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寻梦
一幅美丽的水墨画卷,迷雾缭绕,青石板的路,弯弯曲曲,鲜艳的红灯笼,以及雕栏玉砌……
宏伟的华宅里,冲天大树在院子中央,傲然挺立,还有那一个屋角盛水的水缸,模糊的雕刻图案,已见岁月的斑驳风霜。
梦里的芬芳竟溢出梦外,仿佛整个房间都飘着那样浓烈的香味,或许还混着泥土的清香。
林初见翻个身,醒来。
又是这个梦,安静,恬淡,如江南水乡。
从小到大,都做这样相同的梦,反反复复。
梦里,有时是烟花三月,有时是落英漫飞的秋天,四季交替。这个梦,竟然有季节变化,多么神奇。
她有时会想,是不是哪里,真有个一模一样的地方?
她闭上眼睛,轻柔地睡去,甚至,还有些刻意,想去继续寻那个梦。
再寻时,已无踪迹。
只有等下一次,无约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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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若只如初见
thedarksideofthemoon-----月之暗面,很怀旧的咖啡馆,小情小调,暗夜的魅惑。
林初见从下午一点半坐到晚上七点,还点了瓶红酒。一个人独饮,趴在桌上,喃喃自语,似乎微微有些醉了。
但她醒着,比任何时候都清醒,感觉自己不像这个时代的人,跟不上快餐文化的节奏,特别是恋爱。
一仰头,又喝掉一杯。眼睛有些迷离,却好笑。
背叛,出轨,香艳的婚外情满街满巷都是。更何况,她和david不过只是名义上的恋人。
并不爱他,只是在某一瞬间,被他蓝色的眼睛迷惑。不错的恋爱对象,多金,帅气,还年轻有为。
想试试,只是想试试。仅此而已。
窗外,华灯初上,灯火阑珊。
再倒上一杯,握在手里,起身走到落地玻璃窗前,有些踉跄。嘴角浮起一丝自嘲,试试的滋味,不过如此,真的很一般。
发呆。手脚冰凉。不知过了多久,扭头,转身,撞在一个人身上。
酒泼了他一身。
她惊讶地捂住嘴,无法出声。手里,握着一只可怜的空杯子。
那人双腿修长,身姿挺拔,像一棵大树挡住了她的去路。他的衣服应该很考究,即使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能看出面料的好坏。
红酒已经混进了他衣服的颜色里,散发着淡淡的酒味。
他并不说话,也不动,甚至,都不用手去拍抹一下。他只是看着她,皱眉,嘴微微上扬,却不是发怒的前兆。
“对不起,”林初见讷讷地:“我不知道你挡了我的路。”
他竟然笑起来:“你不会是搞谈判工作的吧,嘴上道歉,却轻描淡写把责任推了个干净。”
“但的确是你挡了我的路,不然,我也不会浪费掉一杯红酒,很贵的,好几十块呢。”林初见固执坚持。
“既然理由这么充分,那为什么又要道歉呢?”他眼睛很明亮,依然笑笑的样子。
有人说,眼睛明亮的男人,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林初见不知道这个说法有多少科学依据,不过眼前这个男人的眼睛,虽然不是忧郁的蓝色,在此刻看来,却觉得非常温暖,睿智,让人一看就亲近。
“道歉是为了让你感到愧疚。”她也笑,第一次对一个陌生人笑得如此放肆:“如果我的道歉都不能让你悔悟,只能说明一点……”
她话说了一半,竟然住嘴了,踉跄着,越过他,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他跟了过来,只两步路。脱掉被酒泼了的外套,坐在她对面。一切理所当然,仿佛他天生就该坐在那里:“只能说明什么?”他追问。
“说明你的良心被狗吃了!”林初见哈哈大笑,不客气的口吻,好似占了天大的便宜。
他也哈哈大笑:“我的良心只被狗吃了一半,所以我现在悔悟了。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请你吃饭。”他略一停顿:“我想你应该不会拒绝。”
“我为什么不会拒绝?”林初见撇撇嘴,表示抗议。
“因为你看起来是个善良的小丫头,你不会让我愧疚一辈子的。”他声音听来很悦耳,比洋人腔好太多了。
“这个说法还不错,我完全赞同你的观点。”林初见表现得很大度:“好吧,给你个机会悔悟。就在这儿吃,反正你也不是这里的老板,总不至于在食物里下毒。”
“小丫头,说话太刻薄不好,以后嫁不出去的。怎么一吃饭就想到下毒?”
