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穿的一条白裙子,扎个马尾巴,还挺像我爸医院里那些女医生的。”
我说:“那得有一两年了吧,你记性真好。”
嗒的一声,好像是话筒摔地上了,又是唏哩哗啦一阵响,他在那边说:“不好意思,喝了点酒。”
我没说话。我们彼此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说:“我先睡了,晚安。”
然后,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就把电话挂了。
而这是我和林乔高中三年的最后一通电话。
高三整一年,没有林乔和苏祈的干扰,我一心扑在学习上,过得清心寡欲。每个月最愉快的事就是中旬能回一次家,带颜朗去市区的游乐园坐几趟碰碰车。
7月,高考在一片蝉叫蛙鸣中结束。为了让我在省城好好念书而专门租的房子也差不多到期,房东表示收回房子刻不容缓,希望我能尽快搬出去。
搬家的前两天晚上,高二时坐我后排的一个男同学找到我,说想征用一下我的房子,供他们十几个兄弟开一个纯爷们儿的联欢会。
这位男同学因擅长修理自动铅笔著称,被我们尊称为铅笔兄。铅笔兄曾经主动帮助我修好了不只一支自动铅笔,我无以为报,只得答应把房子借给他。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颜宋你真够朋友,我做主,这个聚会你也参加哈,咱们一起喝点酒,看点片,追忆追忆往事。”
我被他的“看点片”吓住,觉得他们一定是要看a丨片,立刻拒绝说:“我还是不参加了吧,你们这都纯爷们儿的聚会了,加我一个女的,多不纯爷们儿啊。”
但他已骑上自行车,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了出去,徒留下雄浑的男低音在马路上久久回荡:“今晚八点,就在你家,咱们不见不散哈。”
十来个男的再加一个女的,还要喝酒,还要看a丨片,这样的聚会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危险。
我本来打算晚上等铅笔兄到了之后,就立刻把钥匙交给他,然后随便找个借口开溜,溜出去找个小旅馆过一夜。但没想到他的兄弟们都比他守时,并纷纷带来了自己的女朋友。女朋友们均表示自己其实并不想来,是被自己家那口子死乞白赖求着来的。但有识之士还是能一眼看出来掩盖在诸位兄弟们凄楚眼神背后的真相。
北京时间八点半左右,铅笔兄在兄弟们望穿秋水的眼神中摸黑登场,令人感叹的是,他的身边竟然还跟着从不跟人拉帮结派的林乔。
我已经有一年多不曾和林乔正面接触,对他的近况全不了解。一瞬间只觉得世道果然变了,独行侠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的民族再不需要英雄,二十一世纪呼唤的是团队精神。组团看电影,组团上厕所,如今,连林乔都开始跟人组团,这真是一个“不组团,毋宁死”的世界。
林乔紧皱着眉头,深深看了我一眼。
这真是意味深长的一眼,因为我完全没看出他这一眼有什么意味来。
我打了个哈哈说:“多久没见你了啊,又长高了不少嘛。”他没理我,干脆地把头偏向了一边。
铅笔兄很快和他的兄弟们打成了一片。
林乔突然说:“你们酒还够吗?我和颜宋再出去买点酒回来。”
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同时,我也来不及反应,就已经被他拖出了门外。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童鞋,真是不好意思,上周一直在准备演讲比赛,直到周六才结束,所以更迟了,多多包涵。
第九章
正是七月中旬,这个城市气温最高的时节。
我们艰难地穿过一条密不透风的胡同,来到稍微有点凉快的大街上。
夜生活刚刚开始,几个穿着稀少的年轻姑娘和我们擦肩而过,其中一个穿得特别稀少的还回头对林乔吹了个口哨。她白花花的胸脯和大腿在路灯下闪闪发光。而我突然觉得,如果政府不立刻下一道命令禁止姑娘们内衣外穿的话,c市旷日持久且居高不下的□犯罪率还会在来年更创新高。
目送姑娘远去的背影,我觉得必须找点话来说,于是感叹道:“身材真是辣啊。从来没见过身材这么辣的女的。”
一路沉默的林乔终于开口发表意见:“一般吧。”
我转头看了他一眼说:“这么性感的你都觉得一般,难不成你还见过更性感的?”
