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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一点都不假……

    历经一日夜的搜寻,两个宝贝,他找到一个,另一个却下落不明,或许有幸逃出生天,或许真的死无全尸,连找都找不着了。

    但曲笛宁可相信丁叮还活着,那么好的一个姑娘,老天爷怎么忍心让她年纪轻轻就死去?他从来不信神,但此刻为了丁叮,哪怕是神、是佛、是魔、是妖,只要能护住丁叮平安,他都愿意去信。

    “你说,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而今,你真的不悔吗?”

    他弯下身,捧起丁还尸骨,来到丁还生前最喜欢饮酒赏景的小湖边,徒手挖苦泥地。

    “你为天下人半生奔波,得到什么?妻子枉死,女儿下落不明。如今你死了,天下又有几个人会记住你今日所做的一切?”

    他挖得十指迸裂,鲜血淋淋。“你说人性本善,只要善加导引,天下是不会有罪恶的。可是你导引了一辈子,又导引出什么?白云庄的机关除了你、我、还有师姐,再无人能破解,那些黑衣人若非得你信任,引之入庄,又怎么可能在庄里杀人放火?”

    他指肉模糊,烂成一片。“你信任那些人,那些人拿什么来回报你的信任?你说我冥顽不灵,可师父啊!你这一生不也是顽固过了头?”

    曲笛小心翼翼捧起丁还的尸骨,放入泥坑内,以双手捧土,慢慢地将泥覆在那焦黑的尸体上。

    会赖上丁还,也许真是天意,也或许他打心里就爱这样的蠢好人。炎凉世态,这样的人好少好少……

    他想跟着丁还,想练好功夫,想把白云庄变成铜墙铁壁般坚固,好保护这样的笨好人。

    奈何苍天无眼,好人总是没好报,反不如那边一恶人活得逍遥快乐、享尽荣华富贵。

    “对不起了,师父,曲笛有负你教诲,自此别后,我必当穷搜天下寻找师姐下落,这需要庞大的势力和金钱,所以今后我行事再不会遵守任何正道规矩,哪怕两手血腥,只要得到足够的力量助我寻找师姐,我都会去做。倘若让我知晓师姐已然命殒,我必让那些恶徒血债血偿,然后……”

    埋好丁还,他在坟前磕了十几个响头,直磕得头破血流,满面鲜红。“师父,如果你看到师姐,记得捉紧她,上穷碧落下黄泉,徒弟一定会去找你们,到时,嘿嘿……我可不再喊你师父,要改叫你岳父了。今生今世,无论生死,我曲笛是娶定丁叮为妻了。”

    他双眼通红,死瞪着顶上蓝天,原就死倔的个性,在这一刻更是发挥到极点。

    “若是娶不到丁叮,我曲笛誓不为人!”

    第六章

    虽然知道在白云庄附近找到丁叮不太可能,但曲笛仍然不死心地在这废墟一般的地方又待了一年,山上、山下,一寸土地不漏地又找了一回。

    这一年里,他除了找人就是练功,没日没夜地找、没日没夜地练。

    这一年,他满十八岁了,但看起来却像三十五岁那样阴沉。

    这一年,他原本漆黑如夜空的发色,变成带着银光般的灰黑色。

    这一年,他嗄哑的嗓音也因为成长完毕而变得低沉浑厚。

    他过了一整年没有变化,完全只有黑色的日子。

    终于,他死心了。他确定在这山上是找不到丁叮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也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女性尸骸,这证明丁叮存活的机会很大。

    满十八岁的这一天,他走到了还的墓前道了声再见,决定下山一边寻思报仇的方法,一边寻找看看有没有丁叮的消息。

    虽然天下很大,虽然他只有一个人,哪怕要寻上十年、百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会持续不停地找下去。

    他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苏州,这里是昔日江湖风波扬起的中心点,他有预感,可以在这儿找到一些线索。

