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已经非常虚弱,不过她还是挣扎着起身,然后蹒跚行进在即将迎来黎明,空无一人的街道。在这一瞬,她突然觉得死亡似乎也并非那么得可怕,如果不是时间已经不允许,她会回家,回到小旻的身边,然后与她轻轻相拥,同她一起分享善意的死亡。
就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在离家之后突然间长大,她终于明白真正令人恐惧和不安的并不是黑暗与死亡,而是没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可以依靠。
她环顾四周,最后看了看这座生她养她,如今却格外陌生的城市。
一座天主教堂,突然印入眼帘。
她并不信教,但她的母亲却信。她身患绝症无药可救,而那段日子,她听父亲说母亲每天都要前往教堂去为她祷告,不知道会不会就是眼前的这座。
小雪突然很想进去看看,但谁家的教堂,这么早或者说这么晚还会开着。就在她的目光要移开时,却看到教堂大门打开了一条缝隙,从中走出来一人。
这人在转过街角时,似乎还有意无意地向她这边瞥了一眼。
小雪有些奇怪,难道教堂为了方便信徒祷告是不关门的吗?
天边渐渐泛起了鱼肚白,小雪迈着沉重地步伐,走向教堂。在这生命的最后的一刻,她要向上帝祷告,她希望自己那还沉浸于丧女之痛中的双亲一生幸福,她希望若有来世,还能与小旻相见,下一次不管面临什么,她都会选择留下,然后陪着她。
教堂的大门很重,虚弱的小雪吃力地推开它,走进教堂。
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她来到耶稣圣像前,低下头,笨拙却无比虔诚地闭眼开始祈祷。
就在她刚刚祈祷完毕,抬起头准备转身走出教堂去迎接那属于自己的死亡时,身后突然有人说话了,在那一瞬间,小雪甚至以为她是聆听到了上帝的声音。
“天已经快亮了!你为什么还呆在这?”说话人的语气很严厉,但声音却非常动听。
小雪转过身去,看到了一位满头红发,身穿一袭红裙,妖娆而妩媚的女子,特别是她同样血红的嘴唇,让小雪顿时联想到了诱人的鲜血。
爱丽丝在看清小雪的容貌后,有些惊叹于她的纯净与美丽,语气不由温和了下来:“我在问你,为什么天都快亮了,你还呆在这,不想活了吗?”
小雪本来也在惊叹于爱丽丝的完美容颜,但听到她这句话后,却顿时惶恐了起来,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我是……我会……”
爱丽丝眉头蹙起,小雪的惶恐以及所表露出的虚弱,已经让她明白她不过是个对血族一无所知的女孩。
“跟我来!”爱丽丝说着就向着侧门走去,但看到小雪没有跟上来,她很是霸道的直接上前将她抱了起来。
“你……你要干什么?”小雪在爱丽丝的怀中惊恐地叫道。
爱丽丝突然出人意料地低头,深深吻住了小雪的柔唇,被强吻的小雪瞪大双眼,吓傻了。
“我很幸运,在最后一刻,遇到了小红……”小雪似乎是回忆起了当初的那一次强吻,显得微微有些羞涩,说道,“而那时我被吓坏了,小红他花了一整天时间,才彻底让我相信她所说的一切。”
“小红给我喝人造血,让我存活了下来,当晚我就带着她去救小旻,但……”小雪顿了顿,声音哽咽,神情中却是带着无比的骄傲,说,“小旻她已经死了,她躺在床上,非常的平静,甚至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她是被饥饿杀死了,但是我知道,在与饥饿的这场较量中,却是她赢了!”
