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再像这样想到林乐的时候,不能说不痛心。比起对她的那些恨和憎恶,还是希望她活着。哪怕她活的不好,哪怕两个人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再见面冷眼旁观,都比现在要好得多。
死是件便宜的事,江南到如今都觉得,这样胜她,简直胜得太轻易了。
纪梦溪叹口气,告诉她:“不是你的错,这会儿林母正在气头上,也正是伤心的时候,信口开河,什么话都说得出。林乐到底是怎么死的,法律会给个明确的说法,你不要听别人说什么。再说,一个人误入歧途,要走哪条路,不能说是哪个人导致的,这不过就是意志不坚定的人给自己找的托词和借口。”
拉上她上车,林向雨的事这样子就算跟林家说过了。林家明确表示不管林向雨的死活,出来的时候,还听林母放出狠话,就算林向雨回来,也会将她扔出去。
江南顾不得伤怀自己,侧首问:“林向雨到底怎么办总不能一直我们带着,林家人才是她的合法监护人。”
纪梦溪一手握方向盘,按了按眉骨,从小到大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真的很难想象举目无亲是种什么感受。
斟酌须臾才说:“林家不是也说了么,不会养她,就算送回去,也不要。那就走法律程序,如果监护人不能很好的履行义务,只能按着程序一步步的往下走,由社会来照顾。”
江南看着窗外不说话,这个程序太冗长了,林向雨才这么小,等到缕出眉目的时候,孩子的心里肯定早已经烙下阴影。
一直把江南送回江家。
纪梦溪还有事,没上楼直接离开了。
江南一边上楼一边给宋林爱打电话,问问孙家那边的情况。
宋林爱说:“你们一走,孙阿姨就晕倒了,没办法,打了120送来医院了,刚输上液。不过叔叔和方青山没事,已经在医院了。”又问:“你打听得怎么样了”
江南有气无力:“林乐的尸体被拉去法医鉴定了,结果还没有出来。不过问了她的主治医生,说原本的伤不至于致命。只是林向雨很麻烦,林乐一死,林家不打算要她了。我和纪梦溪才去交涉过,没有结果。”
宋林爱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很愤慨,一想到林乐却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个年纪就死了,觉得她可恨,也有那么点儿可怜。
毕竟是亲生妈妈,对孩子再怎么不好,还是带在身边养大了,没说将她推出门去。
可如今林乐一走,林向雨竟连个容身之所都要没有了。
江南从林家回来就没有什么精神。
江妈妈让她到卧室里睡一会儿,告诉秦凉:“别吵她,让她睡吧。”
秦凉不放心,还是跟着进来,跟江妈妈保证不吵她,只是看一看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早上本来就没见江南吃什么东西,还一直呕吐。再从外面回来,脸色都很不对劲了。
担心她是不是真的生病了,来到床前,眉色温温的。这个样子由其像秦秋彦,剑眉星目,半含秋月,丽得惊人。
“你是不是生病了要不要我陪你去医院”
江南本来只是累,不过一看到秦凉就觉得自己好多了,力气又一点点儿的回上身。
撑起一抹笑:“没事,就是今天太忙了,有点儿累。”
秦凉帮她把被子拉好,告诉她:“要是哪里不舒服就说话,别硬撑着。”
江南问他:“你很心疼我对不对”
秦凉的表情明显别扭了下,耳根都微微的泛红。却没有否认:“我就是很心疼你,你那么笨,要是没人管你,你得怎么活。”
江南笑得更开心,伸出一只手拉上他的。是啊,她的生活一旦没人打理就会变得很乱套。完全没有章法可寻,生活的乱七八糟,不会的永远学不会。不过,总算要老有所依了,不会在老得动弹不了的那一天像一朵无根的浮萍。
