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卫小游
序
这是个关于一个女孩、一只猫以及一个男人的故事。也是个关于记忆、迷失、伤痕和治疗的故事。以及,找寻。
谁没有过去,谁不曾在成长的路上跌倒过?比较幸运的人跌倒了能站起来,比较欠缺一点运气的,可能就此一路人生惨绿。
在看这个故事之前,你可能要准备多一点体贴、多一点柔软。
加果你准备好了,那么就请进入他们的故事中吧。
0在那遥远的地方
男人坐在小咖啡馆背对着窗子的位置上,严肃地说:“亚蓓,我们结婚吧。”
心思一直被窗外白花花的阳光迷住的女郎蓦然惊醒过来,讶异地眨眨眼睛。
“结婚?”
“我想妳没专心听我说话。”席斯忍不佳皱虽眉。“嫁给我吧!亚蓓,找们交往这么久了,是结婚的时候了。”伸手从西装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那是一枚很典雅的婚戒,白金戒环上镶着一颗闪亮的钻石。
这枚戒指很贵,她想。但席斯是个珠宝商,准备这样一只所费不赀的戒指不是很困难的事。
“妳愿意接受它吗?”席斯将戒指递向前。
亚蓓绞着手指。“结婚以后,我想你不会同意定居在纽芬兰吧。”
“这是当然,我们要住在温哥华,这两年来我受够了必须搭渡轮到这里来找妳,妳知道我会晕船。”
是,亚蓓知道。而且晕得非常严重。
交通问题让他们的感情面临挑战,她想。
而席斯显然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向她求婚。这可以让她离开纽芬兰岛,他也就无须为了见她一面在两地间奔波。
“但是我在这里的工作才刚刚上手——”
“嫁给我以后妳根本不需要工作。”
亚蓓一楞,笑了笑。“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很多遍了,我需要工作。”
亚蓓就跟他一样地固执。他让步。
“那么换个新环境,温哥华也有生物研究室,妳可以在那里找到一份好差事。”
见亚蓓不语,席斯又说:
“难道妳一辈子待在这里?这个省既荒凉,失业率又高,有一半人口都在领救济金,除了妳那群海鸟以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亚蓓,我从妳还在念大学时就认识妳,我等妳等了这么久,点个头好吗!说妳愿意嫁给我。”
他等着亚蓓戴上他精心挑选的戒指,然而他却看见她的眼底仍有着重重的迷惑。
纽芬兰三月的阳光白花花得令人炫目,亚蓓知道她应该给席斯一个响应,但是她心中一股莫名的忧虑令她无法点头。
她伸手覆住席斯的手,尽可能的温柔。“席斯,把戒指收起来,我现在还不能答应你。”
“为什么?”
为什么?是的,说“不”之后一个必须解答的问题。
“你知道我对这座岛着迷,但这不是主要的原因。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告诉过你,小时候我常常看见一只毛色像雪那样洁白的猫……j
见他点头,亚蓓手肘撑在桌子上,眼神迷茫起来……
“你能想象,迷了路找不到回家的方向是什么样的感觉吗?”
那是一种很怪的感觉。
那年亚蓓六岁,刚刚进入学校就读。
周遭的同学和朋友无论是发色、肤色或是眼珠的颜色都和她不一样。亚蓓觉得很奇怪。然后她开始注意到一件更奇怪的事——
她的发色、肤色和眼珠子的颜色也跟爸爸妈妈不一样!
但她的好朋友伊莉莎的金发和蓝眼珠却跟她妈妈一模一样。
亚蓓的困惑一直到了有一天,她看了一本叫做《遗传和染色体》的书以后才有了解答——她不是威尔爸爸和茉莉妈妈生的小孩。
威尔爸爸有爱尔兰血统,头发接近红色,眼睛是漂亮的绿宝石颜色。
茉莉妈妈则有一头棕色头发和琥珀色的眼珠,皮肤像雪一样白。
而她却是黑发黑眼的丑小鸭,跟爸爸妈妈长得一点都不像。
她可能不是他们生的这件事,让亚蓓很烦恼。
唯一让她觉得安慰的是,丑小鸭刚生出来的时候也跟牠的兄弟姊妹不一样。
一天,亚蓓忍不住问威尔。
“爹地,我是你的小孩吗?”
