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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坦然说:“我也想见见她到底是什么人物,她的实力也令人心中慎凛,反抗不会有好处,见面或许有商量。只是……”

    “只是什么?”

    “恐怕他们不肯。”王若愚往店外一指。

    店外到了两个人:电剑公子和寒梅。

    “这混蛋果然在这里。”电剑公子气冲冲闯入店门,像吃了一桶火药。

    “他是我的。”寒梅更是踊跃争先,但脸红似火,羞怒交加。

    飞龙剑客拍案而起,转身劈面拦住去路。

    “乱什么?你们是暴民吗?”飞龙剑客嗓门像打雷,狠盯着抢先进入的寒梅。

    “小心她的风雷神掌。”王若愚高叫。

    寒梅刹住脚步,纤掌已提起蓄劲待发。

    “算不了什么。”飞龙剑客心中暗凛,但神情控制得很好,一拉马步,立掌待发。

    “你这混蛋替那小子挡灾?好,本公子连你一起算,先找你。”电剑公子怒叫,超越寒梅拉开马步。

    “混蛋!你们要不顾身份,像村夫俗子一样,在公众活动的店堂打架吗?打毁了生财家俱,谁赔?”王若愚一掌拍在食桌上,杯盘乱跳:“外面街道宽阔,出去打。你们都是有头有脸的成名人物,要让镇民耻笑吗?出去!出去!”

    他离座大踏步向外走,拨开挡在走道上的飞龙剑客,直逼至寒梅身前,虎目中涌起怪怪的眼神。“你似乎比那个什么混蛋公子稍讲理些,所以我对你有几分好感。”他邪笑,根本不在乎稍伸可及的纤掌:“而且我喜欢你,你长得好美好美

    寒梅受不了啦!脸红到脖子上了。此时此地,此情此景,说这些话即使是出于真诚的赞美,也成了轻桃无礼的嘲笑讽刺,稍有自尊心的小姐们,也会大发雷霆,气得要发疯。

    一声怒叱,纤掌吐出了,风雷声乍起,强烈的内劲发如狂风暴雷。

    王若愚扭身半转,右脚探出,强劲的掌劲贴胸掠过,略为偏向涌过身后去了。

    身后的飞龙剑客已运功护体,而且已立掌待发,不假思索地一掌吐出自保,因为已来不及闪避,相距不足八尺,劲一出便及体了。

    退了两步,大剑客脸色一变。

    风雷神掌的掌劲,在掠过王若愚胸口时,其实已被王若愚护体的神功,消去了三四成劲道,劲被引偏了微小的角度。如果直接一惊而过,大剑客恐怕要多退三四步。

    一声惊呼,寒梅被王若愚在粉颊上拧了一把,顺手一拨,斜冲出丈外,几乎撞翻了一张食桌。

    “你,出去。”王若愚与电剑公子面面相对,虎目怒睁,手往店外指,威风八面:“这次要不把你整得灰头土脸,把我的王字倒过来写。”

    门外站着百了枭婆,点着寿星杖嘿嘿怪笑。“小子,你这岂不是废话吗?”老枭婆刺耳的嗓音充满嘲弄味:“你姓王,王字倒过来写,或者反过来写,仍然是毫不走样的王字;你在有意戏弄这位剑术如电的公子,他快要气炸啦!”

    寒梅居然不再逞强发威,躲在一旁生气,狠盯着王若愚,几次纤手握住了剑把,却又没有勇气拔出,强忍羞愤,神情十分尴尬。

    电剑公子真的快要气炸了,脸色气得发青。

    “你出来。”电剑公子咬牙切齿转身往外走,双手十个指头不时抓紧又放松,运劲的神情表露无遗,可知心中恨极。这位眼高于顶的剑术大行家,实在不够聪明,不甘于失败,也不承认失败。上次他被王若愚出其不意,抓住背领扔飞,认为是一时大意上了当,没料到王苦愚在背后偷袭,所以并非王苔愚高明,也不愿承认技不如人。

    他应该想到,工若愚如果在他脑后先来上一掌,结果如何、何必费神抓他的背领将他扔飞?如果不比他高明,能无形无影接近抓人扔飞吗?一掌把他打成白痴半死人,省事多多。他在食厅再次受到王若愚戏弄、百了枭婆是目击者之一。

    “小辈,你永远学不乖。”百了枭婆在他经过身旁时,用教训人的口吻说:“我觉得你好可怜,今天要从十大剑客中除名。”

    “你……”电剑公子要爆发了,手抓住了剑把。

    “你如果胆敢对老身无礼,”百了枭婆怪眼怒瞪:“我一定敲碎你一身骨头,你信不信?”