他皱眉说:“如果衣服穿得少就是性感的话,那她确实挺性感的。”顿了顿又补充说:“那婴儿们也都挺性感的。”
我说:“你真是见过世面的人啊。”
他没说话,过了会儿突然叹了口气:“颜宋,你是笨蛋吧?”
我说:“什么?风太大我没听清。”
他停下步子,双手抱在胸前,目不转睛看着我:“我说,你是笨蛋吗,他们开口跟你借房子你就借,开口让你参加他们的聚会你就参加,你一个女孩子,就不怕到时候出点什么事儿?”
我干笑了两声:“大家都是同学,能出什么事儿,你思想不要那么复杂。”
但他立刻目露凶光,像是忍受了极其强大的怒气,半晌说:“颜宋,你真是太不自爱了。”
我觉得自己呆了一下。胃里猛然涌上一股黄莲的味道,这味道是如此的具象。我说:“对不起啊,我不自爱惯了,那什么,你一个人去买酒吧,我有点头晕,先回去缓缓,再见。”
说完一溜烟跑了。
铅笔兄见我一个人空手而归有点吃惊,并立刻展开了询问。我说林乔嫌我跟着碍手碍脚,中途把我赶回来了。
他说:“这小子有病啊?明明是他主动要拉着你的,结果又嫌你碍手碍脚?”
我说:“你多体谅一下,他一向就是这么矛盾的一个少年。”
铅笔兄露出怜悯的神色:“跟这样矛盾的少年做朋友很不容易吧?真是辛苦你了啊颜宋。”
我说:“还好,还好。”
林乔在二十多分钟后扛着一箱1573出现在门口。震撼了在场的所有年轻朋友。只喝过汽水味香槟的年轻朋友们带着朝圣一样的表情把这箱白酒小心翼翼地抬进来,惊讶又兴奋地说:“呀!白酒啊!这酒可真白啊!”
其实,大家都是见过白酒的,只是眼下突然有了一箱属于自己的白酒,有点不知所措而已。
而当年轻朋友们得意洋洋并跃跃欲试的时候,我完全没有意识到酒的危险性,也有点跃跃欲试。现在回忆起来,这件事简直不能想象,那样一个方方正正的纸箱子,除非拿它里面装的酒瓶子去砸人的脑袋,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途径能够使它成为杀伤性武器,却在一夕之间,差点断送了我的人生。
整件事的起因源于一个喜欢看台湾爱情小说的女孩子提议大家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我一直觉得这个游戏的发明者一定是个特别闷骚的少男或者少女,而他或她发明这个游戏的根本目的只是为了顺利打探到心上人的隐私并揩他们的油。
铅笔兄拿出一副纸牌来定规矩:“谁的牌面最小谁就算输,得接受牌面最大的那个同学的提问或处罚。”
第一轮是一个男同学中招,他选择了真心话,而提问的女同学为了表现自己的清纯,提了个让所有人都觉得索然无味的问题,她说:“跟你同学了三年,我还不知道你是哪里人呢,你是哪里人啊?”
男同学说:“我爸是甘肃的,我妈是河南的,而我生在四川,所以算起来我既是甘肃人又是河南人又是四川人。”
女同学恍然大悟:“啊,原来你是河南甘肃和四川这三个省交界线上的人啊,三省交界啊,不容易啊。”
我想河南甘肃和四川这三个省能够交界的确是挺不容易的,而且这真是一次失败的开场,但好在接下去的同学不负众望。
接下去的同学是我和铅笔兄,中招的是林乔。而林乔真是尤其的倒霉,因为铅笔兄和我一起拿到了老k这个最大的牌面,这意味着他必须同时经受我们两个人的摧残。如果林乔选择了大冒险,我一定要让他到马路上去脱裤子。但可惜的是他选择了真心话。
铅笔兄不愧是课桌里长年堆满了黄丨色漫画的人物,他看着林乔的眼睛,特别诚恳地说:“有个问题想问你很久了,你□过吗?”
