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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则是最擅长御狼术,如果条件允许,他们甚至会组织一个庞大的狼群,而在其中担任它们的头狼。”维基说,“所以虽然可能性比较小,却也并不能完全排除,是人狼指使手下的狼发动袭击。”

    “那么究竟如何成为狼人,而又如何才能成为人狼?”林麟趾问道。

    维基刚要开口作答,突然鼻头微动,从空气中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有人?!”

    第五十一章 父亲、母亲、儿子

    林麟趾自然也有闻到血腥味,他眼神一凛,与维基向着洞岤深处潜行而去。

    随着越走越深,血腥味也愈来愈浓,当看到前方地上似乎躺着一个人时,两人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

    突然,林麟趾听到耳边一响,一道黑影向着他扑来。他也并没有避让,直接迎上前去,当一拳击中其头部时,他才看清对方的模样。

    一头金发,面目狰狞,个头要比他高出不少。不过实力似乎并不怎么样,刚交手便被林麟趾一拳给击翻在地。

    维基看到对手如此不堪一击,也是暗松口气,他身形一动,断去其逃走的路线,与林麟趾两人一前一后将他给包夹起来。然而那人被击倒在地上,却久久都不见爬起身来。

    “别真给打死了吧?”林麟趾心里嘀咕着,神情戒备地缓缓走过去。

    直至走到他身前时,那人也没有任何的反应,林麟趾和维基好奇地看过去,只见他闭着双眼,嘴唇紧咬,身子在微微地抖动着。渐渐的,他的身体由抖动变成了抽搐,而且愈来愈强烈。

    “天亮了!”维基莫名叹道。

    林麟趾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说:“他就是人狼?”

    维基点点头。

    躺在地上的人狼还在剧烈地抽搐,嘴中发出着痛苦的闷哼声。而他的身体也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着,身体结构的变化带来的疼痛非同小可,他疯狂地挠着自己的胸膛,在其上留下深深的抓痕。

    林麟趾有些不忍,想抓住他的双手使其别再伤害自己,但维基却拦住他,说:“千万别干预,否则……他们将永远停留在当前的形态,而无法恢复至人身。”

    “那这么说,岂不是在他们尚处于人形而开始变身时,便进行干预……”林麟趾话未说完,维基就打断他,“那样的话,他们压抑在体内的能量,最终会将孱弱的身体彻底撑爆!”

    对于林麟趾他们来说,变身的时间并不算太久,然而对于当事者人狼,那种痛苦却是太过漫长。当好不容易恢复人身后,人狼直接昏厥过去。

    林麟趾和维基看着他,眼中都不禁闪过一丝讶异。之前他的身体要比林麟趾高大很多,但在恢复人身后,却还只是个孩子。

    看他年龄最多不过十四五岁,此时昏迷着的他面目也不再狰狞,反倒十分清秀,再配上那头金发,标准的正太一个。想必是因为变身而撑破了所穿衣物,人狼孩子全身**地躺在那里。

    以防他醒过来后逃走,维基将其抱在怀里,向前走去,林麟趾紧跟在后。

    前方还躺着一个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动弹过。当林麟趾走近,能够看得清清楚楚时,第一眼却差点误认为那是头野兽。

    全身被毛,有尾巴还有利爪,身体巨大,简直跟一头狼没什么两样。不用说,这便是之前袭击镇民的狼人,而他整个头部都被砸得粉碎,已经是完全死透。

    这不可能是那群镇民所干,而整个洞中除过狼人之外,也仅有那个人狼小孩,那么是谁杀死的狼人,已不言而喻。

    “识别狼人和人狼,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当其人形的时候,观察他们的手,”维基说道,“他们的手中指和无名指长度相同,虽然有这个特征的人类并不一定都是狼人或人狼,但只要是狼人和人狼,却肯定会有这个特征。”

