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一直不敢告诉人他不识字的事,所以虽看得懂书上文字,却从没实际拿笔写过,顶多拿树枝在泥地上照着文字的笔划描写,以致当他头一回拿起毛笔,那写出来的字真是……惨不忍睹。
丁还至此才了解,为何曲笛第一次演练天星步会表现得那么差,他根本看不懂那些内功心法嘛!
但因为曲笛一直狠瞪着他,所以他也识相地不揭穿曲笛的鬼把戏。
只有丁叮天真地相信曲笛那番:“我不习惯用毛笔,如果有炭笔我可以写得很漂亮。”的鬼话。
而曲笛就爱丁叮这样毫无怀疑地信任着自己,疼宠着自己。
如今,曲笛上山三个月,吃得好了,身体也逐渐健康起来,身高像抽竹子似地猛往上长。
丁叮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已经不再是帮曲笛解释那些武功秘笈,而变成帮他缝制衣裳了。
看着丁叮手拿针线,一针针缝着那件短外褂,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青色衣裳,布料也是粗货,但有了丁叮温柔的心意,那外褂可比苏州府里最有名的珍品了。
“师姐,我去提水了。”曲笛嘻嘻笑着跑到丁叮身前,脑袋往她面前一凑。
曲笛进白云庄时,因为自幼困苦,虽年长于丁叮,但身材体型却远逊于她,被丁叮误认为六、七岁的小童,对他万般怜惜,时不时地摸摸他的头、抱抱他的肩。
后来误会虽解开,丁叮这个做师姐的还是对他百般爱护,听凭他在山上作威作福,万事都有她担待着。
渐渐地,曲笛就养成了习惯,做什么事都要先向师姐撒个娇,她的关怀,是他努力学习的最大动力。
而丁叮也是爱心泛滥的大好人一个,这么可爱的师弟对她撒娇,她能禁受得住吗?
“好师弟,你真乖。”说着,她摸摸曲笛的头,还在他额上亲了一下。这可是曲笛费尽心思争取来的,说什么他从小没了娘亲,从未尝过亲情温暖,若丁叮能不时亲亲抱抱他,那才像真正的亲姐弟嘛!
丁叮打出生就没下过山,不懂得这些人性奸诈面,自然是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喽!
曲笛晕陶陶地摸着额头,果然美人香唇滋味非凡,每天给她亲上一下,浑身上下都有了力气。
他欢快地跳起来,拎着水桶就往山下冲。“一刻钟,我便把水提上来。”
“唔!”丁叮刚点半个头,突然想起要从山下的溪涧将水提进庄,以爹亲的修为都要两刻钟,曲笛怎么可能在一刻钟内办到,莫非……
“师弟——”她扔下缝到一半的衣裳,追着曲笛的脚步而去。
曲笛虽年长于她,但武功修为毕竟没有丁叮高深,不一会儿便被追上。
“师弟,你怎么可以在这里提水?”丁叮看他居然只是挠到庄后,就近从后山的水潭里提起两桶水,便要往回赶。
她苦笑着把那两桶水又倒回潭里。“爹爹不是跟你说过,提水要到山下的溪涧里提吗?”
“为什么这样麻烦?明明庄后就有水潭,还要下山提水,没道理嘛!”曲笛一直将丁还的话当屁话。
瞧瞧外头那些武馆教徒弟,谁不是先学蹲马步,然后对着木头桩子练拳头。哪里还要砍柴挑水?
要让曲笛说嘛!丁还若真有高深修为,干脆点替他打通筋脉,顺道输个二、三十年的功力给他,直接助他成为武林高手就是。
如今让他天天提水砍柴、坐在床上练习吐纳之术,摆明了是在整他。
他可不蠢,明知丁还不安好心,还乖乖上当。
丁叮摇摇头,温柔地说:“乖师弟,这提水嘛,师姐以前也是做过的。让你去山下提水,不是因为庄里缺水,主要是锻炼你的身体,磨练你的精神。待你能拎着五十斤重的铁桶在曲折的山林里行走自如,这轻身之术就水到渠成了。”
“铁桶?!”曲笛轻咋一下舌。“还要五十斤重?师姐……你……”她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真能提得动吗?
