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国采购整支海军
这是1863年10月。那支悬挂着黄龙旗、装备着最新式舰艇及武器、由清一色的英国官兵组成的“中英联合舰队”(英国报章的习惯称法,中国史书则普遍称为“阿思本舰队”),正停泊在大清帝国的东部沿海。如果没有这一波折,这支舰队将成为大清帝国及东亚地区的首支现代化海军(北洋舰队在此后11年才出现),地区平衡、世界均势乃至中国和世界的近代史都将因此而重写。
英国人对这支舰队是全力支持的,自英国议会在立法方面放行之后,舰队的组建工作进展神速,英国军方不惜将最先进的舰艇卖给中国政府。负责采购和组建的大清国总税务司、英国人李泰国,看中了英国海军上校阿思本,此人在军界以北极探险而著名,并曾经亲自参与过两次鸦片战争,是大清人民的老对手了,对中国相当熟悉。李泰国代表中国政府,正式聘请阿思本担任这支舰队的司令,任期四年,并且签订了一份共有13款内容的协议。
在“李–-阿协议”中,明确约定,阿思本作为舰队司令,只服从由李泰国转达的中国皇帝的谕旨,而且李泰国对于不合理的谕旨还可以拒绝转达。这一明显侵犯中国主权的条款,实际上将舰队变成了李泰国的私人武装,这成为日后争议的焦点。熟悉中国国情的赫德立即给李泰国写长信劝告,但毫无效果。
有意思的是,李泰国和阿思本两人,在这份日后产生颇多争议并导致舰队计划流产的协议后,加了不少注解,详细解释他们设立这些条文的考虑,但这些注解似乎没有得到中国历史学界的足够重视。
其中第一条注解明确说明,“我们不得不和善于欺骗和背信的亚洲人打交道,他们会随时以眼前利益和自己的观点进行修正。我们毕竟给他们提供的是实质的军事援助,必须防止这种援助被滥用,给我们自己及大英帝国中我们的支持者们带来丑闻。我们要保证女王枢密院所给予我们的巨大权力和责任,不至于被我们自己、我们的继任者乃至中国政府所滥用”。
从这一注解可看到,李泰国在作为中国政府的代表与作为大英帝国的臣民两种身份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这样的身份冲突,也是他一直找不准自己定位的原因。而依照这一注解,整个舰队计划似乎不是中国的政府采购行为,而更像是英国的一个政府援助项目。
李、阿两人在注解中详细说明,中国的地方官员们是靠不住的,在没有帝国政府授权的情况下,中国地方官员居然可以自行购买欧洲舰艇,自行招募各国水手,“扬子江上的舰艇一半属于(招安改编的)海盗,一半属于此类武装民船”。李泰国和阿思本因此认为,他们经手的舰队必须确保直属于中央政府,以与这些“海盗们”相区别。
致命的是,这两位似乎处处为中国利益着想的英国绅士,没有解释,也无法解释李泰国凭什么可以选择性地遵从或拒绝中国皇帝的谕旨。
当李、阿两人在伦敦沉浸于千秋伟业的大梦时,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因清军围攻南京(太平天国的“天京”)日急,太平天国最骁勇的忠王李秀成率大军回救首都,上海之围遂解,李鸿章所部淮军在英法军、“常胜军”配合下,收复嘉定。军事态势对太平天国越来越不利,恭亲王已经完全不需要依赖阿思本舰队来实现军事救急。
“总统”之争
李泰国会同阿思本制定了将舰队分阶段开往中国的计划后,就携眷赶回了上海,与代理其职位的赫德见面,然后一同赶往北京,觐见恭亲王。
恭亲王给了兴冲冲的李泰国兜头一瓢凉水:中国政府拒绝接受李一阿协议,舰队必须接受身处前线的地方督抚的节制,才能保证其在战场上发挥作用。李泰国则坚持舰队只能接受中央政府的直接指挥,他的观点得到了英国公使卜鲁斯的坚定赞同。双方形成了僵局,多次联席会议均不欢而散。
卜鲁斯于6月16日致函恭亲王,要求中央政府必须将关税和指挥权抓在手中,以保证舰队的运转费用和军饷,及不受地方当局节制。
恭亲王则毫不客气地回信指出:是否准许英国军官为中国效劳,当然是英国公使的职权范围,不同意就拉倒;但如果同意,则英国军官由谁指挥、饷银从何开支,这就是亲王的权力范围,不用英国人瞎操心。
