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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巍缩缩的绕路躲开。

    确实,我不是太善良的人。但假若她挑衅的不是小饭,大概我只是离开。

    小饭告诉我:其实她也没什么。我望着她说这话时的脸,顿时语塞。对我的行为,她也是只字不提。我是个小孩,冲动幼稚,把抢回来的玩具给她,而后她提议大家下个游戏——兵抓贼——由我来扮演傻兵。那似乎合乎情理。

    babum之初对我的态度,也如l一样,有所畏惧。她曾对我说,不熟悉之前看不到我笑,熟悉后发现我比她们笑得多。在我着实的意识到那种尽心尽力的笑之后所需承受心塞时,我便知笑也有限。限量版的东西,便分派给了身边仅有的几个人。如这类的偏心,多不胜数。只是在太多时候,这一些并未可容易察觉。虽说这种不能算数的付出不可求回报,至少希望不被误解。否则满腹委屈也是不能说。那些视我如此的朋友,如何解释得了。

    虽失望常有,仍记得她们温情的鼓励。即使自己不笑,看着她们笑便不觉孤单。寂寞是另一回事。她们哗闹的陪伴,她们眼里月一样白的柔光,她们嘴里暖暖的兰气,将一些眼泪蒸腾,一些心头之石灰飞烟灭。

    月前与小饭的关系开始出现问题,几乎不交谈片言。一晚晚修结束后,她们几人先离去,我不知情,只站在茫茫人流中,不断的张望。直到人流减退,忽而想:走了。她们真走了。人流退去后,只剩零星两三对情侣互相依偎着甜蜜硅步。我惶惶然不得不跟在他们后面,害怕着一些水泥工人。他们偶尔回头奇怪的望我,似乎要逼出我的眼泪。我是倔强的强,不是坚强的强。

    回到宿舍各自漱洗,默默无言便上了床,只是一夜无眠。

    第二天rita问我如何回来,我恝然答道:一个人呗,我怕啥。害怕寂寞这情绪,启口是可耻的,更不向她们索取。我也清楚,对她们无限的感激,也因着她们的关心从不是我要求得来。

    难怪我盲目。只怪我太盲目。忘了自身处于一个肩挨肩的社会,有太多的人,容易失去平衡,容易被撞得残废。

    爱本是一发不可抑制的,相对的恨也难以控制。最惧怕人无法面对两者的差别的尴尬时,选择用冷漠去对待,用冷笑去应付。不知如何复修的,亦不可随手丢弃的,便被打入冷宫。在里面疯癫,直至死亡结束一切,人做个凄凉的追悼动作,一切便算作圆满。

    dn特来我处见我一面,也无交谈多句,便扑扑的离去了。我想她主要还是来确认我是否完好,她自己的悲伤,倒成了其次。那一夜她本可以在我处宿一夜,但她放心不下表妹独自一人在家,便匆匆回去。我坚持着送她到楼下,送她进的士,看着她的眼在十二点的霓虹下耀耀生辉,一层异样的荧光色,是我所喜爱的女子的颜色。她把头伸出来看我,我忍着泪转身,走上楼去。

    又想起了鱼鱼离开那日的情形,我小孩似的扁着嘴,拉着她的手。因着要在鱼鱼面前表现成熟不得不放开手,挥手再见。

    离别,大多同样滋味。

    我有过生死一样的离别。在2001年12月22日晚十一时左右,我送走了我的爱。他再也没回来过。黑说,你尚在继续你的亡夫。

    我想我已失了这个资格。那日,yy告诉我,航与他说他要娶他如今女友为妻。他似乎已经找到了真爱,尽管这话也对着我深情细语过,但我愿他幸福,愿他忘了以前的所有,好好珍爱目前。

    一下子,身边似乎没有了人。

    伤害我的人,挥着流星一样的刀;我珍爱的人,远在天边的,近在眼前的,无一可依靠。我始终对人说:我很好。我忘了身份年龄,孤独而毅然的踏入走廊,却不知通向哪里。

    或许,一个未成熟的女子需要依傍。黑说这是个借口。我无力反驳,我确实借口欲逃脱许多事。别于他人,我是容易动情的守情者。或许我的守情已经不再为情,只是一份高尚情操,也还得继续。无可否认,人置于可能中,不可能忽略这些可能。于是,我是容易动情的人。而动情,却不留情。

