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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血鬼传》

    解释就是掩饰,容我掩饰一下

    每天的更新现在是让我倍感压力,虽然本书只有17w字左右,但在这之前,我却已经尝试过好几本题材各异的,字数有40w余,而我的速度大家又知道,所以也就是说我已经连续写了五个月,不过大家看到的却只是我近一个月的。

    确实有些累了,特别是中途休学的变故,呵呵……

    而目前所写这本书,我是很用心的,关于吸血鬼的梦都已经做过3次。

    第一次是口吐鲜血,然后梦中在想都成吸血鬼了,怎么会吐血。

    第二次是我拿着斧头砍死了两名吸血鬼,先砍心脏,再砍头,跟小说中一模一样,啊哈……

    第三次是我梦到自己在家中,朋友叫我,外面阳光很烈,我说我不能出去,他们问为什么,我回答说难道你们不知道我成吸血鬼了吗?

    其实我知道网络小说中更新的重要,而我也非常的想要成功,起码时能上架赚到钱,嘿……

    但……要像那些猛人一样每天更新近万字,我是真的做不到。

    在本书作品调查中有一项“哥们,你要每天更新一两万那绝对成神”,但我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每天更新一两万,所以……看来我一辈子都成不了神,嘿……

    最后也做个保证吧,本书一定会写完的,而我会尽力做到最后不让各位失望,当然更新这块我想貌似也只能失望了,但我会尽力的,包括更新。

    家里人随着起初的不理解,随着本书的一点点成绩(他们不理解网络小说,所以误以为这样的成绩已经不错,其实很渣很水)渐渐有些默认的意思。

    也说我实在不行可以回去,给我外面租个房。呵呵,如果到时真那样的话,我也会选择违背曾经的豪言,而回去将本书完结,再然后,嘿,俺就该打工打工,该干啥干啥了,嘿……

    所以,如果大家有耐心的话,陪我一起完结这本书吧,呵……

    在最后的最后,如果你竟然会奇迹般地一直看到这里,那么,我将献上两首短句(我可不敢称我写的是诗)。

    一首是昨天所写,就是在章节结尾提到过的,当时没敢发在那里,是怕看过后连我的小说都一起厌恶,嘿。

    ……

    《一只鸟儿飞行在阳光中》

    一只鸟儿飞行在天空中

    阳光刺瞎了他的眼瞳

    这只鸟儿,永远地飞行在空中

    因为,他不到落脚的枝头

    ……

    下面一首是今天在构思剧情时,写下的(貌似有点不敬业,明明在构思……咳咳……)

    ……

    《有洁癖的土壤》

    或许我们需要一块有着洁癖的土壤

    来有别于,供小丑表演的华丽礼堂

    在这里,我们可以舞蹈,我们可以歌唱

    我们可以围着篝火肆意疯狂

    没有人会去拒绝亲昵的死亡

    我们一起送走夕阳,一起迎来了月光

    我们躺在露水点缀过的温床

    可以纯净得

    犹如母亲**中,那酣眠的胚儿

    ……

    好了,献丑结束。

    这两首并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因为它们,我却觉得这两天没有白过……

    呵呵,创作出一两首不入流的短句,竟然要比写出还算不难看的几千字小说要兴奋得多,这是不是有点傻。

    啧啧……唠叨半天竟然都一千字了,呵呵,是不是也证明并不是我懒才不好好码字的?

    嘿……

    申明

    第一、书肯定不会太监,我会完本,也想完本。

    第二、最近精神萎靡,更新太不给力。

    第三、我仔细想了想,现在这样每周两三更的也挺没劲,于是决定长歇调整一下。本周不会更新了,下周开始好好的更新,至于好好更新的标准,那就一天最少一更吧,呵~

    第一章 这一夜,生命将重新开始

    林麟趾刚刚下班,走在回家的路上,脸上尽是工作之后的疲倦。

    他走着走着,习惯性地从口袋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

    凌晨两点二十三分。

    他打工的地方是一家酒吧,在这个国内算不上是太繁华的大城市,一个月撑死也就赚个一千来块钱,不过对于手脚并不大的林麟趾来说,这些钱倒是足以为生。

    在酒吧工作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下班没个准点,全得看最后一批客人人家什么时候尽兴而归。尽管酒吧有规定最迟十二点半就得打烊,但面对一个个喝得醉醺醺的客人,可没谁敢贸然去催促他们。