我一口水喷在桌子上。在坐的女同学们显然都没想到铅笔兄竟敢于当着她们的面问出如此猥琐的问题,纷纷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铅笔兄这个问题实在缺德,如果林乔摇头否认的话,我们大家势必要怀疑他有隐疾;而他如果点头承认的话,势必要在在座所有女同学面前丢面子,因为在我们这些充满幻想的女同学的认知里,帅哥都是从来不□也不上厕所的。
我觉得好笑,憋着笑去看林乔,正好和他目光相对。他的神色有一瞬间呆滞,呆了五秒钟不到居然也笑了笑,然后低头喝了口水,抬头特别镇定地对铅笔兄说:“□过。”
周围立刻响起一片纯爷们儿的欢呼声,女同学们全都不好意思地面面相觑。
铅笔兄说:“是条汉子,来,颜宋,该你了。林乔,你还是选真心话?”
林乔点头,似笑非笑地望着我。
铅笔兄给我使了个眼色。
我和他默契有限,不能准确解读出这个眼色的含义,只得转头问他。他靠近我耳边悄悄说:“问他□时想的是谁。”
我说:“这个问题,我一个女生,怎么好意思,再说,你刚才怎么不问。”
他一本正经地说:“凡事要循序渐进嘛。”
所有同学都用希冀的目光望着我,林乔盘腿坐在地上,手中拿了个玻璃杯,眼角弯弯的,不是挑衅胜似挑衅。而我突然想起明亮的路灯底下,他说,颜宋,你真是太不自爱了。
我觉得既然他已经这么看我了,我又何必苦苦矜持,干脆就豁出去了。
我神色凝重地看着林乔,说:“既然铅笔兄提到□,那我也问个关于□的问题吧,你□的时候,最让你觉得焦虑的性幻想对象是谁?”
林乔弯弯的眼角简直都要抬得和眉毛等高了,而神奇的是这竟然完全无损于他的美貌,可见这是一个何等天生丽质的帅哥。铅笔兄目瞪口呆地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年轻的男性朋友们在经历了短暂的沉默之后集体吹起了口哨。
大家都在迫切地等待林乔爆料,但他只是沉默地看了会儿玻璃杯,半晌说:“还能选大冒险么?”
我瞟了眼客厅正中央的白酒箱子,说:“要么你就喝两斤白酒下去,要么你就回答我的问题。”
说这句话时,我居高临下,气势十足,群众们被我的气势震慑,没有任何人动弹,现场连一根针掉下去的声音也听得见,衬得林乔拆酒箱子的声音越发清越。
他宁愿挑战两斤白酒也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他真是个傻瓜,说到底也只是个游戏而已,他完全可以告诉我们最让他感到焦虑的性幻想对象是吴孟达。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很快我就遭到了报应。而且我觉得自己一定是全中国报应来得最快的人,因为下一轮里,连过渡都没有,我立刻就成了被拷问的对象。
拷问我的女同学害羞道:“我就不问你太高难度的问题了哈,问个简单点的吧,你的初恋对象是谁啊?”
我说:“流川枫”。
她说:“不说实话就咒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我说:“好吧,我还是大冒险吧。”
她眉飞色舞地说:“成,那你也喝两斤白酒吧。”于是我瞬间看出他原来是林乔的一个粉丝,替林乔报仇来了。
林乔醉眼迷离地朝我望了一眼,递过来两瓶酒。我说:“你们配合这么默契,怎么不结婚呢?”
