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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痞子大侠

    作者:董妮

    男主角:曲笛

    女主角:丁叮

    内容简介:

    无父无母、天生天养的曲笛从没想过要当大侠,

    他拜师学武只想当个大坏蛋,教人不敢欺负他!

    从小就在街头混,他痞子性格走到哪里都死性不改,

    满口胡说八道,唯一的真心话就是要娶师姐为妻!

    这粉雕玉琢的娃娃是他的宝贝,他发誓一生好好待她;

    但一场变故导致师姐失踪,一夜白头的他开始寻妻之旅。

    如今久历沧桑的他武功高强又有权势,

    然而找到的她,竟已非原来的她……

    世界上最了解曲笛的人,莫过于丁叮了!

    自幼丧母的她难得多个嘴甜如蜜的师弟,当然疼他入心。

    虽说他油嘴滑舌、行事狡猾,但这只是假面具;

    其实他痞痞的外表下藏著别扭的心,比谁都正直可爱!

    他的心藏得深,只有她看见了,并忍不住为之心疼;

    即使世事变迁,她仍爱他,因为他是她心中的大侠……

    正文

    第一章

    “爹,你回来啦?”随着珠敲玉铃似的声音响起,一道娇小的身影窜出门帘,夕阳彩霞中,粉团儿捏成的脸庞红嫩似成熟的蜜桃。

    女孩七、八岁的年纪,长发不束不髻,随风飞扬,就像那观音座前的龙女,清灵不似凡间人物。

    水灵灵的大眼一转,女孩见到自己爹亲身旁跟了个脏兮兮、像小猴子般的家伙,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看,一道口水像瀑布一样滴了下来。

    “爹爹,他是……”女孩名叫丁叮,其父人称白云剑客,武林谱上第一人。

    如今,这天下第一的高手却一张苦脸,又是叹气又是摇头地说︰“老头子倒了邪楣,不过上苏州城买酒,居然就招惹上煞星,这小猴子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死跟着我不放,老头子也不知道他想干么?”

    被叫作小猴子的曲笛是苏州城一个小混混,打出生就被丢在垃圾堆里,也不知自己爹娘是谁,是几个乞丐发现他,一时兴起便轮流乞讨几碗米汤来喂他。

    岁月如梭,转眼十二年过去,曲笛没饿死,长到了现在,不过因为打小就有一餐没一餐的,所以个子比年仅八岁的丁叮还矮半颗头,人也瘦得像风一吹就要散了似的。

    为何曲笛会死缠着丁还呢?说起来还真的是桩乌龙事。

    曲笛不过是街头一个小乞丐,偶尔剪剪几个过路肥羊的钱包,虽然没有正式加入帮派,但扒窃的功夫号称苏州第一,多少帮派想邀他入伙,不过他讨厌被人压在头上,所以只是跟各帮派混混周旋,见人就喊大哥,剪了钱包也常孝敬几个大帮派首脑,因此在各帮派间来去自如。

    那日丁还进城买酒,曲笛一眼看出他荷包鼓鼓,一双贼手就伸进了丁还怀里。

    他不知道天下有什么武林人士,想在丁还身上讨便宜,是万万不可能。

    丁还武功号称天下第一,行事风格却很豪迈,从来不打理门面,横看竖看就是糟老头子一个。

    他心肠很好,一看曲笛就知是个困苦人家的孩子,所以也不刁难他,见贼手伸来,他步伐交错,顷刻避开。

    谁知曲笛生就一副混混脾气,他第一次扒窃,丁还若点破他,曲笛还会摸摸鼻子,自认倒楣,从此不纠缠。

    偏偏丁还就只是闪来闪去,一句话也不说,曲笛只当丁还在戏弄他,混混脾气一起,下定决心非扒到丁还的钱包不可。

    就这么着,丁还下山买酒三天,曲笛就跟了他三天,任丁还怎么甩都甩不掉,不知不觉就跟到了丁还的老窝——白云庄。

    这白云庄名字取得好听,其实就是几块砖、木头架成的房子,立在苏州城外一座小山上。

    曲笛刚跟着丁还入山,看见白云庄那穷酸样,本来已起心要走,谁知丁叮突然跑了出来。

    他一见到丁叮啊!脑袋就像被雷打中似的,灵魂儿都出窍了。

    天哪,他混遍苏州也没见过这么水灵动人的女孩,就像天上的仙女,不带半丝人间烟火气。

    他的口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脑海里回想着十岁那年,听说绣春楼的花魁多么漂亮又多么艳丽;天生天养的孩子早熟,便跟着几个小混混溜进楼子里,偷看花魁洗澡。

