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北连着几天,两只眼睛的眼皮不停的轮流狂跳,搅得她心神难安。林晓北知道了奶奶去世的消息之后,当时特别的恨她老爸。
整整三天不吃不喝,没跟任何人说过任何一句话,持续发了三天三夜的高烧,林妈妈也整整照顾了她三天三夜。
一家人都很憔悴,愁云惨淡,林晓冬也守了三天,里里外外的张罗着,生怕错过了他需要跑腿的地方。
林爸爸也自责了好久,后悔不该瞒着女儿,女儿这病来势凶猛,整日里稀里糊涂就惦记着奶奶,怕是悲伤过度啊。
这个傻孩子,从小到大便是这么执拗,生死由命,阎王让你三更死,不能留命到五更。他也很难过,自己的母亲去世,这个做儿子的人,也很难走出阴霾。
如果女儿就这么走了,他也活不下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情何以堪?
医院里医生都说,患者高烧持续不退,他们也用遍了法子,对此表示无能为力。
儿子林晓冬这几日也阴沉沉的不怎么说话,除了照顾他姐姐的时候才有些反应,林爸爸真的是难过的心如刀绞。
林晓北在高烧三天三夜之后,昏昏沉沉中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奶奶。奶奶很不开心,冰冷的手抚在她的额头,老泪纵横说:“傻孩子,我的乖孙女!我知道你舍不得我,我也舍不得我的孙女。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你不能让奶奶走的不安心啊!你一定要坚强啊!孩子!奶奶会一直看着你,一直陪着你的!”
在所有人都以为林晓北熬不下去了的时候,林晓北却奇迹般的醒了过来。她记得奶奶说的每一句话,她要好好的活着!
她会开心的活下去,认真的,心无旁骛的活下去!因为奶奶会一直陪着她,看着她的。奶奶一定希望她过得好!
奶奶过世后,林爸爸将爷爷接到了城里,方便照顾老人,以免他老人家孤单。即便如此,林爷爷还是很孤单,经常会想念老伴,经常会坐着一个人发呆。
没过多久,林爷爷也去了,他说他要去陪老伴了,不能让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在下面过,会被欺负的。
林晓北每一年的清明时节,都会为爷爷,奶奶扫墓祭奠,今年的清明节她已经来过,一直也没有见到“青云”。
可是在这个鬼节的时候,她忽然的到来,却见到了“青云”?
可是青云却并不理睬她。她更加的难过,放声痛哭起来,接着为奶奶,爷爷的坟墓清理了所有的杂草,烧了不少的纸钱元宝。
林晓北悄声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她觉得爷爷奶奶可以听得见,能陪她一起分享所有的开心与不开心。
不知何时“青云”已悄悄的站立于墓碑之上,静静的听着林晓北的诉说,似乎很专注,晶莹的鹰眸里竟似有泪珠滚动。
这一人一鹰看似怪异,却又如此的和谐。一个喃喃的诉说,一个静静倾听,鹰似乎能听懂人语,似乎能感受到人间的阴晴圆缺,悲欢离合。
忽然鹰机警的看向了一个方向,瞬间展开双翼,矫健的身姿直冲云霄。
“青云,你要去哪里?喂!你很不礼貌啊!偷听别人说话,还转身就跑!岂有此理!”林晓北气鼓鼓的对着天空高喊说:“死青云,装酷!不理我!跑什么啊?”“谁啊?这么没素质,大呼小叫的?”正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过来。
林晓北转过身去,因为梨树林所阻挡,并未看到是什么人,逐大声说:“什么人?鬼鬼祟祟的想做什么?”
这时方见到一人,穿过梨树林,走了过来,林晓北看见来人,整个人呆愣当场,觉得大白天见鬼,不可思议。
“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莫非是做梦?”林晓北朝自己大腿处,狠狠的揪了一把,乖乖隆滴咚,竟然···竟然是真实的也!
疼痛感非常真实,难怪刚才“青云”跑的速度那么快,原来是感觉到有陌生人出现,好吧,臭鸟,我原谅你!
