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他的实力,相比已是大公爵了吧……”
之前雷恩那句并不将乔治·勒森魃放在眼里的话,他们都还清晰地记得,此时回想起来,不禁无言。
实力要想从公爵提升至大公爵,其难度之大,一定程度上无异于那三道“天堑”,因此就有着“小天堑”之称。如今血族中实力能够达到大公爵的,只有最古老第四代血族中的寥寥数人。
雷恩的横空出世,却不知对于整个血族,都将意味着什么。
……
林麟趾跟在雷恩身后,问道:“现在应该没我什么事了吧?”
公爵以下,皆为蝼蚁,雷恩回味着这种大公爵实力所带来的畅快,脸上不由现出发自内心的笑容。他之所以拿去灵杖,失踪整整一晚,就是进行实力上的突破。而灵杖的神奇之处,也终是没有让他失望。
雷恩转过身来,说:“我走了,你自便。”
“那么再见,不送。”林麟趾说着身子微微躬下,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光头有种特别的人格魅力。
雷恩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说:“似乎你终于懂得了什么叫礼貌。”
林麟趾微微一笑,也不再跟他犟嘴。
“学会低头,是好事。”雷恩说完转身离去。
林麟趾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说:“我低头,是为了爬得更高。”
“你明白,那就好!”雷恩没有回头,淡淡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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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终于感觉到了推荐的力量,真是推荐一天顶过裸奔一月啊!
希望本书不要让各位看官失望。
目前收藏多了22个,也不知就推荐效果来说,算不算勉强及格。
呵!不想了,专心码字才是王道。
第三十三章 叶岚的请求
回到隔间,林麟趾看到维基正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不知在想着什么。
见林麟趾回来,维基一个激灵起身,问道:“雷恩叫你过去,干什么了?”
“看了一出好戏。”林麟趾坏笑着将刚才发生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一遍,然后与维基一起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
“真嫉妒你这个小子啊!”维基颇为遗憾地说,“什么有趣精彩的事,全让你给赶上了。”
林麟趾嘿嘿笑道:“我讲给你听,这不一样嘛。”
两人嬉皮笑脸一番,就准备离开此地。
现在雷恩不在,林麟趾还真怕丢了脸面的那几位大人物来拿自己出气。毕竟身上背着命案,心里不踏实,还是早早溜之大吉为妙。
临走维基还不忘在怀里塞了几瓶洋酒,两人站在门口,回头看着被他们搞得一片狼藉的隔间,很有成就感地相视而笑。
拉开门,林麟趾脸上笑意一僵,待看清门前站得人是谁后,不禁心跳微微加速。
“你好,林麟趾。”看来叶岚还记得他的名字。
林麟趾好奇地看着叶岚,他能看出来,她是有事来找他。
“能进去说话吗?”叶岚轻声问道。
“当然!”林麟趾侧开身子,当叶岚进来时,顿时一股令男性荷尔蒙澎湃的诱人香气充满他的鼻间。
林麟趾瞟了一眼叶岚的穿着,上身黑色的女式短衫,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臂,下身则是普通的牛仔裤,勾勒出她优美的曲线。普通的装扮,却点缀出一位美丽的女子。
林麟趾心中突然生出一个略有些变态的想法,将叶岚的长相与之前被雷恩扔在圆桌上的那张脸进行了比较,而得出的结论是精致不足,却美得更自然,更令人心动。
若非叶岚脸上伪装不出来的红润,林麟趾肯定会怀疑她是位茨密希氏族的女性吸血鬼。不过话说回来,他似乎还未曾见到过一个女吸血鬼。
维基看着林麟趾,一脸的暧昧,说:“我是不是该出去,留出空间你们好做事……”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轻声笑骂了一句,将门关上。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林麟趾问道。
“我有个很过分的请求,但却冒昧的希望你能答应。”叶岚的声音很轻。
林麟趾皱皱眉,说:“你先说说看吧!”
