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斜的太阳已经不像刚才那样灼热了,天空还是白茫茫一片。虽然移动得很慢,但仍然可以看出太阳正在沉落下去。
夏日的午后格外漫长。杨于畏坐在坟前,两只手已经把能够摸到的土块都揉成了粉末,树梢的阴影离开地上的那一道画线也已经很远。
“哑巴,你老婆长得怎么样?”杨于畏问。哑巴咧嘴笑了起来,慌乱地左右张望,有些不安。
“……噢……那种事,你们俩的,你还满意吗?”杨于畏再问。
哑巴羞涩地垂下头,马上又抬起来,满面通红,兴奋地看着杨于畏。杨于畏笑了笑,不再追问,双手抱在脑后,又一次沉缅于回忆之中,“……连琐是一个好女子,我可以对她为所欲为,但只有一样事例外——我每次向她求欢,她都不答应。她说她愿意陪我做那种事,她自己也很想做,可惜她来自另一个世界,做了会伤害我的身体,她不想害我。”
“相守的漫漫长夜,我们偎在一起……连琐有一身细润柔腻的肌肤,白皙、洁净而有光泽,像洁白的宝玉,被溪流涧水冲刷了千万年,光滑适手。当然,那肌肤也和溪水中的宝玉一样冰冷。我把她抱在怀里,摩挲得久了,那肌肤才慢慢有了一些暖意。”
“我最喜欢的当然是她那一对白|乳,玲珑小巧,带一股惹人怜爱的稚气。让她挺直了身子,站在我和油灯之间,橙黄的灯光从另一边照过来,给一对秀|乳镶上了耀眼的金边,对着灯光望过去,那两粒小小的|乳头结实饱满,红艳艳的近似透明,比成熟的樱桃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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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连琐(4)
“……我们亲热的时候,连琐总是紧紧盯着我的脸,注意看我的眼神,好像担心我对哪里不满意。我沉迷的样子让她非常高兴,每次我从那美妙的身子上抬头,总能看见她一双漆黑的眼睛盯着我,这种时候她总会突然笑起来,然后用力抱住我。哑巴,像她那样的女子,你没有办法不喜欢,不为她痴狂。”
“……可怜的小东西,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她对我的抚摸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只是因为我从她那里得到了乐趣,她才这样兴奋的。”
杨于畏轻轻吁一口气:“最后那天夜里,我们才真正到了一起。是连琐自己要做的。她告诉我,她即将回到人世,回来后还将是从前的容貌。为了这一天,她已经等待了二十年,如今只差一点人的精血,她希望从我这里得到这些。她犹豫着,说,和她做过那事以后,我会大病一场,虽然伤不了性命,可她害怕我吃不消;她也害怕自己,因为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对接下来的事怕得要命。”
“说这番话的时候,连琐满脸娇羞的样子真是美极了。我还能说什么呢,哪怕做完以后立刻就死,我也愿意。我用刀割开手指,把自己的血滴到她的肚脐中;随后的交欢是快乐的,还有比交欢更快乐的,是我们对将来的向往。”
杨于畏说:“第二天连琐就消失不见了,她告诉我,一百天之后,她坟前的树上会有青鸟鸣叫,那时候就是她重生的时刻。”
“连琐离开以后,我果然大病一场。请郎中来诊治,喝了许多汤药,却是无用。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心安理得。那病慢慢好起来,到今天,正是连琐离开的一百天,今天黄昏就是我们相见的时候,你会亲眼看到的。”
“我已经打定主意:连琐重生之后,马上带她回家去。家里有祖上留下的三间土房,有八亩好地,我要撇下那些混帐的书本,老老实实做一个种田人,让连琐给我生几个孩子,和连琐一起过庄稼人的平常日子。”
杨于畏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割荒草割荆棘,镰刀的把柄已经在他的掌心里磨出了几个水泡,这会儿都鼓起来了,很疼。
杨于畏说:“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正经做过庄稼活,以后要想把田种好,恐怕还得吃些苦头。不过,那时候有连琐在身边,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哑巴蹲在杨于畏身边,专注地看着他的脸。在此之前,他打量杨于畏的眼神里总有一种隐约的嘲讽的意味,好像杨于畏是一个怪癖而可笑的人,为着一些不着边际的念头远离了人群,独自到旷野里消磨时光。
连琐的故事让哑巴的神色沉稳下来。杨于畏的叙说,让他看到了一个天仙一般的女子,谁能不羡慕一个曾经与她缠绵过的男人呢?