来人上身是件白色休闲t恤,下身黑色七分短裤,白色运动鞋,麦色皮肤上有汗珠滑落,很是阳光挺拔。
林晓北被他注视着,又开始手足无措,慌乱不已,她双手捂住了眼睛,从指缝里偷偷看去,只见那人啼笑皆非的还在注视着她。
“林晓北,你有完没完啊?我又不是鬼,是个活生生的人好吧。”陈浩南有些好笑的看着林晓北。
这丫头,八成脑子不正常,他又不是天外来客,至于那么惊讶吗?
“可是···可是···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到这来干嘛?”林晓北结结巴巴的说,有些狐疑的看向陈浩南。
“嘿,这地方又不是你家的,怎么我就不能来麽?”陈浩南也有些奇怪,自己干啥没事就喜欢逗这丫头?
“喏···”林晓北指指他脚下的这片土地,摊开双手貌似无辜的说:“真对不住,您脚下的这片土地,的确就是我家的。”
哼!站在我的地盘上,我还不能问问啦?
陈浩南快速走到路上,转身就向村内的方向走去,边走还边说:“林晓北,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吗?想知道就跟过来!”
“臭屁!”林晓北很郁闷的愣了两秒,不行,不能跟他走,不理他!去死吧!由他去!双腿似乎不咋听话,林晓北很没出息的跟了过去。
“陈浩南,你好像不惊讶看见我哎?为什么?说说嘛···来嘛,说说。”林晓北屁颠屁颠的跟在陈浩南身后,八卦的说。
陈浩南得意的呲牙咧嘴的笑,很蔑视的看着林晓北说:“林晓北,你有点大脑行不行?我是听见有人在那自说自话,过去听了听,看了看,才发现是你这个小白痴好不了。该惊讶的都已经惊讶过了。”
林晓北“刷”的一下,脸都绿了,强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品?偷听别人说话,你都听见什么了?”
我林晓北一世英名,没想到一朝丧尽啊。天理何在啊?她林晓北说了那么多莫名其妙的话,自己都不记得说过什么了。
反正就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这下完了,她的心里话啊。现在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啊,覆水难再收啊!
林晓北无奈的想想,她到底有没有跟奶奶汇报陈浩南的情况啊?万一连这个都被听去了,她···她就糗大了!
陈浩南看着林晓北自怨自艾,脸上表情那叫一个丰富,尤其是脸色几乎黑,白,红,绿,蓝,青,橙,紫都出现过了。
陈浩南憋着笑意,故意说:“林晓北,没想到你···哈哈!哈哈!逗死我了!你真行!基本该听的我都听到了,不该听的也听到了。你说怎么办吧?”林晓北不愧是林晓北,恶狠狠的瞪圆了眼睛,摆出凶神恶煞的模样说:“我决定···决定杀了你!”
她趁陈浩南不备,冲上去直接掐住了陈浩南的脖子,抓住了就不放手,小样!你最好什么都没听见,听见了也给我忘掉!
“你···你杀人灭口啊?哇!我好怕怕啊!哈哈哈哈!”看着林晓北一副吃人的样子,装的凶神恶煞,圆嘟嘟的小脸超级可爱。
“好啦!好啦!不逗你了!其实我什么也没听到,听见有声音,就过去看看。然后就听见你在那骂只老鹰,看见是你就逗你一下喽。”陈浩南貌似求饶的说。
林晓北红着脸,将手放了下来,自己刚才是不是太过份了点,想必刚才的样子肯定像个泼妇,糗死了。
原本她林晓北在陈浩南的心目中,就印象不咋地,这下更没戏了。淑女啊!林晓北,你平日的淑女气质都跑哪去了呀?
呜呜···林晓北想死的心都有了,还让不让人活了?好歹让她有机会一雪前耻嘛,让陈浩南看到她的正面形象好不啦?