    “老前辈,你不要剥夺我扬名立万的机会好不好。”王若愚笑吟吟阻止老枭婆发威:“十大剑客中,这混蛋公子排名第三,江湖地位高得很。我能把他打倒,必定一鸣惊人,脐身高手名人之列,想起来就乐上老半天,这机会太好了。”

    “你没有剑。”百了枭婆老眉深锁。

    “能打倒他就行,是否用剑无关宏旨。”

    “但他会用剑对付你呀!”

    “他最好不要用剑,毕竟他是大名鼎鼎的人物。”

    街两端已经有不少人旁观,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两位男女四手一张,逼开了人丛,踱出那位姓张的美丽女郎,高贵得像公主。”

    “我借给你一把剑。”女郎悦耳的嗓音压下了人群的喧哗声,嫣然一笑,纤手一挥。

    男随从大踏步上前,拔剑双手奉上。

    “谢谢。”他双手接过剑道谢,扣指轻弹剑身,剑发出隐隐虎啸龙吟:“老天爷!你老兄这把剑,重有三斤左右,你双手该有五百斤以上神力。”

    “剑重三斤二两。”中年随从微笑回答。

    “对方的刀剑一碰,不断也将被崩开。”他轻轻一拂:“重心在前。可以飞剑掷击;挥舞时极耗真力,冲刺锐不可当。”

    “你是行家。”

    “电剑公子这混蛋的剑,轻了将近一倍,以轻灵快速为主,所以称电剑。我用这把剑应付他,吃亏太大。”他不住摇头。

    “要不要换一把轻些的?”

    “不必了。呵呵!老兄,用这种剑也有好处,把住中宫,对方的兵刃休想强行突入。”

    身形半转,他直逼至电剑公子身前不足八尺,倒垂着剑,咧嘴邪笑。

    “看你的了,你的剑最好名符其实快如电闪。”他用怪怪的腔调说。

    电剑公子象快要爆发的火山,猛然拔掣出鞘。

    “要向高手名家挑战,妄想侥幸扬名立万,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看你是否付得起。”电剑公子冷静下来了,语气阴森:“我要宰了你。”

    “试试啦!公子爷。”他嘻皮笑脸,与对方的暴怒神情完全相反:“电剑来也……”

    电剑公子突然发起猛烈的攻击,剑发狠招飞星逐月,速度之快无与伦比,见光而不见影,真有如电光一闪,破空长驱直入攻上盘。

    “挣挣钟”清呜震耳,电光连续激射,每一道电光,皆被轻轻地震离中宫八寸左右,彻骨奇寒的怪异阴冷剑气,也连续四散流泄。

    一招急袭失败,电剑公子改变策略,开始快速移位快攻,电光八方吞吐,彻骨的怪异寒流四面涌腾,不但剑光漫天喷射,人影也形影难辨,令人目眩。

    王若愚仅在原地三尺方圆旋动、转移,剑信手挥洒,来一剑封一剑,只守不攻。似乎他是赫赫一代宗师,按武林规矩与对方印证较技,在对方一鼓作气攻势不曾结束之前,按规矩不能半途反击。

    狂攻二十余招,金铁交鸣震耳,攻的劲道显然已开始减弱,身形也逐渐慢下来了。

    没有一剑能进入正面的尺余中宫部位,进不了中宫岂能伤人?二十余招共出数十剑,都是浪费精力,没有任何一剑能构成威胁,比练剑的危险性更低。最后一剑震鸣声急剧些,人影倏然分开脱出纠缠。

    电剑公子被震飘丈外,大汗如雨脚下有点不稳了。第一轮攻势已竭,该由王若愚反击了。他并没进击,轻拂着长剑神定气闲,并没将这种搏斗看成致命的生死相搏。

    生死之搏,是没有所谓的攻与守的,谁能抓住机会一剑毙了对手,谁就是胜家。

    “你走吧!不要来烦我”他泰然他说:“你御剑的内功,是阴煞大潜能,火候仅有四成多一点,想攻入在下的中宫,你还得下十年苦功。”

    “我一定会宰了你。”电剑公子厉叫。

    “你宰不了我,免了吧!”