不管是在能死亡的时候选择活着,还是在能活着的时候选择死亡,这都需要莫大的勇气。
林麟趾看着小雪,看着她脸上的骄傲,暗想如果他有小旻这样的朋友,他也会为她而感到无比的骄傲,但他却宁愿,自己没有……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去那家冰激凌店吃冰激凌吗?”小雪问道。
林麟趾摇摇头,表示不知。
“一年前那里还是个酒吧,于是我每天晚上都会去那里喝酒,只喝一杯却坐在那里半晚上。现在它改为冰激凌店,我就去那里吃冰激凌。”小雪说,“去那里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里曾经,就是小旻和我共同生活过的地方,尽管已被改造得面目全飞,但坐在那儿,仿佛还是能够嗅到她的气息。”
“呵呵,不过我每天去那里,小红可是很不愿意呢!”小雪笑道,“她说那样她会吃小旻醋的。”
林麟趾也笑了,他想了想,问道:“小雪,你之所以开淘宝店卖人造血,是不是……”
小雪轻轻点点头,说:“我知道有很多吸血鬼他们像曾经的我跟小旻一样,都陷入在无尽的惶恐与饥饿中,我开店也只是想尽自己一点微薄之力。但如何宣传始终是个问题,通过小红的影响力和关系,顾客现在也慢慢多了起来,但……其实那些真正有迫切需要的,却是根本……”
“别这样说,你现在所做的,已经很了不起了。”林麟趾宽慰道。
小雪微笑着说:“但这不够,我还想要更加得了不起!”
林麟趾点点头,说道:“只要你想,你会的!”
第四十章 蒙古汉子
一番交谈下来,两人之前的那点尴尬也随之烟消云散,林麟趾离开前,问道:“小雪,那……你的父母呢?”
被他问及这个,小雪有些意外,说道:“我去偷偷看过他们,但没敢相见,毕竟……或许是我的祈祷应验了吧,他们在熬过那段痛苦的日子后,过的挺不错,几年前他们还领养了一个小女孩。”
看来不再相见,即使不是最佳的选择,但也坏不到哪去。
林麟趾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在当晚他也不禁来到耶稣圣像前,暗暗祈祷他们能一生幸福,希望在最难熬的那一段日子中,外孙女可乐的笑容,能够缓解他们的痛苦。
接下来他和维基在这又待了三天,第一晚与小雪去冰激凌店坐了坐,而第二晚则跟着小红又去了夜店,第三天夜幕还未降临时,两人在房间中谈起之后行程上的安排。
“维基,来京城已好几天,也差不多该走了吧!”林麟趾问道。
维基耸耸肩,说:“我是无所谓,关键是你舍不舍得。”
“呃……现在舍得了。”林麟趾讪笑着,他现在对小雪是彻底断了念头。
“那就好,其实我已经先斩后奏,提前找小红做了安排。”
“找小红?安排什么?”林麟趾有些疑惑。
“血族专用客机呗!”维基说,“你以为真跟普通客机一样,想做都能做吗?想要搭乘那专用航班的话,必须得提前跟亲王打招呼,然后再由亲王统一安排。”
“这么麻烦!”
维基说:“麻烦点倒不怕,就怕运气不好!”
“运气不好?”林麟趾很是纳闷什么叫做运气不好。
“人数凑不齐,人家根本不会飞,所以除非你选择以其他方式前往目的地,不然就得老老实实等着,少则几天,多则一两个月都有可能!”
“既然你已经问过小红,那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林麟趾说着突然想起来什么,奇道,“对了,我们下一站准备去哪好像还没有决定下来吧?!”
维基说:“我们去英国,我已经问过了,三天后就有趟航班,小红也是够意思,给咱们留了两个头等舱的位置。”
“英国?”
“嗯!”维基说,“我已经去过你家做客了,礼尚往来,怎么着也该领你到我的家乡去逛逛不是!呵……没有意见吧?”
林麟趾对此倒是无所谓,说道:“当然没有!三天之后是吧?嘿,第一次出国,还有些小小的兴奋。”
维基微微一笑,没有再说话,坐那沉思着什么,林麟趾偷偷瞥了他几眼,这次回英国的原因当然不会只是他说的那么简单。或许到英国后,维基会将他以前的那些事情讲出来吧,林麟趾这样想着。
不知不觉,业已入夜,今晚似乎并没有什么活动,小红和小雪没有前来邀请他们。而林麟趾和维基也是无心出门,就在房间中那么懒散地宅着,想起什么话时就随意交谈几句。
就在外面夜色渐浓,两人话语越来越少时,突然一阵“哒哒哒哒”如马蹄声般的马达轰鸣声从他们头顶上方传来。
“是哈雷摩托的声音!”维基很肯定地说道,这种独一无二的声音只有哈雷摩托车才有。
“难道有人把摩托车开进了教堂?”林麟趾翻身从床上坐起,与维基打算出去看看,刚刚打开门,就看到旁边房间中的小雪也是一脸疑惑地走了出来。
“发生什么事情了?”她茫然地问道。
林麟趾摇摇头,说:“不知道,我们也才准备上去看看,小红呢?”