林晓北捏着衣角,心里那叫一个乱糟糟哟,瞄了一眼陈浩南,见他正夸张的摸着脖子,脖子上似乎还有林晓北浅浅的手爪印。
林晓北悔得肠子都青了,各路神明可以作证,她也就随手那么一抓,没怎么使劲的对吧?陈浩南就算不恨死她,也肯定讨厌死她了。
“那个···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来这里啊?”林晓北低声下气的问,连她自个都觉得自个有做贼的天赋。
陈浩南懒懒的说:“林晓北,你给我走快点,回去告诉你。”
“回去?回哪?我明天的票啊,明天才回学校啊。”林晓北傻傻的说。
“不是回学校,回你杨叔家,我还知道你每次过来都住在你杨叔家哦。而且你老家里的土地,都送给你杨叔家种了对吧?”陈浩南说完,发现林晓北整个成雕塑了。
“你···你鬼啊!妈呀!”林晓北仓皇而逃,小脸都白了。
陈浩南伸手拉住了她,笑说:“别跑,告诉你,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啊。我今天刚到姨夫家里,也就是你杨叔家里,跟他聊天,才知道我有一个同学来过这里了。而且他还把你老家的情况都告诉我了。刚才是他担心你,让我来找你回去吃午饭啊。”
林晓北有些缺氧,上天这也太眷顾她了吧?然后呼吸有些困难,林晓北激动的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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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春花秋月何时了
林晓北已经从老家回了学校,在老家度过了难忘的两天,她觉得这一定是奶奶在保佑她,她林晓北简直是洪福齐天。
从那日中午林晓北华丽丽的晕倒,陈浩南背她回去杨叔家里,到接下来的一天相处,都可以让她癫狂的如痴如醉。
如果说陈浩南早就在她心中生根,那么如今已经利索的发芽,并以疯狂的速度生长。
林晓北的心脏几乎不堪负荷,她很怕自己这样下去容易走火入魔,形神俱灭。
尤其是陈浩南的情路比较坎坷,她林晓北至今为止尚未认认真真的开始一段像样的恋爱。
你陈浩南凭什么遍地开花,一场场恋爱如雨后春笋,此起彼伏。哎!春花秋月何时了啊?
林晓北这个恨啊,人就是这样,不走近的时候,拼命想走近。走近了之后,又想离得更近。
等你离得更近之后,你会忍不住要求更多,最好他最开始相遇的那个也是你,最后尘埃落定的那个也是你。
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嘛,男人都想做女人的第一个男人,而女人都想做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
林晓北并不认同这个狗屁逻辑,她其实很希望做陈浩南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可惜她林晓北出现的时候不对,她出现时就已经存在了。
林晓北有时候相当盲目,她心底死命的认为陈浩南即便谈了很多女朋友,也一定会守身如玉。
陈浩南新生入学的第一天,是一个人来学校报到的,想比很多被家长相陪而来的学生,他还是蛮拉风的。
陈浩南入学的第二天,开始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自荐文体委员,自荐原因是这样的,小学相当文体委员,结果老师认为他比较适合学习委员,没当成。
初中想当文体委员,结果班主任认为他比较适合当班长,又没当成。
最残酷的是这个班长一做就是六年,直到高中毕业,他还是没当成文体委员。
拜托老师就满足他一次当文体委员的愿望吧,你看他本人是身体素质相当不错,一直坚持锻炼,适合所有运动项目。
结果这问题委员就真的非他莫属,当然他也真的将文体委员做的相当出色,创意层出不穷,体育项目效果显著。
陈浩南入校的第十天,刚好赶上学生会纳新,陈浩南惦记着生活部的纳新,这么多部门纳新,为啥他只惦记生活部呢?
这当然是又原因的,这要从他新生报到的第一天说起,当时他一个人正打算找人问下这个新生报到的地方。
恰巧看见一长相绝佳的美女,容颜极为亲切,就走向前去问了她新生报到的地方。然后美女诧异他一个人来报到,两人就聊了几句。
知道了这位姐姐的名字叫胡燕,是生活部的成员,报到出来之后,胡姐姐又送他去新生宿舍。
胡燕将他送到男生宿舍的楼下,才告辞而去。这件事让陈浩南同学万分的感动,所以在纳新的第一天,自律部纳新招揽他时,他丝毫不为所动。
等到第二天,生活部纳新时,陈浩南英雄无比的报名去了。在经过了激烈的报名,初赛,复赛之后,他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生活部成员。
值得一提的是,初赛的自我介绍陈浩南是第一个踊跃上台演讲,也是第一个侃侃而谈震撼了招募人员。更是仅有的两个不用通过复赛,直接被吸纳的人员之一。当时胡燕姐姐跟她的男朋友自律部的部长吕翔都在场,认为此小伙是个人才啊!