“我掐指一算,觉得等到我老了,你也得照顾我,养活我了。到时候我不能动弹,没有牙齿,什么都做不了,你会不会嫌弃我会不会娶了漂亮的老婆之后,就不管我了”
秦凉弹了江南的脑袋一下,也是学着秦秋彦的样子。
然后说:“我看你真是累坏了,胡思乱想。”
怎么会,他会一直照顾她,倒不觉得会有嫌弃的一天。
江南假装被他弹疼,皱了下眉毛。
“你可得说话算话,不能到时候我动不了了,你就不打算再管我。”想了一下,笑笑:“那句话叫娶了老婆忘了娘。”
秦凉只差吹胡子瞪眼:“你再乱说话,我可真不理你了。”
江南投降:“好,好,我不说你了。你出去跟向雨玩吧。”
秦凉说:“林向雨睡着了,她动不动就哭,哭到最后自己累得受不了。真没见过那么爱哭的女孩子。”
江南告诉他:“不是向雨爱哭,其实她是个很坚强懂事的好孩子。只是她的妈妈死了,她很难过”
秦凉嘟囔:“我也没见过妈妈。”
江南怔了下:“你想妈妈吗”
秦凉摇了摇头,又点头,其实他不少爱,秦秋彦给他的东西太多了,就算没有妈妈,他也不会有什么人格缺陷。不过还是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把他生下来
“我觉得爸爸更想妈妈,比我更想她。我只是想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不要我和爸爸了,爸爸说她恨着爸爸,这世上最恨他。可是,我想爸爸很爱她,还是很想她。我看到爸爸时常夜里睡不着觉,一个人抽着烟掉眼泪,我觉得他一定是想她了”
江南瞳孔张得很大,那里亮晶晶的一片。不可思议,转而一想,又觉得没有什么意外。在她记不起任何的时候,秦秋彦就跟她说过不止一次。他忘记不了秦凉的妈妈几次情绪失控,像疯了一样,连她都很害怕。
还好奇,能让秦秋彦念念不忘的女人什么样照一照镜子多好笑,原来是这个模样,素面朝天,粉饰太平。那一张脸她看了几十年,竟然会那么好奇。
恐怕就连秦凉都要失望了,他一直幻想着该是怎么样一位聪明又伟大的女性孕育了他。
实则再平凡不过,一点儿都不楚楚动人,更加不能一笑薄千金,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太过寻常了。
江南想到这里,心里难免就要酸溜溜的,越发觉得秦凉不像她,完全不像她。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直长成了上等人,那对父子好似相携成风直上,把她远远的甩到了尘埃里。
晚饭的时候,秦秋彦打来电话,问她:“想吃酸的还是吃甜的”
江南哪有什么胃口吃东西,侧身躺在床上。
“什么都不想吃。”又说;“秦秋彦,你怎么那迷信,还相信酸男辣女么”
秦秋彦反驳她:“说谁迷信呢,我压根就没往这上面想。我就是想着你没胃口,才问你想吃什么。”
江南握着电话没说话,怀上了,并非自己所愿。本来怀孕的人情绪就照平时有失准头,何况现在烦心的事那么多,江南整个人都显得狂燥。
由其在秦秋彦面前,自然而然的流露她的坏脾气。
秦秋彦反倒很高兴,只似笑非笑的说:“江南,你在跟我撒娇么”
江南猛地坐起身,想骂他。
秦秋彦就软软的说话:“老婆,辛苦你了,我知道怀孩子很辛苦,我又不能在你身边照顾。等孙青的官司一结束,快点儿回来吧,我天天给你做饭吃。”
一提到孙青,江南的心又沉重起来。
想起来秦秋彦可能还不知道,便说;“孙青只怕很麻烦,林乐死了。”
秦秋彦也跟着意外了一下,没想到林乐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死了。
淡淡问:“是因为孙青刺的那一下”
江南缩到床角,心烦意乱。
“按理说不该是,只是不知道怎么就死了。司法鉴定的结果还没出来,不知道会不会对孙青的官司不利。”
秦秋彦当即说;“林乐那个女人就是个疯子。”
他的言词跟江南一样,只是语气严厉清冷。
