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小一点才好骗,情人当然是从新生里找,刚开学,帆影冒充老生混上校车去火车站接新同学。
后来被誉为“校花”的董宛儿十六七岁的样子,一米六左右,身姿窈窕柔美,秀发齐肩,白嫩的瓜子脸儿,大眼睛一闪一闪的,非常清纯可爱。下了火车,董宛儿拖着箱子出了站后四下张望,远远地看到光阳工学院的校车,眼睛亮了一下。
别的同学还在猜测那个美女是哪个学校的,帆影却注意到她那一瞬间的眼神,下车迎了上去。
“嗨,同学,我是帆影,光阳工学院机电系的,我帮你拿箱子吧。”
“谢谢。”董宛儿看见帆影从校车上下来,自然不会有别的想法,“我是董宛儿,电子系。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是工学院的新生?”
“原本不知道。”帆影笑道,“我想,不管你是哪个学校的,能为你效劳,都是我的荣幸。没想到你正好是同学,是不是很巧啊?”
浪漫的小女生总是喜欢巧遇缘分什么的,董宛儿也不例外,当即觉得这个新同学亲切起来,再看看帆影,若非帆影有意收敛容光,董宛儿这一看就会给迷得停下脚步,但也很意外,这男生刚才还只觉得有点帅而已,怎么一下就这么好看了?那清澈的目光,春风般的微笑,还有,他的脸好嫩滑啊,没哪个女孩子长得这么嫩吧?然而,他这种嫩滑又不同于女孩,嫩而不软,滑而不媚,别有一种罕见的阳刚之美!
帆影摸摸脸,“宛儿这样看我,不是我脸上长了小痘痘吧?”
亲切的称呼,董宛儿觉得很自然,笑道:“你的脸色真好看,也做美容么?哪里做的?”
“天生的。唉,男孩子长得好看可麻烦呢,小时候,那些高年级女生动不动就摸我一下,真是气人。”
“嘻嘻,好惨哦。”
两人笑语晏晏,别的同学还以为他们早就认识的。
到了学院,帆影带董宛儿去报到,然后送她去宿舍,却不知电子系女生宿舍在哪,问了两个同学。
董宛儿很奇怪,问他:“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
“我也是新生,昨晚才到,今天没什么事,跟人家去玩呢。”
“想去看看有什么美女吧?我看你对别的新生都爱理不理的。”
“嘿嘿,宛儿明察秋毫。”
帮她把箱子扛上三楼,找到房间,帆影就告辞了,离开时说:“很高兴认识宛儿。”
“我也很高兴。有空来玩哦。”
“好的。”
此后帆影并没去找董宛儿玩,因为三天后帆影从前的准情人舒韵出现了。其实,既然帆影考入了光阳工学院机电系,与舒韵重逢就成了必然,舒韵大学毕业后考上研究生,然后分配在这里教《高等数学》。舒韵的情况范多并不清楚,而帆影以为她定已嫁人了,去年在雨山也没问起。
来了个美女老师,男生们都有点兴奋,帆影却心不在焉,女大十八变,他只略看看是不可能认得出舒韵的;然而,帆影一点没变,舒韵一看到他就愣了一下,暗想,时光倒流了么,世上哪有长得这么相象的人,连神态也一模一样?再看看学生座次表,竟然也叫帆影,舒韵的心就有点乱了,强自镇定,好不容易捱到下课,把帆影叫到走廊里,迟疑地问:“帆影,你是十年前雨山技校的那个帆影吗?”
帆影细一打量,差点大笑起来,小声笑道:“原来是小韵啊,要叫我小影哥哥哦。”
“小影——”面对看起来比自己小了七八岁的帆影,舒韵到底叫不出“哥哥”二字,“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老样子?”
“不知道,我可能总是这个样子呢,小雨也一样,小韵别说出去哦。”
“我不说。小雨也来了么?你们住哪?下课后我去看看。”
帆影和秦雨租的是一套相当好的房子,三室一厅,还很新,秦雨上课没回,舒韵坐在沙发里感叹:“小影,你真的一点也没变呢,你实际上是我的大哥哥,看起来却是小弟弟,这种感觉真是很奇妙呀。这十一年你们到哪去了?怎么又来上大学?”
