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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沉着脸不理她,先填饱肚子再说。

    他足足喝了三碗豆腐花,才压住腹里的馋虫,正想与她理论个公道。她却先开口了。

    “喂,你出的第一道题我可是完美破解,所以第一场赛事算我赢,接下来该轮到我出题了吧?”

    “我答应跟你比赛了吗?”

    “你反对了吗?”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任十美窒了一下,涩涩地问:“你为什么不直接退亲?”反正他们一见面就吵,比这种赛,有啥意思?

    为什么?这问题她也想过,但是……答案很复杂。

    因为他太骄傲,所以她忍不住想挫挫他的锐气。

    因为他是从小到大,唯一能与她打成平手的人,找到对手的感受让她十分兴奋。

    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就像十五的圆月,银辉闪闪,光是看着,便让人通体舒畅。唉,她刚才暗骂惜春爱俏,其实她自己不也一样?

    不过她比惜春多了一项运气,她有机会成为他的未婚妻,甚至是正妻……不过那都是将来的事了。将来会如何,谁说得准?

    反正她暂时是不想退亲了,现在只想赢他一百场,好教他知道她的厉害。

    “因为我要打败你。我的哥哥们都说,我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练武奇才,若专心往武道上发展,未来名列十大高手榜绝非难事,而你,一个每天只会涂脂抹粉的公子哥……你居然能跟我打成平手——”

    “慢着,谁告诉你我只会涂脂抹粉?我也是从小就练武,习文,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可不是那些只会耍嘴皮子的三流公子哥儿。”按他诸位娘亲,姐妹的说法就是不懂风花雪月,如何赢得美人心,为任家开枝散叶?

    也因此,武事他不敢说,但论吟诗作对,玩弄一些奇技滛巧上,他可是个一等一的高手。只可惜这高手是在闺阁里养大的,没真正见过大场面。

    但就算他再无知,也晓得自己功夫不算太好,所以他能跟她打成平手……嗯,她的哥哥们一定放水放很大,才养出她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

    “没人告诉我,不过你的样子一看就像。”她老实说。

    “就算我不晓世事,那你呢?又比我好多少?”

    “起码我陪我爹出门谈生意,收租子的次数比你多很多。”

    他心里忍不住怪娘亲,每天把他锁在身边宠着,他怎么长大?

    不过……他以前享受家里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温言软语,柔情诱哄,也是事实。这是他的错,他要检讨。

    第2章(2)

    “怎么样?你到底跟不跟我比?”她问。

    他是男人,最受不得激了,怒火一上来,就想点头,又猛然想到,万一输了,得做焦家的倒插门女媚,那岂非丢脸丢到南天门去了?

    “要不这样,咱们不论亲事,就单纯比赛,如何?”

    “万一你输了,真要嫁?”

    “拜托!”她大笑,贝齿在金光照耀下,闪着动人的光辉。“我那嫁人,招婿的话,不过是随口说说,我就不信等输赢结果出来,我们若不愿嫁娶,谁敢逼我们?”

    这倒是事实。现在任家和焦家的主事者的确是他们的爹爹,但真正的家中霸王却是这两位,他们不乐意的事,玉皇大帝来了也没情面讲。

    “好,跟你比了。”他也觉得这件事很有趣,尤其对象是她,那快乐也加倍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错觉,他挺喜欢跟她一起玩闹的。

    “好,那刚才你出的第一道题是我赢了,现在换我出第二道题。”

    “你说,我接着就是。”

    “你现在回家去,包管能见到那位惜春姑娘,而且你绝对没办法把她赶走。”

    “她又不知道我是谁,怎么会上任家庄找我?”他不会那么倒霉吧?

    “你说了‘任某家不缺佣人’,也就是告诉人家,你姓任,你的容貌又如此出众,稍微打听一下,她自己能寻上任家庄。”她又笑了,微眯着眼,眉梢间风情点点,带着一丝阴险。“我的题目就是,你若能赶走她,你赢,反之,你就输了。”

    “她若是无依无靠,才去投奔于我,你让我赶人,不是绝人生路?”