江南心里没底,反倒问他:“你说孙青会不会有事”
秦秋彦安慰她:“不会,林乐自己想死,总不能将帐算到孙青的头上。法官也会这样想,这一点你该比我更清楚。所以,放心好了,这只是林乐最后给你们所有人的一个迷心咒。她魔怔了,明明战败,又不想战败,只是不甘心,所以要像这样拉着你们一起往深渊泥潭里坠。别中她的诡计。”
江南静静的听着,连手掌心都已凉透。她之前也是这么想,只是不确定。不相信林乐会有这样的魄力,真是没想到,为了成就所有人的不幸,她真的宁愿把命搭进去。
只能说明,她真是恨透了她们。
知道这些年林乐一直耿耿于怀,甚至总不能释然,为什么被踢出去的一个要是她她想不明白,却一直冲不破那张网,苦苦的想。其实她很嫉妒,堕落得痛苦又不甘心,就想着一旦有机会,也要把其他人拉下来。
亲生感受一下她的痛苦是怎么样的,伸着手,不停招唤,不停招唤可是没有人跟她同流合污,想来这些年林乐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很孤独困苦。最后,要不惜以死相邀,让所有人跟着一起万劫不复。
不能说她没有得逞,今天林母把怨念加到江南的头上时,她真的狠狠的恍惚了一下,要被迷惑,不停的想,是不是林乐的死,真是她一手造成的
江南想,宋林爱和孙青被点到名的时候,也同样会有这样的惘然和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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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过尽千帆皆不是
章节名:过尽千帆皆不是
林向雨很多年之后,仍旧想要努力回想一下她的母亲,那个在风尘之中打滚卖笑的女人,仿佛来自远古的一缕幽魂,午夜欢声午夜归。穿着艳丽,妆容浓的有些夸张,坐到床前抽烟。
细长的手指微微的翘着,踢了鞋子姿态并不优雅的坐在床头,烟也是一根接一根的抽。
像极了民国时期斜倚娼门的歌女,仔细去看,也算异样风情万种。
那时候林向雨就觉得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可贵,总觉得不会很长,像是种说不出的感觉。
于是,每一晚林乐回来,她都会醒来,缩在被子里只露一个小脑袋偷偷的打量她。有的时候,林乐会发现她,醉醺醺的,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话。
林向雨那个时候听到对自己最多的形容词就是“下贱坯”,“丧门星”,姥姥每天都会那样喊叫她,林乐也会。
那时候年纪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哪里知道那里面透出的厌恶,足以将她踩到尘埃里。
她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她所有人都不喜欢她是她做的不好么
后来才知道,根本不是,无论她多努力,变得多乖巧,多听话,林乐都不会喜欢她。她的出生本来就是种错误,最污渍不堪的一个标记象征,林乐每天看着她,只怕要跟被人羞辱一样的痛苦。又怎么可能容纳并喜欢她呢
能将她生下来,已是天大的恩惠。可是林向雨想,她为什么不真的恩惠她一下,干脆不要生下来
林向雨并不感激林乐,感谢她十月怀胎,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因为没有人告诉她,原来她的出生和痛苦是相伴的,一早就已注定。
如果知道一出生就要被这么嫌恶,拼了命她也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上。