威尔一把抱起亚蓓,笑道:“小姑娘,妳当然是爹地的孩子。”
“那我的头发以后会变成红色吗?”扯了扯威尔的胡子,亚蓓期待地问。
威尔笑问:“小鸭鸭,怎么了,黑头发很好看啊,为什么想变成红色呢?”
“因为我想跟爹地一样啊。”
亚蓓有些失望地想:如果她的头发不会变色,那么她大概真的不是威尔爸爸生的。
不久,抱着一丝希望,亚蓓又问茉莉。
“妈咪,妳的眼睛好漂亮,皮肤好白,我以后会不会跟妳一样漂亮?”
亚蓓是希望茉莉能够告诉她,她的眼睛长大后也会变成琥珀色。
但茉莉误解了小女孩的意思。她梳着亚蓓的头发,替她扎出两条可爱的小辫,宠爱地吻吻亚蓓粉嫩的脸颊。
“会的,小鸭鸭,妳以后会比妈咪还漂亮。”
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亚蓓又失望了。
她果然不是茉莉妈妈的小孩。
可如果,她不是威尔爸爸的孩子,也不是茉莉妈妈的孩子,那么她是谁的孩子呢?
为什么她的身边没有跟她一样发色、肤色的同伴?
难道她真的是一只丑小鸭吗?
六岁,在西方的世界里,小女孩小小的心灵世界里充满了疑惑与不解。
除了丑小鸭的故事以外,另一桩萦绕心底的儿时记忆是关于一只小白猫。
亚蓓常常看见那只猫。
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猫,猫儿的颈子上用红绳系着两枚银铃铛。
每次牠一走动,颈子上那两枚铃铛就会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听起来绵长又清脆。
有时候亚蓓只听到铃声,转过头睁大眼睛四处搜寻却连个影子也没看到。
而有时候牠又静静地出现在那里,每回亚蓓想要靠近,就会立刻跑掉,消失无踪。
小白猫有时候在阳台上,有时候在马路上,有时候还出现在他们家的餐桌上。
牠的毛又长又白,眼睛是美丽得不可思议的金绿色。
亚蓓知道那只猫叫什么名字。
牠叫小雪球。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知道,眼睛一闭起来,小雪球三个字就自动从脑海跳出来。
阳光下呈金色的猫眼似蕴藏着无限神秘,亚蓓看着看着,着了迷。
“来,过来这里,小雪球……”
“亚蓓妳在跟谁说话?”
还是小女孩的亚蓓转过身去。“妈咪,妳看见了吗?”
茉莉疑惑地问:“看见什么?小宝贝?”
妈妈看不见。那么——“爹地,你看见没有?一只猫。”
“猫?在哪儿?”威尔戴起眼镜四处寻找。“我不记得这附近有人家养猫啊。”
就在他们家的窗台上啊,白花花的阳光照得小雪球眼睛都病剂似鹄矗桓焙馨y难印?br />
奇怪,爸爸怎么也看不见?她又再问:“伊莉莎,妳看见了吗?牠叫小雪球,是我的猫。”
伊莉莎纳闷地咬着饼干。“亚蓓,没有猫啊,快回来教我做这个题目。”
可小雪球明明就在那里呀,她真的看到了啊,怎么其它人都看不见?