丁叮也不说话,只把曲笛手里的木桶放进水潭里,装满了水,拎着水桶轻轻一跃,人立在尺高的树枝上,迎风飘摇,看似随时会从树上滚下来,偏偏她却随风荡漾,身姿轻盈可比万花丛中一粉蝶。
曲笛看得呆了,这功夫好厉害,比他偷看武馆教的那些武术都玄妙得多。
丁叮轻喝一声,跃下树枝。“现在你相信了吧?”她又把水倒回潭里。“咱们玲珑门的功夫别出蹊径,就从日常生活中着手,你运心法,脚踏步伐,日日山上、山下提水砍柴,不出两年,也能有这样的成就。”
“只要砍柴挑水,不必蹲马步、练拳招?”
“蹲什么马步?你马步立得再稳,打得倒敌人吗?再说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厉害的招式,用久了也会被看出破绽。不如我们玲珑门的拳招、剑法、刀式,样样只具其意,不重其形,将来对敌如何应变,但看个人资质。我们不搞蹲马步、踏梅花桩那一套,死板板的,再练上个一百年也不过是个二流高手,登不了大雅之堂。”
曲笛第一次听到这种武学理论,不禁脑袋发晕。
“可是我听说书说的都不是这样啊,那……玲珑门练武就只需要做这些杂事,没其他的了?”
“生活处处是学问,何必特意去学,能够感悟到,那境界自然到达,否则你再打多久的拳也是没用的。对了,说书是什么?”丁叮不懂。
“说书,嗯……以后再跟师姐解释。我说的其他是指,玲珑门里有没有那种灵丹妙药,比如少林派的大还丹,一吃下去就拥有一甲子功力,或者请师父给我灌顶,帮我疏通经脉,助我早日武学大成?”
“呵呵呵……”丁叮掩嘴轻笑。“大还丹嘛!庄里有一葫芦呢!不过那东西治疗内伤是很有效,至于增加功力,我倒是没听过。而且,功力要怎么以岁月论?有人练了七、八十年,还是三流高手一名,想爹爹二十岁出道,已然打遍天下无敌手,难道爹爹的二十年就是别人的一甲子吗?再说到疏通经脉,凡人经脉骨骼都是天生的,除非自己苦练,否则靠外力疏通不仅痛苦难当,时日一久还会自行闭塞,根本毫无用处。”
曲笛张大了嘴,照她的说法,他要想成为一代武林宗师,除了苦练,就没有别的办法喽!
该死,他是拜进了什么变态门派里?
别人练武都有捷径可寻,就玲珑门没有,尤其练功的方法还那么诡异,要人砍柴挑水的,救命啊!他不要这么无聊的人生~~
第三章
“师弟,是你吗?”三更时分,丁叮被一阵从饭堂方向传出的碰撞声吵醒,披上外衣循声过来查看。
却见一道纤小的身影正埋首木柜边,嘴里咕哝咕哝着,不知正喝着什么?
丁叮就着朦胧月光细瞧身影的侧脸,微带着稚气的脸庞,五官虽隐藏在黑夜中,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正是丁还方收入门三个月的徒弟——曲笛。
怪了,他三更半夜不睡觉,躲在饭堂里做啥儿?肚子饿了吗?那应该去灶边拿馒头吃啊!虽然是冷的,但也能填饱肚子。
至于木柜那边,她记得里头摆的都是些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没什么好吃的吧?
“师弟,你在干什么?”她定到曲笛身后,纤掌拍上他的肩膀问。
噗!曲笛本来偷喝得正畅快的酒分别从鼻孔、嘴巴里喷出来。
“咳咳咳……”天啊,救命喔!他快被呛死了。
“师弟!”丁叮吓得赶紧蹲下来帮他拍背顺气,可一靠近他,她鼻问立刻冲进一股浓厚的酒味。
要死了!“师弟,你你你……你才多大年纪,怎么可以喝酒?”
曲笛拚命挥手,咳得说不出话来,心里不停骂娘,该死,他都喝得这样鬼鬼祟祟的了,怎么还会被发现?