    当然,正因为苏州府是吸血大法事隔多年后再度出现的地方,所以他在这里现身也很危险。

    毕竟,那夜黑衣人血洗白云庄时他露过面,如果他们认出了他,恐怕第一个小命不保的就是他。

    不过为了更有效率地找到丁叮,哪怕是火坑,他也跳了。他在赌,那夜他泥灰满面,青春年少,如今,他灰发童颜,年龄难辨,会有多少人记得他、认得他?但愿没有。

    隔了那么久,再度回到生养他的地方,空气依然熟悉、环境照样眼熟。

    “嘿!”曲笛居然在城门口就遇上一个摸人钱包的扒手,技巧真是……一个字——差。

    “小贼,也不看看本大爷是谁,敢往我身上下手!”他两指轻拈,对方手中的细薄刀片落入他掌间,竟在那五指上跳起舞来。“告诉你,在苏州城里,老子号称掏包的老祖宗。”

    把那扒手戏耍一遍,顺道摸走了对方今日所得,居然只有二两银,唉,收获这么少,真是丢尽扒手的脸。

    他顺手将钱放入口袋里。“这就当我教你一堂课的费用,下次找肥羊,记得眼光好一点,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像老子这样有良心,只拿你的钱,而不剁掉你那只狗爪子。”

    不过他这种行为好像叫做抢劫吧,这样算有良心吗?

    可谁教白云庄里各式秘笈、宝剑、珍奇物品众多,独缺银两呢?他要进城,那城门守卫可不收珍珠玉石,他身上一文也没有,只好向别人“借”喽!

    顺利交了入城费用,他走上大街,就见人潮似水,笔直往同一个方向流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元宵迎花灯?都三月了,花灯早撤了吧?”反正他一时也还想不出到哪找丁叮,就跟着人群去凑热闹吧!

    他一路走,一路看,直入朱雀街,却见万头揽动,一个偌大的比武擂台立在街心中。

    此时,擂台上正有两个男人在打斗,那武功看在曲笛眼里真是……好烂。

    眼见没啥儿看头,曲笛正想离开,但脚步却被一段话给吸引住了。

    “唉,想当年要不是我家老爹坚持要我十年寒窗苦读,期待一朝金榜题名天下知,现在上台争取千两黄金的就是我了。一千两啊,哪怕我做五十年县令也挣不了这么多的钱啊!”这是一个酸书生的叹息。

    听了那话,曲笛脑子飞快转动起来,要找丁叮、要替丁还报仇,单靠他一人要完成可说是极其困难。

    但如果他手中有一笔银两,再有一票忠心耿耿的属下,那么……大事可成矣。

    当下,他有了决定,他要夺得这擂台主的宝座。

    待上头两个年轻人分出胜负,曲笛身若流云地飘上了擂台。

    “这位兄台有礼了。”他躬身行礼的同时,一记指风点向青石搭就的比武擂台,自他的脚边开始,青石擂台裂出一道细缝,直接从对手的双腿间划过,整座擂台就这么转瞬间,被一记指风划成两半。

    原本的胜利者见曲笛上台就露出这么一手,脸色顿白,想他练拳也有二十余年,从没见过如此诡异的功夫,如若曲笛将矛头指向他……一个寒颤让他飞也似地逃离擂台。

    台下有自知之明的人,见曲笛功力高深若此,自觉难敌,纷纷离去。

    而那没有自知之明,或心高气傲非比个高低不可的人,也在曲笛阴狠的手段下伤筋断骨,不过半个时辰,青石擂台被鲜血浸润成红色。

    这会儿,再没人敢上台挑战了。

    所谓比武较量,多半点到为止,谁像曲笛,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与他交战者,全都是直着上来、被抬着下去。

    台上就见他灰黑色的长发飘飞,衬着那俊美面容,带出丝丝寒气,让春暖花开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几点冷意。

    他站在血红色的青石擂台上,双目环视台下诸人,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春冰。“请问诸位,可还有人愿意上台给小弟一点指教?”

    那些人看他身上的蓝色布衣洗得泛白,干净得纤尘不染,相反地,他的脚下却染了层层鲜血。那模样说多恐怖就有多恐怖,当下,余留下来看热闹的数百民众尖叫而逃。

    不过片刻,擂台方圆十尺,只留下几只被踩掉的鞋子,却是半个人影也不见了。

    这时,一个老管家欢快走上擂台,向曲笛长长一揖到底。“恭喜姑爷、贺喜姑爷,请进王府,老爷和小姐正候着您呢!”

