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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是她过去的一个情人而已。

    几年前,秋叶子在一家工厂干临时工的时候,就已经和“表弟”勾搭上了。

    那时候,秋叶子还没现在这么老,模样儿也还不错。

    “表弟”是一个有名的花花公子,“看上”秋叶子的时候,玩过的女人谁也说不清有多少了,他之所以想和秋叶子玩一玩,并不是看上了她的模样,而是看上了秋叶子胸前那对高挺的ru房。

    在花花公子玩女人的历史中,他还从来没玩过这样大的ru房埃为了得到这对让他神魂颠倒的大|乳,花花公子想尽了一切办法,其中包括把秋叶子认做“干姐”,在得到秋叶子后,他又把那个“干”字,换成了“表”,就这样,成了秋叶子的“表弟”。

    话说“表弟”玩够了“表姐”那对诱人的“大馍馍”后,就开始对她厌倦起来了,又开始追逐别的更有“特色”的女人。秋叶子让“表弟”抛弃了,自然十分痛苦,寻死觅活了一番,终是没打动这个铁石心肠的花花公子的心,一气之下,她辞了那个工厂的工作,到另一个地方寻找生路了。

    就是这个时候,她和“我”相遇了。

    认识秋叶子前,她和“表弟”的事,我一点也不知道,只听她隐隐提起过,她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个表弟,他是个很帅的小伙子。

    说到“很帅”这两个字眼,秋叶子的眼中曾经闪烁着一丝明亮的欲望之火。可惜,我没有留意到这丝留恋的欲火,否则下面这段让我大倒胃口的叙述就不会有它存在的可能了。

    我呀,真是太傻了,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一个女人欺骗了我的感情。

    我真是太傻了。

    太傻了。

    ……有一天,我领着孩子到北马公园,顺便在公园的门前小卖部给孩子买支仿苏式的ak——灯玩具冲锋枪。

    我抱着一路上嘴里“嗒嗒嗒——砰”个不停的孩子回到家的时候,见秋叶子正和一个男青年坐在客厅里聊天,见我回来了,秋叶子赶紧站起来,有些不自然地给我介绍说,喏,这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我表弟,王大明。

    王大明也跟着站起身,冲我笑了笑。

    我很友好地冲王大明说,哦,坐下,坐下,我去买两个菜,我们中午喝两盅,怎么样?

    王大明忙说,甭客气了,都是自家人,甭客气了。

    说完,王大明重又坐在客厅的破沙发上。

    我抱着儿子,一手提着只竹篮,到离家不远的菜市场买了几样菜回来了。

    秋叶子早已生好了煤炉子,就等着我的菜下锅呢。

    我和秋叶子在简易的小厨房里忙活了一阵,端上几个菜,我就和王大明坐在一张小方桌旁,你一盅我一盅地喝起了“二锅头”,经不住王大明的劝,我不一会就醉倒了。

    半夜,我被一阵吱吱的声音吵醒了,认为是老鼠在打架,伸手摸身边的秋叶子,让我吃惊地的是,身边竟没有她。

    我仿佛已预料到什么事情发生了,酒顿时全醒了,恰这时那咯吱咯吱的声音更响亮地传入我的耳中。

    咯咯——吱吱咯咯!

    不对。声音不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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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跳下床,顺着那奇怪的声音摸过去,在西屋那间平时闲着的小竹床上,我竟看到了一幕做梦也不敢想象的情形。

    秋叶子赤身裸体,正和那个叫做王大明的狗杂种做着那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同时,这对狗男狗女也看到月光中的我,吓得一下子从床上翻了下来。

    王大明顺手抓起裤权,不顾一切地逃了出去,白屁股在我的眼前摇晃了一下,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又仿佛跌入了梦中。

    跌入无底深渊似的恶梦中。

    秋叶子跪在我的面前,抱着我的双腿,不停地摇晃着,乞求得到我的宽耍我已失去了理智,一脚将这个下贱的女人踢翻在地,随即自己也倒了下去。

    我让她气昏了。

    这以后,秋叶子又暗中和那个家伙约会了几次,有一次让我在公园内的小树林中当场捉到了。

    我气得没办法,只好让他们自由自在去。我不是个男人,管不住自己的女人,管不住就管不住吧,随他们去,看能日出个什么结果?