而且,谁说小孩子不能喝酒?他三、四岁就会喝酒了,不喝点小酒,大冬天里,睡在那四面透风的破庙中,冻也给冻死了。
小时喝酒是为了御寒,及长……不好意思,那就变成嗜好了,三天不喝酒,头昏眼也花。
可上了白云庄,为了给丁叮留个好印象,他只能拼命忍住肚里的酒虫。
这样日也熬、夜也熬,好不容易忍了一个月,终于受不了,开始三天两头半夜爬起来偷丁还的酒喝。
也不敢多喝,每次都只小尝两、三口,才不会被丁还父女发现。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平安无事。
想不到今夜不过酒虫作怪得凶一些,他多喝几口酒就被丁叮看见了,真是倒楣透顶。
“嘿嘿嘿,师姐……”看着丁叮娇嗔的俏脸,曲笛待呛咳稍缓,拚命转动脑子,想着要如何装傻应付过去,把偷喝酒的罪赖到别人身上,以免破坏了他“纯良可爱小师弟”的形象。
丁叮不悦地抿紧唇,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师弟,这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你年纪还小,喝酒会伤身体的。”生气归生气,看他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关怀。
曲笛傻笑地揉揉鼻子。“师姐,我……呃……其实……我只是好奇。对,我不过是好奇为什么师父总爱捧着酒葫芦,早也喝、晚也喝,连吃饭的时候都要来上一口,所以才想喝上一口试试味道,看看这酒是否真如天上仙液那般美味,绝对没有别的心思,请师姐明鉴。”
他喝得小脸通红,一双邪气的眸子明亮更胜天上银月。
丁叮看着却感到心疼。这小师弟啊,也许一开始她真当他是衣食无着的小可怜,但三个月的相处下来,难道她还看不透他那小小心思?
曲笛除了瘦弱的身子足以显现出他曾经历万般困苦外,那性子比牛更倔,宁折不屈,打死不认错。
她不知道是什么环境养成他这样别扭的性情,却可以从他隐约闪过眼底的乌云觑出一点他心底深处的重大伤痛。
这孩子是既坚强却又脆弱的。
她忍不住怜惜地说:“师弟,不管你是真喜欢喝酒,还是一时好奇,师姐只想告诉你,喝酒对身体不好,师姐不想看你因为喝多了酒而伤了身子,那样师姐会很心痛的,比自己受伤还痛,你能明白吗?”
曲笛低下头,心窝处被丁叮的温柔填得满满,前所未有的暖和气息充塞体内。
何曾有人对他这样全心全意过,只有丁叮。
“对不起,师姐。”在她面前,他再也无法谎言连篇。
“没关系,只要你答应师姐,往后再也不喝酒就好了。”丁叮是很宽宏大量的。
曲笛感到脑袋被人狠狠敲了一记。不会吧?让他从此戒酒,这……这让他怎么活?
他几乎是被酒养大的,一日不喝酒,吃饭都没滋味,一生不喝酒……得了,直接给他一刀还爽快些。
不行,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但戒酒……他无论如何都放弃不了这美妙的滋味。
怎么办?他飞快转动脑子,非得想个理由说服丁叮让他喝酒才行。
“师姐,酒真的是那么不好的东西吗?那为何你说的圣贤书中,很多古人都对酒这种东西称赞有加?”感谢丁叮吧!她那么努力教他,不止武学心法,连经史子集都说了不少,他就记得她曾经念过几首诗。
“有吗?”她没印象。
他摇头晃脑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呃?”她迟疑了一下。“好像真有这几句,是曹操的短歌行之一。”
“还不止呢!”他继续念:“钟鼓馁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丁叮呆了。
曲笛再加把劲:“还有……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垣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丁叮长叹口气。“师弟,这些与酒有关的诗词你倒是背得很熟。”
当然啦!他从小就最崇拜那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仗剑江湖行的大侠。进了白云庄,识了字,会看书了,还不专找这些充满侠义情怀的诗词看?
读书还是很有好处的,起码编起歪理还能字字珠玑。
“所以说,师姐,酒非但不是种坏东西。还是大大的好玩意儿呢!否则哪来这么多古人为它写诗颂赞?”
丁叮歪着头长思起来。曲笛的话不无道理,酒若真的一无是处,何以流传千古?又怎会让无数名人圣贤拜倒其下?
“师姐,莫非你从未尝过酒的美味,所以才一味地听信那些昏庸之人的说法,认为只要沾上酒就是坏东西?”
“呃?”似乎真是如此耶!