“怕给人家捉去研究,躲起来了,如今没人捉我们了,我们觉得还是大学里好玩,就又来了。小韵更漂亮了哦,这些年过得可好么?有男朋友么?”
“还好,无非是读书教书。我总是忘不了你,哪有心思交男朋友?唉,真让你害死了,还好又碰到了你,我也是租房,你这里很大,我搬来住好吗?”
帆影沉吟片刻,“你要是还想做我的情人,我当然喜欢,但几年后你就快三十了,我不能耽误你的青春。再说,你不怕同事们知道了说闲话么?”
“你已经耽误我十年了,还想耽误下去么?至于闲话,哪个美女没人说?”
舒韵如此执着让帆影感动,但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一些事情得说清楚,帆影认真地说:“最多四年,我们就会离开,我也不会跟你有孩子。”
舒韵吻他,“我梦中只期待一天,现在有四年,你说,我会介意吗?”
她的吻很生疏,帆影笑道:“应该这样吻。”边吻边摸,一会儿,她就情动了,帆影抱起她进了浴室,笑道,“让哥哥好好看看,小韵这十年来长成了什么样子。”
舒韵娇羞无语。
帆影给她脱衣服,一边说:“记得小韵这里以前象两个小笼包子似的,竟然长得这么大了,很好看哦,咦,这里毛毛好多了呢,让我数数。”
舒韵羞不可抑,嗔道:“别,别数了。”
然而,这是帆影多年的心愿,岂能不数?但他数了好一会,叹道:“数不清,摸摸好了。”
“真是长不大,这么顽皮。”舒韵不敢看他,给他摸着,仿佛回到十年前,喃喃地说,“那时,这里一点毛毛都没有;那时,好想小影哥哥多摸摸,记得你的手好温柔好暖和,嗯,好舒服啊。”
“哥哥多摸摸。”
舒韵这个既小又大的情人给帆影很奇妙的感觉,上了床,她婉转娇柔,神态和动作都有当年的影子,总是轻声唤着“小影哥哥”,声音甜腻腻软绵绵的,让人听着就动情,但她的身体却又成熟得能滴出水来,跟帆影少年时期的一个大姐姐情人小倩很相似,唤起帆影甜蜜的回忆,跟她zuo爱,仿佛同时在跟两个女子缠绵,角色的交替转换间,妙趣横生;而日常相处,舒韵就象一个真正的大姐姐了,细致地照顾他们;舒韵算是帆影的情人中学历最高的,她身上知识女性的理性和娴雅,浓浓的书卷气也很得帆影的喜爱。
居然碰到舒韵,秦雨也很高兴,觉得她比帆影那些不懂事的小情人好多了;家里的另一成员小虎并不只是秦雨的小宠物,这些年来,它虽然身体长不大,智力却提高了不少,相当于人类小孩十三四岁的水平,懂人言,会用小前爪写字,喜欢看书看电视,对学习很有兴趣,虽然它在桃源跟着学了不少知识,但有些偏科,舒韵发现后,找来中学课本,循序渐进地教它,它渐渐地也跟舒韵亲近起来。
舒韵跟两个学生住在一起,声称他们是故里邻家的孩子,照顾他们的生活,这是很正常很的事情,倒没引起非议。
第五十一章 龌龃小人
作者:帆影 更新时间:2011-06-10 05:00:10字数(2797)
秦雨成婚多年,依然是绝色少女模样,肌肤如雪,眉目如画,娇娇嫩嫩,清清爽爽,且又性情温婉,待人和气,因此,开学不久,她就被好事者评定为医学院的“校花”,有了上百崇拜者,更有几个自以为配得上她的男生打算追求她;虽然她和帆影公开同居,每天出双入对,但他们不欲招摇,自制很好,路上并不眉来眼去打情骂俏,而且,仔细看的话,两人的神态间似乎还有点相似,而帆影看起来比秦雨小一岁半岁的,以至于开学之初,同学们都以为他们是亲密的姐弟。
被人崇拜的感觉不错,秦雨起初还觉得好玩,并不拒人于千里之外,等到追求者展开攻势,崇拜者蜂拥而来,她的麻烦也来了,有一天,正是周五,人家大概想邀她周末出去玩,三十多人约好了似的给她送花,各种象征爱情友情和祝福的鲜花摆满了教室外走廊的两边;送花人一大半都不去上课,等在教室外的操场上;上课前几分钟,秦雨来到,略一愣,微笑着走过花廊,到了教室门口,回头对众人说:“同学们厚爱,秦雨心领了,我原本不想说,但此时不得不说,我早已有了相爱的男友,如今也与他住在一起,我能接受同学们的友情,但不能也不想接受别人的爱意,各位请回,不要我们影响上课。”说完就进了教室。
原来名花早已有主,纵然是崇拜者也有些黯然,众人纷纷走了,剩下四个人,一人仰天发呆,一人坐地抱头,一人潸然泪下,还有一人嚣张地大叫:“那个小子有什么好的?秦雨,你给我甩了他!”