    “你这混蛋……”

    一声长笑,王若愚一闪即至,剑如经天长虹,似乎速度比电剑公子出剑快一倍。

    “铮!”电剑公子慌乱地一剑急封,剑光斜飞,电剑公子连人带剑斜震出丈夕卜右上臂的方袖,被挑裂了一条三寸长破缝。

    “不知自爱。”王若愚冷冷地说,转身向中年随从走去,将剑奉还:“谢谢。没用剑锋,你老兄不必费神磨剑啦!”

    随从眼神一动,伸出接剑的手一顿。

    他突然转身,剑已先一刹那反挥。叮一声脆响,一枚扁针形暗器,在剑尖前折成两段,崩飞出丈外堕地。

    这是从柳叶刀衍化出来的暗器,也称双锋计或扁针,其实与针形暗器迥然不同,重心在前,不用丝穗定向,也粗重许多,不能称之为针,兼有何柳叶刀和针的功能,只有名家高手才配使用这种霸道歹毒的暗器。

    他像是背后长了眼,奇准地击落了双锋针。

    街右人群一动,有人溜走了。

    “认识这个人吗?”他向随从问。

    “不认识,我只看到一星怪光。”随从摇头:“我随家小姐邀游天下不足一载,认识的高手名家没有几个。也许,是你的仇家。”

    将剑递给随从,他匆匆向街尾走了。

    电剑公子僵在当地,羞愤交加,不敢再逞强,失去追赶他的勇气。

    飞龙剑客惊然而惊,感到掌心大汗沁出。如果拔剑逼迫王若愚去见那位张小姐,结果如何?很可能下场比电剑公子更狼狈。

    电剑公子其实是被一招击败的,败得好惨。张小姐也僵在一旁,目送王若愚昂然离去的背影发呆。

    寒梅脸色苍白,这才明白被王若愚戏弄,她是咎由自取,王若愚的武功比她高明多多。

    只有一个人最高兴:百了枭婆。

    四、鬼怪杀手

    一鸣惊人,敢公然寻衅的人没有几个了。

    消息传得很快。狭石镇本来是东西大官道的重要歇脚站,进出关中的孔道要地,往来。,江湖龙蛇甚多,风吹草动也会引起注意。

    神力金刚怀有天完帝国藏宝图的消息,早就在江湖流传了,因此飞龙剑客一群豪强的行动,也早就成为江湖朋友注目的焦点。

    王若愚的一鸣惊人,其实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惊讶意外。每天都有不少怀有雄心壮志的人,豪情万丈踏入莽莽江湖,为名为利各展神通,谁不希望出入头地。

    有不少人不断奋斗,名利双收,也有不少人走出第一步便闯入枉死城。江湖有无数高手名家,多一个又算得了什么?

    百了枭婆住了镇西的一家旅舍,悄然在房中准备入山的谐行物品。

    老枭婆是魔中之魔,老江湖中的老江湖,已料定今晚王若愚要乘夜入山,她也就积极准备。

    她知道王若愚不会与她同行,知趣地避免与王若愚接触,准备跟在后面入山,以后随机应变。

    正在拾掇,房门响起叩击声。

    顺手抓住寿星杖闪在房门侧方,轻轻拉开了门闩。

    “谁呀?”她冷然问。

    “老朋友,温不群。”门外的人答,嗓音特别阴森。

    她一怔,拉开了房门。“是你,你还没死?”她淡淡一笑:“进来。我想,你也是闻风赶来的、”

    “哈哈!无我瘟神温不群要别人死,阎王不敢勾我的魂。”是个花白头发梳成道譬,穿了一袭黑袍的花甲老人,手中搬弄着一根尺八铁铸代表吉祥的如意,阴笑着入室:“亿万珠宝谁不眼红?百余年来人人都在找,我无我瘟神岂能人后?你在这里似乎无事可为,看来你我都来晚了一步,是吗?”