其时,卜鲁斯处境相当尴尬,因为戈登率领的“常胜军”就是由地方政府节制的,如果也要“坚持原则”,则戈登等军官就必须离开“常胜军”,赫德认为这将成为英国远东政策的噩梦。
在这些谈判中,赫德敏锐地发现:中国皇帝虽在形式上是最高权威,但这种权威并非无限的。皇帝对官员的监督管理是在事后,地方事务—包括当地的对外事务在内—都是由地方官员们自行掌管。任何“直属于北京”的舰队。如果不在曾国藩和李鸿章的指挥下,其实难以在南方的战事中发挥作用。
经过几轮辩论,最终双方同意在阿思本之上设立一位中国“总统”(总司令),由曾、李推荐人选;而阿思本则担任“帮同总统”(副总司令)。双方达成了五条协议,对包括舰队的维持费用在内的诸多事项做了详细安排。7月2日,赫德在日记中写道:“解决舰队的事情成功了。”
现在就等着舰队及阿思本的到来。
最后通牒
阿思本的到来却令情况再度恶化。
阿思本舰队的第一批舰艇于8月1日到达长江口,阿思本本人则率领第二批舰艇于9月上旬到达,最后一批舰艇在10月5日进入中国港口。
阿思本到华后,先在上海逗留了几天。据他后来所写的备忘录,当时李鸿章在上海大挖他的墙角,其代理人积极游说阿思本舰队官兵,承诺更高的薪水,甚至可以将第一笔报酬先打入这些官兵的英国银行账户。阿思本在备忘录中对这样的“中国特色”大吃一惊,随即开除了牵涉其中的14名官兵。这加剧了他对李鸿章的不信任感。
阿思本于9月25日到达北京,获悉了李泰国此前与总理衙门达成的五条协议,勃然大怒,他认为这不仅与此前的协议大相径庭,而且海军舰队要听命于地方政府,这是大忌,“如果这就是中国特色,难怪他们无论陆战和海战都要打败仗了”。他认为,此前所签的官兵雇佣协议,前提就是他必须作为舰队司令,如果另设中国统帅,那这些合同就全部无效了。
随后,阿思本将自己对李鸿章的怨愤都发泄出来,“李鸿章是个能干的中国人,但也是个不守规矩的人,他的行为就是想削弱我的权力,然后可以更好地驾驭我或抛开我,就像他对其他欧洲军官一样”。他认为,自己的使命是传播西方文明,推进全人类的商业利益,如果听命于李鸿章,这些从英国海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将士,就和被李鸿章招安而来的海盗们没有区别了,“联合舰队就会从蒙上帝赐福的舰队,堕落到被中国人民和在华欧洲人诅咒的地步”。他毫不隐讳地写道:“我如果在这问题上软弱,就会如戈登那样被李鸿章玩弄。”
强悍的阿思本和李泰国两人联手,与恭亲王及总理衙门之间的冲突日益激烈,而唯一能在其间回旋的赫德,则又已经南下上海,出任他的“上海税务司兼管长江口及宁波关务”。
在没有赫德斡旋的情况下,只经过3天的激烈辩论,阿思本就直接给恭亲王写信,指责恭亲王的决定“直接违反我和李泰国先生的正式协定……我到中国来是为皇帝效劳……而不是仅仅充当地方当局的仆人……中国总理衙门认为‘恭亲王所议之办法系中国的常理’,对此,我的答复是,我以及我的追随者到这里来,不是为了使我们习惯于中国水兵或士兵所受的通常待遇,也不是为了帮助他们在对待欧洲雇员或一般欧洲人方面执行一项倒退的政策”。
其后三周,李泰国和阿思本在总理衙门“诱骗、争论和咆哮”,恭亲王均未露面。
10月15日,作为“客卿”的阿思本居然向恭亲王发出了“最后通碟”,限48小时内批准他和李泰国的协议,否则他就立即解散舰队。在这封“最后通碟”中,他辩护说自己和李泰国的一切言行均严格执行了恭亲王最早的指令,抱怨中国政府没有遵守诺言。
这封信终于激怒了恭亲王及总理衙门,即使一向十分温和的大清外交部副部长(“总理衙门大臣”)文祥,也甩出了重话:大清国即使退回到关外,也绝不会屈服于阿思本的无理要求。
10月19日,没有得到回音的阿思本请示英国公使卜鲁斯,说明他想解散舰队,但由于所有舰艇是清帝国的财产,他无法处置,同时又担心如此强大的舰队如落入地方政府手中,会出现大的风险。
卜鲁斯回信说,他已经告知恭亲王和总理衙门,这支舰队的指挥权只能由女皇政府信得过的人指挥;他要求阿思本想方设法先将舰队留在手上,在得到英国政府指令之前,不得移交给任何人。