    “笨啊!你把她赶出去,赢得比赛后,若心有不忍,就再把她请回来咯!”而她敢用他的脑袋来打赌,以他从小生长在‘女人国’,被众姨娘,姐妹们培养出来的怜香惜玉个性,只要那惜春姿态摆低一点,再配上两滴眼泪,保证他要再输一回。

    “这没问题,我现在就回家,看她是不是真有如此神通广大,能光凭一个‘任’姓,就找到我家去。”他还是觉得焦俏说得夸张了。“而且,她若真有如此心机,我也不是吃素的,绝不会引狼入室。”说着,他风风火火地赶回家去。

    焦俏一直看着他急匆匆的背景,直到完全消失,才略有不舍地收回视线。

    “你不是吃素的,但是你是念佛的。”她小声嘀咕道。

    两人相识虽然不久,但她己看出他有一副软心肠,绝对舍不得让一名孤单女子流落街头的。

    至于她,她也不是心硬如铁,只是不喜欢惜春。

    明明当初救人她也有份,惜春对她不只没半句感谢,连眼神都没飘来一回,那女人,说是卖身葬父,孝服未除,心思就丢在任十美身上了,要说“花痴”,惜春认了第一,还真没人敢认第二。

    这样的女人有决心,有毅力,又有点小聪明,任十美要跟她斗,嗯嗯嗯……焦俏有九成的把握,这一场比赛,她又赢定了。

    任十美回到任家庄,只有一种被天打雷劈的感受。

    那惜春居然真找上门了,还告诉他家人,她是他买的奴婢,银货己两讫,从此她生是任家人,死是任家鬼。

    她很会哭,举此也端庄,一字一句吐出悲惨身世,哄得他家一堆女人个个哭红了眼。

    于是,他娘作主,就把她收进庄了。

    任十美极力抗议,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他只是一时好心救个人,并不想收奴婢。

    惜春便道:“既然公子嫌弃奴家命薄,奴家唯有一死以谢公子大恩。”

    任十美简直想大吼,这女人怎么如此缠人?

    相较起来,那个一言不合便直接动手的焦俏还爽俐,可亲些。

    “十美,娘教你要怜香惜玉,你都忘记了吗?”

    这件事已经脱出任十美的掌控,但他仍不死心。

    “至少我没想要把她收房,你们谁想要她,自己领了去。”该死,可恶!任十美怒极,他又输掉一场了。

    娘亲跟姐妹们到底明不明白,一个惜春根本不是重点,现在严重的是,他若连输一百场,就要输进焦家入赘了。

    任大姐两根手指握住任十美的耳朵,狠狠地左右一转。

    “小王八蛋,这么漂亮的姑娘,心甘情愿跟着你,你还有什么好不满的?”

    拜托,不过是一面之缘,她便死死巴上他,他能满意才有鬼吧?

    他一转身,挣脱了大姐的束缚。“告诉你,你也不会明白的——”

    喝,他的话一出口,立刻引起众怒。

    霎时间,十几个女人同时围上来,七嘴八舌计他的种种罪行。

    任十美的耳朵差点聋了,真搞不懂,他以前怎会觉得女人都是水做的,身c女人堆中,就像泡在一汪温泉里,无比地享受与快活。

    如今,女人还是水,只不过是热烫烫的泥水,与她们混一圈下来,他发散了,衣乱了,就像打了一场艰苦败仗。

    好半晌,女人们终于放过他,他也不敢再管惜春最后要落到何处,赶紧落荒而逃。

    现在有一点点了解爹爹说的‘齐人非福’是什么意思。

    老婆还是别娶太多,知心人,一个足矣。

    也不要因为生不到儿子就拚命生,生十几个女儿,才有一个儿子,弄得家里莺莺燕燕,不知情的以为这里是销魂美人窝,其实……唉,三个女人一台戏,十几个女人就叫——噩梦一场啦!

    当任十美狼狈地逃出内堂,却在走廓对面,看见他爹鬼鬼崇崇地对自己招手,那双小眼一眨一眨的,怎么看,就是一股幸灾乐祸的味道。

    任十美一箭步冲过去,张嘴就想吼。

    任父赶紧捂住他的嘴,拖他进了小书房。

    “有话在这里说,不过小声点儿,别让你那些姨娘,姐妹们听见,否则有你苦头吃了。”这是任父的经验之谈。

    “你你你……我我我……”任十美气得在房间里转了十几个圈圈,最后一脚踢折了一张茶几,才稍稍出了点火气。“刚才的事爹都看见了,你居然不出来救我?”

