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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听了马上脸色一白,赶紧拦住她,尼玛以你那手劲,捶我一下可是要shi人的啊!

    别别别别!姑奶奶,手下留情手下留情!你这一捶下来我直接得进火葬场啦。我连忙握住她的手。

    小师妹估计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没有使劲,乖乖地被我握在手里。

    结果好巧不巧,提着个保温瓶的温可馨推门进来,正好就看到小师妹整个人挂在我身上,小手被我爪子握住的情景。

    咳咳!我什么都没看见,你们继续!女神的话如同一根钉,噗哧一下插进我心脏。哎哟尼玛,真痛,真他妈痛!

    不过她是这样说,人却很不懂事地,像根柱子一样钉在原地,睁着大眼睛看着我们这对j夫滛妇。

    j夫滛妇?是的,一瞬间我脑海中划过的就是这四个字。是尴尬?是羞恼?是自嘲?还是,心存妄想?

    我猛然发现,甄文明,你丫真虚伪!

    讨厌,有人看着呢!小师妹做出她不属于她的扭捏,一个秋波扔过来,把我砸得五颜六色,外焦内嫩。

    我很清楚,她是故意的,她在争风吃醋,她在示威。

    小师妹喜欢我,这点我一直知道,但我装作不知道,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棒槌,以婉拒她的爱意。

    我对她没感觉,一直都把她当作是自己的妹妹看待。哥哥能炮自己的妹妹吗?答案自然不能。当然了,如何换做另外一个女人,就是一块猪扒我都先拱了再说,更何况是小师妹这种小清新?我不敢,也不想。大家同一个镇出来的,两家相隔十里地,相相熟熟的,要是真炮了她的话,除非你上火星了,不然就死不掉这场婚事。

    我是人渣不错,但也还没人渣到祸害人好姑娘的程度。

    因此,一块送上门的好猪肉我一直忍着不敢啃。这种事情,对于一直以职业吊丝自居的我来说,不亚于是一种折磨,甚至是一种耻辱。

    你们弄好了吗,我可以进来吗?

    让我很无语,她是站在门内敲门的,有这样的敲门方式吗?我忽然发现,原来一个人美到一定程度,装模作样都会变成一种顺其自然的卖萌。

    其实我很想跟她说,卖萌可耻啊亲。

    这是我刚从家里带来了血燕,医生说你失血过多,要好好补补血。女神把盖子打开,一阵好闻的香味扑鼻而来。

    哼,血燕有什么好喝的。小师妹发功了,她也拿出一个保温瓶:文明哥,尝尝我这个,老母鸡炖红枣,我足足炖了八个小时,超补血的。每次我来了那个,都要喝上一碗,第二天就好了。

    尼玛,汗死,我说怎么失血过多好好补血这句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啊。

    她身后的温可馨一下轻笑出来,小妹妹,医生说了,血燕对他的作用更大一点,你的老母鸡炖红枣还是留着下次再喝吧。

    我动了动唇,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咦对了,你翔哥呢?我对小师妹说。

    咳咳,咳咳咳!从我右边传来几声咳嗽,我费力拧身望去,尼玛,可不是曹翔那货嘛。

    他全身被白纱布裹着,整一木乃伊,还是挤眉弄眼,十分猥琐的那种。

    哎呀,我说人啊,就是喜欢重色轻友,先和美女玩够了,才想起我这个伤残人士,啧啧啧说完他还不断摇头,好像我就是头禽兽似的。

    嗯,是挺伤残的,脑残了。看到他还能动,还能调侃我,我的心顿时一松,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好啊,我重色轻友是吧,本来我想把血燕和老母鸡分一半给你的,这下省了。我反驳之中,给了曹翔一个只有他才能看懂的眼神。

    然后曹翔很没节操地承认自己是脑残了。

    这次动静闹得不小,我爸妈知道了,在我床前哭得一塌糊涂,好像现在躺在床上的是一具尸体似的。不过不影响我的感动啊,我感动得稀里哗啦,在老妈面前连发三个毒誓,再也不敢了,一定不敢了,永远不敢了。

    当然,曹翔的爹娘也到了,也是哭。为人父母,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喂大的孩子被人揍成那样,说不心疼那是假的。

    不过曹翔的老子问他是怎么弄的时候,他没有说事实,而是说惹到了小混混,被闷头揍了一顿。他是真兄弟,他把祸往自己身上背了。如果他按事实说,那么他的父母肯定会责怨我,从而我们两的感情就难免出现缝隙。我着实感动了一下。