    然博爱的人,矜悯天下苦情人;都爱着,却看不到爱的实体确切位置。

    与我诉诸感情,但自己也苦于思索感情的定位。我开始便了解,回避问题最终却不济事。坦言这类情感,便提出卢梭的《爱情与情感》,文中述:我曾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或许没有爱情那么强烈,但却比爱情甜蜜千百倍,它有时和爱情连在一起,但往往又和爱情不相关。它比友情更强烈,也更温柔……从未从同性身上有过这种感觉。经历过的人一定清楚。

    其实我们可以粗俗的认识:这不过是贪婪暧昧的甜蜜。但卢梭在此篇中精华的一句是:仅仅感受到爱情的人,还没有找到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无疑他认为人生中最美好的情感是这种无可名曰的特殊感情。“我们之所以爱一个人是由于我们认为那个人与有我们所尊重的品质”,于是在千差万别的人中,便有了千差万别的可能。

    然而博爱的人与我,我们的情感也是有别的。某程度上,两缕灵魂互相支撑着。互相搭着成了一个“人”字。我比较弱势,所以两人姿势有了偏差便成了“入”字。一人倒了,另一人恐怕也不甚轻巧。

    街上本来的黄灯,不知为何换成了刺眼的白灯。整条街不得而眠,仿佛是极昼之地。从哪个晚上起,妹妹一种闹着要跟我一起睡,不管我如何怒呵。我不习惯与人睡,便让出了床。街上的灯流泻进来。银舄般溜过她乱动的眼珠,扯着微鼾的鼻,微微张开的嘴,一张酣睡的脸陷在软软的枕头上。心里无限踏实。

    人从一滩血水而来,最终也回归一滩血水。为何又看不透,其实,血浓于水才是真正值得经营的?但或许,因着它亘古的缘,所以不需巧饰细装。

    午夜,写着这一些,全或不全的一些事,留白处,其实每个人都该明白,这是人性共通的弊端。

    第一次主持

    什么事情都会有第一次,而上星期五我就尝试了我的第一次主持。

    星期三的中午,班上的管理班会的干部找到我说,要我当一回主题班会的主持人,当时我真是又紧张又期待。紧张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当主持人,期待的也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当主持人。

    主持人总不能只有一个吧,一个人唱独角戏多没趣啊,所以负责人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找一个搭档。简单。我就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找了个遍,出我意料之外的是大家几乎都不想参加,各有各的理由。哎,没办法,在我的“武力”下,终于,康庄同学答应和我共患难,同生死了。

    因为我们都是第一次主持,什么也不懂,所以准备工作我们就不参与了,都由那些组织者来搞定。我想,既然他们都帮我们准备好了,那应该就简单了吧,照着纸上写的念就ok了啊。于是,我和康庄都放下了心来。安心的做我们该做的事情。

    星期五在我们的期待中终于来临了,原本平静的心一下子起了涟漪。看看康庄同学,从表情来看还是和往常一样,但再仔细看他的动作便能很明显的看出他的紧张。连上课回答问题也是错误百出。中午,他突然和我说他不想当这个主持人了,当时没把我给吓死,天啊,难道要我一个人上,不会吧……经过我的一再请求,他收回了他刚刚说的话,好险啊。

    中午,我们连球都没去打了,拿着组织者搞出来的资料,一遍又一遍的看,看完了就练习。时间仿佛在飞,两小时的午休时间一下就没有了,这恐怕是我过了最“短”的两小时了。但我们并没有练的很好,很熟练。于是,我们便牺牲了班会课前一节自习课的时间,跑到老师的办公室又练习了n遍。40分钟一眨眼又消失在下课铃声中。再过10分钟就要开班会了,现在的我,脚都有点发软了。

    “叮铃铃……”这声音真刺耳,班会前最后的五分钟。我和康庄最后进行了一次练习。

    “叮铃铃……”铃声把我吓了一大跳。“班会课现在开始,有请主持人。”这原本悦耳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向给我们死刑的宣判书一样。怎么办?到这种地步只能上了,就算刀山火海我们也要闯,谁叫我们是男子汉呢。于是我便扯着康庄同学的衣服冲上了讲台。

    站在讲台上,看着往日熟悉的同学们,心里面除了紧张还是紧张。我的脸都烧的通红的(当时我并不知道,是后来听同学说的)。拿着开场词,我生怕我念错了,在同学和老师们的热烈鼓掌声中,我的心稍微平静了一些。老天保佑,总算过了开场白这一关。待到做游戏的环节时,看着大家踊跃的参与,我心里的紧张一吓子都没了,在台上的表情也没有那么呆板了(这也是后来听同学说的),同学们的支持给了我们最大的鼓舞。

