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黄花闺女?什么花?什么闺?家里同哥哥姊姊三个人挤间小房间,赚那么一点小薪水,还得拿回家贴补,骗吃骗喝是拿手好戏,面皮老老,肚皮饱饱,什么好货色?”
“难道你喜欢乱轧姘头的中年女人?”妈妈问。
“你放心,”我笑,“你不必哭太公,我并不喜欢。”
妈妈放下一半心,可是还是气愤,“这样的女人还拿来介绍给人家!”
我说:“离婚也没有错。生儿子也没有错。同居也没有错。再想好好的人,也没有错,都是人情之常。”
“那么是谁的错?”妈妈问。
“社会的错。”我说。
妈妈说:“去你的!见你的大头鬼。”
我是见了大头鬼了。我想老婆,我也想如意,多少个清晨,朦朦胧胧,我恍恍惚惚的觉得有一个女子躺在我身边,好像是如意,漆黑的头发,象牙白的脸,嘴角一颗眼泪恁,她仿佛跟我说着法文,一句一句的——家明……总有一个地方,一个吃面包可以活下来的地方,家明,我们总还有精力可以再恋爱一次……真的恋爱……家明,唯有爱是真的,因为得不到爱情,所以我只好选了皮大衣、车子,洋房…家明。
我常常为了这样的梦落泪,我与如意的关系从来没有这样亲热过,我们从来没有躺过一张床,或是一张沙发,我们最多不过面对面坐在图书馆中,她“沙沙”地在纸上写着笔记,我也低着头,完成我的功课。
我们不是君子人,但我们的关系淡如水一般。我心中渴望她,嘴里从来没有说出来,她是一个聪明人,何必要我说出来。但我心中是这么的渴望她。
剑桥的图书馆长那时候是只日本乌龟,很讨厌他,他做事特别的卖力,推迟还了书,谁犯了规,都得受他训,我从来不给他这样的机会,可是还是恨着他,他看着如意的眼光,使我想起南京十日的日本兵——但凡上了四十岁的日本男人,我总怀疑是杀过中国男人,奸过中国女人的,一进图书馆便不高兴。
只有如意明白。如意说中国人根本哪里都不该去,八国联军之后,哪里都不该去。找什么意思。那时候年少气盛,值得气的事多着,什么都气。如意比我沉着,临考试的时候,紧张起来,她德文法文夹着讲,有时候用上海话说:伊根本弄勿懂,伊狄格人莫名其妙,衰到死,然后是一句英文粗口。我很庆幸我读的是机械工程。
后来她也不过是这样,嫁了人,身份暖味,那男人很欣赏她,也很宠她,凭她的相貌,即使不识字,也还是不愁生活的,吃了那么些苦,算是满足自己,学无止境。
追求如意的人多,有诚意的人少。
如意对我说:“跟他们出去看一场戏,跳一场舞,又成了男朋友了,男朋友也太多了一点吧?没的坏了名誉。骨头还没那么轻。人人有个价钱,她可比她们贵一点,我很爱她,但是我从来不说。她……当我是一个朋友,她从来没想到我会爱到今天。
后来我回来了,在暑假回来的。有一个英国同学来香港玩。我跟他出去喝醉了,我说:“菲腊,你回来英国,如果去到雪莱,请告诉如意,说我是觉得星期三是与她约图书馆见面的日子,请你告诉她”我哭了,那是三年前的事。现在也渐渐平和一点了。时间可以平复任何创伤,我上着班下着班。
有一天下午在百货公司门口碰见了珍妮。
是我先跟珍妮打招呼的,我知道是她先看见我,但是我不先叫她一声,她决不会先开口,实际上做女人也难。她笑了笑,站住了,她手中挽着大包大包的东西,身上穿着出色的衣裳,她穿衣服并不考究,只拣名贵的、特别的来穿,没有性格,她的化妆与发型也如此,流行什么跟什么,没有风流姿态特色。
我不打算跟她吃茶,只站着与她聊几句,她闲地表示后天有个舞会,在乡村俱乐部,请我去,我应允了。然后她便拿出那只粉盒来扑粉,又摆头发,我十分难受地站在她身边。
她打扮得十足,看上去不过七分美,真不能想像下了妆是什么样子,倒不如平时脸黄黄的女子,使人有一种想像——伊打扮起来是什么样子?”