太痛苦了,阴森森的童年,打骂中度过,冷眼遭弃,没有温暖。
所以,林乐不喜欢她,林家那一些人都不喜欢她。无论她多么努力,委曲求全,都不可能赢得天下,赢来母爱。
是的,母爱是什么林向雨从来都不知道。
只看着别人的时候是欢声笑语,携手相牵。可是那是种什么滋味她却不知。
于是许多年后,要不停的想。林乐于她到底是种什么感觉呢厌恶憎恨嫌弃还是其他可曾有爱,哪怕微不可寻的一点点
再怎么不洁,也是她身体里孕育出的一个生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林向雨迷离时也会想,是不是真的有一点呢
林乐去世前一晚,是她陪在身边。她好不容易从姥姥那里争取过来的机会可以陪着林乐一起。当时高兴的样子现在想来真是傻气,竟激动得连饭都咽不下。其实那个时候她已经几顿没有好好的吃东西了。因为姥姥不喜欢她,而她年纪小不懂事,一直吵着想妈妈,林母一烦燥,就会直接收走她的碗筷让她站到墙角去,饭也吃不成了。
本来很饿,可是因为这么一件高兴的事胃中满满的,竟压不下一点儿吃的。当晚她只吃了一个香蕉,破天荒的,林乐晚上允许她在病房里跟着她一起睡。
林向雨站在病房里欢呼。
林母即时呵斥她:“丧门星,你要是敢踢到你妈妈的伤口,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
林向雨很害怕,不敢再笑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唯怕碰到林乐的伤口,跟她隔着一段距离,连身都不敢翻。
所以那一夜睡的不实,朦朦胧胧间醒来很多次。似乎看到林乐没有睡,黑暗中眼睛有一点儿明亮,看着她,一直看着她。
林向雨模糊的唤了一声;“妈妈”
看不到林乐的表情,只听她说;“睡吧。”
林向雨不舍得睡,那还是林乐第一次肯那样认真的看着她,仿佛并不嫌恶。从来都是她看着她,静静的从身后看着,看着林乐的背影想,这是我的妈妈
这个世界上跟我最亲的人。
每次林乐下班,她就这么看着她,看了很多年。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这世上有两大美女,一个是妈妈一个是自己,要是属一属二的漂亮。
记忆中她觉得林乐美极了,便想,长大后也要成为她那个样子。哪里知道那个样子不好,很不好,抬不起头,夜里只怕会难过得睡不着觉,所以总要找些事情打发。而林乐就染上了嗜烟的坏毛病。
林向雨还记得她打指甲油的样子,颜色也是很艳丽的那一种,艳得近乎恶俗,才能掩盖她习惯性弹烟熏黄的指甲。染上色泽之后看着还是明丽年轻,蔻丹艳艳。
她便会翘着兰花指等指甲油晾干,绽放在空气里,坐在梳妆镜前,真像一阵风就散了。
多么珍惜,妈妈肯这样看着她。林向雨以为她终于等来那一天了,等来妈妈喜欢她的那一天。
岂不知,她永远都等不到了。
很困,慢慢的就想要睡去。小孩子没有多少自制力,片刻的工夫就睡着了。
很舍不得,以前就算她生病,烧到四十度,在床上难受得打滚,林乐也不肯多瞧她一眼。巴不得她死了省心,一了百了。
可是,贱人的命又总是这样顽强。
林向雨睡着了。
美梦不能醒过来,要一直做下去,最好死在里面出不来。否则一睁眼就破灭了,真是场灭绝性的灰飞烟灭,要让人多么的灰心丧气
林向雨醒来了,林乐却永远的睡过去了。
她不懂得一个人如果叫也叫不醒,叫也叫不醒,那便是死了。
她推着她,一遍遍的叫:“妈妈妈妈你醒醒啊,天亮了,该起床了”
早上林母送饭过来,看到林向雨不停的叫着林乐。见人不醒,自己过来叫她,发现不妙后大喊医生。
还不忘一伸手将林向雨扒拉到床下,恶狠狠的骂她:“丧门星,你昨晚是不是踢到你妈妈的伤口了要不然怎么会晕过去”
那一下摔得很疼,林向雨泪眼婆娑,可是没有哭。
医生很快奔进来,检查之后大惊失色,说林乐已经走了。
林母当即扑到床上,哭天抹泪。
