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匆匆地吻了吻欧内斯蒂娜的头项,轻轻地脱开她的双手,每只手吻了一下,便急忙走了。
还有一付千斤重担在等着他呢。此时,玛丽正站在门口等他,手里拿着他的帽子和手套。她垂着眼皮,脸色绯红。他戴上手套后回头瞥了一眼刚才离开的那个房间,看到房门已经关上。
“萨姆把今天早晨那件事的前因后果对你讲过了吗?”
“讲过了,先生。”
“你……懂吗?”
“我懂,先生。”
他脱下一只手套,在马甲口袋里摸索着。玛丽虽然把头埋得更低了,却没有后退一步。
“哦,先生,我不要。”
但她已经接住了。查尔斯一走,她便匆匆关上门,小心翼翼地伸开小手——我想恐怕已是攥得发红的小手,盯着掌心里那枚小金币。随后,她把金币放在两排白牙齿之间咬了咬(她常看见爹爹这样做),以便吃准那不是铜的。尽管她并不能区分金的还是铜的,但咬一咬总叫人放心,可以证明确实是金的,这正象谁到安德克立夫崖走走便被证明确实有罪过一样。
一个单纯的乡下少女对罪过又能懂得多少呢?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不管怎样,查尔斯掏了腰包,总可以轻松自在地去伦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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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在这甜蜜的羁留期间里,
你是我力量的唯一源泉。
——哈代《她的永恒》
在我们看来,十九世纪到底怎么样呢?那是一个妇女倍受尊重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花几镑钱便可以买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英国所建教堂的数目超过了这个国家以往所建之和。而在伦敦,每六十所房屋中就有一所是妓院(现代的比率可能接近一比六千)。在那个时代,每一个布道坛,每一家报纸的社论,每一次公开演讲,都喋喋不休地宣传婚姻的神圣性(及婚前贞操的重要性),而上至王储下到达官显贵,许多人都有着偷偷摸摸的私生活,人数之多,超过或几乎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在那个时代,刑法制度逐步讲究人性化,而鞭打却非常盛行,结果一个法国人非常严肃地证明,法国的萨德侯爵的先祖必定是英国人。在那个时代,妇女们的衣服把遮盖得比任何时代都严实,但对雕刻家的评判却要看他雕刻女人的水平。在那个时代,任何小说、戏剧、诗歌等方面的著名文学作品,在描写上从来都不超过接吻的程度,鲍德勒博士2被认为是公众的恩人(他死于一八二五年。他死的年份使我们注意到,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早在维多利亚时代以前就已存在了)。然而,带描写的通俗作品的发行量却是空前绝后的。在那个时代,人体的某些器官是从来不提及的,否则会被认为有失体统;然而,卫生设备非常简陋,人们几乎在所有的房子里和街道上都会碰到与厕所、粪便有关的东西(有抽水设备的厕所是十九世纪末才出现的,直到一九○○年,还一直被认为是一种高级设施)。在那个时代,在人类活动的其他方面都出现了长足的进步和解放,而唯独在最基本的个人方面却受到苛刻的控制。
萨德侯爵(arquisdesade,740—84),法国作家。他写了许多作品,主要描写一些狂。后来,他的名字成为一个专有名词“萨德主义”(sadis),意思是“狂”。
