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她恨恨地转回房,砰地一声踢上房门。
“啧啧,好泼辣!不过我喜欢。”曲笛快乐地吹着口哨走了。
第九章
丁叮踢上房门后,也吓了一大跳。
“喝!我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她看看自己的脚,却像见到鬼一样地跳了起来。“我的绣花鞋呢?我的裹脚布呢?”
直到此刻,她才猛地发现自己脚下穿的是一双锦缎做的靴子,柔软舒适,比起之前她缠着小脚硬塞的绣花鞋……真的不能怪她迷糊,连被换了鞋袜都没发现,因为现在的靴子实在太舒服了嘛!
她原地蹦跳两下,然后欢快地绕着房里的桌子跑了起来,一开始速度很慢,然后逐渐加快,最后变成一抹流星,所过之处,余下残影片片,在影子尚未消失时,她人又已回到原地。
“哼!凭你也想留下我。”她得意地抽抽鼻子,三两下解决掉竹笼里剩下的包子,拍拍鼓鼓的肚皮,动作完全不像个大家闺秀。
但她却没有发现。当一个人真正做回自己的时候,心里只会充满无限的欢喜,是不会察觉其中的异变的。
她吃完包子,打开门,探出头左右张望两下。
没人。看来曲笛没骗她,他的确是个很忙的生意人。既然他不在,就别怪她跷头了,只要她能走得无声无息,不惊动任何人,应该就不会影响柳怀犀与天宝坊的买卖了。
曲笛想以此威胁她、幽禁她?门儿都没有。
她轻飘飘的身影,化成落花,随风荡出了简陋的房间,一跃上了屋顶,直朝她心里的家奔去。
待得她身影消失,曲笛从暗处行出,身旁跟着曲敏儿。
“你还会回来吗?”曲敏儿望着曲笛的眼神充满不舍。
“有机会吧!”曲笛拍拍她的肩。“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她点点头。“尽量给柳怀犀方便嘛!我晓得。”
他从怀里掏出一包药粉递到她手上。“招待柳怀犀的时候,放进他的茶水里。”
“你想毒死柳怀犀?”
“我要弄死他,直接让他完成不了任务,回去被小皇帝砍头就是,干么还下药?这是让他暂时不能人道的药。”
“啊!”她张大嘴。曲笛对付柳怀犀的手段也太恶毒了吧!
他耸肩。“没办法,我太了解我那可爱的师姐,她虽然被我教导得很精明了,但骨子里还是带着三分我那死鬼师父的愚善,哪怕她恢复记忆,发现自己不爱柳怀犀,她也不会一定了之,一定会求得柳怀犀的原谅,确定解除婚约,才肯跟我走。偏偏我很讨厌那种书呆子,与其求他应允放我师姐走,不如让他自己自卑,不敢留下师姐,这样对大家都好。”
是只对曲笛好吧!要柳怀犀暂时不能人道,是很残忍的。但曲敏儿能说什么?曲笛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是从来也没有失败过的。
她也只能点头答允了他的要求。
曲笛接着说:“我离开后,你立刻接手天宝坊,并放出消息,说我突然暴毙或者出海……不管什么都好,就是尽量让天宝坊跟我撇清关系,有什么事你再派人跟我联络,明白吗?”
“那拍卖宝剑、大闹武林大会的事?”
“不干了,你把那些剑送给柳怀犀,让他转送皇帝去。万一剑出事了,让姓柳的自己去烦恼,你千万别强出头。”他之前制定那一长串与敌俱亡的计划,是因为他找丁叮找太久,久到他已丧失希望,才想用最激烈的手段和敌人同归于尽。
但现在他都找到丁叮了,白痴才会跟那些敌人一起死,他还想留着大好岁月跟丁叮一起畅游山林,共享欢乐呢!
至于那些毁了白云庄的仇人,没关系,他还年轻,有大把岁月跟他们耗,他多得是手段折腾他们……正想着,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敏儿,你跟柳怀犀谈完生意后,不妨借着赠送宝剑时,稍微跟他提一下吸血大法的恐怖。”
“他不过是个读书人,与他谈论江湖事有何用处?”