“她好像有什么事,不在这里。”
说着三人快步走出地下空间,刚刚转入教堂,就看到两台还在低鸣着的哈雷摩托,其钢筋铁骨的构造看起来很有虎气,拉风十足。然而相较之下更引人注目的却是两位健壮的哈雷骑士,他们身穿夹克,是黄铯人种但面相却带有异域风格,像是蒙古人。
“赤那?朝鲁?”小雪惊呼一声,看来她认识这两位。
林麟趾一听她对两位壮汉的称呼,便知道自己猜对了,他们果然是蒙古人。看他们面色正常,应该不是吸血鬼,却不知为何会来到这里。
“这两个人很危险!”维基轻声说道,在刚刚看到他们俩时,他就寒毛乍起。
林麟趾点点头,他的眼睛直直盯着其中一辆哈雷摩托上架着的黑色背包,他隐隐感觉里面似乎装着什么不祥的东西,令人不禁生怯。
教堂中还有其他做祷告的吸血鬼,均被这两位不速之客吓了一跳,所幸小雪来的及时,这才没有发生冲突。今晚这里显然将有一些事情发生,小雪将众位信徒劝走之后,才反身回来招呼两位蒙古汉子。
觉察到了林麟趾的目光,那辆摩托车上的汉子下车走了过来,他的个头要比林麟趾高出整整一个头。
“小子,你在看什么?”蒙古汉子俯视着他,问道。
林麟趾这才惊觉过来,抬起头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嘿!赤那,不要欺负我朋友!”还好这时小雪走过来替他解了围。
赤那好笑地看了一眼她,说:“小雪,这么护短,他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小雪瞪了他一眼,没有搭话。
“朝鲁,你的女人都要被抢走了,怎么还有心情坐在那里!”赤那转过身,朝着另一位依旧骑着摩托的汉子叫道。
朝鲁这个满脸胡须的壮汉表情竟然带着微微的羞涩,他看着小雪说:“小雪,别听他胡说,我……”
“嘿!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朝鲁,你个大男人有什么好害羞的。”赤那就像是一位兄长,在对不争气的弟弟做着谆谆教导,“你小子给我争点气,到时哥哥我将爱丽丝追求到手,然后你再与小雪喜结良缘,哥哥配姐姐,弟弟娶妹妹,岂不成就一段佳话。”
这赤那说起话来还真不害臊,言语中直接将小红小雪预定给了他们兄弟俩,小雪站在一旁停在耳中,不禁是白眼直翻。
林麟趾强忍着笑意,悄悄对维基说道:“看来他们还不知道!”
维基也是啼笑皆非,很是同情地看着赤那,说:“看来他们确实还不知道!”
两人心中都是坏笑着,他们非常想知道,当这两个蒙古汉子得知小红与小雪的真实关系后,那表情会是怎般的精彩。
“呦!这大晚上的谁吵着要娶我?”一袭红衣的小红,爱丽丝阁下适时地出现,她从教堂外走了进来。
赤那张扬的表情顿时有所收敛,转过身来笑脸相迎,说道:“噢!爱丽丝阁下,您还是那么的美丽而动人。”
这家伙之前应该是吃过小红的暗亏,在对她极为爱慕的同时,却也有着不小的忌惮。
“你来早了!”小红的态度有些冷漠。
赤那讪讪一笑,说:“男人早到,这是应该的。”
看到他们应该是有事要谈,林麟趾、维基便和小雪一起,又退回了地下空间。
“他们是谁啊,这么嚣张,直接开摩托车冲进来!”林麟趾好奇地问道。
“他们都是蒙古人,一个叫孛儿只斤·赤那,一个叫忽神忙兀歹·朝鲁。”小雪在说完后仔细瞧了瞧林麟趾的表情,见他没反应后,说,“看来你不知道。”
林麟趾一愣,说:“不知道什么?”
“赤那的姓氏,孛儿只斤!”小雪强调了一遍。
“孛儿只斤?”林麟趾喃喃念着,纳闷一个姓氏里能有什么名堂。
小雪也没再卖关子,说:“他有一位祖辈你肯定是听过。”
“谁?”