    “人可能被九宫山七雄,或者峭山山主弄走了,确是来晚了一步,运气不好。”

    无我瘟神温不群,正是十大妖魔中的第二魔,排名比金眼太岁高一级,武功却高强多多,而且据说会施瘟毒,人见人怕。

    百了枭婆的武功,也比金眼太岁高明,与无我瘟神相去不远,但却无法挤入十大妖魔之林,因为她露面的机会比金眼太岁少。

    “晤!那些强盗不好惹。”无我瘟神在床缘坐下:“做强盗的人敢杀敢拼,动手就刀枪并举,一拥而上,憨不畏死,连老天爷也不怕。你放弃了?”

    “我既然来了,怎能轻言放弃?”

    “去找那些强盗?”

    “人人都在作进山的准备,机会仍在。”

    “晤!值得一走。”

    “目下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年轻人……”

    “我知道,王若愚。”无我瘟神显然已到了许久。

    “我和他攀上了交情,准备暗中跟他进山。你来了,老身多了五七分胜算。”

    “好,利用年轻人办事,可以减少许多麻烦,省些劲。年轻人替老前辈效劳,应该的。”

    “你我不要走在一起,以免引起他的误会,他如果提高警觉,可就难以控制了。老实说,老身还真没有制他的把握,他上招便击败了电剑公子。你我即使联手,也未必能胜得了他。”

    “对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辈来硬的,咱们的老骨头怎受得了播弄?来软的阴的,保证万无一失。”

    “哦!我忘了你的瘟毒。”

    “你没忘,只是不希望我积极参与。”无我瘟神阴阴一笑:“你放心,我木会忘了老朋友。分金同利,独食不肥;亿万珍宝,你我能拿多少?你不打算多找几个朋友?咱们两个人,能应付众多的各路牛鬼蛇神?”

    “以后再说吧!目下还不能证实,神力金刚是否真有一份藏宝图呢!”

    “也好,以后再说。哦!今后你我得小心些。”

    “小心什么?”

    “大野狂狮。”

    “咦!那个神秘侠义刀客?他……”

    “他来了,住在高升老店。我猜,他是暗中追逐某个妖邪而来的,被他碰上了,可能有是非。那混蛋嫉恶如仇,刀下从不饶人的。也许,我得回避他。”

    “哼!你我并不见得怕他呀!瘟老,你似乎愈来愈胆小了。”

    “所以,我活得愈老愈如意。”无我瘟神不介意老果婆的讽刺:“对于有危险与无利可图的高手名宿,我宁可不招惹他们,我争意气逞筋骨之能的岁月,已经一去不返了,毙了他们三五个。也增加不了我多少威望,何苦?我也得好好准备,晚上见。”

    送走了无我瘟神,老枭婆不住冷笑。

    所有的妖魔鬼怪们,彼此之间少有往来,即使偶或因有所需要而走在一起,也只保持互相利用的表面和气,骨子里仍然尔虞我诈,很少有真挚的友谊存在。

    电剑公子成了失势的末路王孙,谁也不想浪费工夫奉承巴结他了,即使是最要好的朋友,也避之唯恐不及,以免沾上他的霉气。

    没有人再注意他的动静,他成了第一个逐距失败的可怜虫。

    王若愚却成了众所注目的人,取代了电剑公子的剑客地位,也就失去任意活动的自由,一举一动都有人留意侦伺,不可能秘密进行任何事。

    好在他的行动迅速,监视侦伺他的人,无法有效地跟踪他出没,也就无法估计或掌握他的动静。

    电剑公子出现在一条小巷里,没有人再跟踪他。

    推开一家民宅虚淹的大门,进入幽暗的内院。似乎宅中没有入,静悄悄像是空宅。

    这种古老的住宅门窄窗小,大白天也阴森幽暗。密室的门窗一闭,不点灯必定景物难辨。

    密室中不点灯,有四个人正在等候他。

    “我已经找出最具有威胁的人,王若愚。”他向面目难辨的四个人说:“至于那姓张的小女人,实力空前庞大,表面上看,她的威胁比王若愚大得多。但骨子里正好相反,女人是容易利用的。你们不要惊动她,我会处理。”

    “王若愚呢?”