    迟下班没事,要是头上挨几记啤酒瓶,那可太不划算。

    因此,每天林麟趾的下班时间,都差不多要拖到凌晨两点左右。

    他租住的地方离上班的酒吧不远,大概步行三十分钟就可以到。那是一个专门向外出租的公寓楼,因为地处远离市中心的大学城,所以租金不是很贵,一个单间每个月不包电费三百五十块钱。

    楼上租住的大多都是学生情侣,所以时常林麟趾就能听到一些特别的声音。然后每次都使得他不得不又去叨扰可爱的五姑娘,长此以往下去,他都怀疑自己的手心会不会磨出老茧来。

    时间已经很晚,再加上现在正是放暑假,周围学生大多都返家后,在这个点除了偶尔几辆过往的车辆外,行人是看不到一个。

    林麟趾手中把玩着手机,这是目前他最值钱的家当,是在去年考上省内一所小有名气的大学后,家里予以的奖励。但就在之后一年,他在大一第二学期却突然决定退学,然后与家里在差点闹翻后,他于学校附近找了一所住处,开始了打工生活。

    暑假已经过去大半,他也在不久之前领到了自己的第一份薪水。

    打工当然不好玩,很辛苦,但与之相比,林麟趾却更不喜欢呆在大学。

    在大学里是安乐死,他不介意逃出那虚假的安逸,然后在社会中,死得痛苦一些。

    “已经跟家里快一个月没联系了吧,看来他们也是终于死心了!”林麟趾微微笑着,笑容里有着解脱,有着苦涩。

    对于他,家人也确实是到该死心的时候了。

    事不过三,林麟趾这已经是第三次退学,前两次是在高中的时候。

    他的脑子不笨,而且还有些聪明,曾经一度被家人看做是考清华北大的料。但现在,虽说清华北大是没考上,但也跌跌撞撞地勉强是被一所全国接近三流,省内接近一流的大学收容。然而这个家伙却似乎等不及四年之后的刑满释放,于是提前给越狱出来。

    如今的他,虽说尚未到众叛亲离的地步,却也是能够感觉到,他与很多旧识已经是渐行渐远。

    游离,然后让世界,将自己悄悄地忘记……

    或许,他最期待的便是如此。

    手机是他最喜欢的紫色,当初挑选时完全就是冲着这个才买下的。

    他把它塞入口袋,脚步加快了几分,前面路口右转再向前一两百米,就将到他租住的公寓。

    突然,正在赶路的林麟趾眼前一黑,此时他眼中唯一能够捕捉到的色彩便只有漆黑。他抬头,看到天空中的月亮,不知何时也被一块乌云给严严实实地遮住,甚至连星光都暗淡得难以可见。

    “停电了?我擦!”林麟趾暗骂。

    还好有手机可以用,他又将其掏出来,调好照明模式刚准备继续前行,却猛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瞬间逼近了自己。这纯粹是一种感觉,仿佛极大的危险来临。

    林麟趾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就被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捏住脖子,狠狠地顶在了旁边建筑物的墙上。

    后脑勺重重地撞上墙壁,林麟趾昏迷之前,借着从手中滑落的手机所冒出的微弱灯光,看到了一张苍白而英俊的西方人面孔,以及那人张开的嘴中,两颗格外引人注目的锋利犬牙。

    接着脖间一痛,林麟趾彻底失去了知觉。

    “千年之久,唯一不让人感到厌倦的,恐怕就只有这新鲜的血液。”萨哈·迈卡维一头的金色长发,双目血红,正在饱饮林麟趾身体内那美妙的血液。他说的是英语,一股子纯正的伦敦腔。

    黑暗仿佛一点都不会对萨哈的视力造成影响,他盯着林麟趾逐渐苍白的脸,在品尝美食之时还不忘嘀咕:“黄种人,真是个讨厌的肤色,虽说血液是一个味道,但……”

    萨哈身上穿着高领黑色礼服,身后披着一件外黑内红的披风。他的衣着显然是出自名家之手,但却有些破烂,露出了好几处深深的伤痕。不过随着吮饮林麟趾的鲜血,那些伤口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飞快地愈合。

    萨哈·迈卡维,这个正在吮饮林麟趾鲜血的西方人,是第四代血族,属于月相之氏族迈卡维。身为长生不死的血族,虽然萨哈的外貌依旧年轻,但实际年龄却已有近两千岁。

    第四代血族,被称为“玛士撒拉”,在无法确定“上古耆宿”第三代血族是否存在的情况下,身为玛士撒拉的第四代、第五代血族,无疑是神秘而传奇的最强大存在,却不知萨哈为何会出现在此地,而且身上还受伤不轻。

    要知道以第四代血族的强大,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对他们造成伤害的生物几乎是没有,除非是他们自己。

    “这群讨厌的苍蝇,竟然一直从欧洲追我到亚洲还不放手,看来这次魔宴同盟是势在必得,哈哈……本大人就好好跟你们这些小辈玩玩,久不露面,你们还真以为我们这些老家伙不行了呢!”