    “怎么救?那堆女人有多厉害,你现在知道啦,我要搅和进去,死得比你更难看。”

    “所以你就眼看着我受苦受累?”

    “儿子,女人是你自己招惹回来的,后果你不自个儿承担,却要老父去顶,你的圣贤书都读哪儿去了?”

    “我……”任十美用力一甩手,颓丧地拉过一张完好的椅子坐下来。

    “我真没打算买人的,就是一时心软,给了她十两银子,让她去葬父,我怎么知道她会如此难缠?”

    他突然发现焦俏真厉害,一眼便看出惜春居心不良,所以她救完人赶紧抽身而退。

    不像他,呆呆地自以为救了人,却无端惹上一身腥。

    “岂止难缠,根本是块狗皮膏药,贴上就撕不下来了。”惜春刚找上门时,任父本来也不想让人进来,谁知她就在门口跪着,又哭又嚎,直闹得家里那群女人看不下去,把人接进去,他还以为,自家的女人们厉害,肯定能摆平那小妮子,谁知……唉,反而是她们被摆平了。

    这个惜春——不简单啊!

    “我说儿子,救人是好事,可也不能乱救,你不晓得这世道,恩将仇报的人,已经快比滴水之思,涌泉相报者多了。”

    “我怎么知道……一开始看她娇娇弱弱,结果……”算了,反正他又输了焦俏一场就是。

    任十美无奈地叹口长气,过去他一直觉得自己完美,想不到遇见焦俏后,却发现他只是自以为是,其实他根本不厉害,也不能干。

    “这是你见识少,才会看走了眼,你啊……”难得有教训儿子的机会,任父逮住了,就滔滔不绝了。

    任十美也不回嘴,静静地听着老人家的经验之谈,以前他最没耐心听爹唠叨,今儿个却觉得字字句句都是金玉良言。

    爹爹白手起家,创立偌大家业,如今烟城中,提起任家的医馆,药铺,谁不竖起一根大拇指?

    爹爹也是从失败中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他怎么与人谈生意?怎么识人之明?怎么从跌倒中爬起……这些道理,样样都是宝宝。

    任十美听着听着,不知不觉竟沉迷进去,心里隐隐骄傲,原来他有个很厉害的爹爹,不过处理家里那堆女人事情上的懦弱,那种经验就不要学了。

    任父讲得口干,倒了杯水,一口喝下,冷水入腹,他突然从亢奋中清醒过来。

    “唉……儿子啊,爹爹……我是……怎么说呢?人啊!年纪大了,难免有些唠叨,这些事你爱听就听,不爱听便罢,可千万别去跟你娘她们告状啊!”否则家里那堆女人,一人轰他一句,就可以把他轰飞成渣了。

    “爹,你说的话字字是理,我为何不听?”任十美很庆幸自己遇到了焦俏,及时一记当头棒喝打醒了他,而且他还有一个良父可以教导他,从现在起,他会努力奋发,希望不迟。

    “什么?”任父被儿子的良好表现吓呆了。

    “我说,爹,以后你去进货,跟人谈生意,下乡收租,我都要跟你去,顺便你再多给我请几个武师和先生吧!要有真材实料的,不是只会几招花拳绣腿的。”

    任父不只呆住,简直要乐疯了。任家九代单传,他娶了七房妻妾,好不容易才生下唯一的儿子,却给他的娘亲,姐妹们宠得像个娇滴滴的闺阁千金,他不知道为此愁白了多少头发。

    他多怕儿子一辈子就这样了,那等他百年一到,双腿一蹬,保证任家庄跟着一起没落。

    他作梦也想不到有一天儿子会主动要求学习,他太激动,居然哭了。

    “好好好,不管你想学什么,只要是你提出的,爹一定满足你。”

    “那就谢谢爹啦,不过……”任十美纳闷地看着老父。“你干么哭啊?”

    “我……我开心嘛……我”任父擦着眼泪,有点语无伦次。“不过……儿子,你怎么突然想学习了?”

    任十美脸色黯了下。“我跟焦俏打赌,已经输了两回,再不振作,难道要连输一百回,输到……”想到焦俏说的入赘,他不只脸色沉了,牙都咬起来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以干如此有损体面的事?

