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房间里弥漫的也是枫的气息,好象他并未离去。
刚刚买的刮胡泡沫,咖啡色格子的长袖睡衣,水晶烟灰缸上吸了一半的烟,看了一半仍在书桌上的书,枫离开以后,我用枫淡蓝色牙刷刷牙,穿他的拖鞋,把他的白色衬衫套在身上,躺在他的枕头上,我用力地吸着空气中残留他的味道,然后再用泪水洗涤我的思念。
阿如说我这样会折磨死自己的,她是唯一知道枫去向的人,但是她不告诉我。
枫离开那天,他和平常出差没有什么差别,他临出房门的时候亲了亲我的额头,说宝贝,
可是,一周后,一封信通过阿如到达我的手上,信是枫写的,他说他走了,不再回来了,让阿如帮他收拾一下他的用品,他说对不起,他说他突然觉得一个人的生活也许更适合他。
看完信后,我先的沉默,然后歇斯底里地大哭,我爱枫,很爱很爱,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让他如此离开我,没有一点先兆,甚至没有任何理由。
难道他又有新的女人,我问阿如,她只是摇头,不语,那么,那个女人是谁?是你吗?阿如还是摇头,我使劲儿地晃动着她的身体,你是我多年的朋友,你怎么可以抢走我的枫,你怎么可以!慢慢的我蜷在地上,阿如,我求求你,把枫还给我好不好?我不能没有枫,不能!
阿如扶起我,她用一贯平静的语气说,不是我,真的,枫打电话给我,让我来收拾东西,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么信呢?是他邮回公司的,叫我一并带来。
看着阿如的眼睛,我知道她说的是真的,我彻底绝望了,就这样,我的爱情没有理由的结束了,我的生活也变成了另一种样子,我没有让阿如带走枫的任何一样东西,我要保存他的气味他的味道,我不能再失去它们。
枫一定不希望看到你这样,每次阿如来看我,总会说这句话,你的生活里全是枫的影子,你应该开始新的生活,阿如继续劝着我。
我轻轻地笑,没有了枫,生活对我没有了任何意义。
阿如硬拉着我去逛街吃饭,突然,她的手机响起,怎么会这样,你不是说没有问题的吗?他现在怎么样了?阿如焦急地对手机大喊,第一次看到她这样子,一直以来,她都是冷静的人,所以她是枫最好的助手,也是公司里最年轻的部门经理。
对不起,我有点事,得先走了,阿如向我解释着,她的脸色很差。
我点点头,目送她离去,在她离开我之后,我看见她再一次拿出手机,透过商场玻璃橱窗,我看见她的唇说出一个字——枫。
那一瞬间,身体仿佛被电击到,一阵心悸,所有的毛孔好象都张开去读哪个字——枫,没错,我不会看错,哪个唇形一定是,是哪个我每天念上无数次的字——枫。
我理不清自己的思绪,枫现在和阿如在一起,但是那天阿如坚决的眼神应该不会说谎,难道自己最爱的的男人真的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在一起?
我辞去快餐店的工作,开始跟踪阿如,我有种感觉,阿如知道枫在那里,我要找到枫,就算和阿如在一起,我也要找到他,只问他一句,为什么,为什么,没有说再见就走?
阿如好象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她经常去一个二层的小独楼,有的时候带去一些食物,每次出来都是神色沉重,一种不安笼罩着我。
终于有一天,我走近哪个小楼,阿如你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传来,顺着声音我看见一个人坐在树下的摇椅上,脸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枫?我轻轻的叫着,那身材那神态太像了,可是刚才的声音,可是脸上厚厚的纱布,我觉得自己的心一点点的下沉,然后痛了起来。
那个人一楞,他似乎判断着我的位置,突然他起身,向屋里走去。
在他起身的瞬间,我看见了他左手中指上的白金戒指,没错,他是枫,我的枫,我朝思暮想的枫,我不可以让他再离开我,不可以,我跑过去,拉住他,是我啊,枫,是我啊,我拉着他的手放在我的脸上,我来了,别再走了好吗?
