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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是家里人,不管多么重要的宾客,欣然一概不肯与之见面,也不和客人一起玩。他家的宴会从来没有主人,也不需要主人,这里是充满友谊与自由的天堂,“上帝”却躲在角落里不肯露面。

    苏公子喜欢给大家带来快乐,但是他的快乐却是孤独的。

    宾客们热衷玩乐的时候,欣然要么带上三位美丽的女仆去野外狩猎,要么独自爬上高高的钟楼,出神的俯瞰万家灯火众生百态。

    脚下的庄园里管弦不绝,无数人在唱歌跳舞饮酒取乐,欣然置身于狂欢的气氛里,冷静的好像一尊冰雕。对于富贵荣华他到底作何感想没人知道。

    他不会因为自己是这座不夜城的主人而自豪,但也没有表现出厌倦红尘的征兆。仿佛别人的快乐与他无关,他置身在另一个世界,隔着透明玻璃窗好奇而安静的旁观别人的生活,就像孩童观察蚂蚁搬家。

    看够了,他就在简陋的阁楼里坐下来,花上半个小时削铅笔,过滤墨水,一丝不苟的给稿纸编上页码。

    然后点燃一根红烛,在堆满尘埃的小木桌上挥笔写作。这时候的欣然绝对是一个人,最亲近的女友也不可以随意走进阁楼。没有红袖添香,没有红颜磨墨,陪着他的是老鼠和蟑螂。偶尔有大胆的老鼠爬上木桌,瞪着精神的小眼睛窥伺稿纸。欣然停下写作,拿笔尖逗这小东西玩,有时候还会还给它们起名字,在自己的游记里中扮演一个小角色。

    一个月后,欣然把厚厚一叠书稿交到父亲手中,请他帮忙出版。

    其实欣然很小的时候就出版过作品,门路摸得很熟,没必要去找父亲。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想找个机会和父亲沟通。男人越是长大,就越能理解父亲的心情。

    书名是中洲亚马逊列国猎艳指南,简称猎艳指南。讲述了欣然从贸易都市出发,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半写实半虚构,主要内容是介绍各地的风土人情和绝色佳丽,由若干小故事串连起来,按照旅行的地域分成十篇。譬如亚马逊的“女王馆”便专辟章节详细介绍。

    游记图文兼备,不乏极富煽动性的露骨描写,半遮半露的春宫画幅幅撩人遐思,乃是欣然亲笔所绘。

    苏老爷戴上老花镜仔细的阅读书稿,发现这是一部带有艳情小说色彩的游记。文章诚然不错,内容稍微有些下流。

    “儿子,毕竟你现在是圣骑士,为了名誉起见,我认为应该把书稿略作删节,改名为列国采风出版。”苏老爷提出一个很符合父亲身份的意见。

    欣然想了一下,摇头道:“名誉无关紧要,删改我的书稿就是强jian我的真诚,那是万万不行地。”

    难得儿子回家,苏老爷不愿意惹得他不快活,只好勉强同意给他出版。

    为了尽量避免负面评价,书前还加了苏老爷亲自撰写的编者序。说明本书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编者不尽赞同。之所以付梓刻印,乃因书中确有众多新奇有趣的故事,字里行间充溢着年青人渴望探索未知、追求美好事物的理想主义情怀,非常值得奉献给读者诸君品阅。虽然亦有几处不合风化的描写,然则瑕不掩瑜,可作为反面教材供读者批判云云。

    苏老爷做好了赔钱赔名誉的准备,没想到新书上市不久出版商就传来捷报。

    猎艳指南竟然大受欢迎,出版后一印再印,在畅销书排行榜上雄踞多年,与欣然的少作寻梦记并称“风流双壁”,甚至有读者不远千里渡越重洋,慕名前去“女王馆”,挑战某人夜御四十女的世界记录。

    猎艳指南很是赚了不少银子,出版商食髓知味,提着礼物来苏家登门拜谢,请苏老爷再策划几本同类的作品。

    苏老爷摸着光头骂道:“策划个屁啊我苏九思一介绅士,怎么好找人干这种勾当为儿子出书的事已经丢了一回脸,绝不可以一错再错。”

    出版商陪笑道:“谁让你找别人了当然要令郎亲自执笔苏三公子这笔名可是票房保证啊。”