“正因为他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正经无比的官儿,他会很清楚这邪功对于国家、社稷、百姓的威胁。”
“你想藉肋官府的势力对抗血杀宫余孽?可这对你的报仇大业有何用处?”
“用处在哪里呢?嘿嘿……日后便见分晓。我走了,你也保重。”他走了几步,想一想,回过头望她一眼。“你如果要嫁人,记得眼睛睁大一点,那些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是万万不能挑的,知道吗?”
说完,他真的毫无悬念地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良久良久,两行泪滑下。
“你不嫌说得太迟了吗?我的心早在三年前就被一个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给勾走了,呜呜呜……”呢喃着,她再也忍不住以手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丁叮一离开天宝坊,笔直往西行。
她一心只想快赶回家,却没有发现,她心底日思夜盼的家并非“柳家”;因为柳家是在天宝坊的南方。
她走的方向是朝着白云庄去的。
完全是无意识地行动,在大街上、在拥挤的人群中,她像一条泥鳅一样,在众人发现她的存在前,已滑溜地跑了开。
她行色匆匆,越是赶路,一颗心就跳得越快,却不是因为累,而是胸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嚣着想要蹦出来。
那股子海啸般的情绪在她奔近苏州城郊的山头时,累积到最高点。
“啊!”她张嘴,发出一记长啸,如凤鸣九天,清越激扬,直入云霄。
而伴着啸声的是她轻灵若凌波仙子的身姿,脚尖轻点着山石,一路曲折,直上山顶。
“啊!”须臾,一记龙吟加入丁叮的啸声中,龙吟长空,雄壮威武,身形是笔直的,就好像一支脱弦而去的长箭,一气不换,直时山顶。
丁叮欢快的脚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猛然煞住。
她讶异地看着满地的残砖废瓦、焦黑的土石,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间就这么回到了现实。
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应该是要回家的,回到柳怀犀的身边……原本在脑海里纠缠着的画面突然像褪去了伪装,变得清晰无比。
她往前踏一步,一段记忆回到脑中。
“爹爹,你回来了?咦?那是谁?”
她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孩子。
他一开口就叫她“姐姐”,她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这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生活既无聊又无趣。
她好想要一个弟弟,而这个弟弟好可爱,嘴巴又甜得像涂了蜜。当他洗干净后,她真是吓了一跳,这世间怎么有这样俊秀的孩子,就像天地的灵气都集中到他身上了,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后来,他变成了她的师弟,她也慢慢了解了他的出身来历。
但是她一点都没有看不起他,反而更加怜惜他,把他当宝一样地捧在手心上疼宠、呵护。
爹爹说他性情偏激,需要好好教导,否则难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那就是玲珑门的罪孽了。
她却不以为然,师弟或许性情稍微极端了一点,但他的心肠其实是很好很好的,看看他在山里这么久,几时胡乱杀戮那些鸟兽了?除非对方先冒犯了他。
照师弟的说法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抱歉了,犯我一分,我必十分回报。
师弟主张人性本恶,因此除恶务尽。
爹爹认为人性本善,凡事必留余地。
她则觉得他们两人都有道理,不妨择中庸而行。
他们三人就在这里……对了!她想起来了,这地方就叫白云庄,是她真正的家啊!
一只大掌无声无息拍上她的肩,以她目前的功力该是躲得开的,但她没有躲,一双泪眼回望过去,盯住那黑发中夹着银光,容颜如雪的男子。
“师弟……”泪水滑下,她软软地倒进了男子的怀里。
曾经,他瘦瘦小小,足够她完全抱进怀里呵疼着;如今,他抽长的身子比她足足高出了一个头,宽阔的胸怀紧紧地拥着她。
他的身体在颤抖,四年啊!多么漫长的时光,久到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可能等到了,她必是死去了,否则怎么会任他翻遍天下,仍然遍寻无踪。
他本已下定决心豁出这条命,为她报完仇,就下黄泉去找她。
然而,上天终究没有绝了他的生机,终是让他找到了她。
他小心翼翼护着她,不惜耗费大半功力为她打通阻塞的经脉,餐餐灵药,佐以昔年他俩在山上最喜爱的东西,用最平和的方法,总算勾回她的记忆,令她重入他怀抱。
好久、好辛苦的一段岁月啊!