她大睁着眼睛,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还好在孩子小小的心灵里,不明白不打紧,接受事实就对了。
而事实就是,小雪球是一只只有她才看得见的猫,是她一个人的秘密。
很多年以后,小女孩长大了,当回溯儿时那些记忆的时候,她才开始怀疑当时可能是她在作梦。
白日梦,这不是没有可能。
而印象中她从来没有养过猫。
另外,她的确也不是威尔爸爸和茉莉妈妈亲生的孩子。
她不是丑小鸭,长大后眼睛和头发都没有变色,她是个东方人,是被收养的小孩。
很小很小的时候,她走失了。威尔和茉莉在异国一个拥挤的市集里发现她,直到确定没有人来寻找走失的孩子,他们把她带回自己的国家,收养了她,还给了她一个名字。
亚蓓想,那个时候她一定还很小。可能只有三岁,可能更小一点。三岁以前的事她完全没有印象。
她只记得她曾经身陷在一片黑暗之中,当她睁开眼睛时,威尔和茉莉的脸就烙印在她心底。
在这个世界上,她不确定有谁会比他们还要爱她。
找不到回家的路对她来说并不是非常要紧的事,毕竟她的泰半岁月都在加拿大度过,而走失之前的那段时间太短了假设真的是走失,而不是被遗弃的话——对一个稚龄的孩子来说,那段时间短暂得甚至无法让她记住母亲的脸。
然而她毕竟走失过,她曾经是另外一个人,有另外一个截然不同于现在的身分背景,这使她无法放开过去那一块小小的空白,专心建立她自己的未来与现在。
对于一个曾经迷失的孩子来说,这种感觉并不很好。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人,你也知道你以后大概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但独独对过去,却一无所知。
彷佛在过去的记忆里迷了路,依稀记得家中的门牌号码,但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不是遗忘,只是想不起来。过去的记忆深处像是弥漫了一层薄薄的白雾,有些东西确实存在,但又始终看不真切。
而愈往深处探寻,雾,就愈浓。
比起那微不足道的三年,她在威尔家度过的这二十三年岁月才是她整个人生最重要的阶段。但是这些小困扰统合起来,就成了她心上一块石头,她始终无法当作它不存在,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她没有办法用简简单单一句“我愿意”,就收拾起一切过往,然后就此跨入人生的另一个里程碑——婚姻。因为她总觉得,现在的她还不够完整。
每个人字典里的“完整”似乎都有不同的含意,每个人所谓的“圆满”可能也都各不相同。
有的人平平淡淡过一生就觉得很满足了,但有的人就会选择比较轰轰烈烈一点的方式。
这二十几年来,她的人生一直都过得很顺遂。她是很安于平淡的那种人,她现在的生活很平淡,她未来的生活大概也可以继续如此。她唯独无法平淡的是她的过去——
偶尔她会绞尽脑汁强迫自己去回忆,尽管结果常常只是一片空白,但偶尔她也会作梦。
有一些片段式的、残缺的画面会出现在梦境里,然后她会自梦中醒来,将现实跟梦境混淆在一起,久而久之,她无法分辨在她脑海中的那些浮光掠影,究竟是梦,还是真的存在过?
就像小白猫一样。她不知道牠是真的曾经存在,抑或只是出于她的想象?
对于一个曾经迷路,而今尚未找到回家的路的人来说,不管她年岁再怎么增长,她的心里有一块地方,永远都会是个无助的孩童。
她竖起耳朵想在空气中寻找银铃铛的声响,但是空气中除了光和庆,什么也没有。
“所以妳拒绝了席斯的戒指。”伊莉莎想象那个景象。“我想他一定很伤心。”
“那天他脸色的确不太好。”可能跟晕船也有关系。
童年好友伊莉莎至今还是她的好友,在医院担任心理治疗师,从事儿童心理治疗的工作。亚蓓曾经跟她谈过她的梦。
伊莉莎认为那些片段式的梦境很有可能跟亚蓓三岁以前所发生的事有关。
幼童在三岁前的记忆常常会随着成长而逐渐隐入深层的潜意识里,并在日后以梦境或想象的方式变相地浮现。
伊莉莎觉得小白猫可能也是亚蓓潜意识中的一环,但事实是否的确如此,她也无法给予肯定的答案。
两年前亚蓓受聘于纽芬兰政府到岛上从事海鸟观察的工作,两人见面的次数减少了,但是她们的感情还是很深厚。
而只要她回到加国本土,她们一定会想办法聚一聚。
“不过他这人做事情一向有些傲慢,让他尝尝挫折感未必不好。”伊莉莎中肯地分析。
“妳想我是不是有点傻?”