随后,在美国公使蒲安臣斡旋下,总理衙门和英国公使进行了紧急磋商,最后双方同意由阿思本遣返所有人员及舰艇,中国政府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这一事件,令大清国损失了80万两白银。但经此折腾,恭亲王再度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即使是“腐败无能”如满清者,也同样,甚至更加理解“枪杆子里出政权”的中国式真理,什么都可以丢,就是枪杆子不能丢;什么都可以牺牲,就是枪杆子不能牺牲。在这一原则问题上,来不得丝毫的松懈与让步。
阿思本舰队解散十一年后(1875年),在赫德牵线下,恭亲王再度拍板,向英国采购军舰,但上至舰队司令,下到普通水兵,都是清一色的大清子民,这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北洋舰队。后人无从得知,恭亲王在枪杆子问题上如此坚持原则,究竟为大清国带来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因内忧外患而危在旦夕的政权,此后又支撑了四十多年之久,并且还时不时地迸发出貌似中兴的星星之火……
第十五章 洋干部下岗
【 恭亲王为大清国今后任用洋干部设立了规矩,即一方面大胆起用,另一方面严格管理。从此,在遍地腐败的大清官场,洋干部以其专业、敬业、廉洁,在军事、财政、教育等领域建树颇丰,大大延缓了帝国的衰亡。】
1863年i1月16日,大清国又一名高级领导干部被“双开”。这回轮到了英国籍干部李泰国。
洋干部也能上能下,说换就换,这当然是新鲜事,表明大清中央在干部人事任免乃至外交方面的日渐雄起。
担任了9年的大清国海关关长(“总税务司”),李泰国在大清中央政府中很有些分量:他不仅执掌着海关这一大清国的主要财源,而且在大清国与西方各国,尤其是老大哥英国的双边及多边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清国将自己的第一支新式海军的采购大订单,交给他去执行,这本身就说明了中央对他的倚重和信赖。
撤换这样的洋干部,牵一发而动全身,能有魄力下这个决心的,只有绵里藏针、外柔内刚的恭亲王奕訢。
越位
导致李泰国与其“老板”奕訢翻脸的导火线,是其在经办“英中联合舰队”时对中国主权的蔑视和践踏。从那时开始,这一事件一直都被作为“帝国主义侵略”的经典案例,也是历经满清、民国直至今日而评价依然的极少数“铁案”之一。
在购置舰队和招募外籍官兵中,恭亲王及中国政府给李泰国的授权仅仅局限在经济方面,他可以在审定的预算额度内自主开支。但李泰国却擅自突破了这一授权,在他与这支“混血”舰队的未来司令阿思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两人居然约定了阿思本只接受由李转达的中国皇帝的命令,而李泰国还可以对其认为不合适的圣旨不予转达。同时,双方还约定将舰队官兵4年的薪水一次性提前支取。
这当然深深伤害了以恭亲王为核心的大清政府和人民的感情,他们无法接受这样一个将海军大权拱手相让的合同。在李泰国和恭亲王等人的激烈争论中,他坚称中国地方官员过于腐败,因此舰队不能听从前线统帅的调度,而必须直属于皇帝,这又激起曾国藩、李鸿章等前线大员们的激烈反对,并被迅速上升到军队听谁指挥的国家原则高度。
毫无疑问,在这样的局面下,恭亲王只能选择玉碎而非瓦全,舰队最后被解散。大清国第一次大张旗鼓的人才、技术双引进项目,宣告破产。
对于涉嫌渎职的李泰国,恭亲王十分恼怒,他在给皇帝的报告中,用罕见的尖刻语言说“李泰国办事刁诈,以致虚糜巨款,实难姑容”,处分结果是“将其革退,不准经理税务”。恭亲王随即娴熟地、辩证地将这件坏事说成了一件好事:“该夷狡侩异常,中外皆知,屡欲去之而不能,今因办船贻误,正可藉此驱逐”,如果李泰国敢于不遵,则将通过英国公使对此进行惩办。