    曲笛登时呆了。

    王敏,号称苏州第一美女。十指纤纤,面如桃花,肌肤似玉,不笑的时候,清灵雅致似临江水仙,一旦勾起唇角,星眸含醉,却又此牡丹娇艳三分。

    她可以说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过最美丽的女人,就连他心底念念难忘的丁叮,比起王敏也逊了三分。

    当曲笛被老管家引进王府,见过王家老爷子,再见到王敏,他才知道原来今天这场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较量,选的是王家的女婿,挑的是将来要继承王家产业的二把手。

    曲笛年幼时就曾听闻这王府是苏州第一名门,王家的长女入宫封贵妃,兄长封国舅,父亲因不愿为宫,封称号为逍遥侯。

    但他从未听说王家还有第二个女儿啊!

    别问他怎么对王家如此熟悉,那还真是巧呢!昔年火烧破庙的恶霸,正是王家的好儿子、当今的国舅爷,王纷。

    当年王纷对他可是恨不能食其肉、啃其骨的,而命运居然这样捉弄,让王府意欲招他做女婿。

    曲笛看看那低垂螓首,嘴含羞怯笑容,眼底却冰霜一片的王敏,再瞄一眼笑得像尊弥勒佛的王老爷。

    外地人也许会被王老爷这副慈祥面容所骗,奈何曲笛却是苏州土生土长的,早知这姓王的一家子是如何蛮横恶霸,任王老爷百般示好,他是半点也不领情。

    他淡淡地笑着。“只怕小可要辜负老爷的美意了。小可上台之前,只知赢了擂台可得黄金千两,却不知得与贵府千金联姻。小可本为金银而来,这亲嘛,很抱歉,恕小可无法接受。”

    闻言,王老爷也不恼,仍是笑得和蔼。“莫非曲公子嫌弃小女难登大雅之堂?”

    曲笛摇头。“贵千金貌美无双。”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她”啊!

    “那曲公子因何不愿联姻?可知你一旦入赘王府,莫说金钱、美人双得,那权力、富贵更是逼人而来,曲公子真不动心?”

    曲笛相信,以王府在官场上的势力,一旦他成为王府的女婿,随便弄个七品宫儿当当,那是不成问题的。

    若他不想为宫,去经商,王府偌大产业,也够他发展出一片滔天势力。

    再加上王敏这样容颜如花的女子,是男人,谁不心动?

    但是——

    他脑海中转起了在白云庄里的点点滴滴。

    “师弟,你要每天洗澡啊!怎么可以说洗澡伤元气?不洗澡才会生臭气呢!”

    “师弟,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喝酒伤身体。”

    “师弟,不要偏食,会长不大的。”

    “师弟,天冷了,记得多添件衣服。”

    丁叮,他好想她!多希望两人在白云庄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直到两人头发白白、脸皮皱皱的,还是可以手牵手,一起在那树林里散步。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都是那些该死的黑衣人,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他一定饶不了他们。

    情不自禁地,他眼眶溢出热气,只得暗自运功抑住波涛翻腾的心绪。

    他努力维持轻淡的浅笑。“王老爷,无论小可对你的提议有多动心,也是有心无力啊!小可习练的是一门阴寒功法,这功法嘛……嘿嘿嘿,是不能亲近女色的。”他宁可把自己说成太监,也不愿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

    砰地,王老爷大掌拍桌,终于翻脸。“你不能近女色,还来打我王府的招亲擂台,这是故意与我王府过不去吗?”

    “王老爷莫怒,小可今日方进苏州,不知贵府今日摆的是招亲擂台。所谓不知者不罪,况且,嘿嘿嘿……王老爷,以小可的武艺,你不认为我正是贵府摆出擂台欲拔擢的人才?”

    王老爷眼珠子转了两转,挥挥手,先让王敏离开,复令下人清场,独留下空旷的大厅和曲笛四目相对。

    “你是何人,来我王府意欲为何?”

    “王老爷,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小可名唤曲笛,久历江湖,途经苏州盘缠用尽,这才去打擂台。至于为何提出小可比谁都合适你的说法……嘿,江湖走久了,谁没有几分识人的眼力,恕小可直言,王老爷面白无须、鼻翼丰润、人中绵长,分明是大富大贵之相。至于那位王姑娘,美则美矣,却是薄福贱命,她的出身不离歌伎、舞伎之流,断然不可能与王老爷有任何血缘关系。可王老爷却要为她招婿,又开出优厚过人的条件,因此小可妄自猜测,你要的只是一名武艺高强的人上,至于是否要娶王姑娘,那就另当别论了。”

    王老爷低头沉思片刻。“你真的不能亲近女色?”