她提醒我:“后天。八点正。”
她虽然是笑着,我还是想起红楼梦里“女儿悲”的曲子来了。
我碰见过珍妮,但以后没有再见凯莎玲,我实在没有空跟一个打字小姐坐在冰店时说长话短的,听她们说老板有多少个女朋友,老板娘的钻戒有多大。不一定每个打字小姐都如此,总有好的,但在哪里呢?
我有一个教授说过:“天下这么大,一定有一个梦里*完全符合标准的,说不定正也在等着,可是在哪里呢?在火地岛?在仙西巴?在肯雅?在青岛?生命的发展并不理想。”
我怕女人,女人总有法子找藉口自得其乐,打自学生起,到女戏于为止,都有这个毛病,女人。女学生家里不够钱,住在人家中做女佣,煮饭扫地,待洋人吃完了饭才下厨房,偷偷半夜起来看电视,都一样有本事骗人——“我的房间是白的…”谁的房间,工人房罢了,即使住一辈子,也不过是替洋人做杂工,做杂工不如替同胞做,免得败坏了其他的华藉女学生的名誉。真可怕。女戏子也一样,有生气的地方,就喊嫁人,嫁不掉,便去美国读书。女人太会哄倒了自己也就连带哄倒了全世界,因此就百难之中高兴一阵子——可怜的女人。如意从来不骗人,也不懂得编自己,她冷冷的观看着自己的生命,冷冷的观看着这些人。
这些年来我跟她学得多——人各有志。这是她的老话。如意说在世忽忽几十年,人家爱怎么就怎么,偏有我这种人,目无下尘,自以为是,没事拿来气,气,活该气。她可不气,她压根儿正眼不去瞧那些莫名其妙的人。
到今天我还没学会她那一套。
我只觉得寂寞,无边的寂寞。托人去看她,过节寄一个卡片,有什么好处,我想念她,对她来说,有什么好处。即使她知道我想念她,又有什么好处。
如意是太聪明了,她是有资格说“我为聪明误一生”的人,我为聪明误一生。咱们俩的一生已经完了。此刻只等头发白起来,等着做神仙去。可是母亲还要我去拣老婆。
后来那个叫菲腊的男同学捎来了信,说如意也问候我。菲腊说我们两个人神经兮兮,多年同学,又知道双方地址,还玩这种通迅息的玩意儿,不算浪漫,是肉麻。我想着认为很正确,着实的鼓起勇气,写了几句话,那几句话并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正好在看《射雕英雄传》,里面一个男的对女主角说:“悠悠我心,岂无他人,为君之故,沉吟至今。”我的中文勿灵光,也不知道这四句话最初出自何处,只觉得非常的合用,便用上了。那封信是马上冲出去寄的。如意没有回信。
我总忘不了她,她怎么低头的一笑,纤纤美美的头在教授面前,教授怎么为她颠倒,低着声音为她解释。她怎么穿着最好的大衣在大门等我,怎么样偶尔对我透露一点心事。我真的并不想跟她睡觉,虽然结了婚是要同床睡的,那是另外一件事,但是我只要见到她,便有种晕眩的感觉,那时候以为是年纪轻,见识少,感情太丰富。现在才知道,这是可一不可再的感觉。
这么些年来我没有回英国。我痛恨乘飞机,如果要再去,我情愿先到新加坡搭和谐号。如意喜欢和谐号。她做了好几只和谐号的模型,研究它与气流的关系。离开她以后,我只见到脂妖粉怪。我不快乐。再不快乐,我还是去了乡村俱乐部。珍妮小姐的交游广阔,请了一大堆抛头露脸的女人。
这堆女人,什么上电视的,演时装的,唱歌的,跳舞的,都有,都是一式的打扮,都是周游列国常闹事的,口气都奇大。我很自曾形秽。幸亏珍妮小姐把我招呼得很好。
她问:“你老是穿黑色西装,白色衬衫?”我答:“是的。”
“为什么?”她问。我发现了她女人的温柔,我觉得这是凯莎玲所没有的,凯莎玲像一只打了咸水粽子。跟凯莎玲这种女人出去一百次,她也不会注意到我穿黑穿白,她只要有人替她付茶帐。
我对珍妮说:“是的。我喜欢穿黑色。”
她问:“你喜欢黑色,还是喜欢穿黑色?”这话问得很有意思。
我说:“我只是穿的,我喜欢红色,那种浓稠,像血一般的红。目前女人指甲油那种红,很多人不欣赏,我认为很美。”
我跟她跳舞,她的舞跳得不太好,在夜里灯光下看来,她还过得去,毕竟是生过孩子的人了。那天晚上来了好几个年纪轻的女孩子,都是才十七八岁的,也没有什么青春,香港这地方虽然人杰地灵,就是出不了美女,女孩子都像话梅,没有水蜜桃子。
那天晚上出来,我一整套西装,不想那么早回家,开车子到舞厅去坐。看多了疯疯颠颠的干金小姐,到这种地方去享受一点安静也是好的。
大班拿来了名单,老规矩,我随手一点。
没多久来了一位小姐,穿着旗袍,瘦瘦弱弱,有几分风韵,叫伊凰,坐下来,拿起瓜子,并不放进嘴里,只在两只手指中磨,她照例问:“先生贵姓?”我说姓宋。她那件旗袍是好料子,淡灰色的绣花麻纱。她的脸仿佛是瓜子型的,棕色的眼影,棕色的唇膏,棕色的指甲,长长的假睫毛,有点电影中“卿本佳人”的味道。
上等舞厅是有点情调的,黯红色的光照得我很舒服,忽然松弛下来了,默默的坐着。男人逛舞厅有道理,唯有在这里没有昨天明天,只有这一刻。
“宋先生哪儿玩多?”她问我。我说:“多在舞厅走。”她笑,“我从来没见过宋先生。”我也笑。成熟点的女人说话都很有意思。
“宋先生不跳舞?”