    林麟趾看向已被维基放在地上的人狼小孩,发现其手部中指确实与无名指一样长。

    “既然不是百分百的准确,我想这个方法还是不用的好吧,否则若是误判可就……”林麟趾说着还好奇地看了看他自己的手,两根手指的长度还是有差异的。

    “还有一个特征,他们的眼睛显兰色,瞳孔呈锥形。”维基补充道。

    林麟趾闻言蹲在人狼小孩面前,用拇指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果然是如此。

    “眼睛挺漂亮的!”林麟趾正说着,突然看到他的眼珠微微一转,而在同时,他从地上一滚然后翻起身来就想逃跑。变身后都不是林麟趾的对手,更何况已经恢复了人形。

    林麟趾伸手,一把就擒住他的脖子,然后将其提了起来。

    “嘿!林!你可真粗鲁,他还是个孩子!”维基叫道。

    维基一向很有父爱,在当初面对林同宇时就有所泛滥,这次还是如此。他从林麟趾手中将狼人小孩接过去,说:“小家伙,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就算是想伤害,你也跑不了!”林麟趾不忘补充一句,惹得维基转过脸来瞪了他一眼。

    “你……你们是谁?”狼人小孩十分的惶恐,不过他似乎也是认清了形势,未再企图逃走。

    维基将他放下来,说:“我是维基,他是我的中国朋友林,那么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狼人小孩犹豫片刻,说道:“我……我叫尼尔·莱夫里克。”

    “噢!尼尔,你好!”维基说,“那么,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尼尔身子向后缩了缩,很是戒备地问道:“那你们又为什么会在这里?”

    “昨天夜里镇子上有人遭到野兽袭击……”林麟趾在旁边插了一句。

    尼尔脸色顿时一变,他指着旁边的狼人尸体,厉声道:“那是他干的,不是我!”

    维基见他情绪激动,连忙安慰道:“放心放心,我们不是来抓你的!”

    “他应该是你杀死的吧?”林麟趾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死他?”

    “因为他杀了我妈妈!”尼尔清秀的脸庞变得狰狞起来。

    林麟趾一愣,说:“既然他杀死了你妈妈,为什么你还会跟他在一起?”

    “因为他是我爸爸!”尼尔大声吼道,虽然他强忍着,但泪水还是如泉般从眼中涌出。

    爸爸杀死妈妈,儿子杀死爸爸……

    林麟趾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既然袭击镇民的就是尼尔父亲,那么尚能在变身后存有一丝理智的他,显然是经历过血祭。而尼尔的母亲也正是他所杀死,会不会……有可能是……

    “你的母亲是不是一位巫师?”维基显然是想到了这点,急声问道。

    “你们怎么知道?!”尼尔惊道。

    “该死!”维基咒骂道。

    果然他们的猜测没错,尼尔的母亲是巫师,那么也就是说她是故意让丈夫杀死自己,从而完成血祭的。但尼尔母亲显然并没有将这些告诉她的儿子,以致尼尔产生误会,他的父亲确实是杀死他母亲的凶手,但这里面它……

    “你……”林麟趾瞪着尼尔,说道,“你难道就不知道……”

    “林!”维基反应很快,立刻大喝一声,将林麟趾的话头打断。

    林麟趾一惊,看到向他怒目而视的维基后,恍然明白过来。人都已经死了,将事实真相说出来又有何用,反而会让尼尔永远地陷入自责之中,与其如此,倒不如就让它成为永远的秘密吧!

    “不知道什么?”尼尔奇道。

    林麟趾皱着眉头,再没有说话。

    “尼尔,既然你的父母都已……”维基说,“那么愿不愿意,由我收养你?”

    “什么?”林麟趾和尼尔都是惊讶出声。

    “你……我……”尼尔喃喃说道,“可是……可是我也是……”

    维基笑着说:“这个没关系,要知道我和我的朋友,也都不是正常的人类。”

    尼尔一惊,“那你们是?”

    “吸血鬼!”

    “啊?!”

    ……

    洞岤有两个出口,尼尔与他父亲所用的正是另外一个。

    当夜幕降临,林麟趾与维基出现在镇子中时,身边多了一个尼尔。

    尼尔身上穿着一套有些破烂的衣物,是他在变身前就脱下来的,看来也是有了充分的变身经验。

    今晚的镇子似乎格外安静,虽然所有人家的灯火都亮着,却没有丝毫的人声传出,气氛颇为诡异。

    难道是因为野兽袭击事件,镇民全部撤离了这里?

    林麟趾正这样想着,突然体内的血液莫名涌动起来,同时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小心!”