    那花魁皮肤白皙,面如桃花,当下刺激得几个小混混心火频生,鼻血不知流了多少。

    曲笛本以为绣春楼的花魁就是天下第一美女了,想不到这破木屋里窜出来一个小丫头,那气质、风韵比起花魁不知又美上多少倍。

    这才是真正的第一美女啊!曲笛握紧了他黑抹抹的小拳头,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这小丫头做老婆。有了她,哪怕给小爷金山银山,他也不屑一顾。

    当下,曲笛把膝一弯,噗咚一声跪了下来。“姐姐,仙女姐姐,求求你可怜可怜小……”猛咬一下舌头,差点就泄漏混混气息了。“小子曲笛,打小没了爹娘,只能在苏州城里乞讨为生,有一顿就没了下顿,不知什么时候要饿死在水沟里。小子看这位老先生仙风道骨,肯定很有能耐,求他收留小人,为奴为仆都没关系,只求有一口饭吃,可惜老先生……”混混守则第一条,说话吞吞吐吐、半真半假,才唬得了人。“仙女姐姐,你好心肠帮忙求求老先生,收了小子吧!”

    这一番话可把丁叮听得泪眼汪汪,她这年纪正是爱心泛滥的时候,平常就老捡些受伤的小猴、小鸟回家养,更何况是个人呢?

    立刻,她明亮的大眼看向爹爹。

    丁还傻眼,这曲笛跟了他三天,从来没有跟他说上半句话,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想要来投靠,自己却不从呢?

    “爹爹。”丁叮小脚一跺。“你平常不是常常教导叮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做人要有慈悲心,怎么你看见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也不肯帮上一把?”

    “我……”丁还无辜啊!正想喊冤。

    这边,曲笛已经耍起无赖,砰砰砰地,胡乱磕起头来。“仙女姐姐,你帮帮我吧!仙女姐姐,小子给你磕头,愿意一生一世跟在你身边做牛做马,只请你收留小子,给小子一口饭吃,仙女姐姐……”当然啦,在曲笛心里,这一生一世还包括同食共寝,耳鬓厮磨……

    “喂!”丁还发现曲笛不安好心眼,正想阻止女儿引狼入室,女儿却已自作主张拉了曲笛的手往屋里走。

    “曲笛……嗯,以后我还是叫你小笛吧,这样比较不生分。爹爹不收留你没关系,我收,也不要你做牛做马,反正白云庄不差你一口人吃饭,你就做……”她看了看曲笛只到自己耳畔的个头,直觉便认为他年纪很小。“做我弟弟吧,我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很羡慕人家姐弟和谐的,你认我当姐姐,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

    小爷才不要做你弟弟,小爷想当的是你的相公。曲笛心里这么想,嘴巴却甜得像灌了蜜。“小笛真是三生有幸才能有这么漂亮的仙女来做我姐姐,姐姐、姐姐……”说着,他脑袋就往丁叮怀里蹭去,把屋外的丁还瞧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真是……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无赖的小子,当着人家亲爹的面前吃人家女儿的豆腐,虽然丁叮年纪还小,不解男女情事,但丁还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女儿被人这样轻薄啊!

    他一个轻跃,微驼的身影已然闪现在曲笛与丁叮面前,大掌闪着轻风,转瞬间,曲笛的领子已落入他手中。

    “爹爹,你要干什么?不许你欺负弟弟。”丁叮跳脚叫着。

    丁还真是欲哭无泪啊!这是不是叫女生外向?

    都是这混帐曲笛的错,他恨恨瞪了曲笛一眼,却舍不得骂女儿半句,他老婆就是为了生这个女儿过世的,这唯一的骨血是他的心中宝啊!