    可输了不认帐,不是更丢脸吗?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一赢回来。

    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他都要赢回来。

    第3章(1)

    岁月如梭,悠悠不经年。

    四个春秋过去,任十美和焦俏都长成十八岁少年了,一个是俊美无俦,宛如月神临世;一个是艳若蔷薇,美丽又多刺。

    这两人已经成为烟城最亮眼的风景。

    当然,还有他们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赌约——谁先赢一百场,对方便坐上大红花轿,“嫁”入胜者家门。

    烟城的男女老少都在赌,任十美和焦俏,到底谁会成为最后的胜者?

    这股旋风不仅吸引了全城参加,即便是外地人,听见如此有趣的事情,也忍不住要凑上一脚。

    于是,参与下注的人越来越多。初始,任十美连输十场,他的赔率就笔直上升到了一百倍,也就是说,大家都看准了他要输,谁赌他赢,万一、不幸、倒楣地让他走了狗屎运,成了胜利者,那赌他一两银子的人,可以得回百两彩金。

    而焦俏……没办法,这位大小姐实在太强悍了,大家对她都有十成十的信心,所以她的赔率只有小小的一比一。

    焦俏为此而得意了好久。

    任大公子出人意料地没有太大的反应,每天照样过他的日子,该读书就读书、该练武就练武,但他开始参与了任家的生意。

    从第十一场比赛开始,打和的情况出现了,不得不说,这让很多人吃了一惊。

    而后随着时光流逝,他们越来越常打和,一直赌到现在,任十美和焦俏的结果是六十比七十五,也就是说,在这近乎无止尽、啥都可以拿来比的题目里,任十美总共赢了六十场,而焦俏则胜得七十五回。

    从表面来看,焦俏获胜的机会是大胜于任十美的。

    但在他们的比赛中,头一年,都是焦俏赢,或者打和,任十美是以挂零的姿态一直持续到第三年,才渐渐扳回局面。

    直到最近三个月,焦俏已经没再赢过他了,至多是打和。

    这说明了什么?

    任大公子一直在进步。当然,焦俏也没有退步,相反地,在与任十美的比赛中,她始终努力向前,只不过,任十美的进步程度已经到达人神共愤的地步。

    焦俏很不甘心,自己怎么可能输呢?

    但她心里又有一丝甜,他好厉害,强悍到让她有时面对他,心里会有那种砰砰乱跳的感受。

    这个男人怎会这样强?她发觉自己的目光越来越离不开他。

    当然,她才不会告诉他,在他面前,她已经习惯摆高姿态了。

    可好几次午夜梦回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梦见了他。那时,他们不是针锋相对,他会对她笑,对她说很温柔、像蜜一样甜的话语。

    作了这种梦的第二天,她都会很高兴,成天笑得合不拢嘴。

    她没有把这个小秘密告诉任何人,包括任十美。

    但她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晚入睡前,偷偷地默念他的名字十遍,期待他夜夜入梦来。

    这种情况真奇怪,像入了魔似的。

    可她却深深地沉迷于这场莫名的、又让人无比欢喜的游戏中。

    今天,又轮到她出题了。她骑着马,直奔任家庄。

    任十美看见她,便是白眼一翻。

    “你很慢耶!”他都等了半个时辰,被太阳晒到快昏倒啦!

    但他家就在身后,很奇怪,等累就该回家休息,偏偏没看见她,他就是移不动脚步。

    他不想承认,自己其实很期待她每回的造访。

    “我们约的是午时,现在巳时都还没过,我哪里慢了?”迫不及待的又岂止是他?她更在乎这每回的相处,所以她早到了。

    却想不到,他居然比她更早。

    这是不是说,他比自己表现出来的更在乎她?

    他脸热了下,强辞夺理。“与人相约,提早一刻钟到是礼貌。”

    “我听你在唬哢.”

    他从下人手中接过马缰,跨马而上,与她并骑。

    “是不是唬哢,你自己回去问你爹,昨晚大家去倚香院,是否都提早一刻钟到达?”