“这样的事很多啦,陌生人偶遇,吃个饭喝个酒,等第二天醒来,不是女的被那个什么啥拍了裸照,就是男的发现自己的肾不在了。你也要有这样的心理防备,不要动不动见个女人就请吃饭,听到没有?”林初见教育他,头头是道:“男人有钱是好事,但不要太显摆,尤其是不要在漂亮女人面前显摆。”
他听得津津有味,他自作主张帮她点了餐,菜单都没看,估计是常客。
林初见说:“我只吃素食,别给我点肉类。”
他笑笑,好脾气地帮她换了主食,又加了一客水果沙拉:“刚才说到显摆,怎么就叫显摆了?”
“现在就叫显摆。”她淡淡的。
“吃个饭也叫显摆?”他作不可思议状。
“好吧,看在你请我吃饭的份上,我告诉你好了,你刚才不看菜单就随意点餐,说明三点,第一,你常在这儿出入,来这地方总需要钱啊,而且这个咖啡馆的消费还不便宜,所以你显摆你有钱。第二,说明你不在乎菜品的价格,不用去研究哪一种食物便宜,哪一种食物更贵。所以还是显摆你有钱。第三,综上所述,还是显摆你有钱。”林初见开始耍无赖了。
食物已经端上了桌,窗外下起雨来,哗哗哗哗,雨势竟不小。
看她吃得狼吞虎咽,他呵呵笑着:“喝了一下午酒,也该饿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喝了一下午酒?”林初见边吃边呜噜呜噜问道。
“我坐在上边,看了你一下午了。”他用手指指楼上,那儿有个座位正对着她的座位,所有,看得清清楚楚。
“怪不得,你是有预谋的。”林初见得出个很肯定的结论。
“我预谋什么了?”他哭笑不得,叉了块牛排,又放下。
“预谋请我吃饭啊,一切,算计得刚刚好。只是可惜了我的酒。”她头也不抬,努力奋斗。
“小丫头,不许这么刻薄,以后真的会嫁不出去的。”他好心好意地劝说。
“你也觉得我嫁不掉了,是不?”林初见脸上现出忧伤的表情,喃喃道:“果然是这样。”
“你失恋了?”他的语气像是问句,又像是肯定句。
她木木的,半天也不说句话。
“小丫头,说话啊,失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这么失魂落魄么?”
“我总是把生活搞得乱七八糟。”她靠在柔软的沙发椅背上:“失恋,我才不伤心呢。我伤心的是自己不知道想要什么。”
“很多人都并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没什么可伤心的。”
“我多蠢哪!我谈恋爱,连是不是真的喜欢那个人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的眼睛蓝蓝的,很好看,我就想,每天看见个赏心悦目的人总也是件好事。”
“所以你就恋爱了?”
她点点头,怯怯的,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孩子:“我以为恋爱就是吃顿饭,他陪我练英文,我陪他练中文,偶尔一起散散步,一起聊聊天……最起码,也要有很长时间来慢慢感觉……”
他哑然失笑:“男人可不这么想。”
“所以他就威胁我,说我如果再不配合他那个什么啥,他就会和别的女人那个什么啥。”
“他果然就和别的女人……,被你抓了个现形?”他适时停止了用她的语言来描述行为动作,这个男人真是太优雅了。
“你怎么知道?”