    “让他替我打头阵。”他眼中有得意的神色:“我已成功地把他捧出来撑大旗,是最具有利用价值的一颗棋子,一个光芒四射的人,他会把所有的注意力全吸引过去,我就可以从中取利了。届时……”

    届时又如何,他没说。

    不久,他重新在镇上走动。

    没有人再注意他,他电剑公子已是一个失败者,往昔的光芒已经消退,不再受到重视。这世问是极为残酷的,人们不会愚蠢得去趋附一个失败者。人们的眼中,只看到一个成功的英雄。

    王若愚就是成功的英雄,吸引了所有的人的注意。

    当晚,王若愚失了踪。

    众所周知,王若愚要进山区,去找九宫山七雄。而九宫山七雄,是掠走神力金刚的人。

    当夜,所有的人也消失在山区里。

    这一带山区,并非洪荒丛莽,山中的溪流甚多,溪流必定有人聚居,因此山区中散布着一些小村落,只是人口不多而已。

    也由于交通不便,可耕种的土地有限,养活不了多少人,与外界极少往来,因此被看成虎狼横行的蔽地,鲜为世人所知的穷乡僻壤。

    其实一两千年前,这一带(以陕州为中心)是南唬国的生息中心,国都在现在的陕州。貌国先后共有四个。东貌、西貌、北貌、南貌。这里。是南唬。

    成语中的“假途灭貌”,指的是北貌(山西的平陆附近)。与陕州的南貌虽然扯不上关系,但却同是古貌侯国的子孙,有血缘关系。

    山区的南缘,是洛河上游,村落更多,那一带已有大的市镇。

    如果真是洪荒绝域,怎么可能有小股山贼啸聚?没有抢劫的对象,山贼岂不要靠喝西北风过活?

    屿山山区方圆数百里,山贼有多股,每股不过四五十名悍贼,各股共推一个名义上的山主,以减少相互之间的利害冲突,但也经常发生互相吞并的事故,名义上的山主事实上缺乏约束力,也无法统一号令。

    王若愚发现封锁山区的山贼,人数上百之多,已经猜出可能有三四股山贼,临时组成的统合行动用意显然在于阻止外人入山,这些人本不可能长远聚合在一起,也不可能有效地阻止外人入山。

    示威行动,绝对吓阻止不了武功出类。拔萃的江湖豪强。

    他孤家寡人一个,来去自如,方便得很。

    人多顾忌也多,困难更多。以张小姐这群人来说,假如十三个男女,浩浩荡荡入山,必定与官兵人山剿贼一佯壮观,山贼们早就扬出百里外了。兵来贼走,兵去贼回,捉迷藏

    因此当张小姐出现在一座山村时,她身边只有两名恃女。

    已经是已牌左右,一夜中穿越崇山峻岭,辛苦备尝,该找地方歇息啦。

    小山村仅有六七户人家,种山的农宅主人,接到三位天仙化人似的山外客,不但没感到谅讶,反而热诚地欢迎外客,张罗膳食,十分热心。

    午后不久,张小姐已恢复元气,在客厅和农舍主人会晤,希望获得山中的消息。

    “峭山山主吗?山区的人都知道这个匪首。”农舍主人姓罗,叫罗干,爽朗地回答她的询问:“他是四年前各地盗群公举的山主,叫黑铁塔贺壮。每年本村奉献的常例钱,有一半由他收取。”

    “他的山寨在什么地方?”她追问。

    “往南,第九座颀端尖锐的那座山,叫尖顶山,他的山寨建在峰腰的树林里,叫仰天寨。”罗干但然回答,无意隐瞒:“小径不好走,姑娘最好不要前往,那地方很险要,官兵曾经三度烧毁那座山寨。”

    “这两天他曾经出现在狭百镇,掠人抢劫,我一定要找到他。”

    “你找不到他了。”罗干不假思索他说、

    “为何?”