    维基伸手揽住尼尔,脚下微错,一颗子弹擦着身体飞过,差点就将他击中。

    而林麟趾仓促之间虽有闪避,较之维基却是慢了些许,右胸被直接命中。

    “啊噢!”林麟趾痛呼出声,他感觉瞬间整个右胸都燃烧了起来。

    没有再给狙击手机会,维基另一只手揽住林麟趾,撞破路边一间房屋的窗户,躲了进去。

    林麟趾强忍着剧烈的痛感,他不知道为何一颗子弹,会有如此大的威力。维基将他按在地上,伸手直接探入其右胸的伤口,从中一番摸索后把留在他体内的子弹取了出来。

    林麟趾侧头一看,只见这颗子弹的弹头竟是纯银制成,而且上面还刻着十字。

    第五十二章 宿命

    “该死!”维基将子弹扔掉,说道,“是宿命!”

    当右胸的子弹被拿掉后,那种灼烧般的疼痛顿时消失,林麟趾摸着正在迅速愈合的伤口,不禁心有余悸。

    “宿命?什么宿命?”他问道。

    外面一阵嘈杂,似乎有人将他们所在的这间房屋包围了起来,单从声音听,人数就不下十人。不过他们仅仅是包围着,并未立刻发起攻击。

    “看来是想围而不攻……”维基见他们久久没有动静,皱着眉解释道,“外面攻击我们的,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宿命这个组织。因为其成员均是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儿,而这些混血儿又认为他们的诞生,就是为了去完成杀死吸血鬼的宿命,所以便对外宣称是宿命。”

    “其实,他们不过是一群试图在困境中求取生存的混血儿罢了,他们以猎杀低等吸血鬼收取雇佣金而维持生计,当然有时也会接受刺杀人类的任务。”维基继续说道,“他们十分清楚吸血鬼的弱点,于是通常采取的战法就是远程狙击手以银质弹头狙杀,而近距离则以冲锋枪、突击步枪等进行火力压制,为狙击手创造狙杀时机。往往若是低等吸血鬼落单遇到他们,很难幸免。”

    “难道亲王就不管管吗?”林麟趾心生疑惑,这样**裸与血族为敌的势力,亲王怎么会允许它存在。

    “管?宿命组织中就有伦敦亲王的私生子,他不为其开方便之门都算是万幸,更何谈是进行制裁。”维基哂笑着说,“而且,宿命这个组织,也未尝就不是亲王手中的一颗棋子,所以……哼哼……”

    正说着,旁边一个弱弱的声音响起,是略有些惊慌的尼尔,他问道:“那些人怎么还不攻进来?”

    维基摸了摸他的脑袋,说:“他们在等。”

    “等?”尼尔不解,“等什么?”

    “等天亮!”

    ……

    在外,十名全副武装,甚至还戴着头套,俨然一副特警装扮的宿命成员,将房屋紧紧地包围着。他们手持mp5冲锋枪,弹夹中所装填的子弹,其弹头都是含银的,这样才会对吸血鬼造成更大的伤害。当然因为造价原因,他们不可能连冲锋枪也使用纯银弹头的子弹。

    而在百米之外,两名狙击手分别从两个方向,正通过狙击镜伺机毙敌。他们手中是装填着纯银子弹的awp狙击步枪,对于林麟趾他们来说,这才是最具威胁的。

    通过耳麦,此次行动的队长正在下达着命令。

    “保持距离,采用三号战术,将目标压制在屋内,只要坚持到天亮就是我们的胜利!”

    对付吸血鬼,他们已有丰富的经验,局势虽然看似占优,但他们并未贸然进攻。吸血鬼的速度太快,一旦被其寻到机会靠近,那么即便有再多的人,也只会是全军覆没,毕竟他们所倚仗的是只有在一定距离下,才能发挥效用的现代枪械。

    现在离天亮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宿命成员却并不着急。

    “各单位注意,保持警戒,不要给目标丝毫的机会。”

    ……

    在很长时间都没有动静传来后,林麟趾不由想一看外面的究竟。不想他刚一露头,就听远处一声枪响,纯银弹头的子弹被推出awp的枪膛,朝着林麟趾暴露出的脑袋飞去。

    几乎在狙击手扣动扳机的同时,维基察觉到林麟趾的冒失行为,将他扯了一把,令其身形一晃正好避过这一枪。林麟趾矮下身来,重新躲好,看着身后墙壁上被刚才那颗子弹所击出的深孔,暗呼侥幸。

    “你找死吗!”维基怒道。

    林麟趾脸上一僵,讪讪地笑着没有说话。

    “冒失鬼!”尼尔难得抓住了机会,在旁边轻声讥讽道,他似乎很是看不惯林麟趾。

    林麟趾瞪了尼尔一眼,维基说他几句没什么,但这个小家伙也来凑热闹,可让他是很为不爽。

    “现在怎么办,必须采取行动了!”林麟趾说道,“不然越等下去,我们越被动。”

    维基说:“嗯……要想办法靠近他们,只有那样我们才会有机会!”