刚才割过荆棘的地方,一片尖削的木茬儿竖立向上,杨于畏让哑巴过去用镐头把它们刨出来,不然,等一会儿连琐走过那里时会戳伤了脚。哑巴刨得非常仔细。现在他也相信连琐快要重回人世,天仙般的连琐可是受不了一点儿委屈的。哑巴挥舞铁镐,很快把土坟周围的荆棘全部连根刨起。
太阳慢慢向西走,在杨于畏的经验里,夏日的黄昏来得缓慢,去得却快。他起身整理衣衫,掸去裤子上的泥土,问哑巴自己的脸干净不干净。
“现在你也歇歇吧,”他说,指着前面的杨树告诉哑巴,“好好看着那棵树,连琐说过,今天黄昏,会有两只青鸟落到杨树上,那就是她还阳的时刻。一看见两只青鸟落到树上,咱们就一起动手挖坟。”
杨于畏说:“记住,我说动手的时候你再动手,早了晚了都不行。挖的时候手脚一定要快。可是你也不能仗着自己有一身好力气,就可以乱挖一气,我叫你停下的时候你一定赶快住手,听见了吗?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记住了吗?叫你停的时候,你赶快停。”
哑巴郑重地点头。“我自己也得小心。”杨于畏说,“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好多日子,事到临头,千万马虎不得。”
两只青鸟伴着夕阳,如约而来。
杨于畏最先发现了它们。它们从西边飞来,那里的天空上挂着橙黄的一轮大太阳,迎着日光望过去,只能看见两个黑色的影子,飞得快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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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连琐(5)
两只小鸟飞过来,径直落到坟前的杨树上,站在枝头轻声鸣叫起来。
“看啊,哑巴,就是它们!”杨于畏跳起身,指着树梢大声喊道。与此同时,他手中的铁锹迅速插进土中去。站在一旁的哑巴紧随其后,挥舞起手里的铁锹。
坟上黑色的浮土并不厚,埋在土中的棺木很快露出来,早已经朽烂了,塌陷破败得不成形状;潮湿的泥土和朽烂的木渣混和在一起,难分彼此,兴许再一锹下去就能触到连琐了。
杨于畏让哑巴停住,自己丢下铁锹,蹲下身开始用双手扒土。扒开一层,下面露出来的依然是木渣和泥土,小心把它们捧出来,下面露出的还是破碎的木渣和潮湿的黑土。
杨于畏的心慢慢凉了,一双手却不肯停住。“连琐真的在下边?是不是我想她想的太心切,把一个梦想当真了?”他说。
站在一旁的哑巴插不上手,一会儿看一看坑里的黑土,一会儿看看杨于畏的脸。杨于畏的脸上神色焦急,极度的恐惧和热切的期待一齐涌上心头,他终于停住双手,蜷缩在土坑中瑟瑟抖动,不敢再扒下去了。
头顶上,繁密的枝叶中间传来两只青鸟的啾鸣,一声声脆亮悦耳,好象在催促他快一些动手。杨于畏简直要垮掉了,开口对眼前的泥土说话:“连琐,今天正是约定的日子,我照你说的来了。刚才我也看见了你说的两只青鸟,它们一落上树枝我就动手挖;如果过去的一切都是真的,现在你应该自己出来了;可是我害怕,这一层土的下面会不会还是土?我离你还有多远?你快露出来吧!”