我说:“我只是来坐的,你不嫌我,就陪我。”
她笑,“怎么敢嫌来先生?”
于是我们便对坐着。我真的舒服得几乎要叹气了。但是我没有要带她出去的意思。
哪里的女人,就该让她呆在哪儿。舞女在舞厅好。打字小姐在老板房里好,大学生在教授前好。不要移动她们,不要做上帝做的工作。
我付了小帐,付了台子钱,就走了。伊凰没有过台子,大概不算是红舞女,她也有她的故事,但是现在要说的也不是一个舞女的故事,现在还是说我选老婆的故事儿,可是麻烦得紧哪。
也有男人一定认为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娶了舞小姐,逼她们做芳草,叫她们做贤妻良母,不仅要贤,而且要比一般妇女更贤,这才显得出男人感化有功,这是干什么?我始终没搞明白过。
伊凰在我走的时候,说:“宋先生,再来啊。”她也是一个好看的女子,”我应该带她出去吃宵夜,到她家去消磨一段时间。但是我想到她所认识的云云众生,她对每个人都说“某先生,再来啊!”我对于名女入红女人,人所共知的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尤其是大腿屁股给人瞧惯的女人,这种女人也知道被瞧腻了,就找个男人,匆匆忙的结婚,专给这男人一个人看——但是别的男人又怎么想呢?别的男人会暗笑或是明笑——他老婆的屁股大腿咱们都比他先瞧过。我不能够这么做,我是一个凡人,我没那么伟大,我要娶,还是娶如意这样的女子,即使做错了什么,是一种选择的错,明智的错。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事。
回到了家,我洗一个澡,躺在*看杂志。我比较喜欢看一些容易懂的小说,简单的,表面化的,没有含意的,特和喜欢看花好月圆性质的,因为我到今连女朋友也没有一个,更不用说是老婆了,故此心理变态,喜欢看一个男人娶七个老婆的故事。
看累了就睡觉。梦中还是见到如意。咱们在结了冰的湖之搓手呵白气,笑着走路。只差那么一点,真的才差那么一点点。我没有抓到她,差那么一点点。我心酸的想,那么一点点……
第二天妈妈跟我发话。妈妈:“家明,娶老婆的事儿,不必过份挑剔,一个男人,事业与家并重,成了家才可以有安定的心会发展事业。你成日价郁郁不欢,做娘的看在心中不舒服。你说怎么样?”
我:“……”
妈妈,“你就算外头有了人,只要你喜欢,我们也喜欢,说出来不妨。”
我:“……”
妈妈:“你该结婚了。”
我:“……”
妈妈:“女朋友不理想,你可以慢慢教她,如果她发型不对,服装不对,你也可以慢慢教她。”
我:“……”
我心里难过极了。谁说大丈夫何患无妻?大丈夫简直患妻急得要命。我真悲哀,我的老婆在何处?不知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才可以找到。为什么天下只有凯玲与珍妮这些女人晃来晃去?