他撑着头,突然笑了笑。
那一夜,我和林乔双双大醉。
我只记得不能酒后吐真言,所以直到意识清醒的最后几秒还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吐真言,这个心理暗示严重干扰了我的注意力分配,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嘴巴上去了,就没能好好注意身体。
我果然没有酒后吐真言,而在酒后乱了性。
按照林乔他妈的说法,我小小年纪就是个狐狸精,勾引他的儿子,长大了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我一直不能承认那天晚上是我主动扒掉了林乔的衣服,况且,我根本就没有那天晚上的记忆,但有录像带为证,这次酒后乱性,林乔才是受害者,而我是加害人。
我是被砸门声吵醒的。
我一向并不愿意回忆这一段,一有回想起这些事情的兆头就需要立刻做点别的什么将其打断。
那就像是一出诡异的木偶剧。门内是林乔,门外是头天晚上一起聚会的一个女同学,旁边站着苏祈。
苏祈嘴唇咬得死紧,脸色煞白。
女同学尴尬道:“那个,我只是来拿我的dv,半路碰到苏祈……”
林乔说:“你等一下。”
苏祈终于哭出来:“太脏了,你们太脏了。”一把掀开林乔杀进客厅,拿起茶几上的dv转身就跑了出去。
林乔也立刻追了出去。
我从清醒过来睁眼开始,所看到的不过是林乔的一个背影。而搞笑的是,直到他们一前一后双双冲出我的房子,我才慢慢搞清楚苏祈的那句“你们太脏了”是什么意思。
那时候我真是惶恐啊,又惶恐又震惊又不能置信。
这事不能告诉我妈更不能告诉我外婆,但没有大人的指引,我一个十八岁的无知少女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必然要茫然不知所措。幸好那时候为了和国际接轨,国家开始提倡素质教育,恢复了高中的生理卫生课,让我知道这时候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做并且必须做,那就是去买避孕药。我哆哆嗦嗦地来到药店,哆哆嗦嗦地买了药。完了之后去附近的公园坐了一上午。
那天太阳分外毒辣,我在三十七八度的高温里冻得瑟瑟发抖。
其间的心路历程实在太复杂,以至于如今我根本不能记清,只记得最后我做了个决定,决定再也不能见林乔了,并且必须得把这件事情快点忘记。
可是这件事注定不能默默无闻。
把dv忘在我家的那位女同学,她把机子打开后就一直忘了关上,dv记录了我和林乔酒后乱性的全过程。苏祈看了带子后深受刺激,吞了半瓶安眠药自杀了,幸亏抢救及时才没有酿成惨剧。
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那盘带子最后怎么会辗转到林乔父母的手上。但当天下午,他的父母就拿着带子来找我。
我刚把门打开,林乔他妈迎面一个耳光扇在我左脸上。随之而来一通痛骂,大意是,苏祈和他们家门当户对,双方家长都很赞成两家结亲,全都是因为我勾引了她儿子,让苏祈心灰意冷,对林乔有了意见,才闹得要自杀。苏祈已经说了,如果我肯跟她下跪道歉,并发誓永远不和林乔再有什么交集的话,就原谅林乔。她觉得,如果我还有点羞耻心的话,就应该立刻去苏祈病床前给她下跪道歉。
我怒不可遏地说:“这件事又不是我一个人的错,为什么要我一个人负责?”
他妈冷笑了两声说:“不是你的错?不是你勾引我儿子会犯这种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十六岁就生了孩子是吧,你这种人,作风还能好到哪里去?”
那时我的生活还没经历过什么挫折,太年轻气盛,虽然也晓得自己确实对不起苏祈,可终于还是没有答应去她床前下跪认错。而没能在苏祈刚入院就去她病床前跪一跪这件事,终于成为短短二十四年来最让我后悔的事情。
半个月后,我妈因为涉嫌贪污被拘留。一个沾亲带故的叔叔偷偷跟我说,你妈这是被人整了。
我去苏祈他们家楼下跪了两天,苏祈抱着手臂对我说:“你现在知道错了么?可惜晚了。”
我妈贪污的罪证确凿,被叛了十年。她倒想得开,觉得自己是罪有应得。贪了就贪了,迟早要还的。但如果不是我的话,我想,她至少可以还得稍微晚一点。
我们家的财产基本上被没收干净。幸好政府宽大处理,还给我们留了套房子。虽然是镇上的祖屋,但至少可以住人。外婆一气之下病倒,全家的重担都落在我一个人肩上。而在高考分数明明超了t大录取线几十分却仍然没有被t大录取的情况下,我也终于不幸崩溃。
那个夏天花红柳绿,每天的日头都很毒辣,但总让人情不自禁地觉得骨头冷。