一边说,杨于畏用手拂去坑底的土,连琐回答了他——她的额头最先从土中露出来,杨于畏再拂,她的脸和她的身体也显现出来。
刚刚展露的那一瞬间,连琐的脸栩栩如生。她的双眼紧闭,弯弯的一线,如同从前在杨于畏怀中睡熟了一样。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崭新的,鲜明艳丽。
哑巴惊得张大了嘴巴。杨于畏惊喜交加,对着连琐凝视片刻,俯身将手臂轻轻插入她的脑后,小心用力,一点点向上托起她,微笑着,轻轻晃动她,为她拂去鬓边的几块泥土。
睡中的连琐一动不动,虽然是在炎热的夏季,杨于畏仍然能够感觉到连琐身上那股彻骨的寒气。怎么回事?记忆当中,连琐虽然周身凉润柔腻,却没有这股逼人的寒气。
杨于畏充满柔情的双眼突然瞪圆了,他看见眼前那张充盈饱满的面皮正在慢慢绽开,破裂出一道道缝隙,破碎的面皮很快皱缩了、黯淡了,眨眼之间便纷纷向下剥落,一片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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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那一头乌黑的秀发也迅速失去光泽,枯干了,松散了,一绺绺散落到地上……一身绸衣原本是簇新的,眨眼之间便褪尽了艳丽的颜色,分解破裂,变成一缕缕朽烂的败絮……
现在,那张娇美鲜艳的脸变成了丑陋的一团,模糊皱缩,像华彩剥落后的一只年代久远的彩塑。杨于畏惊骇万分,大声喊叫“连琐”,用力摇晃,但怀抱中的连琐声息全无。
可怕的变化依然持续着,怀里那个柔软可亲的身子变得十分僵硬,眼下,它完全就是一具朽烂的尸体,在地下埋过十几年,刚刚被挖出来。一股秽亵污浊的气味扑面而来,令人作呕。
哑巴突然在身后胡乱叫起来。杨于畏回头,顺着哑巴的手势仰起脸,远处的空中正有两只青鸟飞过来。
这两只青鸟是从东方飞来的,前后相随,在他们的头顶盘旋片刻,突然收拢双翅,挑一根最显眼的树枝落下去,垂头向着下面的杨于畏连声啼叫。
先前的两只小鸟还留在杨树的枝头,还在不停地鸣叫。和新来的两只青鸟相比,它们羽毛的颜色太暗,它们的个头儿也小得多,叫声也不够清脆响亮。
杨于畏呆住了,半晌,眼泪慢慢流了出来——他恍然大悟,痛上心头。
“……连琐……我把你害了。”他涕泪横流,低头看着怀中的连琐,大声呜咽,“这才是你说的青鸟!现在才是你约定的时间!连琐,我的心太急了,害了你的性命,也把自己害了——今天本应该是一个欢欢喜喜的日子,对吗?却让我弄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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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连琐(6)
眼泪哭干之后,杨于畏轻轻将连琐放到土坑外,起身拿过铁锹,开始清理坟坑中的杂土,他把掘出的土全部扬出去,把原来的坟坑扩得更大更深,成为一个方方正正的深|穴。哑巴要下来帮忙,被他拒绝了。
待到对一切都满意之后,杨于畏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他从坑里爬出来,小心抱起连琐放回到坑底,把她的身体摆放平整。然后自己爬出去,站在哑巴身边,和他一起俯视坑底的连琐,那只是模糊破烂的一团,是一具死去二十年的朽烂的尸体,看不清面目,分不清男女。泪水再一次涌上他枯涩的眼眶。如果不是自己太愚蠢,那个一心向往重生的美妙女子现在应该活灵活现地站在他眼前。
为了那一个时刻,连琐已经苦苦等了二十年,又和自己一起盼望了一百天,最性急的应该是她呀!现在自己亲手把她彻底杀死了,也把他们的愿望彻底杀死。