秦雨大怒,走出来冷冷地说:“你算什么东西?敢在此胡说!给我滚远点!”一眼瞪去。
那家伙立刻全身发冷,心惊肉跳,仓皇而去;别人见她如此厉害,也忙走了。
麻烦似乎就这样解决了,其实远未结束。
嚣张的家伙无论有多大的来头,自忖就算秦雨嫁给他,他也不敢要,倒没再生事,麻烦来自秦雨的同班同学邓希平。班上的坐位是固定的,每月按组平行轮动,开学三周,邓希平都和秦雨紧挨着坐在后排。邓希平英俊潇洒,幽默风趣,面对绝色佳人,并不多看她,镇定自若,谈笑自如,这一点很象十几年前与秦雨谈恋爱时的帆影,虽然说话不多,但往往课间两句笑谈,就能逗得她开心;因此,秦雨对他很有好感,有时课后也跟他一起走走聊聊。
对邓希平的好感,秦雨并不跟帆影隐瞒,事实上也隐瞒不了,帆影的灵觉覆盖半径已达一千五百米,两校相邻,全在他的感知之内,起初帆影也不介意,认为同学间有些好感本属正常,但偶遇过邓希平两次后,觉得他没安好心,想要教训他,并劝秦雨不要跟他交往。
帆影说:“那小子绝对不是好人,小雨,你怎么就不信呢?”
“哼,我就不信。你说他不是好人,有什么证据?”
帆影无话可说。
秦雨得意起来,“说不出吧?你就是喜欢吃闲醋。”
这显然是翻起了在桃源时的老帐,帆影气得说不出话来,恨不得捉住她狠狠打她的屁股,果真如此,她定会运起宝甲跟我发狠,把这房子都拆掉,唉,长不大也还罢了,这婆娘竟是越长越小了,越来越顽皮,就说桃源那次吧,也就是七八岁的小女孩才会对男孩们的鸡鸡那么感兴趣吧?能怪我多心么?真是奇怪啊,帆影叹了口气,一转眼,却见舒韵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很想看他们吵架似的,不由奇怪地问:“小韵,你不劝我们就算了,怎么还很高兴似的?”
舒韵笑道:“倒不是高兴,只是觉得好玩。其实,就算那个邓希平没安好心,小影你又有什么必要去教训他呢?小雨这么大的本事,难道你还担心她会吃亏么?”舒韵见过秦雨学练真气罩,还不小心碰了一下,给麻得跳起来。
帆影一听,觉得自己确实多管闲事,她就算昏迷不醒,还有宝甲护体,邓希平能奈她何?忙说:“小雨,对不起哦,以后,我不管这事了。”
秦雨当然也是想起了桃源那回,犹未消气,不答话,转脸看电视。
舒韵劝道:“小雨,小影也是关心你,就算他吃闲醋,也是爱你的表现,对不对?”