    无奈之下,丁还只能长叹一声。“叮儿别紧张,爹爹只是想跟你这位『好』弟弟聊一下天,你先去做几样小菜,难得爹爹买了酒上来,今晚正好品尝一番。”他还特意强调那个“好”字,这曲笛还真是好到王八蛋过了头。

    “真的?”丁叮面现疑惑。

    想到日后还想娶丁叮,丁还就是他未来的岳父,曲笛笑嘻嘻地做起好人。“姐姐放心,看来老爷子是不会为难我了,”他装出委屈的表情。“只要能跟姐姐在一起,不管老爷子对我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的。”

    丁还简直气到要喷血,想当年他仗剑江湖行时,也遇过不少歹人恶霸,却没见过如曲笛这般油条的,简直是集卑鄙、无耻、奸诈、狡猾于一身。

    丁叮娇瞋丁还一眼。“爹爹说的圣人之道,叮儿可是一字不敢忘,还望爹爹说到做到。”

    丁还被两个年纪加起来不到他一半的家伙彻底打败,百般无奈垂下脑袋。“爹爹真的只是想跟这小子说几句话,保证不会赶他下山,你一定可以在晚膳时分看到他,如此可好?”

    丁叮走过来,爱怜地摸摸曲笛的头。“弟弟,爹爹一向说话算话,既然做了保证,必然不会违诺。如果爹爹欺负你,你尽管大声叫,姐姐立刻前来救你,知道吗?”

    “姐姐……”天哪,美人儿的手好香,曲笛被迷得头都晕了。

    实在是妙极、妙极,虽然才八岁,却已生就美人胚子一副,待得长成,不知要美成什么样子?曲笛真想为自己的幸运大喊三声万岁。

    丁还拎着曲笛来到后山的水潭边,一抖手就将曲笛扔进水潭里。

    咕哝咕哝,曲笛一时失察,喝了几口水,待得游上潭边,破口大骂。“他奶奶的死老头,老不死,该杀千刀的老贼……”

    “你再骂啊!”丁还指风轻弹,潭边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被震得粉碎。

    曲笛轻咋一下舌,怪不得他摸不到丁还的钱包,敢情丁还还是个武林高手。

    “喂,老头子,你既然有这么好的武功,应该早就知道我要摸你钱包,怎么你不抓我上官府?”

    “老夫行走江湖二十余载,见过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什么样的人会做出什么事,老夫一眼便知。那日在城门口,你第一回向老夫下手,老夫看你的样子就知你是困苦出身,会干扒手一行,必有不得已之处,所以不忍心为难你。岂知……老夫处处忍让,你这小子却得寸进尺,跟着我上山,求一份温饱也就罢了,白云庄还养得起一口人,但你对叮儿……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存心祸害我家闺女吗?”

    “啧!”丁还一番苦口婆心听得曲笛又是摇头、又是叹气。“我说老头子,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老好人耶!有人想偷你钱包,你还可怜他,这就怪不得小爷心黑巴上你了。”

    “你你你……”这姓曲的是天生的恶霸吗?人家对他好,他不领情也就算了,还倒打一耙,简直无耻至极。

    “老头子,教你一个乖。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以后做人千万别太好心,当心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银子。”

    丁还白眼一翻,就要晕了。

    “再说你那闺女……嘿,小爷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漂亮的女孩,小爷决定了,将来一定要讨她做老婆,把她放在心坎里,死命地疼着她。”想象丁叮长大后将是多么娇娆动人,软玉温香依在他怀中,曲笛感到自己又要流鼻血了。

    他赶紧把头往水潭里一缩,冷却一下发烫的脑袋,毕竟,鼻血喷太多对身体也是不好的。

    丁还好气又好笑,这小乞丐才多大啊!

    “好,你说要娶叮儿,我问你,你拿什么来娶她?要怎么养活她?将来让她住哪里?睡你的破狗洞吗?”

    “老头子,你当小爷白痴啊?”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还一指点碎的大石头。“看你刚才那一手,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几分真本事的,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给我,待得小爷学全了,不就有本事讨老婆了。”

    丁还气极反笑,想他白云剑客名头响彻江湖,多少人重金礼聘他为师,他不屑一顾,这小子居然这么无赖地巴上来?

    “就凭你想学老夫的武功,你学得会吗?”

    “老头子不要瞧不起人。”曲笛伸手抹一把脸,湿答答地从水潭里爬起来。“小爷天纵英才、聪明绝顶、人间罕见、俊秀无俦……”他自夸自褒了上百句,听得丁还都快睡着了。

    “得了。”丁还从怀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扔到曲笛脚边。“一个月内你若能学会这天星步,老夫正式收你入门,否则,你早早给我滚下山去,也别妄想我家闺女了。”语音犹在,他身影已杳。

    潭边独留曲笛在那儿跳脚大骂。“糟老头子,老而不死谓之贼,随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爷学。小爷是机灵巧智没错,但……也要小爷看得懂上头的字才行啊!”