他抱着她,指着左前方一块黑抹抹的地面。“就是在这里,我第一回见到你,我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娶你做我娘子。”
丁叮一阵沉默。当时的她年纪太小,不了解他口中的“喜欢”到底是什么意思?对于他的亲近、搂抱、甜言蜜语,根本不解风情,索性什么也不做,一切随他,直到那一夜……
他扶着她,引她走遍那曾经存在、如今却成废墟一片的白云庄。
他们曾经在丹房里打架,在书库里读书,在厨房偷喝酒……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复记忆,但他却记得一清二楚,仿佛在白云庄那段岁月,每一时每一刻都是用烙铁直接烙进他的骨子里,任凭岁月无情流转,刻痕始终如一。
他们的脚步最终停在密室前。
当年曲笛建这密室,为的就是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跟丁还父女。却想不到,正是这间密室引得他与她生离四年之久。
“你知道吗?师姐,我爱了你近十年,从我们第一天见面开始,我就知道我爱你,这一辈子仅会爱你一个。但只有一次……我几乎是恨你的,我想问你,那夜,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抛下我?我宁可和你死在一块,也不愿独自偷生。”
她抬头,模糊的泪眼看着他清俊的容颜,面白如玉,若非那一头泛着银光、夹着点点星霜的头发,他跟过去完全没有变。
是什么原因让他显得如此苍老,又如此深沉?
她心好痛。“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欢是什么意思,直到那一夜,我看到那两柄柳叶刀差点搅碎你的身体,我突然懂了。我舍不得你受伤,我想你好好活着,但愿你一生平安到老……我要你快乐,师弟,我衷心祈求上苍能赐给你幸福,只要你能活下去,我……我可以做任何事。”
霎时,曲笛心底像翻起了涛天巨浪,紧紧地将她搂进了怀里。
记亿中,这辈子他没有真正地拥有过什么东西,他总是在追寻、掠夺,然后失去。
小时候,他没有力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身边那几个尚可称为“亲人”的乞丐,被王纷活活烧死。
长大后,他有了一身本领,也使尽手段想要保护丁还和丁叮。
但丁叮不认可他的做法,丁还也不信任他,所以白云庄还是被大火烧成废墟。
一个人一生可以承受多少次的生离死别,曲笛不知道,但他清楚自己受够了。
如果他真是那么差劲的人,注定无法守护自己心爱的人,那么,就让他抱着敌人一起下地狱吧!
打从丁叮下落不明后,他的生命就已经跟死亡划上了等号。
直到此刻,她完完全全记起了过去,并且回应了他的感情,他才感觉到那已停止跳动四年的心脏又开始有了律动。
“师姐,娘子……叮儿……”他的宝贝啊!“我不是在作梦,你真的爱我?”
丁叮回抱着他,从他颤抖的身躯可以清楚感受到他心情的激动。
他浓烈的感情像水一样流淌进她的心,点燃起一股庞然火势,直烧得她心头发烫。
如果她曾经以为爱情就是平淡如水,那现在这种激烈有如怒涛狂啸的感觉又是什么?
她想要紧紧地拥抱曲笛,爱他、怜他,一刻也不愿意与他分开。
为了他,她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这已经完全脱离了众所公认最好的夫妻相处模式——相敬如宾。
她有点怕,却有更多的兴奋与期待。跟曲笛在一起,她的生命会是无限的多采多姿……
“我爱你。”她很用力地点头。“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因为你打上山就每天在我耳边说喜欢我,将来要娶我做娘子;也可能是因为我习惯了身旁有你的日子,更或许……反正原因太多了,我也搞不清楚,我只晓得我要跟你在一起,没其他的了。”
“好好好。”真正的爱是说不出口的,存乎一心,他懂。“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说着,他拉起她的手,往后山的小湖方向走去。
景色依旧,但小湖边多了一个土坟,没有立碑。
“这是?”她心头隐隐明白底下埋了什么人,浓浓的伤痛激红了眼。
“老头的坟。”他说。
她忍不住横他一眼。“你就不能好好叫一回师父吗?”
