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林麟趾奇道,“为什么?”
爱德华说:“因为进入那里,是每一个吸血鬼的梦想。”
“每一个吸血鬼的梦想?”这么玄乎?对于这所学校,林麟趾的好奇愈来愈盛,他问道,“这所学校里究竟教的是什么东西,就这么吸引人。”
爱德华摇摇头,不好意思的说:“我知道的其实也不多。不过,听说学生是每一百年招收一期,而只要最后能够顺利毕业,便就会成为真正的贵族。”
“贵族?”
“是的,所以那所没有名字的学校,我们都称其为‘贵族学校’。”爱德华眼中很快的闪过一丝神往,随即便是深深的失落。
林麟趾非常不理解这个“贵族”是什么意思,他向爱德华问起。
“在以诺之城内,我们只能算是平民,而只有在实力达到伯爵时,才会获得男爵的爵位,”爱德华解释道,“也就是说,实力下降两个层次,就是贵族爵位。但……这样获得的,不过是荣誉贵族。”
不仅林麟趾听得匪夷所思,连一旁的丹尼尔,也都深深皱起了眉头。
“而只有在进入贵族学校,并且顺利毕业后,才能够成为真正的贵族。”听完爱德华这番话,林麟趾与丹尼尔心中均是五味杂陈,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同样是从新人过来的爱德华自然明白这种滋味,他善解人意的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与他们并行。
天色正渐渐暗去,黄昏时的夕阳,格外之美丽。
林麟趾仰头,静静地看向天空,已有多久,没能看到过日落时的情景。
“咦?”就在这时,林麟趾突然一愣。虽然眼中看到的是夕阳,但他冥冥之中的感觉,却奇怪的是,拂晓正在降临……
第七章 入学条件
城主府内一间偌大的议事厅中,贝吉躬身而立,刚刚向城主朱厄尔·梵卓汇报完关于林麟趾世代的情况。
“东方少年……迈卡维……第五代血族……三等男爵……”朱厄尔饶有兴趣地看向议事厅一角,说道,“雷恩,你打算给我一个怎样的解释?”
话音刚落,于朱厄尔的视线中,一人缓步从黑暗中走出来,其圆乎乎的光头分外显眼。
“朱厄尔,你想要的,是什么样的解释?”雷恩走过来,拉开一张座椅大大咧咧地坐下。
朱厄尔看着这个近来突然崛起的后辈,眼中带有欣赏,他笑道:“雷恩,即便是你的尊长萨哈,曾经也不敢跟我这般说话。”
“所以……”雷恩咧开嘴,笑得耐人寻味,“他永远也达不到,我现在的高度。”
朱厄尔闻言哈哈大笑:“有道理,说的有道理!看来萨哈他这一辈子所做过最正确的事情,就是选择你作为他的后裔!”
无论是谁,得到“玛士撒拉”中最强大的朱厄尔如此赞誉,他都足以为傲。然而雷恩却似乎并不领情,他反驳道:“是吗?不过……我可不同意这个说法。”
“哦?”朱厄尔微微一愣,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并无恼色。
雷恩说:“当初,可不是他选择的我,之所以会这样,不过是意外而已。”
朱厄尔了然地点点头,这段往事他是知道的,雷恩被初拥完全是萨哈与人赌气而为,至于之后,萨哈也从未真正担当起过作为尊长的责任,这是雷恩一直以来无法释怀的心结。
“世事真是无常!”雷恩长叹一声,说,“有趣的是,这种意外,它发生了两次!”
“什么?”一直恭恭敬敬站在那的贝吉,听到这里不由惊呼出声。雷恩这句话的意思不言而喻,那就是那位东方少年林·迈卡维与雷恩一样,都是萨哈的后裔,而萨哈其本人,也正是在东方失踪并最终确定为死亡的。
“原来如此……”朱厄尔显得要平静很多,仅仅是眼中闪过一丝讶色。
“这个解释,你还满意吗?”雷恩笑道。
朱厄尔没有回话,算是默认。
雷恩起身,行过躬身礼后,又重新走至会议厅角落,隐于黑暗之中不知了去向。
“他走了!”朱厄尔知道贝吉有话想说。
“大人,”贝吉说,“这位雷恩自从成为大公爵后,行为是愈来愈嚣张,他……”
朱厄尔摆摆手,打断他的话,说道:“你要明白,作为第五代血族中,第一个实力达到大公爵的他,有这个嚣张的资格!”