    两人在那皱着眉思索对策,尼尔突然出声问道:“为什么他们一定要等天亮,传说中吸血鬼不是害怕火焰吗?那么他们只要将房屋点燃,不就可以……”

    “吸血鬼惧怕的并不是普通的火焰,而是传说中,天使长米迦勒的圣焰。”维基说道,“而圣焰,究竟是否真实存在,都还说不清楚。”

    “火焰?”经尼尔提醒,林麟趾灵机一动,说道,“没错!既然我们并不惧怕,那么不久可以利用火焰。我们可以将整个房屋都点燃,火光肯定会对狙击手造成影响,而到时我们便能趁着混乱迅速逃走。”

    “好主意!”维基一想,不禁抚掌赞道。

    矮下身子,不使自己暴露在狙击手的视线中,林麟趾两人小心翼翼地渐渐从屋内找出了几瓶烈酒,将其全都洒在易燃物件后,再用好不容易才找到的打火机点燃。

    小镇上的房屋很多都是木制,包括林麟趾他们所在的这一间。只见点燃之后,火势渐旺,然后以惊人的速度蔓延开来,疯狂地扩散着。

    屋内突然燃起了熊熊大火,这显然出乎所有宿命成员的意料,眼见火势都要蔓延至旁边的人家,宿命队长再也无法保持冷静。

    他们之所以能在此进行伏击,是在得到关于林麟趾二人行踪的情报后,疏通关系表面上成为了捕杀伤人野兽的小分队。安全起见,镇上居民也是在当天就由相关部门进行了疏散。

    如若放任火势蔓延下去,到时即便成功击杀目标,但对镇子巨额损失的赔偿,却会令他们这一趟最终成为赔本的买卖。

    “用手雷将他们炸出来,注意注意,各单位注意,开始发起总攻!”队长当机立断,通过耳麦下达命令道。

    数十颗手雷被相继扔入屋内,随着爆炸之后的气浪,无数多棱角的杀伤弹片飞射开来,林麟趾和维基只来得及将尼尔护得严严实实,而他们本人则被弹片吞噬,瞬间身体被射得千疮百孔。

    弹片的伤害并不足以致命,但其数量太多,以致一时伤口无法尽皆愈合。

    林麟趾站在那里,体质决定他即便是伤口流血,也会很快便自行停止。但身上的伤口实在太多,此时的他已宛然成了一个血人。

    突然,他体内的血液开始不安分地涌动起来,脑中浮现出的画面,尽是之前那位大胡子通缉犯所使用鲜血之道的情景。他暴喝一声,本来尚在愈合中伤口全部崩裂开来,大量的鲜血喷出,却并未洒落在地,而是瞬间凝聚成一柄月刃,疾飞出屋。

    林麟趾这次鲜血之道的运用依旧十分粗糙,但凝出的月刃却够大,在斩出之后,穿破房屋墙壁竟然直直就向着一名宿命成员飞去。

    对方目睹血色的月刃飞来,只来及惊呼一声,便被斩成两半。

    “鲜血之道?!”耳麦中传出一声惊呼,正是宿命队长,“不好,情况有变,目标实力与情报不符,速退速退!狙击手掩护,大家迅速撤离!”

    想不到一招鲜血之道的使出,竟然令宿命队长如此惊恐,他们竟然连同伴尸体都顾不得收拾,便迅速撤退。

    对方的撤退竟然如此干脆,搞得摸不清楚状况的林麟趾二人是疑窦丛生,半晌过后,维基咬咬牙冲了出去,这才发现周围根本没有了敌人的踪影。

    “不会吧!难道是让我给吓跑的?”失血过多的林麟趾有些虚弱,他走到被斩成两段的尸体前,奇道。

    “别说!你刚才突然使出那一招,我也有点被吓着了!”维基笑道。

    旁边的尼尔撇撇嘴,似乎不以为然,方才他被两人夹在中间,没有看到林麟趾所凝出来的月刃,是故感觉并不是很强烈。他只知道林麟趾杀死了一个人,然后莫名其妙地将全部敌人也吓跑了。

    尸体被直接斩成两段,其血液早已是流干,不同于吸血鬼的血液未见阳光将永远不会凝固消散,这位混血儿的血却已经大多都渗入了地面。

    维基瞥一眼血迹,转过脸来,看着虚弱的林麟趾说道:“真可惜啊,不然你正好还能品味一下,这被称为是‘美食’的混血儿,他们的血液究竟是如何。”

    林麟趾微微一笑,说:“我倒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反正又不是没有品尝过!”