2托玛斯·鲍德勒(thoasbowdler,754—825),英国学者。一八一八年,他对莎士比亚的著作进行“净化”,即删去所谓“猥亵及描写”的词句。后来,他又对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737—794)的名著《罗马帝国衰亡史》进行了类似的删节。后来,他的名字变成了一个英语动词(bowdlerize),意思是“删去猥亵,词句”。他死于825年,而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是从837年开始的,所以下文说“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早在维多利亚时代以前就存在了。”
虽然升华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释维多利亚时代,但我有时也觉得怀疑,这种理论是否会将我们引入歧途,使我们误认为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是清淡寡欲的。实际上,他们有着和我们同样强烈的——而且比我们想得更多。我一向认为,所谓“下流的九十年代”。是对许多年来禁欲主义的反动。我想,那只不过是公开了到那时为止一直掩盖着的东西。我觉得,我们是在谈论人类永恒不变的能量,只不过所使用的词汇和比喻不同罢了。
我们视为轻松或无关紧要的事情,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却十分认真严肃地对待。他们表现严肃的方式就是不公开谈论这类问题,而我们则恰恰相反。但是,这些表示严肃的“方式”都只不过是些传统习惯。从本质上说,他们与我们并无不同。
我们要了解客观现实,就不得不从别处去寻找——从梅休2的著作,从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以及其他材料中去寻找。狄更斯及其同时代作家对性生活这一领域避而不谈。维多利亚时代乡间的严酷现实是这样的:“先尝后买”。这是普遍的,而不是个别情况。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英国一些知识分子冲破了维多利亚时代所宣扬的禁欲主义束缚,在性道德、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观点。他们创办了《黄书》杂志,主要撰稿人有著名文学家亨利·詹姆斯、阿诺尔德·班尼特、奥斯卡·王尔德等。
2亨利·梅休(82—887),英国社会学家。他对伦敦的劳工情况做了长期深入的调查,写成四卷《伦敦劳工及伦敦穷人》。
让我们再回到我们的人物上来。你现在总会猜出萨姆和玛丽为什么要到谷仓来了吧。再说他们来这儿已不是第一回了,你就可能更加理解为什么玛丽得悉萨姆要离开莱姆便哭得泪人儿一般……为什么她对罪过懂得多于人们对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所预料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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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她额头上犹如火烧,
急切的神色流露眉梢,
见机就匆匆而上,
将一切付诸了。
——丁尼生《悼亡友》(850)