    萨哈正这样想着,眼神一凛。

    他一手举着林麟趾,嘴刚从其脖间松开,也没见有任何东西出现,但萨哈的胸前却如同被利刃斩过一般,骤然撕裂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仿佛是要将刚刚吮吸的血液还给对方似的,从萨哈伤口处涌出一股血,全喷在林麟趾的脸上。

    萨哈松开手,将差不多已死透的林麟趾扔在地上,然后转过身去。

    “你们速度不慢,这么快就找到我了!”萨哈脸上充满着笑意,一点都不紧张。

    黑暗中,四个高挑的身影已将萨哈包围起来。

    他们也是披着外黑内红的披风,全身裹得严严实实,仅仅露出一张吸血鬼标志性的苍白面孔。

    第二章 意外的初拥,谁的笑声?

    “萨哈前辈,我们是该说你自信呢?还是愚蠢呢?”四名吸血鬼中领头的乔叶·勒森魃微微欠身行礼后,戏谑地说道。

    萨哈看着他,不屑地说道:“就凭你们这几个第六代的小鬼,也想找我麻烦?若非你尊长的尊长乔治那个老家伙偷袭而使我重伤,我一只手就能捏死你们。”

    血族的生育率很低,尽管拥有着永恒的生命,但在漫长的岁月中还是鲜有吸血鬼宝宝出生。极大多数的吸血鬼,还是通过初拥这种古老的方式而成为血族一员的。而对于给予自己初拥的血族前辈,便将其敬称为尊长。

    乔叶是第六代,萨哈口中他尊长的尊长乔治,自然与萨哈同样是属于第四代,传说中的“玛士撒拉”。乔治,包括在场的乔叶以及他的三位同伴,都是属于血族十三氏族中的暗夜之氏族勒森魃。

    血族有两大同盟,互相敌对,它们分别是密隐同盟和魔宴同盟,通常也被称为是密党和魔党。萨哈所在的迈卡维属于密党,而勒森魃则是魔党。

    几千年来,由两个氏族组成的魔党能与七个氏族组成的密党分庭抗礼,甚至近些年来交锋中还开始略占上风。这无疑能够说明魔宴同盟的勒森魃氏族和茨密希氏族是多么得强大。

    乔叶·勒森魃做出一个细微的手势,包围圈一点点地缩小。

    “萨哈前辈,你现在可以继续轻视我们,但接下来,你就要为你的自大,竟然不寻求密党帮助而付出死亡的代价。不过我想,你也差不多已经活够了吧!”乔叶腥红的眼睛中闪烁着狰狞的杀意,但脸上却始终带着微笑。

    勒森魃,一个优雅与残忍并存,高贵与颓废同在的氏族。

    乔叶一行四名吸血鬼此刻心中都强压着令人颤抖的兴奋,毕竟已入得瓮中,即将被他们捕杀的萨哈,可是传说中的第四代血族“玛士撒拉”。乔叶隐隐有些体会到,在传说中那些第三代血族屠杀第二代时的心情。

    萨哈心道:“寻求密党帮助?那盘散沙能成什么大事!再说,东西只有一件,我何不自己占有,免得到时其他老家伙还想来分一杯羹。”

    “其实乔治前辈嘱咐过我们,只要你主动交出东西,并且加入我们魔宴同盟,那么……”乔叶嘴上是苦口婆心的劝慰,神色中的杀意却没有丝毫的消退,包围圈再度缩小。

    萨哈冷笑一声,他当然不信乔叶说的鬼话。

    四名第六代血族,而且是战力颇高的勒森魃氏族,身为并不以战力,而是以智慧与神经质著称的迈卡维氏族的萨哈,在如今重伤在身的情况下,若是硬碰硬恐是凶多吉少。

    “本大人还有些事要忙,就不陪各位小朋友了,先走一步!”