酝酿了很长时间,叶岚似乎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说道:“我希望得到你的初拥。”
“啊?”她此话一出,林麟趾和维基都惊讶出声。
“我知道这个请求很突然,也很冒昧,但……”叶岚还想说什么,却被维基不客气地打断。
“不可能。”维基说,“林,你不能答应她,不然等于是害了她。”
叶岚看向门口的维基,说:“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但请放心,我能够承受住林他血液中的能量。”
维基眼神一凛,喝道:“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知道林他血统的事情。”
林麟趾夹在两人中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你们能不能先停一停,让我这个当事人之一搞懂是个什么情况。”林麟趾打断他俩的对峙。
“我来跟你说吧!”维基说,“你是第五代血族,传承下来的古老血脉中,所包含的能量根本就不是普通人类可以承受。若贸然初拥普通的人类,那么那人只会是爆体而亡。当然,你这个怪物除外,真搞不懂被第四代血族初拥的你怎么还就能好好的。”
“你竟然是第五代血族,那么也就是说与雷恩大人……”叶岚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你不知道?你刚才不是说……”维基愕然。
叶岚说:“我只是推测出来林他的世代应该很古老,但没想到……”
“噢!该死!”维基气急败坏。
林麟趾倒不介意自己的世代被叶岚知晓,他问道:“叶岚,刚才你说能够承受住我血液的能量,是什么意思?”
谈话总算是回归了正题,叶岚理了理额前的刘海,这个动作颇为勾人,说:“这跟我的身份有关,上次我不是说过,我的名字也叫做叶·梵卓。那是因为我的父亲,就是你们见过的那个阿瓦迪·梵卓亲王。”
“什么?”叶岚给人的惊讶还真是一波又一波,林麟趾和维基怎么也没想到她的身份竟然是……
“我的母亲是人类,而我似乎是更多地继承了母亲,而没有成为像父亲一样的吸血鬼。”叶岚继续说道,“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吸血鬼,但父亲却不允许,所以我只能来求你。”
林麟趾皱眉,问道:“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希望成为吸血鬼,你想得到的是什么?”
叶岚苦涩地笑着,模样甚是惹人怜惜,说:“父亲与母亲的结合本身就不为血族所允许,更不用说是我的出生。在母亲和我只能有一人存活的选择中,我的母亲,她选择自己死去,而让我活着。”
“与人类生育子女确实为血族所不容,但一般亲王知道后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更何况你父亲的地位也不低。”维基插嘴道,他并不是不相信叶岚所说的话,而只是里面应该还有隐情。
“当时我的父亲还不是亲王,而他因一件事忤逆到了已经成为亲王的……对方心怀不满,在父亲带着我跟母亲经过他的管辖地时,趁机借题发挥。”叶岚的声音有些哽咽,她咬着嘴唇说道,“如果不是我父亲的尊长出面,或许连二选一的余地都没有。”
事情已经很明白,叶岚想要报仇。
“那位亲王是第几代血族?”维基问道。
叶岚说:“我父亲是第八代血族,而那个亲王是第七代,听说实力已经达到了侯爵。”
林麟趾接过话头,说:“所以你才在猜到我的世代很古老时,找上了我。”
叶岚点头,说:“如果我的血统优于那个人,那么将来实力能够超过他的可能性就更大。”
林麟趾皱着眉头,考虑着。
维基却很严肃地说:“你是阿瓦迪亲王的女儿,即使能力未觉醒,血脉强度也会与第九代血族的相差不多,那么显然能够承受住林血液中的能量,但……林还是不能对你进行初拥。”
“为什么?”叶岚紧紧捏着拳头,不甘地问道。
林麟趾也想问“为什么”,他还真找不出拒绝的借口。
“因为你是阿瓦迪亲王的女儿。”维基说,“吸血鬼最注重的就是血统,如果林对你初拥,这势必将引你父亲的不满。而在林未成长起来之前,招惹一位亲王,显然不是理智之举。”
叶岚沉默,久久只能是力不从心地说:“我会试图向他说明的。”
“走吧,林!”维基怕再呆下去,本来就犹豫的林麟趾会不禁意动,便上前拍了拍他,示意离开。
“林,我想单独跟你谈谈。”叶岚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维基看了她一眼,眉头皱得很深。
“林,记住我说的话,不要意气用事。”维基说完这句话后,就先一步走出门去,他只能建议,却并不能替林麟趾决定什么。
当维基出去后,叶岚走到林麟趾近前,盯着他的眼睛,说道:“林,你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林麟趾试图找出一个折中的办法,说:“或许你不用成为吸血鬼,等我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可以帮你杀掉那个人。”
叶岚微微摇头,表情倔强,说:“林,只要你答应,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林麟趾脸色一变,他当然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现在似乎又要来个血色交易。在“血色”娱乐城进行血色交易,倒也是非常的应景。
“你很漂亮,我也承认我对你有些心动。”林麟趾嘴角有意无意间,泛起雷恩标志性的似笑非笑,他略带几分嘲意地说:“但这不能成为你轻贱自己,同时也轻贱我的理由。”
扔下这这句话,林麟趾转身就要离去。
叶岚愣在那,看到林麟趾就要离开,她连忙说道:“林,对不起,对不起!”