    “您老自可派人验身。”武功练到极处,缩阳也不是问题,曲笛才不怕人查。

    “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高深的功力,为何会落魄江湖?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王老爷,嘿嘿嘿,我们都是追求实际利益的人,就不讲那么多场面话了。这江湖嘛……要在这里赚大钱,说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颇难。最根本要求的就两样东西,金钱和人脉。有了金钱,人脉自来,这手底下有了人,要寻找赚钱的良机还会难吗?你看小可的外貌,认为小可今年几岁?不不不,你也不必猜了,我直接告诉你,小可今年十八。你也别奇怪我怎么练十八年的功,足可顶别人六十年的努力;小可的师父是宫里退下来的老太监,自然传给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葵花宝典。”

    王老爹差点昏倒,这世上真有人肯自残身躯去练那葵花宝典?哪怕葵花宝典素有“葵花在手、天下我有”的传言,但要一个大男人自宫去练这等武学,也是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吧?

    “王老爷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练这等魔功吧?”曲笛深谙鼓动人的方式,一条舌头就像那最毒的青竹丝一样,笔直咬在王老爷心上,让他既痛,又舍不得放掉这样一件好武器。

    “小可是个弃儿,您老认为一般的武林大派会收我这样的人吗?正派中人最讲究的就是门户之见了。如小可这般的出身,能投身的只有那些绿林黑道、魔宫邪派。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其中吸血大法得靠吸食精壮青年的精血加深功力,阴阳神功则是吸化他人的内力为己用。练这两种魔功者,算是损人来利己,害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有好下场,全都被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围而歼之了。独葵花宝典,习练得法,十年内可登一流高手之列,又因残的是自身,哪怕为天下人所不齿,只要我不犯忌讳,谁能奈我何?至于旁人笑,也只是笑在心里,面对我,他们敢笑吗?实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且我又没有把柄落入那群日日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他们想灭我都没借口。如此算来,我还是大占便宜呢!”

    王老爷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到曲笛的想法,暗喜自己捡到宝了,真是知心人啊!他送女入宫,外人笑他卖女,可他也从一介商贾晋升为皇亲国戚,这笔买卖能不划算吗?

    这一刻,他已认定了曲笛。

    “你不娶敏敏更好,那丫头可花了我千两白银才到手,我也不想便宜了别人。至于你……你很合我的胃口。这样吧!以我的势力,给你弄个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问题,不过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身边,好好辅助我,让我在有生之年,为王家的富贵立下千秋万代的基础。”他会想找帮手,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周旋不来,偏偏儿子又不争气,才思索着收个义女,再招个义女婿以为臂膀。

    “当然,我可以给你相对的报酬,你想要什么?金银珠宝?更高深的武学?还是入宫做内侍?不管是哪一样,我允诺将来都能满足你。其实我更建议你入宫,以你的资质,大内总管的职位肯定跑不掉,这可是个见官大三级的好位置啊!”

    “入宫嘛,我暂时没那打算,这天下我还没看遍呢!过几年再说。我在江湖上流浪了十八年,也有点腻了,现在学学怎么做个富家翁,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曲笛没有直接要钱,但富家翁也是有钱才做得起来的。同时,他也在拐着弯儿告诉王老爷,他只对赚钱有兴趣,无意于权势,以减轻王老爷对他的忌惮之心。

    王老爷很欣赏他这种优雅的狡猾,这才匹配得上王府这种官场、商场两得意的人家。“很明智的决定,你不会后悔的。”

    曲笛呵呵轻笑,心里暗自冷哼:当然啦!我不会后侮,但你绝对会后悔莫及。

    这回王老爷可真是亲自开门,引进了一头凶猛的大老虎。

    王敏……其实不姓王,她甚至根本没有姓。她也是个弃儿,正如曲笛所说,歌伎出身,花名就叫敏敏。

    但她不是普通的歌伎,她原是宫里御教坊最有名的歌伎。若非数月前不小心得罪了王贵妃,也不会落到今日的田地。

    她心里恨死了王家人,无论是那个仗势欺人的王贵妃、这个拿她当物品卖的王老爷,还是那位成天打她歪主意的王纷。

    她多想将这一家子尽数铲除了,可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又有什么办法?