    不好意思,曲笛是个孤儿,又是被乞丐养大的,他不识字啊!

    晚膳时分,丁叮牵着梳洗干净的曲笛来到饭堂。

    因为曲笛原先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而白云庄里又没有小男孩的衣服,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旧衣。

    本来男生着女装应该会很怪异才是,不过藏在一团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眉目清灵,穿上女装倒也干干净净,若非眼里有怎么掩都盖不住的邪气,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尘了。

    不说帮曲笛梳洗的丁叮吓一跳,就连识人多矣的丁还乍见曲笛面目,心里也是大大一动。

    观曲笛五官,眉清目秀,鼻管挺直,双唇丰润,眉间一点清灵,分明聪明过人之相。

    可惜啊可惜,他双眼明而不正,若不好好调教,将来必定为祸天下。

    但曲笛厮混街头日久,流氓气息已经养成,想引他回正途得费多大的功夫?

    丁还心头乍时乌云满布,不知该拿曲笛如何是好,他是心慈爱才之人,年逾五旬,却未收一徒,实在是好根骨的徒弟难求。

    如今曲笛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一时就想收他入门。

    可曲笛没练得一身好本领之前,已是如此奸滑刁钻,真让他习得高深武艺,他又不受教,将来祸害天下一定更甚……

    “爹,你看,弟弟好漂亮是不是?”丁叮对曲笛爱入心坎。

    她自幼丧母,没有兄弟姐妹陪伴,山中寂寥;难得来一个粉雕玉琢的玉娃娃,还嘴甜如蜜,姐姐长、姐姐短,撒娇慰哄样样精通,怎不让她欣喜欲狂?

    “弟弟、弟弟,你快坐下。”丁叮将曲笛按坐在几案边,顺手帮他添了碗饭,大鱼大肉、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里挟。“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姐弟了,弟弟多吃一些,你现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样,将来长大,一定更是英俊威风,姐姐想着就觉得好骄傲。”

    曲笛看着碗里堆如山高的菜,不禁感到有些鼻酸。打从有记忆以来,何人曾对他如此好过?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性子果然温柔又善良。他更加坚定决心,长大后非丁叮不娶。

    “弟弟,你生得这样好看,长大后可不能到处骗人家女孩子喔!我看书里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没良心,处处留情,我最讨厌那种人了。”丁叮边给他布菜,口里边唠唠叨叨地,完全已经将他当成一家人。

    曲笛心头温暖,脸上却是一副不屑样。“小爷才没耐心去应付那些无聊的女人。”他只要这个好姐姐将来嫁他做老婆就好了。

    丁叮摸摸他的头。“弟弟,你口呼『小爷』的称号实在不雅,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好不好?”

    她如果用命令的语句,曲笛肯定不理她,但她却是温婉的规劝,让曲笛一时竟拒绝不了,嘟了嘟嘴。“那小爷……唉呀,姐姐要人怎么说呢?”

    “你可以自称在下、鄙人、小生,不然直接说『我』也可以啊!”

    “好麻烦。”他本来还想称大爷的,若非三餐不继,个儿长不大,哪会屈居“小爷”这称号?现在竟连“爷”都不能称了,可是……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变,那……改就改吧!“小爷……不,是我……那个姐姐,我们一起吃饭吧!”

    “好弟弟,乖弟弟,你真是我的宝贝。”丁叮天真无邪,就像疼惜山中兽鸟一般,一心认了这个弟弟。

    “嗯哼!”被冷落多时的丁还轻咳一声,拎着曲笛的后衣领,拉到自个儿身边,不再让曲笛有轻薄丁叮的机会。

    “爹爹,你怎么对弟弟这样粗鲁?”丁叮不依了。

    丁还这回却不顾女儿的娇嗔,双目如剑,直刺曲笛面庞。“曲笛,今年几岁了?”

    “十二。”面对丁还,曲笛可没有对丁叮的那等好脾气,当下声音冷了三分。

    “咦?”丁叮惊呼。“你居然长我四岁?可是个头……”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还以为不过是个六、七岁的童儿,想不到竟有十二了。霎时,她眼眶泛出水雾。“这么一来我的弟弟可不是没有了吗?”