    医生说我们伤得太重,要住院。其中我肋骨断了两根,鼻梁塌了,内出血了,也有些轻微的脑震荡,得至少休养一两个月时间。这其实都算小事,大的是我破相了,玻璃碴子从我嘴角划开,直下腮际,皮开肉绽,有四厘米长,成了一条难看的蜈蚣虫。他们建议我整容,我说不用了,男人的面子并不在脸上。只有曹翔才知道,我这是时刻提醒自己要报仇。没错,报仇,我一定报仇!

    狗咬我一口我不会咬回它,我会宰了它。

    在我们休养的期间,温可馨来过几次,一直想跟我单独聊聊,都让我的冷屁股给气走了。到最后她干脆不来了。不过后来我知道,我和曹翔的医药费是她出的。

    在这段时间,我不断反问自己,对温可馨到底是什么感觉,她还是自己的女神吗?自己是喜欢她,还是讨厌她?为什么我每一次看到她,都有把她拥入怀中的冲动,又为什么每一次话到了嘴边都成了拒绝?

    她不在时我想她,她在时我想躲开她。

    我忽然想起,不知道是哪个狗ri的砖家叫兽说,人都是矛盾的结合体,这真他吗说得对呀。

    我对曹翔有愧,如果不是我,他就不用受这一顿揍。

    而曹翔亦对我有愧,如果不是他色迷心窍,上了那马蚤娘们的当,也不会连累我受这一顿揍。

    文明,这个仇你打算怎么报?

    深夜,宁静,偌大的病房里就只有我和曹翔两颗粽子。

    整死他!我很平静说出这三个字,仿佛只是在念书。

    怎么整死?曹翔眼里冒着绿光。

    我反问:那你想怎么整死?

    这半个月来,我做梦都想整死高帅富,那天一幕幕被踩在脚底的情景不断冲击我的脑海,让我恨意滔滔填满胸腔。

    曹翔对高帅富的仇恨没有我复杂,他只想找回场子,把高帅富打个半死,就够了。但我不是,我说的整死,是真正把他弄死!

    马币,等咱出院了,找几个兄弟,摸准了他的行程,半路打他狗ri的个伏击,捅爆他菊花!曹翔恶狠狠道。

    嗯。我应付着,并没有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他,有些事情,自己去做就够了。

    曹翔看不出我的想法,因为在经历过这种事情后,我的城府一下深了,深到连曹翔不认真都感觉不出来的程度。

    又半个月,我们出院了。

    第11话 破相

    三十六天,我在病房里躺了三十六天,踏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我撑开双手,对着天空深呼吸。啊,久违的蓝天白云,久违的阳光空气,久违的绿草大地。

    我有种再世为人的幻觉,面对这滋养了我二十二年的东西,居然有种陌生感!正是这种陌生感,让我不等于三十六天前的甄文明。

    而曹翔是个十足的棒槌,刚一出来,他马上捧手大嗷:尼玛我终于重见天哎哟我草,谁踢我

    实在受不了他那样子,我捂面一脚踹在他屁股上,把他差点踹得个狗吃屎。

    滚!狗ri的,丢不丢人,以后别说你认识我啊。我拍了拍脑门,简直服了他。

    曹翔是没脸没皮的渣,他毫不在意嘿嘿一笑,给我比了个中指,切!哥乐意,你吹啊。说着他居然对我吐舌头做鬼脸,我差点就把去年吃的饭都吐出来了。你能想象一个牛高马大,长得一脸猥琐的大汉卖萌的样子吗?我去年买了一批表!

    我理解曹翔的心情,像我们这种疯惯了的人,躺在病床三十六天,那是一种天大的折磨。所以曹翔才会情不自禁喊出终于重见天日了的口号。

    卖萌?你不知道我号称屠萌专业户吗?狗ri的你别跑,我他吗整死你!