杨于畏不愿意想下去,他对哑巴说:“哑巴,刚才的事你都看见了,我没对你撒谎。”他咧开嘴做出一个笑脸,“我不是一个疯子,对吧?可我是一个蠢货,一个专门坏事的蠢货——因为我,连琐永远也活不过来了,是我害了她。”
杨于畏说:“等一会儿,你把我也放进去,摆在连琐身边,再费些力气把我们埋起来。多填一些土,埋得厚实一点儿,别让野狗把我们拖去——也不用弄得太齐整,让盗墓的贼人心动。坟的表层最好都培上带草根的土,天冷之前也许还能下几场雨,那样的话坟上就会长出一茬儿新草。”
杨于畏说:“你干的活比先前约定的多,所以你的工钱应该再加一份。现在我的口袋里没有钱,我的东西全放在前面的斋房里,回去的时候你去斋房里带上它们。”
“你找一找,那里可能还有一些碎银子,都给你,这是你应该得的;我的几件旧衣服你也带走,如果穿着合适,你就收下自己穿;那些旧书麻烦你送回我老家,其实,它们对谁都没有什么用处了,送回去只是让家里人知道我的下落。你放心,他们不会让你白跑一趟的。”
杨于畏说:“到时候你一定告诉他们:不要来这里看我,不准他们把我的尸骸从这里迁走。记住了吗?”
哑巴点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这些。杨于畏低头看一眼坟坑里的连琐,从坑边走开,来不及整一整衣衫,就对准那棵杨树直冲过去。他低着的头重重地撞到树干上,粗大的树身纹丝不动,甚至没有发出任何响动。发出响声的是杨于畏自己脆弱的脑袋,声音轻微模糊,听起来就像一枚熟透的柿子落到地上。
撞到树干上的杨于畏顿了一顿,身体瘫软下来,顺着树干滑下去,一双手伸向前,像要抱住杨树,终于没有抱住,人就勾头倒在了树下,头脸模糊,两条腿绷得很紧,疯狂抽搐,一只鞋给蹬掉了,露出来的光脚照样在土地上蹬动,却是越来越慢,最后总算停住,不再动弹。
两只青鸟一直站在树枝上,侧头看着树下发生的一切,它们和哑巴一样一声不响,似乎也和哑巴一样明白了这一切的含义。
杨于畏就那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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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胭脂虎(1)
七、胭脂虎
山里的树多,石头也多,这样一来,脚下就找不到一条像样的路了。
下定决心来山里寻死的巩仲圣走走停停,脚上的一双布鞋已经在乱石中间踢烂了,凌乱的树枝在脸上身上留下一道道划伤,伤口火燎燎地痛。
向前走,树林越来越密,山势越来越陡,越来越费力气,巩仲圣却不想坐下来歇一歇。“反正是要死的人,死了一块儿歇吧。”巩仲圣想。
走到现在,刚出家门时的一腔悲愤全没了,剩下的只有麻木和疲惫。
这地方的树虽多,可要想找到一棵合适的树把自己挂上去,却不太容易。那些树不是太高就是太矮,要么就是太容易被人找见。总算找到僻静角落里的一棵歪脖树,巩仲圣又嫌树下全是乱石头,看不见一寸泥土——这辈子活得辛苦,死了总该找一块像样的地方才对得起自己啊。
“挑挑拣拣的,巩仲圣,你这是干什么呢?”巩仲圣心想。
越往山里走,人就越气娞,于是又想起了自己的老婆。“刚才,我应该当着那个婆娘的面一头碰死,要不干脆抱着她一齐跳进井里去淹死。”巩仲圣恨恨地想,“我怎么就那么听话?她给我绳子我就想上吊?她不许脏了她的眼我就乖乖地离开家,一个人跑进山里来寻死?”
想到这里,巩仲圣憋得心痛,忍不住对着山林大声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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