    萨哈说着抓起披风掩住自己身形,当他手松了开来,披风落下时,于一阵黑雾中萨哈却已经变为好几十只巴掌大的蝙蝠。

    “吱吱吱吱”的尖锐叫声中,众多蝙蝠四散飞起,就要逃走。

    “糟糕,快找出他的真身!”乔叶脸色一变,惊呼道。

    此招名为血遁,实力越强的吸血鬼,化身的蝙蝠数量就越多。以萨哈来说,他所变化出的蝙蝠都快接近一百。众多蝙蝠中只有一只是为真身,即便是与萨哈实力相近的乔治在此都难以轻易辨认出,更不用说乔叶他们。

    四条黑影急掠向蝙蝠群,不知何时他们手中均多出一柄锋利的长剑,开始收割起一只只逃走蝙蝠的性命。蝙蝠即便不是真身,却也是萨哈本身的精血所化,当被斩中后便会变为一滩血迹。

    不断有血液从空中掉落,就仿佛是下起了血雨。

    尽管乔叶他们反映颇快,但还是有十多只蝙蝠逃走。

    “两人一组,分开追!”乔叶一声令下,四名吸血鬼披风一遮,也变化为蝙蝠飞起去追捕萨哈。

    瘦子的骆驼比马大,他们可不敢小看萨哈的实力,因此保守起见还是两人一组行动。

    乔叶所化的蝙蝠与同伴锁定一只逃走的蝙蝠,他们俩在其身后紧追不舍,一点点地终于接近后,乔叶瞬间变回人形,然后俯冲上前一把将其捏在手里。

    “该死!”乔叶甩掉手上沾满的血迹,在身子向下坠落前重新变回蝙蝠,朝着另一个方向追去。

    林麟趾仿佛堕入了无尽的黑暗,他能感觉到自己生命的能量在朝着脖间汇集,然后被某个东西尽皆吞噬而去。奇怪的是他心中却生不起半点的恐慌,或者是说,此时此刻的他,已经没有能力去恐慌。

    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一点点地缓慢下来,已经几近停止。

    突然,有种好像是液体的东西,喷入自己的嘴中,顺着喉咙而下。

    就仿佛是硫酸灌入一般,他整个身体内部,都开始灼烧起来。

    似乎心中有一头猛兽觉醒,在意图将**这个囚笼给撕得粉碎,然后好让它自己逃脱出来。

    “砰砰!砰砰砰砰……”

    他感觉到自己心脏的跳动骤然加快,就如同是无数个人在杂乱地敲击同一面鼓。当心脏跳动的速度达到极致时,整个心脏都几乎负荷不住而要崩溃时,跳动却又急转而下,迅速变缓。

    越来越慢,越来越缓,最终静静地完全停止了跳动。

    ……

    当乔叶他们化身为蝙蝠离去不久后,在林麟趾的衣服内层,突然钻出一只红眼睛的蝙蝠。蝙蝠小小的脸上,竟然带着如人一般的笑容,甚是诡异。

    蝙蝠跳下林麟趾的身体,突然随着一层黑雾而变回人形,正是萨哈本人。

    他以幻化的假身引走敌人,而真身却躲在原地而瞒天过海。

    “是本大人的,谁都别想拿去,哈哈……”萨哈不知从哪拿出个一指长的绿色物件,脸上充满着得意。

    他准备离开这里,眼角随意瞥到了正躺在地上已与死尸无异的林麟趾,脸上却突然闪过一丝诧异。

    他蹲下来,皱着眉头仔细地确定后,终于脸色完全变了。

    “怎么回事?他身体的反应怎么与初拥之后的情况完全一样?”萨哈最终目光停留在了林麟趾沾满血迹的脸上,终于隐隐明白过来。

    人类在经过吸血鬼初拥之后,也将成为血族一员。而吸血鬼若只是吮饮对方的鲜血的话,那并不算作是初拥。

    初拥的一般程序是,吸血鬼找到心仪的人类,然后将其体内的血液吸去一定的量,这个量因人而异,只有经验丰富的血族才能完美的把握这个度。而当人类被吸食掉大量鲜血,在生死之间徘徊时,吸血鬼会划破自己的动脉,然后将自身血液送入人类的口中。