一百年前,由于交通不便,埃克斯特城离首都比今天显得远多了。当时,那儿就有某些纵欲的恶习,而现在所有的英国人都拥到伦敦来享受这种生活了。要是说一八六七年埃克斯特就有那么个灯红酒绿的街区,这恐怕未免失之夸张。尽管如此,它却有那么一个非常繁华的地段。那地段离城市中心较远,地处镇旁河岸边的斜坡上,这儿曾经是个不小的港口,附近又有一座黑森森的大教堂,因而是埃克斯特生活的心脏。那地方街道纵横交错,尚有不少都铎王朝时期的房子,但光照极差,臭气熏天,到处是烂泥污水。有烟花巷、跳舞厅和酒馆。那里住着由于五花八门的原因而的姑娘和成年女人,还有一大群从德文郡的村庄和小镇拥到这儿来的无事可做的人。总而言之,那是一个臭名昭著的藏污纳垢的地方,布满了出租房屋和小旅店——就象莎拉所说的韦茅斯的那个小旅店一样。那是一个逃避严厉道德风尚的避难所。这种避难所当时遍布英国各地,埃克斯特自然也不能例外——当时所有各郡的大城市都不得不给那支不幸的妇女大军找个落脚点,她们在争夺普遍纯洁的男性战斗中,已是伤痕累累了。
在这一地段的边缘有一排乔治时代的房子。毫无疑问,当初刚造好时,房子俯瞰着河流,景致一定不错,可是如今那里盖起了客栈,视线给遮住了。很明显,那些房子已经失去了原有的自然美。房子的木制部分油漆已脱落,门及屋顶上的瓦片都破破烂烂。有一两所房子是私人住户,但在那一排房子的中央有五幢属于一家人家,房子中央的大门上挂着一块招牌,这表明它是一家旅馆,说得确切些,那是“恩迪科特旅馆”,店老板是马撒·恩迪科特夫人。据说,恩迪科特夫人的主要特点,是她对任何旅客都不觉得好奇。她是一个标准的德文郡女人。对这样的女人来说,只要住店付店钱就行,至于住的是什么人,她毫不关心。因此,她把站在门厅旁小帐房里的旅客分成等级:十先令的旅客、十二先令的旅客、十五先令的旅客等……所标的价格是指旅客每周应当付的住宿费。在当代,住在旅馆里已习惯于每揿一次电铃召人做事就得付十五先令小费的旅客,切不要以为那时恩迪科特夫人的旅馆很便宜。要知道,当时租一间茅屋一般是每周一先令,顶多不超过两先令。在埃克斯特,花六先令或七先令便可租到极好的小房子。每周花十先令在恩迪科特旅馆租一间最便宜的屋子,虽说这显然是女老板敲竹杠,可是她通过这个办法提高了旅馆的身价。
英国国王乔治一世至四世(74—830)时期。
那是一个薄雾冥冥的黄昏,天眼看黑了下来。旅馆对面人行道上的两盏气灯已由点灯工用长竿拨亮,仓库墙上粗糙的砖头被照得雪亮。旅馆里有的房间已点亮了灯。楼下的灯光较亮,而楼上的灯光较暗。这是因为,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都认为装煤气管子太贵,引到楼上不合算,于是楼上依然使用油灯。透过大门口旁边底层楼的窗户,我们可以看到恩迪科特夫人坐在一只小火炉旁,聚精会神地钻研着她的圣经——帐本。倘若我们仔细地将目光从这个窗口向上移至右首尽头的另一幢房子,我们可以看到最上层楼的一个黑洞洞窗口,窗户上挂着紫红色窗帘,尚未拉上。住这样的房间,每周需交十二先令六便士。
这是两间一套的房间,由一个小起居室和一个更小的卧室组成,实际上是由原来一间颇为宽敞的乔治时代的房间隔开的。墙上贴着不整齐的糊墙纸,纸上印着褐色小花。屋里铺着旧地毯,摆着一张由三角架支撑的圆台面,上面铺着墨绿色棱纹台布。从台布的角上可以看出,绣花的人是个新手,还在练习阶段。屋里还有两把破旧椅子,粗糙的木刻装饰品上衬着破旧的紫褐色丝绒,还有一只带抽屉的橱子。墙上挂着一张发了黄的版面,画面上画的是查尔斯·韦斯利;还一幅蹩脚的水彩画,画的是埃克斯特大教堂——这是几年前买主从一个手头拮据的妇女那儿一再压价买来的。
查尔斯·韦斯利(707—788),英国著名的美以美教徒,写过许多赞美诗。
屋里还有一只作装饰用的微型火炉。炉子封着口,炉下挂着几件叮当作响的小玩意儿。除这个小火炉外,房间的布置别无新鲜可言。只有一件小事值得一提:壁炉的大理石饰板。那是乔治时代的古董。饰板的上方有几尊雅致的仙女浮雕,雕像的背景上刻着象征丰饶的鲜花。她们的那种传统的标准面孔上一向微微露着惊奇的神色。现在,她们看到仅在一百年间这个国家的文化居然变得如此糟糕,也一定会感到惊奇。她们本来诞生在一间镶着松木板的、使人心情舒畅的房间里,现在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肮脏的斗室里。