“不能。”他拖着丁叮跪在坟前。“老头,我要娶你女儿了,以后就不叫你师父了,反正你也没真教过我什么,我的功夫八成以上都是师姐教的呢!从现在起我就改口喊你岳父啦!岳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三拜。”这个礼他倒是做足了。
她翻了个白眼。“我还有婚事没退呢!这么容易就能嫁你吗?”
“难道柳怀犀坚持娶你,你就肯嫁他?”如果在她未表明心意前说那等话,他还会稍稍担一下心,但现在,他完全不在乎了。
“呃……”她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
“所以喽!我们干脆点,在岳父坟前拜了堂,其他事就别管它了。”
“柳公子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么做岂不是恩将仇报?”
他长叹口气。“早知道你们姓丁的都是木头脑袋,幸亏小爷早有准备。”
“你说什么……啊!”她脑筋一转。“莫非你对柳公子做了什么坏事?”
“你放心,我不会伤那位柳公子半根寒毛的,毕竟他也是个朝廷钦差,虽然身负的使命是有些奇怪,可我也没必要跟官府斗上啊!”他自己的确没让柳怀犀掉半根头发,不过是让曲敏儿给姓柳的下了点不太好的药罢了!
“真的?”
“总之我跟你保证,柳怀犀是什么问题也没有,可以了吧?”
“我就信你这一回。不过……你好像对柳公子的事情非常清楚,那份密旨连我都是到了苏州才知晓的,怎么你却全知道了?”
“天下第一情报组织『灭天』的主人就是我,我没跟你说吗?”
她恨恨地瞪他一眼,两根手指化成两道虚影,拧住了他的耳朵。“你从来没说过,而且……你取的名字也太难听了吧!”
“那我现在说啦!”说实话,好久没被她拧耳朵了,时隔四年再重温旧味,真是……痛与乐并俱啊!“还有,我取的名字哪里难听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于是我以『灭天』为名,行大义之举,我觉得很好啊!”
“偏激、偏激。你圣贤书都读到屁股上了,恶事都是人在做,与天何干?况且先人有云:人善人欺天不欺。你不敬天地,不服五常,又岂能为人?”
“妈的人善人欺天不欺啦!我说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就拿岳父来说好了,他一辈子干过什么坏事吗?穷一生之力为武林谋福,他得到了什么?再说先前被我弄垮的王家,从老到小,没一个好货,却享尽半生荣华。你说说,老天还有长眼吗?不该灭了它吗?假使凡人皆有百岁之龄,行善者得辛苦九十九年,方得最后一年的安稳。那为恶者却可安享富贵九十九年,最后一年才得报应,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是为恶较划算啦!”
能这么算吗?好像很有道理,但却……大违常理。要说对人情冷暖的体会啊!十个丁叮也辩不过曲笛。
曲笛赶紧拉她拜堂。他现在学聪明了,不像十二岁时那样笨,明明看准了一个爱人,还傻傻地等着她长大,等啊等的……差点把人给等丢了。
他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赶紧把人抱进怀里先,至于其他的礼教道德方面……让它们全见鬼去吧!
第十章
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才猛然醒觉,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
“你又拐我!”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
“唉呀!”曲笛闷哼一声,停下扯她腰带的手。“堂都拜完了,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怎么说我拐你了?”
“我说过,没与柳公子退婚前,不能跟你成亲的。”
“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我们早一天成亲、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没真正拥有她,他心不安啊!