“孛儿只斤·铁木真!”
第四十一章 十字军,刑斧
“铁木真?成吉思汗铁木真?”林麟趾惊道。
成吉思汗全名叫做孛儿只斤·铁木真,他的名字自然是如雷贯耳,不过其孛儿只斤这个姓氏,很多人还是不甚了解的。而当小雪说出铁木真三个字时,就连维基这个英国人都感到很是惊讶。
小雪点点头,说:“没错,他是成吉思汗四子托雷的后代,因为其后的元朝皇帝与明朝时的鞑靼可汗均出自这一系,所以不管是从政治角度还是从血缘角度来说,赤那都属于是最纯正的黄金家族。”
林麟趾与维基对视一眼,不禁是啧啧称奇,他问道:“那你们跟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小雪笑道:“认识他们是因为,我们所住的这座教堂就是人家的资产。”
“啊?”林麟趾难以置信,这么大的一座教堂怎么可能是私人所有。
三人说话间已经走进地下空间,小雪说道:“去你们房间说吧,这个事情还比较复杂。”
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宏伟教堂,始建于元朝立国之初,之所以修建一是因为当时不少蒙古贵族信奉基督教,二则也为纪念发生在之前的一场战役。
元朝的建立者为孛儿只斤·忽必烈,而在此之前的蒙古大汗是其兄长孛儿只斤·蒙哥。蒙哥可汗于1256年曾下令,由旭烈兀亲王统帅总计十五万大军,从中国出发向波斯和阿拉伯发起西征。
这次战争不同于以往蒙古军那种“**裸”的世俗征战,而是以收复“圣城耶路撒冷”,并“归还给基督徒”为战争理由,因而他们被称为是“蒙古十字军”。
蒙古十字军此次西征获得了东正教国家的大力支持,但罗马教廷却是反应冷淡,其时基督教已经形成东西分野,罗马天主教与拜占庭东正教水火不容。而来自东方的蒙古十字军,在西方教廷眼中与异教徒没有什么两样。
更甚之,在蒙哥大汗于重庆钓鱼城意外战死,而旭烈兀亲王率领大部分军队回国夺取大汗之位时,罗马十字军竟然向留守的两万蒙古十字军发起偷袭,致使其全军覆没。
元朝建立一百多年便被朱元璋所推翻,黄金家族一系退居蒙古后,却因不知何故,奇怪地保留了蒙古十字军这个传承,直至今日。而且每当政局稳定的时期他们都会辗转回京,重建教堂。
孛儿只斤·赤那便是这一代的蒙古十字军首脑,而朝鲁则是他手下最骁勇的悍将。
小雪在讲述完这些闻所未闻的事情后,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匪夷所思,看到林麟趾要开口问什么,她连忙抢先说道:“不要问我他们为什么要进行十字军的传承,这个小红也没有告诉过我!”
听她这么说,林麟趾虽然疑惑,却也只能作罢,他看着维基问道:“你以前听说过蒙古十字军吗?”