“你对不起的其实是你自己。”林麟趾停下脚步。
“但你让我怎么办,我能怎么办?我除了这一身臭皮囊,还有什么东西能拿来做筹码。”叶岚的情绪突然变得歇斯底里,她吼道,“为什么我的母亲就要死去,为什么我活下去要以母亲的死亡为代价,为什么我只是想要一点点的希望,一点点能够冲散我对母亲愧疚的希望,你们都不给我……”
林麟趾看着她,沉默。
……
维基在门外等得万分焦急,终于,林麟趾拉开门走了出来。
“你没答应她吧?”维基急声问道。
看到林麟趾摇头,他这才长舒一口气。
“不知道我这么做,究竟是对是错……”林麟趾幽幽说道。
第三十四章 就这样再见,就这样
离开血色娱乐城,两人走在夜晚的街道上,商量下一步的计划。
“林,我们什么时候去你的家乡?”维基问道。
“我们先得坐火车到t市,大概四个小时左右。然后换汽车到c县,两个多小时。”林麟趾想了想,说:“火车还可以坐晚上发车的,但汽车最迟的一班好像是在下午五点左右,那时太阳还……”
维基笑道:“实在不行我们到t市后跑回c县,这又不是不可以,反正我们的速度比汽车也慢不到哪去。”
林麟趾说:“那么我们现在就去买票,明晚离开?”
说着他摸了摸口袋,发现换裤子时将钱包扔在了公寓。
“用我的吧!”维基从身上那套在血色娱乐城混来的西装口袋中,掏出一大把的钞票。
林麟趾估摸着起码有个上万,奇道:“你这是哪来的?”
维基笑着说:“当然是我的,怎么着也是活了几十年的吸血鬼,哪能没点存款?”
林麟趾有些无语,就十几天前他还在为每月几百块钱的生活费奔波,而如今身边的维基,却随随便便就拿出来一大把红油油的钞票。
人跟人真是没法比,吸血鬼跟吸血鬼也是一样。
“那就走呗?”
即使不是高峰期,火车站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
买到两张明晚23:17分前往t市的车票后,两人拦下一辆的士,回到林麟趾所租住的公寓。推开那扇锁已经完完全全坏掉的门,维基进去后便看到如同蜘蛛在上面织就了一张巨网的墙壁。
“我真替房间主人感到心疼。”维基摸着密密麻麻的裂缝,打趣地说道。
已经成为吸血鬼,很多东西都没有必要再带在身上,林麟趾找到背包,里面只扔进去一件毛衣,一本《诗经》。
他白了一眼维基,说:“你还是替你的钱心疼吧!”
“为什么?”维基莫名其妙。
“我身上就两百多块钱,肯定是不够赔人家这面墙。”林麟趾打开钱包,数了数,说,“以防万一,你给我再添点吧!”
维基一听原来是这事,毫不在意地将口袋中的钱分了一半给他。
林麟趾也没矫情地拒绝,接过来后,抽出一千块钱扔在了床上。
“走吧!”林麟趾提起背包就要出门。
“你就把钱扔在这?”维基郁闷的说道。
林麟趾理所当然地点头,说:“过两天房租到期,他来收租时看到钱跟那面墙,不就什么都明白了嘛!”
