,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辆驰骋于城市间的法拉利,所缺少的唯有马达动听的轰鸣声。
凯米知道他跟不上自己,于是渐渐降下速度,与他并行。
“感觉如何?”凯米侧头问道。
林麟趾脸上虽然平静,但心已经完全沉浸在速度所带来的g情中。
“我们这样会不会被监控设备捕捉到?”他有些担忧地问道。
凯米哈哈大笑,说:“不用担心,你要明白,我们吸血鬼也是上面有人的。”
林麟趾释然,吸血鬼拥有无限的生命,如果想要在人世取得地位的话,真可谓是轻而易举。他都不由怀疑是不是有些国家,都是被吸血鬼氏族在暗处掌控着。
他想到刚才凯米所提及血族中的王权之氏族梵卓和死亡之氏族乔凡尼。
前者身为密隐同盟的领导者,在古代新成员都是在贵族、富商以及其他上流人士中挑选,而现代则从商业世家的成员,社团领导者和政治要员中选取。梵卓氏族负责贯彻监督古代戒律的实行,并决定密党的方向。而从其挑选成员的方式,就能看出他们在人类社会拥有着多么大的影响力。
而后者,在密党和魔党之争中始终保持着中立的乔凡尼氏族,其族人大多是企业家和死灵法师,他们在人类社会中拥有的权利与财富同样不容小觑。
“发现目标!”在街道上疾驰几分钟后,凯米停了下来。
前方不远有一名男子从出租车中钻出,摇手跟车里的同伴在告着别。
林麟趾看他有些眼熟,仔细一想,发现是之前在酒吧最后一桌走的那五位客人之一。
凯米显然也认出来了,他笑道:“这可真是缘分,林,这个就交给你解决吧!”
林麟趾皱着眉头,并未行动。
凯米也没有催促,每个吸血鬼都是这么过来的,谁都会有个适应与沉沦的过程。
“吮吸人血,起初可能会有不良的反应,当然不是来自生理而是心理,但只要习惯之后,便会无恙。”
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词语。
看着摇摇晃晃走远的男子,天人交战的林麟趾刚刚迈出左腿,却又硬生生给收回。
“拜托!请别像个c女一样,那么的矜持!”
“我不喜欢喝醉鬼的血!”林麟趾说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借口。
“哦……不过我倒是不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