“是,大人!属下……明白了!”
……
眼中看到的是夕阳无限好,而感觉却告诉他,此时正是拂晓。看来,此时天上那轮即将落下的红日,并不是真正的太阳。
想到这里林麟趾不禁摇头失笑,其实这是显而易见的,如若那是真正的太阳,沐浴在其光芒中这么久的他,早已会是灰飞烟灭。但说是假的,它又未免太过逼真。
林麟趾不得不重新审视血族的能力,既然他们能够创造出一个宏伟之极的地下城,而且还能创造出一轮无比逼真的太阳,那么还有什么,是他们不可能的做到的呢!
回过神来,林麟趾暂时将人造太阳和以诺之城中奇特的贵族体系抛在一边,重新问起关于那所贵族学校的事情:“爱德华,那怎么样才能够进入那所学校?”
爱德华闻言似乎想起来什么,摇头苦笑道:“每位新人在了解到贵族学校的特殊性后,都会想着进入其中,但……入学条件实在是太苛刻。”
林麟趾和丹尼尔听到这里,不由停下脚步,静等爱德华继续讲述。
“条件有三个,缺一不可,”爱德华说,“一是校方认为你拥有潜力;二是每百年十万个血晶币,必须一次**清;三则是伯爵以上贵族的推荐。”
林麟趾眉头深深皱起,他终于明白爱德华形容入学条件时,为何会在“苛刻”前特意加上一个“太”字来强调。潜力,拥有第五代血统的他无疑是有的,而伯爵以上的贵族推荐,他也可以尝试去求得雷恩的帮助,但那十万个血晶币……
林麟趾还记得在他与维基修正牙齿后,维基说自己近百年才赚取到两千多血晶币,如果按照这个速度,那么十万岂不是说要五千年才能够赚到?
就在他正为此暗自苦恼时,爱德华的一句话却又是雪上加霜。
“对了,”爱德华说,“或许你们外界有用过血晶币,但那是按照克来算的,多少克就是多少血晶币。然而在以诺之城,一枚血晶币的重量是十克,所以说,相当于这里与外界血晶币的兑换比例是1:10。”
“五……五万年……”林麟趾差点昏厥过去,而一旁的丹尼尔,脸色也同样好不到哪去。
他们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目光中看到了深深的无奈。
“现在去哪?”林麟趾问道,显然学校已经没有了去看看的必要。
丹尼尔摇摇头,也有些茫然。
“要不,去我那里做客吧?”爱德华热情地邀请道,“我也可以跟你们多说一说关于以诺之城的事情。”
不得不说,他这个提议非常有吸引力,不用多做考虑,林麟趾一口答应。而当他答应的那一刻,也意味着爱德华的招聘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他拳头紧紧地捏起,暗暗为自己鼓劲。
丹尼尔嘴里嘟囔着什么,不过并没有出声反对。
三人集体向后转,又顺着来路往回走去。
长靴踩在石板路上,发出着踢踢踏踏的声音。此刻夕阳的余光已彻底消失,而一轮弯月不知何时,悄悄挂在了天边。
月色皎洁,与外界的夜晚并无区别,或许对于外界来说,这里的日落月升都是假的。但在这里,在以诺之城内,它们却无比的真实。
这里,是另外一个世界。
“爱德华,为什么你们理发店的工作会需要到我?”林麟趾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爱德华憨笑着说道:“迈卡维氏族所拥有的精神力,是所有氏族中最强大的,而这点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精神力?”林麟趾只知道迈卡维氏族精神受到过诅咒,易陷入莫名其妙的疯狂。难道说正是因为如此,精神力才会较同族更为强大?
“精神力和理发又有什么关联?”林麟趾还是不明白。
爱德华摸着他的光头,说:“不好意思,这个得等你答应替我工作后,才能告诉你。”
林麟趾一笑,也就再未追问。
当三人重新回到城主府前时,林麟趾注目望向远处的喷泉,问道:“爱德华,那里面的血能不能喝?”