维基指着坏掉的门锁说:“可你这门都坏着呢,也不怕在这期间有小偷进去。”
林麟趾耸耸肩,说:“那就与我无关了,反正我钱已留下,最终收没收到那就是他的事了。”
“嗯,也有道理!”维基笑道,“这样起码你在主观上,钱已经是还过了的。”
在从公寓到下水道的路上,维基就刚才这次事件,联想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就一个人的世界和一群人的世界等等等等话题,侃侃而谈起来。
他倒是说得有板有眼,可林麟趾听得是云三雾四。
之前与维基关系不熟时,林麟趾或许还会被蒙住,但现在,他也知道眼前这个口若悬河的家伙,也不过是个半吊子而已。
回到下水道后,维基掏出从血色娱乐城带出来的两瓶洋酒,没有杯子,他们两个就一人一瓶的喝了起来。
边喝边闲聊,等拂晓将临后,两人便躺入了棺材,直到亲切的夜幕将他们叫醒。
再过三个多小时,就该登上火车,然后离开这座城市。不过在这之前,林麟趾还有一些事情要做。
“心萦”酒吧在歇业两天后,于昨晚又开始重新营业,不过女老板却总是给人种心不在焉的感觉,今晚也是如此。
似乎生意渐渐有所恢复,刚刚开门不久就已经坐了好几桌客人,张婕倚在吧台怔怔出神,有一桌客人连连招呼了好几声她才反应过来。
忙完一圈回到吧台后,她又开始习惯性地发起呆来。
门口挂着的铃铛发出清脆地响声,这是有客人推门而入。
张婕回过神,抬起头来,看到了一张熟悉,却又异常陌生的面孔。
“麟……麟趾?”张婕怎么也没有想到,林麟趾还会出现在她的眼前。
“张姐,你好!”林麟趾也微微有些窘迫,他不知道自己该以什么身份再去面对她。
旁边的维基打破了尴尬的气氛,说:“你就是张婕吧,林他经常说起你,我们今晚就要准备离开这里,所以特地来跟你告别,多谢你一直以来对林的照顾。”
张婕看着维基,眼里有些好奇,也有些惧意。
“你……也是吧?”她轻声问道。
维基微微一笑,说:“如果你是指那个意思,那么我想,我是的。”
林麟趾来之前说过眼前这个女子已经得知了他的身份,所以维基没有必要再隐瞒。
吸血鬼的存在,其实很多人类都知道,但即使这些“很多人”说出事实来,除过他们的那些“更多人”也不会相信。人类就如同埋首于沙堆中的鸵鸟,他们只会看到自己所愿看到的,只会相信自己所愿相信的。
“张小姐,但最好,你还是忘记我们的身份。”维基说,“或许,你会觉得这是自欺欺人,但如果你还想过正常的生活,请在今晚之后,忘掉我们的存在,忘掉林的存在。”
“我会的。”张婕虽然这么说,但她心里知道,怎么可能说忘记就能忘记,特别是那个浴血而笑的身影。
维基说完后就随意在找个桌位坐下,林麟趾揉了揉鼻子,刚要说什么,一桌客人招呼起老板来。
“老板,两桶扎啤!”
张婕闻声,看了林麟趾一眼,拿起两桶啤酒就要过去。林麟趾一把抢过,说:“我来吧!”
看着他提着酒水给客人送过去的身影,张婕眼睛微微一湿。
如果……他不是……该有多好……
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两人一个站在吧台里,一个站在吧台外,都不知道说什么。
就这样,时而林麟趾招呼一下客人,但更多的,却是与张婕隔着一张吧台,面对面的沉默。
“林,该走了!”当钟表时针指到十点位置时,维基轻轻拍了拍林麟趾的肩,率先走出酒吧。
“张姐,我……”林麟趾刚开口,就被张婕打断。
张婕从钱柜中抽出十张红油油的钞票,递给他,说:“这一个月也快到了,你的工资结给你。”
林麟趾看着她手中那一千块钱,心里生起一种莫名的情愫,说:“张姐,不用了。”
“拿着!”张婕又向前递过来少许。
“真不用了!”林麟趾声音很轻,说,“反正,现在的我,也……也用不到。”
张婕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烁,她仍倔强地坚持道:“拿着!”