很快林父也赶过来了,同样悲绝的表情。拥着林乐冷硬的身体哭得险些断了气。
林向雨叫不醒她,也很着急,小小的人儿,只超过床面一点儿,拥着林乐的一只胳膊一遍遍的唤她:“妈妈妈妈”
而后,她就被永远的舍弃了。
有几个人过来要将林乐推走,说要司法鉴定之类的,那时候她真的太小,什么都听不清楚。
只知道他们要将她的妈妈带走了,于是紧紧拉着不肯放手。那时候的感觉那么强烈,觉得不能放手,一旦放手就再也找不回了。
可是,林乐来来去去,可曾有过一个瞬间,哪怕只是一秒钟,也不想对她放手过
她于她,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厌恶憎恨嫌弃还是其他可曾有爱,哪怕微不可寻的一点点
当年她稚气未脱,力气薄弱得根本没有力挽狂澜的本事。不能阻止他们将人带走,她已经哭得声音嘶哑,喊破了喉,紧紧的拉着林乐的手臂,那些人却仍旧比她执意。仿佛只能是那样,结果不会再有变数。
有护士过来抱开她,哄着;“孩子,乖,你快放手,你妈妈她已经死了”
他们说她妈妈已经死了,多么残酷的字眼。
可想而知,她无能为力,最后林乐还是被带走了。
她不肯离开,坚持要在病房里等她,觉得她会回来。她是妈妈啊,这世上哪有当妈妈的会扔下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的
她忘记了,林乐从来都是那样的不负责任。
曾经带她去商场,将小小的她忘记在专卖店里。也有的时候坐在她的车上睡着了,无声无息,林乐喝点儿酒,也会把她彻头彻尾的忘记,最长的一次锁了她一整夜,嗓子都哭哑了,她才想起来找她。在车上找到,大病了一场,被送到医院险些救不回。
而林母却说;“死了吧,死了也好,省心了。”
林乐只是一句话都不说。
太小了,哪里知道恨,更多的还是依恋,依恋母亲的温度。
甚至不知道这是种恶毒的诅咒,只记得那些话和那些个表情,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最后清冷的病房中只剩她一个人,林父林母撇下她走了。医生护士来劝过,可是她不肯离开,想带去办公室等家长来接她,她也不肯。
就傻傻的等在病房里,盯着那一张床,等她的妈妈,那个风尘里卖笑的女人,携一身的烟气酒气回来,只要是她回来了,就怎么样都好。
因为那是她的妈妈。
这世界上和她最亲的人。
可是,她等不到她了。她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再不会风尘仆仆的回来,坐在床边静静的抽很多根烟也不会再拍着她的脑袋烦燥的骂她“丧门星”。
林向雨隐隐知道她是为什么死了,那一晚她喊她上床睡觉。医院里那种禁烟的地方,她还是摸出一根烟点上了,表情里有张狂的肆无忌惮。那样子就跟吸噬了极俱快感的东西,整个人都要无所畏惧的爆炸了。吐了一口烟圈,整张脸覆在薄雾里。
她说:“既然让我痛快,那么,就全都休想痛快。”
林向雨再回忆不起她扭曲的面部表情,因为那张脸隐在烟雾里,影影绰绰的看不清楚。
记得最清析的,便是那一夜她醒来,看到她眼神明亮的望着她,没有抱她,可是定定的望着。
林向雨年复一复,在岁月催人老去之后,仍旧会想,她对她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呢厌恶憎恨嫌弃还是其他可曾有爱,哪怕微不可寻的一点点
只觉,过尽千帆皆不是,她竟然想不清她对她到底是种什么感觉。
正文 终于等到你
章节名:终于等到你
侍者走过来,将他盛着清水的杯子倒满,礼貌的点了点头下去了。
他慵懒的靠在沙发背上,闲散的翻手里的杂志。
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前面不远有一对相亲的男女。抬腕看时间,坐到一起十分钟了,女的迟到了,估计迟了很久,其实在她进来的前一刹,男子站起身已经打算离开了。见她进来,又坐了回去。