秦雨说:“小韵,你不知道,这家伙啊,特小气。”
“是吗?倒是看不出来。”
可别把桃源里的事情说出来,帆影忙过来牵起秦雨,推着她进了卧室,“床头吵架床尾和”,睡一觉,就什么分歧都没了;当然,秦雨还是一如既往地跟邓希平交往。
事实上,帆影情埸经验老到,眼力超人,对邓希平的看法一点没错,邓希平果然没安好心。邓希平曾得异人相授,对女性身体有不一般的研究,认定秦雨还是chu女,虽然她跟帆影相爱,只要找机会把她奸污了,她定会嫁给自已。有一天下晚自习前,邓希平故意跟秦雨多说了些好玩的事情,拖到同学们都走了,两人才一起出去。秦雨和帆影修练内功,有蒸发体内水分,磨练肌体的作用,本就要多喝水,不知觉间,带来的水喝完了,教学楼边上也没处买水;邓希平早料到她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就把自己还没喝的瓶装矿泉水给她;秦雨喝了后,不久就有点头晕,但以她如今的功力,岂会着了这种下九流的道儿?默察体内状况,邓希平的水中,混有两种无色无味的药物,一种致迷,一种催丨情!真气自动护体,已高速运转起来,一点头晕是因为缓缓流转的真气突然加速产生的,片刻间就把药物蒸发干净了。
邓希平并未察觉,见她有些异样,自以为得计,双手来扶,秦雨想到自己因为这个下三烂差点跟帆影吵架,怒从心起,一巴掌扇去,打得他滚出三米多,杀猪般惨叫起来,前面的同学闻声都跑了过来,秦雨淡淡地说:“邓希平,我也不想要你的狗命,劝你赶紧退学,否则,我每周打你一次,只要你熬得住不自杀,你就混下去吧。”
同学们不明所以,愕然相视,秦雨自走了。
邓希平被同学抬回宿舍,惨叫了半夜,直到叫不出了,仍疼得全身如癫痫般抽搐,校医来看了,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体内也没有异常,摊摊手走了。到第二天,邓希平连抽搐的体力都没有了,躺在床上半死半活。自有同学告诉老师,老师问秦雨是怎么回事。
秦雨说:“他是流氓。要是校方开除他,我就不打他了。”
“你说他是流氓,有什么证据吗?”
“有。”秦雨拿出邓希平那瓶水,“老师拿去化验一下就清楚了。”
铁证如山,邓希平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
没人知道秦雨暗中的手段,邓希平已被她点死要丨穴,将终生不举。秦雨最恨这种人,当年在雨山时杀张三都毫不手软,岂会让这种人渣有继续作恶的可能?
邓希平很快就发现自己被秦雨暗算了,一时万念俱灰,差点自杀,转而一想,我死都不怕了,还怕她么?此仇不报,誓不为人!然而,秦雨如此手段,邓希平知道无论如何都是斗不过的,只有寻访世外高人相助一途,他如此劣迹,本来就在家乡呆不下去,正好孤身远走。
邓希平如此阴毒下流的手段激起公愤,他被秦雨惩治且开除,自然大快人心,七八个曾对他有好感的女生更是后怕不已,非常感激而崇拜秦雨;同学们都没想到娇滴滴的秦雨竟如此厉害,但除了极少数龌龃小人,同学们并不怕她,此事过后,她的崇拜者激增;秦雨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对男生生出戒心,依然温婉可亲,偶尔还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倒是比上一次大学期间还活跃了一些。
第五十二章杀人灭口
作者:帆影 更新时间:2011-06-10 05:00:10字数(2730)
由于近些年来边境贩毒活动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国家情报部专门成立了缉毒处,安然若不退休,将会成为该处第一任处长,为了充实力量,原为特别行动处高级侦察员的王立和刘凤调入该处。此前,王立和刘凤因为帆影那颗莫明其妙的小珠子而发现不被上级信任,感到前途渺茫,两人都打了报告,想调出情报部,但未被批准,领导好言劝慰,他们也就算了。
“不让走就算了,把我们调进缉毒处,这是什么意思?”刘凤狐疑地说,“不会是想让我们象安然那样去做卧底吧?”
“我们有安然那样的本事就好了,连她都九死一生,要是我们去,哼哼,”王立冷笑,“死定了。”
五年前,安然打入境外武装贩毒集团内部,卧底一年多,终于寻得机会,配合当地警方和武警部队,一举全歼了该集团,立下奇功。
听他语气不似平常,刘凤脸色一变,“你猜到什么了?”
“记得帆影说过的话吗?”
“什么话?”
“一年之内,记得逃走,否则必被灭口。”此时已将近两年了。
“啊,那珠子真的有用?你怎么知道的?”也许除了汪局长,没人知道得了珠子的大人物是谁,那么多大人物,谁敢一个个地去查哪个的孙女是否青春不老?
