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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再叫一个比你厉害的人来?你死了,别人又不知道他在哪了。

    这层意思他能听懂吧!

    果然,黑衣刺客眼睛里有些动容。

    我站起来,准备走人,料想他不可能现在想通,还是要给他一段时间的。

    谁知道我刚走一步,就听到身后撞击地面的声音。

    黑衣刺客规规矩矩磕了三个响头,用的力气太大,把额头都磕的青紫。

    然后他调整了方向又冲我磕了一个头。

    这可给了我一个措手不及,这头是随便磕的吗?我吓的后退一步。

    做完这些,黑衣刺客霍然站起来,走也不回地走了,真是雷厉风行。

    不光是我被吓着了,连蓝玉也有些动容。

    “我怎么看着他有点像……”蓝玉看着我,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我拉着他走到一个僻静点的地方,我说:“你说他像……?”说不定由此可以知道狐狸的身份。

    蓝玉说:“西丰国有一个冷面将军,皇帝还是王爷的时候他就是心腹,只要他出马总是战无不胜,皇帝视他如兄弟,很是依仗……”

    我打断蓝玉的话,“你不是说,那人像什么冷面将军吧?这不可能,如果他是将军,那狐……你林大哥是什么……”

    蓝玉沉吟了一下,“你说的也对,冷面将军高傲的很,不可能轻易对谁行这么大的礼。除非是……我也是看到他腰间的令牌猜的。”

    令牌,我也看到了。莫非狐狸真的是……

    我说:“不是有传言说西丰国的皇帝失踪了吗?”

    蓝玉点点头,“那是很久以前,国家和国家之间本来传递消息就慢,我刚听说西丰国的皇帝已经病好了,并且祭祀、上朝,说他被害的谣言也不攻自破。”

    那就不是,我和蓝玉对看了一眼。

    更何况不是说皇帝对这个将军视如兄弟吗?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他跪着等死。

    想来是我和蓝玉想多了。

    狐狸充其量是个王爷,哪有一个皇帝不要国家,四处闲逛的。

    正说到这儿,有一个弟子匆匆跑来,见我和蓝玉正说话,他低下头停在三米外。

    蓝山派到处都是能人啊,一个江湖中人,居然这么训练有素,比我更像官府的狗腿子,朝廷不知道往这安插了多少人。

    我说:“有什么事。”

    那弟子往前几步说:“掌门,今年申请入派的弟子已经是我们预计的三倍了。”

    还说江湖中人不愿意和朝廷有瓜葛,知道我投靠了朝廷,还不都跟叮屎的苍蝇一样,拼命地挤进来。

    我说:“既然超过预定的了,就把后面的遣回去,不收了。”收那么多人,就要安排他们吃喝拉撒,哪里来的钱,我还准备攒点钱给自己留点后路呢。

    那弟子闷在那里好久不说话,也不走。

    我怒,平时都对我那么恭敬,怎么一到正事上就当我是摆设了。

    于是加重了语气,“还不赶紧去办。”

    我以为以凌雪痕平时阴狠毒辣的手段,一定能唬住人,谁知道,我又打错算盘了。

    弟子抬起头惊异地看我一眼,“掌门忘了四殿下的交代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该死的四殿下一定是让凌雪痕拼命招兵买马,那家伙叫什么来着?东临瑞,晚上我做小人扎死他。

    不管将来怎么样,现在绝对不能露出马脚,我说:“当然没忘,但是招这么多人,支出周转问题……”故意为难地皱了皱眉毛。

    “掌门不用担心,四殿下已经把银子准备好了。”

    又是四殿下,我心里冷冷一笑,既然四殿下都安排好了,还来跟我汇报干什么,不过是走个过场。

    我挥挥手。不用说话,他也知道我的意思。

    于是毕恭毕敬地退下了。

    那弟子走了半天,我还是不放心,抬起脚尖不住眺望。

    “已经走远了。”蓝玉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有武功就了不起啊。

    我忍不住翻一个白眼。

    蓝玉笑意更浓,睫毛长长的,笑起来有点抖动,极度的温柔。

    我终于看见蓝玉笑了,心里雀跃不已。

    自从我穿成凌雪痕以后,依仗蓝玉不少,现在的蓝玉气势比以前强很多,已经盖过我这个假掌门,“像他这样朝廷派来的眼线,门派里有多少?”