    曲笛真心地喜欢丁叮,看她要哭,心都慌了。“姐姐莫哭、姐姐莫哭,你不喜欢我十二岁,那我改……就八岁怎么样?”

    这年龄可以随便乱改的吗?丁还真是啼笑皆非,但也从两人的相处中发现,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里魔星,任曲笛奸滑狡诈,他对丁叮倒是一片诚心。

    嗯……曲笛是匹野性难驯的良马,非给他找个笼头套上不可。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约他的人,那么成全他俩或许也是件好事。

    “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我现在宣布收曲笛为徒。不过依规矩,入门者为先,所以曲笛虽然年长于叮儿,但按礼还是得称叮儿为师姐。曲笛,你磕头拜师吧!”

    丁叮闻言,拍手叫好,她就是想找个人来疼啊!“太好了,弟弟换师弟,也行也行。乖师弟,你快拜爹爹做师傅吧!”

    就见曲笛坐在那儿,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不久前丁还才说他没练好天星步,不肯教他武功,不过半个时辰,丁还又改口要收他为徒,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吗?

    一定有诈,日后对丁还得更加小心才是。

    曲笛天生别扭,一副倔脾气,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因此对丁还的防备心更重了。

    第二章

    曲笛自拜进丁还门下,就没有一天不问候一遍丁还的祖宗十八代。

    当然啦,丁还的后代——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欢得紧,别说骂她了,平常她说一,他绝对不敢说二。

    只是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丁还混帐却是不假,想他曲笛天纵英才,在苏州府的帮派群里也是小有名气;他肯认丁还做师父,那是丁还烧了八辈子的好香。

    可恨丁还不知珍惜也就罢了,只扔给他一本天星步,吩咐他一个月内练好。

    丁还不知,苏州府的好汉都去学拳脚功夫了,没人读书的。

    曲笛扯不下脸皮让人知道他目不识丁,只能拎着那本武林秘笈,日日夜夜咬牙切齿。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三页而已,数数上头不过二百余字,加上十幅图像,想来应该不难练,奈何他看不懂啊!

    他反复思考了半个月,认定了丁还在为难他,硬着头皮不向丁还示弱。

    于是,他将练习目标专注在那些图像上。

    这天星步其实就是丁还师门的入门武学,文字是内功心法,至于图像则是参照天上星辰变化得来的高明轻身术。

    丁还师从玲珑门,也是一个古怪的门派,从来不向外招收门徒,讲求一切随缘。

    行走江湖若遇着顺眼的人,能收便收入门下,否则也不强求,待自个儿百年后,寻个山洞将一身所学封存,留待有缘。

    所以江湖上玲珑门徒说多也算多,偶尔几个人同时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丨穴,一起练功,一同出师,从而轰动武林也是有的。但一、两百年间,无一有缘人得进玲珑门下,更是经常发生的事。

    像近百年,唯一公开承认自己是玲珑门徒的就丁还一人……现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

    这玲珑门也是妙极的门派,学武不先习高深武艺,而以轻身功夫入门。按照几百年前老祖先的说法就是:哪怕是头猪,让他在江湖上历练个三、五十年,也是可以成为一个二流高手的,但先决条件得是,他能活那么久才行。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过啊!比起练习一流的指、掌、剑、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不如先学逃跑的招数,反正保得有用身;君子报仇,三十年也不晚嘛!

    其实丁还如果直接解释天星步的由来,曲笛定然将他崇拜上了天。他在苏州做混混时,最爱的就是朝人背后打闷棍,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酸秀才。

    曲笛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只能按图练习;但天星步参考的是天上星辰,何其深奥,他这样胡练,难免天天跌得鼻青脸肿。

    这一日,他刚学到第四幅图像,左脚踏上右脚,腰一扭,两手缠得像麻花似,整个人倒栽葱地滚了下去,直到与道旁一棵大树来上一回亲亲密密的接触,才停了下来。

    “唉哟!我操你的辣块妈妈不开花……”他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臭老不死,该杀千刀的丁老头,这什么鬼天星步,肯定是骗小爷的,他娘的,哪有这等折腾人的功夫?”