    “唔,我问问他。”苏老爷也觉得写小说比做生意来钱快,而且没有风险,似乎是一挡很有前途的买卖,于是有事没事的就催宝贝儿子写续集。

    欣然最近迷上了气象学,整天在花园里鼓捣气压计风向标,试图找出气候反常的原因,哪有空动笔

    对老爸说:“写书得有生活积累,不能只靠意淫。譬如撒尿,膀胱里没有货,再怎么挤也出不来,猎艳指南已经用光了我这一年来的生活,接下来势必太监一段时间,不过老爸你别担心,生活无处不在,等我积累够了就写续集。”

    苏老爷听了儿子这番话,不禁有些担忧。欣然积累一本书的素材,相当于搞一火车的女人。除了叮嘱儿子“多多保重身体”,他提不出更好的建议。

    借着猎艳指南的东风,欣然又一次成为贸易都市的风云人物。他的死党龙明远听说这厮写了一本畅销书,在办公室里仰天长啸,大笑道:“他妈的,这混球总算给我一个炒做的机会啦”立刻放下总督架子,飞速赶到熊猫庄园找欣然。

    欣然见到老友,很是意外。他知道龙明远的架子很大,平时找自己出去玩,都是打电话让他去总督府报道,或者干脆派一辆警察把他从家里劫走。今天居然便服来访,鬼鬼祟祟的像个小偷,那么

    “小胖,你没安好心吧”

    龙明远气得摘下帽子砸在他脸上,怒道:“口胡本大人当然是有好事才来找你,马上准备一篇演讲稿,明天早上八点去明远学院演讲,之后还要签名售书。”

    欣然把帽子丢还给他,纳闷的问:“明远学院是什么鬼地方”

    “哦,一所大学。”

    “废话我是问你那见鬼的学校为什么叫明远学院。”

    “因为本大人就是学院的创立人兼董事长,在鄙人的领导下,明远学院正朝着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遗憾的是创校历史太短,缺少一位有身份有才华的名人坐镇,所以我需要你在演讲会上宣称自己是该学院的毕业生事后我会补给你毕业证。”

    “你个贱人”

    明远学院是一所以营利为目的的贵族学府,学费诚然高得吓死人,教师也是以高薪从全国各大名校挖来的知名学者。

    这些为五斗米折腰的老学究听说“微笑骑士”兼“著名小说家”苏公子要来学校做演讲,不由得议论纷纷。其中有人读过欣然的作品,勃起之余亦有些不满之词,告诉同事这姓苏的是个花花公子,专写有害世道人心的黄书,让他来学校演讲,不是教学生学坏吗董事长先生怎么会干这等蠢事

    其实他们误会龙明远了他根本不知道欣然写得是什么书。拜托,人家是日历万机的总督大人,哪有时间看书。

    教师们阅读猎艳指南之后普遍认为,苏骑士的名气虽大,却不适合作为教育学生的典范,因为他的人品存有致命缺陷。但是不敢反对总督的指派,只好悄悄告诫学生,不准许他们去买欣然的书,打算在签名会上给他一个大大的难堪。

    不成想他们的命令适得其反,和平年代里缺少的是英雄,盛产的却是叛逆青年,越是不许看,学生们越好奇,于是寻梦记与猎艳指南一时洛阳纸贵,风靡校园,名列年度十大畅销小说之首。

    贸易都市不愧是孕育出苏欣然这颗大毒草的风水宝地,胆大包天的学生居然惊人的众多,签名会当天,会场门口排起了长龙。

    欣然签名签到手酸,连声抱怨小胖兄害人不浅,给他找了这么一桩熬神费力的差事。幸而读者中亦有不少青春貌美的女学生,手捧新书请他签名的样子是如此可爱,羞答答的表情和崇拜的眼神又是那般的令人陶醉,每当这时候,欣然就好像吃了清凉油似的精神陡然一振,签出来的名字也气势非凡力透纸背,隐隐放射出王者之风

    欣然大受学生欢迎,在教师中引起抵触情绪。很多人买了他的书,看也不看一眼就丢进火炉烧掉,以此表示对这花花公子的不齿。

    欣然得知后一点也不生气,逢人便说:“反正是他们花钱买的书,多烧一本我就多赚一本,烧得越多我越高兴。”

    第六章 密谋记

    龙珏离开皇宫后直奔圣龙神殿走去。提供一路上他尽量回避人群,装作对举城欢庆的气氛视而不见。他的心中装满了愤怒与烦躁,此刻谁敢在他面前露出快乐的笑容,就等于把脑袋递到他那无坚不摧的铁拳下。圣都最繁华的街道,显然不是发泄怒火的好地方,他要敢在控制不住情绪之前找一个远离快乐的去处“圣国首席炼金术士”黄金之霍因海姆的实验室。