枫的眼睛上缠着纱布,他的唇剧烈的抖动着,他的手在我的脸上抚摸着,一点一点,一寸一寸,最后,他紧紧地把我抱在怀中,我不需要任何解释了,我明白了一切,不管今天的枫是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再让他离开。
我温柔地摸着他纱布空隙中的皮肤,轻轻地说,枫,你知道吗,我爱你,爱你,所以我就会变成了你,变成你的眼,变成你的皮肤,你的声音,我已经是你了,分不开,挥不去,这一次不论什么原因,你都不可以,离开我。
恒定之约
空旷的院子里,还剩一抹夕阳。两个士兵模样的人走进了内院书房,对着房内正在挥毫的白影说:“楚大人,从今天起,您的禁令解除了。王军军帅问您是否愿意留下?”“不了,代我谢过军帅大人的好意,我有了自由也就够了。”楚墨抬起头微笑道。士兵这才注意到楚墨惊人的美貌,愣了愣方才转身告辞。
“楚墨的美,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其中一个边走边低语。
“是啊,难怪琉王硬要把他留下,即使他是个男人。”另一个接腔。
“要我说,天天让我面对这样的脸,我也会那样做。”
“是啊。那男人是琉王那暴烈的君王的禁脔吧。”
“呵呵,以前这话可是不能说的。不过现在既然琉王都已经死了,都城都已经被我们王军占领了,就没有好忌惮的了。”
“嘿嘿。你会留下吗?”
“当然了。”
内院
楚墨依旧在静静的写字,似乎是给琉王的挽联,似乎又不是。
专情帝王空余恨,愿来世红颜续红尘终于自由了。楚墨这样想着,停下手中的笔唤来唯一的侍儿轩尘吩咐道:“收拾收拾细软,我们这就离开王都。”
“大人,琉王已去,为何不留下辅佐新政?”轩尘眉心已结。
“国破家亡,何来新政?你若愿意你就留下吧。”楚墨低头抚笔。
“可大人这一去,哪里都不是好去处呀。轩尘不是不想和大人走,只是蝶儿她……”
“也罢。你随蝶儿去吧,王都已破,我绝无留意的。”软软的语调是坚决的。
“大人,您才三十,满腹经纶,如今被琉王禁锢十年再得自由,为何不再展报复?”轩尘深知主人的能力,主仆二十几载,着实难别。
“轩尘,我意已决,就不必再劝了。这宫中,再也不想留了。”
“大人……”
“你若念主仆之谊,便替我去收拾吧。”
“是。”轩尘黯然退下。
去哪呢?只怕世界之大,真的没有留人之处啊。楚墨不觉暗叹。拿过包袱,便趁着这最后的余晖出城了。十年了,城外的变化依然不大,只是十年之前仍壮凌云,而十年之后却找不到一条可走的路了。楚墨随手拣起一块小石子,干脆来个投石问路,却不想命运从此开始改变。
闭上眼,随意一抛,只听见一声呼喊“痛”。忙睁开眼睛,竟发现自己竟砸中了人,心里想着这招还真是愚蠢,却还是走到了小姑娘的身旁。
“你,没事吧。”楚墨并不习惯与人打交道,除了轩尘和琉王。
“被石头砸中,想没事都难!”被砸的少女按着被砸中的部位。
“啊,真是对不起呀。我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楚墨一脸疑惑。
“当然……”少女想说但又说不出来。她抬抬头,突然一弹指,对她说:“就罚你陪我到赫克司海域找人好了。”
“咦?找人?”
“是啊。我不会武功,法术也很差,就由你保护我去啊。”
“可是,我没那么多钱去那里。”楚墨觉得自己跳入了陷阱。
“放心啦。本小姐我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少女显然很得意,“好了,接下来就要自我介绍了,我叫银流,你呢?”