    “什么?”维基闻言骤然色变,他瞪着林麟趾叫道,“你……这么说……那天你根本就没有听我劝,而是最终选择……对叶岚进行了初拥?!”

    第五十三章 较劲的两个老家伙

    林麟趾一时口快说漏了嘴,面对维基的质问,尴尬不已。

    “你……你啊你……唉……”维基看样子是被气得不轻,指着林麟趾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他。

    “消消气消消气!”林麟趾心虚地笑着,说,“那个,难道说这次的杀手,就是叶岚的父亲阿瓦迪亲王所派来的?”

    “若是亲王所派,来的怎么可能仅仅是宿命组织这样的货色?”维基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我现在就很纳闷,我们竟然能活着离开中国,看来咱们的阿瓦迪亲王还真是豁达……”

    林麟趾挠挠头,装作没有听出来他话中的挖苦,讪笑道:“那他们会是谁派来的?”

    反正叶岚被初拥这件事已经发生,再怎么生气也已于事无补,维基这样想着,脸色渐渐缓和起来,说:“背后是谁指使肯定查不出来,但有个方法起码可以让他们再不来找我们的麻烦。”

    “什么方法?”

    “宿命组织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隶属于伦敦亲王,这个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所以有些人宿命组织它是不能杀的。”维基说,“比如,同样为伦敦亲王服务,而且必要之时还会为宿命组织提供情报的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

    林麟趾闻言一愣,说道:“这次我们的行踪不会就是你们诺费勒氏族所提供的吧!”

    “呃……这个……很有可能……”维基略显尴尬,说道,“毕竟你是个生面孔,而我又因为变了长相,所以……”

    “那你准备怎么做?”林麟趾问道。

    维基说:“先回萨佛伊酒店吧,然后我需要去找一下昔日的同僚。”

    由维基背着尼尔,三人在夜下奔回萨佛伊酒店,为免掌握他们情报的宿命白天发动袭击,住进有亲王坐镇的萨佛伊酒店无疑是最安全的。

    “林,要一些吃食给尼尔,他刚刚经历过变身,想必饿坏了吧,我出去一趟晚上再回来!”天很快就要亮起,当三人将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换掉后,维基就出门而去。

    林麟趾可不知道英国人一般都吃些什么,他指了指床头的电话,对尼尔说道:“你自己点餐吧!”

    尼尔走过去,嘀嘀咕咕说了半天,才将电话挂掉。很快房门就被敲响,一名推着餐车的服务生走了进来,林麟趾看着满满一车的食物,不禁皱了皱眉。

    “先生您好!”

    服务生面带微笑,停下餐桌后并未立刻就退出去,而是站在那等了等,见客人没有付小费的意思后,他微笑着准备转身离去。林麟趾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从口袋中摸出一张钞票,伸出手去说道:“谢谢你的服务,我很满意!”

    “谢谢!”服务员在握手的同时,接过了林麟趾手中的钞票,然后微笑着退出去。

    林麟趾暗吁一口气,还好他看过的许多外国电影中都有付小费的场景,不然刚才铁定出糗。他转头,看着已经开吃的尼尔,说道:“怎么点这么多东西,我跟维基是不用吃……”

    “我知道你们吸血鬼不用吃东西,”尼尔口里塞着食物,含糊地说,“这些都是点给我自己吃的,放心,我是不会浪费的。”

    “你可真能吃!”林麟趾暗自嘀咕,看到尼尔吃的挺香他也突然感觉到一阵饥饿,要知道之前他流的血可是够多。然而虽然十分肯定这里有人造血提供,但他却不知该如何才能获得,无奈只能强忍着饿意。

    ……

    重新回到伦敦下水道,维基顿时感觉到十分的亲切。

    这里要比中国那边的下水道宽敞很多,而且异味亦不是很浓,维基轻车熟路地行走在其中。

    在欧洲,往往诺费勒氏族吸血鬼的对外身份都是下水道工作人员,他们无疑也正是这份工作的最佳人选,因为没有谁还会像他们一般,将下水道如同家一般地去呵护。

    维基正走着,前方突然窜出几道黑影,向他喝道:“谁?”