    曲笛打赢擂台的时候,她曾希望幸运之神眷顾她,让这个本领高强、俊秀无俦的男人成为她最坚实的依靠。

    但曲笛一口就拒绝了她,难道她真如此不堪?

    坐在铜镜前,她凝视着镜中那如花美颜,曾受万众瞩目,如今却……

    “难道是我老了?还是变丑了?为什么他不要我?还是……啊!”叹息到一半化成了惊呼,因为她在镜中看到了另一张面孔,正是曲笛。

    “你怎么进来的?”门窗紧闭,他却如鬼魅般出现,莫非……她娇颜顿成一片惨白。

    “姑娘莫慌,小可有影子,不是妖物!”曲笛笑着,却不再是上午那睥睨天下的讽笑,而是那种柔若春水的温暖微笑。“姑娘之所以没发现我进来,是因为我身法迅速,而姑娘却心不在焉。”

    她想起他白日里打擂台的英勇之姿,像极了青莲剑歌里描写的剑侠——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原来这些诗词没有吹嘘,江湖上实有无数高手,奈何……

    她不禁黯下面容。“公子白日已拒绝小女子,今夜又为何寻上门来?难道以公子之勇,也是恃强凌弱之辈?”

    “非也、非也。”曲笛依然唇含浅笑。“小可来只为两件事,第一,我拒绝姑娘非因姑娘之罪,实在是小可心中早已有慕,不敢亵渎姑娘……”

    她抢口急道:“我不在乎为妾。”

    “姑娘何苦轻践自己,以姑娘的芳姿才华,为何甘于屈居人下,而不愿做那人上人?”

    她娇躯轻颤,一双魅若秋水的明眸漾满雾气。“人上人?说得容易。我有什么能耐?写写诗、绘绘图、弹唱几首乐曲……这些能耐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做个人上人?”

    “想那王纷,大字不识几个,一肚子草包,不过有幸投了个好人家,便能横行半个天下。如此姑娘还会轻视自己之才吗?”

    “我没有那种好运投生在好人家,没有一个贵妃姐姐、一个逍遥侯爹爹,我除了受制于人,还能怎样?”她不曾骄傲过吗?她年轻貌美,才华绝世,礼乐射衔书数,六艺精通,昔年皇后犹在时曾言,以她之能,若身为男子,必是鼎甲之材,对她百般怜宠。

    奈何皇后弃世后,王贵妃独霸后宫,她从高高的凤凰枝上摔落,变成一项供人买卖的物品。

    她再如何骄傲,也在这一关又一关的艰困中被磨消了。

    “那是因为姑娘没有利用自己的优点,一味只想寻个依靠。你说服自己看开了,顺应潮流过活,奈何你心里又不甘心,于是你长吁短叹,每每心神不宁。”他自顾自坐到桌边,倒上一杯茶,悠然轻啜。“姑娘也许该换个想法了,这世上没有永久的靠山,人生在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而这便是我今夜来寻姑娘的第二个原因。”

    也许是因为曲笛容貌生得太俊美,或者他的话声太醉人,也可能是他太擅长蛊惑人心……敏敏听着他说话,胸膛撞得厉害,体内有一股热气不停地流窜、累积。

    这一瞬间,曲笛仿佛变成太阳,笔直撞进她阴暗的人生,为她指点出一条明路。可是她又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世上有如此好事,天上也会掉下馅饼,还是砸在她这种出身的人头上?

    “我……我不明白你的话,你……或许你该走了……”

    “姑娘不必怕,我对你没恶意,更有甚者,我们还可能成为好伙伴呢!王纷欠我一笔血债,当年我还只是个孩子,无力讨债,但孩子总会成长,小乞丐有一天也会变成一只大老虎……你了解我的意思了吗?”

    原来他是来找王家晦气的。敏敏情不自禁走近曲笛身边,捉住他的手。“你有什么办法,告诉我。王家目前权倾朝野,气焰逼人,我们……”

    曲笛打断了她的话。“看事情不能只看眼前,你看那皇帝老爷多大年纪了,还能坐多久龙位?王贵妃的气势又能维持到几时?王老爷年岁也高了,至于王纷,草包一个,更加不足为惧,难道姑娘还怕这些人?”