“如果我说妳傻,妳会改变主意?”
亚蓓微笑。
“这不就是了。”威尔和茉莉都同意了,伊莉莎也只能无奈地摊摊手。“妳打算从哪里开始找起?”
亚蓓摇头。“我不确定,不过我可能会从香港开始找。威尔和茉莉是在那里发现我的。”
“香港吗?那颗东方明珠?”
“嗯,如果在香港找不到线索,我会到台湾,这几年加拿大的台湾留学生不少,有一次有个台湾女孩以为我是同乡,说不定我还真的是。”
“是吗?提到这个,我倒觉得东方民族看起来好象都一个样。”睁大眼睛细细打量亚蓓。“妳确定妳不是日本人?”
“很难说。”亚蓓道:“不过我华语说的比日语流利多了,可能跟血缘也有关。”
想了想,伊莉莎又问:“如果在寻找的旅途里,妳遇见了一个可爱的男人,妳会拿席斯怎么办?”
好奇怪的问题。亚蓓半开玩笑答说:“那就看谁比较可爱喽。”
真的假的?伊莉莎白她一眼。
若是真的,那席斯就惨了,因为他一点儿也不可爱。他们三人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她很清楚席斯的个性一点都不讨喜。
伊莉莎偏过头,只见亚蓓微微仰起头,闭起了眼。
亚蓓闭上眼睛一阵子后又张开,她的眼底充满着坚定与希望。“伊莉莎,给我个爱的鼓励吧。”
事隔多年,在连私家侦探都找不到线索的情况下,亚蓓这趟旅行大概很难能有结果。这是大家心底都很清楚的事,但是没有人能够阻止她寻回失落的那一块拼图的决心。
伊莉莎还能说什么呢。
握住亚蓓的手。“累了就回来,永远别忘了我们爱妳。”
第一章
失去阳光的人
这不有趣。
佟夏森打开他赖以维生的冰箱,发现里头空无一物,连瓶矿泉水也没有。
不信。
再检查过一遍冷冻库和冷藏柜,确定前天下腹的可能正是最后一颗冷冻水饺,半年份的泡面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吃完最后一包,整间屋子里彻头彻尾找不到一丁点可以果腹的东西后,他诅咒了一声,甩上冰箱门,摊坐在厨房的地板上。
他已经两天连一粒米也没进肚,此时肚子大唱空城计,再不吃东西他真的会饿死。
他设想过很多死亡的方式,唯独没有想过这一个——这种死法太可笑。
饿死?!在一个奢侈浪费的社会?连水沟里的老鼠都比非洲的难民有营养。
突然,他灵光一闪。
勉强地、有些吃力的,他倚着墙站起来,摸索着打开橱柜的门。
有即溶咖啡。太好了。
他抖着手旋开玻璃罐,却发现里头的咖啡粉不仅仅潮湿发霉,而且还长了虫。
“天要亡我?”将整罐咖啡丢进垃圾桶里,他苦笑着走回东西堆得乱七八糟的客厅兼工作室里。
一眼望去二张大大的桌子上堆满了纸张、书本、报纸,以及一台传真机。
个人计算机占据了另一张大桌子,周遭也堆满了许多有的没有的杂物,和用过没洗、已经脏了不知道几个礼拜的泡面碗。
穿过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地板上有干掉的啤酒渍。
毫无疑问,这是一间名副其实的“狗窝”。
再不请欧巴桑来整理一下不行,住在这种地方,连瘟神都会生病。佟夏森痛苦地想。
如果要请欧巴桑来,就意谓着他得跟清洁公司联络,所以最最最起码他得打一通电话。
但是他痛恨打电话。
偏偏他还没找到愿意接受网络或传真申请的清洁公司,而他又不愿意雇用定期的清洁人员。
那么也许他该自己动手整理屋子。
好主意。但再看了一眼他的狗窝,他开始觉得这个主意可能没有那么好。
最起码在清扫屋子前,他需要好好填饱肚子。
可是冰箱空了,泡面也吃完了。
天啊,他怎么会胡涂到忘记早一点补货的。
假如他现在上网络下单讲毛配服务把他的食物送来,等食品公司收到订单、把货品装箱,然后快递到他门口,起码也需要两天。问题是如果再等两天,他可能已经挂了。那么现在有一个方法就是……
目光飘往桌上的传真机。
传真给老张,让他带食物过来。
问题是,如果他不在他的办公室里呢?