“剧情太简单,一听开头,就知道结尾。”他气定神闲。
“哦,看来是老手。”她得出个结论:“不过,我只看到他们在办公室里亲吻,没有更劲爆的资料给你了。”
“小丫头,你多大了?”他忽然问:“有时候听你说话,觉是你老气横秋,有时候又感觉你只是个小孩子。”
“真不绅士,女人的年龄是随便问的么?”林初见翻翻白眼。
他满脸的笑容,从他坐到这儿,笑容就没停过。
林初见站起,倾着身体,期望离他近点,很仔细地看他。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和酒精的原因,对面这个男人,此刻看来,比那见鬼的david好看一百倍,不,一千倍。眼睛,不是忧郁的蓝色,却闪烁着琥珀的光泽,深邃,迷离,浅浅的笑意。
“你干什么?”他皱眉:“好女孩是不会这样盯着男人看的。”
“怕什么?我又不吃了你。”林初见大喇喇的姿态:“我只是想看看,男人和男人有什么区别,瞧你小气那样儿!”
他拿她没办法,摇了摇头,嘴角却不自禁上扬,终忍不住,笑出声来:“小丫头,那个男人损失太大了,来,我替他干一杯。”
她跟他碰了碰杯:“不,那个男人太幸运了。”
她摇着头,一饮而尽。
“慢慢喝,你喝那么急干什么?”他皱眉,责怪道。
林初见很喜欢看他皱眉的样子,竟然不是忧郁的感觉,却是沉思,宠溺,甚至睿智。这样的男人,如果真正遇到麻烦,一般都不会皱眉,只有小事上,才会显露。
“他真的太幸运了。他要真娶了我,才是倒了大血霉呢,因为我不爱他,一点都不爱。”她习惯性地撇撇嘴。
“那你喜欢怎样的男人?”他竟然认真问这样的问题。
“呃,”林初见沉吟片刻,笑嘻嘻地:“我喜欢像你这样的男人。”
他眼睛瞬间变得更亮,连眼神里都是期许:“小丫头,你说真的么?”
“假的,”她没好气的样子:“你傻呀,叫你以后不要乱显摆,听到没有?你对付女人智商又不够,总有一天,你的钱要被坏女人骗光光的。”
“……”
“有你这么问话的么?你这样一问,就算出于礼貌,我也要回答说喜欢你这样的啊,笨死了!”她教训他,好像是一种习惯:“以后不许这么白痴了啊,还有,不要动不动就盯着女人看,一看一下午。对了,还有,也不要随便请女人吃饭。要是让坏女人知道你很有钱,会缠死你的,到时你就跑不掉了。”
唉,真是劳心劳力,操不完的心哪。
“还有要交待的么?”他已经吃完了,很受教的模样,看来还有得救。
“就这些了,总之一句话,不要太显摆。”林初见语重心长。
“小丫头,我坐在那儿看了你一下午,是有原因的。”他犹豫着,脸色竟有些茫然:“我好像很早之前就认识你……”
林初见摇摇头,叹息:“你以为你是贾宝玉,一看到林妹妹就说‘这个妹妹我是认得的‘,现在已经不流行这么文艺的套路了,用这一招勾搭小姑娘,很不实用,得换,必须得换。”
“……”
“你要是实在不知道怎么出招,我……”他一挥手,打断她的胡说八道。
“那你总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他神情甚至有些紧张。
“人生若只如初见,哈哈,名字只是个代号而已,你不会请我吃顿饭,就要把我家祖宗八代都打听个遍吧,你要搞清楚,这是你赔罪的结果,不是我吃白食哦,所以我们互不相欠。”林初见穿了外套,要准备走了:“谢谢你的晚餐,你是个不错的人,不过,还是那句话,以后不许太显山露水,外面坏女人太多,你应付不过来。”
经过他身旁,他拉住她,手微微发抖:“你,真的连一个名字或是电话号码都不给我?”
林初见皱皱眉:“我会去付我的酒钱,饭钱该你付的,你不要耍赖。你总不会小气到,我吃你一顿饭,就要以身相许吧?”