    敏敏想起了皇帝,她离宫时皇帝已病倒,传闻现在是太子在监国,一旦旧皇驾崩,新皇登基,向来目高于顶、得罪人无数的王贵妃,其下场不言可喻。而依仗着王贵妃的权势而横霸朝野的王家,那最终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

    天哪,她居然会害怕这样的人?

    “我原以为自己聪明,想不到却愚蠢至此。”

    “送姑娘四个字——自立自强。”曲笛依旧是那么淡淡地笑着。

    敏敏回味着他的话,静思片刻,那一身的轻愁似朝阳下的露水,迅速蒸发,代之而起的是光明与自信。

    “那么也请问公子,我们就坐视事情『慢慢』演变吗?”她特意强调“慢慢”两个宇。

    “岁月是一项残酷的磨练,所以老年人的精气神必不如年轻人,而同样是年轻人,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另一个却日日苦练强身,姑娘以为这番比较之下,谁会活得久?”而他自有万般法子,让“岁月”、“酒色”更加残害某些人的性命。

    敏敏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定下了心神。“我明白了,多谢公子一番良言,小女子知道日后该如何过活了。”

    也就从今夜的恳谈开始,日后遍布大江南北的情报组织“灭天”有了雏型,并且在百年内独霸朝野。

    第七章

    三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也还好,但已够很多事情演变;比如:王府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苏州有名的天宝坊,专营天下奇珍。

    曲笛迈着方步走进城里最大的客栈——富贵居。

    “曲老板。”四周人群纷纷向他拱手为礼,尽管心里对曲笛多所不齿。

    他借着打擂台进了王府,受到王老爷重用,却唆使王老爷利用皇帝丈人的身分独霸盐市,让王府财富在短短一年内,暴增十倍不止,因此也引起了无数仇恨与怨言。

    导致老皇帝死后,新皇一登基便下诏书让王贵妃做了先皇的陪葬;王老爷为逃避新皇的迫害,抢先自尽;王纷被捕下狱,经大理寺审查,翻出一条条杀人放火、欺男霸女的恶行,被判腰斩。

    王府一门死绝,偌大的家业全都便宜了曲笛和敏敏……噢,她现在不叫敏敏了,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叫曲敏儿。她对曲笛的心思全在那新名字上头,奈何曲笛心底早住了人,是没有半块方寸之地容得下她了。

    全苏州的人都知道,曲笛侵吞了旧主子的家产,可他手段阴狠,本身武艺更是超绝。所以哪怕人人都耻于与他交谈,但一看到他,还是得抑住心底的愤怒,乖乖行礼问好。

    就像曲笛当初和王老爷说的一样,哪怕天下人都在心里骂他,又怎么样?他不痛不痒。相反地,他非常享受眼下手中的权势与富贵。

    他淡笑着与周遭人一一回礼,缓步上二楼包厢。

    包厢里已经坐了三个人,显然正等着他来。

    “曲老板,好久不见,近来安好啊?”曲笛一进门,一个白胖矮子立刻笑嘻嘻起身行礼。

    “托福,托福。曲某看张老板、江老板、刘老板面泛红光,应当也是财源滚滚、人逢喜事。”曲笛拱手还礼。

    三位大老板不约而同尴尬一笑,做生意嘛,赚大钱自然是第一要紧。但曲笛贺他们人逢喜事,分明是知道他们又都纳了新妾,唉,早听闻天宝坊主人曲笛消息灵通,想不到连这等私密事也瞒不过他,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三位老板何须介意,这英雄本『色』嘛!娶妻纳妾是好事,还怕人知道吗?”曲笛往怀里一掏,摸出三只白玉瓶,在三个老板面前各放一只。“曲某小小薄礼,谨祝三位新婚志禧。”

    三位老板心里的疙瘩立刻尽消,内行人皆知,天宝坊除了专卖天下奇巧珍宝外,也卖一些有趣的玩意儿,比如眼前这三瓶“春风玉露丸”。

    这可不是一般下三流的春丨药,仅供人春风一度;而是真正调理男人身体的妙药,使其由内而外达到圆融平和的境界。倘使常年服用,不仅于闺房一事雄风无限,还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称之为仙丹也不为过啊!