“我叫楚墨。”楚墨为自己终于找到要去的地方而高兴。
“如果你有要紧的事先办不要紧的。”银流突然想起。
“不,我只要离开王都就行了。”
“咦,楚墨?王都?啊,你就是……”银流突然睁大了眼睛。
“是啊,我就是。”楚墨露出一抹嘲讽而又哀戚的笑容,“如果你现在改变决定了也行。”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好好哦,我竟然可以和这么有名这么漂亮的人一起走,好兴奋耶。”
“呃?”这回诧异的轮到楚墨了。
冥火国本来既是临海国,加之位于赫克司海域东岸,地势险要,所以易守难攻,又因为土地富饶,所以人口众多。本应是强大的,但自从上任琉王将辅国大臣楚墨软禁并作为禁脔时,国家便开始衰败了。水祸、大旱、血月、暗日、冰雨、裂地、泉枯。诅咒般的灾难血洗冥火,在不堪一击的抵抗之下王军占领了整个冥火。楚墨的名字,因而传遍了整个大陆。
第一站是南华。到达时已是入夜时分,随意找家客栈,两人就匆匆入睡了。楚墨第一次一夜无梦。
早上起的很早,下了楼,店小二和老板便一起迎了过来。“公子生的好生俊俏啊,与公子一起来的姑娘也是如此美丽,真是相配相配。”一边说着店老板还一边注视着楚墨过于美丽的面孔。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楚墨微笑。
“哦~!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楚墨”。
“王都的楚墨?”店小二惊呼。
“是……”还未反应过来,楚墨已被人揍了一拳,店小二捧出一盆水直接倒在楚墨身上。店老板也冲了过来挥拳相向:“你这个祸国殃民的妖精,看我不打死你!”楚墨不躲不闪,目无表情,只是嘴角流下的鲜血泄露了他受伤的事实。一直到银流下楼用法术挡住了攻击,拉过一脸狼狈的楚墨,楚墨才赫然咳出一大口血来。“你笨啊你,人家打你你不会还吗?我还靠你保护我嘞。不用几步你就事先身亡了,我呢?”银流气急了。
“我。根本就没说过我会武功和法术啊。”楚墨不在乎的微笑。
“开玩笑。你平六国之乱的事别告诉我是假的!”银流叫道。
“武功在10年前就被废了。法术也在10年前被封印了。”楚墨耸耸肩,抹去脸上的污水。
“不会吧”银流惊呼。
“那还等什么,大家一起上啊!”买面粉的中年男子挥起面棍就扑上来了。
“停!”银流一声大吼,当下愣住了人们,“打人总要有个理由啊!”
“告诉我你们打我的原因吧。”楚墨依旧微笑。
“贱人,还敢说!你毁我们的冥火,你说该不该打。”店小二一脸轻视。
“我,没有,毁掉冥火。”不怒而威的威严,即使是满身狼狈也阻挡不了。
“你,你,你还狡辩!七灾分明是由你引起,这灭国之灾该不该怪你!”私塾先生的话引起了众怒。
“你,你害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你害我家财散尽,流落街头!”