“应该可以吧!”爱德华倒不奇怪他会有此一问,毕竟在以诺之城中,可全部都是吸血鬼而没有一个人类,那么自然如何获取食物也就成了问题。
“那看来,我们以后的食物,都得在这里解决了!”林麟趾略带几分自嘲,对丹尼尔说道。
“这倒不至于,如果你替我工作,我会为你提供人造血饮用的。”爱德华说,“就算你没有工作,也可以去领取免费的人造血。在血族圣地以诺之城,如果饿死吸血鬼,那岂不成了笑话。”
从城主府向南,穿过一条巷道,他们来到了南街。
南街不愧标注着的是娱乐区,刚刚入夜便已灯火辉煌,在宽敞的街道两旁是各色娱乐场所:大酒楼、小酒馆、出售各种奇玩珍宝的店铺等等等等,而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一座华丽之极的剧院。
街上来往的行人不少,均是复古装扮,而街边则是或罗马式或哥特式的建筑,这一切的一切,宛然便是中世纪的欧洲。
街道不起眼的一段地方,有家招牌为“辛摩尔”的理发店。站在店门前,看着跟在爱德华身后,走进对面另一间理发店的林麟趾和丹尼尔二人,理查他眼神阴冷……
第八章 伪念力?
跟着爱德华走进他的理发店,林麟趾发现里面的空间要比想象的还要小。
墙上挂有一面镜子,镜子前是一张座椅,而在座椅旁,则是一个小柜。
在柜台上,摆着一些不知是何用处的瓶瓶罐罐,还有一两柄剪刀和剃刀整齐地列在盘中,看来这是爱德华理发用的全部家当。
颇为奇怪的是,在剪刀与剃刀的尾端均连有长长的血线,而看其走向,另一端分明是在地底下。这些血线,与林麟趾脖间,串起圣器灵杖的那条一般无二。
简陋的理发店似乎还有一扇后门,不过当爱德华打开后,林麟趾才明白为何之前会觉得这儿空间要比想象中的小。原来爱德华将一间屋子隔成两半,分别作为生活与工作之用。
走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具棺材,这是吸血鬼之家必不可缺的东西。
所幸还有张小桌和几个椅凳,倒不用客人还席地而坐。爱德华从一旁储物柜拿出数袋人造血,三人分食之后,林麟趾便与爱德华接着交谈起来。
林麟趾是能想到什么便问什么,而爱德华则是知无不言。
丹尼尔并未插过话,他一边听,一边拿出那本在城主府得到的手册,翻看起来。
手册页数不多,且每页的内容还很少,往往就一两句话。
“血族圣地之法则:如果,你不是最强大的那一个,那便最好遵守。”
翻过一页,是“以诺之城内一切事务,由裁判所作最终裁决,对于结果你可以不满,但你必须接受!”
丹尼尔一页页地迅速看下去,看着看着,不由轻轻念出声来:“以诺之城内,允许私斗,但不可伤及对方性命。若真有不可化解之深仇大恨,可于双方均同意情况下,自裁判所申请公开决斗。决斗时所获门票收益,一半归胜方所有。”
“你说:圣地以诺之城,是天堂,还是地狱?我说:这里或许不是地狱,但也绝非是天堂。”
……
丹尼尔这边的动静,自然是引起林麟趾的注意,爱德华见他心思已经不在谈话中,便笑着示意他拿出那本手册,为两人逐条详细地解释起来。
在他这里呆了整整一晚,林麟趾和丹尼尔都是收获良多。最终经过慎重考虑,林麟趾决定留下来替爱德华工作,虽然他还是不清楚在理发店,自己究竟能够干什么。
两人于理发店门口告别,虽说他们认识不过寥寥几天,甚至起初还是敌对关系,但同在一个新的环境,彼此不陌生便意味着一分亲近。
“祝你好运,如果混不下去,就过来找我,到时我倒不介意施舍你一顿饭吃,哈哈……”林麟趾开玩笑道。
丹尼尔也没恼,人畜无害地笑着,招招手,穿过空旷的街道离去。
林麟趾目送他消失后,正准备反身回理发店,却看到对面有人径直向着自己走来,他定睛一瞧,正是昨天见过的那个理查。
理查走过来,开门见山就问道:“你要替爱德华工作?”