    人类的体质,会在一夜之间,因为这股来自吸血鬼的血液而蜕变。

    萨哈盯着林麟趾,脸上阴晴不定。

    不得不说,这次事情太过巧合。

    因为萨哈的吮饮受到打扰,林麟趾的失血量恰好让他停留在生死弥留之际,而萨哈也因为胸口被乔叶念力刃突袭而受伤,血液喷入林麟趾的嘴中。

    但真正让萨哈惊讶的却非是这些巧合,而是眼前这个黄种人的身体,竟然能够承受他血液中的能量。

    第四代血族,都是存活一千多年近两千年的怪物,他们体内的能量,根本不是普通人类的身体所能够承受。所以第四代血族即使是想初拥,现在也难以创造出新的第五代血族。

    承受他们血液的人类,毫无例外都会爆体而亡,但林麟趾照目前情况看,却是一切正常。

    按照血族古老传承下的规矩,创造自己的后裔要经过亲王的同意,否则其本人与后裔都会遭到无情的抹杀。而这点也是在密隐同盟中更是得到强有力的执行,被列为密党六戒之一。

    但对于萨哈来说,这完全不成问题,现在身为亲王的吸血鬼,大多是被称为“长老”的第六、七、八代血族,萨哈作为第四代,身份要远比他们尊贵。

    “该死的黄皮肤,我可不想成为那些老家伙的笑柄!”萨哈做出了自己的决定,越古老的吸血鬼,越是注重纯正的血统,对于黄种人他们有种骨子里的歧视。

    尽管现在整个血族已经混乱到新晋成员不仅充满了黄种人,甚至连黑种人都有的程度,但老家伙们,却是依然保留着自己的执拗。

    萨哈伸出食指对准林麟趾的心脏,要以念力摧毁他的心脏。

    “嘻嘻嘻嘻……”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突然在萨哈的身后响起,在这静寂的夜里,这不大的笑声却无异于平地惊雷。

    萨哈回头,不知是看到了什么,那表情就如同是见鬼了一般。

    “是你……啊……我……”

    萨哈的四肢渐渐无力,最终瘫软在地。

    他手中那个绿色的小物件,也从指间缓缓地滑落,掉在地上。

    ……

    电力终于恢复了正常的供应,路灯纷纷亮起,照着陷入沉睡的林麟趾。

    第三章 我是吸血鬼?吸血鬼饿了!

    “喂!哥们!醒……”

    随着身体的晃动,林麟趾隐隐听到一些声音,他的意识渐渐清醒过来。

    现在已接近早晨六点钟,天边正泛起着鱼肚白。

    “喂!哥们!醒醒了!”一位身穿洛杉矶湖人队球衣的年轻男子,正半蹲着摇晃躺在地上的林麟趾。

    林麟趾睁开眼,看到一张布满汗渍的脸。

    这是个家住附近的放假大学生,作为校篮球队主力的他即使在假期都不忘锻炼,今天早上在晨跑时路过此处,发现了昏迷不醒的林麟趾。

    “喂!我说兄弟,你不会是在这躺了一晚上吧!”年轻男子关切地问道。

    林麟趾坐起身来,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男子倒是热心肠,说:“哥们住哪?用不用我送你回去?”

    “不用,谢谢!”林麟趾起身谢过他的好意,看到不远处自己的手机,上前捡了起来。

    他现在脑子里是一团浆糊,根本回忆不起来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哥们,等等,这个东西应该也是你掉的吧?”男子突然叫住他,手里晃着一个不大的绿色物件。