    “师弟,是你在那里吗?”一个温婉如清风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听闻呼痛声前来寻人的丁叮。

    “不在不在。”曲笛赶紧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上,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烂,因此每次练习都避着丁叮,不让她瞧见自己的狼狈相。他好歹是个男人,很要面子的。

    “哎呀!”奈何丁叮听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师弟,你怎么满头血,告诉师姐是谁欺负你,我去找他算帐。”

    丁叮掏出怀里的手绢,轻柔拭去曲笛额上的血迹,眼里的怜惜满到都快溢出来了。

    曲笛感到一股温暖从胸口升起。

    “疼不疼啊?师弟,瞧你流了这么多血,待会儿我去溪里捉条鱼,晚上帮你炖碗鱼汤补补身子。现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药,然后再告诉我,到底是谁欺负你,让你……唉呀!”丁叮不检查他的身体不要紧,这一看,整张俏脸都刷白了。“哪弄的这么多伤?太可恶了,谁敢伤我师弟,师姐跟他拚命!”

    “呜,师姐……”想他曲笛几时被人这样看重过,就只有丁叮会毫无条件地对他这般好;果然他眼光好啊!一眼就看中了如此容颜绝世、性格温婉的好娘子。

    “师弟,你怎么尽是哭,也不说话,难道是怕仇人武功太高,师姐对付不来?没关系,师姐不行,我可以请爹爹出手,放眼天下,能当得爹爹敌手的人还没出生呢!”丁叮是气得理智尽消了,否则她定下心仔细一想,这深山密林中平日连樵夫都难得见上一个,又有谁会那么无聊,特地上山来就为了揍曲笛这么一个小孩子?

    “师姐,我没事,我只是感动,你对我真好。”他发誓一定要讨她做老婆;乘机又在她怀里蹭上几下,啊!这师姐老婆的身子真香,比苏州第一楼的叫化鸡还香……呸呸呸,怎么把老婆比作菜了呢?他真是的……

    “你是我唯一的师弟,我不对你好要对谁好?现在你把仇人告诉我,我们先想个法子帮你报仇。”哼,她丁叮的师弟可是不容人欺负的。

    “师姐啊,那个……”饶是曲笛脸皮厚如城墙,要他自承天资太差,三页天星步练了大半个月也练不好,反而摔得全身伤;这样丢脸的事他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怎么了?莫非你有难言之隐?嗯,爹爹告诉我,不要随便探人隐私,既然你不想说,师姐也不逼你,反正你只须记住一件事,谁敢让你受委屈,尽管来找师姐,师姐一定为你作主。”她是第一次做人姐姐,尽管曲笛年龄比她大了四岁,但看曲笛那瘦瘦小小的身体,也够她同情心泛滥,一味地护短到底了。

    “师姐恩情山高海深,曲笛定谨记终生,永不相忘。”说着,他就跪下去,抱住丁叮的大腿。嗯,真香,这有便宜不占枉为人啊!

    丁叮打出生还没在花花世界里混过,不知男女之防,也不知世上有如此无耻之徒,嘴里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

    “师弟,师姐照顾你是应该的啊!哪里谈得上什么山高海深?来来来……”她把腰一弯,蹲在曲笛面前。“你既不要师姐帮你复仇,那师姐就背你回去疗伤。”

    这若换成一般男子,基于面子第一,哪里肯让个女人背?

    但曲笛不是君子啊!他是混混、无赖,又早认定了丁叮是他未来的老婆,那么有豆腐吃的时候为何不吃?

    他手脚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脑袋埋在她如云发瀑里。香,真是香,他如饮老酒,整个人都快醉倒了。

    一个月期限转眼即到,曲笛练全天星步的十幅图,整个人又瘦了一大圈,清秀的脸庞上更是紫紫青青,不见半寸完好肌肤。

    丁叮看他的模样心疼不已,奈何曲笛性子倔,不肯开口讨教,就这么闷着头练功,甚至不让丁叮知道他那一身伤原来是练功得来的,就怕丁叮误以为自己资质低,因此看不起自己。

    其实是他多虑了,丁叮怜他是真心真意,不会因他聪明与否就变了心肠。

    不过也难怪曲笛心眼多,他从小尝尽人间冷暖,虽对丁叮一见倾心,却也不敢完全开放心扉让她走进,就怕哪天她突然变心,自己要肝肠寸断。

    他的狼狈样连丁还看了都吓一大跳,这天星步是玲珑门最初步的入门功夫,一般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很快就能学会。玲珑门开宗立派数百年,还不曾有人练天星步练到如此凄惨不堪。

    丁还不免心疑,难道他看错了,原来曲笛不是聪明过人,而是蠢笨入了心?