“你,你害我全村一百四十余口无水可饮,无米可炊最后渴死、饿死。”
“你,你害我家三十余口被地震屋崩残死与废墟之下。”
“杀了他!”不知是谁喊起,银流的三角猫功夫根本抵挡不住这沸腾的民心。
“够了!”银流大叫。她奋不顾身地挡在了楚墨前面,却被愤怒的人群拨开。一脸惊愕的楚墨并没发现他面对的危险,屠夫的刀,就这样径直插进了楚墨的腹部。木棒正欲打中楚墨之时,一切冻结住了,每个人都感到自己仿佛麻木了般,除了楚墨和银流。一身黑衣,出现了银流熟悉到不能再熟的人——星逸。
“星、星逸!”银流仿佛遇见了救星似的扑到他身上大哭起来。
“小流乖。”一向冷酷的脸上展现出一丝温柔。银流一边哭泣,一边走向楚墨,颤抖地捉着那把屠刀。
“不会有事的,小流。”星逸轻轻握住刀身,念起咒语,刀身便渐渐化作一滩水,而楚墨的伤口竟奇迹般的愈合。
“你!”楚墨惊讶地看着星逸高超的御疗术。
“为什么不逃开?你以为挨刀子很舒服吗?”银流哽咽着说。
“我……”半晌,楚墨才干涩地开口:“找不到可以逃走的理由。”
“什么?”
“我早就应该知道的,琉他是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楚墨痛苦地捂着头,“他说过如果得不到我,他会让这个国家来陪葬,他要让我看着我所想要保护的土地被他亲手撕成碎片的样子。他做到了,他做到了啊。”
“啊……”银流惊恐地捂住嘴,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的感情可以是如此深刻而绝望。
“七灾并不会使这片土地毁灭,不完整的,只是这个国家里人民的心而已。”星逸终于开口了。
“心?”楚墨抬头,随即悲哀地笑道:“怕是补不回了。”
“我们去找海轩吧。银流你还未恢复,去他那里就有办法了。”星逸转向银流。
“咦?那你呢?”
“笨,这种问题,能决定的是你和海轩啊。我会一路护送你们的,楚墨,暂时不要透漏你的身份好了。”
“用星逸的坐骑吧,这样一来,我们便可在两之内到达了。”银流起身。
“也好。”星逸点头。
“我……你们……”
两天后,赫克司海王宫
楚墨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见到玄王、海王、地王,而且,有两个他还认识。
“哎呀,糟糕,小流,你该早点通知我的,否则我就不会穿这么正式了。”说是这样,暮海轩可是连半点悔意也没有。
“银流是玄王,星逸是地王,暮海轩是海王。”楚墨默默的念着,似乎还未回过神来。
“楚墨,你有何事要见本王?”暮海轩问道。
“我想知道,冥火是否有救?”楚墨低头。
“为何不问你能否得到冥火人民的原谅呢?”暮海轩微笑。
“错已犯下,就不敢乞求原谅了。”楚墨叙说着。
“何来之错呢?冥火依然完整,缺的是冥火人民的心啊。”暮海轩叹了口气。
“草民,希望,能补回心。”楚墨抬起头,正视暮海轩。
暮海轩摇了摇头,说:“能补回心的,只有你是不行的,一味的牺牲不仅得不到理解,更不会有任何效果。七灾已过,仇恨未平,你要做的,是回去活下去磨砺自己。我以海王之名保证,你没有错。是使冥火再度辉煌。”
楚墨愣了愣,随即会意似的展开笑颜。
时间,总会证明一切的。
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打开台灯,窗外闪闪的星空,夜,很静,离开了白天的喧嚣,更把这个寂静的夜格外的衬托出来,时钟“滴答,滴答……”永不知疲倦的走着,点上一支香烟,看着烟圈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回忆就像烈日下的瓜蔓疯狂的蔓延。
“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不让你的吻留着余味,忘了曾经爱过谁,慢慢习惯了寂寞相随……”从来我都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是婧,让我懂得它却是那么真实的存在着,那年,我上高一,报到的那天,我正犹豫着要从头到尾还是从尾到头去寻找自己熟悉的名字的时候,不经意的一扫眼,一个女孩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在哪里?我曾经见过你。”怀着这样的一种心情,我和婧相识了。