    我们是不紧张了,同时也出现的新的问题,就是在做游戏抢答问题时,总是只有一半的同学积极参与,而另一半的同学却都漠不做声,我该怎么办呢。这时,大概老师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在大家看资料的时候把我叫了下去,告诉我怎么才能调动观众的积极性。在老师的教导下,我们的努力下,和同学的配合下,大家终于都参与到了班会中。让我们的班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我的第一次主持也圆满的划上了句号。其实什么事都会有第一次,迈出你坚实的第一步,你就拥有了成功的机会。这就是我第一次主持的所得。

    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超级路痴,方向感极差。如果她要周游世界,恐怕是出得去回不来。即使给她几万个指南针,也毫无用处,因为她甚至不知道她的目的地到底是在南方或在什么方位。不过也许动用卫星定位系统会有用。她怀疑上帝究竟有没有在她的脑海里放几只海马体,据说,那东西的多少决定方向感的好坏。男生的方向感一般比女生的方向感好,大概就是脑中多了几只海马吧。她该向尚未定居在她脑中的海马发出最诚挚,最热烈的邀请吧。因为她估计现在她脑中的可能还是小海马,它们自己的方向感都还没有培养出来,如何培养她的呢?

    北斗七星很亮,也许它能指引她的路。但有时天空很迷茫,他找不到北斗七星,哪怕是一颗星来照亮她的路;有时他很积极,翻出太多繁星,她们都如女子般颤动着睫毛,让她分不清谁才是北斗七星。

    她寂寞的站在原地,看花谢花飞,云卷云舒。她在等待,当雁儿排成“大”字型飞过时,她将收拾行装,独自上路。没有指南针,没有北斗七星?没关系,她有地图。

    摊开掌心,感情线出现了三支深浅一致的分叉。她不知哪一条路的尽头会有她要找的东西。但她知道那件东西的意象一直就在她心中,在遭遇变故时,它很模糊,但从未消失过。她想,如果这条路没有,她会返回到起点,开始另一段旅行。无论是只身一人,或是有人同行。

    正在听celinedion的《to love you more》,她的歌宁致高远,回味悠长,而且又充满力量,是那种能将一切唱进人心里去的力量。当激越的旋律携着ill be w iting for you,hereinsidemyheart奔腾而出时,我想到:等待的地方,就永远不会有他。

    很喜欢celinedion的一副宣传照,色彩很明艳,却有穿越俗气而到达脱俗的境界。世间有些东西就是被俗世包裹得一尘不染之后才愈张显其脱俗。

    直到听了《immortality》之后才知道,《toloveyoumore》是爱不完的意思。这才知道,爱过就是不会结束的故事。

    知道路的尽头会是什么了。是一只凤凰,涅盘的凤凰。

    汉字中给我震撼最大的莫过于“不朽”这两个字。历经几世人不灭,浴火犹能重生,这应该是关于“不朽”的的神话了吧。

    不朽就是那些逃避不了,改变不了的东西了吧。无论我走哪一条路,它都会在路的尽头等我。原来我寻找的就是属于我的“不朽”。

    到了路的尽头,我又将堕入轮回中,回到起点,继续寻找我的已知的结局。

    凤凰能浴火重生,并不是它享受涅盘,而是它必须这么做。

    后记:听到窗外的雨点声,越来越大。安然的闭上眼睛,梦中,是彻心彻骨的凉。

    〖 123 pda版〗

    第二章 心结(1)

    心结

    “丁零零……”晚自修结束的铃声终于响了,同学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回家去。他们有说有笑,静谧的夜空不时回响着他们的欢声笑语。

    我独自一人走在路上,周围静悄悄的,时时吹来一阵晚风,路边的树在月光下摇曳着自己的影子,黑黝黝的,令我有些毛骨悚然。几天前还不曾害怕的我,今天却有些紧张地加快了脚步。那是因为以前有他陪我一起回家,可是今天——唉,不想他了。

    继续向前走着。脑子里不知想些什么,猛然间,看到路灯下一个熟悉的身影,难道会是他?我心里不禁一颤,这么晚了,他为什么还在灯下徘徊?会不会是——想到这,原先不想去想的事,此刻却涌入脑海。