强悍的李泰国在这样的打击面前终于低下头,之后与恭亲王的几次见面,“词色之间,业已神丧意沮,迥非来时桀骜情状”。但恭亲王依然担心他“野性难驯”,为了防止他回到英国后“颠倒是非,处心积虑,遇事思掣中国之肘,不可不预为设防”,于是将详细的经过,发文告知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及李泰国的好友、中国通威妥玛,以彻底杜绝李泰国“造谣簧惑”的可能。
在这封以外交部副部长(“总理衙门大臣”)文祥名义发出的信中,中国政府详细罗列了李泰国所犯的严重错误。在舰队指挥权这样的原则问题上,除了阿思本舰队的越位签约外,他还居然要求将中国各港口的轮船归其一人调度、将上海的“常胜军”(即华尔、戈登等人率领的外籍雇佣军,此前名为“洋枪队”)归其一人指挥。信中还指控李泰国缺乏职业操守,其既然在中国担任领导职务,“食中国之俸,即与中国属员无异,其职分亦与各省关道相等”,但在此次购置舰队回京后,却以其与英国公使级别相等为理由,不再给恭亲王呈送“请示报告”,而使用平行书信。大清本来给了他优厚的待遇,为他在勾栏胡同购买了居所,有100多间房,现在他居然嫌小,指名要换到肃王府去,或至少要将肃王府分给他一半。肃亲王可是世袭周替的“铁帽子王”,其坐落在东交民巷使馆区的王府关系到国家的脸面,此前法国就曾要求将此定为使馆,但被大清政府严拒,肃王府后来在义和团及八国联军动乱中成为战场被毁坏。李泰国要求,如果不给他肃王府,那就要把肃王府边上的詹事府衙门的房子腾给他。其实,李泰国指定的两处新住宅,都紧靠着英国使馆,幕后显然是英国想在北京扩大使馆区。
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等认为:“李泰国给中国自尊心造成的巨大伤害,不可宽恕。他所要求的权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可能交给一个外籍雇员。他甚至要求取消妨碍他染指海关税收的北洋和南洋大臣,要求一套皇亲国戚才能用的府第;他表现得与总理衙门大臣平起平坐,只有恭亲王才是上司;而在实际工作中,他总是不能及时拿出舰队的开支账目。”
野性
在恭亲王看来,李泰国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人品上都有大问题。但接替李泰国的英国老乡赫德并不这样认为,他否认李泰国有任何侵夺中国军权的主观愿望,其问题仅仅在于其过于“英国化”的个性,忽视了中国国情,提出了过于激进的改革要求。赫德本人也认为“这种要求很可能推迟而不是加快有益的变革”,而以开明著称的总理衙门大臣文祥很明确地告诉赫德,中国需要改革,但改革需要时间,不能急躁。
比起祖国英国来,李泰国其实更熟悉中国。他的父亲李太郭是英国圣公会的传教士,长期在华传教。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老李被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聘为翻译和顾问,此后投身外交界,出任英国驻广州的首任领事,后又转任驻厦门领事。老李在40岁那年(1845年)早逝,留下六个孩子,李夫人难以承受经济压力,只好将15岁的长子和13岁的次子李泰国送到中国,请德国传教士、同为璞鼎查顾问的郭士立代为抚养。
逆境中的李泰国十分勤奋,16岁那年便因地道的中文而被英国驻华使团聘请为翻译,成为“外交童工”。22岁时,李泰国出任英国驻上海副领事。此时,太平军已占南京,位于上海的江海关失控,英、法、美三国遂各派一名税务司“协助”清廷征集关税。李泰国成了英方代表。不久,法美两国相继退出,李泰国独揽大权,遂根据西方模式对海关大举整顿。他建章立制,废除“税额包干”的陋习,所有税款“尽收尽解”,点滴归公,并对腐败的海关官员和从事走私的外商船只进行严厉打击,成为双方的共同“敌人”。在李泰国主持下,已近停顿的江海关在战乱期间居然稳步发展,为清廷战时财政雪中送炭。铁腕的李泰国也因此得到恭亲王的赞赏,在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体制改革中,他被任命为全国总税务司,成为官阶最高、权力最大的外籍雇员。
