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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吸食了两人份的鲜血,暴饮暴食的他不知会不会消化不良。

    当他来到曹思雨家时,看到门根本没有锁,只是轻轻闭着,他拉来开门走进屋内。

    “来了!”维基坐在沙发上,**着上身。

    “嗯!”

    维基皱皱鼻头,嗅到了一股血腥味,他看着走过来的林麟趾,说:“你去找那个人了?”

    “嗯,咬死了!”林麟趾坐在他对面,淡淡地说道。

    “哦!”维基也并没有惊讶。

    “我们……什么时候走?”林麟趾问道。

    “明晚。”

    林麟趾奇道:“哦?你舍得里面那个辣妹?”

    维基笑了笑,说:“你舍得,我就舍得。”

    林麟趾莫名地一叹,说:“窗帘好像换了。”

    “嗯,我知道!”

    客厅的窗帘由薄纱换成了较厚的一种,这样白天就能遮住阳光,曹思雨这般做法的用意自然不必多说。

    她是在知道维基皮肤不能见阳光后就立刻打电话叫人来换的,其实林麟趾和维基两人从卫生间刚刚出来时就已经发现了窗帘的变化,只不过都默契地没有提及罢了。

    “进去陪陪她吧!”林麟趾侧躺在了沙发上,说道。

    维基点点头,起身向卧室走去。

    “或许,你可以……”林麟趾想要说什么。

    维基转过身来,打断他说道:“我们不能为爱而拥吮,蕴于拥吮中的爱,只会滋生冰冷、枯萎和死亡。”

    林麟趾皱眉。

    “所以我不可以,林,希望你也不要……”维基说完进了卧室。

    ……

    窗帘的效果还不错,当白昼来临后,林麟趾和维基坐在客厅中,虽然感觉很是不适,各样身体机能均有大幅度的下降,但起码身体上不会立刻就受到损伤。

    “怎么样,我买的窗帘还不错吧,我让他们装的可是最厚的那种。”曹思雨邀功道。

    维基摸着她的头,夸奖道:“嗯,很好很好!”

    “冰冰,你这两天往我这边跑得越来越勤了,是不是……啊?”曹思雨很喜欢逗云冰。

    云冰瞪了她一眼,似乎有些心虚,也没敢出声反驳。

    “喂!我说你们真的不会就是吸血鬼吧,我这才发现你们俩的脸都挺白的!”曹思雨这个《暮光之城》的发烧友对吸血鬼这事还真是念念不忘。

    “你们见过这么难看的吸血鬼吗?”维基虚弱地笑着,指了指林麟趾。

    曹思雨笑道:“确实没有,要说我家维基是吸血鬼还有可能,长得这么帅,冰冰,你家那位就……”

    云冰脸一红,啐道:“谁……谁家的,小雨你别乱说。”

    林麟趾幽怨地看着维基,心里嘀咕着:“且让你得意一年。”

    一年后维基面容会重新扭曲而变得惨不忍睹,林麟趾到时候再跟他好好地谈谈到底是谁更帅。

    阳光渐渐烈了起来,四人移步到更昏暗点的卧室中,开始边玩扑克边聊天。

    眼见天色将晚,维基还未说起今晚他们就要离开的事情,林麟趾有些急了,他几次欲言又止,是在是不忍打破当前欢声笑语的气氛。

    “林,你想说什么?”维基突然出声问道。

    林麟趾一愣,欲哭无泪,他今天才发现维基这家伙是这么的腹黑,竟然将得罪人的事情义无反顾地就这么推给了他。

    两位女孩看过来,等待着他的下文。

    林麟趾骑虎难下,只能开口说道:“嗯……我们今晚可能就要离开!”

    “噢……原来是这事!”曹思雨故作淡然地说,“维基之前跟我已经说过了。”

    林麟趾闻言差点气得吐血,要不是他打不过维基,肯定要好好收拾收拾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

    “啊?你们今晚就要走吗?”云冰神色一暗,她是才刚刚知道。

    气氛一下子就沉闷了起来,几人都各怀心思,没有说话。

    “你们……还会回来吗?”云冰问道。

    “可能会……可能……不会!”林麟趾不想骗她,但很多事情是说不清楚的。

    曹思雨清了清嗓子,说:“那下午我们给你们做顿饭,算是践行吧?”