生活部的部长也比较认可,当即就跟副部长悄悄拍板拿下,这小伙子人长得精神,说话铿锵有力,回答问题有理有据,幽默风趣。
这样的人,不让他入选,天理难容啊!就是有点太过自信,太过意气风发,年轻人嘛,难免的,自信点好。
陈浩南在入学的三个月零五天,辞去了文体委员的职务,开始竞选班长,得选票破了历史记录,以远远超过对手的成绩轻而易举的成为班长。
陈浩南在生活部的口碑也相当不错,那时候有一个肥缺,就是检查女生宿舍。很多男生跃跃欲试,谁不想有机会接触女生的圣地宿舍啊?
很多人猥琐的想着,还看以顺便观察下女生的私密生活,再不济也可以顺便以检查为名,接触一下心目中的小龙女。
陈浩南因看起来比较正直,被派执行这一美差,其实对陈浩南来说是一苦差才对。平级的学妹还好,还会顺利开门让进去检查。
高年级的学姐就比较难打发,经常会遇到学姐们的刁难和调戏,女孩子有时候是很不可理喻的。
女孩也是很麻烦的代名词,比如吧,有个叫夏莎的女孩,长得不咋样,名字还这么接近游鸿明的下沙。
有的同学逗她,嘴里就哼哼,天空还下着沙,别再笑我太傻。这位夏莎同学就有点二愣子,比较直接的一个女同学。
比如她入校之后,见到陈浩南就比较喜欢,就比较直接的勾引他。哪像林晓北那么含蓄啊?
比如她会比较直接的示好,买早餐啊,打热水啊,送礼物啊,见效果不佳,就死皮赖脸以朋友的名义关心同学。
陈浩南不是铁石心肠,实在是夏莎姑娘不是他喜欢的类型,长得太过普通也就算了,还那么强势。
像陈浩南这么强势,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是万万接受不了她这类型的女孩的。
更何况那时候陈浩南还有一个纯纯的碧云在身边,碧云是个比较害羞的女孩,非常内向,柔柔的,轻轻的女孩。
陈浩南喜欢婉约派,喜欢她们身上的淡淡气质,柔柔的可以将钢铁化为绕指柔。轻轻的几乎可以让人忽略她的存在,却又那么顽强的存在。
陈浩南的初恋时个文静的女孩,静静的看着你,话不多,很柔和,单有时候也很绝对。轻易不会跟你争,真争起来也挺彪悍。
想走的时候,绝对不会留,因为她已经在心里下了决定。陈浩南对她很用心,也很真心,投入了很多的感情。
毕竟是单纯完美的初恋,在任何一个男人的心中都占有很大的重量,因为不懂爱,所以很认真。
夏莎通过陈浩南最好的一个朋友,得到了初恋的电话,给她打了过去,让初恋自动退出,说陈浩南已经跟她好上了。
初恋听了之后,不只是伤心还是愤怒,就直接提出了分手。陈浩南不明所以,虽然两人是在两个城市,自己却并未变心啊。
距离是把双刃剑,有人说距离产生美,距离有了美却没了。距离可以使人寂寞,猜疑,嫉妒,的确如此,总在一起的人不能体会。
不在一起的人,却时时刻刻能体会到这种感觉,陈浩南不是个冲动的人,却做了一件冲动的事。
接到初恋分手电话的他,很难过,很恼火,总之撕心裂肺,不能接受。他请假踏上了回去的列车,直接冲到了初恋的宿舍楼下。
初恋当时看到陈浩南吓了一跳,只是两人的这次见面并未能挽回什么,青涩的恋爱一般都很难成功。
初恋告诉陈浩南,自从两人踏入了不同的学校之后,有个学长一直对她很好,不离不弃,在她需要他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在她的身边,照顾她细心体贴。
所以夏莎的电话只是一个导火线而已,给了初恋一个很好的分开的理由,也提醒了她,他们两个人彼此的距离,注定了这根本的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
初恋选择了理智的分手,陈浩南原本很想揍一顿那个学长,初恋知道他的脾气,死活不肯让他跟学长见面。
陈浩南是直接冲到初恋学校的,连家都没回,从初恋学校出来后,他觉得很无助,很想回家。
就跟家里打了个电话,是说要吃妈妈做的菜,就直接冲回了家里,躲在卫生间里,打开水管将头埋了进去。
那是陈浩南第一次哭,一个自诩坚强的大男人哭的天昏地暗,支离破碎。
陈浩南发誓以后不会再哭,强者的眼泪都是致命的弱点,想做个生活的强者又怎么能有弱点?