    “倚香院?!”她柳眉飞了起来,漂亮的凤眼眯出一丝危险。“你居然去逛青楼——”

    “那是谈生意。”他赶忙解释。“我们除了喝点酒、听几首曲子外,其他什么也没做。”

    “哼!世界上会有不偷腥的猫?”她其实是相信他的,至少她知道,她爹不会蠢到带着未来女婿去风流,但嘴巴上她就是不饶人。

    “我们真的什么也没做。”

    “你们若真如此清白,昨天我要求跟爹一起去的时候,他怎么拒绝我?哼哼哼……”她喝了好大一缸的陈年老醋。“这里头必然另有内情。”

    “什么内情,不过——”

    “少爷!”一个娇滴滴的声音突然追过来。那窈窕的人儿跑得气喘吁吁,直到任十美跟前。

    她向焦俏盈盈福了一礼,焦俏皮笑肉不笑地对她挥挥手。

    “好久不见,惜春。”对啊,隔了整整十五个时辰又三刻钟。焦俏还以为自己运气要转好,从此不用和惜春相看两相厌呢!谁知……命中注定的魔星是甩不掉的。

    “呵呵呵……”惜春掩着唇轻笑。“我们不是前天才见过面?焦小姐真健忘。”

    “是吗?”焦俏浑不在意地挥挥手。“我想你特地、大老远追出来,必然有重要大事找你们家少爷吧?快去、快去。”

    焦俏调转马头。不知道为什么,从惜春追出来的那一刻起,她一直有种芒刺在背的感受。

    “谢过焦小姐。”惜春又福了一礼,这回焦俏连个眼神都懒得回她了。

    任十美对她俩之间的恶劣关系也是无力,不过惜春服侍他久了,他对她虽没其他企图,却也不再如开始时那般排斥她。

    毕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呢!

    “你有话,怎不趁我还在大门口时说,非得我走了,你才辛辛苦苦追上来?”瞧她跑得满头满脸汗,发辫都散了,一身的狼狈。就算他们是陌生人,只要他是男人、她是女人,这瞧着心里总是别扭。

    “是大夫人让我来的。”得了,这边抬出他娘了,任十美还能再说什么?

    “娘让你来干么呢?”

    “大夫人说,秋老虎虽强,但一入夜,气温就会急转直下,让少爷多带几件衣服傍身,免得受凉生病。”她送上一只小包袱。

    任十美的脸红得像刷了层红漆。这送衣就送衣嘛!但干么用碎花小布的包袱?上头还熏了清冽的花香,他一个大男人带着这玩意儿上街,面子都丢光了!

    “少爷别介意,奴婢一时找不到少爷的绸巾,才拿自己的先顶着用,但里头保证是少爷的衣服。”惜春一边解释,一边楚楚可怜看着他。

    任十美被她瞧得头皮发麻,但那个花包袱对于一个男人的面子,损伤实在太大了。他颤抖着手,就是伸不出去把包袱接过来。

    “少爷,”惜春娇嗔地跺脚。“你不接包袱,我回去会被大夫人骂的。”

    “我娘那么宠你,哪舍得骂你?”最后有麻烦的只会是他,她保证没事。

    “那少爷是讨厌我,才不想接包袱喽——啊!”

    “啰哩啰嗦干什么?一只包袱而已,你懒得拿,我替你带了。”却是焦俏凌空一掌,将包袱吸入掌中,挂在马鞍边。“如果无事,可以走了吧?”

    惜春没说什么,但低垂的眼里却闪过了一丝不忿。

    每次都这样,只要她跟少爷亲近一点,焦俏就来搅局,真是个讨厌的人。

    她已经忘了,焦俏曾经救过自己,他们是名副其实的未婚夫妻,而她不过是个看不清现实,硬要横插一脚的第三者。

    “那我们走了。”任十美和惜春招呼一声,马鞭在马臀上一抽,和焦俏并排,冲上了官道。

    “少爷——”一会儿,惜春又急慌慌地追上来。

    任十美和焦俏没辙,只得再次停下马。

    “你又有什么事?”任十美头很痛。好人莫非真做不得,这惜春一缠他便是数年,都跟她说了,他对她无意,她只道一生唯愿报恩,别无他求,让他是……唉,狗咬刺猬、无处下口啊!