只差那么一点点。如意。
妈妈:“家明,你想什么?家明,你说出来。”
我:“妈妈,我还是在选。妈妈,我不认命,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没有合我心意的人。”
妈妈:“家明,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像你这样,也就不能说了,少年得志。求偶方面,马虎一点也罢,否则,太满了也不好。”
我:“妈妈。你再让我找一年,妈妈,我答应你,明年今天,我要是再找不到她,你叫我娶谁就娶谁,我皱一皱眉头就不是好汉。”
妈妈:“你这话又不对了,谁还逼你成亲不成?你喜欢谁就是谁。我很懂年青人的想法。我不过是要你快乐。”
我:“妈妈,我这一辈子,要快乐是不能的了,做人但求平平安安,也就是了,恐怕也不容易,妈妈,你别替我担心。”
妈妈:“你说话口气像和尚似的,我焉得不伤心。”
我:“……”
叫妈妈这样子,我自觉非常的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要紧,死了还知道什么!四匹白马拉倒西敏寺去下葬,也还就是个死人。活着却不能乱来。
我想登一个征婚广告,或者是在《明报》头条上,社论的隔壁。
广告这样写:
宋家明。男。三十岁。身高五尺一寸,体重一百四十磅,五官堪称端正。毕业于剑桥大学工程系,廿五岁获得博士学位。无不良嗜好,营优差一份,月入数千,并无家累,愿征淑女,先友后婚。
我觉得很累,在某个星期六下午,我几乎一睡不起,爸爸也没叫我起吃午饭,我就睡到第二天,像吃过安眠药似的。
起身很是歉意,星期日陪父母说了一天的话。
星期一上班,女秘书跟我说:“周经理的约见的助手来了,但是他人却不在,我不知道怎么打发人家,那小姐脸色很不乐意。”
这一下子的确是无礼。中国人办事一向是这样,人事部没有组织,错误百出,于是我传了那位小姐进来。那位小姐姓林,叫林美丽。她进来了,一身白色,平跟鞋,脸上没有化妆,一双眼睛很美,年纪很轻,标准身裁,那套白西装把她衬得非常的“膘”,穿这样的衣赏来求职是太抢服了,但是我马上向她道歉,请她坐,她的脸色缓和下来,我喜欢有点脾气的女孩子,她看上去很聪明,很得体,很骄傲,很美丽。
她把她的学历、文凭呈上。我细细看了一遍,再看她一遍。我知道老周等着要一个这样的助手。我可以大胆替他作主,反正试用三个月,不会可以另外打算。我把老周那份合同交给她看。
她看合同的时候,我看她。
她很漂亮,大学刚刚出来,禁不住一点点的气,现在这些气来得快,也消得快。她的嘴角微微朝下,但是嘴唇很薄,皮肤是微棕色的,头发流在脑后,大热天她给我一种通体生凉的觉,她的手指纤长,戴着几只银戒指,指甲不算长,搽着银底米色指甲油,很整齐,没有剥落。
她读完了合同,抬起头来。
我微笑说:“林小姐是念管理科学的?”
她奇异的看我一眼,仿佛是说:文凭都在,难道还能假冒?
我问:”林小姐喜欢毕加索吗?”
她一怔,“是那个画家?”
我说是。
她说:“我不懂画。”
我忍耐着:“林小姐看电影吗?”
她很纳罕,然而维持着应有的礼貌,“有时候看。”
我问:“喜欢哪一类的片子?”
她说:“好看的便看。”
我问:“维期康帝喜欢吗?”
她:“啊。”
我问:“林小姐去过巴黎吗?”
她说:“去过。”
“去过哪里?”
“香谢丽舍。”
“手艺馆去过吗?”
“那是什么地方?”她的声音轻了下来。
我问:“你喝酒吗?”她点点头。
“喝白兰地加什么?”
“水。”
我长叹一声,请她签了合同,明日来上班。她很喜悦,但是对我那番问话莫名其妙高高兴兴的去了。
林美丽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是老周的人,让老周用就好。
刚才如果她答:“我承认毕加索,正如必须承米开兰基罗与达文西,是我喜欢莫地格里安尼与八大山人。”
如果她答:“我看维斯康带,也看里斯德,也看张彻。”
如果她答:“我懂一点古典音乐,但因为人人都懂一点,所以改听卜狄伦已久矣。”
如果她答:“巴黎的手艺馆不如小橘树馆。”
如果她答:“我不喝酒,但是喝白兰地怎么可以加水加冰,不如喝可口可乐。”
如果她那样答,如果她那样答,我就会再问:你跳芭蕾舞吗?你喜欢白色吗?你会讲法文吗?你看红楼梦吗?你看跳球赛吗?你拥哪一队?你喜欢下雨?落雪?太阳?一个人骑脚踏车,爱赚多钞票?有很多男朋友?当男人送你玫瑰花,你大笑,微笑?不笑?爱吃什么果?穿什么睡衣?吃哪种牌子巧克力?有否坐过和谐号飞机?戴不戴日本手表?爱家人吗?理想中是活到几岁?怕不怕孩子?信耶稣吗?有没有图章?图章是什么石?可会打毛线?做不做手工?会不会换裤子上的拉练?