    蓝玉想了想,“四殿下用人贵精,明线暗线有不少,刚刚那个是明线,平时就是方便你和朝廷联系的,暗线我找到了几个,还有一些不能确定。只要多给我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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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朝文武爱上我 第一卷 门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章 生计臆想

    章节字数:2054 更新时间:07-09-10 21:59

    我当然知道蓝玉想说什么,我也相信他,现在的蓝玉不能用十六岁的小少年来想他。他本来就应该这样,骄傲,快乐。

    想起来我就高兴,忍不住拉起他的手,快嘴快舌,我说:“蓝玉,等这事儿了结了,你就没有牵绊了,少年鲜衣怒马,仗剑江湖,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子,到时候我也替你高兴。”

    听我说完话,蓝玉愣了愣,脸色忽然变了,本来清澈的眼神顿时黯淡几分,他不留痕迹地放开我的手,别过脸说:“哪有那么简单。”

    对我的态度好像迅速回到了前几天的模样。我又说错什么了?

    我疑惑地开口,“蓝玉,你莫非有别的愿望?”不是游历江湖,难道是想科举入仕。

    “我到前面去看看。”蓝玉没有回答我的话,反而语气生硬。

    眼睁睁地看着他走,我心里就跟压了一块石头一样,刚才雀跃的心情一扫而空。

    我本以为我要唉声叹气难受一天,甚至还想要怎么找茬和蓝玉说话,嘴里来回叨念几句台词,都是些不咸不淡的废话。

    早知道要穿越到古代,我就去学演讲与口才。

    不对,我应该学化学,配火药出来,最好能做出手榴弹,带着蓝玉一票人想去哪就去哪,谁要是追上来废话,我就让他皮开肉绽,最好是那个什么四殿下。

    正想着,一抬头,吓了我一条,远处的房梁上好整以暇坐着一个人,白衣,斗笠。长长的衣摆像漂浮在远空的云。

    我刚惊讶地要出声,一定神那人忽然跑的无影无踪。

    再揉揉眼睛,没有人。

    我吓的大喊,“蓝玉,蓝玉。”

    蓝玉急急忙忙从外面跑进来,看见我紧张极了,环看了一下我的四周,才松口气问我,“怎么了?”

    我慌忙指向面前的那垛墙,我说:“刚才,在那有人。”

    蓝玉转身看了看,又确定一下我周围确实没有危险,才飞身出去,我看他矫健的身子,心里流过一股暖流。

    片刻间蓝玉返了回来。

    不用问就知道,没有看见人,可是刚才我明明……奇怪了,最近怎么老有奇怪的事发生。

    蓝玉说:“不大可能有人,刚才我就在院子里。”

    刚才就在院子里,怪不得进来的这么快,原来蓝玉并没有生我的气。

    那如果他知道,我在屋子闷半天,就是要找借口跟他和好,那他一定会笑死我,我说:“蓝玉,你这样真好。”

    蓝玉瞬间红了脸。

    恐怕这里的女人,没有我这么厚颜无耻的,像我这样随便拉男人的手,又随便撒娇攀谈,早就浸猪笼了。

    亏蓝玉还能适应。

    我正沉浸在和蓝玉的复合中,眼角又瞄到狐狸走过来,虽然还是淡淡懒散的笑,但是他的手微攥着。

    肩膀上还沾着墙外不知名的白色花瓣。

    狐狸出去了吗?想来我到古代以后,还没出去过,正想着要找什么借口出去,丫头就蹦蹦跳跳跑进来。

    丫头是我在大家不知不觉中遣出去的,丫头可不可信事先问过蓝玉。丫头是蓝玉父亲收留的孤女,她的武功还是蓝玉父亲手把手教的,所以我觉得这事让丫头去干正好,不会引人注意,反正平时凌雪痕也遣她出去买这买那。

    我神秘兮兮拉着丫头进来,我问她:“怎么样?都问好了没?”