他看着她,眼睛黯淡了下去,手轻轻松开。她从容付了她的帐单,推门的刹那,心中竟微微有些发酸。
二、一个美丽的礼物
回头,看见他失神落魂,定定地看着她离开的方向。
她开门,心中想,如果我数十声,他叫我,我就送他一个美丽的礼物。
一……二……
“嗨,小丫头……”
还不到三,他就叫了!林初见一怔,眼睛有些不争气,水雾模糊了视线。
看,还是有人留恋她,她并不是没人在乎。哪怕这个男人心里仅仅想的,只是以为这样的夜晚理所当然应该发生点艳遇。
赶紧擦干泪痕,转过头,灿烂地笑:“嗨,又怎么啦?”是愉快的声音,一点哽咽都没有。
“你的发票,”他的声音清澈悦耳,连这么一句平常的话都说得那么好听:“你没拿走发票。”
他站在闪烁的霓虹下,傲岸的风姿,出类拔萃。他穿得很简洁,却掩不住强大的气场。分外挺拔,分外明朗,轮廓并不是特别个性,但好看得让人不舍得移开眼睛,温润如玉,就是形容这样的人吧。
“这借口真好。”她走向他,像一个暗夜闪着光的妖精,笑面如花:“你敢亲我一下么?”
魅惑的挑战,明目张胆,还带着些悲壮。
你敢亲我一下么?初吻,在失恋的夜晚,打定主意要献给陌生人。不需要知道他姓甚名谁,她是现代人嘛,要品一次快餐,当然要找这样的大帅哥才好。
“什么?”他失声,以为自己听错了。
不为什么,只因为,我说数十声,你要叫我,我就送你一个美丽的礼物,你却只用了三声。
“胆小鬼,我说你敢亲我一下么?”她挑衅,眼眸一闪一闪。
“小丫头,你不会每一次都这么好运。”他又皱眉:“从今往后,你不许再喝酒。”
她笑嘻嘻地,伸手去抚他的眉间,触到他光滑的皮肤,清凉的额头:“你连亲我一下都不敢么?”她固执地问。
“小丫头,你喝醉了。”他用力捉住她的手,将她半搂入怀。
“嘘,我告诉你个秘密,”她舌头有些打结:“一个真正的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
他点点头。
林初见忽然又笑了,手又抚上了他的脸:“我也觉得早就认识你呢,认识了好久好久,像几百几千年一样。”乐不可支:“这个说法真是好用哦,看来永远都不过时。”
“我是说真的。”
她点点头,舒服地伏在他怀里:“我也是说真的,你敢亲我一下么?”继续固执地问。
“小丫头,失恋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失恋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连亲都没让他亲一下,他骂我,”她抬起头,看他明亮的眼睛,声音委屈:“他骂我,呜呜,他骂我是个可恶又小气的女人。”
“什么?”
她不理他,继续贴在他的胸口,好容易吧啦一个大帅哥来依靠,感觉也不错。
“小丫头,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家好不好?”他的声音温柔得不像话。
她执拗地摇摇头,继续问:“你不亲我一下么?”