    “不但是他那一伙贼人,其他山寨的匪盗,全部往南走了,仰天寨恐怕连一头狗也没留下。”

    “全都往南走了?”张小姐一怔,往南,是更荒凉的崇山峻岭:“为什么?”

    “听说要前往某地方分赃。”罗干摇头苦笑:“我们山村穷山贼们也闹穷,只要能多分一些金银,贼人们必定争先恐后,决不放过机会。”

    “往南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我们生长在这百十里方圆的荒山野岭,死也死在这里。大多数入的一生中,足迹从没到过州城。姑娘如果继续追赶,深山里虎狼成群,食物无着,很可能迷失在内,放弃吧!去不得。”

    “谢谢大叔的忠告,但我是不会放弃的。”她坚决地说:村民们当然不可能知道,问也问不出所以然来,村民从没听说过什么九宫七雄,更不知道九宫山在问处地方。本地的山主名甚多,人言人殊,但可以断言的是,此地绝对没有九宫山。

    简陋的木造山寨空无一物,小贼们去向不明。

    万山丛中,夜间不便行走,连小径也隐约难辨,必须在山寨过夜。山寨有二三十间草屋,群雄各据一方歇息。敌意明显的人,住远些以免发生冲突。重要的事还没有着落,犯不着急急了断仇恨,因此总算相安无事,谁也不想引起纠纷。

    王若愚是最先到达的人,他在西寨的一间茅屋内歇息。除了用水需至寨后的山泉汲取之外,食物必须靠从镇上带来的干粮。

    天终于黑了,山林中兽吼此起彼落。山寨中到底来了多少人,谁也不知道。夜间有那些人在外走动,却是他们防范的目标,也防备山贼们返回,所以每个人皆高提警觉,甚至派人守哨。