婧是个气质出众的女孩,走在她的身边,你就能感觉的到那种夺人的气势,168的个子在女生中算是高挑,而她与众不同的穿着和高贵典雅的举止,更是让人眼前一亮,爱上婧,不能单看她的外表,更多让你为之动情的是她不慕虚荣,善良而又专一的真心。
也许是上天对猪刻意的安排吧,我和婧走到了一起,和婧在一起的日子,生活除了甜蜜还是甜蜜,我们从来不争吵,从来不闹矛盾,这个小小的城市到处都留下了我和婧出现的身影,当时只是觉得好幸福,好快乐,好满足,以为有了她仿佛就拥有了整个世界一样,晚上睡觉的时候,总会感觉的到空气中都充斥着她的回忆,我也能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她在想我,此时她的呼吸,她的心跳,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样的清晰,仿佛就在我的耳边和眼里静静的回响着,呈现着。
婧从来不炫耀自己十分富裕的家境,无论何时见到她都是那样的亲切,那样的贴近人心,婧是个冲满爱心的女孩,每次和她坐公车,她总会让座给需要作为的人们,每次遇见乞丐,她也总是能慷慨解囊,每周去见一次的外婆更是铁打不动的事,婧也曾收到不少求爱的信,而她却是那样好的处理了,从来不含糊,从来不给人迷茫的感觉,婧告诉我:“爱猪,只能是唯一……”
猪告诉婧:“十年后,猪一定会成为盖世英雄,猪会骑着七色的云彩,来娶婧的,一定会!”说完这些,婧的脸上只洋溢着幸福的笑笑的是那样的干净,清晰,可是谁都没想到,这句话却是猪给婧唯一的承诺也是最后一句承诺。
婧在去看外婆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永远闭上了眼睛,从此猪也不能再过问婧的一切,不能再看婧笑,看婧哭,看婧发呆……
每当走到这个城市那些曾经留下彼此身影的地方,猪都会不由自主的留下想婧的泪水,空气中夹杂着曾有的欢声笑语,也许眼泪是对婧最好的祭奠,那一年,猪十七岁。
凌晨两点的钟声把我从回忆的泥潭中拉起,看着手中早以灰飞烟灭的香烟,鼻子和脸颊之间有一种被热流灼伤的感觉,“吧嗒,吧嗒……”发出两声和书桌撞击的声音,飞溅出曾经有的美好瞬间,点点滴滴,慢慢开始荡漾,弥散开来,此时的夜空为何如此模糊,此刻安静的夜以被汹涌的心潮所淹没,耳边又再次回响起那首熟悉的歌:“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不让你的吻留着余味,忘了曾经爱过谁,慢慢习惯了寂寞相随……”
二月十四只言片语
回眸望去,剩下一片模糊的记忆——这是我的全部财富,除了这些,似乎一无所有。
空虚吞噬着灵魂,我挣扎着。我幻想谁能拉我一把,但终究是幻想。
天长地久的梦,地老天荒的梦。人陶醉在梦中,忘记了现实的残酷。但痛苦总在挣开双眼的那一刹那降临。穿上衣服,重复地刻记着岁月。
我选择面对。面对之后,留下一声叹息。于是又钻进被窝,做甜美的梦,等带另一天的到来……
相遇,总是回味无穷。
两个原本陌生的名字,神奇的公因数是什么样子?相遇后,眼前多了一个身影,心里多了一个名字。想她想成了习惯,等她等成了坚持。在幸福中,我忘了自我。
日子像镀了金,因为有她。虽然,彼此不在身边,但我能感觉到这一半的幸福。
这份爱,沉甸甸的!我相信,是缘分。
单调的生活,黑白的画面,苦不堪言。
我记下了许多动人的对白,将它们记在心里,这是唯一能使我感动的东西。
尝着眼泪的滋味,凝望着扭曲的世界,听着伤心的歌,等待着老天爷的玩笑。
一切总在悲伤中匆匆过去。我什么都有,我衣食无忧,为何就是无法摆脱内心的愁思?一丝一缕,缠绕着我的心,蒙住了我的眼,我彻底瞎了。我告诉自己,一定要珍惜眼前人。但留下的只是渐渐淡去的背影,我身不由己!