林麟趾点点头。
“为什么要选择他?”理查追问道,“我可以付给你的薪酬,要比他高很多。”
就是高再多,要想赚够进入贵族学校的那十万个血晶币,也得等到猴年马月去。虽然吸血鬼拥有永恒的生命,但林麟趾却没心思去将这漫长的岁月,全部奉献给一点一点的攒钱上去。
之所选择留在爱德华这里,一来是有个落身之处,二来对爱德华这个老板,他还挺有好感。而眼前这个动不动就会谈到钱的理查,林麟趾对他虽没到厌恶的程度,却看着他总会感觉到几分别扭。
“得到薪酬多,便意味着干得工作也多,而我这人呢,却天生一副懒骨头,所以呢……很不好意思,要辜负你这一番好意了。”林麟趾笑着说道。
这时爱德华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看到理查后神色一变,怒道:“理查,你来我这里想干什么?”
理查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都懒得去搭理他。
“林,他……”爱德华看着林麟趾,神色有些担忧。
“放心放心,既然都答应你了,我是不会跟着他跑的!”
两人返回店中,林麟趾有些事情想不明白,便问:“爱德华,这里吸血鬼这么多,就算是迈卡维氏族的也应该不少吧,你们为什么偏偏都要找我?”
爱德华脸上一僵,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
林麟趾眉头皱起,显然这里面有什么隐情,他也不追问,只是紧紧地盯着爱德华看,直到看得他毛骨悚然。
爱德华摸着光头,最后长叹一声,老老实实地说道:“因为体质的特殊性,吸血鬼若想改变发型,就必须借助于魔力,否则即便是修剪过后,也会很快就恢复原样。”
这个林麟趾明白,就像是修正牙齿一样。
“辛摩尔氏族的天赋是魔法,但……不知道为何,一直以来,我都始终无法凝聚出魔力。”爱德华苦笑着继续说道,“成为吸血鬼之前我是个理发师,在进入以诺之城后,便开店以此为生。起初是聘用同氏族的吸血鬼,在我为顾客修剪头发时,让他于一旁施用魔力,配合着固型。”
“除过茨密希氏族可以自行改变他们的相貌,包括发型外,其他氏族是无法做到的,而当时我的出现便填补了这片空白,所以理发馆的生意十分红火。特别是我还调配出来一种药水,它的作用是催生吸血鬼的毛发,这样顾客对于发型的选择就变得更多起来,而且也可以想换就换。正因为我拥有这种药水,所以即使有其他同氏族吸血鬼开店,生意也是不及我的。直到……我招收到一个伙计,理查·辛摩尔。”
取得爱德华信任的理查,在偷到药水配方后,便自立门户,就在爱德华对面开起理发店,与他的前老板唱起了对台戏。但更加糟糕的却是,在之后不久,城主府突然下达公告,以高薪酬招聘辛摩尔氏族的吸血鬼,数量不限。这下,当然没有谁再甘愿在理发店做一名小伙计。
而没有伙计后,理查因为本身拥有魔力,还可以维持理发店的正常运转,但无法凝聚魔力的爱德华,却只能无奈地关门。
爱德华并不甘心自己多年来的心血毁于一旦,执拗的他开始搞起神秘的研究。终于,在两年之后,在他就快将多年来的积蓄耗尽一空时,他的理发店得以重新开张。
理发店在重新开张后,爱德华奇怪地开始招收迈卡维氏族的吸血鬼做伙计。他的起死回生自然引来理查的好奇,在多方打听与刺探下,爱德华的研究成果,又被理查给成功窃走。
现在理查正准备要研究这种新的方法,但那些在爱德华理发店工作过的吸血鬼,不管付多高的报酬,他们却再也不愿意继续做这份工作。更甚至,理发店的工作无异于是下地狱这个说法,也在以诺之城的迈卡维氏族内传遍。所以不仅理查,包括爱德华,也已招收不到任何的伙计,他们这才想到了在新人中下手。
其实伙计们的反应多多杀少已经表明,爱德华这次的研究是失败的。但即使如此,向来喜欢跟他作对的理查,也还是想要试上一试。
听爱德华说完,林麟趾好奇地问道:“究竟是什么样工作,怎么会搞得……”
“精神力,我这份工作需要开发你的精神力,而按照常理,一名吸血鬼的精神力是在实力达到侯爵后,才会觉醒并且能够使用出来的。”爱德华解释道,“但我现在所做的,却是以主动锻炼的方式,让拥有精神力天赋的迈卡维氏族,提前使用这种能力。这样的锻炼无疑是枯燥并且痛苦的,但我认为,它对于你之后实力的增长,却无疑是有着天大的益处!”