然而,作为大清公务员,李泰国在最为关键的国家忠诚问题上面临尴尬。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他不顾利益冲突,担任了英方代表额尔金的翻译和顾问,参加天津条约谈判,并为英方起草了大部分条款。父子两代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担任同样角色,在大英帝国看来,自然是忠君报国的典范,而在恭亲王看来,李泰国多少有点“吃里扒外”。
1861年,李泰国回英休假,一方面为购置舰队奔波,这导致了他与恭亲王的最后决裂;另一方面,他也为了抵制领事裁判权侵入中国海关,而向国际法专家广泛咨询,厘清了相关法律界定,客观上维护了中国利权。
因此,赫德认为,李泰国在中国官场的失败,其实是个性使然,他“甚至在自己家里也有对手”,其粗暴言行,令他本可以成为“中国的朋友”的一切努力都付诸东流。此后的大清洋干部们似乎在耐性方面都大有长进了,赫德本人就十分游刃有余地周旋于大清官场达48年之久,反倒令英国方面怀疑他对祖国的忠诚。
军旗
李泰国在中国历史上还留下了另一个深刻的烙印:与恭亲王“合作”设计了第一面军旗。
购置阿思本舰队的工作启动之时,英国政府就要求这支舰队必须悬挂清晰的军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李泰国设计了一面军旗,绿色为底,配以黄丨色的“x”十字。
在他与阿思本签订的协议中,对此做了说明,之所以选择绿色,只因为从来没人将此作为海军旗底色,容易辨认(戈登率领的“常胜军”也使用罕见的绿色军旗)。而“x”十字则是大英帝国国旗的基本图形,将“x’’十字换成黄丨色,融合了中英两国的元素,设计者不可谓不煞费苦心。
但这一设计遭到恭亲王反对。他认为,中国的国旗必须是黄丨色,必须要有龙,龙必须在旗帜的上方,而且此前的中国官旗都是三角形的。李泰国最后综合了意见,新的军旗为绿底黄丨色“x”十字的长方形,中间是绘有蓝色龙的黄三角。
1863年2月13日,这面军旗在官方的《伦敦政报》上公布。这是中国第一面获得世界认可的军旗。
1864年l月9日,李泰国由上海起程,黯然返回并不熟悉的祖国英国。恭亲王虽然在政治原则上毫不妥协,但在经济上还是给了他很高的补偿:多发了四个月薪水,另送了6000两银子,总计折合约14000多英镑,这在当时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英国驻印度海军司令的年薪才2300英镑。
经此事件,恭亲王为大清国今后任用洋干部设立了规矩,即一方面大胆起用,另一方而严格管理。从此,在遍地腐败的大清官场,洋干部以其专业、敬业、廉洁,在军事、财政、教育等领域建树颇丰,大大延缓了帝国的衰亡。当然,他们也被后世普遍看做一了“帝国主义侵略的急先锋”,看做了清政府“卖国求荣”的人证……
第十六章 谁家的走狗
【 这篇建议简直就是一篇檄文,几乎彻底否定了自从粉碎以肃顺为首的顾命大臣“八人帮”以来,大清国在以慈禧太后和恭亲王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并且将矛头直指大清国的干部队伍,直指大清国自认为举世最为先进的社会制度。】
1866年4月5日,一份特殊的中央文件用快马送往沿江沿海各省督抚。中央要求各省领导们,务必要对这三份文件认真研究,尽快回复,“共体时艰,勿泥成见”。
这三份文件,都来自英国人:
大清国的洋干部、担任总税务司的赫德撰写的《局外旁观论》;
英国驻华公使馆参赞、著名汉学家威妥玛撰写的《新议略论》;
英国公使阿礼国为提交《新议略论》而发出的一份外交照会。
这三份文件主题鲜明:为大清国的改革开放画圈圈。英国人尖锐地分析了大清政府所面临的内忧外患后,督促大清政府加大改革力度,胆子再大些,步子再快些。