一怒之下,我决定放下一切!但我反悔了,我放不下她!其实我什么都放不下。
我痛恨我的懦弱,为何不敢握紧她的手?我还是不敢……
情人节,独自躲在微暗的房间。反复聆听孙悟空说的那些话,可是上天永远都不会给我这个机会。一万年,我不渴求,我只希望能有一天的美满。“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也许真的是造化弄人。我没有真正错过,然而我只能眼看着这份爱离我而去。
湿漉漉的街道上,到处飘散着幸福的味道,闻得我心醉。灯光下的玫瑰花正在倾诉爱情,与我无关。
情话溶在冰凉的雨水中,很动人。这一切的确与我无关,但不知为何内心始终都无法平静。
抬头望去,夜空无星……
我,一个人的故事
我问阿狗。
你信缘吗?
阿狗只是看着我,不发一语。
我说,我信。然后烟圈从我口中吐出,上升,变淡,消失。
我再次见到琪的时候,她的身边站着一个很英俊的男生。
这是我的新男朋友。
琪给我和阿狗介绍,然后那人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烟,递过来。
我是她男朋友,以后,还请你们多关照。
我只是站在那里,没有动,也没有接他递过来的烟。他见我不动,便识趣地把烟收了回去。我清楚的看到,那是一个很精致的烟盒,金色镀边的英文字母,我没见过,但,我知道,那,一定很贵。
琪挽起那人的手。
杰,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今晚请他们吃饭好不?
那个男的立刻露出爽朗的笑容。
好啊,当然可以啊~!
我觉得很恶心的笑容,还有,我知道他叫杰。
我点了很多瓶啤酒。这是我第一次喝酒,虽然,我抽烟。因为,医生告诉我,我的胃不好,不能喝。
我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瓶,阿狗一直劝我别喝,我没听,直到,地板上留下了我胃中的垃圾。然后,我抬起头来,看到琪眼中的忧虑,以及,杰,那满是鄙夷的眼光。
鲜红的血从杰的鼻子里流出。
我被阿狗扯住,没有挣扎,我已经被酒精麻醉的毫无力气,而且我知道,我永远也挣脱不了力气比我大的阿狗。我只能静静地站着,看着琪关心地擦去杰脸上的血迹,然后站起身,向我走来,眼中,似乎还有一些晶莹的东西。
依旧,那么响,那么重,那么痛,可我知道,她不回像上次那样再扑到我的怀里静静哭泣,因为,她找到了一个,比我更温暖的怀抱。
琪没有说话,转过身,扶起杰,走出餐馆。然后我笑了,笑的很大声,因为,就在琪转身的那一瞬间,我又闻到了她头发上那股,淡淡的,清清的,我最喜欢的,青草香喂。
我醒来的时候,四处都是惨白的一片,惨白的天花板。惨白的墙壁,惨白的床铺,以及惨白的被单,我想坐起来,可胃隐隐做痛。很痛,很痛。
阿狗走进来,在我床边坐下。
医生说,你是胃出血,需要好好休息。
阿狗顿了一下。
琪跟杰走了,说要出国,可能不会回来了。她要我告诉你,你要自己保重,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病房里变的很静,可以清楚地听见沉沉的呼吸声。我突然觉得眼睛好酸,似乎有什么东西涌出,热热的,化过我的脸庞,沾湿了惨白的被单,一大片,一大片的。
我出院的那天,是我一个人,我没有告诉阿狗,我只想一个人,独自静一静。
的士里,我把车窗摇下,看着窗外,看着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一瞬间,然后匆匆的驶向背后。我,注定,要,背道而驰。
房间里还残留着淡淡的烟草香,很久没有打扫过了,淡蓝的墙上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阴暗,深沉。蜘蛛在墙角上欢快的织着网,但我,没有去把网扯掉,尽管,我不喜欢蜘蛛。
bule是杨开的一家咖啡吧。琪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就喜欢带她来这里,坐在靠窗边的位置,看着窗外来往的车辆和人群,与世隔绝。然后,杨会微笑的端上来两杯咖啡,一杯cappuccino,一杯摩卡。
杨看到我来,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那种令人很舒服的笑容。
怎么?琪没和你一起来吗?还是一杯摩卡吧?