实力为侯爵以上的吸血鬼,其标志性的能力便是强大的“念力”,而如若真按照爱德华所说,精神力能够提前开发的话,那么便相当于,是提前拥有了“伪念力”。
“也就是说,那些不愿干这份工作的吸血鬼,都是受不了这种锻炼精神力的方法,才……”
“是的。”爱德华低下头,有些失落,说道,“现在你都知道了,合约还没签,所以你要想走……”
“谁说我要走?”林麟趾打断他,说道,“就为你这个精神力的锻炼方法,我也要留下来。”
爱德华抬起头来,有些难以置信,说:“你确定?可能你是不太了解这种方法,要知道我已经雇佣过十几个伙计,但他们都……”
林麟趾微微摇头,眼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他笑道:“我是林·迈卡维,我……可不是其他人!”
第九章 爱德华的研究成果
爱德华看林麟趾不似是开玩笑,这才终于是彻底放下心来,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约,一式两份,递给林麟趾,然后说:“你看一下,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签字吧!”
林麟趾接过合约,细细看过一遍后,就拿起桌上的羽毛笔,签下自己大名。
“林,最好将姓氏也加上。”爱德华在一旁提醒道。
林麟趾不会拼写迈卡维这个单词,于是签字只写了个“lin”。他冲着爱德华讪讪一笑,说:“那个,迈卡维怎么拼写?”
爱德华愣了愣,回道:“malkavian,迈卡维。”
一纸合约在吸血鬼世界究竟有没有约束力,这林麟趾非常怀疑,所以签完字后他便问道:“爱德华,签这个东西,真的有必要吗?”
“当然有!”爱德华收起合约,将林麟趾的那一份递给了他,说,“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是可以到裁判所申请裁决的。”
“哦!”林麟趾一听是这样,便老老实实地将合约也收好。
自此,他将在爱德华理发店工作一年,而薪酬是每月一百个血晶币。
“好了,现在我该做什么?”林麟趾很快就进入伙计的角色,问道。
爱德华微微一笑,示意他稍微让一让,然后俯身揭起脚下的地毯,露出一个地窖门来。爱德华划破指尖,将血滴入门上小蝙蝠的嘴中,随即地窖门缓缓打开。
跟着他走进地窖,林麟趾发现里面布置得有些神秘。不是非常大的空间,他竟将其分成四个隔间,而且均装有类似地窖门那般,需要滴血验证才会打开的门。这就让人不禁好奇,里面藏得究竟是些什么好东西。
林麟趾轻轻摸着墙壁,他在想如若真有人想进来行窃的话,以门或者是墙壁的坚硬程度,能否挡住吸血鬼暴力的攻击。
爱德华是很老实,但老实并不意味着蠢,相反,就目前来看他这个老实人似乎还很聪明。林麟趾不认为这个聪明的老实人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所以在他打开最里面一扇门准备进去时,林麟趾就问起这个问题。
爱德华并不忙于解释,他笃定地笑着,说道:“你可以试上一试,如果真的打坏,不用你赔!”
林麟趾也丝毫都不客气,他想都没想,就全力一拳轰在另一扇紧闭着的门上。
“砰!”
拳与门相撞,发出一声闷响。
林麟趾的拳头都被震得有些发麻,但那扇看起来并不是很厚的门,却纹丝未动。
等他试过之后,爱德华才开口解释道:“以诺之城的建筑所用材料,都是经过特殊加工的,据说最强能够抵挡伯爵实力的攻击,而这扇门,自然也是。”
他说着走进隔间,还不忘补充一句:“当然,这些东西的价钱,可也真是不低。”
林麟趾跟着进去,看到里面有张整洁的床铺,床铺对面是长长的低柜。
在柜面上,放着五个篮球大小,透明的空心水晶球,而每个水晶球中,都有一只奇异的红色生物,似乎还活着。林麟趾走到近前,当他看清楚这些生物究竟是什么时,眼中尽是惊讶之色。
“蚂……蚂蚁?!”