女人打一坐下,就开始装疯卖傻,先是形色匆忙的打翻了桌上的杯子,清水洒了一身。抽出纸巾擦拭,正显露她恶俗的品味。一条过识的牛仔裤,紧紧的贴在身上,本来腿型很好,均匀又修长,顺着往下,才发现细节没法看,帆布鞋里一双大红色的袜子。男子也注意到了,问她:“江小姐的本命年”
女子笑了声:“不是,我只是一年四季喜欢穿红袜子。”
女人可以不漂亮,但绝对不能恶俗。
男子压下一口清水,饶富兴致地操手望着。嘴角微笑扬起浅浅的弧度。
见那端的江小姐一坐下又开始自毁形象,看来真是有意砸场子来了。
“对不起,迟到了。昨晚跟哥们出去喝酒,喝高了,一觉睡过头了。闹钟响我都没听到,奶奶的,你说笑人不笑人”
她讲话的时候很有几分豪放劲,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万丈豪情。
这样粗枝大叶的女人,只怕哪个男人撞上了,都笑不出来。何况是对面一脸呆板的眼镜男,瞧他那样子三魂七魄都要被震掉了。
他远远的看着,倒忍不住想要发笑。
眼镜男稳了一下神,问她:“你还会喝酒”
江小姐下巴都要掉下来了:“现在不会喝酒的还叫女人么”
眼镜男笑的已经十分勉强。
接下来的谈话一句比一句无厘头,江小姐不仅粗俗,还很无知。
男子再抬腕,心中默数,一,二,三,眼镜男站起身,只说了句还有事先走了,快速逃离现场。
他将杂志扔到一边,撑起下颌看着她,衬衣上落下淡淡的影子。
觉得是那样神奇的一件事,之前古灵精怪的江小姐马上变得安静又忧伤,快得如同按了切换键。之前的乖张如潮水般褪去,不过眼镜男失之交臂的瞬间,江小姐就被一种类似锥心之痛的东西侵蚀掉。就像是一个人一个不甘愿的表情撑了很久,累到极至,一秒钟都再伪装不下去。停下来的时候,快得就像是一张面皮被撕下,自然不过眨眼间的事。
他几乎一下断定,这个女人的心里,已经有人了。
她坐在那里整个下午,连姿态都没有变,直到日落,一动不动,安静的像朵百合花。
他起身离开,打她身边走过,更清楚的看清她那张脸。巴掌大小,皮肤白皙,很干净的女人。不像是二十六岁女人会有的脸。那感觉说不出,像是一阙词,又像是一轴画,韶华正盛,仿佛一株桃花,占取春风第一流。
入夜,万籁俱寂,他坐到沙发上重新翻看她的资料。
中间一沓照片掉出来,各种角度的抓拍,落在地毯上,低头去看,惊鸿一瞥。最早将照片拿到手里的时候不觉得她多美丽。漂亮的女孩子他见得多了,什么样的没有。
只是真人让他有些意外,几年前也见过,可是离得太远,笃定以后还会相见,便没有细细的去看。今天离得这样近,低头看过去,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葩堆雪,倒有几分素衣白雪的宁静。
不愧是当律师的,嘴巴很凌厉,而且得理不饶人。
在酒店里撞到还真是个意外,那天他有事,没有闲心跟踪她去了解她的一举一动。
他跟客户吃过饭出来,她在同一家酒店参加完同事的喜宴。喝的醉醺醺,出电梯的时候撞到他的怀里来。
他穿笔挺的手工西装,连西装裤的线条都讲究到熨出笔直的线,是衣冠楚楚,温文好看的斯文男子。
江小姐借酒装疯,顺手调戏,扬起头,轻拍他的脸:“呦,还是个美人。”不知怎么想起那句:“美人如玉剑如虹。”
他将江小姐当成路人甲从怀里扔出去,毫不留情。
一边的客户问他:“薄总认识”
他板起脸:“不认识。”
才走几步,被同事扶住的江小姐转过身,喊住他说:“从前有个人推了我一下,后来他死了。”
他皱了下眉头,知道江小姐不是装疯卖傻,是真傻。
她不记人的本事还真是一流。
他都怕她见过他,再见会疑心重重,而她从来只当他是陌路,不是装出的陌路,是真的不记得。每一次的再见,都是初相遇。
江小姐马虎大意的性情看似是天生的,在公交站牌等车的时候被人掏了钱包。