不,一杯cappuccino,不要加糖。
杨似乎明白了什么,依旧微笑着,走到电唱机旁边,摁下play,是一首我没听过的歌,很好的旋律,感觉很好。一个甜美的女声唱到“分手快乐,祝你快乐……”
回来好吗
“你回来好吗?”耳边仍然充斥着“好吗~好吗~好吗……”的回音,我知道,你不会听见,绝不会。很久了,很久没看到你的身影,听到你的声音,闻到你的发香了。那在海角天涯的你还好吗?还快乐吗?还幸福吗?是不是有人在你哭泣时为你擦去腮边遥遥欲坠的泪珠,当你快乐时为你许下真挚的祝福,愿你一生快乐如斯?曾经的曾经,有我陪你走过,风雨无阻,终生不悔。而现在的现在呢?在大洋彼岸的你是否找到另一个他,另一个能全心全意为你的他?
我知道你不会回来了,因为我伤你那么深,对吗?其实,如果我告诉你我不是故意的,你相信吗?如果,我告诉你是你妈妈要求我做的,你相信吗?如果我告诉你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你,你又会相信吗……我不想说明什么,因为这一切已然成为现实,而选择的权利早已离我而去。当初,我相信,只要我说一句“你留下,为了我,好吗?”你一定不会走,不会走的那么干脆,头也不回的。可我没有,不但没有那么做,反而一把将你推上飞机,苦把悲哀与心碎留给自己,在每个下着小雨的夜晚反复的咀嚼着。苦涩?不必说了,强忍着刀割般的心痛,强迫自己去放掉,去遗忘,去掩埋。却不知这样是徒劳的,甚至会让我更加牢记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知道你一定想过回来,不是吗?回想我们长达七年的感情,你我早已认定是坚定如铁,又怎会料到会那么不堪一是击,那么脆弱?你一定想过回来,回来问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那么爱你的我,会头也不回的离开你家,面无血色的苍白。你想知道你妈妈把我单独拉到房里到底谈了什么,对吗?其实现在告诉你也早已没有意义了。伯母只是说爱你就要为你考虑,为你的现在,更要为你的将来。别怨恨伯母,她是对的,是我太肤浅,太鼠目寸光,太舍不得。爱一个人,只要她快乐,她幸福,就够了,不是吗?
我知道你一定怨恨我,恨我不肯挽留你,一句也没有。其实,我们都是痛苦的孩子,我们都留恋,不是吗?没有为什么,只是现实,我承认我不够坚强,不敢正视你离去时幽怨的眼神。可是为了你,我还是咬牙坚持,一个人扛下了这苦涩的苦痛,任它在下着小雨的夜晚噬咬我伤痕累累的心,吞噬我残存的勇敢。好多次,好多次我想放下一切去找你,去大洋彼岸找你,无论什么都无法阻挡我前进的脚步,可是一想起伯母那凄凄的话语,你那淡淡的笑和深深的绝望,我的心又碎了,鼓起的勇气又一次土崩瓦解,彻底的找不到一丝痕迹。
回来吧,回来好吗?你还记得吗?记得我吗?记得在遥远的海的这一面有个男子在静静等待着。回来吧?难道你不爱我吗?难道你不怀念吗?难道你已把我忘了吗?回来吧,我还一直在等啊,我还一直在等啊!我会一直在这里,一直在这里等你,回来吧。
“你回来吧~”随着充斥耳膜的回音“回来吧~回来吧~回来~”,我再次泪流满面,随着山谷微风的抚动,坠落地面,一滴一滴……
流星的誓言
我其实一直都知道茶茶喜欢齐憬。
齐憬和我是标准的青梅竹马。