    我和他本是同班同学,他就坐在我的前排。由于原先坐在前排的一名男生重读初二,开学初老师就将他安排在我前排,说是这样,我们可以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从此,我就和他经常讨论一些问题。他非常好学,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他的名次就跨过了十几个,进入了班级前十名,甚至超过一向成绩不错的我。我们彼此都很高兴,一起研究探讨问题的时候就更多,因而相处得也融洽密切多了。

    有一天,我不经意地说了一句,我害怕走夜路。被他听见了,他就提出送我回家,我很高兴,因为这样,我们在一起讨论学习的时间就更多了。这样,一直持续到前几天,就在那天,不知是谁说了句:“xx陪xxx回家,两人挺亲密,似乎在拍拖。”当晚,我就惆怅地一个人回了家。

    可是今晚,他怎么又会徘徊在我的必经之路上呢?难道是他已经想通了?难道他的心结已经解开了?难道是他又想重拾往日温馨、纯洁的友谊叶片?难道是为几天的不理睬而道歉,借以消除他和我之间的隔阂?

    我走向了他……

    第一次亲密接触

    东边有个日本。文人们习惯于把我们与日本的关系简化成四个字:一衣带水。然而,我不能理解,总觉得这诡异的四字成语里暗藏着汉奸气味:什么一衣带水,那个民族是中国人的世仇。武士刀、太阳旗、三光政策、八一宇、紫金山下30万屈死的冤魂、慰安妇受辱他乡的屈辱的泪……

    我对那个民族没有一点点好印象。但是,选修第二外语时,我却选择了日语。开课时,老师问我们学日语的原因,我只说了7个字:师夷长技以制夷。

    然而,很快我们便有做日本人的学生的命运了。我们的日本外教开始向我们展示一个真实的日本。开始时,我并不情愿,但见外教尚属和善可亲,便萌生一个想法:日本人看来并不全坏。果然外教的课成了最受欢迎的科目,外教会唱歌,做游戏,一大把时光被他玩得五光十色。我们的笔记本里自此多了别府蒸腾的温泉,东京夜色的繁华,白头千年的富士山以及上野公园烂漫的樱花。

    渐渐发觉自己模糊了一直以来对那个民族的坏印象,自己的嘴角在日本外教干脆纯净的微笑中也漾起了同样的笑意。此刻大悟,这就是“一衣带水”。

    这条血脉横亘千年。

    千年前的日本人站在海边往西看,看见的是一片极盛的大唐,自卑的日本人在鉴真东渡与晁衡西往的海路间以兄弟之谊与大唐交往,千古史册,明鉴这段佳话。然而正是这条海路,也飘来幕府的浪人船与戚家军的抗倭船;火光连天,是中弹千余仍矢志不移的致远舰;同一条海路又运来屠杀与侵略的子弹;同一条海路,日本人挥起寒光凛凛的军刀。然而仍是这条海路,鲁迅去日本学医不成却铸成如椽巨笔,孙中山在这里筑下革命基业;聂耳与陈天华客死东国,而日本败军留在中国的孤儿,被中国人民养大,又循这条海路回家……

    大喜大悲,大亲大仇,中日两国以大海为衣带,动情动怒更动辄不留余地地写下千古的历史。

    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一衣带水”的日本,满心的感慨,与大海的涛声同步,历史为鉴,更以历史为证,我们保持执着的记忆,我们更将平和相待,为这千古的“一衣带水”,为这真诚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正如鲁迅先生诗中所云: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点评:本文突出的特点是援引丰富的史料,通过鲜明的对比和强烈的反差,解读了中日两国之间“一衣带水”的内涵。独到的见识,建立在充分引述和切身体验的基础之上,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稍显不足的是个别长句的表意不够准确,有些段落、层次间的过渡不是很自然。

    读《小马过河》有感

    小马要过河,不知深浅,问牛大伯,牛大伯说水浅,能趟过去。可在一旁的松鼠告诉它,水很深,不能过。小马没了主意,它的妈妈让它多想想,试一试。于是小马按着妈妈的话终于过了河。