打电话给他?如果是别人接的怎么办?
那么结果还不是跟叫披萨来一样下场。
他最坏最坏的打算是打一通电话。
考虑了大概有半小时那么久,佟夏森觉得自己饿到快不行了。
额上冷汗直冒。
他咬着牙拉开抽屉,翻找了半天后,终于找到一张披萨店的名片。
然后他抖着手翻出被弃置在层层杂物底下的电话机,拿起话筒,手指迟缓地按着号码。
两秒后,电话接通了。
是披萨店。
佟夏森声音低的不能再低,他的喉咙发出近乎蚊纳的声音。“喂……送一个披萨到靛蓝路晴巷18号来……”心脏开始扑通扑通地跳,跳得很拼命。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抱歉可以再重复一遍吗?”披萨店的员工问。
好黑,眼前一片黑,停电了吗?
他泛白的嘴唇抖颤着又重复了一遍。“一个披萨,靛蓝路……”
“好的,先生,一个大号披萨,请问要什么口味?”
口味?他瞪大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珠。“随……随便。”他要把电话挂了,他要挂电话了,他真的要……
“先生,那么我推荐你我们的新口味如何?”披萨店的员工热心地提议。
“随……便。”他只想赶快把电话挂断。手抖的几乎握不住话筒。
“先生,我们现在外送披萨买大送小,加六十九元还附炸鸡一份,请问你要加六十九元附炸鸡吗?”
扑通!扑通!大滴大滴的汗从发际处滑下脸部轮廓,滴进早已汗湿的襟口,衣衫濡湿成一片。
不、不行,他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见了。
“随……随便,只要快点把披萨送来。”
他咆哮一声,将话筒用力挂上,将整具电话扔到一边后,他蜷缩起身体,彷佛身处在空气稀薄的高山上一般,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毫无血色的嘴唇仍在颤抖。
他紧闭着双眼,觉得刚刚恍似走过地狱一遭。
他甚至不确定自己已经平安归来。
而最困难的事情还没开始,他还得等送披萨的来。
带着痛苦恐惧的神色,他抱着头,将自己埋进好深好深的黑暗中。
那是什么声音?
雨?是雨水滴在铁桶上的声音?那么必定是一场很大的雨了……说不定不是雨,可能是冰雹。
不、也不是冰雹。听起来更接近踹们的声音。
踹门?踹什么门?有人在踹他的门?
有人试图要闯进来?!
这个念头将他自深沉的黑暗中推出来,佟夏森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重的像是被拳击手狠狠打过。
勉强睁开一条眼缝,他看见他的门在不敌几个重踹后,门锁被踢坏了,门板往内弹开来。
入侵者像熊一样壮硕,杀气腾腾的冲进来。
眼神迅速在屋中搜寻,最后在一堆旧报纸中找到狼狈又邋遢的目标物。
“老天,佟夏森,看看你把自己搞成什么样子?”
什么样子?
看起来像三天没吃饭的样子?还是四天?