“小丫头,你再这样,我要生气了。”他声音里有严厉的味道。
林初见不再粘着他,站立好,照样笑嘻嘻地:“好了,你的考验达标了。结论是,你是个可以收来当老公的人。”她边退边走:“祝你幸福。”声调很高,每一个字都闪耀着光芒。
转身,向前,不再回头。
眼泪轻轻流出来,没来由的。
一个礼物本该送出却没有送出,哦,是送不出去。好容易下定决心要品尝一下快餐的滋味,人家却告诉她打烊了。
又仿佛一块肉,送到狐狸嘴边,狐狸闻了闻,居然放弃。那么挫败。
“小丫头……”
不回头,这次绝不回头。
“小丫头!”他忽然将她用力扯进怀中,圈得紧紧的,喘不过气来。
她仰头,脸上还有泪痕,却笑得花枝乱颤。如一场拔河比赛,她赢了,小小的胜利。
狡黠的笑,有些得意。
小心调整身姿,学着攀上他的脖子,装得很老练的模样。
一次成丨人礼,很郑重。交给这样的人,好像真的很不错,起码比那个蓝眼睛的外国人好太多了。
似乎今夜,他是上天派来拯救她的天使。
刚下过雨,风一吹过,竟然还有点冷。颤抖着,闭上眼睛。
“小丫头,你以后不许这个样子在外面晃悠,听到没有?”他话真多,都什么时候了,还絮叨个没完。
他低下头,用额头抵着她的。
她听话地点点头,感觉他说话的气息温暖地在她脸上游走。
闭着眼睛,轻轻地笑,原来是这样的味道。
有些香甜,像小时候吃的棉花糖。
他不再说话,嘴唇轻触她的额头,鼻尖,微带酒气的小嘴。
她颤抖着,迎接他的挑*逗。青涩,腼腆,一如惊慌的小兔,却又新奇,不肯停止。
仿若纷繁的梦境,蝴蝶轻启薄如蝉翼的翅膀,她听到花开的声音,那一枝一叶,都被黑暗锁定。
他忽然加重了臂力,带着喘息,热切地索取。
不是报复,只是一个成丨人礼,很纯洁干净的礼物。她心中竟是莫名的喜悦。
萍水相逢,擦肩而过,在失恋这一天,竟然跨越了曾经无法跳转的沟壑。
是这样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姓名,不知道他的背景,不知道他是否有家室,只是单纯地,想将这个礼物送给他。
也许冒着被骂成狐狸精的危险,也许他会把她当成一个随便的女人,也许,所有的也许,都不要紧。
甚至谈不上爱,只是单纯的喜欢,是的,这样的男人,没有人不喜欢。
曾经幻想过千百次,起码也应该是边呢喃着“我爱你”的甜言蜜语,边……
他没有,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偶尔喊一声“小丫头”。他灼热中,却并不是满心欢悦,带着疑惑,甚至愤恨。
他抱着她,热烈拥吻。霓虹闪烁得暧昧抒情。
久久久久,他都不愿放开,却又像在和谁赌气。
“小丫头,”他的声音里尽是温存,甚至是祈求:“以后,不许在外面到处晃悠。”
她依然很听话地点点头。
他抱着她,不肯松手。
她挣扎出他怀抱:“走了。”故作潇洒,背对他挥手。
“小丫头,”他叫住她:“你还来么?”
“不来了,”她狡黠地笑:“你刚才还叫我不要到处晃悠?我听你的话。”
“……”
“对了,你不许把我忘了。就算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许把我忘了。”林初见霸道地交待。
想起什么,跑回去,扑在他身上,喜悦的声音:“你是第一个吻我的人。我试了一下,味道还不错。”
就像一个妖精把唐僧洗干净后闻了闻,轻笑道:味道还不错。结论:吃掉!
她还算好的,至少没赶尽杀绝,放他一条生路。
“小丫头,我真的以前见过你。”
“现在用这招勾搭小姑娘,又不管用了,笨死,”她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过河桥都拆了,怎么能用同一招呢?”