“我猜的。因为我发现帆影和秦雨又上大学去了,这就说明他们不会躲了,也就不是用的缓兵之计。”王立淡淡地说,“小凤,想开点,做我们这种工作,随时都要有为国捐躯的准备,同样是因为帆影和秦雨的缘故,我们比林一兵幸运多了,这么多年了,有谁想到过为他恢复名誉么?事实上也不可能吧?而我们肯定会被追认为烈士的,千万不要做傻事,以免身败名裂,还连累家人。”
刘凤愣了片刻,说:“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这不能怪你。其实,就算你不好奇,别人就会相信我们不知道而放过我们吗?只怕帆影好心地说我们不知道,人家越发不敢相信他。”
刘凤黯然无语,心想,自从十几年前惹上帆影,我们就一路不顺,虽然他从没对我们动杀心,但我们还是一步步走上死路,莫非这就是命运?还是这世上有的人是绝对不能惹的?
王立又说:“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再说,某人想杀我们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小心点就是了。”
刘凤点点头。
半年后,两人奉命来到边境某地,协助当地警方与贩毒集团周旋,某日深入边境丛林追踪毒贩,不幸中了埋伏,被几十个贩毒分子包围。
已知必死了,刘凤说:“王立,请原谅,我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那些大人物,他们凭什么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我不能放过他!”
“事已至此,我们不甘心又能如何?”王立说,语气一变,“小凤,你要是敢投降,我先杀了你。”
“在你眼里,我竟然是这样的人吗?”刘凤惨笑,“你开枪吧。”丢下武器举手走了出去。
王立没有开枪。
刘凤被反绑着带到对方头目面前,告诉了他一个惊人的秘密,然后转身就跑,死于乱枪之下。
几分钟后,王立战死。
一个月后,国家情报部沉痛宣布,刘凤和王立因公殉职,追认为烈士。
几天后又放寒假了,帆影和秦雨回到e省松山市,秦明告诉他们这件事。
虽然早有预料,帆影和秦雨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半晌,帆影才说:“也许您已经调查过了,他们的死有灭口有迹象吗?”
“暗中了解了一下也只是慎重起见,没有证据表明那是人为的陷害或者灭口。”秦明说,“其实又何须灭口?有的工作本来就很危险,而他们不具备安然那种身手,以及超人的坚忍和狠辣,未必能适应,也许他们这次不死,下次就逃不过了。说起来,十几年前,林一兵要是不死,做这种工作倒是挺合适的。”
“是啊,可惜了一个人才,只是,他做得太过份了,我不得不杀。”
“那是当然,就算你不杀,我们也会杀的。”
听他们说到杀人,秦雨有了主意,恨恨地说:“小影,我们杀了那个老家伙!”
“小雨越来越不懂事了,”秦明瞪了她一眼,“我问你,你跟小影在山里十年都过了,怎么出山上大学了,还会天天想家?这半年来,害得小影周末都陪你几百里的驱车往返,莫非你那些年都是哭哭啼啼过日子的么?”
“人家想你们嘛,还骂人,哼,我告诉妈去!”秦雨嘟着嘴走了。
“这,”秦明哭笑不得,“小影,你看看,怎么会这样?我觉得小雨好象越长越小了,不会是练功练出了什么问题吧?”
“应该不是练功的问题,因为我也比从前更想家想爸妈了,您知道这半年间我也回过家的,”帆影说,“我觉得这也是人之常情,随着父母年纪的增大,儿女都会越来越想他们,担心他们的身体不好,何况我和小雨自己不变,眼看着父母老去,年龄差距似乎越来越大,这种担心就更甚了。”
“有道理,倒是错怪小雨了,等下你帮我求求情。”
“当然,小雨也不是真生气,不会怪您的。”
“哦,我前面说到哪了?”
“灭口。”
“对,灭口,小影认为,王立和刘凤有没有可能把有人得了宝珠的消息传出去?”
“很有可能,刘凤有点小聪明,虽然从容就义,但死得这么冤,她不会甘心的。其实,正如安然所说,他们泄不泄漏都一样,某人的孙女几年内肯定会被杀的,我想出这个恶毒法子也是太无奈了,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妄想青春不老,但这种事岂能强求?当初,我得到那颗珠子的时候,心里就想,我且做个试验,让世人看看,这样的人到底能活几年?没想到一出山就有倒楣鬼找上门来,某人难道不知道我和小雨受的苦么?在青春不老的诱惑面前,他那点权势又算得了什么?”