    说完也不等两个男人同意,她就牵着云冰出去到附近的超市买菜。

    “维基,它们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林麟趾问道。

    维基微微一笑,说:“只要是智力正常,都会看出我们的不对劲来,既然她们装作没发现,我们也就装作没察觉吧!”

    ……

    两个大男人蹲在卧室,听着来自厨房的叮当响声,沉默着。

    吃饭时没有人说话,菜的花样很多,云冰和曹思雨将她们所有会的菜式都炒了出来,她们吃得很少,更多的是看着对面的两个男人吃。

    林麟趾虽然并没有多少胃口,但他筷子就从未停过,与维基一起将所有的菜都给吃了个干净。

    老实说她们的手艺很一般,但他们吃得很认真。

    吃过饭后,维基陪着曹思雨在书房清洗碗筷,而林麟趾和云冰坐在客厅沉默以对。

    此时此刻,有些话已经没有必要再说出口。

    ……

    要走了。

    林麟趾背着他的背包,和维基在门外看着站在屋内的两个女孩。

    门槛就仿佛是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他们在这边,而她们在那边。

    没有送别,没有那声“再见”。

    房门被维基轻轻地关上,然后两人下楼而去。

    这样的留恋,以后还会有吗?

    会!

    这样的离别,以后还会有吗?

    会!

    “林,这就是吸血鬼的生活……希望你尽早的习惯!”维基看着不时回过头去的林麟趾,心道。

    第七章 车载吸血鬼

    林麟趾与维基两人离开曹思雨家的小区,向着市区外走去。

    “林,既然没车,那么我们就跑到c县去,你应该知道路吧?”维基问道。

    林麟趾情绪微微有些低落,说:“知道,我曾经骑自行车在c县与t市往返过。”

    “哦?”维基奇道:“那么两地相隔多远?”

    “一百二十多公里吧!”

    维基点点头,说:“倒是不远!”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说:“远是不远,但上坡很多,当年我跟朋友可是骑了整整一天才到的t市。”

    维基嘿嘿一笑,说:“没想到你还挺喜欢骑行的。”

    “我更喜欢徒步。”

    “徒步?”维基说,“那正好,我们今晚就徒步去c县。”

    林麟趾一笑,他头前带路,两人在夜间奔行起来。

    穿过喧闹的市中心,他们开始将速度提了起来,很快就来到一个收费站。

    “过了收费站,直直沿着国道走就到c县了。”

    一过收费站,也就等于是彻底离开了市区,除过偶尔过往车辆的车灯,已经再也看不到丝毫的光亮,林麟趾二人彻底放开了速度。

    随着越来越接近c县,林麟趾变得沉默起来。

    不是近乡,没有情怯;不是还乡,没有衣锦。

    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就正式走出了t市的地界,感受着迎面而来夜风的轻轻吹拂,林麟趾有些神思恍惚。

    不锦衣,不踏足c县一步。

    这是林麟趾休学后放出来的话,却想不到世事变化如此之快,他虽未锦衣,却也还是回来了。

    “林,前面应该怎么走?”维基远远就看到有个岔路口,问道。

    林麟趾回过神来,说:“直走,往右的话是c县的一个小镇。”

    当他们俩快到岔路口时,看到一辆奔驰车停在路边,维基一看里面还坐着人,便敲了敲车窗玻璃。

    里面的司机似乎在打盹,骤然听到响声吓了一跳,连忙将车内的灯打开。

    “喂!没事吧?”维基问道。

    司机是位中年大叔,他仔细地透过车窗打量了一番维基,才长舒口气,缓缓摇下车窗。

    “刚才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显然维基典型的西方面孔让这位大叔放下了戒心,就在c县这种较为偏远的地区,还没听说过有外国人参与抢劫还是什么违法活动的消息。

    “大叔,你怎么就在这把车停下了,这么危险。”林麟趾上前,问道。

    大叔这才注意到维基旁边的林麟趾,他说:“前面有四个醉鬼,在那当路霸呢,我过不去,就只能在这等着,想着过会再去试试,没想到给睡着了。”

    “醉鬼?”林麟趾眉头一皱,问道,“你是去c县吧?”