八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外婆开始咳血。镇上的医生说,这病得马上到大医院去治,老人家拖久了怕出大事。那时全家上下只有三百多块钱。我觉得再也不能支撑下去,决定立刻自杀。
我去文具店买了特别锋利的刀片,去菜市场买了土豆、排骨和半只鸡,又去丧葬店买了点纸钱。
那天中午,我给外婆和颜朗做了顿特别丰盛的午饭。下午,一个人去镇外的河边上烧了半篮纸钱,算是烧给我和外婆,因为我预计在我自杀不久后,外婆的病也将要支撑不下去,我们就可以在地下团聚了,而那时,我们一定要过得快快乐乐的,所以,钱很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圣诞快乐~~~
第十章
作者有话要说:看正文之前,希望大家能先看看作者有话说。呃,我要声明的是,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然后,朋友问我这两章为什么这么写,我其实有考虑过颜宋的性格,觉得如果有什么能打倒她的话,那只能是生活。
这文不是报告文学,就一个yy的都市童话,所以请勿效仿,年少的单身妈妈其实没几个有好下场的,颜宋运气好,主要是因为她是都市yy童话的女主。
三生的书7号上书会,一月中旬就正式上架了哈,谢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传说镇外的这条河曾经结果了不少条人命。
最近的是一个儿子死在我们镇上的老寡妇。老寡妇是山里人,他儿子年轻的时候向往山外的繁华,于是到我们镇上来打工背煤渣,背了没两年,因为蓄意谋杀被抓,判了死刑,被枪毙的时候刚满二十五岁。
十三年后,镇上派出所一个英明神武的警察抓了个抢劫犯,因为抢劫犯竟然抢到了这个警察正在追求的姑娘身上,让神武的警察格外不能容忍。案子办得又干净又利落,不仅落实了抢劫犯的抢劫罪名,还顺便查出来他十三年前犯过一条人命。至此,在花样年华被枪毙的老寡妇的儿子终于沉冤得雪。
老寡妇听闻这个激动人心的喜讯,连夜从外地赶过来,去他儿子的坟上放了挂鞭炮上了柱香。市里还专门来记者采访了老寡妇,并给老寡妇买了面锦旗,让她给破案的警察送去,第二天,以《党的好儿子张xx勇擒劫匪七旬老太敬献锦旗》为题在日报上发了个头条。
看着多年来一直默默无闻的小镇的名字出现在市里的日报上,镇民们都很高兴。而正当大家端着这份报纸读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当天下午,七旬老太跳河了。尽管亲眼目睹的群众立刻跟着跳下去抢救,老太依然自杀成功。
我在河边烧纸钱的这个下午,透过污浊的河水,仿佛看见了水中的老太。
而那时抬头天空正蓝,低头死水微澜,方圆十里不见人烟,正好很有跳河自杀的氛围。我想早走也是走晚走也是走,跳进这条河还有前辈们跟我做个伴,运气好的话漂流到远方,也帮家里省了一副棺材钱,于是有点跃跃欲试。正当我准备一闭眼跳下去的时候,似乎听到有个声音说:“姑娘,你肚子饿不饿,肚子饿着就别来跳水了,不然死了也一直饿,一直饿着太难受了,太难受了。”
我一惊,觉得肚子确实有点饿。
很多年后,我想,如果那时候没那个声音劝阻我,我就一定跳下去了。
即使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了自己,并且考研的时候政治考了91的高分,至今我仍坚信那个声音属于当年跳河的老寡妇。老寡妇之所以要救我,是因为我妈自己掏腰包帮她买了副棺材下葬,没让她千里迢迢曝尸荒野。可见,人在做天在看。
但我下定了决心要自杀,并且认为只有自杀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回家吃了一顿饱饭做好准备工作之后,在外婆持续不间断的咳嗽声中,我拿出了中午买的明晃晃的刀片。
我找了半天腕动脉,刚刚成功找到,刀片才滑下去一点,三岁的颜朗就跌跌撞撞跑了进来。他一看到我手中的凶器和已经开始滴血的手腕,立刻哇哇大哭。外婆在里间好不容易止住咳嗽,问:“朗朗哭什么呢?”
我说:“没什么没什么,他尿裤子了。”
外婆没再说话,又是一阵急促的咳嗽。
我抱着颜朗亲了一口说:“乖儿子,你先出去玩一会儿。”
颜朗没有动。
我高中三年因为学习和早恋忙得不可开交,和颜朗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没有察觉他已成长得如此聪慧。
他带着哭腔悄悄问:“妈妈,你是不是快要死了?”
