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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去电话结果被告知已经联系过,通话结束时胸口都有些发凉,背部渗出冷汗。

    他抿唇调出记录看了眼,随即挫败的坐到床铺上,手捂着脸陷入极大的震惊和慌乱中。

    到了这个地步不可能继续装作不知道,可要面对已然知情的刘念让他感到十足有压力。

    他在做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后上了阁楼去找刘念,只是站在门外,一墙之隔的距离还是让他生了怯意。

    夜晚的孤冷在这一刻越发清明起来,带着前所未有的绝望和不知前路的恐惧。

    手起起落落好久,在又一次停顿半空时,木门自动打开了。

    刘念拢着披肩面无表情的站在半米处,并没有因看见他而表露出惊讶,冷淡的神色也没有因着灯光的烘托而缓和多少。

    沈忆枫凝神看着她,“我们聊聊。”

    刘念犹豫了下,侧身重新回屋。

    他紧随其后进去,顺手关了门,他们面对面在矮几前坐下,刘念微微垂着眸并没有要率先开口的意思。

    沉默良久后他道:“我很抱歉,请你原谅。”

    “无所谓。”刘念头都没抬,“又不是第一次,我习惯了。”

    彼此都知道这话代表了什么。

    沈忆枫认真道:“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害怕在你得知我一切都想起来后又会回到之前的模样,刘念,那段时间让我生不如死。”

    “这是你自找的。”她淡淡接口。

    “我知道。”那些过往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再怎么努力都无法抹灭,但是他们也可以用更好的回忆去掩盖它,他说:“刘念,你不讨厌我。”

    沉寂中刘念终于抬眼朝他看了过去,对方再不是那个简单痴傻冲动的男人,晶亮有神的眼眸中是记忆里熟悉又因着相隔时间而有些陌生了的温润。

    在时间的长河里他们再次重逢,眼神的交汇牵连出深埋很久的仇恨悲哀绝望等等的负面情绪,这些都是刘念避之不及的,却又因着这个人一一重现。

    很多东西都是相对的,在沈忆枫处处忍让,拼死一搏,又傻乎乎的不顾被骗死皮赖脸的留在,再加上这些年时间的冲刷,所谓的仇恨确实已经单薄了下来,刘念依旧这么排斥他纯粹只是对那些过往的逃避,那是她人生最无望落魄的时刻,都是因着这人而起。

    这已经不是讨厌不讨厌的问题。

    “我也不喜欢你。”她说。

    沈忆枫点头,他没那么乐观让刘念轻易的再次喜欢上自己,但他可以继续等,这么多年都过来了,鬼门关也闯过了,一辈子也不过如此罢了。

    他白着脸道:“你不恨我,我已经满足了,咱们就这么下去吧!”

    “不行!”刘念淡道:“我未来的生活从来没打算有你,我们都还年轻,还有时间找回各自的人生,你回去吧,以后别来了,这样或许再过个几年在别处偶遇说不定我还能跟你打个招呼!”

    沈忆枫喉结鼓动了下,眼睛有些潮湿,“我做不到,你觉得我连命都可以不要,现在会就这么放手吗?”

    沈忆枫的偏执在这一刻显得淋漓尽致,“我舍不得再逼你,但是我也不会走。”

    说完他缓慢的起身走出去,关门声响后室内又剩了刘念一人。

    她往后一靠,就这么坐了一夜。

    真相暴露后沈忆枫也不在伪装那种憨傻的模样,整个人都舒朗开来,虽然不怎么笑,但是看人时衬着那双漂亮的双眸自然而然有着天生的温和感,自信儒雅温润如玉的气质将整个人烘托的魅力四射。

    魅力散发肆无忌惮的同时客栈内的小姑娘也被迷的七荤八素,时不时的朝沈忆枫套近乎,工作环境也瞬间变得热闹而富有趣味。

    沈忆枫和往常一样套着围裙每天进出帮忙递盘子,刘念查账时都会给她端上一杯热牛奶,冒着蒸汽丨乳丨白色液体带着浓郁的奶香,刘念不会拒绝,但也没喝过一口。

    沈忆枫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坚持着,他对刘念的温柔体贴让燕芳羡慕的不得了,又一次她对着刘念抱怨道:“小老板,你心也太冷了,这么个美男天天杵跟前伺候,你居然能做到无动于衷。”

    见人不搭理自己,她凑上前得寸进尺道:“小老板,跟我说说呗,你两什么关系?沈忆枫是傻子的时候你还跟人说话,现在怎么连眼神都不递给他了?”