背转身,摇摇头,这次,真的不再回头。
他也不再叫她。
莫名伤感,萍水相逢。他却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却又,那么快乐。
三、墨里古镇
又是那个梦,如江南水乡,依然定格在那栋华宅,那棵大树,那个水缸。
林初见半夜梦醒。脑海里,竟然是那夜如妖精一般,和一个不知姓名的男人抵死缠绵,心忽然痛了一下。
失恋那一天,她将初吻献给了一个陌生人,这种事传出去简直是个大笑话。
她想着辞了职,约晓雪一起旅游,赶紧出去透透气。
墨里古镇的地理位置极好,群山巍峨,流水潺潺,冬天可以晒太阳,夏天适宜避暑。
古旧的木屋也许因着还未大力开发的缘故,保存着原滋原味的痕迹。青石板铺成的路蜿蜒曲直,纵横交错。
特别是雨后的清晨,到处雾蒙蒙一片,此时的墨里,便是最好看的水墨画卷了。
林初见在四月的春天悠闲地看着油菜花随风一浪一浪,像个文艺青年般走在古镇青石板的路上。
“就是这样的路,弯弯拐拐,一棵大大的树,还有水缸……”她再一次跟晓雪喋喋不休她那个自小就重复的梦境,最近这个梦,忽然变得很频密。
“哪个古镇不是这样?青石板的路,大树,水缸。”晓雪不以为然,睫毛又长又密,在阳光里忽闪忽闪,闪成金色,甚是好看。
“雪儿,我想留在这里开个客栈,你说好不好?”林初见只要一心血来潮,任谁都挡不住。
“疯了吧,林初见!”晓雪瞪着圆圆的大眼睛望着她:“这地方偶尔一游,还觉得芬芳扑鼻,到处都新鲜。要是长久在这儿生活,那不是要把人弄疯掉!”
“我就是想换种生活方式。”林初见开心地笑:“城市里生活太压抑,空气质量又不好。”说着,做一个深呼吸状,好像要把这儿的新鲜空气都吸入鼻内。
“你这是逃避生活,失个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晓雪说别人的事情总是头头是道,给人懂事又深刻的印象,其实一落到自己身上,智商基本等于零。
林初见抬头望天,看那些白色云朵在蓝天里迅速变幻,很美很美。这样触手可及的美好,在城市中被林立的高楼大厦遮掩得严严实实。
“前世的故乡,我来啦!”她双手作拥抱状,逗得晓雪咯咯笑。
林初见笑着凑近晓雪,继续诱惑她:“你看这里,墨里古镇,像水墨画一样的格调,光名字听着就很有味儿。”
晓雪听她口沫横飞地憧憬未来:“你玩真的?”
“反正我辞职了,正好没事干。”林初见兴奋得手舞足蹈:“怎样?你怎么说?”
“哎,林初见同学,你好歹还是有个失恋的样子好不好?”陈晓雪招架不住,就喜欢转移话题,她从小就是这么在抵抗中败下阵来。
“墨里,墨里,太亲近的名字,真的很像前世的故乡。”林初见一激动就开始胡说八道。
晓雪撇嘴道:“你要干什么事儿,就喜欢搞个炫丽的名头,前世的故乡,想得出来。”
林初见是个雷厉风行的行动派,立时拉着晓雪开始寻访有意出租的人家。
在墨里古镇的小河边上,有一处极清雅的宅子,四合院的格局,三面环着两层楼的房屋,斑驳的红砖墙以及朱红陈旧的圆木柱子,无一不说明这房子时间的久远。
她几乎是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地方,院子里的黄桷树,青石板路面上的墨绿青苔,还有靠屋角可以盛水的大石缸。
甚至,她竟然有一瞬间觉得眼熟,仿佛真的是前世居住的地方。
不过她倒是没跟晓雪唠叨,不然又该说她为了鼓动她,极尽喧哗之能事。
和房主约好签约交钱的时间,两个开车从墨里古镇回c城,大约需要五个小时左右。
陈晓雪撇撇嘴,脱了靴子,在副驾上蜷成一个舒服的姿势:“初见,你可真行啊!你失个恋,不仅你要辞职,弄得我也要辞职,陪你去那种荒山野岭的地方生活,唉,真是交友不慎。”
“是谁小时候就说要一辈子在一起的?”林初见笑嘻嘻地凑到她面前,作势要亲上她的脸颊,逗得她直躲:“开车!你好好开车!本大小姐的命可值钱着哩!”
“你现在手上能拿得出多少钱来?”林初见问得直截了当。
“你运气真好,我手上真有一笔钱。谢远东还盯着这钱想买部车,说是平时写生开车方便……”陈晓雪和谢远冬本是美院同学,顺理成章谈了恋爱。毕业之后,晓雪进了公司做设计,而谢远冬却要坚持实现理想,以至于东游西晃,至今一事无成。每次说起谢远冬,晓雪就眉头打结。
“要买车,自己挣去啊!让女朋友掏钱买车,算个什么回事?亏他好意思算计。”林初见白了一眼晓雪:“你就是太惯他了,哪有男的打着搞艺术的幌子,整天靠女朋友生活?提起这人就来气,要我,早给他踢八百回了!”