如果她们能够的话,她们一定会欣慰地舒一口气,因为这当儿,房间的门打开了,一个我们尚未见面的旅客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那剪裁奇特的大衣,那黑色的女帽,那带着白领子的靛蓝外套……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她是莎拉。
莎拉轻快地,几乎是急切地进入屋子。
这并不是她刚刚赶到此处。她几天前已经到了。至于怎么会到这儿来,原因很简单。当她还是个小姑娘,在埃克斯特读书时,她就知道这个旅馆。几天前离开莱姆后,莎拉不知不觉发现自己站在希普站,就是多切斯特公共马车停靠的那个站头。她的箱子几天前就已经运到了,正在等着她呢。有个搬运工走上来问她要在哪儿下榻,她一时尴尬万分,因为她除了隐约记得那个旅馆的名字外,她说不出别的什么旅官。搬运工听说她要去“恩迪科特旅馆”,脸上露出了异样的表情。莎拉猜想,要在埃克斯特盘桓,她大概没有选中最讲究的地方。不过搬运工倒是一声不响地扛起了她的箱子,她便跟着他穿过城市来到刚刚说过的那个地段。她并不喜欢这个地方的外表,在她的记忆中(她以前也只见到过一次),这地方以前比现在亲切得多,宽敞得多,尊严得多。不过,条件差并不妨事,讨饭的不应该嫌饭凉。使她宽心的倒是她孤单一人并未引起风言风语。她要一套房间,预付一个星期的钱。这本身证明了她有点身分,就不必要别的什么证明了。她本想要最便宜的房间,但当她发现一个房间就要花十先令,而一个半房间只需再加两个半先令时,就改变了主意。
她快步走进房间,关上门,划了根火柴凑到灯芯上。灯烟消失后,丨乳丨白的玻璃罩放出光来,驱散了黑暗。她摘下帽子,以她特有的方式摆了摆头,将头发甩到后面。她把手里的帆布包放到桌子上,一看就知道她急于打开包,连大衣都顾不得脱。她慢慢地从帆布包里拿出一包包东西,放在绿色台布上。末了,她把帆布包放在地上,动开包里所购买的东西。
第一件东西是一只斯塔福德郡出产的茶壶,上面有一幅彩图,画的是一间茅屋,屋边有一条小溪和一对恋人(她仔细地打量着那对恋人)。第二件东西是一只托比啤酒杯,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那种花花绿绿的庞然大物,而是个小巧玲珑的物件,上面涂着紫红色和黄丨色。那个高高兴兴的男子面容上涂着柔和的蓝色釉(瓷器专家会认出那是拉尔夫·伍德的作品)。这两件东西是莎拉在一家旧瓷器店花了九个便士买来的。啤酒杯已经磨损了不少,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将继续磨损下去。这一点我可以作证,因为一两年前我也买了一只这样的瓷啤酒杯,花费远远超过了当时莎拉花的三个便士。不过我同她不一样,我喜欢的是拉尔夫·伍德的艺术,而她喜欢的是那男子的笑容。
托比啤酒杯是一种做成头戴三角帽地矮胖人形啤酒杯。下面讲的“那个高高兴兴的男子”即指此。
虽然我们从未看出,莎拉其实很有一种审美感,或者说那是一种情感——一种对她生活的时代那种可怕装饰的反应。这只小啤酒杯的年代,她是一无所知的,但她隐隐感到它的年岁一定很大,许多人都用过它,而现在居然成了她的了。她进屋后没脱大衣,便把它放到壁炉台上,象孩子似地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它,好象生怕失去享受第一次做主人的美味似的。
过道里响起了脚步声,打断了她的沉思。她紧张地向门口匆匆瞥了一眼。脚步声消失后,莎拉才脱去大衣,捅旺炉子,随后又把一只熏黑了的铁壶放到炉架上。接着,她转过身来整理买来的东西:一包茶叶,一包糖和一小筒牛奶。她把这些东西都放到茶壶边上。末了,她拎着剩下的三包东西走进卧室。卧室的陈设极为简陋,一张床、一只大理石盥洗盆、一面小镜子和一块寒酸的地毯,仅此而已。