    刘念研究着刚买来供客人打发时间的桌游,边道:“不想升工资的话就继续在这呆着。”

    燕芳一愣,随即被成功转移焦点高兴道:“要加工资了?”

    刘念斜了她一眼,对方连忙在嘴前做了个拉拉链的手势,然后乐颠颠的走了。

    齐博义要结婚了,有提前通知,场所安排在一家当地规模还算可以的酒店,邀请函中提到沈忆枫,当天刘念自然和他一块前往。

    酒席铺张的挺大,他们到时宾客已经来了不少,然而这天装饰隆重的酒店大堂却没有迎来主角新郎。

    到点后场面乱成了一团,齐母都急哭了,却没有任何人知道齐博义的去处。

    回到客栈后刘念一直眉头紧锁,过了很久掏出手机打开短信,最近一条是齐博义发的,他说想再见一眼彭飞。

    彭飞在他订婚前就已经走了,那会根本没人知道他去了哪。

    刘念回想着齐母曾经的热情待客,结婚宴上的泪眼婆娑,以及齐博义往日里的嘻笑闹腾,最终决定外出一趟。

    有一次齐博义酒醉后说:“彭飞告诉过我没有人会愿意过背负着道德谴责的日子,有一天若真造成大错必定会后悔。”

    既然这么多年都在道德谴责中度过,那么在最终放下的一刻他必定会去赎罪,会去的地方只有一个,她能想到的,齐博义必然也能想到。

    次日她背着双肩包出发了,陪同的自然还有沈忆枫,这人赶不走,弃不掉,在还能忍耐的时候只能随他了。

    刘念先去了趟齐家看望齐母,因着这事齐母看过去瞬间老了很多,和刘念聊着聊着又哭了起来,两小时后出来刘念成功套出了自己想要的。

    彭飞的母亲叫宣娅,之前一直居住在c市。

    他们当天坐车到了目的地,只是不小的城市要打听一个不在了的人不是一般困难。

    晚上回到下榻的酒店,刘念很累,洗了个澡便躺进了被窝,最后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打开门出现的是沈忆枫那张温和漂亮的脸,他手上端着餐盘,上面是碗丰盛的海鲜面。

    “吃了再睡,不然对身体不好。”

    刘念抓了抓头发,面无表情的接过来就要关门。

    他抬手挡住,“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明天再说。”

    “去派出所查查,不管租房或住房都该有登记。”

    刘念点头应了声。

    他又道:“单身母亲想来不会过于挥霍,先从市郊的派出所开始。”

    刘念看了他一眼,“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文下有朋友还觉得没虐够,但我已经虐不出新花样了,而且马上就要完结鸟~!

    我很早之前就说过的结局会半开放,你们懂的。

    ps:前几章沈忆枫做梦梦见长发的刘念时,说明记忆就在恢复了,现在当然更不必说。

    pps:新文已经开始连载

    ☆、第66章 他们的一辈子(十三)

    再关门时沈忆枫没再阻止,看着眼前紧闭的房门几秒,转身进了隔壁,手机正好响了起来。

    来电是顾伦,主要是工作方面的事,很多项目进程因着之前的意外都被搁浅了,现在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最好还是回来一趟,事情太多太杂,电话里根本就说不清。”

    沈忆枫站在窗口看楼下陌生的繁华街景,“再过一段时间吧!”

    次日他们前往周边的几个城镇查找,同名同姓的不少,但这个年纪就不在了的不多,一周后终于有了眉目。

    这是幢两层的私房,外观看过去已经有些破旧,周边环境也不怎么样。

    大门紧闭着,门上有灰,但是把手干净,说明有人来过。

    沈忆枫四周看了看,正巧旁边一户人家开门出来,是个微胖的大妈。

    他走上前礼貌道:“阿姨,问一下这户人家没人在吗?”