“我叫了……披萨,我在……等。”不过送披萨的不是迷了路大概就是被车撞了。
“看来你是等过头了。”挖苦的语调中带着不容错认的苦涩。“幸好我怀疑你可能已经饿晕了过去,在路上买了一点吃的带过来。你有没有办法吃?还是要我送你去医院注射葡萄糖?”
视觉和听觉都模糊了,嗅觉例依然敏锐。嗅闻到一股食物香味,他渴望地道:“我……我要吃……”去医院,那才是真正要命。
凭着一股不知打哪出现的意志力,他支撑着自己摇摇晃晃地爬起来,靠着桌沿坐着。
看他连坐起来吃东西都如此吃力狼狈,大熊男人忍不住红起眼眶。“我真恨你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
佟夏森吃力地喘着气。没反驳大熊男人的话,只接过他倒来的水,手指为了捉紧杯子,手背青筋都浮了出来。
喝下几口水后,喉咙感觉没那么痛了。但他还是没有开口说话,只低着头,狼吞虎咽的吃下大熊男人带来的食物——还冒着热烟的关东煮和卤味、汤包、锅贴和酸辣汤。
“慢点、吃慢点。”大熊男人面带焦虑地说。“你到底饿了几天?”目光寻着屋里唯一的一具电话,然后,他咆哮出来:“原来是你电话没挂好,难怪我怎么打都打不通——吃慢点,吃不够我再出去买,你别噎死,很难看。”
又气又恼的情绪让他霍地站了起来,用力把电话筒确确实实地挂好,接着下意识地抓起头发,在屋里踱步。
他的头发会愈来愈少,他想。
他恨这间屋子。这里像监狱一样,佟夏森把自己关在他的监狱里,判决自己终生监禁。
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他以为他终究会想通,时间会抚平一切,但是事实证明他没有,他非但没有想通,反而还愈来愈像个鬼,愈来愈接近地狱。
如果他本来还有三分了解他,现在他也已经不认识眼前这个苍白的鬼了。
他知道他病了。
而且情况非常糟。
“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
“我不喜欢电话。”
多含蓄的说法。他何只是“不喜欢”而已。他根本视电话机为一具会咬人的怪兽。他打赌他连打个电话,手都会像毒瘾发作一样抖个不停。
“那么你起码可以早一点写封电子邮件给我,我每天都会收信。”迁就佟夏森把自己关进这里的怪癖,他开始养成每天收信的习惯,生怕万一不小心lose他的求救讯号。
“太晚了,我没注意到屋里没有存粮。我最后还是打了电话给披萨店……”
彷佛这是一件很勇敢的事。
“那么一定是你没把地址讲清楚!”忍住脾气,又问:“那是几天前的事?”
“昨天,或前天……我不知道,我睡着了。”
“我看你是饿死过去了。”
“现在我又活过来了”
“如果我没有想到要过来这里,你是不是就打算给他死下去,一直到尸体发臭才让人报警处理?”
佟夏森眼神透出茫然。“很不讨喜的结局。”
“知道就好——”
“接受度高的人可能也不是很在意。”
呴!这么不想活啊。瞪大眼睛。忍住,要忍住脾气。“你要给我一把钥匙,不然你要常常找人来修理大门。”他已经可以预期未来要像今天这样破门而入的机会会愈来愈多。
佟夏森忍着胃痛喝了一口酸辣汤,皱起眉。“没有必要,我会修门。”
大熊男人讥诮地道:“看来这五年来,你无师自通学会了不少本事。”只要不必出门,他想他什么事情都会做。
佟夏森不置可否。“只需要一些工具,不是很困难。”
呴!大熊男人从鼻子喷出气来。“你给我听着,如果你不想出门,你起码要留意屋子里的存粮,不能等到没了才想办法。”
“我只是不小心忘记——”
呴!“那么有一天你就会“不小心”死掉!”