    “我!”维基知道他现在的长相对方肯定是认不出来,所以直接报出了名字,“我是维基!”

    “维基?”对面一阵哗然,有人惊讶地说道,“声音确实挺像,不过你……你怎么……难道短短几年,你竟然就突破成为了男爵?”

    维基笑道:“是的!”

    对方还是很谨慎,仅仅走过来一个人,维基也知道是什么意思,划破自己掌心将手伸了出去。

    当他的身份得到确定后,剩下那几人才都走了过来,毫无例外,他们长相都是丑陋之极。

    “你怎么回来啦?”一人问道,“凯米他的流放时间还……”

    “凯米已经死了!”维基说道。

    “死了?”众人一惊。

    维基点点头,他半真半假地解释了几句,便直奔主题说道:“我来这里是因为不久之前,我和我一位朋友在温布尔登镇遭到了宿命组织的袭击……”

    此话刚出,周围顿时静了下来,久久才有一人出面说道:“走,我带你去见子爵大人。”

    伦敦的情报都是由诺费勒氏族的一位一等子爵负责,维基之所以来这正是为了见他,然后通过他与伦敦亲王交涉,从而令宿命组织取消此次行动。

    而正如维基所预想的,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

    ……

    萨佛伊酒店豪华套间中,伦敦亲王伯特·梵卓坐在沙发上,看着恭恭敬敬站在他对面的那名年轻男子,说:“说吧,这次是受谁的雇佣?”

    年轻男子略有些迟疑,并未及时做出回答。

    “嗯?”伯特亲王鼻间轻轻一哼,不怒自威。

    年轻男子眼中顿时闪过浓浓的惧意,忙道:“亲王大人,这个任务我们是从中国京城那边接到的,对方自称是查尔斯。”

    “查尔斯?”伯特皱眉想了想,笑道,“原来是斯隆捣的鬼,这小子越来越不长进了,竟然跟两个小辈过意不去。呵呵……斯隆当年就是被我赶去东方的,这你知道吧?”

    “知道知道!”年轻男子忙不迭地点头应道。

    “那接下来该怎么做,你明白了吧?”伯特笑得很温和,但年轻男子感受到的却只有是恐惧。

    “明白明白!”

    “那好,就按你所明白的去做吧!”伯特摆摆手,说道。

    “是!”年轻男子慢慢退出房去。

    ……

    中国京城,一座豪华庄园内,站在斯隆对面的查尔斯正在说着什么,

    斯隆听后,说:“不过是发现其中一个目标会鲜血之道,他们也真是越来越不争气,这样就被吓到了,不会是想坐地起价吧?”

    “我起初也是这么如此,但……”查尔斯说,“我已经将价钱提的很高了,可他们还是不接。”

    “不接?为什么?”斯隆奇道,“若是还嫌价钱太低的话,也未免太贪得无厌了吧他们。”

    查尔斯有些迟疑,不知道接下来的话该不该说。

    “不要吞吞吐吐,说!”斯隆皱眉。

    查尔斯点点头,说道:“我觉得,从他们言语中所流露出的意思,应该是……伦敦的那位出面干预了!”

    “你是说……伯特那个老畜生?”斯隆脸上闪过一丝讶色,但很快就掩饰了起来,他眯起眼,手指轻轻地敲着身前的茶几。

    “你说,为了那两个小不点,大动干戈值不值得?”斯隆突然出声问道。

    查尔斯猜不透他是何意,没敢轻易回答。

    “你也觉得不值是吧?”斯隆笑眯眯地说道,“但是……既然伯特这个老畜生掺了一腿,那么接下来就算是再怎么兴师动众,也都会值得!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嗯!”

    “那就去吧!”

    “是!”