陈浩南又踏上了回学校的列车,下了火车之后,就看见了两个人,两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人。
陈浩南有些不知所措的尴尬,这两个人一个是夏莎,还有一个却是碧云。陈浩南虽然不喜欢夏莎,可也没有极度讨厌她的理由。
关于那通电话,之前陈浩南有些厌恶夏莎,后来就想通了,即便没有夏莎的电话,他跟初恋也走不了很远。
认清这个事实之后,陈浩南对夏莎说不上讨厌,更加说不上喜欢。碧云不同,陈浩南对碧云还是有点好感的。
只是在刚跟初恋分手的当口,她也出现的不是时候而已。碧云是害羞的,娇柔的女孩,她崇拜陈浩南。
对陈浩南是一种混合了崇拜的迷恋,陈浩南天生喜欢帮助别人,古道热肠,经常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同学。
碧云跟陈浩南的接触当中,就属于弱者的受惠群体,这也让陈浩南泛滥的同情心得以释放。
说实话陈浩南还是比较喜欢英雄的角色,有很重的英雄情结,而碧云恰恰是每个英雄救美的场景里的红颜!
第八章 碧云篇
碧云的性格太过害羞内向,朋友并不多,有个同寝室的女孩红艳跟她关系还不错。
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碧云说,红艳之所以将心事说给碧云听,是知道碧云这种人比较安全。
知道她绝对不会轻易将别人的秘密透露出去的,红艳喜欢这样的朋友,她跟碧云不同,碧云没什么野心,不喜欢出风头。
碧云更不喜欢抢别人的风头,她喜欢静静的想心事,极少诉说,她总是柔柔的听别人诉说,不打扰,不反对,不支持。
红艳新交了一个男朋友,最近估计正在热恋当中,所以最近能让她兴奋的说个不停的,非这位男朋友莫属了。
据说是前学生会的副主席呢,可能也快临近毕业了吧。碧云知道红艳的男朋友换得较为频繁,不知道这个又能坚持多久?
跟大学快毕业的人恋爱,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很不明智的选择,即将劳燕分飞,一个单枪匹马去奔前程。
一个却要在校园内望穿秋水,基本这种恋情成功率很低,可红艳不在乎,她喜欢刹那的辉煌。
碧云是个喜欢守候的人,她静静的等待着一个人,她对那个人柔柔的,浅浅的付出,却顽固的守候在同一个起点。
她希望的感情是润物细无声,能在天长地久的长河中,平淡而细微的度过,这种感情是孕育培养的精华。
她相信日久生情,她不争取,不期待,只守候,默默守候,不急不躁的等在那里。
她很关心那个人的生活,细致的帮他打理,清洗,却从来不提及感情,希望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他跟初恋之前的事情,她全知道,并且非常的了解,这并不妨碍她一个人酝酿的感情醇酒不是吗?
终于有了可以更加接近他的机会,他与初恋的分手,也标志着另外开始的可能性,所以她去车站接了他。
同时出现的还有另外一个女孩,一个叫夏莎的女孩,碧云没有惊讶,没有紧张,这个夏莎不够分量让她紧张。
她从陈浩南的眼神里看到了,她跟夏莎不在一个程度,不在同一个让陈浩南关心的程度。
陈浩南看向夏莎时不带任何温度,一丝波澜也没有,而看向自己却有些许的温暖明朗。
碧云知道自己终于赢了,她终于等到了机会,陈浩南如今的生活中已经基本习惯了她的存在吧?