    由此,我不禁联想到“实践”这两个字。相传古代英国把西红柿只作为观察植物,谁也不敢试着吃一吃,认为有巨毒。终于有位画家鼓起勇气吃了一个西红柿,他没有被毒死,反而第一个尝到了西红柿那甘甜的滋味。我想,谁都怕死,而那位画家为了真理的验证,勇于实践,为人类的食物中增添了一样新的食物。他吃的那个西红柿一定比我们吃的任何一个都甜。而实践不是盲目的,它必须要靠理论的指导。实践也不应是被别人所左右的,要靠自己的头脑和勇气。正如那匹小马,如果它一味听信牛大伯的话就会马上下河,如果它一味听信松鼠的话就永远过不了河。它只有借鉴前二者的话并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判断,才能顺利并且成功地渡过河。所以说,实践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实践是人类向前发展的必经之路,有时候实践是要经过上百次甚至上千次的失败才能达到目的的。我们伟大的党在中国最黑暗的时候没有向帝国主义屈服,没有被民族资本工业所诱惑而毅然地走上了社会主义这条很少有人走过的道路,靠着自己的实践,经过一步步的摸索与奋斗,终于建立了新中国。当今又在分析了当前形势与本国特点的前提下,没有被外来思潮所干扰与困惑,毅然走上了改革开放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之路。我相信,靠不断的实践必能取得成功。

    相反,有些人自己唯唯诺诺,不敢实践,看到别人实践成功还眼馋或阻拦,这样的人只能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因为实践的结果固然不一定成功,但空想的结果一定不会成功。

    无言的结局

    我所居住的太空飞船已在宇宙中飞行了十多年,我每天只吃两顿饭,为的是节省,从而储存一定的能量来维持我寻找一颗适合居住的星球。

    现在的我已经是宇宙中唯一的人类了。这是我通过太空飞船卫星观察镜得到的信息。

    我经常在梦中梦见我的亲朋好友,而且第二天早晨醒来会发现枕头已经湿透了。同样,那颗叫“地球”的星球也时常在我的记忆里闪回,可这一切很久以前就灰飞烟灭了。想到此,我的心情异常烦闷,我手一挥,一拳击坏了一个机器人。我扶着墙,身体一阵颤抖,泪水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身为世界上最顶尖的科学家,我竟不能救助全世界人民的生命,现在连自己的生存也存在很大的危机,我活着还有什么用,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我曾经居住的地球是多么绿意盎然,欣欣向荣,人丁兴旺啊。但是后来频频发生的战争冲突、环境污染,滥砍滥伐,使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许多稀有的动植物因此逐渐灭亡。绿州变成了沙漠,绿岛变成了荒岛,水资源已慢慢枯竭,人类也慢慢衰弱。

    而就在十多年前,一位居心叵测的科学家,竟研制出一种用生物各部份组合成的人。很快这种生物合成丨人遍布了全球,后来那位科学家向生物合成丨人注射了灵长类动物的基因,使得生物合成丨人也拥有智慧。这些魔鬼般的生物合成丨人通过人类发明的工具,很快就占领了陆地、沙漠、海洋,甚至连南极也有它们的身影,它们将人们逐个赶尽杀绝,最后成了地球的主人。

    最近我从太空飞船卫星上接收到一个惊人的消息:在热带草原上猛兽们正在和生物合成丨人一起嬉戏,经过生物合成丨人十余年的努力,沙漠几乎从地球上消失了。地球上又充满了鸟语花香,四处生机勃勃。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一种毫不起眼的研制品竟比人类懂得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可那时,我们人类做什么去了呢?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心衰力竭,脸上出现了很多皱纹,头发骤然苍白。可我还未找到可居住的星球,食物快没有了,燃料也快用尽了,我觉得死亡正一步步向我逼近……

    温情永远

    ——读《平凡的父亲》有感

    不知何故,不知不觉间,泪从我眼角滑落,淌到唇边,滴在心间。

    永远也忘不了作者那句话:“你为父亲流过泪吗?”是啊,我没有为父亲流过一滴泪,尽管我眼角经常有泪。我曾为素不相识的孤苦老人、曾为寒风中大声叫卖的小贩掉过泪,我认为他们太辛苦了。而面对我的父亲,这个为生活日夜奔波,对工作倾尽心血,为我不辞劳苦的人,我曾何时有过一丝感动?