    我们在嘻嘻哈哈打闹,引得许多路人回头怪异地看着我们。

    一个小女孩经过,被我的样子吓了一跳,啊的一声尖叫,扑进她妈妈怀里,不敢看我。

    我嬉戏的动作停下来,被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没有恶意的举动深深刺痛了一下。

    我的心充满苦涩。是的,我的样子吓着她了,不是疯癫打闹的举动,而是我的样子,我那本就不英俊的脸蛋。

    现在的我样子很丑,一条肉痕横躺在我腮边,好像裂开了一般。有时候,我都不忍照镜。

    女孩子走了,是被她妈妈架走的。而我却没有刚才欢乐的心情了。曹翔拍了拍我的肩膀,轻叹一口气,轻声安慰道:别想那么多,按你自己的说法,男人的面子不在一张脸上,只要你有钱,就没有人敢小看你。

    我吸了吸气,无所谓地耸耸肩,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你看我像是在意的样子么?我捶了捶他结实的胸膛,今晚咱去搓一顿,你请客。

    结果那天晚上我们又喝高了

    张一九果真是书呆子,他对我们住院的事情没怎么过问,看到我脸上的疤也只是嘘寒了两句而已。我知道他的性子就这么冷淡,倒也没怎么在意。但是李练深的做作就让我恶心了,他话是在关心我们,但表现出来的是很明显的奚落,净说些话里有话的话。

    我虽然不爽,但没怎么表现出来,但曹翔就没我那么好脾气了,他和李练深闹了一下,差点就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草你吗b了。

    不过李练深这货倒也是欠抽的货,曹翔吊过他后,他马上就不敢得瑟了,只是还会时不时用怨恨奚落的眼神夹我们。

    妈啦,什么玩意,咱哥两出了事不关心下也好了,还敢幸灾乐祸?尼玛要不是看他是同一个宿舍,老子早就一巴掌把丫扇墙上吊着了!就他吗欠ri的货。曹翔很不爽的喝着啤酒,打发牢马蚤。

    好了好了,人家是高帅富,即便是个伪的,也有嘲笑我们的资本,如果咱和他认真就输了。来来来,别想那些j8事了,干了这碗热翔才是正经!

    我发现自己的脾气真的变好了不对,应该说是更能忍了。要是换以前,我准比曹翔还暴,哪还忍得住,直接k了李练深这驴ri货再说。

    文明,我怎么感觉你变了?曹翔和我碰杯,一饮而尽。

    有吗?

    有!要换以前,你别说劝我,要不把丫塞进屎坑里吃翔才怪呢,揍他一顿算是斯文的了。果然,曹翔看出来我的变化了。

    我呵呵两下,说道:人总是会变的,你必须要明白一个道理,人和社会是拼不赢的,如果你硬要拼,只会拼个头破血流。

    曹翔伸爪摸了摸我的额头:我的神,你这娃烧坏了,致残了吧?居然说出这么深奥的话,糟了糟了,我要被小师妹捶死了这次。

    白眼一翻,我直接给了他一拳:滚!尼玛飞机手别碰我。

    曹翔是我一辈子的好基友,我怎么都不能让他走我的老路。

    别闹!人家姓李的老子是天朝干部,自己是开奥迪的伪高帅富,咱不过是两穷吊,你要真揍了他,最后还是自己吃不了兜着走。我沉声道:再说了,他本就是这种贱人,你何必跟他较真?如果真要较真,那就整死丫,偷偷的,让他被整了都不知道是谁整的,这才爽。

    你牛b!曹翔给我竖起大拇指。

    没错,我比以前更能忍了,也更恨了。

    在学校我本就不是什么受欢迎的人,现在破相了,就更不受欢迎,甚至有两个本来对我有点意思的木耳,现在也不拿眼角夹我了。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你有钱,就是一坨翔都有人抢着吃,你没钱,但长得好看,也有人抢着啃,但你没钱又不好看?不好意思,你蹲墙角画圈圈去吧。

    现在的我就是属于那个画圈圈的人。

    面对别人厌恶的目光,我好几次都想整容了,但我想到那高昂的整容费,家中双亲微薄的收入,还有高帅富不屑的冷笑,我都不得不咬牙承受了下来。

    我一定要整死他!一定要整死他!我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

    回到学校两天后,我和曹翔接到了这么一个通知,气得我们差点吐血!