    黄金塔坐落于圣龙神殿最偏僻的一角,七层高塔沉睡在黑暗里,从来不曾亮起灯光,在普通人眼里,这是圣都城内距离魔界最近的可怕地方。

    龙珏在黑暗中穿行,径直登上黄金塔第六层,一脚踹开紧闭的房门。房间里胡乱堆放著书籍、药品和炼金器材,一只架在火炉上的烧瓶冒起滚滚黑烟,绿色液体从瓶口溢出来,液滴溅在火炉上,吱得一声被烤干,发出刺鼻的臭味。

    “原来是您来了,我还以为是小偷呢。”黑暗中浮现出一张中年男子的苍白的面孔。他看上去四十几岁,头发却过早的花白了,长期生活在有毒的环境里,严重损害了他的健康,身体如同骷髅一般羸弱。他从黑暗中窥伺龙珏,眼镜下的目光既狡猾又懦弱,好像一只鼹鼠。

    龙珏默不作声的坐在一把椅子上,把手伸向火炉。

    黄金塔的主人霍因海姆枢机卿在他对面坐下,讪讪的问:“想不到你也怕冷”

    “我不怕冷,烤火只是为了驱除手上的讨厌气味。”

    “你和苏骑士握手了”

    “在那种场合下我没有别的选择。”

    “看来青铜山的计划失败了啊”霍因海姆摇头苦笑,“我知道你不想听,但我还是要劝告你,别和苏家作对,他们现在是如日中天”

    “哼”龙珏不悦的攥起拳头,钢铁指节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摩擦声。

    霍因海姆推推眼镜,有气无力的说:“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那么痛恨苏骑士,他才十八岁,还只是个孩子而已,你想杀掉他,难道仅仅因为看不惯他的嚣张还是说你嫉妒他年纪轻轻便博得了不逊于你的名声”

    龙珏冷笑道:“您太客气了,霍因海姆先生,现在人们只知道微笑骑士,谁还记得我这个过了气的铁面骑士。”他的话音里藏着嫉恨,傻瓜也听得出来。

    霍因海姆有些吃惊,他从未见龙珏如此坦白的表达过心中的情感。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总有一天苏骑士也会被人们淡忘,他会生病,会衰老,当然也会死,可是你不会,龙将军,你从魔母贝拉那里得到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和超越人类极限的肉体,为什么还会执着于与一个人类少年竞争”

    龙珏摇摇头,淡淡的说:“不老不死绝非我的专利,苏欣然很快将得到同样的东西。”

    霍因海姆惊愕的望着他。

    “巴巴罗萨已经邀请苏欣然前往北极,魔母贝拉居然想用第五天王的地位收买那个混蛋用不了多久,他也将成为居住在人间的神,甚至地位比我这个深渊法路因更高。”

    “老天真有这种事”霍因海姆自言自语,作为魔母贝拉秘密的信徒,他绝不敢怀疑神的谕旨,于是他很快便说服自己认同贝拉的抉择。

    “我倒觉得这是一个聪明的做法,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不是吗况且比起萨拉丁和巴巴罗萨,苏骑士似乎容易相处的多,你瞧”霍因海姆指向窗外,“全城都因为他的出现而变得快乐起来,就连风也像在唱歌,今天早上,我站在塔上远远的瞥了苏骑士一眼,甚至在陛下面前,他也能满不在乎的露出快乐的微笑,的确是令人心情舒畅的美少年哪。”

    龙珏双臂交叉枕在脑后,眼望天花板冷冷的说:“我之所以讨厌这家伙,就是因为他的笑容。”

    “哦”

    “他凭什么快乐凭什么微笑难道他不知道身边还有很多人生活在痛苦中吗每次看到他那可恶的笑脸,我的神经就会痛苦的快要崩溃”话音未落,龙珏忽然一脚踢飞火炉上的烧瓶。烧瓶撞在墙上摔得粉碎,粘稠的液体涂在雪白的墙壁上,好似一口粘痰。

    霍因海姆被他吓得一哆嗦,战战兢兢的说:“你的病好像更重了我这里有缓解神经痛的魔法药,你要不要试试”

    龙珏深吸一口气,摇头道:“算了吧,我已经失去人类的身体,药物对我是没用的。”