    一副好皮相不管走哪都管用,大妈上下看了他一圈,十分和善的道:“前两天这家的儿子回来过,不过后来好像又走了。”

    刘念也走了过来,“她儿子是叫彭飞吗?”

    “是啊!”大妈转向她,迟疑道:“不过你们有什么事吗?”

    “我们是彭飞朋友,特地来找他的,您知道他平时都去哪吗?”

    大妈摇头,“这倒是不清楚了。”

    沈忆枫想了想,又道:“那您知道彭飞母亲葬在哪吗?”

    “这知道,我写给你?”等人点头后,她回屋很是热情的把地址写给了他们。

    彭飞家人丁单薄,宣娅去世的时候也没亲戚走过来,都是靠周边邻居帮的忙,因此大妈知道墓址也就不奇怪。

    重新走到大马路上,沈忆枫捏着纸条道:“去公墓问问吧,他应该会过去。”

    刘念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

    墓地离得并不远,打车过去也就半个多小时,下车后在当地买了束白菊,问了守墓人方向后往山上走。

    到半山腰时,前方一个墓碑前碰到了一个人。

    一个他们十分熟悉的人,齐博义。

    身上还穿着早之前的银色新郎西服,发型自然是没有了,乱糟糟的就跟鸟窝一样,脸上胡子拉渣,这么多天没见瘦了一圈,下巴尖的仿佛要破皮而出,眼中布满血丝,憔悴的没有一丝生气。

    刘念看的心惊,正要开口,沈忆枫突然拍了拍她的肩,指了下墓碑。

    刘念转头看,然后突袭的冷意从脚底窜到头顶,浑身布满鸡皮疙瘩。

    墓碑上刻的名字是彭飞,死亡时间是一周前,齐博义……结婚的日子。

    阳光灿烂的当下,冷意却更深重几分,远处山林有清晰的鸟鸣声,充满生机和活力。

    刘念机械的转了转眼珠重新看向齐博义,好半晌蹲到他面前,这人很久没做清洁,身上有了明显的异味。

    拍了拍他的肩,“齐博义,跟我下山。”

    他没动,眼神空洞的不像话。

    过了很久他才哑着声音道:“我来的太迟了,只差了一天。”

    早一天彭飞就不会死,他是割腕自杀的,齐博义接到医院电话时刚下长途汽车,赶到医院已经什么都来不及了,从医生那得知彭飞患有严重抑郁,平时都在用药物治疗,可他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齐博义很难过,就像要死了一样,可他却居然哭不出来。

    “刘念,原来这世界没了一个人真的会变得不一样。”他木然的看着地面,“你说我为什么要同意让他走?为什么要争那一口气?他为了我什么都没了,我为什么不抓紧他?”

    “他是男人又怎么样?是我弟弟又怎么样?”他一拳砸向地面,声嘶力竭的吼道:“我爱他啊!”

    绝望到令人窒息的声音在这方上空回荡,一次次后消散不见。

    而对方也因体力不支昏了过去。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叫了救护车,然后沈忆枫背他下山,这边以上的山地还在开发,虽然隔段距离就会有石阶,但地面都是凌乱散落的碎石,下坡路很不好走,尤其还背了个人。

    一个不注意便打了滑,沈忆枫为了护齐博义不躲不挡拿自己当肉垫砸在了地上。

    春季单薄的衣衫瞬间被划破,肩膀手肘破了好几处,连带下巴也破了好大一块,鲜红的血很快渗了出来。

    他顾不上查看一眼,在刘念的搀扶下重新把人背上往下走,这一路直到山脚摔了三次,清俊的男人落魄的都没样了。

    救护车已经等在山下,他喘着气把人放到担架上,随后也跟着坐上车。

    医护人员给齐博义做抢救的同时,刘念拿了酒精给沈忆枫消毒,削皮见血的伤口好几处,擦伤更是随处可见,酒精触碰到伤口让他下意识的闪避了下。

    刘念抬头看他,沈忆枫无力的笑了笑,“没事,继续吧!”

    刘念顿了顿,动作更轻缓了些,半晌后她发现沈忆枫撑在座位上的手隐忍用力到在发抖。

    她收回视线最后给他下巴上消毒,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沈忆枫盯着她尽在咫尺的脸,不由回想起刚见刘念那会的日子,张扬不羁顽劣不堪的少女,惹是生非的模样历历在目,却已经相隔十二年。

    十二年,人一辈子也才多久?