水晶球内的生物,分明就是一只只蚂蚁,但它们的个头却着实有些恐怖,竟有两个拳头那么大,并且全身通红,如同披着一层血甲。
在蚂蚁的两条触角上,分别连有两条血线。通过水晶球上的小口出来,其中一根盘在水晶球的底部,端头可见;另一根则直接通向天花板,显然之前在理发店所看到的那些连着剪刀、剃刀的血线,正是来源于此处。
五只血色的大蚂蚁,十条连接着触角的血线,这一切顿时引起林麟趾的无限好奇。
“它们是血蚁,也叫做魔力蚁。”爱德华说着从低柜中拿出五袋人造血,自上方的小口,每个水晶球内分别倒入一袋。
血液几近将魔力蚁淹没,但却不见它们有半分的挣扎。突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水晶球内的血液不消一分钟,便消失的无影无踪。而随着血液消失,五只蚂蚁重新显露出来,只见它们身体上的那层血甲,相较之前变得更加鲜艳起来,隐隐还都有着流光闪烁。
“之所以叫血蚁,便是因为他们以血为食。”看着林麟趾满脸的疑惑,爱德华说,“叫魔力蚁,则是因为它们拥有着魔力,只要用合理的方法,就能够激发出来,为我所用!”
“这就是你研究出来的方法?”
爱德华点头,说:“通过精神力,激发出魔力蚁的魔力,然后通过血线传导自理发工具上,这样就解决了我无法凝聚魔力的问题。”
林麟趾虽然对以诺之城的情况还不甚了解,但从理查的反应来看,这个显然是种前所未有的创新。而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此种方法仅仅局限于理发之用,是否太过于大材小用。
“爱德华,这种蚂蚁是哪里来的?”林麟趾问道,以血液为食,同时拥有着魔力的蚂蚁,令人由不得不好奇。
“这是我买的,至于它来自哪里我也不知道。”爱德华说,“我有一位多年的老顾客,他是位荣誉男爵,在为他理发时,他经常跟我谈起一些奇异的生物。刚开始我只是出于好奇,便问他能不能捉来一两只让我见识见识,他欣然答应。而当我真正目睹这些生物的神奇后,向他问起这是从哪捉到的时,他却对此讳莫如深,怎么也不肯说。
后来我的理发店快倒闭时,我就联系上他,订购奇异的生物回来做研究。但他经常会无缘无故的消失很长时间,而且每次不管我出价多高,他最多也只给我带来四五只各色生物,所以我拥有的数量一直不多,当然,再多的话我现在也买不起。”
这些奇异生物的突然出现,让以诺之城在林麟趾的眼中,瞬间更加神秘起来。看来在这座血族圣地,肯定还有着其他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你先等等,我去拿样东西,让你体验一下以后所要做的工作。”爱德华说着走出去,听声音是打开了另一扇门。
很快他就返回来,手中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看起来血糊糊的东西。
“这是什么?”林麟趾奇道。
爱德华脸上尽是得意之色,说:“这是我发明的‘精神力头盔’,你只要戴上它,当所散发出的精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它就会自行进行吸取。然后,也是通过血线传导,让魔力蚁受到精神力的刺激,这样它们就会将自己所储存着的魔力激发出来。”
听起来挺神奇的,林麟趾也已明白自己所要做的,就是戴着这个奇形怪状的头盔,然后散发精神力便足矣。于是他按照爱德华所说,将“精神力头盔”戴起来,然后躺在床铺上。
爱德华将一根连着魔力蚁触角的血线扯过来,接入头盔。
“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林麟趾并未感觉到有任何的异样,便问道。
爱德华搓了搓手,似乎有些兴奋,说:“不管是人类还是我们吸血鬼,其实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精神能量,但因为处于无意识状态,所以这些能量还十分弱小。”
“所以我需要集中注意力?”林麟趾听到这,插嘴猜测道。
“不不不。”爱德华摇头否定,说“现在的你,即使集中注意力,所能聚集的能量也达不到我所要求的标准。”
“那我怎么做?”