    “大夫人交代了,少爷昨天才喝醉,今天切莫再过量了,尤其……”惜春红着脸,欲言又止半天才道:“销魂窟虽好,却蚀人骨髓,让少爷能不去,最好就别再去了。”

    “娘搞错了吧?”他有些紧张地瞥了焦俏一眼,见她并无恼色,才稍稍放了心。“昨天喝醉的是爹,我可是清醒得很。”

    “可是——”惜春还想再说。

    任十美已经没耐烦地打断她。“总之,我的事我自有打算,你不必再说了,回头见。”

    他拍马,招呼着焦俏,两骑如尘,倏忽远去。

    这一回,不管惜春怎么喊,他都不再回头了。

    惜春气恼地绞着手绢。为什么不管她如何努力,少爷的眼神都不曾落在自己身上?那个焦俏有什么好,粗鲁野蛮,长相也没比她好多少,但少爷就是喜欢她,难道就因为焦俏有一个好家世,而她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

    她不甘心,咬着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是真心喜欢少爷的,为妾为婢,她都不在意,她只要少爷把一点点爱放在自己身上,这要求很过分吗?

    眼一眨,泪水滑落脸颊,她不会放弃的。

    打从见到少爷的第一眼时,她就喜欢他,这份感情随着每日的相处逐渐加深,她爱他入了骨,一定要得到他。

    她下定决心,不择手段也要获得任十美的心!

    任十美和焦俏进城,先找了家酒楼坐下来吃饭。

    点了菜,她便开始把玩他那只喷香又精致的小包袱。

    任十美不知道为什么,心头像吊了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

    他跟惜春根本也没什么,不过是主人和奴婢的关系,比清水还要清白,可在焦俏戏谑的目光下,他莫名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天理不容的坏事。

    “其实……那只是我娘太担心我了,这个……真没别的意思……我们……我是说……”他很想解释清楚,却不知怎么回事,舌头像打了结。“我跟她……唉,焦俏,你明白的,是不?”

    “明白,怎会不明白。”她把包袱抛上抛下,耍着玩。“不过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嘛!这种事戏文里见多了,也属正常。”

    “我发誓,我对她绝对没有那种企图。”要说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他还不太清楚,但论到在乎一个人,那非焦俏莫属。

    他喜欢看着她,和她一起玩闹、谈诗论文、比赛做生意,以较量为由大打出手,甚至为了一场输赢争得面红耳赤……只要是跟焦俏在一起,不管做什么,他都觉得格外有趣。

    这是爱吗?他还没有深刻的体悟。

    但他敢对着老天发誓,他对惜春是完全没有意思的。

    “你没有,不保证别人没有。”玩腻了,她把包袱扔给他。

    他像接到一块烫手山芋般,赶紧又把包袱拨回她手上。

    “我知道她有心机、有手腕,很想坐上任家少奶奶的位置,但我已尽力拒绝,我娘甚至说了,要收她做干女儿,可她偏不要,宁可给我做丫鬟,我有什么办法?”

    “有小姐不干,却愿意给人使唤,啧啧啧,看来她对你用情很深啊!”她又把包袱抛回去。“你自己的东西自己收好,难道要我帮你背一辈子?”

    第3章(2)

    乍然被揭破情事,他脸红了下,随即,心头便浮起一阵难堪。

    “你不会以为她喜欢我,我就一定要喜欢她吧?”

    “当然不会。感情讲究的是两情相悦,而非一厢情愿,她的心意,你愿意接受便接受,想拒绝就拒绝,这一点我是管不着的。”

    “你怎么会管不着……”他有些着急地说。偏偏小二刚好送上饭菜,他不得不停下话。等闲杂人等走后,他才道:“你可是我的未婚妻……”

    “唉,比赛未分胜负前,你的话可别说得太满。”她又把包袱丢回去了。那玩意儿真是越看越讨厌。

    “不管咱俩最后谁胜谁负,横竖总是要成亲的,这名分既定,为何不能管?”那包袱他真的没脸带,所以再丢给焦俏。

    焦俏也不想要,继续扔。

    就见一只小巧的花布包在两人间丢过来、扔过去,斗气的意味很浓,浓到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怀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小心眼,竟连个包袱都要斤斤计较。

    “说到底,你还是介意惜春做我的贴身丫鬟嘛!那简单,回去我就把她调走,这样你可满意?”