我说:“没有,我就是这两天上火,放点血。”
他说:“骗人。电视里有演这个,你快要死了。”
我觉得心里堵得厉害,说:“如果妈妈真的要死了呢?”
他立刻说:“你不要朗朗了么?”
我说:“你看,外婆坐牢了,老外婆又得了这么重的病,妈妈上不了大学,也没有别的本事,要不起你了。”
他说:“我每天吃饭就只吃一点点。”
我说:“你只吃一点点也没用啊,老外婆要吃饭,妈妈也要吃饭,总有一天会把饭全部吃完的。”
他说:“那我就一点点都不吃,全给老外婆吃,全给妈妈吃。”
我说:“傻儿子,不吃饭你会饿死的。”
他被我劝服,想不出更有力的说法来反驳,只好转移话题,泪水包在眼眶里,着急地说:“可妈妈死了朗朗怎么办啊?”
而我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我说:“妈妈觉得难受,撑不住了。妈妈死了以后,就会有阿姨来把你领到一个有很多小朋友的地方,天天都有饭吃,还有好玩的玩具可以玩。”
他撞进我怀里说:“妈妈,那你把朗朗也带走吧。我知道你说的那个地方是孤儿院,外婆以前就常说,朗朗不听话就把朗朗送到孤儿院。孤儿院的小朋友最会欺负人,妈妈不在的话,朗朗一定会被欺负死的。”说完,伤心地哭了起来。
我对于那个夜晚的最后记忆,是外婆艰难地靠在门框上,深深凹陷的双眼中蓄满了泪水,我和颜朗紧紧抱着,哭得不可开交,窗外飘进桂花香,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而十八岁那个夏日气息浓郁的暑假,我总是能在空气中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即使此后我再也没有尝试过自杀。
生活就像是一趟长跑,只要能□地跑过那个最痛苦的临界点,不需要下载任何数据包,人的体能就可以自动升级。自杀之后,我的体能虽然没有升级,不能像李x志那样成为不死之身,但命运确实升了点级,不再像之前那样倒霉了。
这具体表现在八月底,我居然收到了来自f大的录取通知书。
f大是一所扎根在祖国边疆的三流大学,因为太过偏僻,已经快要倒闭。只适合考不上大学的有钱人入读。我本来已打算放弃,但第二天就有一位农民企业家找上门来,希望资助我读完大学,前提是我必须协助他们拍摄一个以我和他们工厂为主角的专题片,并在这个专题片中千方百计从侧面烘托他们工厂是一个多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本来我想让他们把资助我读书这钱拿来资助我外婆治病的,但企业家认为资助我外婆治病看不出他们企业对中国教育界的关心,就看不出他们企业的责任心,况且关怀孤寡老人已经不流行很久了,现在流行资助贫困大学生。
我和他讨价还价了一下午,他一拍脑门:“你这小姑娘真是不好说话,算了算了,当我做善事,顺便帮你外婆把病也治了,但你要成为我们企业的长期代言人,每年都要拍一个专题片哈。哎,你也是运气,要不是前段时间我去出差了,让周围的贫困大学生全被我竞争对手资助了,你能占我这么大个便宜么?”