    丫头还没说话,她胸口动了动,土拨鼠钻了出来,大大的眼睛看着我,忽然仰头一咧嘴,“吱”地一声。

    丫头点点头,脸上得意地笑。

    我说:“那能不能卖出去?”丫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瓷瓶。

    我接过来,急忙打开盖子,不错是这个味,花露水的味。

    当年看小说,有人写回到古代卖花露水,我当时还研究了一下可行度,看了相关的资料,顺便还看了葡萄酒的制造工序,当时只是一味的看书较真,没想到自己真的穿越过来了,竟然用上了这些。

    狐狸和蓝玉看着我,就像等着给糖的孩子。

    我跳过去,“蓝玉啊,外面……”

    “外面没人。”

    会武功就是好。

    我笑眯眯的,一直以来都是蓝玉他们在保护我,现在终于有我投桃报李的时候了。

    我倒出瓶里的花露水擦在手腕上,闻到熟悉的香味心情忽然变得特别好。

    抬起手腕让狐狸和蓝玉闻了闻。

    我仔细盯着他们表情,不知道这个时空人的对香味的感觉跟现代是不是一样。

    狐狸笑了笑,看着我,眼睛比平时还要亮,他这种表情让我害怕,我总觉得他的手在抖。

    蓝玉说:“这是干什么的?”

    拉走了我放在狐狸身上的思绪,我得意地说:“这叫花露水,防蚊虫的,而且还好闻。”

    蓝玉一怔,打量着我手里的小瓶,“这能防蚊虫?就是能防,也没什么用。”

    “对你来说当然没什么用,你会武功身体结实被咬一下也不觉得怎么样,”我这几天算了吃了苦,这个地方蚊子尤其毒,咬得我浑身是包。“人家细皮嫩肉的大姑娘可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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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朝文武爱上我 第一卷 门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一章 情事

    章节字数:1972 更新时间:07-09-10 22:00

    蓝玉顿时让我说的脸红。

    我说:“将来,我们想要逃离朝廷,就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没有钱……银子,怎么行。我们只要悄悄的买处院子,关起门来制作花露水,然后送到各地杂货铺去就行了,如果开始店家不敢卖,我们可以跟他们签协议,卖不出去的话,他们可以退货,由于大家第一次接触花露水,我准备做一些试用装,免费赠送,等他们用好了自然会买。”

    银子在哪都是必不可少的,从今天来看,那个四殿下掌握着整个蓝山派的经济命脉,到时候即使是我们找到机会脱逃,没有钱能逃到哪去。

    狐狸笑笑,“可以试试。”

    蓝玉想了想,“我们连前期的银子都没有……”

    是啊,连前期的银子都没有,我这个掌门当的就像每月包吃包住的奴才,和奴才不同的是,我连月前都没有。

    丫头这次用的钱,还是她自己的。

    狐狸笑着看我,我总觉得他今天有点不一样,平时他对我是比较关心,可是今天从我说了花露水以后,他对我格外的上心,难道是忽然发现我是一个人才?

    “我入股吧!前期的银子我来支付。”

    我几乎扑上去拉起狐狸的手,他的手修长干燥,掌心有后后的茧子,我指甲刚放心他手心里,忽然像触了电一样。

    狐狸紧紧地看着我,“怎么了?”

    我尴尬地笑笑,“没什么!”最近癔症不是一次两次了。

    狐狸今天的眼神好古怪,他看着我,想看出什么一样,眼睛里有一丝我以前没看过的东西,心痛,还有欣喜。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你把制作方法写在纸上,卖给我,以后的事由我来办。”狐狸的眼神很奇怪,本来无波无尘,却好像波涛汹涌。

    我咳嗽两声,不明白狐狸为什么对“花露水”这么感兴趣,“这事我没干过,只是设想一下,也不知道会不会……”

    “就因为麻烦才要我来做,老板还是你当,”狐狸笑笑,“我有做这种事的经验。”

    这种事是什么意思。

    “我认识的一个人,以前也总有这种古怪的想法,”狐狸笑的好暖和。

    “那个人呢?”我追问下去。

    狐狸盯着我看,流光四溢的眼神,沉淀下来,“她不见了。”

    “不见了是什么意思?”

    莫非是“死了?”我后退一步。

    狐狸低下头轻轻一笑,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有几分霸道、强横和自信,“我相信她会回来的。”说完话,那种表情转眼又消失地无影无踪。

    她?

    狐狸为什么这么看我?