    就可惜了,这春风玉露丸太贵,一丸就要黄金百两,哪怕是巨富之家,也无法日日眼用,大概就只有当今圣上有这本钱天天拿它当糖球吃。

    曲笛以此为礼,比送上什么奇珍异宝更让三位老板欢喜。

    “曲老板果然是个妙人。”刘老板大笑,收起了白玉瓶子。“曲老板大老远把我们邀来,又送这么贵重的礼,应当不是特意恭贺我们纳妾吧?”

    江老板同时也抢过一只白玉瓶。“曲老板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江某办得到,断无问题。”他耍了个小手段,事先说了,曲笛的要求他办得到就做,就算到时来上一句“恕江某力有未逮”,曲笛也拿他没办法。

    只是曲笛并不在乎这小小心计,他从来也没想过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不过是想藉由此次的会面,布置他接下来的行动而已。

    “呵呵呵,三位老板何必紧张?曲某不过是听闻六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将在两个月俊举行,这武林盛事嘛,参与者众,必有许多商机,曲某不才,想分杯羹。但众所皆知,华山方圆百里俱是江、刘、张三位老板的势力,想上华山做生意,必得经过三位同意,这才邀三位前来一聚。”

    张老板就不懂了。“曲老板,你专营的是天下奇珍,这武林大会……参加的人是很多,可能做的不过是些住宿,饮食、服饰、马匹之类的生意,这些都不是你擅长的啊!”

    “张老板,这天下奇珍,也包括不世名剑吧?天宝坊近一年来也搜罗了不少天下宝剑,如太阿、鱼肠、青冥……等七口,于是想藉由这次的华山论剑小小发笔财,还请三位不要介意。”曲笛笑答。

    三位老板互视一眼,曲笛做的生意跟他们的完全搭不上边,也不侵占到他们的利润,让他参一脚也无所谓,不过……

    “曲老板,这一点小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你这样花这么大的本钱,也太客气了。”江老板拍了拍怀里的白玉瓶说。在他想来,三颗春风玉露丸就值三百两黄金,至于那些剑卖出去的利润……恐怕还高不出这个数字。

    “曲某不敢与三位说假话。这剑嘛,对真正识货的武林世家来说,是可以当作传家宝的,一口卖他们千两黄金,他们也会争着要,所以利润绝对高。当然,曲某在三位的地盘上发财,也不会亏待三位,这收益的三成就让三位平分,如何?”

    那三个完全只在商场上打滚,不了解武林事务的老板真的呆了,什么剑这么了不起,柄柄价值千金?

    可曲笛开出的条件又很优渥,他们没道理不接受!当下,四人欢欢快快签了合同,叫了满桌酒菜,开怀畅饮起来。

    曲笛不停地向他们敬酒。“三位老板不弃,曲某先干为敬,这笔生意还请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传,能让更多江湖人知道,这宝剑的价钱才能抬得高,到时……呵呵呵……”这会儿,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好商,谁也不知道在他那张欢笑的脸皮下,藏着山高海深的恨火。

    就让所有的武林人士都来抢这些剑吧!越多人抢,江湖就越乱,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云庄的漏网之鱼,他便越有机会找出当年火烧白云庄的主谋者,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

    四年了,他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没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时时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着身子那般疼痛,他受够了,也绝望了。

    完全的孤独与彻底的寂寞快将他逼疯了,他差不多可以确定丁叮不在人世了,那么他还活着做什么?

    在这世间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费心力去完成——那就是为丁还和丁叮报仇。待得所有仇人尽皆伏诛后,他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那心中的宝贝了。

    江、刘、张三位老板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自然听得出曲笛的话中意,这拍卖会的名声打得越响,宝剑就会有越多人抢着买,卖的价钱越能抬得高,他们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

    “好好好。”三个人拍着胸口向曲笛保证,定将这场宝剑拍卖大会宣传得人尽皆知。

    四个人直吃喝了一个时辰才迈着摇晃的脚步下楼,喝得最醉的江老板还差点一脚踏空阶梯,从楼上滚下来。

    “啊!”楼下,一对正准备上来的男女吓了一跳,女子惊呼一声。

    曲笛一双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动了。

    丁叮!他大吼,以为自己叫出声了,但事实上,他紧张得全身僵硬,喉头不过发出了一些嗄哑声。

    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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