    友情也许会褪色,誓言也许会遗忘,但是亲情将永存人间。“血浓于水,根叶相连”。文中的父亲为作者付出全部的心血,而我的父亲又何尝不是为我奉献了所有的爱,全部的情?朝朝暮暮,春去秋来,父亲付出了许多,我的每一点进步都是父亲心血的结晶;而我成长路途上的每一次摔跤,毫不留情地在父亲那宽阔的额头上留下抹不去的印迹。父亲用他那有力的臂膀为我撑起自由的天空,父亲用他那坚实的步伐为我踏平了成长路途上的荆棘。而岁月,却使父亲高大的身躯日渐佝偻,却令父亲那自信的容颜日渐苍老。

    细细品味生活中每一个微小的片断,我第一次觉得父亲是那么地值得赞颂,我第一次为我那平凡的父亲流泪。亲情无价,父爱无价。平凡的父亲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然而,那心中却有着不平凡的爱!

    《平凡的父亲》里这样说:“父亲想用他那粗糙的双手为女儿挽住月亮,但他却不能够;父亲想给女儿舒适、快乐、温馨的家,但他却不能够。他只能用那双手给儿女及周围的人做到一切!”

    为你的父亲流一滴泪吧,让这泪化作雨伞,遮住外面的风雨;让这泪化作祝福,在人生之旅上陪伴着那个最爱你的人——父亲!

    吃苦是福

    古话说得好,“自古英才多磨难”。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许多名人志士都很注重在逆境中培养自己坚韧不拔的意志。

    清代著名作家曹雪芹,出身官宦世家,但他却不贪图富贵安逸,独处陋室,在墙壁上写下了“富非所望不忧贫”的座右铭,激励自己苦心创作。

    孔子的高徒颜回,家境贫寒,屋舍破陋,卧在席上只能蜷着身子,他处在这样的逆境里却“自得其乐”,学有所成。于是,孔子便在《论语雍也》中留下了这样的话:“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子赞扬颜回是一个“士志于道而不胜恶衣恶食者”。

    我想,这些名人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与他们在艰苦环境中的磨砺是分不开的。放眼现实,我们又何尝能丢掉吃苦的精神呢?正如孟子所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只有经历了艰难困苦之后,才能真正树立起面对困难的信心。“不经一番冰霜苦,哪得梅花放清香。”这是我国著名的表演艺术家俞振飞老先生在向演员们传授技艺经验时说的话,也是他发自肺腑的感受。确实,俞振飞老先生走过的是一条不平凡的艺术道路,在这崎岖的小路上,他洒下了辛勤的汗水,付出了艰苦的劳动,费尽了毕生的心血。他是经过了一番“冰霜苦”,才终得“梅花放清香”啊!

    天空不只有蔚蓝,云朵不只是白色;草木不只有碧绿,花儿不会永远绽开。从呀呀学语到“夕阳西下”,有几人会是一帆风顺?换一种眼光看待生活的坎坷与痛苦,也许你会发现,吃苦也是人生道路上的一种幸福!

    我的视线

    宋时朱红的妆奁、汉时圣洁的白玉、秦时锋利的宝剑、唐时雍容的皇冠。步入历史博物馆,我掀开历史的面纱。但无论是高贵典雅的,或是古朴沧桑的,都未能阻止我的视线,看见墙角铜鼎上斑驳的绿色……

    我看见,沧海桑田他倾诉

    在那看似清新的绿色上,留下时光冲洗后增益的深沉;在那看似光滑的表面,深一笔,浅一笔——是我戎马印记赋予的沧桑。我仿佛看见,看见战争年代,一场场杀戮掀起的腥风血雨。我仿佛看见,看见和平年代,人们丰衣足食的盛况。

    我的视线里他如一位哲人,蹲在墙角的一隅,以暗绿色的铜锈诉说着历史的沧海桑田。

    我看见,诗情画意他描摹

    如果说那斑驳的铜锈是被固定在铜鼎上沧桑历史的见证,那么透过这铜鼎,我们不难看到有更多星星点点的绿活跃在历史变化绵长多姿的画卷中。假如没有那头戴青箬笠、身披绿蓑衣的垂钓者,谁与那西塞山前一行白鹭相映成趣?少了缠绵的柳丝,谁来填补咸阳城外的荒凉?若苔痕不绿,草色不青,谁来领略茅屋陋室的超凡脱俗?没有了“桃花潭水深千尺”,谁来倾诉汪伦那如千尺碧潭浓浓的友谊?