    莫非他说的是原来那个凌雪痕,狐狸果然和以前的凌雪痕有过什么。

    那么是我占了人家的身体。

    不,不可能是凌雪痕,凌雪痕那么对待狐狸,完全不像有什么感情的样子。

    想着想着,我的眼角忽然火烧一般的疼。

    可是狐狸不肯离开这里应该是为了凌雪痕,加上他平时看我的目光……

    我越来越糊涂了,头疼欲裂,这种感觉就好像我小时候从山上掉下来,摔成了脑震荡,一个多月浑浑噩噩,对以前的事完全记不清了,可是脑海里总有一些散乱的影子,灰蒙蒙看不清楚。

    我刚穿越过来,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旧记忆,难道是凌雪痕的记忆再跟我融合?

    每次看见狐狸,我都心跳如鼓,刚才碰到他的手,甚至还有触电般的感觉,他云淡风轻的表情下隐约流露出的感情,就像洪水一样冲荡着我的心防。

    即便狐狸喜欢我,即便他用充满深情的目光看我,他爱的都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人,怪不得我会觉得,他透过我在看别人。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好凌雪痕的身体,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回到我的世界,原来凌雪痕也就会回来。我看着狐狸,他的眼睛像是深潭中的水,发着恢弘的光,“她会回来的。”

    那一天你们就团聚了。

    跟狐狸说完话,当时只觉得头晕,没想到第二天一起来,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眼角长了一颗红色的滴泪痣。

    我对滴泪痣这东西极其的反感,总觉得是那种命运多桀的人才会长的。

    我拿手蹭了蹭怎么也弄不掉。

    丫头帮我打洗脸水进来,土拨鼠正坐在她肩膀啃花生仁。

    我赶紧跑过去掬水洗了洗脸,又扑到镜子前去看,红得似血。

    我不甘心,接着去洗,一晚上怎么就能长出这玩意儿。

    丫头奇怪地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发狠的洗脸。我抬起头,指着自己的眼角,“丫头快帮我看看,我这里还有东西没?”

    丫头仔细看了看,摇摇头。土拨鼠也跟着主人摇摇头。

    难道是没有了,我刚要高兴,丫头补了一句,“只是长了颗痣。”

    我欲哭无泪,真的一夜之间长了一颗滴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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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朝文武爱上我 第一卷 门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二章 死生契阔

    章节字数:1895 更新时间:07-09-10 22:00

    这算是谁的?原来那个凌雪痕的,还是我的。

    我昨天才说要把这身体保管的完好,怎么今天就多出来一颗痣。

    这要是在现代,我还能去医院用激光打掉它,在古代不知道有没有专门“去痣”的郎中。

    这痣红的似血,不是个好兆头。

    推开窗子,狐狸正好路过,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的眼角,然后僵硬。

    这痣果然不是好东西。

    狐狸皱了皱眉,隔着窗子,淡定的眼神,有点惊慌。

    我顿时嫉妒起以前的凌雪痕来。

    狐狸说:“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长颗痣而已有什么不舒服的,只是心里有鬼作祟,每当想到狐狸可能跟以前的凌雪痕有过什么,我心里的就不难受,他越在乎,我就越难受,于是闷闷说:“没有。”

    狐狸像是松了一口气,可是眼神越发深谙,盯着我的痣看了半天,才像往常一样离去。

    这个人怪异的很,如果我告诉他,我是穿越来的,说不定和凌雪痕互换了灵魂,他会命令我想办法回去,还是怪我把凌雪痕的身体弄难看了。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没有胃口。

    蓝玉问我怎么了,我苦着脸指指眼角的痣。

    蓝玉仔细看了看,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地,然后温柔地说:“没事,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你要是不喜欢,有空我打听一下哪个郎中去痣的手艺好,把它拾了就是。”

    还是蓝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么出神,从早上到现在都是眉头紧锁。

    长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么看起来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饭,朝廷的间谍又向我报告,说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经安排好了,还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请示让谁去。

    我顿时大乐,当然是让丫头去,这种肥差干嘛假手别人。

    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深沉地说:“往常都是丫头去,她比较熟,还是让她去吧!”