“如果某人的孙女被杀,怕会迁怒到你和小雨身上呢。”
“迁怒就迁怒吧,”帆影淡淡地说,“也许,某人太不讲理了,会无病而终呢。”
“无病而终”是帆影准备暗杀的专用词,他十四岁杀雨红前就是这样说的,那次正是秦明奉省厅之命配合并接送他,而因为那次的默契配合,两人惺惺相惜,平辈相交,朋友相称,后来帆影与秦雨恋爱,关系就变了;如今,秦明又闻此言,不觉有点恍惚,叹道:“岁月如流啊,一晃就二十年了,小影还是翩翩少年,我却已经老了。”言下之意,这次,我是帮不了你了。
那个大人物十有八九是上面的高官,果真敢逼帆影,以帆影如今的手段,杀之并不太难,这可不比杀雨红,秦明身为一省公安厅长,不把帆影捉起来已很惭愧了,岂能帮他?
帆影笑了笑,“到时候再看吧,也许某人年纪大了,本来就有点小病,小病也有可能致命的,那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安然没病帆影都能帮她装出重病来,某人要是有高血压之类的常见病,就很容易“治”成好人了,谁也不会起疑;另一方面,只要某人的孙女一死,自然就知道他是谁了,除非他躲进地下防核工事之类的地方,否则没有帆影不能潜入的。
秦明又往好的方面想,说:“也许某人还讲理,不会迁怒于你,毕竟那是他自找的。”
“但愿如此。”
第五十三章 世外高人
作者:帆影 更新时间:2011-06-10 05:00:10字数(2560)
邓希平少年时所遇异人,其实不过是个江湖骗子,且不说教给他的所谓“相女经”之真假,这本是色狼专用的本领,不是教人学坏么?当然,说来帆影所习练的更纯属色狼内功,小时候父母也没怎么管教他,他要是学坏,怕会成为天下第一色狼,之所以没学坏,该是身边没有合适的坏人可学吧?
江湖骗子一般没多大的本事,但走的地方多了,见过的人多了,自然见识广博,连带邓希平也知道了一些一般人不知道的事情,这些事情连帆影和秦雨也没有听说过。原来,中国除了历史上和传说中的武林门派,还有一些不在传说中,也不被任何文献记载的修道者,他们所隐之处也不是什么名山古刹,可能是人迹罕至的大山里,也可能是普通人根本进不去的边荒大泽,甚至于沙漠深处;邓希平所要寻访的就是这些世外高人。
很可能绝望和仇恨也能给人以力量吧,加上邓希平的运气不错,两年来,他以孱弱之躯,深入深山大泽,边荒沙漠,历尽艰险,九死一生而未死去,终于来到一个很可能有世外高人隐居的名为“米布泊”的荒漠深处,这时,他已变得完全象一个野人了,纵然是他的父母也认不出他,而且,由于被一只不知名的小虫子咬了一口,他的左小腿肿得快有大腿粗了,且不说已经走不动了,他骤然发现,眼前已无路可去,前面是一片显然会陷人的沼泽,左边是荆棘,右边是乱石,而天上乌云密布,看来要下大雨了。
这是上天要亡我啊,邓希平心想,无力地仰天倒下;几分钟后,雷鸣电闪,大雨倾盆!
天色渐暗,濒死的邓希平忽然良心发现,认定这一切都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他几乎是无意识地自言自语:“是的,是的,所有的苦难,包括秦雨对我下的毒手,都是我自找的,我如此卑鄙无耻,yin贱下流,难道不该死吗?啊,死吧,死吧,就让这漫天的大雨洗清我的罪孽吧,这样也好,这样也好,也好”
两天后,邓希平昏迷中醒来,是在一个干净整洁的大山洞里,腿上的伤已给治好了,床边有个仙凤道骨的老道长,看不出多大年纪。
“我是古道子,”道长说,“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一个人跑进这种地方?”
邓希平答非所问:“仙长不该救我的,我不是好人。”
“哦?倒没看出来,你且说说看,你是个怎样的人?”