“那种机率还满低的,只要你偶尔过来帮帮我——”
“我又不是你的保母!”呴,真会给他气死。“森仔,你应该走出门去,而不是一天到晚躲在这该死的屋子里……”扫了一眼屋内的通讯配备。“只靠计算机网络跟外面的世界联系——你多久没晒过太阳了?嗯?”
“我……你知道我不能,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面对那些陌生人。”想到一走出这扇门就会遇到很多人,不认识的、认得他的……佟夏森心里忍不住一阵寒颤。“老张,除了你以外……”
老张瞪着他视之如友、爱之如子的男人。恍如当头被浇了一桶冰水,他浑身哆嗦。“你,是什么时候……病得这么重?”
“我没有病。”他否认。
“森仔,你需要医生——”
“我不需要!”他嘶声道:“我正常得很……”
正常到连打个电话都会让恐惧淹没他?
佟夏森眼神慌乱地看着那扇无法锁紧的门,突然觉得有种莫名的恐慌从怀掉的门锁蔓延过来,缠住了他的手脚。
“老、老张……你、拜托你帮我弄一卡车食物过来,我、我现在要修理我的门。”
老张没有错看他眼底的慌乱。“森仔,让我带你去看医生。”
“你要让他们把我关进精神病院里?”
“才不,我只是想帮你——”
“那就别说了,没病的人一进去那种地方迟早也会被弄出病来。”
“森仔——”
“别说了、别说,”佟夏森闭上眼睛也关起耳朵。“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
…”
老张果真不再吭声了。
他以一种悲痛又怜惜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失去阳光的男人,并且不忍心将现在的他跟五年前意气风发的他重叠在一块。
他心知肚明。
眼前这个男人正在以一种缓慢的方式在谋杀自己。
而他丝毫没有办法阻止他。
如果地狱是存在的,那么佟夏森已在那儿逗留了很久,远超过一般人的参观停留时间。
那是个冰冷,不适合居住的世界。
第二章
猫咪不见了
车子在发出隆隆怪声后,从引擎盖冒出一阵白烟,接着她就被困在渐渐闷热起来的车厢里。
车拋锚了。
车一熄火,冷气就跟着停止运作了,车厢里的温度愈来愈高,而这条人烟稀少的郊区道路看起来不像是经常有人经过的样子。
此时此刻,看来除了自救以外,没别的法子了。
她打开车门,跨出车外,却对着过热的引擎盖一筹莫展。
她得找人来帮忙。
印象中她刚刚好似经过一个小镇的地界,入镇道路上还高悬着一块大理石尖碑,写着小颌的表名。
咬了咬唇,她抓起随身的轻便行李,带走钱包、遮阳帽,锁上车门,将大件行李留在行李箱内,徒步往小镇的方向走。
约莫走了十五分钟后,她看见那块界碑了。
上面刻写着——
欢迎光临阳光小镇
看起来充满希望的样子,亚蓓祈祷她能在小镇里找到修车厂。
接着她从随身背包里拿出一份地图,想确认自己现在的坐标,却失望地发现这恐怕又是一座小到没有被标记在地图上的“小镇”。
看来她是迷路了。
唯一能确定的是,这里应该是中台湾。
认命的,她迈开稳健的步伐往“小镇”走去。
※※※※※
亚蓓是三月份出发,三个多月来,她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香港和北台湾。
香港是个蕞尔小岛,九七年回归后,说华语的人多了,但是当地人还是以粤语为主。加拿大有很多香港移民,亚蓓也曾经拜访了几趟唐人街。华人经营的饭馆里吆喝着的广东方言令亚蓓感觉有些熟悉。
三个月前,站在香港的街道上,她拼命地想要去捉住熟悉的感觉。
但是香港快速的现代化和高耸入云的建筑物,混淆了她对失落的那些记忆的捕捉。然而满街上黑发黑眼、同文同种的东方面孔却又让她觉得她已经找到家乡。