    他突然道:“其实我挺羡慕彭飞的。”

    刘念收手整理东西,他继续道:“人不在了,但是拥有着他最想要的东西,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下一秒就把我忘了?”

    刘念把东西交给医护人员,靠着车壁沉默着,把沈忆枫忘了?她也想,可是她的人生中这个人的身影被占据了大半,除非转世轮回不然怎么可能再忘?

    嘴上就算说着,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做法罢了。

    她已经见证过很多人的死亡,她明白死亡其实离生活并不远,它可能就和你并排走着,只是无法用肉眼瞧见。

    她不知道沈忆枫死掉自己会怎么样?但也明白绝对不会是快乐高兴轻松这类积极情绪,他们互相伤害,互相挣扎着走到现在,与其说两个人,不如说已经长在一块,不论是好的或者坏的,只要是重要阶段永远都有着彼此,以至于其中一个消失,另一个可能不会有多大的悲伤,但必定会体会到剥皮割肉般的疼痛,并且会持续一辈子。

    齐博义的状况不算严重,昏厥是由极度疲劳和缺乏营养导致,调理完善就能缓和过来。

    刘念给齐母去了电话,等那边人都到了之后准备回小镇,齐博义的情绪依旧很低落,趁病房没外人的时候,他突然问刘念,“你喜欢那个人吗?”

    “沈忆枫?”

    “嗯。”

    “问这做什么?”

    “如果喜欢不管他多蠢,记得都别放手。”

    “他不蠢了。”

    齐博义没理她,坐在病床边,身上是宽大的病号服,没有血色的脸面向着窗外。

    又道:“别管外人怎么议论,记住生活是自己的。”

    刘念半晌没说话,等齐母灌了热水进来,告辞走了出去。

    回到客栈后齐博义的事件就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没几天也渐渐消停了下来,像齐博义说的,生活是自己的,就算别人议论也不过只是个短暂的过程,相对比漫长的一生显得太微不足道。

    很多人都知道思源有个俊美帅气的男人,年轻姑娘特意绕远路从门前经过的也不少,对沈忆枫最热衷的要属胡菲了,才二十出头土生土长的小镇姑娘,高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前段时间刚回来,现在帮着家里看店,离刘念的客栈不远。

    她几乎天天挤着时间往这跑,免费给他们当临时工,乐呵呵的什么都愿意做,心态好,开朗活泼十分有朝气。

    胡菲有双大的离谱,却不怎么富有灵气的双眼,看人时常常露出呆样,面对沈忆枫更是如此,燕芳他们时不时的开她玩笑,小姑娘也不介意,还自以为将心思掩饰的很好。

    有一次她凑到刘念身边有些不好意思的问:“小老板,我听他们说沈忆枫是你男朋友?这是不是真的?”

    刘念道:“怎么?怕我跟你抢啊?”

    她慌乱的又是摆手又是摇头,“我随便问问的,真的!”

    刘念挑眉,“呦,难道你不喜欢他?眼光这么高?”

    她再次摇头,急道:“没有,不是的,他很好。”

    刘念缓和了神色,也不再捉弄她,“他不是我男朋友,喜欢就去追吧!”

    “真的?”

    “嗯。”

    她的脸蛋红扑扑的,显得很激动,“我会努力的。”

    说完转身跑了,刘念起身拍了拍衣摆准备上楼,过拐角时看到了杵阴影里的男人,对方平静沉默的凝视着她,也不知道在这里多久了。

    胡菲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真正要追这么个美男子还真没那个勇气,就算询问过了刘念每天依旧是躲角落解解眼馋,窝囊样就别提了。

    很多人拿这两人消遣,胡菲憨憨的不以为意,沈忆枫每天进出也就当没看见没听见,淡定的不得了。

    几天后的晚上刚吃过饭,刘念出门去周边逛了圈,回来时看见沈忆枫背手站在枝繁叶茂的桃树旁,穿着普通的白衣牛仔在温婉的江南小镇里衬着周边红火的灯笼韵味十足的古旧建筑清雅俊秀的宛如画中公子。

    察觉到她的注视缓慢转过身来,白皙的脸庞透着雪样的光泽。

    “顾伦来了电话,我要回去一趟。”他走进几步深深的看着面无表情的刘念,“最迟半个月后回来。”

    刘念没吭声,过了好一会他紧张的迟疑道:“那时你会在的吧?”