他亲眼看着,只是沉思,为什么那么大的动作她感知不到这样拙劣的三只手都能得逞,当事人竟然发现不了也实在是个技术活。
直等公交越走越近,才后知后觉去翻钱包,他闲闲地靠在站牌上看着,见江小姐把整个头都要塞到大包里,最后无果。睁睁的看着公交车在她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的开走了,欲哭无泪。
他走过去,借着从兜里掏钱的动作,将一元硬币从指缝间露出去。
江小姐明明看到,却一脸稚气的不声不响,直盯着他走远。喜气洋洋的捡起来,以为自己捡到一个天大的便宜。
他回头,看到她笑得像朵太阳花,简单的女人,总是说哭就哭说笑就笑,仿佛从来都不是件费力的事。
午夜的街道上他捡到她,先官司败诉,接着又相亲失败,中间没有给她喘息的工夫,马不停蹄。
他也是马不停蹄。
相亲对象是只土豪,也是个怪伽,打见面就炫耀他的资产,却又明确告诉她,他不喜欢眼皮浅的女人,婚后最好制。她坐在那里早就一脸嫌恶,最后有人来救场。是林乐,蕾丝边缘,两人上演了一出很是暧昧不清的戏码。
林乐明知故问:“听说是个土豪”
江小姐嘴巴更是阴毒:“哪啊,土豪的弟弟。”
是,相亲男开场时确说他有个更加财大气粗的哥哥。
那嘴型一动,他却看清了,分明说着:“土鳖。”
相亲男踉跄退场,她坐回到原位上又是一脸默然。
他听见林乐说:“又不合适”
那年江小姐二十七岁,两年中那是她相的第二十八个对象。他帮她数着,难怪那样倦怠。
林乐又说:“别等了,他不会来了。”
江小姐看了她一眼,低下头,开始噼里啪啦的掉眼泪。
原来她的心里真是住了一个人,是她的全世界,难道谁都看不进眼里去。年轻的时候人总是那么傻,单纯又稚气,为了等一个人,竟忘记岁月刀刀催人老,它会将自己变得辛苦又不堪。
如若不是负荷不能,又怎会在午夜的当街失声痛哭。蹲到路边,整张脸埋进膝盖里,之前只是轻声啜泣,肩膀微微颤抖,最后爆发出很大的哭声,呜呜咽咽的,像个无助的小孩子。
他想,原来江小姐这么脆弱,他都还没有出手呢。怎么办
到底是因为什么悲恸不已呢是因为输了官司,还是,只是因为等不到一个人他不知道她在等谁,从没有见过那个人,至始没有出现过。几年来她的身边就只有他,像只鬼魅,如影随形。
每一次见面,都是初相遇。
他把纸巾递给她。
江小姐泪流满面,不敢抬头,只胡乱说感谢的话:“谢谢你,小弟弟。”
怎会想到,今日她叫他小弟弟,日后要叫他情哥哥,还得为他生孩子。
二十八,江小姐彻底沦落成大龄剩女,只那容貌在他看来,和三年前倒是没有一点儿差别,仍旧是楚楚开不尽的桃花。
原来认识她很多年。
眼见江小姐的物质生活逐渐丰富,有了自己的车子和公寓,他再不用陪着她一起挤公交。可以闲散的开着他那辆宾利车,缓缓的跟在她身后。
江小姐的车技一直不好,车开的慢极了。
这一切都只是想要入骨三分的了解她,等到她一见到他,便能极速融入进她的生活里。他想,女人不是个个相信命中注定,三生情缘么否则紫霞仙子如何能等到至尊宝,又怎能甘愿去等
他已经那么了解她,总能渗透进她的心里去吧
江小姐二十九岁,他粉墨登场。一场处心积虑的邂逅,他要同她上演一出极其缠绵又壮烈的爱情。
从那一天开始,江小姐就是他的全世界,他会装作很爱她。尽管他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可是,他已然那么爱江小姐。这是他为自己设置的程序。
那一日廊灯幽暗,一阵风起,将江小姐脖颈上的丝巾吹落。他打此经过,弯腰替她拾起。
修指递给她。
她似是含了笑,说;“谢谢。”
终归还是没有看清他的样子,这注定不是初见到。那灯真是暗,他却看清了她,每一个细小情节都看得清清楚楚。或许早就已经看清了,记在了心里,所以多暗多亮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就是那个模样。
只是,被江小姐记得,怎就那么难。
听她跟朋友打笑,笑称自己是公主。