    霍因海姆忧心忡忡的窥伺着这位脾气暴躁的朋友,很担心他这样下去有一天会真的变成疯子。他和龙珏不过是相互利用,谈不上交情,之所以关心他,也不过是避免自己成为他拳下的牺牲品罢了。

    龙珏摘下面具放在桌上,陷入沉思。刚毅的面孔因为长期不见天日而略显苍白,给他增加了几分阴狠的气质。眉心那颗古怪的痣恍若蓝色的水滴,在火光下闪烁着妖异的光泽。这是海洋巨人贵族身份的标志“贝拉纹章”。

    十六年前,失去双臂的龙珏找到霍因海姆,希望他用炼金术的方法使自己恢复健全的肢体,不仅如此,他还希望强化肉体,超越体能的极限,达成将圣龙神功修炼到第十重境界的夙愿。

    霍因海姆清楚记得当时的情景,他告诉龙珏自己无能为力。安装义肢很容易,强化体魄也不难,但圣龙神功的最高境界绝不是人类的身体所能修练的,气劲运行时产生的至刚至烈破坏力,会给静脉带来毁灭性的打击。除了初代圣女王,百年来没有一个人能够炼成神功的第十重境界。

    “为什么玛利亚女王可以办到”龙珏怀着最后一线希望问。

    “因为她是女神。”

    “神”

    “想要修成圣龙神功,除非你拥有神或者魔鬼的身体。”

    “怎样才能变成神”

    “信仰库索教义,多多行善,死后即可升入天国,和神明生活在一起”

    “去你妈的我要听真话”

    “凡人没可能封神,除非某个高级天神特别喜欢你。”

    龙珏摇摇头,失望的说:“这是天方夜谭。”

    “成神办不到,成魔却有可能”

    时至今日,霍因海姆偶尔也会后悔当时多嘴说出上面这句话。假如他把龙珏打发走,就不会有今天的铁面骑士,也不会有北极四天王之一的“深渊法路因”。

    “贝拉神是居住在人间的最高神,畏惧她的人称她为魔母,如果你想完成心愿,不妨去北极走一遭,也许会有一番奇遇”霍因海姆在龙珏眼中看到疯狂的神采,他知道,一个可怕的魔鬼即将诞生。

    第二天,龙珏突然离开圣都,一走便是四年,除了霍因海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北极魔宫。这个失去双臂的青年凭着狂热与野心完成了不可能的旅行,终于在魔宫深处唤醒了沉睡的贝拉神。

    他向魔母贝拉宣誓效忠,以此为代价获得了新生的肉体。为了获得更强大的力量,他请求贝拉把自己改造成钢铁半魔像。重造的身体突破了人类肉体的生理极限,使他如愿以偿的练成了圣龙神功。

    在贝拉眼中,龙珏是一件成功的作品,同时也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棋子。她赐给龙珏“贝拉纹章”,让他与其它三位海洋巨人贵族并列为北极四天王,还赐给他一个新的名字“深渊法路因”。

    从此,龙珏获得新生,变成了不老不死的魔物代价是他将永远承受神经刺痛的折磨。半魔像改造所带来的强烈痛苦严重伤害了他的精神,泯灭了心中的最后一丝人性,只有毁灭和杀戮才能使他发自内心的快乐。

    四年后,龙珏奉贝拉的命令返回圣都,成为海洋巨人埋在圣都的一枚暗桩。他戴上面具,用来遮掩贝拉纹章,参加了吸血鬼王位继承战,在战场上发泄杀戮的欲望。他的残忍和强大使他获得了巨大的名声,战后被先代圣王封为“圣骑士”,就任圣都戍卫总司令,统帅十万御林军。

    当时的龙珏是圣国历史上第二个把圣龙神功修炼到第十重境界的人,武功之强可谓天下无敌,但他刻意隐藏超绝的武功,他已经超越了人类,不屑于在人群里争名夺利。他潜伏在圣都,太平岁月的繁华与安乐使他愤怒难当,锦衣玉食和金钱美女都无法缓解他的神经刺痛,他心中藏着一个可怕的欲望毁灭全人类,既然我没办法快乐,就让所有能够快乐的人统统从世界上消失他只崇拜魔母贝拉,贝拉不但拥有毁灭人类的愿望,还拥有完成这愿望的力量。