    天黑后不久,狂风掠过山野林梢,树林枝叶摇摇,发出撼人心魄的风涛声,天字中金蛇乱舞,隆隆雷声震撼着山寨,接着大雨如注。

    山寨都是简陋的茅屋,在狂风暴雨中撼动,住在里面,真有天地未日光临的感觉。

    王若愚堵死了所有的门窗,点起了携来的蜡烛,将手杖塞在简陋木架床下,头枕小包裹和衣就寝,连短靴也没脱除。

    他其实不需点烛,闯荡江湖的好汉:“夜间忌灯火,点灯入睡是颇为危险的事。

    这枝蜡烛是细芯的,是可燃整夜的所谓长明烛,光度不怎么明亮,微弱的火焰,在从缝隙中透入的微风中摇曳,屋中的景物也随之闪烁不定。

    房屋甚大,是强盗们的宿处,粗制的木架形大统铺,可以睡一小队二十余名小贼。他一个人睡在上面,孤零零倍感寂寞。

    一阵倦意袭来,他朦朦胧胧梦入华青。

    外面暴雨如注,风雨声催促他入眠。

    蛤山山区有无数山岭,却有一半是谬雇秃山,连耐得了风雪旱涝的松柏,也无法生长。

    现在,他所经过的山岭,却是满山青翠,鸟语花香,路两旁茂林修竹,满眼青绿。

    小坡的树林下,草地中,一片嫣红的花海,那是三月天盛开的映山红。

    但在文人笔下,这种花称为杜鹃。

    他手中提了一只大包裹,撒开大步直奔西乡的碧箩村。村居府城二十里左右,是一座颇为富裕的村庄。村中的子弟,很少到外地另创基业。他,是少数敢往外见世面的年轻人。

    离乡背井出外闯荡的人,有各式各样的理由,大多数不外人丁渐繁,不得不外出谋生;或者有亲朋好友在外地得意,提携至外地发展……不论任何理由,其实皆脱不了名利二字。

    他的家在碧罗村是大户,村里有田庄,府城内与朋友投资织染坊,所出产的棉布行销南京各地,品质比常州的产品更具竟争力。

    他没有任何外出混世的理由,但他却在外面鬼混了两三年。他以为本乡本上,没有人知道他王家的底蕴。他却不知,府城有人注意他王家的动静。

    王家请了武师,亲友都练武。他不但练武,更读了不少书,家里有书房,颇为地方人士羡慕。地方仕绅,以及地方龙蛇,都成为有心人注意的对象,他王家也不例外。

    远在两里外,便看到村子里出现乱象,犬吠胄骤,人影杂乱。不用猜,他也知道村里出了乱子。

    在外游历两三载,他经历过各式各样的大小灾祸,凭经验见识,他已经可以算是老江湖。他可以嗅出危机,可以应付各种大小灾祸。

    心中一紧,他撒腿狂奔。

    家中挤满了人,青衣皂靴的巡捕占了一大半。

    府衙捕房的大捕头,铁菩萨薛兴隆,揪住他的衣领,捉小鸡似的,把他带到厢房的小院子里,两旁有四名巡捕虎视眈眈,象五头饿狼围住一头老羊。

    薛捕头与老爹有支情,以往见面客客气气。这次,薛捅头像是变了一个人。“邻村郑家郑老头被灭门的事,你怎么说?你有嫌疑。”薛捕头粗大的手指,快要点在他的鼻尖上了。

    “屁的嫌疑,我刚从南京回来,准备清明扫墓,我的行踪有案可稽。”他也暴跳如雷。

    “你家练武,我说你有嫌疑就有嫌疑。”

    “你……混蛋!你……”

    “你给我听清了,贼人杀人行凶,目的是抢一幅什么龙凤五年庐山胜境图,是裁开的,左下方有个丙字。你有嫌疑,我给你三年时间,查出这一伙凶手。要不,你去坐牢。”

    “混蛋,可恶……”,他跳起来怪叫。

    “你答应了?郑家老头是你爹的朋友,对不对?”薛捕头暗笑,口气半硬半软:“我走不开,不能走遍天下追查凶手浪费公帮。你这小子在外面鬼混……”

    “我去,但没有保证。”他咬牙说。

    “三年,抓不到凶手,你坐牢。”薛捕头不放松他:“我可以任意替你安上罪名,甚至把你老爹也弄进去。”

    “我只答应尽力。天杀的!你这混蛋公人。”

    他一惊而醒,滚下床抓住了床下的手杖。

    烛光如豆,满室幽光。倒不是梦境把他惊醒的,而是阴寡之气满室,外面大雨倾盆,雷电交加。

    闪电光芒中,三个鬼影向他的床猛扑。

    到得最快的鬼怪,匕首刚向床上递,下面级传出骨折声,接着第二个鬼怪也向床上栽。

    第三个鬼怪是女的,湿透了的黑绸紧身衣裤曲线玲珑,同伴一倒,便骇然止步回顾,握匕的手突然一震。

    女鬼怪的反应十分灵活,扭身反扑双爪齐出,浑身滑溜得象泥鳅,十个指头象爪又像钩,贴身缠斗,手可勾可抓,更可当刀劈戳,下面膝撞靴踢,手与脚同时行致命的猛烈攻击,凶悍绝伦,像发威保护小猫的野母猫。

    一扑无功,凶猛的打击力已经及体。

    他并不因对方是女的而手下留情,贴身搏击术更为凶悍,扭转女鬼先撞上一肘,拉转时双掌劈落颈根,顺势扣住双肩猛扳重压,一膝撞中腰脊才放手。

    “啊……咂……”女鬼只能狂乱地叫,摔倒在地抽搐、挣扎。呻吟,陷入半瘫痪境界。

    第一个鬼怪双脚小腿骨折,在床上吃力地爬动。

    第二个鬼怪小腹挨了一记霸王肘,耻骨可能已经震裂,缩成一团,痛苦地滚动、叫号。

    王若愚拾回手杖,站在一旁象一个巨灵。

    “你们是些什么人?”他声如洪钟,压下了雷声雨声。

    他的打击有如迅雷疾风,三个鬼怪粹不及防,完全抓不住出招的机会,刹那问三个都倒了。夜间搏击,对方有利器在乎,情势已到了生死关头,他不得不下重手,先用杖击,再贴身相搏,无可克当。