    甄文明和曹翔两人,因和社会青年打架斗殴,严重违反校规,影响校容,如何恶劣如何差劲,唧唧歪歪说了一通,全是骂我们的话,最后给予我们一人一个大过,如有再犯,留校察看云云。

    次奥草!别提有多坑爹了,我们是无辜遭受殴打,学校方面没给我们慰问就别说了,尼玛还给我们一人一个大过?这一刻,我真的有点心伤,但我选择了沉默,现实再次寒了我的心,让我这颗本就脆弱的心几近破碎。

    用屁股都能猜得出,能让学校做出这种缺德事的,除了高帅富廖明豪还有谁?他再一次用行动告诉了我和他之间的差距,他用行动证明,我惹上他是一件多失策的事情。

    对此我冷笑。他越是这样,越是能激起我的决心。我是烂命一条,是一根路边没人在意的狗尾巴草,既然你敢把我踩在脚下,就要准备被我的卑贱所割伤。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直接整死你!

    话虽是这样说,但你连别人脚跟都够不着,怎么去割伤他?你要割伤他,自己就必须要长得高!实力,实力!一切靠实力说话。这个道理我很清楚,想象和现实之间,还差了那么长一段距离!

    这几晚我都没睡好觉,我在不断地想着各种能够实施的办法,脑海中模拟过无数次高帅富在我脚下求饶,给我跪舔的情景。如果真有那天到来,那该是一件多么爽的事?!

    曹翔这厮天天在我耳边嘟囔着要去搞高帅富,但是我一次次拒绝了他,我说时候未到,再等等。

    如果不是知道我的仇恨跟高帅富太大,曹翔都以为我要就此罢休了。

    我确实在等,不过不是曹翔想的那样,我是要自己一个人干,我不想再扯上曹翔了。真他妈扯蛋啊,我这样做,不知道是算自私还是无私,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的是,曹翔如果知道了,一定会揍我一顿的。

    今天是周六,天有点阴,乌云压得很低,似乎降临人间,要覆盖大地。

    过了没一会,就下起了小雨,跟牛毛一样,滴答滴答打落土地上,一丝一丝潮湿着我的心。

    我瞒着曹翔,去见一个人了,那人是我初中同学,很早出来混,但混得不怎么样

    第12话 去见老大

    我要见的那个初中同学叫孙文东,个子不怎么高,一米七,但很壮,是个搬砖货,力气很大,如果要掰手腕,我或许掰他不赢。

    刚见到他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他来,因为去年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副杀马特造型,而现在却穿着一身黑西装,带着一副黑边眼镜,整一斯文败类。

    他叫了我一声文哥,我点头,然后给我点了一根烟,我抽上。

    当时除了我和他之外,还有几个高中生,见自己的老大叫一个青年文哥,他们都有些吃惊。

    我认识孙文东的时间比认识曹翔还长,扳指数数到现在也有八年历史了。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并不怎么顺眼,他那五颜六色的头发和捅了几个洞的喇叭裤,还有满嘴的粗口让我不爽。但是那时作为好学生的我,和他这种坏学生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

    后来,发生过一些事情,我叛逆了,跟着人家出来混,抽烟喝酒打架,成了坏学生。

    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我忘记了,我和孙文东干了一架,那次我没打得过他,被他打趴下了,我恨,偷偷苦练,三个月后,他被我揍得跟狗似的。我隐约记得,他被我扯住头发摁在地上,强迫他叫我文哥,他不叫,我把烟头烫在他手上,他哭了,然后乖乖叫我文哥。

    那时候我在学校混得不错,是男生眼里的霸王,女生眼里的流氓,老师眼里的坏学生。

    但是有一次,孙文东不知道哪里惹到了社会青年,被追到巷子里挨揍,刚好被我看到了。那时候的我不过十五六岁,加上受港片古惑仔的影响,就爱讲义气,护短的欲望特强,看到自己的马仔被揍,啥都不管了,随手操起一块砖头,就一腔热血地冲了过去。

    年少轻狂嘛,小小年纪根本不懂战术,傻傻地冲上去一个pk三个,结果就受伤了,挨了几下铁棍,手臂被啄木鸟划了一道血口。

    从那次以后,孙文东就开始叫我文哥了,心甘情愿地叫。他挺崇拜我的当时,小孩子嘛,你能打,又讲义气,谁不服?他服了,很佩服,说要跟着我混。但兴许由于大家兴趣不是很投机,我一直没能和他做成兄弟。怎么说呢,他那时候就一根筋,脑子不怎么好使,属于有勇无谋的类型。我和这种人没什么共同语言。

    在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和他分开了,那会儿他就辍学了,他叫我带他出来混,我拒绝了,因为我爸妈要我读书,我不敢不听。