    旁边有普通游客经过,手里捧着特色小吃口中边吃边絮絮叨叨议论着其中美味。

    刘念侧头看向不远处河道上停泊的乌篷船,夜间只剩了个乌黑的轮廓。

    “还打算回来?其实我觉得这样各自分开比较好。”

    沈忆枫闭了闭眼,心中的无力感无法言表,“这话我们聊过很多次,我有绝对的自信表示这想法这辈子都不会变,你觉得还有必要问吗?”

    其实刘念也觉得累,这么下去都不是办法,这个晚上或许是做个了结的好时机。

    “沈忆枫!”她吞咽了下口水,思忖着道:“我给你机会怎么样?”

    周围杂音很多,这句话却带着势不可挡的尖锐力道钻入他的耳朵。

    这是沈忆枫奢想了很久的情景,只是此时这么突兀的冒了出来又显得很不真实,他不可置信的瞪大眼双眼,激动的双唇都不可抑制的抖动着。

    “真的?”他近乎有些语无伦次,“为为什么?不,我是说,我很高兴,但是你怎么会突然改变想法?”

    刘念道:“也不是白给的,咱们打个赌吧!我们给彼此两年时间,去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去别处看看玩玩,世界这么大,如果两年后在别处相遇,我们就在一起!”

    她的声音不大,那些飘渺的字符却幻化成生动的画面一个不漏的钻进了他的脑袋,沈忆枫的希望就像刚蹿上来的火苗,还没到达最旺盛的热烈,又被一盆冷水给浇熄了。

    他的眼底忍不住漫上湿意,颤声道:“算了,我不要这个机会,你不能走。”

    他知道刘念这一走,他们就真的完了,像她说的,世界这么大,两个人相遇的几率是多少?而且两年啊!两年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刘念只是换了一种说法想尝试着抛弃他而已,他赌不起,他没那个胆。

    刘念侧头看一脸惨白的男人,“我现在无法原谅你,其实还有一个原因的。”

    沈忆枫用目光询问着。

    刘念艰难的吐出口气,她穿的是深色的短袖雪纺衫,这时突然开始自下往上解扣子,直到第三个才停下,剥开衣料,白皙的腹部上横亘着长短不一的三条疤痕,沈忆枫的目光很震惊,她道:“这是我刚入狱一个月时被人割的,有个胖女人和我住一块,也是犯的经济案,之前做传媒,这个行业性选项独特的人不少,她也是其中之一,监狱生活很封闭,正常人都能被逼疯,更何况是天天对着一堆鲜肉的母狼了,跟她发生过关系的挺多,我那会刚进去,很不巧被她找上了。”

    刘念低头又将纽扣一个个重新扣上,声音微抖着继续,“被人占便宜总有那么几次的,倒还不至于被她真正得手,虽然被她用私藏刀片划了几刀,但对方也被我咬下好几块肉,她并没好到哪去。”

    “知道这事所产生的后果是什么吗?”刘念抬头重新看向他,沈忆枫哭了,脸上都是泪,但五官表情却没有一丝变动,一点都没有哭的自觉,“我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就算出来后没有那个人了我也不敢睡死,直到来到这才稍稍缓解了些,可是你又找来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的坐到天亮。”

    “监狱爆炸那次我本来不会受伤,只是实在太累了,看着火焰吞噬过来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是种解脱,可是最后姜芮还是把我给救了。”

    “这辈子我死了好几次,但我命硬,老天没让我死掉,我就想试着好好活着看看。”

    她看向全身抖的不成样子的沈忆枫,“放了我,就当我求你,我不想再死一次!”