    黑暗中的两个人静坐沉思,不知过了多久,霍因海姆率先打破沉默:“这一年来苏骑士先后击败了黑狱魔尊和山中老人,一跃成为中洲第一高手,你自信能够战胜他”

    龙珏轻蔑的冷笑:“所谓的中洲四大高手,在我看来根本一文不值,苏欣然的本领我在青铜山领教过,的确很强,但比我还差得远,下次交手之时便是他的末日哼,如果不是我妹妹跟他在一起,今天在舞会上我就想下手了。”

    霍因海姆狡猾的笑道:“龙将军,你真是个自相矛盾的人。”他很喜欢和龙珏谈论女王陛下,这是他唯一能够占上风的话题。

    “你什么意思”龙珏果然变得紧张起来。

    “你憎恨全人类,却对一个毁了你的前途的女人情由独钟,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胡说八道你根本不了解我”

    “十七年前给你贝拉秘药,帮你建立黑翼党,甚至帮你暗杀女王的人正是我霍因海姆,我对你的了解难道还不够深”

    “别说了”龙珏额头青筋暴涨,攥紧的拳头迸出火花。

    “哈哈,十七年前那个差点被你杀掉的女孩,如今亲热的叫你哥哥,而你居然也把仇人当成亲妹妹看待,世道人心的变迁真叫人琢磨不透啊。”

    十七年前,龙珏风华正茂,野心勃勃,由于先代圣王一直没有后代,出身皇室旁支的他成了皇储的最有力竞争者。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立下汗马功劳,眼看就要得到皇位,龙琦的出生却粉碎了他的美梦。失望之余,龙珏滋生出邪念杀掉年幼的公主,他还有机会登上王位

    他很快找到了盟友贝拉的秘密信徒霍因海姆。从他那里得到能够把普通人变成翼人的秘药,分发给手下最出色的士兵,组成日后以神秘著称的恐怖团伙“黑翼党”。

    公主满月那天,龙琦率领黑翼党奇袭圣龙神殿,图谋杀死正在举行洗礼仪式的女婴。黑翼党与侍卫交战时,龙珏悄悄潜入礼拜堂,杀光护卫公主的侍卫,来到沉睡的婴儿面前,运足“圣龙神功”一掌劈向摇篮。按照常理,婴儿将被霸道的掌劲轰得粉身碎骨,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然而龙珏失算了。公主体内流淌着玛利亚女王的神圣之血,能够自动反弹十重以下的圣龙神功。龙珏全力一击自噬其身,为了切断走火入魔的真气,只得自断双臂,昏死在摇篮下。

    事后侍卫大军赶到礼拜堂,看见龙珏昏倒在公主身边,以为他是忠心救主而受伤,连忙送去医治,虽然保住性命,双臂却残废了。

    龙珏阴错阳差的成了公主的救命恩人,受到皇室的表彰,先代圣王收他为义子,从此与公主兄妹相称。

    然而这结局绝非龙珏想要的。他痛恨害得他武功全失的小公主,发誓练成圣龙神功向她报仇。正是因为对龙琦的仇恨,他才不远千里去北极魔宫改造身体。可是当他达成心愿返回圣都,却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再没有过对小公主不利的举动,相反还多次出手击退闯入皇宫暗杀龙琦的刺客。

    这转变很让霍因海姆不解,今天终于忍不住提出疑问:“龙将军,女王是你夺取王位的最大障碍,你这么做岂不是自断前程”

    龙珏淡淡的说:“就算当上圣王又如何我还是一样的痛苦,只有妹妹的声音和笑容才能让我暂时忘记痛苦,十三年前我从北极回来,看到她可爱的样子,就再也没办法对她下毒手了。”

    “你爱上了你妹妹,你应该娶她。”霍因海姆自以为是的说。

    “我不是人类,也不需要人类的爱情,只要能时常看到妹妹的笑脸就心满意足了就算等到贝拉神带来世界末日那一天,我也会保护妹妹在美丽的银色世界里继续过着平安快乐的生活。”

    霍因海姆皱起眉头,很想点破他的偏执之见。如果全世界人都死光,女王失去所爱的人,就算能够活下来恐怕也不会快乐。这时,楼上突然传来女人的哭泣声。

    霍因海姆脸色立变,歉意的笑道:“我上去看看莱拉,失陪了。”

    “我也上去看看。”

    “这个”

    “少罗嗦,我又不是没见过那头母狗。”

    龙珏粗暴的推了霍因海姆一把,尾随他登上黄金塔最顶层。

    狭小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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