“师姐,你这样就不对了,你也教过我,凡事要眼见为凭、耳听为实。这酒究竟是什么东西,你总要亲自品尝过了再来论它的好坏,连喝都没喝过,是不能说它不好的。”曲笛就像一只正试图诱惑猎物入网的老狐狸。
天真的丁叮点点头。“你说的也有理,这酒是好是坏,我应该亲自品尝才对。”
“师姐请。”曲笛欢快地找出一只小碗,倒了半碗酒恭恭敬敬递到丁叮面前。“这第一次喝酒一定要细细品尝,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最好能再佐些干果、花生、核桃、肉干之类的小点心,这酒的滋味尝起来就更好了。”
“你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她记得他刚才说过,今夜也是他第一回喝酒。
他灵机一动。“我瞧师父都是这样的嘛!他老人家喝了这么多年的酒,想必最了解如何品出酒的美妙。”
“有理。”她细细品了一口酒,汁液方入喉,一股热辣自小腹升起,在体内巡回九转,烘得她整个人晕陶陶,美目不觉漾起一层水雾。
曲笛强咽口唾沫,双目一瞬不瞬盯着她乍起嫣红的俏脸。古人云,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诚不欺人也。
他现在就觉得在酒意烘托下,丁叮美得更胜月宫中的广寒仙子。
“师姐,这酒好喝吗?”他小心翼翼地扶着她。
“嗯……”她摇摇头,又点点头。“不知道,我……头有点晕……分辨不出来……”
“没关系,一口不够,再来一口,总要尝出滋味,是不?”
“也对。”
她就这么被他半哄半骗的,将小半碗酒喝了个精光,醉倒了。
而趁她喝得半醉之际,曲笛加快速度将丁还的藏酒一次喝得涓滴不剩,憋了这么久的酒虫总算给喂饱了。临睡前还抱着有便宜不占不是男子汉的念头,将丁叮紧搂在怀里。
他是醉死了也要抱着美人儿一起走。
直到次日清晨,丁还进饭堂准备用早膳,看见醉倒在地、抱成一团的徒弟跟女儿,差点一脑袋撞死在饭堂的梁柱上。
他是引了一只怎么样的该死色狼进门?老爱对丁叮毛手毛脚就罢了,他们毕竟年纪还小,没那么多的男女之分。
可就因为他们年纪小,居然还能把他的藏酒都喝光!
他敢肯定,丁叮会喝酒必是受曲笛所唆使。
天哪,两个小家伙的年岁加起来也不过是他的一半,就已经变成酒鬼,照这样的喝法,他们还有长大的机会吗?
不行,他非得想个办法分开曲笛与丁叮不可,再让他们两个厮混下去,早晚闯大祸。
丁还下定了决心,只是……他能如愿吗?
时光转眼逝,曲笛进白云庄已经三年。
想他刚上山时,明明年长丁叮四岁,个头却矮了她半颗脑袋;可三年下来,他身子不仅壮硕了,还硬生生比丁叮高了半颗头。
丁叮每次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过三年,你怎么就能长这样高呢?”
曲笛很是得意地抬起头。“我是堂堂七尺男子汉,怎么会长不高?”
“不要脸。”丁叮拿手刮他的脸颊。先别说丁叮说话变粗鲁了,任她是九天仙女下凡尘,跟曲笛这样的混混相处久了,长年累月受影响,仙女也要沾染上俗气的。“你再高也高不过爹爹啊!”
“老头在我这年纪还不一定有我强壮呢!”曲笛的自信倒是其来有自。也许他真的是习武奇才,短短三年,这山上已经没有他打不过的动物,哪怕是一头吊睛白额虎碰上他,也只有屈服称臣的分儿。“再说我跟老头儿比什么?我只要高得过你,将来有力气抱你进洞房就行啦!”
丁叮如今已是略晓人事的年龄了,一听他说这话,两指探出如分花拂柳,直伸向他耳朵。
“又来这招。”曲笛错步、侧身、弯腰,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满心以为躲过了“擒耳手”,奈何他武艺进步虽快,却还不是丁叮的对手。“唉哟,师姐,轻点轻点,耳朵快掉了。”
丁叮用力拧了两下他的耳朵。“看你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不敢了、不敢了。”他大声讨饶。
丁叮松手放开他的耳朵,曲笛一个纵跳,离她三尺远,回头高声喊道:“相公抱娘子入洞房,天经地义,有什么不好说的?”