“十字军是西方教廷的主要武装力量,但我听过的就只有条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以及圣殿骑士团。历史上也曾经有过一支儿童十字军,但那是当时教皇与封建主愚蠢的决定,其成立的唯一结果就是令欧洲丧失了五六万天真无邪的孩子。”维基摇摇头,说,“至于蒙古十字军,还真没有听说过。”
“那西方的三个骑士团有没有传承下来?”林麟趾奇道。
维基点点头,说:“条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虽经衰落却并未彻底灭亡,现在它们在明面上,前者演变为德意志骑士团,主要从事慈善事业,他们总部设于维也纳;而后者则演变为马耳他骑士团,成为联合国观察员的‘准国家’组织。”
林麟趾也注意到了他“明面上”这个耐人寻味的用词。
“圣殿骑士团则相较之下,命运最为悲惨,因为他们太过富有,传说骑士团里堆放着的借据、帐簿比宗教书籍还要多,这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与忌妒,也为后来的灭亡埋下了祸根。”维基说,“就世人所知,圣殿骑士团已遭毁灭,然而事实似乎并不是如此,我之前跟你说过我曾在英国见过骑士,他们当时可是穿着绣有红色十字的白袍,而这正是圣殿骑士团的标志。”
“哦?那也就是说他们至今依旧存在?”林麟趾一下子来了兴趣。
“当年圣殿骑士团的覆灭与教皇脱不了干系,他们的后代自然会对欧洲教廷很是不满,所以欧洲没有骑士团活动的身影也很正常。”维基说道,“那次他们所追捕的吸血鬼,据情报是从中东国家逃过来的,那么再联想到圣殿骑士团最初正是建立于耶路撒冷,那么我想也未尝没有可能,他们的后裔某个时间段又在那里完成了重建。”
虽然维基所说仅仅是种猜测,但可信度却很高,最起码林麟趾是相信了。
这时他们头顶上又有哈雷摩托那特别的声浪传来,听着“哒哒哒哒”的马蹄音渐渐远去,三人知道事情已经谈完,赤那与朝鲁离开了。
很快房门就被推开,小红随手捏着一张纸走了进来。
“是什么事啊?”小雪话刚出口便意识到自己又犯了多嘴的毛病,不禁尴尬地吐了吐香舌。
小红好笑地瞥了她一眼,并未作隐瞒,说道:“一张通缉令罢了,有个小家伙被他追杀至京城却失去了其踪影,于是让我帮他找找。”
“他们要杀吸血鬼,却向吸血鬼亲王请求帮助,这怎么有点……”林麟趾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了。
小红看着他一脸的好奇,便将通缉令递给了他,笑道:“他们所追杀的那个小家伙当然不会是什么好鸟,实力只是一等骑士却嗜杀成性,既然他进入我的管辖范围,将他惩治一番也是我身为亲王所该做的。”
林麟趾看着通缉令上的男子,头发淡黄,鼻梁高挺,满脸的大胡子都能与之前的朝鲁媲美一番,不出意外应该是俄罗斯人。
“咦?你怎么知道我是亲王的,之前不还傻乎乎地问斯隆他是不是吗?”小红大惊小怪地问道。
林麟趾撇撇嘴,暗道我又不是傻子,他没有搭理她,想将通缉令递过去给维基看看,不过后者没有兴趣,他也就还给了小红。
当小雪她们准备回自己房间时,林麟趾追出门去叫住了小红,示意有话要跟她单独说。
“嗯……”林麟趾想着怎么开口。
“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呗,怎么还害羞起来啦,难道你是想跟我……”小红笑得很妩媚。
林麟趾白了她一眼,说:“赤那摩托上架着的那个背包,让我有种奇怪的感觉……”
小红闻言顿时脸色一变,诧异道:“你竟然能感觉到……”
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她的话戛然而止,没有继续说下去。
“那里面究竟是什么?”她的反常让林麟趾更加疑惑了。
小红蹙眉,犹豫半晌,说道:“那里面是刑斧!”
“刑斧?那是什么?”林麟趾追问道。
小红却似乎并不想回答,她摇摇头,反身离开。
林麟趾纳闷地回到自己房间,说:“那个维基,你知不知道刑斧是什么东西?”
“刑斧?”维基皱了皱眉,说,“这我当然知道,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
林麟趾急声问道:“你知道?那快跟我说说!”
维基有些莫名其妙地看了看他,说道:“刑斧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传说它可将持斧人的力量提升数十倍,但同时会令其身上血流不止。尽管非常强大,不过使用它所要付出的代价也不小。”
十三圣器之一?
林麟趾心中一惊,右手不由地摸向那根挂在脖间,同为血族圣器的灵杖。
第四十二章 无巧不成书
“喂,林!”见他有些失神,维基将声音提高了些许,说道,“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对了,好像我以前没跟你说过血族圣器的事情吧!”
林麟趾回过神来,反问道:“你有没有注意到赤那摩托上的那个黑色背包?”
“当然有注意到,当时你不就是老盯着人家背包看,然后赤那才过来……”维基说到这里,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惊道,“难道那个背包里面放着的是……是刑斧?”
林麟趾点点头。
“这……你不是在开玩笑吧!”维基难以置信地说道,“小红告诉你的?”
“嗯!”
“噢……天呐!血族圣器竟然落在了十字军的手中。”维基说,“难道这也就是赤那家族之所以将蒙古十字军传承下来的原因?”