    不出所料,由于我放任秋叶子和王大明的纵欲,不久,王大明就再一次对秋叶子厌倦起来,觉得没意思后,又一次抛弃了这个罪有应得的女人,溜回了家。

    失去了王大明,秋叶子好痛苦了一阵,不久就快乐起来了,我发现,她又和小城另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棍子鬼混到一块了。

    我索性闭上眼睛,任她浪去,看她能浪到天上?

    不幸的是,她不久后竟真的浪上了天——和那个从美国回来的“继父”。那个老杂种要跑到美国去——美国,不是在天上吗?

    她要上天了。

    我决不让她得逞,我要把她从天上拽下来,扔她到地狱中去。

    她在信中假模假样地说是“继父”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把她给干了,我看是她自己勾引的“继父”。

    她真是个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的表子啊!

    我这大半辈子,算是毁在了她的手中。所以,我要报复。

    我——要——报——复!

    我、要、报复!

    我……要……要……报……复!

    终于,让我赶上了。

    命运对我一直不公,现在算是公正了。

    站在面前的,就是要搭上飞机上天堂的狗男狗女。

    我要一个一个地杀了他们,杀了这对狗男狗女。

    我要一刀结果了那个老家伙,割下他那根老xx喂狗。

    我要一刀一刀一点一点地让秋叶子慢慢死去,让她明白她所犯下的一切罪过,他就该这样在痛苦中一刀一刀的折腾中死去。

    我抽出了水果刀。

    我像宰杀一只熟透了的西瓜那样,一刀捅进了老家伙的肚皮。

    刀拔出来时,血溅了我一脸。我顾不上去拭那滚热的血,又把鲜红的刀子捅进了他的胸脯……秋叶子就在这时候,让这血淋淋的场面,吓昏过去了。

    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个老家伙挨了我几刀竟也没死。

    我却经判了十三年徒刑。

    十三年过去了。

    我出来了。我的确感到,这十三年,让我彻底地衰老下去了。

    我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挑着二百斤重的挑子,一口气走上十来里地了。我甚至已踩不死一只蚂蚁了。

    我算是彻底地毁灭了吧。

    我却仍不服气。我要用爱情嘲弄我的手段嘲弄一下爱情。

    此时,我不知秋叶于是死是活,如果还活着,大概差不多老得像一个老太婆了吧。

    这样的老太婆,根本无法用她来证明我什么,如果能证明我没有真正衰老的是她,那我不如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我要用个年轻的姑娘——比当年的秋叶子更年轻,更重要、更漂亮的女人来证明我,证明我还活着,我还没彻彻底底地衰败下去。

    只要我还能zuo爱,我就算证明自己了。

    是的,zuo爱,没有什么比zuo爱更能证明一个男人他究竟衰老没衰老的了。

    而摆在面前的却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像我这样至少外表看来已经行将就木的“老家伙”,会有哪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愿意和我zuo爱呢。如果强行那么做,则又是我所不愿意的,换句话说,我也没那个力气了。

    我该怎么办?

    怎么样才能让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乖乖地躺进我的怀抱,任我爱抚呢?