    我的视线里,他如一杆翠毫,描摹着诗人心中的诗情画意。

    我看见,天地之间他灵动

    面对广袤的原野,一片绿色。看,星星点点的绿色在青天黄土之间跳跃着。听,沙沙作响的是绿色轻盈的舞步声。闻,绿色散发出的气息在阳光中升华为生命的博大。风儿猛烈地吹过。却未能吹弯他们笔直的脊梁;烈火烧过,却未能烧去其内心的顽强;骄阳炽热的暴晒,却未能晒干他们滋润的心田。他们和金砖玉瓦、琼楼玉宇那夺目的金色对峙着。多少年过去了,砖破了,瓦旧了,然而那充满生机的绿色依旧。

    我的视线里,他如一个精灵,真诚地活在天地之间。

    绿色——天地间最动人的色彩,是沧桑历史的见证,是激发诗人不倦创作的源泉,是野火烧之不尽的执着。有绿的日子,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

    明月山让我陶醉

    循着潺潺的流水声,我们走进了明月山,游览了我日思夜想的云谷。

    青山。白雾。翠竹。

    我们仿佛踏入了梦境的天地:山在雾中屹立,薄雾在山中萦绕。雾围着山,山依着雾,依稀朦胧,若明若暗,使我们飘飘欲仙,随着风四处飘荡,好像自己也变成了雾,在山间与伙伴们嬉戏,围在游人周围,跟游人们玩捉迷藏。一阵凉风吹过,我心头一震,灵魂也返回了我的躯壳。看不见山的顶峰,也找不到雾的边缘,只有移动的人群和飘动的彩旗向前蜿蜒伸展着。我们每个人都有跃跃欲试的神气与要征服所有山峰的勇气。

    裸石。流水。人群。

    稀落的人群,跨过裸露着的河床,跨过滑溜的卵石。随着流水潺潺、摇曳的小树,给这寂寞的山林带来了无限生机;在山谷中回荡的欢笑声,也给这幽谷带来了一番城市的喧闹。

    丛林。红旗。小道。

    五彩缤纷的大旗,隐约闪现于郁郁葱葱的树林中,穿梭在苍翠的竹林里,高声的呼唤,欢快的笑语,从队伍的前头,一直溜到队伍的后头,带着满怀的豪情,满腔的希望与满腹的寄托。近了,更近了……

    细雨。凉风。飞瀑

    终于,我们看见一条白链,素白晶莹,镶嵌在一片浓绿中,披挂于山涧树丛上。白雾缭绕着……终于,看见了刻在石板上的“云谷”二字,深深的。

    走下去,来到谷底,思维似乎已停滞了,这梦中的仙境,这欲飘欲飞欲沉的奇妙感觉……

    当阵阵凉风使人觉察到一丝凉意,才意识到自己竟沐浴在雨雾中——是溅碎了的飞瀑。它亲吻着我的脸,头发和蒙尘已久的心……

    我举起了相机,把这永恒的一瞬,定格,把这份难得的陶醉,定格。

    乐曲让我陶醉

    静静的夜晚,我站在窗前,把心情放在吹拂的凉风里,任凭满天星辰擦亮我暗淡的记忆。我带上耳机,按下“play”键,听着那自己最钟爱的乐曲。这夜,赠人以思考的氛围,这乐曲,赠人以梦境的温柔。我闭上双眼,一切烦恼随风流逝,只有乐曲使我遐想:我那高高的山梁后面,是家乡那一片可爱的秋在缓缓的钢琴前奏中,我仿佛推开了一扇窗,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山间小道,一直通往很远很远的地方。我漫步在山间小道上,路两旁是一棵棵火红的枫树,手掌形的枫树叶正随着连绵悠长的乐曲有节奏的下降,一片一片又一片。我完全沉浸在这火红色的世界中,不禁轻轻举起双手想拥抱这奇妙的世界。继续往前走,一条小溪横在我的面前,溪水随着乐曲中“叮叮咚咚”的声音往前流,它的对岸是一间正冒着炊烟的田间小屋,几只小鸟在空中自由的歌唱,唱出了一首《秋之韵》。溪水旁的一丛丛野菊花像在对我微笑,好似在告诉我:“秋来了,秋来了,欢迎来到秋的世界”。

    随着乐曲进入高潮,我看见在不远处的田野中,乡亲们正忙着大丰收,收割机一下又一下,乐曲越来越高,这寂静的乡间好似一个秋的容器,也将它的一切尽收其中,使秋成为乡野的一部美妙典雅的电影。很快就到夕阳之时了,我沿着原路返回,幸运地看见了夕阳下的秋。在夕阳下,一切都变成了金色,我向远方望去,终于体会到了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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