林麟趾没有再拒绝,他将钱接了过来。
“那么,再见吧!”张婕撇过脸去,不想让林麟趾看到她脸上滑落的泪水。
“再见!”林麟趾转身,离开了酒吧。
……
“停车!”
一辆前往火车站的的士,缓缓停在路边。
林麟趾下车,越过绿化带,站在围栏上,将手中张婕给他的十张百元钞票,洒向了滚滚流动的黄河。
就这样,再见……
就这样,再不见……
第一章 送上门的美食
火车上的乘客不多,好多座位都空着。
林麟趾与维基两人按号入座后,身上什么都没有带的维基指着林麟趾的背包,好奇地问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让你无法割舍的东西?”
林麟趾打开背包,从中将毛衣和《诗经》拿出来,说:“就这两样。”
“哦?”维基将毛衣接过去看了看,说,“手工的?”
林麟趾点头。
“以前哪个女朋友织的?”
林麟趾摇头失笑,说:“是我母亲织的。”
“手艺真好!”维基这话倒不是恭维,毛衣确实织得很漂亮,有着机器织成的毛衣所没有的细腻与柔软,“我都想要一件穿在身上了。”
听到他赞美自己的母亲,林麟趾比听到赞扬自己的话都显得高兴,笑眯眯地打趣道:“那你得去再找个妈妈!”
维基耸耸肩,又拿过来《诗经》,说:“毛衣是妈妈的,这本书不会是爸爸的吧?”
“你猜对了。”林麟趾说,“因为我的名字就取自《诗经》,所以很小时候父亲就给了我这本书。”
维基啧啧称奇,翻着《诗经》简单地看了看,说:“对于我这个外国人来说,这本书太难!”
林麟趾说:“别说你这个外国人了,就是中国人自己,能真正看懂它的,恐怕也是万中无一。”
“这么难?那么你呢?”
“我?”林麟趾笑了笑,说,“略懂略懂,也是个半吊子。”
林麟趾将毛衣和《诗经》重新装回背包,刚放在脚边,突然耳朵一动,捕捉到一段对话。
两名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
一人说:“看到没,是个外国人。”
另一人说:“嗯,长得真帅。”
“他们对面没人,要不我们坐过去聊聊?”
“啊?真的假的?我可不敢。”
“瞧你那点出息,你既然不去那可就别怪我捷足先登了!”
林麟趾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看到斜对面不远坐着两个年轻的女孩。
“真该让他们看看我之前的样子!”维基侧过头来,小声说道。林麟趾能听到,作为耳目更加敏锐的诺费勒氏族的吸血鬼,维基当然是早早就听到了她们的谈话。
林麟趾闻言不禁又看了看维基此时帅气的面庞,不得不说,与之前的那副尊容相比,直接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比较开放的女孩似乎终于说服了较为腼腆的那个,两人一前一后走过来。
不得不说,这两个女孩都长得挺漂亮。走在前面的那个,上身仅仅一件吊带,香肩全露,下身穿着短裙,身材是该突的突,该翘的翘,很是性感。
辣妹的同伴则要含蓄很多,穿着较为保守,一袭连衣裙,很纯情。
辣妹也不用说话,只是指了指他们对面的空位,意思便不言而喻。
“当然!”维基立刻起身,躬身彬彬有礼地说道:“两位美丽的小姐,请坐。你们的行李是哪些,我替你们拿过来!”
林麟趾则坐在位子上,不为所动。
“你真绅士,上面那两个红色的箱子就是,谢谢了!”辣妹说着故意瞥了瞥林麟趾。
林麟趾当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这个辣妹现在肯定心里在嘀咕“瞧人家外国友人多有礼貌,多绅士,这我们国人特别是男人们的素质,还真是有待提高”。
只是两个箱子,以维基的力量自然不在话下。
看到他一手提着一个箱子走回来,然后轻松地放进行李架,辣妹眼中闪过一道莫名的神采,赞道:“你真强壮!”