    我不吃不喝不睡,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想明白了,这个世界,既然并不存在真正的爱情,只存在野性的xg爱,那么拯救爱情的唯一途径,怕是只有金钱了。

    是的,金钱。

    只有金钱才能战胜爱情,才能让爱情温顺地臣服在你的脚下,供你享用,任你驱使,做你的奴隶。

    金钱,金钱,金钱。

    我现在需要的,只是金钱,哪怕仅仅为了拯救那流逝的爱情。

    直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白金钱的重要性。也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一个人该使用什么手段,才能得到足够的金钱。

    得到金钱,其实这并不需要流血流汗,像我十三年前那样,整个一个傻子似的只知道去拉板车、扛石头。

    我先是开了家子虚乌有的“皮包公司”,略施小计,就从几个智商不太高的有钱人手中,弄到了一笔数目不小的款子。然后,我揣上这笔钱,南下广州,搞起了正方兴未艾的房地产生意。短短一年,我买下的那块地皮,就以十几倍的涨速一路猴子爬杆似地窜了上去。

    没用一年时间,我就稳稳地赚了几百万元。赚了几百万后,我就什么也不干了。我是个见好就收的人,并且赚钱的目的也很明确,我只想到爱情。

    我只想找回那流逝的爱情。

    读者朋友,正如你所期盼的那样,在我实实在在地成了一个腰缠百万的大富翁后,我也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我本来就应该得到的爱情。

    赋于戏剧性的是,爱上我的那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名字恰叫叶秋,和秋叶子的名字正好倒了一个个。

    叶秋,我心爱的女人,我爱你。

    叶秋此时正躺在我的怀里,听着我的呻唤,轻轻在回应着我。

    我抚摸着她如瀑布般流泻的一头秀发,心中充满了无可比拟的幸福的感觉。

    这感觉顿然间让我年轻了二十岁,仿佛回到了那生机勃勃的青年时代。

    不同的是,此时的我,比那个时代更加沉稳了,沉稳中又增添了自信,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成熟的男人所应有的野性的魅力。

    我仅仅只凭着这样一种魅力,就彻底地征服了眼前这个可爱的叫做叶秋的小美人儿。

    她是那么的温情啊,温情得即使让我把我这身老骨头全给了她,也不会惋惜。

    她的肌肤如凝脂般晶莹、光洁、细腻,在半透明的丝纱的遮掩下,愈加迷蒙,让人一观三叹。

    我小心翼翼地褪下了丝纱,如饥似渴地亲吻着,我看见那光洁的肌肤上,印满了我如闪电般的唇樱我的双手抚摸着。

    抚摸着凝脂的肌肤和桑枣似的小小的颗粒饱满的|乳头,使我不禁流下了幸福的泪花。

    阳光四射。

    叶秋在灿烂的阳光中微微地张着小嘴,轻轻地呻唤着,呻唤着……我看见一群燕子从明亮的大厅前掠过,燕子掠过时,在呻唤着春天的来临,而叶秋的呻唤,是期待着我……在春风中,我醉了。

    叶秋醉了。

    燕子醉了。

    我像个醉了的人,摇摇晃晃,在她的身子里冒冒失失地来回走动着……冒冒失失的,多少像个孩子。而此时叶秋,则更像一个慈爱的母亲,慈爱地呵护着她那顽皮的孩子。

    月亮升起来了。

    在月光中,叶秋甜甜地睡去了,一缕微笑轻轻地爬到了她的嘴角。

    那微笑,能进入她的梦乡么?

    但愿是这样。

    叶秋,你是幸福的。

    宫松林讲完他的经历,我很难确定他的生活中出现的女人究竟算不算他的情人,或有可能是他未来的妻子?在此,我不想对他的行为和观点发表任何看法,我只觉得人活着不能太颓废。健康的心灵才能发出健康的心声,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

    11、害怕情人

    李红:女,29岁,北京人。

    (某三星级宾馆领班)

    当我从海南飞回来,看到丈夫的遗像时,眼泪禁不往夺眶而出,我真恨自己,是我逼死了相爱多年的丈夫啊!