    拖下第一个鬼怪,除了鬼面具,是一个粗眉大眼的中年人,痛得脸型也走了样。

    中年人已失去反抗的能力,双脚自膝以下骨折,肌肉已被断骨刺穿,鲜血如泉。这种严重的骨折,很可能断骨已割破血脉,如不在最短期间急救,死定了。

    “太……太爷是……是峪山的好……好汉……”中年人咬牙厉叫。

    手杖点在中年人的右脚骨折处,随时皆可在创口上挑戳。“少在我面前充好汉。”王若愚沉声说,“峭山贼不可能有你这种高手在内混迹。你们这种怪异打扮,也不是山贼所能使用的伎俩,该是江湖上某个神秘组合的杀手,为何冲在下而来你必须招供……糟!”

    中年人抬手扣住了咽喉,五指一收气喉立碎。

    他抓住第二个鬼怪,颓然放手。

    第二个鬼怪,已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女鬼怪似乎更凶悍,右手尖利的四个手指,插入心坎尽指而没,比一把匕首更锐利。

    “可能真是杀手,好可怕。”他喃喃自语,惊然而惊:“他们为何要对付我?”

    毛骨惊然的感觉,不但不曾因危险过去了而消失,反而更强了些,强烈得让他觉得浑身发冷,让他感觉出危险依然存在,而且更危险的威胁正象乌云一样,正加快掩盖住他。

    以最快的速度,他点燃了屋中四座架台上的松明,室中大放光明,这是强盗们的照明灯具,每根松明粗如拇指,点燃时有如一支火把,是强盗们自制的特制品。

    点燃了第四根松明,门外进来了五个水淋淋的人,与先前的三个鬼怪打扮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四个鬼怪手中有锋利的单刀,腰间另有匕首。

    另一个不同的是;领先进入的人,穿的紧身衣有奇怪的灰色斑块,手中有青芒蒙蒙的剑。

    这人一定是首脑,如果在山林中,往地下一伏,整个人的形状便会消失。

    大雨倾盆,火光下看到这五个鬼怪,从雨中钻出,真会把胆气不够的人吓得半死。

    五个鬼怪看清了屋内的情景,看到了三个同伴的尸体,似乎颇感吃惊,五双怪眼似乎放射出可怕的仇恨火焰,也流露出惊容。这五个鬼怪,可能以为同伴已经得手,因此大摇大摆列队入屋。

    雨势太大,屋内根本没有打斗声传出,交手的时间极为短暂、凶狠、快速、猛烈,一接触便生死立判,有声息也传不到屋外。

    “咦!”首领似乎仍然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小辈,你杀了我的三个人?”

    王若愚单手握杖,左手隐藏着一把匕首,那是死了的鬼怪遗留物,反握在掌中,锋尖贴藏小臂内侧,随时可以迅速地吐出。

    “他们自杀了。”他沉静他说:“为何计算在下?咱们无仇无怨。”

    “你是咱们最强悍的劲敌,必须除去永绝后患。”

    “你们是谁?”

    “神力金刚是咱们的猎物,不许任何人染指。”

    “你们代表那一方的神圣。”

    “小辈,你不配问。你居然能杀了咱们的人,可知咱们把你列为最强悍的劲敌,估计十分正确。只是没料到你出乎意外的强悍。让你状害了咱们三位最得力的弟兄,你必须死!”

    “你口气不小。”王若愚冷冷一笑:“必定大有来头,阁下贵姓?”

    首领冷哼一声,长剑一样,四名同伴左右一分,五个人向前逼进。五比一,五个鬼怪四刀一剑,徐徐逼进,要把他逐步逼向房屋的底部。

    由于有一边是床,占去了全屋的三分之二空间,活动的地方宽仅丈余,五个鬼怪并肩堵住向前逼,除了后退之外,别无回旋余地。

    他不退,手杖徐举。“看你们的打扮,便知你们全是些不敢露名号,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混混杀手,能对付得了我这种武功超绝的高手吗?”他面对逐渐接近的一剑四刀,神色从容毫不紧张:“你们走吧!枉死无益。”“

    “哼!”首领以一声哼作为答复。

    “神力金刚也是在下的猎物。”他继续说:“但在下不会阻止其他的人染指,其他的人也有权争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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