如果她那么答……可是她没有那样答。
令人生气的是,她的外型那么好,我气了一个上午,把文件稀里花啦,碰碰蓬蓬的乱扔。
后来她来上班了。
全公司的男人都趋之若惊。她天天的午饭有人请客。老周虽然是个好丈夫,但是喜欢有个漂亮的助手。因此很得意,我常常想起这位林小姐喝拨兰地是要加水的,心中十分不快。
据说她十分称职努力,脾气急一点,但成绩斐然,大家都喜欢她。
她至少有一样好处——她穿衣服穿得好看,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买两三件衣服,再要添鞋子皮包就不能了。大概家中是有点来头的。
有一天她敲门到我的房间来。
那时候天气已经没那么热了,她一件蓝灰条子衬衫,白裙子,白底平跟鞋,她手中没有任何文件,她的脸微微修饰过,一种咖啡红的胭脂。
我请她坐。我笑说:“你倒是不穿高跟鞋,林小姐。”
“高跟鞋早不流行一年了。”她说。
我问:“就是因为不流行,才不穿的吗?”
我记得如意永远不穿高跟鞋,流行也好,不流行也好,反正她不穿,就不穿。
美丽笑,“宋先生最喜欢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自觉失态,说:“对不起。”
她犹豫了一刻,说:“宋先生,我进来公司快三个月了,大家都很满意我,是你负责招考我的,我觉得应该请你吃一顿饭。”
我扬起了眼睛。
她很有自信地看着我,她有很美丽的眼睛与脸型。
“你是凭自己能力考进来的。”我说:“何必请我吃饭?我请你好了。”我微笑。
她暗自松了一口气,“不不,宋先生,我请你,应该的,无所谓,谁请谁一样。”
我微笑。她比凯莎玲高贵大方,比珍妮年轻爽朗。又长得好看,也有工作能力。我们约了中午吃饭。反正整个写字间的人都约过她了,她反过来约我,真是给我面子,我不好拒绝。
吃饭的时候,她低声说:“喝拨兰地,要净喝,杯子提在手中,缓缓晃动,让手心的暖气蒸发香味,是不是?”
我倒是一呆,渐渐醒悟过来,心中非常的感动,忽然就想哭。我握住了她的手,就在那间餐厅里,我握住了她的手,真奇怪,我一向不喜欢手拉手这种动作,但是我说:“没关系,把可乐加在不知年的拨兰地里喝都可以,只要你喜欢,只是你喜欢。”
她垂下了眼睛,条子衬衫雪白的领子映在她的下巴边,她说:“据说你是很挑剔的,挑剔到……不喜欢手短的打字员。”
她的声音非常的温和。
如意的声音是这样的。
我说:“我所以没有女朋友。”
她抬起了头,她说:“我愿意学,你愿意给我这样的机会?”
她是这样的坦白大方,一点手段都不耍,我简直说不出话来,我说:“恐怕我不配吧,你别这么说。”
她又笑,“现在没有维斯康带的电影了,他死了,我们去看卜通吧。”
我笑,我吻了她的手一下。就是她吧。她是这么美丽,又这么骄傲,又这么愿意明白我,我不会为难她,我不能叫她太吃亏。
公司里的人说:“宋家明是匹黑马,虽然长得不错,但是不声不响,一天之内,就把林美丽占为己有,太没有意思了。”
他们都是笑着说的。
美丽在树叶落下的时候辞了职。她不喜欢跟我在一起上班,天天见面八小时,下了班又再约会,周末再见面,比结婚还惨,没到三个月,大家就累死了。我非常的赞成,她根本不想工作,也不愁我不到工作,她转到一间中学去教书了。
我把美丽带回家。妈妈说:“太好的女朋友,不会是好妻子。”妈妈因这人不是她挑选的,总有话说,那个秋天,我乘着假期,与美丽到东京去。
东京是一个……很好玩的地方。与美丽在一起,我很高兴。她很会花钱,但是花的是她自己的钱,买起那种小皮夹子来是一打打买的,窄脚的牛仔裤一买就十多条,t恤、丝巾、帽子,不计其数。
我们在一起很高兴,最好的就是,美丽从来不问我:“家明,你爱不爱我?”她并不问,不问也可以得到的答案,问来干什么?