“这是道义上的问题,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好师弟,我一定会嫁你的,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算她求他了。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松开、又握紧、再松开,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他长叹口气,翻个身,躺到草地上,仰望那蓝蓝的天空,清凉的风拂过树梢,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春天,他们在这里掏鸟蛋;夏天,他们爬到树上捉蝉;秋天,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冬天,他们拿来丁还的藏酒在树洞里偷偷地喝……
每一景、每一幕都是那么样地欢乐、平和,宁静到他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到永久。
奈何,天下间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
一场惨剧结束了他的梦,毁去的不止是他的生活,更是他对人生全部的信念。
他再也不敢相信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哪怕它们曾经美好到极点,也终有一天会消失无踪,他一个渺小的凡人又能真正捉住、守护得了什么?
他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享受那得来不易的幸福啊!
“师弟,你生我气吗?”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拉到唇边,谓柔地亲吻。“我爱你,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份爱永远不会改变。只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处理过去的那些麻烦。”
他叹口气,把她抱到自己身上,轻轻地吻着她的唇。“我相信你,只是……我担心……你晓得的,人生中总有无数意外,倘若四年前的悲剧再度重演,我们对抗得了吗?”他摇摇头,甩开那恐怖的画面。“好吧!我给你时间处理柳怀犀的问题,但就这么一回。我对什么富贵荣华都没有兴趣,只想跟你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我不要任何人事物打扰到我们;之后倘若再有不轨之徒妄想破坏我的生活,我会不择手段毁灭他们。师姐,你能够承诺我,假使真有那么一天,你会全心全意信任我吗?”
看着他玉般的容颜衬着那泛着银光的乌丝,上头闪着点点的星霜,她终于知道一直以来他在怕些什么了。
曲笛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他爱这个世界,从一个人到一株小草,一旦投入了惑青,他都会全心全意去维护。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他没有父母,小时候甚至连三餐温饱是什么滋味都不晓得,因此养成了他掠夺的性子,只要看上一件东西,就一定要紧紧揽在手上,不能有丝毫的松解。
他努力爱着他所爱的人事物,奈何长久以来,从来也没有人回应过他,哪怕是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她,也不曾全心全意去感受他那既深刻又悲痛的爱情。
“对不起。”她感到无比的心痛,要多少的绝望与失去,才能将一个大好青年变成这个样子;而这些都是她不曾替他想过的。“也许你说的对,人生总有无数的意外,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怎么样。而我既然已经嫁给了你,就不该再执着那些礼教道德。”
“呃!”他眨了眨眼。“你是什么意思?”
她抿唇,轻轻一笑,如桃花盛开,迎着春风,送来阵阵芬芳的气味。
他感觉浑身一颤,脑袋瞬间变成一团浆糊。
她低下头,吻上他的唇……应该是这样做没错吧?天知道,她从来也没做过啊!不过在柳家的时候,听一些下人们提起过男女情事,不外乎亲亲小嘴、拉拉小手,所以……接下来就是牵起他的手了,然后……
她不知道了,疑惑的眼望住他。
他呆愣住,对于男女情事,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经验,毕竟,他拜师之前还太小、而且太穷了,去哪找女人教他这等事?
后来结识了丁叮,一心认定她就是他未来的娘子。
曲笛又是死心眼的性子,决定了一件事就死活也扭不过来,这辈子就只要丁叮一个女人,哪怕曲敏儿貌若天仙,对他又情深意重,他始终不动心。
这……既然是两个情事上的初手,那么该如何行这周公之礼,就只好……一切依循本能了。
四唇交接,用力地猛吸,某个人一个不小心让牙齿与另一个人的唇瓣发生了太过亲密的接触。
“好痛。”
“啊,见血了。”
“怎变办?”
“没关系,呃……舔一舔吧!j
这舌头一舔,就像在火炉中添了炭,情焰轰地一声烧了个惊天动地。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抛飞,赤裸裸的身体在晴空下、草地上翻滚着。
一切完全就是本能,不讲浪漫、没有温柔,只懂得用自己最大的力道去揉捏、吸吮、抽动……
云散雨歇,曲笛和丁叮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顶上蓝天。
两人赤裸裸的身体上都布满了青紫瘀痕,有些地方还因为抓咬过力而破皮、渗出点点血丝。
他们看着天空,一朵云飘过去,接下来又一朵、再一朵……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哑着声音开口:“感觉如何?”