    大叔点点头。

    林麟趾说:“我们也是去c县,你要是放心的话,就载上我们,等遇到醉鬼时我们俩帮你给收拾掉,不然你这要等到哪年哪月去。”

    大叔微微犹豫片刻,他也不是胆小怕事的人,爽朗地笑道:“走,上车,到时我们三个人还怕打不过四个醉鬼。”

    拉开车后门林麟趾与维基坐了进去,林麟趾开玩笑说:“大叔,你也真放心我们两个,就不怕……”

    “嘿!瞧你说的,你们要真对我有歹意,刚才就能下手了,何必等到现在。”大叔说道,“再说我要是被外国人给抢劫了,说不定还能上新闻联播呢,哈哈……”

    果然,在国内一张西方人的面孔那是格外的吃香。

    车开过岔路口,还没走几步,前方就窜出四条黑影。

    “啊哈哈哈……又来了一辆,喂,停车停车!”

    四个醉汉站在路中间,嘴里喊着,手舞足蹈的要拦车。

    “你瞧,这把路挡得死死的,根本不敢往过去开,要真是不小心碰伤一个,就倒了大霉了。”大叔一脚刹车,停下车来,眼见打方向盘要调头。

    “等等,我先下去,你稍等一下。”林麟趾说着就拉开了车门。

    “喂!你别……”大叔倒义气,也准备拉开门下车,却被维基给拦住。

    维基说:“大叔,不用担心,他是练散打的,收拾四个醉汉不在话下。”

    “哇!你的中文说得可真好!”大叔一愣,说,“你朋友真能……”

    “放心吧!”维基笑了笑。

    林麟趾向着迎面扑来的四条醉汉走过去,酒品即人品,仗着酒劲撒泼犯贱的,人品一想那也好不到哪去。林麟趾对这种酒品极差的醉汉可是怨念极深,他第一次打架就是因为被两个醉鬼给莫名其妙地拦住,当时还没有成为吸血鬼,手无缚鸡之力的他,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被打得鼻青脸肿。

    事情就发生在一年前,所以他还记忆犹新,现在他可是准备要把怨气撒在眼前这四个倒霉的醉鬼身上了。

    别说是他们已经喝醉,就是清醒着,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林麟趾控制着力道,下手虽狠却不致命,他要给这四个醉鬼好好的上一课,让他们以后再也不敢耍酒疯。

    三拳两脚,四个醉鬼就纷纷倒地,其中一个被踢中腹部的醉鬼呕吐不止,顿时空气中弥漫起难闻的酒精味。

    林麟趾心中突然涌起莫名的暴戾,他抬起脚就想向着其中一人的头部踢去。

    维基不知什么时候下车,走了过来。他大叫一声:“林!”

    林麟趾惊醒过来,及时收住了脚,要是稍慢半分,那名醉鬼的脑袋就可能被踢爆。

    “驾驭心兽,别让心兽驾驭你!”维基语重心长地说道。

    林麟趾眉头紧皱,他必须在人类的理智和逐渐觉醒的兽欲本能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哎呦喂,疼死我了!”

    “***刚才是……是谁***打得我,等老子……起来削死你!”

    两人将醉话不歇的四人扔在了路边,然后返回到车上。奔驰车重新启动,向着c县飞快地驰去。

    司机大叔说:“小伙子,不愧是练散打的,身手确实不错!”

    林麟趾瞥了一眼维基,知道这家伙刚才肯定是又扯什么谎,他也只能接着圆下去,说:“呵呵,那四个醉汉喝得身子骨都软了,我只是轻轻一碰,他们就倒在了地上。”

    “今晚还好遇上了你们,不然还真有可能得耗上一晚。”大叔笑道,“对了,抽烟不?”

    林麟趾和维基都不是烟民,于是摇头拒绝。

    “你们这是打哪来的?怎么都半夜了还在这?”大叔问道。

    林麟趾跟着维基,说起谎话来也利索了很多,说:“我跟我这位外国朋友今天是去那边的黄竹镇玩,结果太尽兴没赶上最后一班车,然后我们一想,就决定徒步走着回,指望着运气好还能在半路搭个车,结果……”

    “嘿,小伙子,你在这边哪能搭上车。”大叔说,“我们这边本来就没有搭车这个风气,再说都大晚上了谁敢冒着风险停下来搭你们。”

    “不过说来我们这边也落后,想我上次开车去拉萨,一路老看见有人或是打个路牌,或是伸出个大拇指拦车,刚开始我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后面一打听才知道,人家这是最时髦的搭车旅行。”大叔侃侃而谈,“然后后面我一见到搭车的,就停下来捎他们一段,别说,那种感觉挺有意思的。”