两种感觉混杂在一起,让她既兴奋又迷惘。
她下榻在一间小旅馆里,每天一大早就出门。从近的地方开始找,远一些的地方就搭地铁和巴士。
她走遍了每一条街道,穿越过每一条小巷。
原先她还担心不知道该从何找起,但是当她找到威尔告诉她的那条暗街时,她就知道如果她找对了地方,她的直觉会告诉她。
二十三年前,她在这里走失。
二十三年后,她回到同一个地方,试着唤起过往记忆的同时,她感觉时光好似有一部份重叠在一处了。
有好几回,她看见那只白猫穿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但一眨眼,猫又不见了。
她站在那条人潮拥挤的街市里,挨家挨户去询问是否有人家在许多年前丢失了一个小女孩。
她敲门、按铃,每一张探出头的面孔都对她摇头。
她不气馁,遇到愿意交谈的人,她深切的表示感激。
离开一间有着朱红大门的楼房,除了年轻的门房外,没有人在,她打算晚一些时候再过来。接着就到香港当地的报社去。
刚到这里不久,她找了一家报社,在报上刊登寻人启事,希望能有人主动跟她联络。
她的寻人启事这样写——
寻找二十三年前在本市丢失女童的家庭,若有任何线索请与本报联络。
由于亚蓓在香港没有联络地址,对亚蓓的寻人故事很感兴趣的总编辑主动表示可以帮忙,所以报社就成了临时的联络处。
当然亚蓓会问:“这样对贵社有什么好处?”她不会天真到以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得到免费的协助。
只见两鬓已经斑白的总编辑世故地笑道:
“信息社会,媒体的力量是可怕的,如果透过本报的协助可以顺利找到妳的家人,希望能借用妳的真人真事改编成故事,一定大发利市。香港人已经冷漠过了头,偶尔来点温馨小故事会感动不少人。”
“但是我不确定我能找到什么?”
亲生父母、兄弟姊妹或任何亲戚?亚蓓根本不知道她能够找到什么。说不定最后她会发现根本什么也没有。
她可能是孤儿。那么故事的结局就不精采了,报社将会失望。
总编辑说:“寻找的过程已经可以吸引读者关注。”
所以这是利益输送,他们各取所需,亚蓓同意了。
报社就开始提供版面陆续报导亚蓓的寻人故事。
二十三年前,一个小女孩在香港走失。她的养父母将她带回加拿大抚养,如今小女孩长大,想要寻找回家的路,请帮帮她。
的确,媒体的影响力是很广泛的。
系列报导再加上连续刊登的寻人启事,两个星期下来,报社已经接获了不少电话和信件。但大部分都是来鼓励和打气的,也有一些是恶作剧性质的假消息,没有实质的线索出现。
亚蓓不是没有一丁点失望,但她也知道这种事情急不来。
她照样每天大街小巷的去寻找。
渐渐的,有人认出她,说:“妳是报纸上要回家的那个女孩。”
但没有人告诉她说:“我想我对那件走失的事有一点印象。”
亚蓓希望会有认识她的人出来认她,告诉她说:“妳是我女儿。”或是“我可能有线索。”
她每天固定到报社去等消息。
总编辑派了小刘协助她。
小刘是报社记者,他们一起过滤可能的信件和电话。
已经两周了,信件还是很多。
小刘捧了一箱信搁在桌上。“这个城市的居民不是工作狂就是无聊狂,自从本市失业率大幅提升后,我打赌里头一定有几封是情书。”
“只要不是炭疽粉末都情有可原。”亚蓓笑着逐一拆阅那些信。
小刘一张脸顿时惨白。“哎哟,我怎么没想到,妳先别碰那些信,我去找两副手套来。”说着,果真就去找来了两副手套,强迫亚蓓戴上。
小刘原来是跑娱乐新闻的,亚蓓问他:“被派来替我做这些事,会不会太委屈?”
“当然委屈喽,谢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