“臭曲笛,你给我站住。”丁叮手一拂袖,利剑出鞘,一道剑气如闪电划向曲甫。
“救命啊!谋杀亲夫噢!”曲笛口里不三不四胡乱喊着,身形却如狼扑猿跃,在山林间纵跳自如。
白云庄主屋的一扇窗户被打开,探出丁还那颗白花花的脑袋。“又开打了。”
打曲笛上山,前三个月还努力压抑本性,在丁叮面前装出一副乖宝宝样,直到最后实在装不下去,各样恶习尽露,想不到还带坏了丁叮。
丁还起初还立意要分开他二人,奈何丁叮是曲笛的命里魔星,克得曲笛死死的;而曲笛恰巧就是丁还的命中煞星,这一环扣一环,最后,丁还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看他两人时不时将白云庄捣出一个大窟窿。
曲笛和丁叮越是玩得很开心,这本已破旧不堪的白云庄,越加摇摇欲坠,指不定哪天突然就塌了,变成碎瓦烂泥一堆。
“唉!”丁还抬头看见一群飞鸟“惊”过。“不好意思啦!累得你们须搬家避难,老头子压不住两个小家伙啊!”
想起年前曲笛和丁叮一路从山上玩“谋杀亲夫”的游戏到山下,再从山下直打到苏州城门前,真不知两个小家伙哪儿来的精力,打了三天三夜也不累。
最后倒累了他。因为曲笛和丁叮的打斗惊扰了苏州的城防军,被捉进了大牢。
他只得老着脸皮去拜托有力亲友,将两个小家伙从牢里弄出来。
本以为两个小家伙经过一场牢狱之灾,应该能学到教训,偏偏曲笛和丁叮都是胆大包天的主儿。
自从知道丁还的人脉好用到可媲美皇帝恩赐的免死金牌后,那放肆的程度又比以往更甚了。
丁还略微估算了一下最近三个月接到的投诉状,曲笛和丁叮打坏了两个猎人的家,破坏湖泊一处,捣烂船屋四艘;他已经赔钱赔到手软了。
“也罢也罢,儿孙自有儿孙福。老头管不了、管不了了。”他缩回脑袋,继续喝酒,就当作没听到外头的噼哩啪啦声吧!
另一头,曲笛在树上蹦窜,丁叮手持袖中剑长追不舍,一路劈荆斩棘,沿途的树丛被她破坏成狼藉一片。
“臭曲笛,吃我一剑。”
“有本事等你追到我再说吧!”他拍拍屁股,还嚣张地对她扭了两下腰。
“臭屁!”她一剑挥出,左手在腰带上一抹,射出一点晶亮。
“啊!”曲笛但觉腰间一麻,扭头看去,却是一枚绣花针。
“小人,居然放暗器。”
“兵不厌诈,这可是你说的。”
“好,来而不往非礼也。”他眼睛利,瞥到树叶上十数条毛虫,袖子一卷,全部带走。“还你!”
丁叮剑舞如风,森森利芒织成光网,将他射来的“暗器”全都搅得粉碎。
随着“暗器”纷纷被搅碎,竟发出阵阵噗哧的诡异声响,更有无数黏液喷出,把丁叮的衣袖沾染得点点蓝蓝绿绿。
“哈哈哈……”曲笛趴在树干上大笑。“我说师姐,毛毛虫的滋味不错吧?”
“毛毛虫——”丁叮尖叫暴走。
女孩子最怕的是什么?就是那些虫子、长蛇、老鼠嘛!
如果曲笛真拿些飞镖、金针来对付她,她还不怕,但是毛毛虫……
“曲笛!”厉声直冲九霄,丁叮回头剑光再闪,比刚才更锐利三分。
曲笛所立树木被笔直劈成两半,惨叫一声从半空中跌落,正入母老虎手里。
晚膳时分,曲笛一脸青红紫白地进了饭堂。
丁还看他被修理得这么惨,眼光瞄都不敢瞄女儿一下。真是怪了,他养丁叮也不是一、两年了,怎就不知她性情如此凶悍?
可说丁叮泼辣,瞧她现在给曲笛添饭布菜的模样,又像是个温柔的小妻子。
现在丁还已经不再干涉曲笛时不时地对丁叮的搂搂抱抱,大吃豆腐了。事实是,他也管不了,两个小家伙发起威来,那风暴连他都怕怕。
曲笛先扒了两碗饭,吃了个八分饱后,开始慢条斯理跟丁还算帐,他每次打输丁叮,总要找丁还麻烦。
“老头儿……唉哟!”他一句称呼才出口,就被丁叮敲了一记爆栗。
“你再说一遍。”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丁叮越来越具河东狮的架势。
“师父。”曲笛瘪着嘴瞪丁还一眼。
丁还真是无辜啊!不过这类事情发生多了,他也知道曲笛想说什么。
“你想问你练了三年功,怎么还是打不赢叮儿是不?”