    林麟趾笑道:“有您这种司机,那还真是背包客们的福气。”

    “嗨!什么福气不福气的,这不,从西藏回来后,在我们这边即使有人搭车,我也往往是不会载他们的。”大叔感慨地说道,“我也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或许是西藏那片天空的纯净,能够洗涤人们的心灵吧,但等离开那里,却又会很快被重新染得污浊不堪。”

    “林,听的我想去西藏了。”维基说道。

    林麟趾瞥了他一眼,说:“我早就想去了。”

    西藏,那是一片精神上的净土,却不知,能否洗去他们那沾满鲜血的灵魂。

    第八章 红星二锅头

    一路行来,三人倒是越聊越投机,特别是司机大叔开车去西藏的经历,引来好奇的林麟趾一个劲地追问。

    进入县城后,大叔问道:“你们住哪,我送你们过去吧?”

    林麟趾和维基婉拒了他的好意,从一个路口就下了车。

    “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吧!”维基建议道。

    林麟趾问:“咱们是住好的,还是随便找个能落脚的地方?”

    “你是东道主,你说了算!”维基倒是无所谓。

    林麟趾笑道:“我说你总共有多少钱,说个实数,别到时候搞得咱们没钱结账。”

    “就是几百万吧!”说完他还不忘补充一句,“英镑!”

    “擦,你哪来的这么多钱,不会是抢银行抢来的吧?几百万英镑……”

    维基耸耸肩,说:“我父亲以前是个不大不小的贵族,家底还算殷实,当然,其中也有一小部分是我自己通过各种方式赚到手的。”

    “这么说,你还是个贵族?”林麟趾奇道。

    维基笑着说:“怎么?不像吗?”

    林麟趾点头,然后又摇头,说:“确实不像。”

    “也是。”维基扬扬眉,说,“在下水道呆个几十年,谁还能贵族的起来。”

    既然知道他钱这么多,林麟趾也就不再客气,直接领着维基向c县最大的那家三星级酒店走去。

    “维基,既然不是没条件,哪还为什么要住在下水道,完全可以买个古堡啊什么的你自己住嘛!”林麟趾在路上问道。

    “藏身在下水道这是诺费勒氏族的传统,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保证氏族的延续。”维基解释道,“血族社会要比你现在所接触、认识到的混乱许多,特别是在西方。这几年在美洲大陆,密党和魔党之争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甚至各个中立氏族都为了不惹祸上身,而暂时选择离开了美洲大陆。”

    林麟趾不禁又想起了那句血族谚语——无论在任何千年圣战中,诺费勒都是第一个被灭的。至于维基所说血族社会的混乱,成为吸血鬼不久却在死亡线两次徘徊过地林麟趾,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宾馆自然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林麟趾两人开了个标准间入住。

    维基刚进屋就去摸了摸窗帘,然后满意地说:“看来我们白天不用去躲卫生间了。”

    林麟趾将背包扔在一旁,将整个人扔在了床上,他觉得有些饿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肯定不能在酒店就下手,而现在外面夜深人静,也难寻到猎物,他只好忍着。

    “维基,如果吸血鬼跟人类结合,生下的子女都会跟叶岚一样吗?”林麟趾问道。

    “怎么忽然想起她来了?”维基一愣,随即不怀好意地说,“难道是你也想生个孩子?跟谁?云冰?”

    “拜托,你想到哪去了,我就是这么随口一问。”林麟趾恼道。

    维基干咳两声,正色道:“林,虽然刚才只是开玩笑,但我不希望你以后真的有类似的想法。女性吸血鬼的受孕率极其低下,而且流产率还很高,所以每一个小吸血鬼的诞生,都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而如果是人类女性,当然很容易受孕,不过生下来的孩子虽然有着吸血鬼的血统,但一般情况下根本不会觉醒。”

    林麟趾坐起身子,听得很认真。

    “混血儿也可以通过初拥来成为吸血鬼,就像是叶岚向你要求的那样,但前提是初拥他们的血族,要比其父亲的世代古老,否则初拥只会是失败。所以叶岚的父亲阿瓦迪亲王即使想初拥他女儿,也是不可能成功的。”维基继续说道。

    “既然如此,混血儿也可以完全像人类一样地去生活,似乎也……”

    维基摇头,说:“他们毕竟不是人类,他们的血液就像是我们诺费勒氏族的面孔一样,会主动出卖自己的身份。”

    “血液?”