她想了好久,声音同样的沙哑。“好痛,而且好累,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
嗯,好神圣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他思考片刻。“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人也是会发情的,所以要做这种事。”
“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
“这个……青楼我也去过几回,都是同人谈生意时去的,大家一起喝喝酒,听几个小姑娘唱唱曲子、跳几支舞,然后……生意谈成大伙儿就散了,没见过有那种天天发情的人啊!”幸好四周无人,否则让之前在商场上被曲笛的阴险手段坑过的人听见,非吐它三大口鲜血不可!
“也许改天我们应该一起上青楼看看,为什么他们每天发情都不累?我们还是练过武的,身体理当比一般人强壮,却搞得这样疲倦,太没道理了!j
“我想想,苏州最有名的青楼应该是锦绣坊,我们不妨去那里看看。”他也认同了她的提议。
就不知道这天下间有没有哪家青楼是肯接受一对小夫妻观摩,学习这房中术的?
“唉!”她抚着酸疼的腰,懒洋洋坐起来。“虽然还是觉得好累,但一些该办的事还是得办。”
“办什么事?”一日夜的洞房搞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虽然睡了一天,但他还是倦得很,啥儿事都不想干。
“你少来。”她玉腿横伸,踹他一脚。“陪我上柳家退婚。”
“有必要这么急吗?我现在很累耶!”
“我已经无声无息离开柳家快一个月,再不捎个信息回去,他们会担心的。”
“我让人去通知一声不就得了。”
“难道退婚的事也要别人代说?柳公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已失义在先,绝不能再失礼于后。”
“知道了、知道了。”他长叹口气,跟着爬起身。丁叮不愧是丁还的女儿,一样的老学究啊!
“那你还不快点儿?”
“再快也没用啊!”他苦笑地拎着那已成片片碎屑的破衣。“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那怎么办?山上可没地方买衣服。”
“你忘了四年前我在庄子后院建构的密室啦!里头不仅饮水、干粮、衣物俱全,就连玲珑门历代的典籍、我们一起炼的那些丹药、小机关也都保存完好。我们先去洗个澡,然后进密室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再去找你那位柳大公子退婚喽!”
“那密室没遭破坏吗?当年……”忆起那夜惨剧,她至今仍感心神震荡。
她就快满十八岁了,不再是昔日的无知小儿,自然清楚能让丁还打开机关,相迎入庄的都是些什么身分的人。而凭着他们的实力,以及吸血大法的强烈诱惑力,他们在焚尽白云庄后,难道还会放弃这唯一可能收藏典籍的密室,而没试图劫掠?她不信。
“就凭那几根废柴想破我的机关,再等一百年吧!”他成功离开密室后,葬了丁还,并在山里搜寻她整整一年;期间也遇过几波不明人士用尽各种手段想打开密室,但皆无功而返,反被他的机关、毒药弄得损兵折将。“告诉你,这里现在已经变成武林众所周知的鬼域了,任何想谋夺密室宝藏的人都会不得好死。”
她跟着他走到密室前,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到什么新的机关啊,你又做了什么手脚?”
他指着她脚下一株小草。“西域有名的金龙草,本性至阳,沾上丁点,焚筋毁脉,再配上苗疆的蛊毒、南洋的黑美人……嘿嘿嘿,哪怕是少林十八铜人亲至,也要让他们全部直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如果人家用火药炸呢?”看他这么嚣张,她就是忍不住要为难他一下。
“我其实很希望有人可以想到这一点,毕竟,我在这密室底下埋了五百多颗的霹雳子,想想,一点火药、加上五百多颗的霹雳子一起爆炸,那场面……我敢保证,哪怕是宫里一年一度的烟花节都没这画面壮观雄伟。”至于密室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损毁?不必担心,这密室可是他用尽心思建造的,一层铁、一层寒玉、一层砖……全部加一加,总共搞了十来层,这整座山头都被炸崩了,密室也不会完蛋。
她只有两个字送给他:“疯子。”
“感谢。”
她伸手,狠狠拧住他的耳朵。“你这个笨蛋,你把密室弄得像龙潭虎丨穴,我们怎么进去?”