林麟趾一听这话,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喷出来。
他对着坐下来的维基挤了挤眼睛,维基装作没看见,嘴角泛起自认为很有魅力的微笑,开始跟辣妹交谈起来。但他的微笑在林麟趾的眼里,怎么看来都充满着不怀好意。
“两位美女带着这么重的行李,不知是要回家呢还是……”维基问道。
辣妹整个人仿佛都要被维基的微笑所融化,她软软地回道:“我们是回家,t市。”
“t市?真巧!”维基说,“我们也是去那。”
“真的吗?那……我们还真有缘分。”
林麟趾坐在一旁,看着这场猫戏老鼠的好戏,默不作声。
“哦,该死!两位美丽的小姐,还未请教你们俩的芳名呢?”维基说着先自我介绍道,“我叫维基,英国人。这是我的朋友,林麟趾,跟你们一样是中国人。”
“我叫曹思雨。”辣妹说完指着她脸有些微微发红的朋友,“这是我的朋友,云冰。”
“果然是人如其名,都很美!”维基赞道。
“谢谢。”曹思雨倒是不客气地笑纳,她好奇地问道,“维基,你的中文怎么说得这么棒,简直比中国人都要好!”
云冰对这个问题显然也很好奇,一直害羞的她也终于把头抬起来,准备听听维基怎么说。
“哈哈!”维基一把搂过林麟趾,笑道,“这就要多亏我的朋友林了,不是我学得好,关键是他教得好!”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没想到维基竟然将自己给扯了进去,就他的普通话,多多少少带着方言味,还没维基说出来的标准。说维基是他教出来的学生,谁信。
曹思雨看着林麟趾,说:“维基,你这位朋友还真酷,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过。”
“酷?噢,no!”维基夸张地说道,“相信我,思雨。我这位亲爱的朋友不是酷,他只是害羞,就像你这位美丽的朋友一样。”
林麟趾心中暗骂维基无耻,这还没说几句话呢就“思雨思雨”的叫上了。
但没办法,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大多数女人就喜欢维基这种调调。
“维基,还真别说,我朋友跟你朋友挺般配的,两个人都不说话。”曹思雨开玩笑着说道。
“小雨,你……”云冰脸皮薄,顿时红霞生满脸颊,轻轻捶打着曹思雨,惹得辣妹一阵娇笑。
“思雨,我们的朋友互相般配,那么我们俩……”维基深情地说道,已经公开进行了勾搭。
林麟趾起初还饶有兴趣地听着身边这对滛男**越来越露骨的对话,但渐渐开始招架不住那股子肉麻,鸡皮疙瘩掉下好几斤。
他决定转移注意力,于是盯着对面脸红红的云冰,一个劲地猛瞧。
相对于性感火辣的曹思雨,羞涩的云冰倒更适合林麟趾的口味。
云冰似乎也觉察到了来自林麟趾的目光,不禁羞涩地将头垂得更低
成为吸血鬼后,林麟趾的性格不知不觉间已经有所改变,放在以前他可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盯着人家女孩子看。
四个小时很长,四个小时也很短。
就在一对聊得热火朝天,一对倒也有着不发一言的默契中,火车在将近凌晨四点时到站。
出得火车站,辣妹对同伴使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就与维基搭着一辆的士绝尘而去,留下傻了眼的林麟趾和云冰两人。
“呃……那个,我送你回家吧!”虽然时间已晚,但火车站附近的士还是挺多的,林麟趾招手拦下一辆。
云冰想要拒绝,却迟迟无法鼓起勇气,只能忐忑地跟着林麟趾,钻进的士。
这一晚,已经过去了多半。
但这一晚,却也才刚刚的开始……
第二章 一起去惶恐地躲藏
的士停在一个小区门口,自然是林麟趾付车费,反正用的是维基的钱,他自个也不心疼。
他手里提着云冰的红箱子,将她送进小区,来到单元楼下。
云冰脸红通通的,急得额头都生出汗来,她嗫嚅着说道:“那个我家跟……跟小雨家不一样,我家里爸妈都在呢!”