一场解放思想的大讨论,掺杂着捍卫主权和面子,席卷大清国的高级干部。
绵羊为何作乱
赫德的《局外旁观论》,其实在半年前就提交了(1865年11月6日)。1865年8月份,海关总税务司刚刚从上海搬到北京,正式厕身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的行列。
这篇约4000字的建议书,是赫德以客卿的身份第一次向大清政府提交完整的建议,因此自称为“局外旁观”,以图达到“旁观者清”的效果。因为旁观,所以不必在乎大清官场的潜规则,话可以说透,甚至说绝。这篇建议简直就是一篇檄文,几乎彻底否定了自从粉碎以肃顺为首的顾命大臣“八人帮”以来,大清国在以慈禧太后和恭亲王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并且将矛头直指大清国的干部队伍,直指大清国自认为举世最为先进的社会制度。
赫德的指控包括: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律例本极允当,而用法多属因循。制度本极精详,而日久尽为虚器”。
官员腐败––“外省臣工,不能久于其任,以致尽职者少,营私者多。寄耳目于非人,而举劾未当;供贪婪于戚友,而民怨弗闻”。
官场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在京大小臣工,名望公正者,苦于管辖甚多,分内职分,反无讲求之暇;部员任吏胥操权。以费之有无定准驳,使外官清廉者必被驳伤,如是而欲民生安业,岂可得耶”。
干部人事制度务虚不务实––“俸满即应升调,于地方公事,未及深究,胥吏反得久踞衙署以售其奸。年满更换之说,尽属虚语”。
干部队伍彻底糜烂––“文武各事之行,尽属于虚,执法者惟利是视,理财者自便身家,在上即有所见,亦如无见,远情不能上达,上令不能远行”。
军队也被腐败侵蚀,毫无战斗力––“兵勇之数,动称千百万,按名排点,实属老弱愚蠢,充数一成而已。平日挑抬营生,未经训练,一旦令其战阵,实驱市人而使斗;以刀矛为耒耝。驻防人等,平时拉弓举石,祗讲架式,股肱怠惰,止得养鸟消遣。贼至未决一死战,而全家自尽请恤矣”。
军队甚至扰民––“对敌之时,贼退始肯前进;贼如不退,兵必先退,带兵官且以胜仗俱报矣。及杀一二平民,或由贼去而未遇未剃发之村农,且以斩馘发逆无算,入告邀功矣”。
知识分子毫不关心民瘼––“通经原为致用,而今之士人,书籍非不熟读,诗文非不清通,使之出仕,而于人所应晓之事,问之辄不能答,一旦身居民上,安能剔弊厘奸”……
赫德甚至认为:“法本善而反恶,种种非是,以致万国之内,最驯顺之百姓,竞致处处不服变乱!”在晚清西方人的观察中,几乎都认为中国百姓是世界上最容易管制的百姓,但就是这些要求极低、仅得温饱即会热泪盈眶地歌颂伟大政权的“绵羊”,却不断地爆发群体性事件,乃至公然扯旗放炮。赫德这一指责,几乎一笔抹黑了欣欣向荣的大好形势。
对于外交关系,赫德指责中国官员“初视洋人以夷,待之如狗”,试图对抗通商、传教自由以及条约体制,而两度陷于战败(指两次鸦片战争),“皆由智浅而欲轻人,力弱而欲服人”。“外国所请,以力可得”,如果建立条约体制,“某事当行,某事不当行,已有条约可凭,一经背约即有问故之患……兹仍贸贸而行必启外多进一步之衅”,“无不知中外交兵,外有必胜之势”。这话当然刺耳,却是实情,正因为西方“有必胜之势”,条约才是对作为弱者的中国的保护。他认为,中国必须与世界融合,才能逐渐提升自己的国际地位,而改革是唯一的出路,如不实行革新,则“数年之内,必为万国之役”。他提出中国应该信守条约,严格按照条约办事,并且应与列强互派外交官,打开大门,引进外资,建设合资企业。
稳定压倒一切