    第五十四章 古堡,夜莺

    当天刚刚入夜,维基就返回酒店。

    “怎么样?”见他进门林麟趾连忙问道。

    “嗯……宿命组织这边已经搞定。”维基看起来似乎并不为此多么高兴。

    林麟趾奇道:“事情都解决了,这么还愁眉苦脸的。”

    “宿命是搞定了,但雇佣他们的究竟是谁却无法得知。”维基说,“宿命其实还不难对付,就怕对方在雇佣宿命不成后,转而向……”

    “猎手之氏族阿萨迈?”林麟趾脸色微变,想起来这群吸血鬼中的专业级杀手。

    “是啊,未尝没有这种可能!一旦被阿萨迈氏族盯上,那么肯定是不死不休之局,所以我们要做好心理准备。”维基说,“而面对阿萨迈氏族的杀手时,留给我们唯一也是最好的选择便是将其杀掉!”

    如若阿萨迈氏族所派出的杀手任务失败,反倒被林麟趾二人给杀死的话,那么其氏族是不会为他报仇的,而且之后阿萨迈氏族也将不再接受任何以他们为目标的暗杀雇佣。因此只要能成功击杀那名杀手,便会一劳永逸,但……要想反杀一位阿萨迈氏族的吸血鬼,谈何容易。

    “或许到时候,我们可以……”林麟趾似乎想到了什么,说道,“可以令那位阿萨迈氏族的吸血鬼无意中尝到我的血液,那么他就……”

    维基闻言一愣,随即笑出声来。

    “怎么?”林麟趾眉头皱起,说,“你不是之前给我讲过,阿萨迈氏族的吸血鬼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放弃暗杀,那就是目标的实际世代要比雇主所提供的情报更古老,而我第五代的身份肯定不是那个想杀死我们的人所能知道的,因此当那位杀手得知我是第五代血族后……”

    “你说的并没有错,但是……你似乎忘记了阿萨迈氏族的另一个嗜好,那就是吸榨其他吸血鬼。”维基说道。

    林麟趾一愣,随即也回忆起了以前维基所讲。

    阿萨迈氏族普遍认为,吸血鬼要想到达天堂的唯一方法,便是使自己尽可能的接近初代吸血鬼。而所谓的接近,便是通过吸榨比自己世代更古老的吸血鬼来实现。而为了证明他们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和正确性,阿萨迈氏族宣称其创始者就曾手刃过两个第二代血族。

    “现在明白了吧,之所以他们会因实际世代与情报不符便放弃暗杀,不过是往往世代便等同于实力的缘故。”看着林麟趾脸色越来越难看,维基笑道:“而如你所说,当杀手尝到你的血液后,却发现一个世代比自己古老的家伙实力竟然如此之低,那么我想他一定会欣喜若狂,即使没有暗杀雇佣也会想方设法去杀死你。”

    “呃……那我们还是直接杀死他,以绝后患吧!”林麟趾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我们今晚准备去哪?即使有阿萨迈氏族的吸血鬼前来,我想应该也没那么快吧,啊哈!”

    维基笑了笑,看着坐在不远处正在上网的尼尔,说:“带你到我以前的家去看看吧!”

    离开酒店,他们并没有带着尼尔,虽然小家伙十分想跟着一起去。当然,在离开之前,饥饿已久的林麟趾终于是喝足了血。

    两人隐于黑暗中疾行,林麟趾发现所走的路与前往温布尔登镇时是一模一样,便奇道:“维基,你家不会也就是在温布尔登镇吧?”

    维基摇摇头,说:“我家在金斯敦镇,温布尔登镇的旁边。”

    一路无话,很快他们就行至金斯敦镇。

    在向着镇中走去时,维基说道:“林,我之前应该没说过这个,阿萨迈氏族吸血鬼虽有着杀手之称,但其实他们很多时候,并不会将目标直接杀死的,”

    “并不直接杀死?”

    “是的,他们一般都是击碎对手心脏,然后再将其带入氏族聚集地。”维基说,“要知道,一个被活活生擒,随时可以吸榨其血液的吸血鬼,在阿萨迈氏族内甚至比血晶都要受欢迎。”

    林麟趾闻言不寒而栗,心想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阿萨迈氏族的杀手将自己擒住,否则定会生不如死。

    突然维基停下了脚步,林麟趾回过神来,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路边是一所学校。他这个文盲看不懂英文,只能等待着维基说给他答案。

    “这是金斯顿大学,我曾经在里面当过学生,也做过老师!”维基幽幽说道。

    “做过老师?怪不得……”想起来成为吸血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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