于是当晚她邀请了陈浩南参加她同寝室好友男朋友的生日聚会,这个好友自然就是红艳了。
当晚出现在生日聚会上的人很多,基本都是学生会的干部骨干,陈浩南当晚非常的开心,他非常爱交朋友。
当晚很多人都很尽兴,举杯共饮,相谈甚欢,自然也包括红艳和她的男朋友宋涛。
很多人纷纷送上了祝贺的礼物,陈浩南自然也不例外,可是他的礼物非常的与众不同。
他的礼物是几张可抵现金的贵宾劵,八百多元的消费,而宋涛只需要再出两百元即可,对于学生来说,这个礼物再好不过。
一顿丰盛奢华的晚餐,既有面子,又不损失经济,宋涛是相当的满意。
其他人自然也很高兴,无一例外的都跟陈浩南留下了联络方式,对他皆影响深刻。陈浩南喝了很多酒,也许是心情不好,也许是太过压抑,他选择了用酒精彻底麻醉自己。
碧云是颤抖着接受陈浩南的吻的,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回应着他,似乎要将对他所有的迷恋热烈疯狂的表达出来。
双手环着他的腰,感受着他狂乱的呼吸,她幸福的几乎死去,只是碧云却哭了,泪珠狂乱肆虐的涌出。
她清晰的听见了自己的心碎了一地,片片都是难以愈合的伤口。他竟然在吻她的时刻,呼唤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
那个应该永远尘封的名字,是他的初恋的名字。原来你并不爱我,你只是将我当成了她对吗?
碧云不愿面对事实,她苦涩的强迫自己认为,只因这个男人是个好男人,太过痴情。如果刚跟女友分开,很快就爱上另一个女人,这种男人又岂会值得你喜欢呢?
只要自己多些耐心,多给他一些时间,他也许就会爱上自己也说不定呢。
女人都是善于自欺欺人的,爱你时你的所有行为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不爱时也同样你所有的行为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
碧云成为了陈浩南的第二个女朋友,她每天努力的像只快乐的燕子,她的生活的全部都是跟他有关。
他掌控着她的喜怒哀乐,她所有的生活将都为了一个男人而存在,他皱皱眉就可以让她心惊胆战。
他的眼神却经常在面对她时,总是飘忽不定,迷离在一个她看不见的伤感地带。
她对此无能为力,她无论如何的努力,无论怎样的付出,他都似乎无法让自己热情起来。
他对自己的感情仅限于好感,从那晚的酒后吻之后,他再也没有对她做过任何亲密举动,最大程度便是牵手。
而碧云的无微不至的照顾,让陈浩南透不过气来,她的爱太多,而他的爱太少。
陈浩南有种想逃的冲动,他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他以为时间可以让他爱上碧云,可惜并没有成功。
直到有一天,陈浩南觉得再这样下去,他会越来越承受不起,越来越愧疚,碧云是个好女孩,他不能再耽误下去。
他决定提出分手,将一切跟碧云说清楚,他约她去了一个宁静的公园,碧云似乎早有预感,表情悲伤而从容。
还没等陈浩南开口,碧云先开口说话,她说:“我知道你想跟我说什么,看来真的是我不够好对吗?我做的还不够是吗?你无论如何都很难爱上我是吗?”
陈浩南默然片刻,说:“不是你不够好,是我不值得。也许是你出现的时间不对吧,让我冷静一段时间吧。”
陈浩南对碧云总有些淡淡的歉意,为了她的付出,为了自己的不能承受。
公园的上空并未有碧蓝如洗,而是灰蒙蒙的一层,让人忍不住有些压抑,也许是天气的原因,来玩的人并不多。
看来快要下雨了,乌云在聚集,天色有些开始昏暗,陈浩南见天气有变化,便说:“碧云,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想必是要下大雨了。”
碧云并未有观察天气的心情,有些沉重的说:“我们的事情,你已经决定了是吗?”
陈浩南不仅叹息,这个碧云还真是执拗,为什么非要他说的那么明白呢?两个人起飞要尴尬?
“我不想拖得越久,对你的伤害越大。就当是我陈浩南对不起你,以后你若有什么需要帮助,上刀山,下火海,我在所不辞。”陈浩南无奈说道。
碧云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强忍着眼泪,喃喃说:“我明白了,你先回去吧。我想一个人走走。请你让我一个人静静好吗?”