赫德毕竟是客卿,毕竟是高薪聘请的打工者而已,如此尖锐的建议书,恭亲王只得暂时压着,不能报给中央,“未敢上渎宸聪”。但恭亲王对他的认真态度给予了表扬:“于中外情形,尚能留心体察。”恭亲王此举,被后世不少人解释为大清中央对改革缺乏诚信,或解释为大清中央对“帝国主义急先锋”的猖狂进攻十分不满。而其时,恭亲王刚刚因规劝同治皇帝减少娱乐活动,多关注本职工作,而被这位轻狂的少年天子下诏“双开”,后经两宫太后亲自干预才罢休。这对于自信“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恭亲王,打击是十分巨大的。他绝对不想在这个时候再转奏一个老外的狂言,他需要一个更合适的时机,利用老外们的“危言”,令中央“耸听”,从而得到振聋发聩的效果。
这个机会迅速到来。1866年3月s日,刚“进京三月有余”的英国公使阿礼国,要求威妥玛向总理衙门提交改革建议。这份改革建议以威妥玛个人身份所写,字里行间威妥玛都谦称自己为“弟”,但却通过官方的正式管道递交,阿礼国为此还发出了外交照会。这是一个十分怪异的安排,内中大有乾坤。
尽管称兄道弟,尽管本身学养深厚,威妥玛却与受到大清官场热烈欢迎的赫德完全不同,儿乎很少有人喜欢他。大臣崇厚曾经说:“威妥玛的话是不能当真的––一会这个,一会那个—今天说是,明天又说否……暴怒、愤恨、咆哮、任性而发,使我们只好不理他。”
在这份名为《新议略论》的建议中,威妥玛提出了与赫德的《局外旁观沦》相似的观点,批评中国的改革步子太慢,“缓不济急”,如果中国无法“借法自强,改革振兴”,那必然将招致列强更大的干预。
赫德在他的建议中,只提出违约启衅将引发中外冲突,威妥玛则干脆指出,中国内部的各种腐败现象本身,就足以对英国利益造成损害:“因中外诸务较之从前颇为胶漆之至,内或受危,外亦不免其害。……中华所有诸病,亦为我国嗣后受害之渐。”“盖中华果至终衰之时,诸国各有要务,见必受险,难免干预保全,一国干预,诸国从之,试问将来中华天下仍一统自主,抑或不免各属诸邦,此不待言而可知。”
比赫德更为直接而且透彻的是,威妥玛认为“中华日后能否保其自主”的关键,在于大清政府对内政的控制能力,西方本来并不想干预中国,但如果中国内政改革再不展开,则情况就难以乐观。
地方激烈反弹
收到了英国的正式照会,恭亲王只能向中央汇报,并将威妥玛与赫德的两份建议同时提交。报告中,恭亲王指责这两份建议“措词激切”、“恫词挟持”,“窥其立意,似目前无可寻衅,特先发此议论,以为日后藉端生事地步”。这等于是否定了这两份建议的任何正面意义,而日后的史家也大多因循恭亲王的口气,将这两份文件看做是“帝国主义急先锋”的杰作。
耐人寻味的是,恭亲王同时认为,既然人家发出了言辞威胁,“若不通盘筹划,事先图维,恐将来设有决裂,仓卒更难筹措”。他建议中央,将这两份充满敏感词的文件,下发沿江沿海各省的督抚们“供批判用”,令这两份文件的“流毒”大大扩大。
恭亲王确定的讨论主题是,“如何设法自强,使中国有备无患”。吊诡的是,各省的表态一亮相,便截然分成了壁垒清晰的两个阵营:几乎所有的满族干部,都认为这两份报告是列强“求媚于中国”的表现,对此不必抱持敌对心态。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主张“借法自强”,认为英国人“所言类多要求,其所论不无可采”;湖广总督官文则认为,两份建议“若其论中国政事之得失,虽辞多谬妄,而深切事机之处,亦复不少,中外臣工自当随事随时,力图整伤”,对西方“不必处处疑其挟诈怀私”,而可以“推诚相与”……
而几乎所有的汉族干部,包括那些站在改革第一线的实践者,都对这两份充满“危词恫吓”、“傲慢之谈”的建议,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左宗棠痛骂赫德与威妥玛,甚至认为英国根本不值得效仿,他举例说连英国产的来复枪都比不上广东土产的无壳抬枪;
刘坤一认为绝对不能派遣外交官,以免被敌对势力“挟以为质”,铁路、电报也不可行,至于铸钱、造船、军火、练兵等,可以“斟酌仿行”;
翁同龢则在日记中将这两份建议书记载为“英夷又屡有要挟”,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