林麟趾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说:“很有可能!”
等惊讶过后,维基突然用耐人寻味的目光,一个劲地看着他。
“怎么了?”林麟趾被盯得有些毛骨悚然。
维基嘴角微微一弯,说:“林,你又是怎么刚刚见面,就知道那个背包里面有问题的?”
林麟趾皱着眉,神情闪烁,他不知道有些事情该不该说出来。
最后,他决定既然自己相信维基,那就将一切都讲明白,于是说道:“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背包那么敏感,但在得知里面装着的是刑斧后,我想……可能跟这个东西有关。”
他说着将脖间挂着的绿色灵杖摘了下来,递给维基。
“它?”维基接过来,与林麟趾相处这么久的他对于这个绿色物件并不陌生,只不过之前一直以为是个普通的饰件,难道这其中还暗藏有玄机?
林麟趾说:“它有个名字,叫做灵杖!”
“灵杖?灵杖!”维基这一天来的惊讶,都没有这一刻来得猛烈,他瞪大了眼珠,惊愕地看看林麟趾,又看看静静躺在他手中的灵杖,“你是说……它……它是血族十三圣器中的那个灵杖?”
“没错!”林麟趾开诚布公,将之前讲述过的那些他的遭遇中,有所隐瞒的一部分统统讲了出来。
“我就说我实力的提升来得怎么如此突兀,却没想到是沾了它的光。”维基听完后,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喃喃道,“林,这么说你之所以去不夜城,也是为了找那个费尔是吧?”
“嗯……是的!”
“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维基摇着头,叹道,“林,看来你从成为吸血鬼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无法过得平静。我之前也是这样认为,却没想到事实更加的严重。”
林麟趾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维基为何有此感慨,听他话好像是与费尔有什么关系……不过他并未直接问起,而是神色惭愧地说道:“维基,我很抱歉以前瞒着你,我……”
维基没有让他继续说下去,打断他说道:“林,别这么说,我理解。”
“可是……”
维基笑着说道:“林,你之前没有告诉我,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已经告诉了我!”
“其实要是换做我是你……”维基还不忘调侃一把,说,“可能现在都不会讲出来!”
“嘿!你这个家伙!”林麟趾笑着一拳砸在他的肩膀。
“林,你竟敢打我,信不信灵杖我不还你了?”
“不还就不还,全当送你得了!”
“靠,真的假的,这么大方……”
“当然是假的,哈哈……”
……
白天宅在房间,晚上便出去溜达一圈,这样很快两天就过去了。
第三天夜幕刚刚降临,林麟趾和维基就拿着小红给他们的机票,与两位美女道别后,搭的士前往飞机场。
飞机起飞时间是晚上九点,而他们到达机场时才是八点不到,林麟趾像之前坐飞机一样,打算去过安检然后检票准备登机,却被维基给拉住。
“嘿,林!别急别急,我们这次坐的飞机不一样,提前十五分钟时,经特殊通道直接登机就可以。”维基笑道。
林麟趾尴尬地挠挠头,问道:“维基,从英国那边往中国这边飞时,规矩也是一样吗?”
维基点点头,说:“大同小异吧,反正是别指望吸血鬼们老老实实过安检,他们口袋里不知道会装有什么东西。像我们这么温顺守法的良民,还是相对较少的,哈哈!”
两人说着就来到了特殊通道不远处坐下,林麟趾很是好奇地看着附近的人群,在其中寻找着同他们一样,前来搭乘此次航班的吸血鬼。
现在林麟趾的眼力也有所进步,他很快就找出来了几位同类,而对方同样十分敏锐,往往当他的目光投过去时,他们也会冷冷地看过来。
“你这样可不是个礼貌的行为!”维基笑道。
林麟趾嘿嘿一笑,正打算收回目光,眼神却是一凛,在一个角落,他看到了一位头发淡黄,满脸大胡子的白种人。林麟趾按捺住心中的冲动,装作就好像是目光无意中扫过一般。
在肯定对方没有觉察到自己发现他后,林麟趾悄悄对维基说道:“还记得三天前那张通缉令吗?”
“嗯,怎么?”维基奇道。
“你前方十一点钟方向,站在角落的那个大胡子,就是通缉令上的人。”
维基闻言悄悄瞥了一眼,说道:“你肯定?”