陈浩南还想再劝她回学校,见她神情坚决,知道劝不住她,让她一个人静静也好,便先回了学校。
碧云一个人走出了公园,漫无目的走着,看着很多急匆匆赶回去的形容脚步,碧云忽然觉得很孤单。
这种孤单的感觉,来得很猛烈,她不禁抱紧了臂膀,风吹在脸上,很凉,泪落下来很咸,落在地上溅起一个小坑。
碧云分不清落下的是雨水,还是泪水?依然不知疲倦的走着,有几分麻木,有些茫然,接下来该怎么办?
大雨终于飘落,雨点无情的砸在身上,衣服很快便湿透了,身上越发的冷起来。头发上的雨水,顺着脖子灌进了衣服里,碧云觉得自己需要被雨水淋醒。
她失败了吗?不!还没有,没到最后一刻她怎么会失败?
她只是该好好想想了,她接下来该怎么办,失去了直接接触他的机会,她又该如何是好呢?
陈浩南现在对自己唯一的感觉,就是愧疚了吧。碧云忍不住嘲笑自己,你做了这么多,原来就换来了这个!
好吧,那就让你更愧疚好了。也比就这么在你生命中消失了好吧?
陈浩南第二天,到了学校便听到了碧云淋雨病倒的消息,据说病得非常严重,还进了医院。
陈浩南听了更加的愧疚,赶紧买了水果去医院探病,原本以为碧云会纠缠不休,或者是见面之后尴尬不已。
岂料,碧云还是那副柔柔的,云淡风轻的模样,并未纠缠,也没有尴尬,只是柔柔的笑。
陈浩南反而不知如何是好,弄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坐立难安的样子。
碧云忍不住嗤笑,让他不要想得太多,说她已经看开了,想通了,既然做不成情侣,就做朋友好了。
碧云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没有任何一丝不妥,一切都是那么完美无瑕,顺理成章。
碧云还说,愿意做陈浩南的好朋友,还是会正常的关心他,照料他的生活,只是不再有男女之情。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不是吗?对于陈浩南来说是,他只是多了个知心的朋友而已,对他来说有时候朋友比女人更重要。
碧云真的说到做到,一如既往的照料陈浩南,不再涉及感情!
甚至包括帮助陈浩南追求王箬芯,女人有时候真的很难理解不是吗?
第九章 新生任青云
林晓北一大早,就乖乖准备好上课,早餐喝了两盒酸奶,两个泡芙,还觉得不够精神。
林晓北喜欢吃甜食,尤其是酸甜类的,害得成恩哥哥整日里,担心她血压,血脂,血糖会出现偏高。
林晓北一点也不担心,照吃不误,不过看样子,至今为止还都算正常,就是偶尔有点想发飙。
用秦诗诗的话说,这叫更年期提前综合征,要不就是血压飙升,导致血脉膨胀,哈哈,好笑死了!
血脉膨胀还真没听说过,成恩哥哥就是学医的,似乎也没说起过这个词,秦诗诗经常标新立异啊。
真是美好的一天,林晓北伸个懒腰,顶着一双熊猫眼,昏昏欲睡,这时候同学们都开始陆续出现。
林晓北惊奇的发现,今天似乎缺课的同学不多呢,这倒是个奇迹。就连···四朵金花其中的三朵竟然也在···?!
金多多边打哈欠,边不停的把包子,油条,煎饼,豆浆等食物使劲往嘴里塞,看样子似乎像做了几百年前的饿死鬼。
“金多多!你···你今早竟然洗脸了?!”林晓北惊呼,嘴巴大张,可以放进去一个卤蛋。
各位有所不知,金大小姐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在早上看到她老人家身影的,就算哪天她头脑发热,神经错乱的出现在教室。
那也绝对是没有洗脸刷牙,眼角应该还挂着好大一颗眼屎,用金多多的话说,这叫有型,西施眼里才会出眼屎!
还有更离奇的,韩慧智今天竟然穿了一件···裙子,还是一条红色的公主裙,嘎嘎···林晓北头上飞过一群乌鸦···嘎嘎!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老鼠都跟黄鼠狼拜年了!!林晓北傻眼的说:“慧智,你这裙子好多年没穿了吧?你看都背老鼠咬了个洞洞!”
“你···休要如此讲···人家裙子本身就是这个样子的啦!四妹,休要取笑!”韩慧智扭扭捏捏的说。
林晓北的隔夜饭都差点喷出来,天山童姥看林晓北的德行,就知道她在想啥,笑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