    见到李红时,感到这个标致的女人身上有一股浓重的悲观情绪。

    当她得到我是前来采访她时,平静了几分钟,便慢慢道出了她的情感隐私。

    “现代都市生活强烈地刺激了人们,传统的审美观念、道德观念以及价值观念、消费观念不能不在这个过程中受到冲击。最起码,它使人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种活法。这也就自然在催化着一些人甚至家庭产生变异。”

    李红向我谈起了自己的感情经历:我曾能在单位里评选为最佳贤内助,是因丈夫在一项重大工程建设中成绩卓著而得到推举。理由是,没有我的全力支持,丈夫不可能潜心于业务并有所成就。

    过去,我是一个颇有姿色的办公室打字员。丈夫刘军是个土建工程师,常常吃住在工地,家务事可以说是一概不管,就是自己的衣服包括裤衩在内都没动手洗过,那全是我的事。我还真没对谁表示过什么怨言。不过,对于成为什么先进人物,我也从没有奢望过,也没有感到有多么荣耀。

    在表彰会期间,我被请进了大宾馆,我倒真开眼了。我从小生长在这个城市,可只进过家门、学校门和机关门,却从未光顾过这类豪华场所。但更让我开眼的则是有幸又登临了歌厅。

    有一天,晚饭后,会务组的同志通知:晚上8点全体与会者到歌厅听歌。

    与我同屋住的吕倩一听,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又是描眉,又是涂粉,在镜子面前折腾了足有20分钟,随后又哼哼叽叽地唱起南腔北调。

    我觉得不可理解:“瞧把你美的。”

    “嘿!”吕倩一挑眉,“我这是在作台前准备呀。”

    “听歌有啥可准备的?”

    “看你,老外了不是?这歌厅是以卡拉ok为主,不是光有专业歌手演唱。”

    她见我犯愣,又补了一句:“卡拉ok,不懂呀?报上介绍多少次了,看来你真是贤妻,不读书不看报。这卡拉ok,就是自唱自娱呀,顾客也可以自己上台即兴演唱。你会不会唱歌你也得准备俩,别到时候光坐着,那样去了,有什么意思?”

    我还真能唱两嗓子,尤其喜爱流行的港台歌曲。但我想不出,到歌厅自唱自娱究竟能有啥意思。

    等我进了歌厅的门,才知道这地方与我见识过的剧场电影院等娱乐场所还真不一样,它也不像专门的舞厅。顾客都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围着小茶几品酒吸烟,而歌台上,随着演唱者的歌声,宽大的屏幕上正同节奏地打出字幕和绮光倩景。更让我感到新奇的是那迷人的、红红的烛光在各处茶几上跳动着,闪烁着一种神秘,红黄交错的吸顶灯更流泻下一片氤氲。只有歌台处是耀眼的,不同色彩的灯光变幻着,强烈地刺激着人们的视觉。

    我们这群人坐定后,立刻有小姐分头献上各色酒水,那些想过烟瘾的男士们一掏出烟,也立刻有小姐上前打着打火机为他们点燃。

    这种服务,我从没有享受过,确切地说,根本就没有见过。我感到手足放在哪儿都不合适了。

    但吕倩却随便得很。她喝了两口雪碧,然后,在桌上的一张小纸片上写了什么,便冲一旁的女侍一勾食指,将纸片递了上去。

    我好奇地问:“你这是干吗?”

    “点歌呀!你不点一个?”

    我赶忙摆手,“我先看看。”

    不一会儿,歌台主持人把吕倩请了上去。

    吕倩风姿洒脱地抄起麦克风,随着音乐的起奏,说了句:“我这支歌献给出差在远方的丈夫。”说完,便如泣如诉地唱了起来。

    她唱道——当我想你的时候我的心在颤抖当我想你的时候泪水也悄悄地滑落这歌声使我受到一种深深的触动。我想吕倩的丈夫一定是一位美男子,是理解女人的心。又让女人离不开的人。而我却分明对自己的丈夫缺乏这种感受。我也有想他的时候,可心颤抖不起来,也不会掉眼泪,我的丈夫是个事业型的,心没有在女人身上。这对于别人,也许是美德,但在我看来,他过于呆板了,缺乏色彩,这也就使我无法产生吕倩歌中所表达的情绪。但我却忽然感到了一种怅惘和寂冷。

    在回宾馆的路上,吕倩和我并排坐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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