    “你要调谁是你的事,跟我说干什么?”包袱飞过来、飞过去,一不小心,咚,落入了汤碗里。“啊!”焦俏赶紧伸手一捞,把包袱拿起来,可惜已经湿了一大半!“这个……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她反省,自己的作为真是太幼稚了。

    不过……摸摸心头那熄下去的怒火,似乎自己是因为吃醋才无理取闹,这习惯很不好,得改改才行。

    她赶紧把包袱打开,抽去鲜艳的包巾,换了就是,何必以此坏了交情?现在包巾弄脏了,正好名正言顺地换掉。

    他扔了包巾,用自己的披风暂时充当外包,重新打了一个素色包袱。

    “现在你愿意帮我带着这只包袱了吧?”他戏谑地说,低沉嗓音带着一丝挑逗。

    她面红耳赤,羞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见她颊若霞栖,柳眉弯弯、凤眼氤氲,犹如带着一层水雾,竟是说不出的娇艳。

    他心头一震,只觉她美得像把火,烧得他浑身一热。

    她接过包袱,眼睛完全不敢看他,迳自找来小二,又换了一碗汤。

    她努力平复自己,好半晌,才渐渐缓和下激动的情绪。

    “喂,吃完饭,干什么去?”她把包袱放到椅子上,就当刚才的事没发生过,刻意转移话题。

    见她不再生气,并且小心地将包袱收起,他松下一口气的同时,心里又涌上一股莫名的甜意。

    他的东西就放在她身边,紧贴着她的身体,那感觉好奇怪,仿佛他们之间似乎被拉近了。

    而他很喜欢这种“亲密无间”的感受。

    当然,若换成是他与她两人的“亲密无间”……他忍不住心跳如鼓,也许他不只是欣赏她,他比自己意识到的更加喜欢她。

    “喂,我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焦俏被他灼灼的目光看得很不自在。

    “今天轮到你出题,我客随主便。”他说。

    “这样啊……”因为比赛太久了,足足四个年头,什么游戏没玩过,她一时间还真想不出什么新鲜事。

    突然,外头敲锣打鼓,连续十几顶轿子打从客栈门口经过,轿后两排家丁,个个又提又扛,那礼物几乎从街头排到街尾了。

    “这是在干什么?迎亲?”不像啊!没见过大红花轿。她颇为纳闷。

    他站起身,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恍然大悟。

    “那个啊……”这也是件新鲜事,他忍不住笑了。“城东最大的茶行刘正经刘老板,你知道吧?”

    “烟城里,谁不晓得那位刘大官人娶了十八房妻妾,通房丫鬟、婢女无双,号称享尽人间艳福。”她最讨厌那种花心大萝卜了。

    见她又起嗔意,他赶紧解释。

    “他也是不得已的。刘家已经有十八代都是单支独苗,传到刘老板时,刘老太太打他出生,便向神明许愿,只要他能顺利长大、并且为刘家开枝散叶,刘家愿修桥铺路、舍粥济贫。刘老太太还在自家后园里盖了间小庵,每天都在里头念经,常年茹素,就求刘家后代有传。谁知刘老板妻妾是娶了,却怎么也生不出孩子,一转眼,刘老板都五十了,刘老太太差点绝望,以为刘家要从此断根。前些日子,老太太带着众儿媳上天宝寺庙苦求,足足跪了三天,才让刘老板劝回去。可谁也想不到,天宝寺这一求,半年后,刘老板四十岁的发妻居然被诊出怀孕三月,这下子刘家上下轰动,都道天宝寺的神佛有求必应,才有今天的大手笔还愿。刘老板还说了,倘使夫人生出来的是儿子,他便给佛像重塑金身,以谢神恩。”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这倒有趣。“不过……我倒觉得有没有孩子是老天注定的,强求未必是福。”

    “但香火有传,终是件好事,也算刘家人潜心礼佛的回报吧!”

    “也对,他们做了这么多好事,那经文也不知道念了几千上万遍,终于得偿所愿,确是桩美谈。”她眼珠子一转,心中有了主意。“不如咱们赌赌刘夫人肚里的孩子是男是女?”

    “她怀孕才三个月,等答案揭晓,还得再七个月,难道这中间我们就什么也不干,傻等着?”

    “的确,这样就有点无聊了。”她一手支额想主意,可惜玩得太久,能玩的差不多都玩完了,真没新鲜事。“要不……这回礼让你先出题,我下回再出。”

    他想了一下,一计上心头。

    “可以。”他对她勾勾手指,让她附耳过来。“咱们各自从家里选出一名刁奴,送到对方家门,交由你、我二人调教,谁能把那奴才教得又乖又听话,便算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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