我们到处逛,逛来逛去也不过是市区,后来到京都去了一次,看了皇宫面前的梅花鹿。
美丽说:“家明,,我就是喜欢你这一身打扮,沉默的,不合潮流的。每个人穿牛仔裤,你偏穿西装,家明,为了什么呢?也许天生是这样,我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我了解你,我欣赏你,我觉得我这一生中,见过最好的男孩子,便是你了,家明。”
在银座的灯光闪闪下,我与她并肩站着,有时候下雨,咱们是名正言顺的游客,什么地方找雨伞去?也就淋着回家,我不介意,希望她也不介意。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非常瞩目的漂亮。东京有一个歌磨的浮世绘展览,我们去了。她说我是曲高和寡,才怪,我是一个最最庸俗的人。这个世界上的人才清高,他们不给我一个庸俗的机会。我有什么办法?我要是挤破了头,也挤不进他们那风调雨顺,繁华锦绣的世界里去。至今我还不知道我得罪了他们什么地方,什么东西。
我真不明白。
在东京有一个礼拜给了我很多的启示。美丽快乐影响了我的心情,我要去的地方,她陪我,她要去的地方,我陪她。
很高兴。末了我们收拾行李,她有一套紫玫瑰色丝绒的皮夹,大大小小一套行李,很是威风。她恐怕真是有一点来头的,我没有问她,是我的错,因为我一点也不好奇。
临走的那一日,我到一间帽店去买帽子送给她。店里说明是太子妃订帽子的地方,我买了,送了去。那天美丽刚好穿了一条米白色的裙子、、把我那帽子戴上了,那层网扬了下来,仿佛充满了空间,我怀疑我爱上了她。
她看上去是这么漂亮,然而我也没有动心,我与她以礼相守,我不是对性没有兴趣。我看花花公子里*女人或是男女纠缠在一起的照片,一点不感兴趣。但是有一张广告,却紧紧吸引过我。那是一个年纪不大不小的女人,拉住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她的手伸在他的白毛衣底下。非常的动人心弦,因为两个人都穿着白的缘故?我不明白。*恐怕就是那么一回事。
美丽给我美丽的感觉,没有*,也没有完全投入。
但是因为她的美丽,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我与她送进出出,走了很久,父母以为我心里敲实了一位小姐,好事近矣,于是渐渐有些话,妈妈总是妈妈,天下的妈妈总是一般的黑,因为她们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为孩子们作过某一个程度的牺牲,自以为是吃过苦的,因此就觉得非常的有权利批评未来的媳妇与女婿。当下妈妈就说:“女孩子长得漂亮,当然要比不漂亮的好,但是也有人一眼看上去很美的,不过不经看,越看越百病业生的样子,这种女孩子是有的。媳妇长得好,孙儿就丑不了,不但要模样儿好,而且是要读书的人家出身的,不然一个个孩子年年留级,谁吃得消?所以嘛——”就没有趣味再听她把这话说完,她长大论的说着废话。
妈妈仿佛是很急的,我不是不知道。但是她没想到,我一定比她更心急。这事关系我终身,老婆又不能换,天下还有比换东西更累的事?换一堂家我已经得请假三天,我又没有打算换老婆。我不知道美丽算不算经看,这是十年后才可以发觉的事,但她那些女孩子原应有的缺点,却是可以看出出来的,比如说胸脯忽大忽小,看她用的胸罩尺码而定,等等。她又没答应要与我过一辈子,我何必必急要改变地?
不过总括来说,她是长得不错的一个女孩子。女孩子脸蛋美,占很多便宜,解释了一切——“啊,我没空把文件弄好,因为我长得美。”这种理由虽然荒谬,也一样合情合理,容易接受。
美丽来过我们家两次。第一次还好,第二次出了点毛病.
妈妈跟她说:“你与咱们家这书呆子在一起,不觉得闷?”可是美丽却一个劲儿挤到我身边来。看着我说:“书呆子?啊,叫你呆子啊!”
这个动作把老妈完全给惹火了。
美丽走了以后,老妈就说:“叫不得?我叫自己儿子也叫不得?不要说是呆子卿,我在叫他小鬼城隍也使得!那轻狂相!”