曲笛一双毒眼瞪着他,里头分明写着:早知你这老头子偏心,教给女儿就是最好的,次品才拿来教给小爷。
丁还慢吞吞地喝口烧酒,咋咋舌道:“叮儿一天练几个时辰的功,你又练多久?叮儿三岁垫基,多年来勤练不辍,你又如何?”
曲笛咬牙。“我几乎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用来练功了,还不够勤快吗?”
“叮儿跟你一样啊!她还比你多练了六年功呢!”
“难道小爷一辈子都打不赢自己的老婆?”曲笛一恼火,那混混气息又表露无遗。
丁叮自然不会留情,曲指又是一记响头敲下。“圣贤书读哪里去了,说话这样难听?”
曲笛高挺的胸膛瞬间垮下,哀怨啊!他温柔的小妻子几时变得如此凶悍,动不动就扭耳、敲头的,好不泼辣。
可是……这些坏习惯好像都是他传染给她的,呜……早知道这几年就忍着点,别贪玩带始四处厮混,瞧,好好一个天上仙女都给他教成母老虎了。
痛苦的不只曲笛,丁还现在的心情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有人制得住曲笛那浑小子,他可以少受很多折磨。忧的是,闺女悍成这样,将来恐怕除了曲笛,还真没人敢要了。
“唉,云娘,我对不起你啊!”不知不觉想起已逝的妻子,眼看着又是桃花盛开的时节,他的妻子便是在这嫣红花瓣纷飞中,芳魂飘渺。
“爹爹……”听丁还提起亡母姓名,丁叮也面露忧色。
丁还挥挥手,拎了一葫芦酒,飞身穿出窗户,眨眼间消失无踪,唯独那浩荡的声音如雷击大地,久久不绝——
“小子,想武功进步,不止要勤劳,还得动脑子,你就只会按本学艺,再给你练上三、五十年,成就不过尔尔……”
第四章
“唉哟!”曲笛被丁还离去前的发声震得眼花花、头昏昏,一个不稳,栽倒桌下。
该死的臭老头,说话就说话嘛!用什么内力,存心震破小爷耳膜啊!他在心里暗骂,这回可不敢直接开口叫了,怕丁叮趁他头晕之际,再敲他几下。
不过……“师姐,老……呃,师父,好像每到春季,总会疯上一阵子喔?”
他上山也有三年了,年年看丁还在这时节发疯,初始以为他无聊,可年年定期发作,该不是有病吧?
丁叮弯下身子,把他扶起来,眼眶里水雾闪闪。“我娘就是在这时节过世的。”
“啊?”敢情丁还每到春季就癫狂,不是在发春,而是思亡妻成狂了?想不到老头子是如此深情之人。
“你别看爹现在满头白发,邋邋遢遢;我小时听人说过,爹当年刚出江湖时,可是有名的玉面公子,江湖上对他爱慕有加的侠女不知多少。但爹独对母亲情深不变,因为母亲名讳白云娘,为此爹爹还将武林谱上赠予的称号硬改成『白云剑客』,意指,白云娘专属的剑客。可见爹爹对娘亲用情之深。”
曲笛还真没料到看起来就是老疯子、烂好人一个的丁还,年轻时也有如此轰烈壮举,对他的印象不禁大为改观。
“那后来老……师父,”这恐怕是三年来,曲笛第一次心悦诚服称丁还为师。“师父既然曾经如此威风,现在为何变成这样?”
“因为娘亲的死。”提起早逝的娘,丁叮已是泪眼汪汪。
曲笛赶一步跑过去,搂住她的腰。“别哭、别哭,要哭就到我怀里哭。”有便宜不占,那就不是男人了。
“娘亲……”丁叮抽噎着。“五年前奶娘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爹跟娘本是江湖上人人称羡的恩爱侠侣,娘亲怀孕的消息一传出,很多江湖人士都发来信函向爹爹祝贺,那时白云庄要说多威风、就有多威风。奶娘告诉我,我还没出生,那些武林人士送过来的贺礼就已堆满庄子,只是……谁料得到沉寂百年的血杀宫突然再度崛起,好多江湖人都被杀害,那时爹爹是武林盟主,他们找爹爹帮忙。爹爹发下武林令,联合众人一同对抗血杀宫,那一仗传说打了三天三夜,死伤数百人,正邪两派都元气大伤。但邀天之幸,血杀宫总算被攻破,那令江湖中人闻之色变的吸血大法也再次消失了,只是……”说到这里,丁叮再也说不下去,呜呜哭声听得人肝肠寸断。
曲笛拍着她的肩膀,偶尔偷空在她颊边偷亲两下,虽然在她难过的时候偷吃豆腐有点不太道德,可男人嘛……世上有几只猫儿不贪腥?