    “嗯,混血儿在血族中有一个别称,就是‘美食’。”维基说,“他们的血液对其他吸血鬼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混血儿一旦不小心被吸血鬼闻到他血液的味道,那后果不堪设想,甚至有可能父亲会亲口咬死自己的子女。”

    林麟趾神色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他问道:“这么严重?”

    “一点都不夸张。”维基说,“如果你不想伤害一个混血儿,那就始终让自己维持在饱食的状态,不要有丝毫的饥饿感。否则接下来的事情,不是你主观就能够控制的。”

    林麟趾躺在床上发起呆来,维基则拿起床头柜前的电话,不知给谁打了过去。林麟趾听到他在说什么十万英镑兑换为人民币,转入哪个哪个账号,似乎在进行电话转账,林麟趾不懂,也没问。

    在客房里呆了整整一个白天,林麟趾闲来无事就打开电视看了起来。当他以一个吸血鬼的视角去看那些人类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时,感觉十分的可笑。

    这种感觉就如同是一个人类,在看着一群猴子的表演。

    无所事事,也不能出外活动的白天,总是无聊的,林麟趾宁愿去找个棺材,躺进去沉眠。

    好不容易熬到天黑,林麟趾与维基走出宾馆,沿着滨河路漫步。

    维基跟在林麟趾身后,轻声问道:“怎么?不准备跟家人见个面吗?”

    林麟趾摇摇头说:“与其相见,倒不如不见。”

    两人坐在河堤上,看着底下缓缓流动的河水,怔怔出神。

    林麟趾想起去年他在这片河堤上,拉开裤裆的拉链,然后跟朋友说的那句“嘿!看我尿出一股浩然正气来”,不禁微微一笑。

    维基侧眼看着嘴角弯起的林麟趾,很好奇他回忆起了什么。

    “喝酒吗?”林麟趾问道。

    “好!去哪?”维基自然是一口答应。

    夏天的c县,最常见的就是啤酒摊,约三两好友,乘凉之余饮些许啤酒,乃人生之一大快事。

    不过c县他的熟人太多,林麟趾不敢在人多的地方露面,他不想见到熟人,特别是遇到朋友,他想悄悄地来然后悄悄地走,不惊动任何人。

    “我知道一个酒吧,算是c县环境最不错的,我们去那里。”

    昏暗的灯光,一个个优雅的小隔间,整个环境与其说是酒吧,却更像是喝茶的地方。

    音响里正放着许巍的《喝茶去》,那句“走在回家路上,不觉已万家灯火”让林麟趾顿觉眼睛一酸,几近落泪。

    林麟趾心思似乎完全不在酒上,他转着一只盛满啤酒的酒杯,不知所思。

    忽然一阵喧闹声传来,相邻隔间坐进去了一桌客人,听说话声都很年轻,应该是放假回家的大学生。他们那边挺热闹,只听碰杯声就没停过。

    “呦……半年没见,酒量见长啊,老孟。”

    “嘿!一般一般!”

    “老孟,听小谭子说他上次在你家喝得挺凶的。”

    “啊哈,你是没见。”说话这人应该就是小谭子,“三瓶65度的红星二锅头,估计老孟他朋友一个人就喝了多半,最后那猛人是在卫生间吐了半个小时,然后躺在沙发上直接人事不省。”

    “你朋友这么能喝,要不叫来再……”

    “呃……他在外地,不回来了,我也想跟他喝呢!”

    林麟趾听到这后浑身一颤,笑得很苦涩。

    维基也听出来了些什么,他看着林麟趾问道:“你朋友?”

    “嗯!”林麟趾点头,他并不奇怪会在这碰到朋友谭飞,因为本身这个酒吧就是谭飞介绍给他的,谭飞最喜欢在这个酒吧喝酒。

    “不过去吗?”

    林麟趾摇摇头,将啤酒推在一边,说:“换白酒吧!”