说出这句话后,云冰就像是脱力一般。
林麟趾一愣,随即笑道:“那个……你误会了,我只是送你回家,没想着上去。”
“啊?”云冰一声轻呼,脸更红了。
看着她这番可爱的样子,林麟趾不禁开玩笑着说:“是不是如果你爸妈不在的话,我就……”
“不……不是的……我……”云冰羞得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箱子你能提上去吗?用不用我帮忙?”林麟趾没有继续打趣她,问道。
云冰连连摇头,说:“不用了,我可以的,谢谢。”
她低着头,都不敢再看林麟趾一眼,用钥匙打开单元门楼,提着箱子就要进去。
“云冰!”林麟趾叫住她,“那个曹思雨家是住在哪的?我去找我朋友!”
云冰说了一个地址,林麟趾对于t市还是比较熟悉的,知道是在哪。
“再见!”云冰也不等林麟趾回应,就关门上楼而去。
在走出小区时,林麟趾回想云冰那娇羞无限的模样,不禁会心一笑。
不得不承认,云冰还真是他的那盘菜。
但人生就是充满着戏剧性,成为吸血鬼前,即使是遇到云冰,他也没有主动追求的勇气。而成为吸血鬼后,他有了勇气,身份却已不允许他对一个人类真正地去投入感情。
时间已经不早了,林麟趾必须在天亮之前找到可以躲避阳光的地方。
他有些犹豫究竟是要去找维基,还是先随便寻个旅馆住上一天,毕竟打搅人家的**一刻,不是件厚道的事情。
这个路段根本拦不到的士,林麟趾开始在暗夜中奔行起来。
……
地上凌乱地扔着各自的衣物,床上是两具**而纠缠着的躯体。
女人的声音,时而低沉婉转,时而激扬高昂,其中流露出的满足,是对于一个男人最佳的褒奖。
几番**过后,曹思雨蜷缩在被窝中,就像只被驯服的老虎,变得如同猫咪一般温顺。她脸上还带着g情过后的余韵,有气无力地赞道:“我果然没说错,你真的……很强壮!”
维基耸耸肩,心里暗道:“恐怕,我比你想象的还要强壮。”
他低头在曹思雨眉间轻轻一吻,走出春色满屋的卧室,只穿着一条内裤,走到房门前,将门打开。
“进来吧!”维基笑得不怀好意。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说:“你怎么知道我在外面?”
维基戏谑道:“就以你的本事,连个幼儿园小姑娘都搞不定,我就猜到被美女踢出门后,你肯定会过来找我。”
虽然事实跟他所说的有很大出入,但林麟趾已经懒得去辩解。
“你的战斗倒是结束得挺快,我本来已经做好被阳光烤熟的准备了。”林麟趾换好拖鞋,坐在客厅沙发上说道。
维基“切”了一声,说:“要不是怕你真在外面被阳光给烤熟,我哪用得着这么速战速决。”
“你在做那个事情的时候脑子里竟然想着我,噢,维基,你真是恶心!”林麟趾打趣道。
陌生人前八棒子打不出个屁,熟人面前却最喜玩笑、挖苦,这就是林麟趾,维基也已经慢慢习惯了。
“看来我不仅需要证明自己的性取向正常,还有必要证明一下自己天赋异禀的持久力。”维基说完这句话后洒然离开。
卧室门重重的关上,只听曹思雨问道:“亲爱的,外面是……啊哦……”
“亲爱的,我……我不行了,饶了我吧……不不不……别……嗯……”
少儿不宜的声音,不时地透过门缝传入林麟趾的耳中。
不过久住公寓的林麟趾对于这种声音已是习以为常,几近免疫。
房间是两室一厅,似乎只有曹思雨一个人住,林麟趾看到天边泛起的鱼肚白,连忙将客厅窗帘拉上。
其实窗帘对于阳光的遮挡,没有所想象的那么有效。之前在公寓,也是因为那里本身采光就不是很好,所以窗帘才勉强够用。而显然这里的采光要好得多,再加上客厅的窗帘只是一层薄薄的轻纱,林麟趾保守起见,还是走进另一间卧室。
他没想到的是这间卧室虽然是在阴面,但被作为杂物间用的它,窗户上连窗帘都没有挂。
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