    间谍没有惊讶,一副早已经知晓,只是走过场的样子,这个人一点都不敬业,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间谍走以后,我开始教丫头怎么杀价,我说:“如果卖货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说,给我最低价,我让你吃回扣。”

    丫头冲我眨眨眼,然后问:“回扣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给你便宜,你就适当给她些赏钱,给她的数目,按她给你便宜多少来定。”

    丫头眼睛一亮,算是听懂了,土拨鼠还蹲着,傻傻地看着我。

    狐狸看书,蓝玉练武这都是他们的习惯。

    昨天我打发丫鬟给我买了东西,本来像早上就给蓝玉,没想到被那颗新长出来的痣给折腾忘了。

    一晃神,蓝玉好像又悟出什么,手比划着练武去了。

    我在旁边等着,等着,忽然没有了耐心。

    于是转悠到狐狸的门口,伸头一看,狐狸正在写字。

    我小时候最讨厌练字,特别是毛笔字,光抓笔就觉得难受,更别说去写了,练半天从手腕到手指,没有一处不疼。

    那些喜欢练毛笔字的人说,练这东西,能让人聪明,锻炼手腕和手指的灵活性,培养耐心,心乱了最好去写毛笔字,这样可以静心。

    狐狸平时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书吗?今天怎么练起字来了。

    我悄悄走过去看。

    写的都是繁体字,连我这种外行人都觉得狐狸写的好,字迹雅致整洁,一看就是经常练字。

    字体清俊秀拔,笔画连贯一气,绵绵不断,又有一股雄辩有力的感觉。

    有人说看一个人的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书法。

    狐狸写了好多字,我一张张望过去,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看着不舒服。

    狐狸对我笑笑,继续写,毛笔沾着黑黑的墨汁刚要下笔,我急忙说:“等等。”

    几步到他身边。

    狐狸奇怪地看着我。

    我翻开墨砚旁边的青色颜料盒,里面是红红的朱砂,我说:“用这个试试。”

    狐狸的眼睛紧紧盯着我,好像想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然后眼角一晃,扫了眼我的滴泪痣,笑了笑说:“好。”

    取了一枝没有被墨污染的毛笔,轻轻在沾了朱砂,在纸上写了起来。

    红红的字,透着股子尊贵,好像高于一切,果然看着顺眼多了。

    就是有些繁体字加上是毛笔写的有些难辨。

    我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狐狸写的是:死生……,与子成说。

    死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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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朝文武爱上我 第一卷 门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三章 纯洁的爱情啊

    章节字数:2576 更新时间:07-09-10 22:01

    我眼前迅速闪过一幕,这几个字好熟悉,红色的朱砂字,如果写在布满黑字的折子上,会显得尤其突出。

    我的眼角又开始烧灼般的疼,于是皱了皱眉。

    狐狸竟然直接扔下笔,来扶我,“又觉得不舒服?”

    眼看笔就要掉在刚写好的字上,我连忙扑过去接住,还好,还好,要不然好好一副字就给毁了。

    肇事者还皱着眉。

    我笑笑,“没事,就是瞬间有点难受,现在已经好了。”

    狐狸的眉头总算松了一些。

    我主要还是对狐狸的字爱不释手,厚脸皮说:“送我几张吧,你写的好,我喜欢。”

    狐狸倒不小气,带着宠溺的笑,“喜欢就拿走吧!”

    这我就要谢谢凌雪痕这个壳子了,人家全是看在凌雪痕的面子上。

    我首先要拿的自然是红笔写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剩下的那些其实我都想要,但是全拿去又不好意思,捡了几张我认为最好的,收起来踹怀里。

    高高兴兴往外走,就听丫头说:“基本上都弄好了,由于用度太大,要禀告掌门以后再去拿回来。”

    跟她说话的是那个间谍。

    丫头真会掐时间陪我演戏,我板着脸说:“正好我要出去办点事,边走边跟我说吧!”

    间谍看着我,“您要出去?”

    我深沉地点点头,“我带蓝玉一起出去,其他的人你给我看好了,要是有什么闪失,回来有你好受的。”

    间谍想了想,“掌门好久不出去了,要不要多带一些人手。”

    没人监视就不让我出去是不是?冷冷说:“你看着安排吧!”

    我自然不知道间谍和四皇子怎么联系,只知道我收拾好东西,要出门的时候,间谍没有给我加派人手“保护”我,而是毕恭毕敬把我送到门口,看见他那伪善的嘴脸,我就想到《十大酷刑》,别的不会,沾着辣椒水抽他,就能让他哭爹喊娘。

    不明白武林门派为什么都喜欢建在深山里,可能因为山上地盘大,还有涉及到深山老林什么的会比较神秘。

    没走几步,蓝玉就重重握了一下剑,剑身与剑鞘,发出清脆地撞击声。

    我忙问:“怎么了?”