邓希平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怕什么?毫不隐瞒地把自己做的坏事说给他听,不仅是对秦雨的阴毒下流手段,还有从前害过几个女孩子,骗过多少人,一一细说。
“看不出你还有两下子,”古道子笑道,不以为然地说,“你又没害死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倒是那个秦雨,你并未得手,她竟然下此毒手,这种断人子孙的事,亏她小小年纪就做得出来,以后怎么得了?要是碰上我,哼哼。”
“是我活该,仙长千万别去找她的麻烦。”邓希平说,“您既然救了我,自然是希望我能好好地活下去,不知有没有法子帮我治好?”
“没法子,不过,看你还顺眼,我教你一点粗浅的练气法门吧,走运的话,你练得七八年就会好了,但切不可纵欲,否则再无恢复的可能。”
邓希平大喜,笑道:“我没死掉,还碰到仙长您,该算运气好了,纵欲嘛,那是不敢的。”
于是,邓希平就在这里住下了,跟古道子学练气。荒漠里有沼泽,也有石山,古道子的洞府就在一座石山里,这座山上有金矿,古道子用一只半人高的古炉鼎,烧一种另一座石山里找来的焦炭般的黑石,以奇特的方法,能把金矿石练成西瓜子大小的金块;沼泽里有一种鱼,黑色,巴掌大小,样子象鲤鱼却有四肢,喜欢啃噬树木,把一根长点的树枝伸进泥中深处,很容易钓上来,但这种黑鱼可比鲤鱼灵活多了,会很快就沿着枝爬上来,得小心被它咬到,咬一口就会肿起,疼得几天;黑鱼或煮或烤,味道鲜美,且极富营养,每天吃得两条就够了。
邓希平和古道子本来就还算投缘,何况他很会讨人欢心,言语幽默风趣,古道子很喜欢他,若非觉得他资质一般,定会收他为徒。令邓希平非常惊讶而佩服的是,古道子已经隐居此地修练一百多年了,他自己都不记得到底多少岁了。两人偶尔也会谈起秦雨,古道子认为,秦雨十七八岁就能练出这么厉害的点丨穴功夫,只有几种可能,一是天资过人,二是得了师门天材地宝之助,三是她实际上不止这个年纪。
“不止这个年纪?”邓希平问,“那她多大了?”
“正常修练的话,应该有四五十岁了。”
“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师兄就是这样的,如今该有一百三十多岁了吧,看起来才四十来岁的样子。”
“您还有师兄?”
“当然有,只是,你不是我的弟子,门中的事情不便告诉你,更不好带你去。我师兄道号古叶子,人家都叫他古叶,在修道界,比我可有名多了,就在离这里百里左右的地方修练,那家伙有点古板,我跟他合不来,所以不在一起,不过他隔得两三年就会来看看我,你若想见他,在这多住几年就行了。”
这里渺无人烟,寂寞得紧,邓希平自忖不是神仙中人,住不得太久,自嘲地笑了笑。
山中无岁月,转眼就过了一年,邓希平虽然资质一般,但很用功,也能吃苦,练气已入门了,日后自行修习不会有什么问题,古道子本想再教他点别的功夫,或许他练得几十年,走运的话,能自己去找秦雨讨回公道,但他不肯学,死后余生的他奇迹般地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人,觉得学了厉害功夫,可别又生出什么妄想去做坏事,至于所谓的“公道”,自己若能练好身体传宗接代,不就是天大的公道么?他不肯学,古道子也不勉强,但他要走,古道子却有点不舍,决定跟他出去看看。
百年来,古道子并非从不出山,但他对俗世红尘不感兴趣,每次都只是交换些物用就回去,这回所谓“看看”,其实是想找秦雨或者秦雨的师傅切磋切磋,不管他是真的切磋还是想趁机教训秦雨,邓希平都是不能拒绝的,只好带他前往h省光阳市。
三年过去,邓希平如历沧桑,无论心理还是外貌,都跟从前判若两人,昔日的同学是不可能认得出的,倒不会有什么难堪,可是,他和古道子来到光阳医学院时,问了几个同学才知来得不巧,秦雨跟她的男朋友帆影几天前出国了,没人知道几时回来。
“再过半个月就放暑假了,秦雨和帆影应该会回来参加期末考试,”邓希平跟古道子商议,“要不,就在附近租间民房住下来,等等他们?”
“等等吧。”
古道子有时一练功就是好多天,在他的感觉里,百年一瞬,他的时间观念大概跟小虎和阿莲那种怪物差不多,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