“冥想!你要抛除掉一切的杂念,然后当你进入一种非常非常奇妙的境界时,就会自然而然,有强大的精神力流露出来。”爱德华说,“起初会感觉到非常困难,但别担心,我所雇佣过的伙计,他们都成功过。”
林麟趾闭起眼睛,尽力想要摒除杂念,然而越是如此,乱七八糟的想法却越是于脑海充斥。
“林,不要太过刻意,要自然,自然。”看着他紧皱的眉头,爱德华不知从哪摸出来一个物件,摆放在他的头前。从其外形上看,它像个摆钟,然而却并没有显示时间的刻度。
“眼睛千万不要睁开,注意力集中在节奏上。”爱德华出声指点着。
“铛铛……铛铛……铛铛……铛铛……”
极富有节奏的声音,随着摆锤的摆动响起。
听着这有规律的“铛铛”声,林麟趾心中繁琐的思绪一点点散去,心神渐渐趋于空灵。
脑海中白茫茫的一片,似乎什么都没有,又似乎万物皆有……
林麟趾仿佛感觉到,他的灵魂飞离身体,在于空中翱翔,那个惬意,那种超脱,难以言说。
然而就在这时,躺在床铺中,正沉浸于奇妙境界的林麟趾,却突然身体剧烈的一震,紧接着,他惨叫出声。
“啊!!”
第十章 冥想、精神力
林麟趾痛呼一声,他感觉瞬间脑袋都要裂开似的。那种疼,就犹如有人拿着把铁锤,然后将一根烧红的细长钢针硬生生地钉入他的头顶。
睁开眼睛,林麟趾表情有些狰狞,他双手抱着脑袋,试图要将所戴着的头盔扯掉。
爱德华当然舍不得自己精心制作的“精神力头盔”毁在林麟趾手上,他早有准备,一把牢牢抓住林麟趾的手,将他按倒在床上。
“冷静一点,林,深呼吸深呼吸!”爱德华出声安慰道。
林麟趾呼出一口长气,渐渐平静下来,他心有余悸地说:“爱德华,先让我把这个头盔摘下来,好吗?”
起身坐在床沿,摘下头盔,林麟趾盯着爱德华,没好气地说:“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你一直招不到伙计了!”
爱德华摸着光头,讪笑着欲言又止。
林麟趾也已缓过劲来,他微微一笑,说:“有什么话就说吧,别藏着掖着。”
“那个……”爱德华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才是刚刚开始,所以……”
林麟趾脸色微微一变,不过很快就重新调整过来,他半开玩笑地说:“爱德华,我现在发现,自己是稀里糊涂地上了你的贼船啊!这不行,老板,我要求加薪!”
这伙计刚刚才开始工作,便嚷嚷着要加薪水。老板爱德华看着林麟趾,苦笑不已,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虽然他没亲自体验过精神力被抽取时的感觉,但从林麟趾和以往那些雇员的反应来看,肯定是极其之痛苦。
林麟趾现在没有直接拂袖而去,而只是提出来要加薪酬,这在爱德华看来已经算是不错的结果。
看他一副在认真考虑的样子,不过是开开玩笑的林麟趾说道:“喂!你不会是当真吧?我就随口一说。”
“不!”爱德华骨子里还是个老实人,他说,“林,我想了想,提高薪酬确实是个合理的要求,毕竟这里的工作……这样吧,我们重新签一份合约,将你的月薪提升到120怎么样?”
看到林麟趾摇头,爱德华有些慌了,急道:“那130怎么样?我知道在理查那儿或许你可以拿到150,但我这里现在生意毕竟不太好,所以……”
“不不不……”林麟趾打断他,笑道,“爱德华,既然合约已签,我是不会反悔的,你用不着给我提高工资。放心吧,我会老老实实给你工作一年的,不过……”
看到林麟趾脸色一肃,爱德华正色问道:“不过什么?”
“第一,在这一年间你要教我认字,我虽然会讲英语,但却是个文盲。”
“这个简单。”爱德华点头答应,但有一就有二,他洗耳恭听。就这短短时间的相处,他觉得林麟趾也不会提出什么太过分的要求。
“第二,爱德华,你要向我保证,这种抽取精神力的方法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