爸爸轻轻跟我说:“你看看*那醋劲!”
我微笑,我倒觉得美丽刚才那举止非常的亲匿动人。
后来遇见了她,她就说:“呆子?呆瓜。小呆瓜。”
我笑说:“你干脆叫我小香瓜吧,要肉麻,就肉麻到底。”
“香瓜就香瓜。”她说:“那小字可以省掉,咱们都不小啦。”她也笑。
于是她香瓜长香瓜短的叫我。
过了多年,我仍然舍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子,为了叫我“香瓜”,而捱过我母亲的骂,我是激动的。
美丽不久发觉她在我心目中并没有超级明星的地位,她身边像我这种男朋友起码有一打两打,她现在超过甘岁,是结婚的年龄,于是很友善礼貌客气的与我疏远。看,我喜欢跟比较有条件的女性来往,她们永远可以找到替身,不会死缠住一个人不放,我是安全的。
美俪这个举止做得很漂亮,直至她几乎要跟人订婚了,在有些公众场所见到我,她还是会叫我一声“香瓜”。她的手插在别人手臂弯中,却向我笑着,当然没有白笑,这一笑把她在那男人心目中地位又提高了几分。美丽在某方面是很聪明的,虽然我肯定她是那种到了巴黎只逛时装店的女人。
妈妈觉得这简直是“煮熟的鸭子飞掉了”,故此没有面子再见她的亲戚朋友,恼我恼得不得了,把“轻狂相”这些评语搁在脑后,使劲的埋怨我,“你呀,家明,有毛病,当心千拣万拣,拣个烂灯盏。”
我笑道:“我可不是有毛病,在写字楼横看竖看,只觉得老王漂亮,罢罢果,明天约他出来打弹子去。”
妈妈啐道:“见你的大头鬼去!可越发上来了。”
爸爸轻说“。“你看她,她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几个字写尽了一切妈妈们,特别是好的妈妈们。
我的上司欧阳还觉得不好意思,他说:“家明,你追求女孩子,要努力嘛!这个竞争世界,唉,不要紧,这次没到手,下次再努力。我让内人再帮你看。”
我只是笑。欧阳太太可以这么做:把她手下女孩子的照片都贴在一个本子上,再把咱们王老五的照片鸠贴在一个本平上,男女交换本子看省了不少麻烦,照片旁边最好注明年龄藉贯嗜好学历等等,一目了然,岂不美哉,对于有男女介绍欲的人士实在是好新闻。
欧阳跟我说:“你没有女朋友……很自由。有没有去舞厅?”他问得很奇怪。
我说:“偶然也有。纯是为了维持香港市面兴旺,别无他意。”我看着他的反应。
“哈哈哈,”他笑,“家明,你真是绝。这种地方,可以不去就不要去,去多了有点麻烦,可是百步之内必有芳草,这是真的,有很多好女孩子的。”他是芳草论的信徒。
说过也算了,偏偏那天我一个人到大会堂低座去看电影,碰见了美丽。
她小姐老远就朝我喊,“香瓜!香瓜!”
她很可爱,于是我笑着跟她打招呼,她身边又换了人,但这次郑重地介绍,“我的未婚夫。”我连忙恭喜,那家伙敌意的看着我。我心想:美丽顶成功啊,把自己给推销出去不止,还摆一个款,使那名小子有个错觉,以为她是他苦苦追求回来的。我向美丽眨眨眼,美丽马上明白了,向我微笑。
他们身边带着一位美国的洋妞。这个“妞”字似乎要经过小心的商议才能成立。这外国女人嘛,从十二岁到十九岁皆可称妞,一过二十,就是“婆”了,这个女子是在非妞非婆之间。
他们帮我介绍了,她的名字有亲切感,她叫菲丽斯。反正这年头的小姐都用洋名,我真怕美国人不耐烦,会马上用个中文名作抗议。还好,她很随俗,只叫菲丽斯。
这菲丽斯很洒脱,到了东方,晒得黑黑的,一派健康,手腕上戴几只银镯子,一件长袖子衬衫,一条长裤,颇有欧洲风,说话带着法文单言。
美丽说:“宋是英国的,他在那边念了好些年书。菲丽斯,你读语言,宋讲得极好的法文。”
我突然觉得美丽在推销我,她是一个很能干的推销员,我很小心,当她的未婚夫有事走开的时候,我便说:“美丽,你嫌我是一个碍眼?”说的是英文。
美丽说:“让你这么好的男孩子自由下去,实在不甘心,我虽始追求不到,也得给别人试试,”说的也是英文。
我说:“这是真心话吗?”