陈晓雪哪哪都好,长得好看,工作能干,就是性子腻了吧唧,拖拖拉拉:“是是是,我哪有您大小姐那种魄力?我要有你那劲儿,早给他踢天上掉都掉不下来。可是怎么办啊?我现在就是下不去口,你说,我要是跟他提分手,他住哪儿?怎么生活啊?”
“喂,你什么思维逻辑?他一个男人,你还怕他饿死?他不是画画嘛?那就卖画去啊?我就瞧不上他那样,打着理想的招牌,混吃混喝,好吃懒做的时候,扮一深沉模样,还说是找灵感……”林初见瞄一眼晓雪:“再不济,他不是长得帅嘛,总还有生活的出路!”说完,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样也好,我把钱拿来投资,他也没什么可说的。我躲到古镇上去,估计时间久了,也就淡了。”晓雪懒懒的样子,好像不是说自己的事。
她们不再讨论谢远冬,合计了各自手头的钱,房租,装修,还有床上用品,电视机等等各种细节,无一不是钱。
四月。四月的墨里万物复苏。
出发之前,两人买了礼物去看孤儿院的孩子们和慈祥的院长。
那是一个记录着林初见和晓雪成长的地方。她曾经在这里,和晓雪一起过每一个春节。童年,就是两只小手相互握紧的时光。
那时晓雪说:“见见,你要一辈子陪着我吧?”
林初见豪气万丈地回答:“那当然!”
现在终于可以和晓雪一起朝夕相对,这是儿时的约定。
而晓雪,在她告诉谢远冬她把钱全都投到了一个破旧客栈的时候,谢远冬气得跳了脚,说这么大的事,为什么商都不和他商量一下?肯定又是那个林初见的主意!
晓雪悠悠地回了他一句话,彻底把他气跑了。
那句话是:“那是我自己的钱,我为什么要和你商量?”
“你终于英勇了一回!”林初见煽着阴风点着鬼火:“要不,你也加入我的失恋联盟阵线,反正你工作都陪我辞掉了!让我们来个真正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哈哈哈!”
“我现在对他,是没有爱情可言。”晓雪忧心忡忡:“但总会担心他住在哪里,有没有吃的,就好比,你养了一只狗狗好几年,忽然你不要它了,你也会不由自主去关心这些问题吧。”
“我的大小姐,你管的事儿是不是太多了点?第一,他不是狗狗,他是个男人。第二,他的毛病,就是你惯出来的。第三,没有爱情还勉强在一起,那是不道德滴。”对他们俩的事儿,她总是可以滔滔不绝说一大堆。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但对于晓雪几可预见的未来,林初见不得不永远做个反对者。
签完租约交完钱,接下来,两人就坐在属于自己的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看着那些装修工人这拆拆,那补补,其中最主要最复杂的工程要属卫生间的改建。
在这当口,谢远冬以半个老板的姿态,喜剧高调出场,让两人面面相觑。
他很快适应了老板这个角色,在工人面前指手划脚,完全无视林初见的存在。那包工头用无奈的眼神征求原老板的意见。
“按我们原来说的做,不用管别人说什么!”林初见高调镇*压了这次造反行动,江山岂容他人染指?
晓雪把谢远冬拉离了现场。等晓雪回来的时候,已是黄昏。
“没什么事儿吧?”林初见真怕晓雪出点状况。
晓雪眼睛红红的:“没事。”
半响,她又说:“我跟他提了分手。这么多年,我终于松了口气。很累,真的很累。”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晓雪的尾音软软的,一如当年那个扎着两只小辫的小女孩。
林初见握紧她的手,仿佛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