但是她顾不得注意这一切,眼睛只盯着三个包。第一个包里是一件睡衣。她没有将睡衣贴着身子比量,而是把它放在床上。随后她打开第二个包,里面是一条深绿色的美利奴羊毛披肩,四周用墨绿丝绸镶着边。她把披肩拿在手里,出神地望着它——那一定是因为它太贵了。买这条披肩花的钱比买其他东西加在一起还多得多。最后,她若有所思地举起披肩,将那精致柔软的料子贴在自己的面颊上。她低头看着睡衣,第一次用我允许她采用的真正女性的姿势,把一绺棕色的头发移到胸前,放在绿色的披肩上。过了一会儿,她抖开披肩。披肩足有一码宽,她将它披在肩上,对着镜子瞧了半晌。随后,她回到床边,把披肩放到摊在床上的那件睡衣的肩头。
她打开第三只包。这个包最小,只是一卷纱布。她望了望床上白色的睡衣和绿色的披肩,然后将纱布拿到另一个房间,放到橱子的抽屉里。此时,水开了,铁壶盖子啪嗒啪嗒地响起来。
查尔斯给她的钱包里有十枚金币,单就这些钱——且不说还有别的钱——也就足够她离开这儿远走高飞时的开销了。前些日子,她每天晚上都要象第一次那样数数这些金币。她的这种行动看起来并不象个守财奴,倒象是一个人一次又一次地看同一部电影一样——原因是对这部电影的故事、某个角色禁不住的欢喜。
她刚到埃克斯特时,有好几天什么东西也舍不得买,只从自己那点可怜的积蓄中拿出最少的钱来维持生活。她只是眼睁睁地瞪着那些商店,瞪着那些衣服、椅子、桌子、食品,葡萄酒等等上百种似乎对她抱有敌意的商品。这些商品象是些嘲笑挖苦她的人,象是莱姆镇那些两面派居民。她在他们面前走过时,他们便背过脸去,装作没看见她;当她从他们身旁走过,到了他们背后时,他们便挤眉弄眼地笑笑。这就是她不愿出来买东西的原因。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日子不开心,恰恰相反,她是在享受着成年生活中的第一个假期。
她自己煮茶。金黄丨色的小小的火苗从茶壶上反射到炉壁上,闪闪发光。火苗静悄悄地跳跃着,投下了点点阴影。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她的变化如此之大,心情如此平静,对自己的处境如此满意,你可能会因此以为她收到了查尔斯的信,或者听到关于他的什么消息。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在莫尔伯勒大院那个静静的夜晚,她曾经双眼垂泪,痛苦不已,那次我叙述过她想些什么东西。现在,她又静静地凝视着火苗,究竟她心里在想些什么,这次我不想赘述了。过了片刻,她站起身,走到橱子面前,从最上面一格里取出一只茶匙和一只没有杯垫的茶杯。她坐到桌旁,倒了一杯茶,打开了最后一个小包。那只包里是一只小馅饼,她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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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体面”将其沉重的大氅罩住了整个国家……谁要是对这位女神项礼膜拜,谁就赢得大家的尊敬。
——莱斯利·斯梯芬《剑桥杂记》(85)
资产阶级……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马克思《宣言》(848)
查尔斯与欧内斯蒂娜的父亲第二次会面,跟上一次比起来可就不愉快多了。当然这并不是欧内斯蒂娜的父亲弗利曼先生的过错。弗利曼先生尽管在内心深处对贵族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卑视,但在现实生活中,他却是个势利眼,处处装出上流社会的绅士派头,并将此视为一种生意,象他的另外一种兴隆生意同样重要。外表上,他觉得自己是标准的绅士,内心里却不时地怀疑自己,这从他那处心积虑装模作样的表情上完全看得出来。