“是不是有血杀宫的余孽没杀全,后来报复到白云庄头上来了,连累师娘?”
“咦?”丁叮抬起一张泪痕交错的脸,惊诧地望着他。“你怎么知道?就在娘将近临盆之际,那些混蛋找上门来,害得娘早产血崩而亡,也害得爹爹……奶娘告诉我,娘亲一死,爹爹几乎发疯,抱着娘亲的尸体夺门而出,历七日夜返家,满头乌发尽数转白。于是辞去武林盟主之位,长隐庄内,再不过问世事。”
“出头的梢子先烂嘛!”曲笛把肩一耸,看似轻松,其实心底却沉甸甸,如悬盘石。这世道真的是好人做不得,想当年那几个把他养大的乞丐,哪个得了善终?想乞一碗米汤都磕得一头血。
他小时候唯一做过的一件善事就是替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出头,帮她从地头恶霸手中逃出生天。
可这件善事给他带来了什么好处?那恶霸心怀不甘,派人连夜烧了他和几个乞丐栖身的破庙。
那一夜火很大,五、六个乞丐拚命哭嚎求饶,可那恶霸领着家丁堵在大门口,眼看着大火烧着了乞丐们的破衣、眉毛、头发。
那时曲笛才五、六岁,一个乞丐冒险把他从天窗扔出去,窗子实在太小了,大人过不去,只有他这个小孩子才出得去。
他穿出窗户,身上还带着火星,一路从丘陵直往下滚,地上的石子儿、荆棘磨得他一身是伤。
他却连喊都不敢喊一声,就怕再被捉回去,扔进火里活活烧死。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啊!
有史以来多少的例证,那帝王将相脚下的骷髅堆得越高,权势跟富贵也就越大。
而那些心怀天下、处处为民谋福的人早就死绝了。
曲笛伸手抹一把丁叮的泪。“师姐、老婆、我的好娘子,记住师弟一句话,你可以做好事,但千万别做好人,好人都不得善终的。”
“你怎么这么说?”丁叮不懂。“不做好人,难道要我做坏人?”
“我宁可做个大恶人,也不要做好人。”他其实想教她做个伪君子,既得好名声,又可以为所欲为。但这般耸动的话她是听不进去的,不如直接跟她说道理。“你听我的准没错,师父就是人太好,才会被那帮满口仁义道德的正派人士拱着去做那劳什子盟主之位。那些什么武当、少林,他们怎么不发帖请武林人士帮忙诛除恶贼,非要师父出头?他们也怕血杀宫把火气发到他们头上啊!他们都懂得明哲保身,只有师父这个烂好人见不得苍生受苦,硬是去挑那个烂摊子,结果可好了,把野火招惹到自己家门口,何苦来哉?”
“可是……圣贤书中教导我们,为救民于水火,哪怕是九死也不后悔。你的说法……”
“很难听,但这才是享受人生至乐的真理。至于说那劳什子……虽九死其犹未悔的人,你自己都看过那些书了,当知那些人最后的下场如何?”
丁叮浑身一颤,想起屈原,一片赤胆忠心,而结果却是……投河自尽。
难道爹亲做错了吗?如果他是对的,为何丁家落得这步田地?倘若他是错的,这十数年来,江湖上的风平浪静又是从何得来?
丁叮幼承父训,熟读圣贤书,本性纯良温顺;乍听曲笛之言,却是万万无法接受的。
“师弟,你这样……太自私了,师姐实在无法赞同。”
曲笛也知道要让丁还、丁叮这样视天下为己任的大好人,接受“宁可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的想法,是件极难的事。
但是……“师姐,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话,我只想告诉你,即使你有天大的理想,都要有命在才能实行。所以你们行善之前切切记住,先求保住自己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