我说:“是是,我运气好,我运气好。”
我是真的觉得自己运气很好。
进大学之前,我对自己十八年来的人生做了个小结,觉得人生太莫名,酸甜苦辣一个都不能少,而唯一让我遗憾的是,在幸福的时候没有过足幸福的瘾,等到不幸的时候再来回忆这段往事,才觉得吃了大亏。
幸福这东西不像女人的经期,一个月准时来一次,这次没做好准备工作下次还可以继续调整。而是一张船票,过期了就没法再用了。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决定今后的人生,再也不能干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的傻事,哪怕幸福只露出一个小尾巴,也要竭尽全力牢牢将其抓住。并且,不愉快的事情就让它随风飘散,从今以后我要重新做人。
从那时起,我开始试着忘记,忘记高三和它的暑假。
但主动遗忘的难度系数太大,必须得找个帮手,于是我加入了学校的心理协会,以便于每个星期都能免费接受一次心理辅导老师的心理辅导。而在他孜孜不倦的辅导之下,这段记忆简直茁壮成长,每一个细节都栩栩如生,使我的心灵长期笼罩在严冬之中,急需一碗鸡汤来温柔呵护。可就连科学也不能成为我的心灵鸡汤,这简直令人绝望。
后来,我读鲁迅的杂文,重温《为了忘却的记念》,第一段话是这么写的:“我早已想写一点文字,来记念几个青年的作家。这并非为了别的,只因为两年以来,悲愤总时时来袭击我的心,至今没有停止,我很想借此算是竦身一摇,将悲哀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照直说,就是我倒要将他们忘却了。”这话深深震撼了我,让我刹那间得到灵感,也准备写一本书,竦身一摇,以此忘却过去,继往开来。
十六岁到十八岁,我做的错事太多,不忘记就没有勇气好好生活。
《忏悔录》写了两年,被我的导师相中,润色之后用了个挺伤感的笔名出版了。
那时候正流行青春伤痕文学,这些文学有的关于欺骗、有的关于倾轧、有的关于愚弄、有的关于背叛,和《知音》有得一拼,从而广受读者青睐。而《忏悔录》里既有欺骗倾轧又有愚弄背叛,简直是集大成者,况且导师还帮我修改了结局,使它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全方位立体化展现出一个悲惨少女既疼痛又疼痛的青春伤感往事,于是更受读者青睐。
导师帮我改的结局是,女主人公宋小米抱着外婆儿子一把火点了祖屋自焚,并马到成功。宋小米的妈妈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自杀。多年后,平安镇上前镇长的老房子徒留下一片废墟。男主人公带着妻子女儿来镇上接任镇长,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整顿街区。宋小米当年自杀的祖屋一举被推土机推成坦途,上面修了商品房,男主人公为了发动大家都来买这个商品房,自己先认购了一套,从此以后和妻子儿女在新家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想,这样的结局,它怎能不大卖。
而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结局时,却觉得,如果当年我一念之差自杀遂了,搞不好事情就真的会发展成这样。
林乔带着苏祈和他们的女儿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多年后,他们都忘了在混乱的青春期曾遇到过一个叫颜宋的姑娘,那姑娘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日子过不下去,只好带着家人一起自杀了。
我越想越入戏,越入戏就越庆幸自己还活着。
后来我本科毕业,就业形势严峻,被迫考研,成功进入t大中文系读公费研究生。外婆的身体好起来,并且在《忏悔录》稿酬的帮助下,她得以住进镇上的养老院,过稍微好点的生活,而颜朗也转学到c市来跟着我。在幸福的时候就要懂得惜福。我觉得现在过得就挺幸福。
更深露重,寒气逼人,一个穿得跟皮球有得拼的姑娘从我们身边走过,机警地瞟了我们一眼,突然撒脚丫子飞奔起来。我想,这现场确实挺像持刀抢劫的,而那姑娘穿得如此厚重竟然还能健步如飞,人类的潜力真是不可捉摸。
林乔那一双漂亮的黑眼睛隐在金丝眼镜背后,又深沉又沉默。
一阵冷风扑面而来,我哆嗦了一下说:“嗯,我过得挺好的,这些年。”
他没说话,半晌,一只手抬起我的下巴:“你哭了?”
我愣了一下,一甩头:“妈的,眼睛进沙子分泌点□冲一下不行啊。非要我说这些年过得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你才高兴?你他妈变态啊你。”
他僵了一下。我趁着他那一僵赶紧挣扎出来。一溜烟跑了。
跑到一半回头一望,他还在路灯下愣着。
第十一章
秦漠说第二天要来看颜朗。
我预感周越越这辈子如果还有机会见上秦漠一面的话那注定只能发生在明天,于是打算助她一臂之力。
我说:“周越越,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秦漠明天要来探颜朗的病,你没课的话也过来吧,搞不好还能跟他合个影。”
她说:“谁?”
我说:“秦漠啊,你崇拜的那个建筑师,上过电视上过杂志的,秦漠秦大师。”
周越越惊讶地注视着我,我想她一定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喜讯震撼了。
一个白大褂的医生从我们身边走过,被周越越一把抓住。我想她这也太激动了,下一秒可千万别扑到人家身上去。
还好周越越没有扑上去。
周越越说:“医生,能给这