    林麟趾反应有些慢,等到他刚想说“不是”时,那人已经走过来将东西塞进了他的手中。

    “再见!”男子灿烂地笑着,扭头准备继续晨跑。

    林麟趾机械地说着“再见”,目光无意间瞥到男子脖间鼓起着的那根动脉。突然,他感觉自己非常的饥饿,这种饥饿不是来自胃部,而是发自灵魂。

    胃部的饥饿可以用食物去填充,但灵魂的饥饿,却……要以鲜血来解决。

    林麟趾的眼前出现了幻觉,他仿佛看到自己正埋头在男子的脖间,吮饮着一种充满诱惑的红色液体。

    他甚至都真切地感觉到了血液入喉的畅快,那一刻,灵魂在战栗,每一个毛孔都在兴奋地呻吟。

    一辆汽车疾驰而过的声音将他惊醒过来,他愣在那儿,不明白刚才自己为何会生起那种恐怖的念头。仅仅一个夜晚,他注视着四周本来熟悉的场景,却觉得一切都已发生了改变。

    天边的鱼肚白,一点点地被黄铯渲染,晨醒的太阳,就要跳出地平线,迎来新的一天。

    站在原地发愣的林麟趾,心中开始莫名的恐慌。他茫然四顾想要找出恐惧的根源,最终发现,他所畏惧的竟然是渐渐泛黄的天色。

    他对于今天即将降临世上的第一缕曙光,有种发自本能的恐惧。

    顾不上多想,林麟趾将手机跟那个不知是何物的绿色物件塞入口袋,然后不要命地向他租住的公寓逃去。

    他只是想快点赶回公寓,却没有意识到此时他自己奔跑的速度究竟是有多快,总之上奥运会拿块百米金牌是毫无问题。

    如风一般,他窜入公寓,连上六楼,然后迅速打开自己的房门。

    关上门,没有开灯,房屋中的昏暗,让他感到格外的舒服。

    他坐在只铺了一层床单的木板床上,这才发现以他一个标准宅男的体力,刚才如此快速的奔跑,现在却连微微的喘气都没有。

    他的身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改变。

    他开始回忆。

    昨晚突然遇袭时,看到的那张苍白的西方面孔,还有那两颗锋利的犬牙。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要吸食血液,对于阳光有种发自本能的恐惧。

    林麟趾想到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感到荒谬的名词——吸血鬼。

    对于吸血鬼,他当然不会陌生,不管是动漫还是电影,那都是一个并不少见的元素。他印象最深的,便是一部名为《夜访吸血鬼》的电影。

    难道自己也被初拥,成了吸血鬼?

    林麟趾房中并没有镜子,他打开灯拿出手机,开启前置的摄像头。

    从手机屏幕中他看到了自己此时的模样,脸色有些苍白,但并不是如传说中的那么明显。其他的似乎都没有变化,他不知道成为吸血鬼后眼睛的颜色会不会变化,但他的没有。

    对了,犬牙!

    林麟趾张开嘴,露出自己的牙齿。

    两颗新生的锋利犬牙,从上颚的门牙旁钻了出来,将原本的牙齿给挤了开来。林麟趾本来还算齐整的两排牙齿,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这一切都与传说中的吸血鬼那么得相似,也与经过艺术美化后的吸血鬼那么得不同。

    多少美少女的梦中情人,吸血鬼王子,竟然连牙齿都不齐整。

    林麟趾想到了昨晚突袭他的那个人,不出意外,那人便是给予他初拥的吸血鬼。他记忆中,那个吸血鬼的牙齿仿佛是完全齐整的,并非是如他的一般,变得参差不齐。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只是一味地关心牙齿!”林麟趾拍拍自己的额头,终于醒悟过来。

    成为吸血鬼,如果传说没错的话,自然会拥有无尽的生命以及强大的力量。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无疑是梦寐以求的东西。林麟趾当然也不例外,但他却发现自己根本高兴不起来。

    看过《夜访吸血鬼》这部电影的他,知道长生不死,有时候并非便是一件幸事。

    但他现在还没有工夫去考虑长生不死的问题,他感到茫然的是以后的生存问题。

    吸血鬼显然要以吸血为生,但林麟趾不可能轻易一句“这是命运的安排”便将所有的心理障碍都解决,而成为一个合格的吸血鬼,去捕食那些与自己外貌完全无异的人类。

    他成为一名吸血鬼,才刚刚几个小时不到,而作为人类,都已经生活过二十年,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将固有的观念转变过来。

    他希望这一切,都不过只是一场荒唐的梦境,当睡一觉醒过来之后,所有的事情还是重回原来的轨道。

    但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他感觉到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疲惫,但躺在床上,却根本无法睡着。

    吸血鬼只要不断的有血液所吸食,就用不着睡觉,而且它们也根本就无法真正的睡着,除非是躺在棺材中。

    永恒的生命,强大的力量,强大的力量?