    “喝什么,我去拿。”

    “红星二锅头。”

    酒吧里肯定是没这酒,维基也不嫌麻烦,去外面提了几瓶回来。

    林麟趾接过一瓶二锅头,拧开盖子,刺破指尖滴进去了一滴鲜血。他的血很浓,就一滴整瓶酒都被染成血红。

    他举起酒瓶,与谭飞之间仅仅隔着一层木板。

    “兄弟,干了!”林麟趾一饮而尽。

    ————————————

    后天就要走了,虽然只是一年,但跟宿舍三个关系处的不错。

    刚刚吃完其中一个做的饭,现在去喝践行酒了,呵呵……

    第九章 割舍

    来到c县已经一周,每天夜晚林麟趾都会独自走出宾馆然后不知所踪,维基知道他是去了哪,所以没有跟着他。

    花园小区6栋b单元四楼1号是林麟趾父母居住的地方,这天下午林麟趾的姐姐带着孩子回来看望二老。

    “可乐,叫姥姥!”林母正逗着外孙女玩。

    林麟趾的外甥女只有一岁多,正在学着说话,简单的称呼已经渐渐能够流利地说出口。

    “姥姥!”小可乐嘴里喊着,脚下不闲着,在客厅走来走去。

    她走路还不是很稳当,给人感觉随时都会摔倒似的。

    “妈!麟趾他最近跟你联系过没有?”林麟趾的姐姐林清问道。

    “唉……”提起儿子,林母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说,“没有,打他手机也打不通,qq发消息也不回,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林清对她那个总是有些特立独行的弟弟也是头疼不已,她看了看时间,问道:“这么晚了,爸他应该快回来了吧!”

    “说不上,你爸这两天单位忙,经常加班到晚上。”

    说曹操曹操就到,房门打开林父走了进来。

    “呦!我的宝贝可乐来啦!”林父的愁容在看到外孙女的一刻微微有些消散,他蹲下身子拍了拍手掌,说,“过来,可乐,让爷爷抱!”

    当林父抱着可乐走过来在沙发坐下时,林清心头微微一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父亲老了,这种老态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

    林麟趾,从这个名字中就能看出林父对于儿子的期望,林麟趾两次高一的休学就让林父感到十分的失望,而在考上大学后他又再次休学,这对于林父心理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

    在周围人的闲言碎语中,在难以入眠的漫漫长夜中,林父人老,心也老了。

    一家人坐在客厅沙发上,随意聊着家长里短,林清很明智地没有谈起弟弟林麟趾的事情。

    气氛虽然不热烈,倒也其乐融融。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幕被在对面楼顶的一双眼睛,透过窗户看得是清清楚楚。

    这几天夜晚林麟趾独自离开,都是来到自己家对面那栋楼的楼顶。

    他不敢与自己的朋友相见,更不敢去见自己的家人,他虽渴望,却更恐惧这种见面。

    吸血鬼与人类之间无法改变的差异让他感到深深的无力,他只能是远远地去看看他们,也仅仅是看看他们。

    林母为林父热了饭菜,林父就在客厅边看电视边吃了起来,时不时还喂小可乐一两口。

    渐渐地小可乐似乎瞌睡了,静静窝在林清怀里,打起盹来。

    “可乐困了,抱到卧室去吧!”林母说道。

    “嗯。”林清抱着可乐走到卧室,脱去她的衣裤和小鞋子,然后轻轻盖上毛毯,掩好蚊帐后,就关灯悄悄退了出来。

    她刚刚离开不久,一道黑影就落在了卧室窗前,黑影轻轻推开纱窗,从外面跳了进来。

    林麟趾没有开灯,他拨开蚊帐,趴在床上静静看着可爱的外甥女。

    他伸出食指轻轻刮了刮她小巧的鼻子,或许是才刚刚躺下睡得不沉,小可乐突然睁开了眼睛,醒了过来。

    小孩子对于黑暗都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林麟趾看到可乐小嘴一扁就要哭泣,连忙出声道:“嘿!可乐,还记得我吗?我是舅舅。”

    可乐微微一愣,似乎感觉到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小小的脸上闪过一丝好奇。

    “可乐,不记得舅舅的声音了吗?我是舅舅啊!”林麟趾说着起身打开了灯,让可乐看清他的脸后又迅速关了起来。

    看到他的模样,可乐终于确认了林麟趾的身份,她叫道:“舅舅。”

    “哎!”林麟趾被这一声舅舅叫的是心花怒放,说,“可乐乖,再叫一声舅舅。”

    “舅舅!”可乐咯咯笑着,很高兴。

    林麟趾一下子就被感动了,姐姐去年生下她时他正高三,当时听到消息一放学立马就蹬着自行车去医院看她,然后就开始费尽脑筋地给她起名字。可乐这个小名,就是出自林麟趾的手笔。

    “小丫头,我还以为你会不记得我了呢!”虽然这半年来偶尔跟姐姐视频时会跟小可乐见见面,但林麟趾还真不敢确定她就记得自己。

    “舅舅!”