菲利斯看美丽一眼,“她自从念中学就这样,主修交际系。”她说。
菲丽斯金发闪闪生光。我对金头女人也曾经有过过短暂的兴趣。倒不是初到贯境的时候,那一段日子忙着适应新的环境。而是在第二年,可是也没有多久,就发觉外国女人一点也不傻,非常的难以打发,几乎比华籍女子还难搞,结婚结婚,她们要结婚,最不好就是一上来便把我们当瘟生,吃的穿的都要我负责,想想也气,她们跟在自己男人身后去挤公路车,还各付各的车费,干么要我们替她们服务?所以很快的失去了兴趣,也没有机会客观地与她们谈一谈,对于以这种形式去报八国联军之仇,不觉有面子。
我对菲丽斯便很冷淡,美丽觉得了,很是高兴。她用中文说:“香瓜,你真可爱,那个时候我应该抓紧你的,我有一点爱你呢,你知道吗?我就是喜欢你那呆呆的样子。”
菲丽斯讽刺她,“你未婚夫回来了,赶快学了俄罗斯语,与你两个人随时随地可以私语。”
美丽并不介意,她笑说:“那多不礼貌。”
后来我们便进场看电影,我挑的位子正好与他们的联在一起。电影并不好,现在在这大会堂电影也名不副实了。我倒想起以前英国小镇上的戏院来,一共五间,都在一座大戏院内,叫着“映室一二三四五”,多么干脆,专门演欧陆与美国二轮片子,有好的,坏的也有。
那些映室,八十五辨士一张票,便宜得很,可以从早看到夜。就因为可以从早看到夜,所以一散场大家都来不及回宿舍,每次散场,天总是下雨,对了,如意,与如意去看的。
如意这个人就是反应快,看到一部尚彼贝蒙多的侦探打斗片,她说:“外景是巴黎右岸。”然后她说:“呀,打到戏院文场那间拉法叶百货公司去了。”她是非常绝的,仿佛巴黎是她的老家,如数家珍。听说这几年英国的夏天也热了。我与如意一向不知道英国的夏天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在夏天从不留在英国,老是开车到巴黎,然后整个欧洲逛,好笑的是我与她两个人始终拿着香港绿色,“底面共四十四页”的身份证书,没有国籍,事事要申请入境出境,两个人都甘冒这种麻烦,因为申请做别一国人更麻烦。我们一点国家民族观念也没有,只是怕麻烦,因此没有自卑,也没有优越。如意有很多地方跟我很像。旅店没有借双人房,他们外国人常常以为咱们是兄妹,一有一次在瑞士,如意用法文说:“他是我兄弟,可是我比他大,他是我弟弟。”大家也相信她。
她是很有趣的。我们一定去过上十次的巴黎,一有烦恼马上收拾东西去巴黎,那是解决烦恼的根本地。要不就回香港,某一年我回香港,她去了佛洛列达洲,她很懂得花钱。
看完了电影,没有人建议会喝咖啡。我自动提出要代送菲丽斯。美丽他们不反对,菲丽斯也无所谓。可是美丽他们两个人一走,我马上请菲丽斯去喝点东西,她答应。
我解释:“四个人太多了,不好讲话。”
“三个人已经太多了。”她笑,“我不是不知道,但是住在青年会,可闷得慌,天气又这么热。”
“府上是美国哪一州?”我问。
“我是纽约人。”她有点骄意。
“啊。”我说:“不错的地方。”
“你去过吧。”她问。
“不能再去过,只停了三天。”
“是游客。”
“你是美丽以前的男朋友?”她问。
“不是。”我说:“普通朋友,”我真是她的男朋友,她就没球么大方了。”
“她叫你什么?什么叫‘香瓜”?”菲丽斯问道。
我的脸忽然红了,不答,只是喝咖啡。过了很久,我跟菲利斯说:“我送你回去吧。”
我付了帐,诸位如果以为外国女人会得与男人造付帐的话,诸位一定是发了神经,不懂得市面也,目前全世界最阔的人是香港人,香港人中最阔的又是我这种没有家累的男人,所以连外国男人也知道行情,不会与我争的也。
我把菲丽斯送回青年会,我问:“可喜欢香港?”
“太美太富足,难以形容,一只手表才甘块美金;真不枉此行,不后悔节储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