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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华的宫殿里面,歌舞生平,朝中大臣纷纷举杯敬着做在主位上的年轻男子。

    一身帅气的他,在华丽的大明黄袍下,是那么的玉树临风,潇洒不羁,此时他的脸上是那么成熟稳重,全身散发着王者的气势。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朝中众臣莫不恭敬的朝他跪拜着。

    他轻笑着,望着跪拜在他面前的众人,磁性的声音带着成熟的稳重。“平身!”

    而他就是连丹国的新皇帝——东方邪!——本书完——

    文文终于结局咯

    前几天有朋友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写文的,那时候我才认真的想起了这个问题。

    记得小的时候,我作文的成绩是最好的,而且小的时候特别的爱写作文,然后去我们那里的报社投稿,不是因为我特爱写作文的原因,那是因为,如果你的文文一单通过,就会登在书上,而且还有5块钱的稿费拿,那时候,一条冰棒才1毛钱,这对我来说真是天大的诱惑。或者就算因为那个原因,我就爱上写文了吧!

    上了初中,我便是在言情小说中度过的,上课的时候看,下课的时候看,上厕所吃饭的时候也看,就连睡觉关灯的前一刻我还在垂死挣扎的看着,就为了多看一个字~~~~~~~~~

    后来四眼妹的称号也是因为看小说看来的。

    以前看别的同学带眼镜的时候就觉得酷,但是当自己真正带上眼镜的时候,还真实欲哭无泪。所有,我对小说真是又爱又恨呐!!!

    后来真正接触潇湘的时候,那是因为我和我男朋友同居的时候,因为我们是租房子住的,房里只有一台电脑,就没有其他乐趣了,天天为了和他抢电脑,我们天天吵架。他爱玩游戏,我爱看写小说,也爱玩泡泡糖拉~

    后来想想,这天天吵架也不是办法,而且我自小的时候就特别的敬佩那些作者,他们在我的心上,简直是神级派的,为什么人家能写出那么好的小说,我是超级羡慕他们的。

    后来,就因为不想和男朋友抢电脑了,我就叫他帮我买了本子和笔,自己慢慢写起小说来了,然后有空才上传上去。

    这部小说是月月第一次写的chu女作,我自己回看了一下,还是很生涩的。请大家看完一定要请出你们的意见哦~~~~~~~~

    以前看人家写的小说,只知道那真是好厉害的一件事情,但是知道自己也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写小说是一件这么辛苦的事。

    我每天不停的写,写文写到三更半夜的,熊猫眼就是因此得来的,呜呜~~~~~

    空闲的时候脑子里装着的都是小说,就连睡觉梦到的都是小说。我想,我已经中了小说的毒,不可自拔了。

    每天,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有没有人给我留言或者点记录,收藏录的。我每次都会因为一个收藏或者一条评语高兴个大半天的。所以亲们的支持是所有作家的最大动力!

    虽然我知道现在我写的小说还不是很好,但是,我的目标,我的梦想是,在我有生以来的时候能自己出版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所有,我现在一直在写作的道路上面努力前进着,对小说,我是永远不会放弃的。所有,请大家给一点动力月月吧。哪怕只是一条短短的留言~~~~~~~~~~~~~

    最后要推荐我自己的文文,《谁说乞丐不好混》《当一头猪穿越到古代》,都是走搞笑路线的,最后结局都是有点悲的

    谢谢~~~~~~~~~~

    本作品由楼兰“幽影蝶”整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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