记得我们都很小的时候,总在一起玩“扮新婚”的游戏,他总是扮新郎,我扮新娘,我们都笑得很无邪。
那时候,齐憬的爸爸就会很高兴地对我妈妈笑:“这臭小子,以后要娶你家丫头呢。”
我妈就会笑得很灿烂,她就会热切地看着齐憬,如同看自己十几年后的儿子一样。
“憬憬,喜欢小雅吗?”闲着的时候,齐憬爸总会把齐憬抱起来,用胡子扎他的脸蛋。
而那时候的我,是丝毫不懂得女孩子应有的羞涩之类的,总会脆生生地叫:“齐憬哥哥喜欢小雅,齐憬哥哥喜欢小雅。”用的是不庸置疑的口气,和坚定的眼神。
而齐憬,也总会配合着我,叫着:“憬憬以后会娶小雅做老婆。”
妈妈就会笑着,笑着,捏着手,用那钟似乎是沉淀了许多年的眼神看着齐憬的爸爸。
13年以后我才知道,齐憬爸爸是妈妈的初恋情人。
记得上了小学二年级的时候,齐憬个头比我高一点点。开学的第一天,他把我硬生生地塞到自行车后座。
我委屈地看着他,他却用很稚嫩的口气霸道地说:“小雅是我的,我要保护小雅。”
我却“哇”的一声哭了。
他被我吓得措手不及,急忙忙用衣袖给我拭泪。“小雅别哭了,小雅别哭了。”
可是我还是哭得很伤心,那时候我脑袋里面只想着一个念头:齐憬哥哥好坏,他把我弄得很痛。
齐憬看着我束手无策,双手不断地在衣服上面摩擦着。
蓦的他象是想起了什么,从背后的卡通大书包里面拿出一个东西。
“小雅别哭了,哥哥给你看东西。”
我仍旧是抽噎着,手却还是不听使唤地开了一条小缝。“这是我爸爸在北京给我买的呢。”
在他的手心里面,安静地躺着一条银白色的链子,吊坠是一个棱角很整齐的星星。
我把手完全放下来了,在他眼睛里,我看到我的眼睛折折发亮。
“我爸说,这个叫流星。”
小学毕业,我和齐憬考上了同一所中学。
我一直戴着那条流星吊坠的手链,不是因为它很漂亮——它总是反射着银白色的绚烂的光。相反,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看重这条链子。或许,是因为它的贵重吧,又或许,是因为这是齐憬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
初中每天放学以后,我们还是象以前一样一起回家。可是,我们再也不敢肆无忌惮地手牵着手了。走在黑漆漆的巷子里,由于互相都看不清楚,我和他的手指总是有意无意地触碰在一起。然后,在短暂的慌乱分开后,又继续靠近……
那时候,巷子总是特别冗长似乎没有尽头,而我,也莫名地希望这巷子永远不要有尽头。在巷子里面,他的头始终低着,看不清楚表情,每次当我打开一个话题的时候他总是敷衍几句又慌忙低下……我就玩味地欣赏他羞涩的样子。他的刘海把整张脸挡住了一半,投下严实的阴影。齐憬的唇总是苍白着,好象夜色里潜伏的巨大的兽。
“小雅,那么,我先进去了。”他在他家门口停下,慌乱的手找不到地方放,眼神也是游移不定。
“哦,好吧那再见。”我转过身去。
我笑了。
不知不觉,已经初三了。
初三,齐憬的个头一下子窜得好高,到170多厘米了。他进了校篮球队,人气也是迅速地飙升。每天总有一大堆粉红色叠得很精致的信在他课桌里面,他和我一起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
我有预感。
是的。iwilllosthim。
于是,我想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