    这是刘念刚入狱时发生的事,那会沈忆枫还没从以往的情绪里抽离,还没派人关照她,所以他并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刘念还经历了这样的事。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他,让其他人有能力有机会抚摸她,触碰她,可以想象刘念当时的所经历的残酷,心脏宛如被拎出来死死挤压般的窒疼和难受。

    过了很久他才稍稍动了动指尖,然后僵硬的迈开步子靠近刘念将人紧紧抱在了怀里,刘念这次没再抗拒他,感受着对方身上传来的震动和耳畔压抑的啜泣抬头望向零星闪烁的星空。

    沈忆枫终于走了,什么话都没有留,客栈几个人都很意外,时不时的询问刘念原因,刘念淡笑着没作答。

    一周后她在众人惊愕的表情下将客栈盘了出去,随后背上行囊离开这个温暖细腻的江南小镇。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非常非常非常想把结局断在这,但碍于之前说的半开放,所以添了明天那章,也就是说明天是大结局!

    ps:新文捧场啊,各位!新文结局he,过程小虐!听人说卖萌会涨收,可惜这么高水准的技能我不会……t^t

    ☆、第67章 大结局

    拖拉机‘突突突’的跑在石子路上,周边都是青色连绵不绝的山峦,刘念坐在车头身子随着颠簸的道路一抖一抖。

    空气里都是蒸腾的青草香,她摘下头上大大的西部牛仔帽有一下没一下的扇风,身上穿着红黑色格子衬衫,双腿套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脚上是沾满泥土的靴子,紧挨着的是只鼓鼓囊囊的背包,整个人看过去风尘仆仆挺落魄。

    她将前往的是云南一个普通小村落,这里的交通很闭塞,要不是碰上同路的拖拉机大叔还不知道要走多久。

    前两天她也来过这,那会不幸迷了路,最后是在一位孤寡老人家里借宿了一晚,老人的生活条件很艰苦,房子也是破烂的挡不了风遮不了雨,吃的都是外面拔的野菜,连点果腹的米粮都没有。

    对方只会说方言,刘念跟她交谈也是各说各的一点都听不懂,想办法出来后便一直想着带点东西给老人送过去,简单的保暖物品,一些蔬菜种子,她低头看脚边,还有五只小鸡小鸭。

    村子很偏远,由于交通不便有些老一辈的人一辈子都没出过这个地方,平时也很少有人来。

    到村口时附近停了一辆黑色商务车,衬着周边荒芜的景色显得十分大气上档次,好比凤凰落了鸡窝,开拖拉机的大爷叽叽呱呱了几声表达惊讶!

    刘念收拾好行头,拎着小鸡小鸭站原地左右看了看,随后向大爷道了声谢走进去。

    这里的房子是土房子,小道也是坑坑洼洼的,往里走了好一会发现前方推推搡搡挤满了人,而目标所在地正是老人的家。

    刘念连忙加快了脚步,走进了听见围观人用着当地语言正絮絮叨叨交谈的起劲,她拽了下人群里较为年轻的一个姑娘。

    “不好意思,我想问下这发生什么事了?”

    姑娘穿着少数民族的服饰,脸上有着明显的高原红,对于她的提问并没有露出迷茫的神色,用着不算正统的普通话回道:“来记者了,在做采访。”

    “怎么会突然来记者?做什么采访?”

    “老人家儿子原本在外打工,前两天为救人去世了,好人好事做报道。”

    刘念满脸惊愕,愣愣的朝里看,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边的光照很猛,刘念热的那手遮太阳,没一会突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麻烦让让!”

    声音干净清朗,是这里所没有的标准普通话,十分悦耳动听。

    刘念连忙往旁边让了步,转过头,两人顿时都愣了。

    互相打量了眼,沈忆枫率先回过神,将湿漉漉的手往裤子上一擦,“你怎么在这?”

    刘念抬手指了指里面,愣愣道:“我给人送东西。”

    沈忆枫顺着她的指向看了眼,眸底闪过明显的惊讶,随后道:“现在可能不方便,你先在这待会,我等会过来找你。”

    也不等刘念回话直接转身穿过人群走了进去。

    刘念压抑着心底满满的震惊在旁边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前方略显拥挤蠕动的人群,随着时间的过去好奇心得到满足后渐渐消散,然后全部离开。