    蓝玉向远处的草丛望了望,“大概是其他门派的探子。”

    其他门派的探子?不是间谍暗中派来的眼线吗?我正疑惑。

    蓝玉又说:“没关系,大概只是想知道你要干什么,没有什么恶意。”

    是啊,不然干嘛逃跑,直接发一个信号弹,让一群人上来围剿就行了,最后得一个“平贼队长”什么的。

    一眼望不到边都是山路,难道要这么走去集市。

    走了一会儿,我连忙喊:“蓝玉。”

    跟我熟悉的人都很了解我,我这个人有两个最大的缺点一是同情心泛滥,如果遇见弱小的,我就会变得强横用尽心思去保护他,二是如果遇见比我强很多的,我就会变得越来越懒,凡事又都不爱懂脑筋了。

    现在就处于这种状况,狐狸和蓝玉本身都很强,根本没有我用武之地。

    蓝玉最了解我的心思,指指前面,“再坚持一下,到那里我们就不用走了。”

    我连连点头,到了蓝玉说的地方,我赶紧蹲下身使劲提了提鞋子,不然一会儿做了空中飞人,鞋子掉下来就不好了。

    蓝玉看着我,一眨一眨就像婴儿纯净的眼睛,“整理好了吗?”

    我点点头,上前去挽住蓝玉的胳膊。

    蓝玉吓了一跳,脸呼一下红了。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轻功不好,总要有一个人带我,丫头调皮捣蛋的模样,实在不能让我放心,只有蓝玉最好,温柔又体贴会随时注意到我。

    我笑笑说:“走吧!”闭上眼睛,怕一下子飞起来会有些不适应。

    蓝玉半天没动,可能是因为要带一个人一起飞,他也要准备一下。

    直到我听到马车的声音。

    蓝玉咳嗽了一声。

    我睁开眼睛。

    一辆马车停在我面前,丫头好奇地看着我和蓝玉。

    蓝玉有些不安地攥着衣角,脸红地不像话,眼睛一直往别处瞟。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不是要用武功飞吗?怎么会有马车。

    丫头笑嘻嘻地走过来,“掌门,你上不去马车要少爷帮你吗?”

    什么跟什么啊。我说:“有武功为什么要用马车?”

    这回蓝玉总算敢看我了,他奇怪地问:“有马车为什么要用武功!”

    诶,古代的大侠不都是飞来飞去的吗?

    不然要武功做什么?

    丫头从马车里拿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凳子,土拨鼠从她的肩膀上跳下来,先溜进车厢里去了,丫头说:“掌门踩着这个,我都准备好了。”

    我准备走过去,才发现自己拉着蓝玉的胳膊,顿时脸红起来。

    踩着凳子上了马车,丫头凑过来,神神秘秘地小声说:“掌门,你是不是喜欢我家少爷。”

    我被问地一愣,心跳忽然像打鼓一样,一回头就看见蓝玉。

    蓝玉的眼睛跟我接触,本来清澈如水,忽然波涛汹涌热烈地看我一眼。

    我从来没有看过蓝玉这样的眼光,竟然看呆了,蓝玉犹自水雾的眼睛忽然迷蒙起来,甚至有一丝难以掩盖的慌乱。

    我们同时僵在那里,好像是我在思考蓝玉刚才的眼神是怎么回事,而蓝玉是在慌乱自己刚才为什么会那样。

    蓝玉的样子古怪的很,手放在一侧,修长的手指微张微合,眼睛看看远方又看看脚尖。

    丫头又跟我笑嘻嘻说了一句悄悄话,“掌门,我家少爷很好的。”

    土拨鼠抓住我的衣服,爬上我的肩膀,身上毛茸茸的一股太阳的味道,在我耳边蹭啊蹭。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蓝玉那么纯洁,连感情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我想起他刚才那个眼神……

    丫头故意咳嗽一声,大喊一句,“再晚就不能赶回来吃晚饭了。”