“当然,他胡子那么明显!”林麟趾说,“现在怎么办?”
维基皱眉思索着,小红帮了他们不少忙,现在既然有机会,当然应该有所回报才是。
“你说他是不是也要搭乘这次航班?”林麟趾悄声说道,“要不我们再等等看,如果真是,咱们在飞机上抓他!”
“不行!”不想林麟趾一口否决掉,说,“不管双方有多大的恩怨,在飞机上是不能动手的,否则其他吸血鬼会群起而攻之。所以即便我们想抓他,也需等到在伦敦下机后。但既然他在这个时候还能搞到机票,显然背后是有组织运作的,若是到伦敦,我们贸然行动,恐怕……”
林麟趾也是不禁头疼,说:“可现在通知小红显然已经是来不及,但我们在这就动手,若是引起马蚤乱……”
维基还有些犹豫不定,在那想着对策。
眼见就要快到进入特殊通道的时间,林麟趾有些焦急,偷偷向着大胡子通缉犯那边看去,不想正好与其四目相对。大胡子眼神中是深深的戒备,而林麟趾则因为太过仓促,眼神中的惊愕没有很好的掩饰起来。
“糟糕,妈的,被发现了!”林麟趾突地一下就站起身来,也无暇顾及其他,就要向着大胡子那边冲过去,还好维基手快一把将他抓住。
“别急,别急,你看!”
林麟趾稍微冷静下来,经维基一提醒,他看到大胡子并没有转身立刻逃跑,他淡定地迈着步子,朝着机场外走去。
“看来他也不想引起马蚤乱,走,我们跟上!”维基说着和林麟趾跟了上去。
三人就这样一前两后,步伐并不快地走出了机场。大胡子没有搭的士开逃,而是向着市区方向走去,林麟趾和维基自然是跟在身后,相去二三十米。
当他们渐渐远离机场后,前面隐于黑暗中的大胡子突然发足狂奔,早有准备林麟趾二人也是疾行追上前去。
三人速度均不是很快,毕竟过往车辆很多,路边偶尔也会有一些行人,但当高速公路的入口渐渐出现在视野当中时,大胡子脚下一顿,身子急转,突然跃上路边建筑物,向着北方逃去。
此时已经不再担心被人看到身形,三人彻底放开了速度,林麟趾一下子就落在了维基身后。而大胡子实力也不及维基,两人的距离一点点的拉近。
眼见就要被追上,跑在前面的大胡子突然反身,双臂由内向外猛然挥出,瞬间就有两道血液凝成的利刃向着维基飞去。
这个大胡子通缉犯,竟是觉醒鲜血之道的吸血鬼,而他对于鲜血之道的掌握,显然是要比林麟趾他们高出不少,起码已经可以进行远程攻击。
维基本身速度就很快,当两柄血刃迎面飞来时,容他闪避的时机几乎已经没有。
落在后面林麟趾正追赶着,突然看到维基整个人向后飞起重重摔在地上,然后没了动静。
“维基!”他心头一颤,脸色巨变。
第四十三章 逢林莫入
担忧与愤怒之中,林麟趾速度骤然一提,疾掠上前。他不知道维基现在是生是死,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大胡子通缉犯再有下手的机会。
大胡子根据维基那更快一筹的速度,判断出其实力要比他自己高,是故方才他转身发起骤然袭击,也不过是抱着不得已而为之,想争取一点逃跑时间的态度,然而完全出乎人之意料的是他竟然一击得手。
惊讶中的大胡子错失再补一记,将维基彻底击毙的时机,待他反应过来时,林麟趾已经赶到护在了维基身前。
“维基!你怎么样了?”大敌在前,林麟趾无暇回头去看维基的伤势,只能大声地呼喊,期待维基有所回应,然而身后始终静悄悄的,维基躺在那里就跟死了一般。
不祥之感从心头升起,林麟趾的脸顿时扭曲了起来,他浑身都因愤怒而在轻轻地颤抖,吼道:“维基,你怎么了?回答我!”
现在是最好的逃跑时机,但大胡子此刻却是并不着急了。眼前这两个追捕他的吸血鬼,实力高的是纸老虎,根本不堪一击,而实力低的,自然就更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