    林麟趾从床上蹦了起来,力量便是生存的保障,他要尝试一番自己成为吸血鬼后,身体究竟有何变化。

    之前跑那么长段路也不见丝毫的喘气,足见体力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那么速度呢,方才太紧张,对于自己的奔跑速度他完全没有注意到。

    房子不大,只能用折返跑来检测速度。

    林麟趾站在墙壁的一面,脚下发力,四五米的距离他竟然瞬间就到达另一面,而就在差点收不住力道要撞在墙上时,他脚尖轻轻一点,身子又转而向后掠去。

    如此在极快的速度与反射神经之下,林麟趾的身体就仿佛是在瞬间移动,方才还在这边,眨眼却已到另一边。渐渐地,甚至都隐隐有残影出现。

    此刻林麟趾的心情,就如同电影《蜘蛛侠》中彼特刚刚发现自已有超能力时一般。得到力量的欣喜,暂时压下了他对未知将来的茫然。

    体验完敏捷的变化后,林麟趾又尝试去感受来自力量的改变。

    没有什么器材,他就只能做俯卧撑。

    之前以其宅男的身体,撑死做上十几个便会累得像条死狗,但此刻的他做起俯卧撑来却是轻松自如,一直到连做百个之后才微微开始有些疲惫的感觉。

    但脱掉上衣,身体看起来却并没有多强壮,只是原先松松垮垮的肉变得坚硬了很多。

    力量与敏捷都得到了成倍的提高,这让林麟趾很是惊讶,一个新晋吸血鬼的身体素质都如此变态,那么整个血族的实力,简直不敢想象。

    其实这倒是林麟趾不了解具体情况,如今血族已经传承到第十四、十五代,而越往后血统越混杂,新晋吸血鬼的能力也越低下。

    现在的第十四、十五代中有很多只能算得上是半个吸血鬼,他们不禁能力低下,有的已经能够在阳光下无恙地行动数小时,甚至有不少失去了长生不死的能力,只不过他们相较人类衰老的慢一点而已。

    但林麟趾不同,他是传承自第四代的第五代血族,自然与其他新晋吸血鬼有着云泥之别。尽管还十分的年轻,很多力量尚未觉醒,但林麟趾的辈分在血族中已经是高高在上。

    当他成长到一定的程度,也将名副其实地拥有“玛士撒拉”这个传奇的称号。

    时间缓缓地向前流逝,随着接近中午,林麟趾也开始感觉到更加地饥饿。强烈的嗜血欲从心底爆发,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咬开一个人的喉咙,然后畅饮那炽热的血浆。

    但来自道德的罪恶感,却在不停地将他折磨。

    他所在被窝中,颤抖、闷吼。

    饥饿的灵魂,在承受着来自上帝之鞭的笞挞。

    就在他于本能和理智之间久久挣扎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麟趾?在吗?我给你带午饭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仿佛是闻到肉香的饿狗,林麟趾一个激灵站了起来,他的眼底不知不觉已爬满血色,他似乎已经看到了门外女子白皙脖间的那根饱满的动脉。

    吸血鬼饿了。

    他要吮饮,美妙的血液。

    第四章 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

    “麟趾?不在吗?”门外女子再次将门敲响。

    熟悉的声音,令林麟趾勉强回过神来。

    刚才那一瞬,他差点就失去了理智,若非被张姐的声音给惊醒过来,怕是此刻满脑子剩下的只会是嗜血的本能,他都不敢想象如果那样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会在外敲门的是他所工作酒吧的老板张婕,林麟趾称他为张姐。

    张婕大林麟趾三岁,两年前大学毕业,在找工作不顺利后于家人赞助下开了一间酒吧,当上了老板。

    “张姐,我在!”林麟趾狠狠地咬着舌尖,让自己注意力集中起来。

    “哦,今天我们家包饺子,知道你喜欢吃,就给你带了过来!”张婕在门外说道。

    林麟趾打开门,顿时令人厌恶的阳光窜了进来,他如避蛇蝎般迅速闪在一旁。

    “怎么大白天的还开着灯,也不把窗帘拉开!”张婕说着放下手中的饭盒就要去拉窗帘。

    “张姐,别!”林麟趾怎么敢让她拉开窗帘,连忙将她挡住,“张姐,能不能先把门关掉!”

    张婕的个头跟林麟趾差不多,她发现他脸色有些苍白,关心地问道:“你的脸色怎么这么白,是生病了还是……”

    “擦!你能不能先把这该死的门给我关上!”林麟趾情绪突然暴躁起来,气急败坏地吼道。

    张婕被吓了一跳,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哦!好的!”她将门轻轻地关上,然后转过头奇怪地看着林麟趾。

    这一个多月来,在她的印象中,林麟趾是个很内向、谦和的人,从未见过他这般的暴躁。

    看来是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麟趾……你怎么了?”张婕声音小了很多。

    看不到阳光,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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