    “曲笛,一个月到了,你也该把天星步演练一遍给师父瞧了。”若曲笛奇蠢如猪,他可不收这徒弟。只是他不想收,曲笛也不会乖乖走人,依照曲笛的无赖性,只怕他是赖定白云庄了。

    “知道了。”在丁叮面前,曲笛虽然不敢对丁还大小声,却也没啥儿好脸色。他本来就看丁还不顺眼嘛,若在私底下,他早就开口骂了。

    曲笛按着记忆,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轻身步伐,摇摇晃晃、踉踉跄跄,虽然没有天星步的变化莫测,却也有三分相像。

    只不过丁还原先对他冀望太高,如今见他表现,脸上不免现出失望之色。

    倒是丁叮看着曲笛好几回手脚交错,险些跌个四脚朝天,心底隐隐明了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伤是打哪儿来的了。

    她疑惑,怎么曲笛踏起天星步,翻转腾跃间处处踬碍,不见灵敏,倒似困难重重?

    这不应该啊!只要按照秘笈里的练气心法运转,心到手到,这天星步便信手拈来,根本一点都不难。

    尤其玲珑门武功博大精深,拳脚及步伐都得配合练气心法,动武练拳间,内功运转不绝,等于练拳就是练功,成效比一般专修外家或内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数倍。

    曲笛再怎么样也不该专习步伐,弃内力而不用。他难道不明白,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好不容易,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

    丁还已不忍再看,还是丁叮快一步捉紧又差点跌倒的曲笛,轻手轻脚帮他拂去满身的尘上。“师弟,你踏天星步的时候,怎么不运转心法?”

    “心法?”曲笛一脸迷惑。

    “就是那段练气口诀啊!难道……”丁叮面色不善地看向丁还。“爹爹,你只教师弟步伐,没教他内功心法吗?”

    “冤枉啊!我可是整本秘笈都给他了,不信你自个儿问他。”丁还好无辜。

    “我没看到有什么心法啊!”曲笛从怀里掏出那本秘笈,恨恨瞪着丁还。

    “胡说。”丁还抢过秘笈,指着上头的文字。“喏,内功心法,一字不漏,全在里头了。叮儿,我可没有冤枉他,是他自己不练的。”

    “师弟,这天星步是要配合心法一起练的,你怎么光练步伐,不练心法呢?”

    “我……”曲笛面色一时青紫黑白交错,精采无比。他哪里好意思说自己根本目不识丁,教他如何练那心法?

    “师弟,你是不是不明白心法里写的意思?也对啦!那心法写得古古怪怪,什么天地原始,阴阳初分……没接触过武学的人确实很难看懂,这样吧!日后你就跟着我练,我逐字逐句地给你解释,这样你练起来就比较轻松了。”丁叮心肠软,看曲笛受窘,忙不迭出面替他缓颊。

    曲笛直感动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全天下就丁叮对他最好了。

    “师姐。”当下他一声低嚎就冲进了丁叮怀里,把她搂得死紧,心头暗暗发誓口,丁叮为他解释内功心法,她她说一句、他就记一句,哪怕废寝忘食,也要把那些字都背全了,刻入脑海里。

    这样子不出几个月,他也能识个成百上千字,就能自己读书了。

    他就不信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会学不通丁还的破武功。

    混混脾气再度发作,他坚持非在丁叮面前挣回面子不可;否则以他天生的痞痞个性,就算丁还认真教导,他还不一定肯用功学习呢!

    “走,师姐教你练内功。”说着,丁叮就牵起曲笛的手往后山跑去。

    难得丁还这一次没有阻止曲笛吃丁叮的嫩豆腐。

    他其实也被曲笛吓着了,这完全没练内功心法也能学成天星步?自玲珑门创派以来还没听说过,这曲笛到底是蠢笨透顶,还是聪明绝世?他竟也看不透了。

    自丁叮开始教曲笛练武,曲笛就再也不认丁还作师父了。

    反正丁还又没有教他什么,顶多是秘笈一本接一本地扔,然后让丁叮逐字逐句地解释给他听。

    曲笛看过丁叮演练的天星步,玄异莫测、轻灵如仙,相比于自己的笨拙,真是天与地的差别。

    他一时间驴脾气发作,咽不下这口气,男子汉大丈夫,将来是要保护妻子儿女的,岂能无力?于是他发愤图强,不过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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