    我有时候回想,如果当初我真出来混了,现在到底是什么模样?是做老大了,还是去蹲号子了?我不知道。人生不是放电影,永远没有回放的可能,有些事你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没有得回头。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我想我应该永远都不会和孙文东再有交集的,因为我和他处于不同的世界。我在地面,他在地下。

    报仇报仇,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嵌入我意识里。但我不可能就蠢到拿着炸药包奔高帅富家和他同归于尽了,这样是极不现实的,铁定还没去到就被抓进警局了。我的脑袋可不是用来戴帽子的,而是用来思考的。我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混。

    我深深明白自己没有小说中主角的好运气,去山洞避雨能捡到绝世秘籍,去公园散步能遇上武功高手,去公司上班能被董事长女儿喜欢上。我得靠自己的双手去奋斗,去打拼,尽管我可能落得面目全非,最终一场空。

    我人生最离奇的一次就是被温可馨强吻,显然带来的不是好运,而是厄运,一场改变我命运的厄运。

    高帅富有钱,他的人脉就广,认识的人层面也高,不是高官就是大老板。要是正面拼我是拼他不赢的,即便我有超强的商业头脑,再加超好的运气,在短短十年八年内就能扳倒他。但是我等不了那么长时间,十年真的太久了,我现在等一天都是一种痛苦,何况十年?我又不是陈奕迅。

    我不知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话谁说的,如果不是他纯粹扯蛋,那就是他太本事了。我自认没这个本事,十年我耗不起,但三个月的忍耐度还是有的。没错,我要在三个月之内整死他!

    过来,叫文哥!

    孙文东招了招手,那几个还穿着校服的高中生就听话地过来叫我文哥。

    记住了,以后文哥就是你们的大哥,他叫你吃饭你不能拉屎,叫你拉屎你就不准吃饭!听到没?孙文东还是一贯的粗俗,不过我很喜欢。

    是,东哥!这帮高中生倒也乖巧,接着齐齐对着我九十度鞠躬,大喊一句,文哥好。

    我笑笑:大家太见外了,都是兄弟。我叫甄文明,叫我阿文就行了,呵呵。

    望着这些毛都还没长齐的高中生,我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叛逆,热血,冲动,不爱念书。

    东子,大家都没还吃饭吧,走,今天我做东,吃一个去。

    小餐馆一顿七八个人吃不了多少钱,撑死也就三四百,我原本没钱,但我把心爱的4s给卖了,卖了三千,用来做必要的花销。我没跟家里要钱,因为大二开始,我就开始自力更生了。

    请客是必须的,你要想别人跟你,除了能打会吹外,还要会做人。

    这一顿下来,果然他们几个高中生对我的印象不同了,我那一张嘴可不是盖的,吹起牛b来连曹翔那厮都要写一个服字。再加我的大方请客,他们差点就不叫我哥,改叫我爹了。

    望着面前几个目光崇拜望着我的高中生,我有种怪怪的感觉,好像自己是误人子弟,逼良为娼的混球似的。不过这个念头刚一冒出就被我活活掐死了,我不是他们的谁,没有引导他们走正路的义务,他们既然选择了混,就活该被忽悠。

    我是人渣,我不需要有负罪感。我这样提醒自己。

    人都是自私的,从来只管自己的好坏而不顾别人的死活,你如果某日看到满口仁义道德拯救苍生的人,不用说,那他肯定是在装逼,在炒作。我还他妈不信有谁这么伟大,会把别人的生死看得比自己的利益重要。

    文哥,你的脸

    我抽起了已经戒掉的烟,吐了口层层的烟圈,缓缓说起了和高帅富的恩怨。全说出来了,从公交车上怎么被白富美强吻,再到招惹上高帅富,一字不漏说出来我觉得没必要去隐瞒,出来混,你要不仅要讲义气,还要讲一个真字。

    草!

    孙文东勃然大怒,一拳砸在桌子上,瞪大眼睛骂道:吗的!欺人太甚,草他吗个烂b!走,文哥,我叫上几个兄弟,捅死他!

    我摇头,摁灭了烟头,不急,这仇我早晚要报,就让他先苟活几天!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冲动无脑,但他恰恰这种冲动,是我目前最感动,也是最喜欢的。

    文哥,你打算怎么做,吩咐一声,兄弟我烂命一条,刀山火里都随你去!