    等沈忆枫再次出来刘念从他口中得知老人儿子长期在深圳打工,前两日遇见路人被拦路抢劫上前帮忙而不幸中刀,后就医不及死亡。

    天气渐热尸体不能长时间摆放只能火化了送来,到这后也才得知老人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自己儿子,没想到最后一面便是天人永隔,一线城市的基层打工者多不胜数,几年没回过家的更不在少数,这次事件可以做一个专题将这种现今社会几乎泛滥的现象弊端清晰表露出来,现在的人为了物质忽视了太多无法用金钱计算的东西。

    这天他们帮着老人将人下葬后住在了这村的村长家,刘念因着和沈忆枫相识也被连带住在那里。

    吃的东西比较糙,几人也没挑剔,嘻嘻哈哈的吃的都还欢快。

    晚饭后他们坐在小土坡上,头顶的天空布满了火烧云,连带远处的山峦也变得温柔起来。

    他们席地而坐,分别两年后再次见面都变了很多,沈忆枫黑了,也壮实了,一身的迷彩背心让他整个人看过去少了以往书生的儒雅,多了份野性美。

    他摘了根野草叼嘴上,沉默良久后笑道:“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平淡亲切的语气仿佛是久未见面的挚友。

    刘念盘着腿,双手搭在膝盖上,眼睛看着远方,“随处走走看看。”

    “比如说?”

    “上月初在内蒙吃风干牛肉,那边的牧民很热情很亲切,住蒙古包挺特别的。”

    “是吗?不过我挺喜欢那边的马奶酒。”

    “嗯?”刘念说:“你酒量那么差。”

    “小酌怡情!”

    这一天他们聊了很多,直到晚霞落尽,月上中天,这里没有城市严重的光污染,只有最纯粹的月光洒遍大地。

    沈忆枫知道了这两年刘念成了名副其实的背包客,每到一个地方便买一些特色物品去下个城市贩卖,以此换得旅费,就这样走遍了大江南北。

    而刘念也得知沈忆枫成了一名自由职业者,这两年带着相机走南闯北拍摄各地风俗民情,在网上设了一个专栏点击量已经非常可观,有时也会把照片投递给杂志社,几次往来后跟一些编辑也混的比较熟,这次便是某报社听闻他在当地托人找到他请他帮忙到这走一趟。

    而之前的公司已经转手交给了秦妍,秦妍和顾伦结婚了,生了个女娃娃,生活过的也挺舒服。

    至于陈莉群,一年前从疗养院三楼跳了下来,两天后不治身亡。

    很多事和人在这一个晚上彻底跟他们做了告别,走的走,远的远,这辈子都不会再见!

    刘念试着回想,也仿佛笼了层纱,已经看不分明。

    回村长家的时候沈忆枫问她,“下一站准备去哪?”

    刘念想了想,模棱两可的说:“准备南上。”

    次日上午刘念把购买的东西交到老人手里,后搭沈忆枫他们的便车去之前下榻的旅社拿行李,再接着自己坐车去了火车站。

    在闹哄哄的候车室坐到下午才正式检票上车,将行李塞进置物架,随后在窗口坐下来,托着下巴看窗外行色匆匆的人群发呆,好一会对面坐了一个人。

    她转头看了眼,然后愣愣的没再转开视线。

    沈忆枫穿了一身黑色运动装,精神抖擞的咧嘴露出一口白牙,他道:“我正巧准备去广西,顺路结个伴?”

    “就你一个人?”

    “嗯!”他把背包拿下来放膝盖上,“这两年都独来独往,习惯了,你呢?”

    “我也是!”

    车内响起乘务员甜美的温馨提示,刘念沉默了下,自顾自从随身背包里掏出一只面包开始啃。

    感受到对面强烈的视线,她道:“吃饭了吗?”

    “还没!”

    她犹豫了下,低头又掏出一个面包,递给他,“喏!”

    沈忆枫接过来,笑望着她,“这么节俭?有水吗?”

    刘念皱了下眉,“要求这么多?”

    “开玩笑呢!”

    车子启动缓缓驶出车站,两人面对面啃着面包解决迟来的午餐。

    这一年离他们相识已经过去14年,在经历过漫长的长途跋涉后他们再次并肩漫步在了人生道路上,这是属于他们的14年!

    这一年,刘念30岁,沈忆枫36岁!

    作者有话要说:我感觉,我还是挺仁慈的。

    大家,再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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