他钩起一侧唇角,望着她的背影似笑非笑。
“还真是公主,封号太平。”就想,有朝一日非要试一试那手感是什么样的。
江小姐再度喝醉了酒,站到酒吧的沙发上又唱又跳,侍者在下边望着她,急得团团转,可是拿她没有办法。
举着杯子,口若悬河骂检察院的那些龟孙子,再骂到法院的合议庭。没想到她还这么愤青,简直就是意难平。
最后她唱:“到了某个年纪你就会知道,一个人的日子真是难熬能陪我走一程的有多少,愿以走完一生的更是寥寥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停下来,她语气飘轻,可是他听到了。
她说:“纪梦溪,你放过我吧。”
看来那个纪梦溪,就是她这些年一直在等,却无论如何等不来的人。
原来,那个人叫纪梦溪。
不管纪梦溪会不会放过她。他来了,并且永远不会放过她。
江小姐说,第一次见他是在看守所里,他的温笑很明快,眼光灿烂明亮,很动人。不过才觉出动人
那是他们的初相见。
却是他的旧人,打穿白衬衣的青葱的代就已识得。
江小姐不记得,三四年间,那个给她递纸巾的人,那个遗漏一元钱的人,那个下雨天扔把伞给她的人,那个在公交车上替她拾回文件的人,那个无声无息帮她阻却当事人报复的人
如果江小姐想起那个人的时候,是他严丝合缝的硬领衬衣,是他松散且泛着光泽的发线,是他一个微微上扬的嘴角弧度,还是他握着纸巾时骨节分明的修指
不论他是谁,不论是什么,终究是等到了。
正文 只怕再与你相遇
章节名:只怕再与你相遇
他是家里的独子,打出生就锦衣玉食,别人习惯把他们这种出生豪门府邸的人叫做世家子。
小的时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到爷爷奶奶,下到管家,保姆,几乎没哪一个不是宠着他的。再大一些,渐渐成了父母眼中的混世魔王,能管的时候没人真舍得管他,等到想管的时候,就已经管不了了。
老爷子曾动过把他送去部队的念头,这样不仅可以历练一下,吃一些苦头也能杀杀性子。
为此他妈妈哭了好几天,不停的跟老爷子闹,总算没舍得送出去。
读书一番风顺,几乎没费什么力气。用一些人的话讲,这就投正胎了。不仅书读得好,还长一张漂亮的脸蛋,真是运气得没有天理了。
在他看来,只是旁人那样觉得。运气到底好不好,他却并不那样以为。
有些东西他想拥有,却一辈子得不到。
家里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坐在车上抽烟。问他什么时候回去,只说事情多,抽不出身。
被念叨句没良心之后挂了电话,他将指间的烟掐灭,还要赶着做晚饭。
她想吃肉,他便买了新鲜的五花肉,回来给她做红烧肉吃。
本来他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为了谁洗手做羹汤。可是有一天真想那么做了,还是义无反顾的学来。加上与生俱来的领悟力,拿手菜已经能做一大桌。
进门的时候她睡在客厅里,冷气开得很大,虽然是夏季。一进门,还是冷风拂面。
他才将冷气调小一点儿,她便醒来了。
见他手里提着袋子,迷迷糊糊的:“今天晚上吃什么”
他说:“吃红烧肉,你不是说想吃肉。”
她坐在那里想了一会儿,竟忘记自己什么时候说过了。于是猛敲自己的脑袋,有些气馁:“我真是越来越笨了”
他过来抓住她的手腕。
眼眸里全是疼惜:“谁说你笨了,老早说过的,怎么会记得,我也是看到客人点这道菜,才想起来。”
他下厨房做饭,才一转身。
听她淡淡说:“你骗人,我分明中午才说过”
他感叹,是啊,他就是在骗她回过头看她抱膝坐在那里楚楚可怜,摸了摸她的脑袋。
“你中午说过么我倒忘记了。”
晚上她吃了很多的肉,口齿不清:“你做饭越来越好吃了。”
被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