    什么叫刀山火里,是刀山火海好吧,东子还是和以前那样没文化。

    这事急不来,我要好好制定一个计划,不干就不干,一干就干一票大的,直接整死他!

    东子大力点头,对,整死他!

    我眯起了双眼,阴荫道:东子,你可能想错了,我说的整死他,是真正把他干死!我要他的命,而不是打他一顿!

    东子吓了一跳,文哥你,真要整死他?

    怎么,不行?我反问。

    这可是要枪毙的。

    我拍拍他的肩膀:咱们砍人要动脑子,我说干死他,是一种决定,一种结果,并没有说现在就去做。我们要整个万无一失的计划出来,偷偷地行事,把他整死了都查不出是我们做的。

    东子迟疑了,我完全理解。他虽然不爱动脑,但也不致于没脑到这种程度。

    我要是打高帅富一顿,即便是把他打断两根骨头,他都毫不犹豫地跟我做。但是我是要杀人,被抓到可不是蹲几年号子就能解决的,而是要吃花生米掉脑袋的!

    干!挣扎了足足有三分钟之久的东子猛然抬头,呸一声吐了口痰,把烟头按在自己手掌熄灭,大声道:文哥,我跟你干了!妈的,对这种吃族粮的杂种,老子早就想弄死他了!

    东子的爽快让我产生负罪感,我沉声道:东子,你可想清楚了,这可是一条险路,掉下去要死人的!我当你兄弟,才找的你,但我不想我的兄弟跟着我送死。说这话我有些愧疚,因为我在卑鄙地打感情牌。

    他咧开一口黄牙,嘿嘿道:文哥你说这话我可不爱听,咱是去整人又不是被人整,没那么多送死不送死的。

    我狠狠地捶了他一拳,然后抱紧他,说了一句,好兄弟!

    第二天晚上,他就带我去见他的老大了。

    第13话 狼头帮

    既然决定了要混,那就要一往无前,刀山火海,不能拖泥带水,不然只会越混越渣,只能一辈子做小混混而出不了头。

    我是个狠人,在高帅富揍了之后就更恨了,三刀六洞我自认没那么彪,但站着不还手被捅上几棍,刺个纹身什么的,我还是不会皱下眉头的。

    那晚我就进帮会了,以挨上几棍,刺个狼头纹身的代价。

    东子的大哥是个胖子,年岁不大,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姓梁,单名一个看字,梁看,就是他的大名。

    梁看严格来说不算怎么胖,一米八的个头,东北人,身板很壮很彪悍,留着个光头。脸上也有块疤,说是以前的战绩,不过是在右眼的眼角一点,不长,两厘米的样子,却让他本就吓人的样子更加吓人,是属于能活活把小孩吓哭的货。我也有疤,所以他见到我的时候眼前一亮,故意敲多了我两棍。

    敲棍,是他立下的帮规,无论是谁,进帮之前都要挨一顿揍,如果你承受下来了,那就是兄弟,如果被敲晕了,或者吓尿了,那就滚蛋!

    这样的帮规,注定了他人数不多,但个个以一顶三。

    而且梁看这人十分地好斗,还喜欢掰手腕,他见我有几分力气的样子,立刻要和我掰一掰。我哟呵一下,乐了,没想到梁看居然和曹翔那厮一个尿性,就好这一口。我二话不说,直接干了。妈啦,我敢说,他肯定在工地干过,不是搬砖就是扛水泥的货。力气大的吓人,我撑不到五秒就败了,丫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尼玛,要知道以曹翔那货的身板都没我力气大,虽然他每次都不认输,说他没吃饱不算数,下次再来。但我力气很大是无需质疑的,因为我纵横掰坛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输得这么惨!

    不过我的力气还是让他吃惊,他说能在他手下撑过三秒的,我算第一个。

    帮会并不大,三四十人的样子,加上一些外围忽悠进来交保护费的非主流中学生,一共也就七八十人,少得可怜,名副其实小帮派。

    小帮派好啊,我要去的就是小帮派,这样才容易混得高,混的快!