“很简单啊!”他咬破舌尖,喷出一点鲜血。“那些毒草、毒虫都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牠们只要闻到了我血液的味道,自然会让路。”
仿佛是奇迹一般,随着那点鲜血的滴落,丁叮脚下的草枯了,灰黑色的密室四面外墙也恢复了它原本的青蓝色。
敢情墙壁变色,不是因为大火焚烧,而是因为这些毒物?
她忍不住打个寒颤儿,望向曲笛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古怪。武林谱上曾传,丁还是数百年来玲珑门第一奇才,年仅双十,已仗手中三尺青锋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这个记录到了曲笛身上……也许是需要改写了。
曲笛大步踏向密室,在那青玉砖上连拍三下,力道三次都不同。密室门洞开,奇异地,没有霉味传出,反而是冲出一抹寒凉气息。
曲笛微一耸肩。“一年前,我偶然得到一块万年寒冰,传闻它避尘、避水、避火,可保物品万年不坏,便拿来这里放着,看来功效不错。”
丁叮理解地轻点头,跟随他的脚步走进密室,里头果然纤尘不染,各式杂物收拾妥当。甚至……她还看到几块自己绣的帕子,旁边是曲笛绣了一半放下的百鸟朝凤图,一枝竹笛、一只草扎的蚱蜢、两只风筝……无数的童年回忆闪过心头,它们被好好地放在那块万年寒冰上。反而是玲珑门一些珍贵典籍、吸血大法的秘笈、几把宝剑,是被随意地扔在墙角。
丁叮的手不禁抚上那些小玩具,人生当中什么是最宝贵的?不是那举世无敌的武功秘笈、不是稀世珍宝;这些充满欢乐回忆的东西,才是人生无价宝啊!
曲笛取了一件外衣披在她肩上。“小心点,这万年寒冰的冷气可是很强的,你别着凉才好。”
她借着回头的瞬间,悄悄抹去眼角的泪,伸手拧住他的耳朵。“废话,你这么大块寒冰……都可以做一张床了,往一间小小密室里放,里头能不冷吗?”这傻瓜,真的傻,这样的稀世珍宝啊!却用来保存这些无用的小玩意儿。但是,她好喜欢、好喜欢他这份傻劲儿。
“我找不到小块的啊!”他无奈地大声喊冤。
丁叮一直以为得费很大的工夫才能说服柳怀犀与她解除婚约,毕竟,柳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他俩的婚期都发布了,却突然取消,对于柳家的名声可是莫大的伤害。
偏偏,柳怀犀却二话不说地应允了她的要求,甚至,他脸上还出现如释重负的表情。
丁叮不免怀疑,柳怀犀是不是撞到鬼了,又或者……她询问的视线抛向一旁的曲笛身上。
曲笛却是很干脆地把肩一耸,脸上就只写了“无辜”两个字。
他其实比她更讶异柳怀犀会这么干脆地解除婚约。
按照他原先的计划,由曲敏儿对柳怀犀下药,让他暂时变成太监一个;当然,药性不会立刻发作,以免柳怀犀怀疑到曲敏儿身上,并且药力也不会持续一辈子,最多一年,柳怀犀的男性雄风自然恢复。
根据柳怀犀的为人品性,他一定会因自惭而决定解除与丁叮的婚约。
只是……就算柳怀犀不想连累无辜女子独守空闺,甘心放丁叮离去,他也不会表现出这般欢快的表情吧?除非……
一定是敏儿干的好事。曲笛暗猜,也就只有曲敏儿那自小承受御教坊的教导,一举一动无不媚态尽显的奇女子,才能迷得这以迂腐出名的柳怀犀欢快送走前未婚妻。
只是……这未免太委屈曲敏儿了。
丁叮又和柳怀犀互道几句珍重,便与曲笛相偕离开柳家。
这一踏出柳家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