    这世上最纯净的东西,就是孩子的笑容,林麟趾看着眉开眼笑的外甥女,成为吸血鬼后那逐渐郁结在心中的压抑,开始一点点地消散。

    “可乐,来,舅舅亲一口。”林麟趾低头,亲了亲她肉肉的脸颊。

    他还想着再逗她多玩玩,耳朵一动,却听到微弱的脚步声向着卧室这边走来,他身形一动,闪出窗外。

    卧室门被轻轻推开,林清走了进来。

    “舅舅!”小可乐还在叫着。

    “咦?”林清打开灯,爬进蚊帐,看着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可乐,说,“可乐怎么醒来了?”

    “舅舅!舅舅!”可乐口里叫着,表情却很是疑惑,她不知道怎么舅舅一下子就变成了妈妈。

    林清当然不知道刚才林麟趾有来过,她一愣,笑道:“呦,我们的可乐想舅舅了啊!下次舅舅上网时,我们跟舅舅视频好不好?”

    林麟趾就趴在窗外的墙上,他听着姐姐开始唱起儿歌哄小可乐睡觉,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浅浅的微笑。

    很快可乐就重新睡着,林清起身到窗边拉窗帘,突然发现纱窗没有关,她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小声笑骂道:“真粗心,还好有蚊帐,不然宝宝就被蚊子给咬熟了。”

    关纱窗时,林清看到外面的夜空突然想起什么。

    “麟趾,你个臭小子,什么时候才肯回来啊!”她轻轻地叹道。

    窗外,林麟趾已经离开,空中有一滴血色的泪水,在坠落。

    ……

    厚厚的窗帘遮挡着阳光,整个房间内昏暗如夜。

    林麟趾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问道:“维基,你当年,是怎样割舍掉这一切的?”

    “我?我变成吸血鬼时父母都已去世,所以……”

    “那其他人呢,朋友、恋人?”

    维基脸上闪过一丝痛色,林麟趾注意力不在这边,没有看到。

    “呵,不说也罢。”维基强颜说道。

    林麟趾长长叹气,说,“有时候我就想,我是不是该留下来,然后默默守护着他们,直到他们……死去……然后我再离开这里。”

    “看来我们再待几天,就得尽快离开这,否则再呆下去,我怕你就真的……”

    林麟趾情绪激动了起来,说道:“反正我有无尽的生命,既然如此,我又为什么不留下来保护他们,这样……”

    维基冷酷地打断他,说:“林,你要记住你是吸血鬼,是人类的天敌,对于你的家人来说,或许……留下来的你才是最大的危险。”

    林麟趾想要反驳,但维基却不给他这个机会,继续说道,“你也已经感受过吸血鬼不见天日的生活,你希望你的家人也变得如此吗?”

    林麟趾摇头。

    “那么你就敢保证,当你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人一点点的老去,即将死亡时,你会狠心忍住而不给他们初拥吗?”

    久久的沉默,林麟趾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心痛的感觉。

    他捂着心口,做出了艰难的抉择:“我……明白了……过两天……我们就走!”

    ————————————

    今天可能就一章了,明天一早的火车,得坐二十多个小时。

    为期一周的推荐也结束了,收藏增加600许,也不知成绩是好是坏,下周没有推荐,貌似倒是上了鸡肋般的三江潜力榜,呵~

    等到湖北后更新应该会稳定下来。

    还有总点击莫名其妙缩水一半,好是奇怪,不知是何故,呵~

    第十章 拿不起,放得下

    当天入夜,林麟趾叫上维基走出酒店,并未再去他家的花园小区,而是来到夜市,去吃了两碗热面皮,这是他最钟爱的小吃。

    看着林麟趾吃得那么香,维基也来了兴趣,便向卖面皮的大娘说:“给我也来一碗。”

    其实不仅大娘,周围吃面皮的客人大多都有意无意地偷瞥着维基这个长得很帅的外国人,有几个花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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