    狼头帮,就是帮名,而帮主就是梁看,他似乎是个金庸武侠迷,小小的一个社团,居然还设了五大堂,还起了响当当的名字,青龙,白虎,玄武,朱雀,腾蛇。我当时就觉得好笑,一个堂主也就统领七八个马仔,这他吗跟光棍司令有什么区别啊。

    阿文,你是好样的,我梁看创帮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过了敲棍还能活蹦乱跳的。来,喝了这碗酒,以后就是兄弟!在九街这一亩三分地,谁惹了你,报我梁看名号,我帮你整死他!梁看是个爽辣性子,饭大口大口地吃,酒大碗大碗地喝,跟水浒传中的鲁智深一般无二。我知道,跟着他算是跟对人了。只因我也是豪爽性子,就喜欢和这种人一起混。

    好!看哥,以后小弟要是看谁不顺了,直接报你名号,然后揍丫一顿,把他马子都抢过来,爆草一顿,草完就扔,哈哈哈!我端碗一饮而尽。

    哈哈!你小子,够粗俗,我很喜欢,哈哈!

    我的粗俗十分对梁看的胃口,他满脸酒红,蒲扇大的手大力拍在我挨过棍的肩上,差点没把我拍出翔来了。

    东子就在我旁边坐着,给我和看哥敬酒,很不斯文地爆粗:我草,文哥你怎么比以前更猥琐了啊,人家的马子,你草一遍就算了?草完就扔了?太他娘不讲道义了,起码也要给兄弟们爽一爽再扔嘛!

    对啊对啊,阿文你太不道义了,娘的,好东西不能扔,要拿出来给兄弟爽过了才好扔撒!

    不草白不草,草了才知道!兄弟们说是不是?

    一堂轰然大笑,各种怪叫。尼玛我一身冷汗,真他妈太粗鲁了,果然是出来混的人渣啊。我有种掉进了狼窝的感觉。

    不过我心底知道,往往有时候表面越粗鲁越猥琐的人,他就是个真汉子,有情有义,把你当兄弟了,就能为你去死!因为我有一个兄弟就是这种人,没错,曹翔,就是这驴ri货。

    我望了望身边嗷嗷怪叫的东子,我心里问了一句,东子,你是我能托付生命的兄弟吗?

    东子也是个棒槌,根本就看不懂我眼中的东西,见我望他,推了我一把,哎文哥你看我做啥,我又不是娘们,有啥好看的,来来来,我敬你一杯!

    看哥猛然一拍桌子,砰的一声,桌子都被他拍斜了一下,他站起来,举起大碗,大声喝道:来兄弟们,今天是个好日子,东子的兄弟阿文入帮,阿文是大学生,肚子里的墨水可多着了,也是我们狼头帮的第一位大学生。来啊,让我们敬他一杯,从此大家就是兄弟!干!

    也许是听到了大学生这三个字让他们反感,让本来热情很高的他们一下子消极不少。他们多是初中就辍学出来混,大学生这三个字和他们这些文盲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应该说他们打心底就对大学生反感,或者自卑。

    我知道他们的心理,因为我曾经混过,那时候的我就特别反感那些老师眼里的好学生,觉得他们个个都是狗ri的。

    对于这种情况,看哥似乎一点不惊讶,他只是眯着眼看了我一下。

    他什么意思我当然知道,在施威的同时,又要看我的应变能力,看我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东子站起来,想说些什么,话没出口,就被我按回椅子上。

    去他娘的大学生!

    我一拍桌子,动静比看哥还大,嗖的一下站起来,如果我他妈这都算大学生的话,那在座的兄弟就是博士生了。我草他了个烂b,你们见过有大学生像我这么粗俗的么?我草!

    拍了拍自己脸上的那条肉虫,我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十分不雅,大声喧哗:大学生算个j8啊大学生,我他妈要不是家里老爹交了学费的话,我他妈早就不读了!兄弟们你们不知道啊,哥们以前也是个英俊潇洒的帅哥,十里八乡一枝花,学校里不知道多少娘们喜欢哥们,要跟哥们睡觉。哟嘿,你们可别笑,老子说正经呢可哥们我指着那条狰狞的肉痕:哥们自从破相之后,我草他妈的,就没有哪个娘们拿眼角夹过我了大学生?我去你妈的大学生啊,草草草草!

    尼玛老子初中也混过啊,不信?你问东子这狗ri的,他丫还给我揍过一顿呢,当时哭了还,一把口水一把鼻涕地喊我文哥!我脸红耳赤,很激动的样子,掐着东子的脖子摇来摇去,十分地亲热。

    我先声夺人,欲扬先抑,夸张比喻,各种手法使出来,把他们哄得个七荤八素的,愣了好一会儿才有人给我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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