那些刚刚爬到资产阶级上层的人,日子并不好过。虽说他们在社交活动中意识到自己是那个阶层的新成员,但他们心中很明白,他们在商业界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在悄悄改变颜色,以适应环境的需要。其中,有些人(例如乔罗克斯先生)完全追求乡下贵族的嗜好、品格和风度。另一些人(例如弗里曼先生)则试图赋于“新成员”这一术语以新的含义。弗里曼先生在英格兰东南部的萨里松树林新建了一所房子,不过,他的妻子和女儿住在那儿的时间比他要多得多。就他的生活方式而论,他倒是现代那些家住郊区却到城里上班的人的先驱。所不同的是他只在周末才去乡下。除夏季外,他很少住在那儿。
乔罗克斯先生是英国作家罗伯特·瑟蒂斯(805—84)一系列幽默作品中的中心人物。
的确,利润和热情可能是他的座右铭。在一八五○年至一八七○年社会和经济大变革时期(强调的重点从生产转向经营,从生产者转向消费者),他生意兴隆,发了大财。他的生意迎合了第一次巨大消费浪潮的需要。作为一种补偿,他变得高度热情起来,成了一个道地的基督教徒。正象我们时代的大亨们喜欢收集艺术品,喜欢将自己的巨额投资披上美丽的慈善外衣一样,弗里曼先生在“基督教知识普及协会”以及此类活跃的慈善组织上也捐出了一大笔款项。按照我们今天的标准,他手下的学徒和练习生等所受到的剥削以及他们的食宿条件是很残酷的。可是按一八六七年的标准来衡量,弗里曼先生经营的企业是出类拔萃的,堪称同行业的典范。待他进入天堂时,他会留下一支幸福的劳动大军,他的继承人则定会从中获得巨额的利润。
弗里曼先生头脑灵活,面色阴沉,有一双精明的灰眼睛。在他下面的人,他似乎把他们都看作一些曼彻斯特出产的劣等商品。不过,他听着查尔斯的消息时,却没有表现出丝毫激动。查尔斯说完后。他只是严肃地点点头。接着是一阵沉默。这次会面是在海德公园住宅内弗里曼先生的书房里进行的。从那书房的布置,人们看不出他的职业。四周的墙边严严整整地摆着一排排书籍;有一尊马库斯·奥瑞里厄斯的半身塑像(也可能是正在洗澡的帕默斯顿勋爵2?),还有一两块巨大但含义不明的石雕,至于雕刻的是狂欢还是战斗场面,很难断定。不过它们还是给人一种远离当时环境、表现原始人性的印象。
马库斯·奥瑞里厄斯(2—80),罗马皇帝。
2亨利·帕默斯顿(784—85),英国政治家,曾两度任英国首相。
弗里曼先生清了清喉咙,眼睛盯着书桌边上镶着的红色摩洛哥皮。他看来就要宣布什么,谁知转眼间又改变了主意。
“这太出人意料了,太出人意料了。”
随后又是一阵沉默。查尔斯对这种沉默既感到恼火,也感到好笑。他讨厌岳父的严肃态度,但这件事是他自己引起的,因而也就只好忍受这沉默,强压下不满的表示。弗里曼先生所想的,实际上不是贵族而是生意人在想的东西。一听查尔斯的话,他立刻想到,这位年轻人到这儿来的目的是要提高蒂娜的陪嫁数额。加点钱不成问题,但他同时想到的是另一种令人生畏的可能性——查尔斯可能早就知道他的伯父要结婚。他最讨厌的就是在交易中受骗吃败仗——而这一笔交易,不管怎么说,却关系他最珍视的东西。
最后,还是查尔斯首先打破了沉默:“几乎用不着说明,我伯父的这一决定对我来说也是大出意料的。”
“当然,当然。”
“不过我觉得应当立即通知您,并且当面说清。”
“这样做很对。那么欧内斯蒂娜……她知道了吗?”
“我第一个告诉的就是她。她自然相当吃惊,但那只是她出于对我的爱。”查尔斯迟疑了一下,随后把手伸进口袋里。
“我给您带来了她的一封信。”他站起身,将信放到书桌上。弗里曼先生精明的灰眼睛瞅着信,很明显,他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你还有一笔可观的收入,是不是?”
“我不能说自己什么也没继承,不能说自己分文不名。”
“我们还应加一句,您的伯父不一定有那个福份,最后会生出个继承人来,是吗?”