    我和蓝玉同时回神,我猫腰进了车厢,蓝玉再丫头后面跃上车来,袍子轻轻抖动很帅气。

    马车开始往前走,蓝玉把剑放在一边,干脆闭目养神,看不到他的眼睛,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丫头蹭到我身边,悄悄说:“少爷在练功。”

    丫头说完话,我看见蓝玉的眼皮重重跳了一下。

    练功,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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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朝文武爱上我 第一卷 门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四章 公子艳绝世

    章节字数:1983 更新时间:07-09-10 22:01

    土拨鼠第一次跟我这么亲近,沉迷在用鼻尖戳我的动作当中,原来知道猫和狗的鼻尖是凉的,现在发现,这只土拨鼠粉红色的鼻尖软软,冰凉。

    我掀开车帘往外望。

    青山,碧水。

    到处都是清新的空气。

    马车走过一个小山坡,隐隐地远处有一个黑点。

    好像是一辆马车,前面还站着一个人,看见我们过来,正兴奋地冲我们招手。

    古代的马车也会抛锚吗?

    离得越近,看得越清楚,一辆马车停在路边,拉车的马匹,一身火红的毛色,正挣扎着想从地上站起来,它身边站着一个白衣男子,戴着白色的斗笠和长长白纱,右手不停地抚摸着马背。

    远处我看见的那个站在马车前招手的是他的书童,看见我们,立即跑过来,“这位小姐,帮帮忙,我们的马崴了前蹄,不能走了,麻烦您带我们家少爷进城吧!”

    书童的脸黑黢黢的和丫头有一拼,我看了眼丫头,再看看他,抿嘴一笑。

    书童不知道我在笑什么,傻傻地挠着头,是一个忠憨的人。

    再看向他那个少爷,还在抚摸红马的脊背,马腿要是断了,就生不如死,男子不停地安慰着痛苦的马。

    我刚想答应带这主仆一段,蓝玉拽住了我的手腕。

    我回头,看见蓝玉明亮的眼睛里都是戒备。

    我知道我现在是一个高危人物,但也不用小心成这样吧。

    憨厚的下人,对一匹残马流露出异样关怀的主子,能有多坏。

    带着斗笠的男子转过身,风吹过他蒙面的白纱,隐约映出一个轮廓,我眼睛紧紧地盯着他,怎么也挪不开目光,虽然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在吸引着我,我说:“你们这是要去哪?”

    男子看着我,冲我摇了摇头。

    白纱随风飘舞,我很像揭开,看看他的脸。

    书童说:“我家主人不会说话。”伸手比了比自己的嗓子。

    是个哑巴。

    我几乎能看见白纱中的人,温雅一笑。

    像一朵淡淡的白梅。

    我早就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总是同情心泛滥,我的好友曾说过,我早晚要死在这个毛病上。

    如果一个人足够了解我,就要从我的同情心人下手。

    看着不会说话的公子,我没有了其他主意。

    书童从马车里取出他们的东西,就是几本古朴的书,我让他们上了马车,我本来想和他们主仆坐在一侧,被蓝玉伸手拦住,坐在了主仆对面,蓝玉则坐在我身边直对着男子。

    丫头晶亮的眼睛来回看那书童,还不时摸摸自己的脸。

    马车继续往前走,我知道没有我这样的,猛盯着一个刚刚认识的公子看,可是我就管不住自己,莫非这就是神秘效应?越遮遮掩掩,越让人好奇。

    一路上什么也没发生,平安进了城。

    东临国今年发了洪水,好多灾民挤到都城来,城门外支起了一个个临时帐篷,官兵在有条不紊地发放粮食。

    不时传来歌颂四皇子的话。

    我不屑地笑了一声。

    蓝玉不解地问我:“在笑什么?”

    我说:“笑有些人作秀而已,”众皇子都盯着金銮殿里那个宝座,谁不想表现一下自己。“但有时候反而会弄巧成拙。”因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成为众口之矢行动起来更麻烦,我喜欢釜底抽薪的做法。

    说完,眼角一瞥,那公子正好抬起头看我,面纱那边好像是一双逼视人的眼睛,我瞬间有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我正觉得到不自在,书童说:“谢谢小姐,我们这里下就行了。”

    我连忙让车夫停下,公子和书童起身下了车,我撩开帘,抬头一看,是一个府邸前,蓝框的红色牌匾上写着“张府”。

    公子站在那里没有说话,只是冲我轻轻鞠了半躬。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和一支漆黑的炭笔,在上面写起字来,半响交给书童。

    书童笑着说:“我家公子让我谢谢您。”

    我笑笑要开口说些场面话。

    蓝玉忽然说:“你家老爷是不是当朝宰相。”

    书童油然生出一种自豪的表情,“是了。”然后又冲我鞠了一躬。

    寒暄几句,我上了马车。

    张府前,张公子站在那里,冲我轻轻挥了挥手。

    蓝玉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以前听父亲说,张府的公子羸弱的很,今天一见怎么好像不是那样。”

    我笑着说:“蓝玉你太多心了。”明明是一个单纯的人。

    蓝玉跟我的意见有分歧,闭上嘴巴不再说话,但是他的眼睛一直在看那张公子。一直到张公子已经远远看不见,蓝玉又说:“听说他活不过十五岁……”

    可见听说是不能相信的,人家现在明明已经二十多岁了。

    蓝玉并没有放弃对那公子的研究,他的眼睛变得像一汪深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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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朝文武爱上我 第一卷 门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五章 抢钱

    章节字数:1815 更新时间:07-09-10 22:01

    (丫头经常干后勤工作,对城里的地头尤其熟悉,她又是一个极聪明的人,我跟着她逛了几个店铺,发现她的杀价本领已经根本用不着我教了,于是半天时间,十两银子到手。

    十两银子已经不少了,以前在电视剧上看,动不动就一百两白银,一千两黄金的往出掏。

    其实唐朝的时候一两银子折合人民币将近四千一百元。

    大家都该记得郭靖初遇黄蓉,被她宰了一顿,结果“一会结账,共是一十九两七钱四分”。合人民币近1。3万。

    这里虽然比唐朝的稍微低一点,但是一两银子大概也能等于几千元人民币吧。

    光看丫头得意洋洋把十两银子交给我的时候,我就能猜出来这可是笔不小的财产。

    这条街上,最引人注目的店铺叫“藏宝斋”。

    两层小楼,盖的非常恢弘。

    我好奇走进去看看,一楼满屋子都是字画。

    正想好好看看,有人从门外进来,路过我的时候,狠狠地撞了我一下,蓝玉搂住我的肩膀,脸色不是很好。

    我连忙小声说:“没事,没事!”

    那人捧着一副字画,大声嚷嚷,“都躲开,弄坏了,你们赔得起吗?”

    他这么一喊,把店主喊出来了,是一个中年文士,很像乔家大院里面的乔致庸,精明的商人。

    那人说:“这是某某新科状元写的字。”丫头也蹭了过去。

    大家都围上去看,我倒不在意。

    只是顺着墙,把店家收藏的画一张张看过去,我倒不是会欣赏书法,就是看看有没有人比狐狸写的还好。

    看了一圈标价高的吓人,譬如某个王爷的字,换算成|人民币,后面要一串零,我再扳着手指算算,确实是一串零。

    最正中有一两个空位,好像是留下来放字画的。

    空位旁边的字画没有标价,正好我身后有一个伙计,我冲他招招手,“这个怎么没有价格?”

    伙计得意洋洋,“因为这画有市无价……”

    有市无价!

    伙计又说:“我们掌柜说了,有些人的字画最是难求,虽然人人都想买,但是没有人得到以后舍得拿出来卖。”

    店家给的价格让那人不是很满意,那人狡辩了一会儿,就要抬脚走,店家也不拦着,那人看涨价没戏,又悻悻回来卖,嘴里还嘟囔:“你这要价够狠的。”

    店家笑笑,“我收藏的字画是东临国最全的,除了两个人的字出现在我面前,其他的我收不收都无所谓。”

    很狂妄,自然也是因为家大业大。

    那人走了,我也跟着走了出去。

    蓝玉跟在我后面,我说:“蓝玉,你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我们去买!”

    蓝玉想都没想,“没有。”从见到那个张公子以后,他一直都不大说话。

    蓝玉这么重视这件事,我忽然很想问问他到底担心什么,刚准备开口,就听见店家变了音地问:“你这画卖不卖?”

    我转身,看见土拨鼠抓着一副字,离得太远,我看不大清楚,好像是狐狸的。

    那天狐狸写了很多字,除了我拿走的,我都帮他收拾好了,这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顺手牵羊了一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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