“是的。”
“是不是我们还应加上一句,欧内斯蒂娜决不会空手嫁给您。”
“您是很慷慨的。”
“而且我总有一天要长眠地下。”
“尊敬的先生,我——”
这时,绅士精神在弗里曼先生身上占了上风,他站起身来,说:“我跟你是完全可以谈论这类事情的。我对您并不想隐瞒什么,亲爱的查尔斯先生。我主要关心的是我女儿的幸福。我用不着向你说明,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她代表的价格有多大。当你请求我允许你们订婚时,使我放心的是,这种婚姻是相互尊重,平等交易。现在我更放心的是,目前你的处境变化对你来说也是一个晴天霹雳。谁也不能怀疑你的道德,不能把动机不纯强加到你的头上。这是我最看重的东西。”
“这也是我最看重的东西,先生。”
接着是一阵更长的沉默。两人都知道言下之意是什么:对这一婚姻必定会产生不少恶毒的流言蜚语。人们一定会说,查尔斯在求婚前就已经听见了失去继承权的风声;人们一定会耻笑欧内斯蒂娜失去了爵士夫人的头衔——实际上她本来可以从别人那儿轻易买到的。
“我最好还是看看信,请原谅。”
他拿起纯金开信刀,将信打开。查尔斯走到阳台上,望着海德公园里的树木。越过贝斯瓦特路上的车水马龙,他的视线落在一个姑娘身上——从外表看,那是个售货员或女仆什么的。她坐在栏杆前的长凳上正等着什么人。接着,查尔斯看见一个穿红上衣的士兵走上前去。那士兵行了个礼,她转过身来。由于距离太远,查尔斯看不出她的表情,但从她转身时那急切的样子,可以断定他们是一对恋人。那士兵拿起姑娘的手,急切切地捂在自己的胸口上。他们说了些什么,那姑娘便挽住他的胳膊,两人漫步朝牛津街走去。查尔斯完全被这一景象吸引住了,当弗里曼先生来到他身旁时,他才蓦地醒悟过来。弗里曼先生手里拿着信,满脸堆笑。
“我想最好读一下她在附言中说了些什么。”他扶正自己的银质眼镜架,读道:“‘要是您听信查尔斯的胡说八道,哪怕是听信一点儿,我就叫他跟我私奔去巴黎。’”他毫无表情地望着查尔斯。“看来不给咱们什么选择的余地喽。”
查尔斯淡淡一笑。“可是如果您需要时间来进一步考虑的话……”
弗里曼先生的手搭在这位谨慎的年轻人肩上,说:“我将告诉她,她的意中人在逆境中比在幸运时更令人敬佩。我想你越早回到莱姆越好。”
“您对我太慈爱了。”
“你使我女儿这么快乐,我应当说是你为人慈善。她的信里可不都是这类俏皮话儿啊。”他挽着查尔斯的胳膊,回到房间里来。“我说亲爱的查尔斯……”弗里曼先生这样称呼查尔斯感到是一件乐事。“……我想,你们结婚前对花费稍加调整并不见得是件坏事。但是如果情况……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太谢谢……”
“咱们不谈这个了。”
弗里曼先生拿出一串钥匙,打开书桌抽屉,将女儿的信放进去,好象是国家的一份珍贵文件似的。也许,他比维多利亚时代的大多数雇主更加了解奴仆。他锁抽屉的当儿,扭头望了望查尔斯。查尔斯此时心里怏怏不乐,因为他好象变成了弗里曼先生的雇员——受宠的雇员。毫无疑问,他得受这位商业巨子的随意摆布,恐怕更糟的情况还在后头呢。弗里曼先生对他如此善良,毕竟不只是因为他是一位贵族啊。
“现在我是否可以跟你谈谈一件我早就考虑过的事?因为这时说话方便,它关系到欧内斯蒂娜和你本人。”
查尔斯礼貌地躬躬身,表示同意,可是弗里曼先生一时倒显得不知如何开口才好。他手足无措地把开信刀放回原处,走到他们刚刚从那儿折转回来的窗前,转身对着查尔斯。
“亲爱的查尔斯,我自认为自己在各方面都颇幸运,只有一件事例外。”他眼望着地毯,“我没有儿子。”他又顿了一下,以探询的目光望着女婿。“我知道,经商对你来说一定是件令人厌恶的事情。它不是一位绅士的职业。”
“那仅仅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时髦话,先生。您本人便是最生动的例子,说明它完全可以是一位绅士的职业。”
“你这话当真?你是否在说另一种形式的时髦话?”
铁灰色的两眼直愣愣地盯着查尔斯,使他一时不知所措。弗里曼先生双手一摊,说:“我知道任何明智的人物都必定……认识到商业的伟大作用……以及它在我们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嗯,政治家们都这么说,因为我们国家的繁荣要靠它。可是,你是否喜欢我把你说成……愿意经商?”
“这种可能性从来没有出现过。”
“可是如果出现了呢?”
“您的意思是……我……”
他终于弄清了岳父的意图。弗里曼先生看到他惊异的神色,马上给他找一个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